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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幹部“回爐”再造“幹部召回”的貴州試驗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09379

汽車不合格,廠家要召回;幹部不合格,組織來召回。貴州“召回”千名不作為幹部分類“維修”。 (CFP/圖)

“35人以下單位召回至少1人,70人以上單位至少召回3人,中間規模的單位召回2人。”

“內心感受五味雜陳,強烈的自尊心壓得我有些喘不過氣來,我不知道家人和朋友將會怎樣看我,恨不得立刻找個地洞永遠地鉆下去。”

“末位淘汰和民主測評肯定不是唯一的、最好的辦法,但在工作開始之初,我們需要有一個突破口。”

汽車可以召回,幹部也能召回?沒錯,在貴州黔西南州,正在開展一個名為“幹部召回”的“運動”——

幹部完不成年度目標任務,召回;在幹部隊伍里鬧不團結,召回;上班期間打麻將玩遊戲上網聊天,召回;在急難險重任務前畏縮不前、臨陣退縮,召回;工作方法簡單粗暴、態度生硬,還是召回。凡是涉及包括上述問題在內的5類共計30種問題的,一旦觸犯,幹部就會被組織部門召回。

幹部召回之後去哪兒?除參加集中教育外,還有轉崗、降級降職、免職、辭退等幾種較為嚴厲的處理方式。

黔西南州的幹部召回制度,正是從“商品召回”中找到的靈感。實施大半年來,截至目前,整個黔西南州被召回幹部已有1668名,其中132人被轉崗或免職,67人仍待崗,占到全州公職人數的2.3%。

幹部召回制度正成為黔西南州的一塊招牌,在州府興義市的主幹道上,宣傳“幹部召回”的標語,每隔50米就能看到一塊。

有人形容這一制度是在現有的體制內,放入一條專吃末位者的鯰魚,事情是否果真如此?

“攤派指標,硬性召回”

召回制度的出臺,要追溯到2013年,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始之後,貴州黔西南州提出口號“向惰政宣戰、向惰政問責”,號召各個區縣、單位積極創新自選動作。

據黔西南州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辦公室(以下簡稱活動辦)副主任梁喜明回憶,全州都在想辦法搞“新意思”,如“曬比述評”幹部工作、開設“勤政先鋒榜”和“惰政曝光臺”等。次年8月活動進入總結階段,興仁縣提出幹部召回制度。

時任興仁縣委書記郭雲海是這一制度的主設計者之一,他曾對人民日報表示,因為常聽到下屬抱怨自己單位職工如何不服從安排,不遵守紀律,但讓他們報名單,大家又都不願得罪人,結果成了“都還幹得不錯”。在他推動下,縣里仿效“汽車召回”制度,推出了人事管理上的幹部“召回”制度。

時任興仁縣委組織部部長、現任興仁縣人大常委會主任譚雲臨對南方周末記者解釋說,“商品出現問題了,要把它召回來。幹部是組織部派出去的,當幹部出現問題了,組織也要把他召回。其實用書面語言就是幹部能上能下制度,只不過召回更加通俗一點。”

2014年8月11日,興仁下發《興仁縣不勝任現職幹部召回管理辦法(試行)》的文件,規定將對完不成任務、鬧不團結等12種不勝任現職情形的幹部實行召回,根據情節輕重處以“集中教育、跟蹤考察、組織處理”等三種方式進行管理。

文件下發後,新鮮的“召回”字眼,讓許多基層公務員議論紛紛。“是否執行得下來?召回後達不到處分標準,按照公務員法或者事業單位管理條例規定,達不到辭退、改聘的要求,怎麽辦?”某鄉鎮紀委書記宮偉說。

與宮偉一樣,大多數人一開始都持觀望態度。直到強制分配指標的命令下達,大夥才知道縣里“動真格的了”。

據多位公務員回憶,當時興仁縣下派指標,每個單位都必須出人,“35人以下單位召回至少1人,70人以上單位至少召回3人,中間規模的單位召回2人”。

文件僅規定了被召回情形,但是判定這類情形的標準以及選出召回幹部的方式,都由各單位自行決定。

當時在興仁縣的各級單位中,有些單位甚至沒有規章制度,大多數單位即使有規章制度,不少也處於“掛在墻上”的狀態,如何選出一個被召回對象,大家都沒有準備好方案。

在硬指標的巨大壓力下,最終,民主測評成為了大多數單位選出被召回對象的方式。全單位同事一起對單位成員的業務表現、工作態度等情況打分投票,居末位的人被召回。也有單位由於人數太少,召回幹部會影響工作,最後領導選擇將自己召回。

