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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的小錯誤-奧思集團(1161)


(謝謝KelvinY兄的指正,我會客氣一些的,如有多多得罪,對不起。)


(1)


http://realforum.zkiz.com/thread.php?tid=3637


昨天,已談了這隻股的盤算。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100113/LTN20100113605_C.pdf

1. 財政繼續惡化,派息超過公司能力。
2. 末期派息連特別息較去年減少1.5仙
3. 派紅股這些低手招數使流通市值有一段時候減少一半,相信是顧問教的。
4. 生意是做多了,但開支大增,計及賠償(估計約1,000萬)及稅項減少的影響,盈利略減。

總括來說,擴張令開支增加,盈利減少,資金因擴張關係,更趨繃緊,急需資金,故顧問教公司減少流通市值,使股價炒上,然後批股,解決資金需求,但市況必需配合。

當然,在顧問的立場,當然想你大舉擴張,那他如何賺錢,如何取得公司股權,以解之前不能好價買自然美之憾?


(2)


那誰是顧問?公告給你答案。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91220/LTN20091220004_C.pdf


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本公司、顧問公司與梁先生訂立顧問協議,據此,本公司委聘顧問公司按合理需要向本集團提供一般顧問及財務諮詢服務,由顧問協議日期起計為期二十四個月,服務包括但不限於


(i)涉及企業融資、合併及收購之事宜;


(ii)物色及審視適合本集團之收購機會,並代表本集團商討任何有關收購機會;

及(iii)有關本公司股本架構之事宜。


梁先生為顧問公司之唯一擁有人、主席兼行政總裁,亦為CVC Asia Pacific之大中華區主席,其於投資銀行(特別是企業融資方面)擁有接近三十年經驗。就董事所深知、盡悉及確信,顧問公司及梁先生為獨立第三方,且並非本公司之關連人士。


「梁先生 」 指 梁伯韜先生


(3)


所謂的自然美之憾,就是指當時梁伯韜先生作為大中華區主席的CVC Asia Pacific當時趁金融海嘯的時機,欲以低價購入自然美股權,取得大股東地位,創辦人則退為第二大股東,惜未獲股東通過之事。

3.1 當年之收購價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81125/LTN20081125454_C.pdf


當年的收購價:


(I) 每股計劃股份現金1.20 港元 或


(II) 每股計劃股份換取0.000047 股持股公司普通股及
0.117868 股持股公司優先股另加現金0.28 港元


收購入背景:

Bidco 及持股公司均為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一日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獲豁免有限公司。


CVC 持股公司為於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九日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獲豁免有限公司。收購方集團公司各公司之主要業務均為投資控股,而迄今為止,收購方集團公司各公司 均無進行任何業務。Bidco 為持股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而持股公司則為CVC持股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收購方集團公司各公司最終由CVC擔任投資顧問之投資基金擁有。


附註:


「CVC」 指 CVC Asia Pacific Ltd.,於香港註冊成立之公司
「CVC持股公司」 指 Global Radiance Group Limited,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獲豁免有限公司(註冊編號:MC-189470),其註冊地址為WalkerHouse, 87 Mary Street,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1-9002,
Cayman Islands,由投資基金全資擁有


3.2  不會提高收購價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90218/LTN20090218097_C.pdf


自然美股東、自然美購股權持有人及/或有意投資於自然美之人士務請注意,建議及計劃須待條件達成或獲豁免(視適用情況而定)後,方可實行,建議及計劃可能會生效亦可能不會生效。自然美股東、自然美購股權持有人及/或有意投資於自然美之人士於買賣自然美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3.3 不獲股東通過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90226/LTN20090226309_C.pdf


由 於計劃在法院會議上未能由親自或委派代表出席會議並在會上表決的所持不涉利益計劃股份所附票數之四分之三(以價值計)的大多數不涉利益計劃股東以投票方式 批准,並由持有佔不涉利益計劃股東(不論是否親自或委派代表出席法院會議並在會上投票)所持全部不涉利益計劃股份之10%(以價值計)以上的不涉利益計劃 股東以投票方式否決,