一位被召回幹部告訴南方周末記者,雖然單位領導同事都對他“評價不錯”,但是“縣里要把這個制度推出來,必須要有人去”,自己在民主測評中居於末位,無奈就成了召回對象。

攤派指標的做法,讓一些被召回幹部感覺委屈。一位曾為召回幹部進行培訓的黨校老師對南方周末記者說,他曾聽到多位被召回幹部向他抱怨,自己工作並不差,但單位必須選出一位,不得已為集體“犧牲”。

私下里議論中,一些幹部認為這種方式並不科學,“人緣關系的好壞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民主測評的結果”。

作為制度設計者之一,譚雲臨向南方周末記者解釋,“末位淘汰和民主測評肯定不是唯一的、最好的辦法,但是在工作開始之初,我們需要有一個突破口。”

“當時末位淘汰和攤派指標爭議最大。”譚雲臨說,為了突破第一個瓶頸,他向各單位一把手表示,“要用末位這種方式,是因為你們不作為,就要倒逼你們建章立制”。

當時與譚雲臨搭檔的興仁縣組織部副部長石鳳初也說,“下指標”存在一定的合理性,因為“一個單位總會有幹得好的和幹得不好的”。

2014年9月,幹部召回制度交出第一份成績單。興仁縣第一輪共召回不勝任現職幹部148人(科級幹部25人)。其中,集中教育125人,免職1人,辭退或解聘5人,跟蹤考察2人,轉崗15人。

“被紀委拍下照片時,桌子上的水還是滾燙的”

在黔西南州活動辦主任梁喜明看來,興仁縣第一次就召回148名幹部的數據,“震懾了全州”。在州主要領導的重視下,9月24日,黔西南州委常委會決定:在全州範圍內開展不勝任現職幹部召回管理工作。

才在興仁試點一個月的制度要在全州推廣,操作上的難題逐漸浮出水面。首先要解決召回標準的問題,興仁縣提出的12種召回情形,並不適用於全州。

當時有兩種意見爭論得厲害。一種主張出臺細、周、全的統一標準,全州一盤棋。另一種則主張州里出原則性政策,各個縣市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標準。

最終州里選擇了後者,原因在於“所有惰政情形根本無法窮盡,拿到基層也沒有操作性”。按照這一思路,州里出原則性政策,各縣區、單位據此制定實施細則。

各單位的規定五花八門,比較普遍的內容包括:幹部出現失誤,任務不能完成,班子不團結,有連續曠工情況,不請假外出,鄉鎮駐村幹部走讀,上班開會打瞌睡,被紀委暗訪通報批評等等。出現這些情形的幹部將被召回。

公務員李毅所在的單位,當時也公布了本單位的召回幹部管理細則。按照規定,單位需要開會學習管理細則,但當領導念到其中的一條時,“我們單位要求不按規定過斑馬線遭抓了,也要被召回”,李毅告訴南方周末記者,當時全場哄堂大笑,最後領導自己也笑了。

幹部召回在全州推開後,幹部管理的一些基本原則被重新遵守,例如過去淪為形式的考勤,被擺到了重要位置。

在安龍縣委,南方周末記者發現了一本簽到本。縣委宣傳部幹部蔣先學介紹,如今連部門一把手也要嚴格考勤,如果外出開會,還需要向辦公室報告。4月24日下午兩點半,安龍縣委組織部副部長楊盛意在辦公室接受媒體采訪,沒來簽到,辦公室專門打來了電話詢問。

在安龍縣委會議室門外,每到開會時間也會臨時多放一張桌子。據工作人員介紹,開會無論是誰都需要簽到,如果不簽到,到時候各個單位辦公室核對不到,就算缺勤處理。

“簽到”令一些人頗不適應。安龍縣一名副縣長,有一次就遭遇紀委暗訪,被質問“怎麽不簽到”。這個副縣長負責農業口業務,常常要外出下鄉。

在安龍縣衛計委,一名業務骨幹被評上“惰政之星”,個人照片被登在單位的大門口,原因正是“一次上班遲到”。與這位骨幹一起被掛在惰政曝光臺的,還有剛入職安龍縣人民醫院不到兩年的住院醫師鐵余鴻,他的錯誤也是一件小事,“病例沒給主任簽字”。

一旦被上級通報,就屬於“一票否決”、必須被召回的對象。鄉鎮幹部王飛和他的同事們現在最害怕紀委,他們單位有一位同事僅是在桌子上瞇了一會,就被召回。他告訴南方周末記者,當時他同事因為重感冒倒了杯水準備吃藥,結果遇到紀委暗訪,“被紀委拍下照片時,桌子上的水還是滾燙的”。

根據梁喜明統計,被召回的幹部中,兩個群體比較突出,一是接近退休的幹部,這部分人往往是由於工作懈怠被召回。另外就是剛進來的年輕幹部,因為業務、工作失誤被召回。最常見的召回情形集中表現為兩點,一是作風問題,也就是常說的“冷硬橫推拖”,另外就是惰政,既不犯錯,也不幹活。

目前,李毅的單位還沒有人因為不走斑馬線被召回,但是李毅仍然有些害怕,“萬一被逮到,被召回還是有點丟臉”。

全州推廣之初,阻力自然不少,梁喜明說,“一是一些幹部認識不到位,膽子不夠大害怕得罪人,召回名單報不上來。二是被召回幹部也有些情緒”。

在接受人民日報采訪時,黔西南州州委書記張政曾坦言,現在一些領導幹部不僅“惰政”甚至還“躲政”,認為提拔當了領導就等於上了保險,幹與不幹沒關系、沒人管,壞了幹部風氣。“幹部‘召回’引起大反應,說明造成了壓力,帶來了殺傷力。”

2015年年初,張政曾連續11天上門約談,當即就召回了4名縣委常委。

譚雲臨介紹,在興仁縣,為了保證這項制度落實到位,“如果你們單位召不出幹部,但是工作又沒有幹好,那麽就要召回一把手”。

“強烈的自尊心壓得我喘不過氣來”

大半年來,整個黔西南州被召回幹部已有1668名。按制度設計,幹部召回後有集中教育、轉崗、降級降職等幾種處理方式,最為主要的還是集中學習。

幹部的“回爐”教育主要依托黨校進行。學習內容主要是各類法律法規、黨建理論教育、觀看教育警示片、撰寫學習心得這四部分。

差別主要體現在學習時長和學習強度上。一些縣較為嚴格,不但規定學習時間長達一周,而且實行封閉式管理,甚至會安排軍訓。如安龍縣和晴隆縣就是一周的全封閉式管理,早上6點鐘便要起床跑操。有些地方也會加入一些特色內容,如興仁縣的召回幹部就需要到縣里面最為艱苦的中心項目去參觀,“看看那些單位的同誌‘5+2,白+黑’的工作,讓他去感受到自己不足”。

中國法律援助誌願者劉松律師,曾兩次為望謨縣的召回幹部提供行政法的培訓。在與這些幹部交流過程中,他發現大家的心結還是在於面子問題;另外一些幹部覺得在外學習耽誤工作,還要花錢,有經濟損失。但由於召回並不記錄檔案,對他們的仕途影響並不大。

晴隆縣花貢鎮人社中心的章俊就因為一次工作遲到而被召回。當他走進晴隆縣委黨校報到時,他感覺“五味雜陳,強烈的自尊心壓得我有些喘不過氣來,我不知道家人和朋友將會怎樣看我,恨不得立刻找個地洞永遠地鉆下去”。

梁喜明介紹,在參加集中教育培訓的人當中,有70%的人考核合格後可以回到原來崗位上班,但仍有30%的人將面臨“跟蹤考察3個月、轉崗、待崗、免職、降級降職、辭退解聘”。

興仁縣史誌辦原副主任熊忠衛就面臨轉崗。在接受過集中教育之後,他通過“招拍掛”的方式,轉崗到回龍鎮擔任該鎮副鎮長。

召回制度實施大半年來,黔西南州紀委提供的暗訪情況顯示,2014年4月至8月,月均發現各級幹部違反作風建設規定問題十余起,最多的一個月達20起。不過,在“召回”制度實施後,2014年12月份僅發現並查處3起。

南方周末記者采訪發現,對召回制度感觸最為深刻的,當屬各個單位領導。“人好管了。”一位官員說。

幹部召回的殺手鐧,無疑是“攤派指標”和“末位淘汰”,這也是爭議最大的地方。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劉昕就覺得用“抓壞蛋”的方式召回幹部不妥。“評估一個人要長期、穩定的評估,不能因為一兩件事來決定。”

在黔西南州,攤派指標和末位淘汰的做法也在修正。據梁喜明介紹,從第二輪召回開始,要求不準攤派指標。一個單位允許幹部零召回,但沒有幹部被召回的單位,需要提交報告,且該單位將被列為重點工作對象。一旦發現存在問題,單位的領導班子將面臨問責。

“末位淘汰現在也不建議使用,還是要根據召回情形,事實依據要清楚;如果用末位淘汰或者大家投票,這就存在有些人人際關系不好被召回,實際上他沒有什麽錯誤,這個做法不太科學。”梁喜明說。

實際上,幹部被召回後,重新回到工作單位,壓力也不小。一些召回幹部學習歸來或調崗後,感覺單位氣氛“微妙起來”。例如李毅所在的單位,有一名女同事因為民主測評排在末位被召回學習,如今回到單位,同事們都小心翼翼的,“從來不在她面前提到那個敏感詞”。

(應受訪者要求,宮偉、李毅、王飛皆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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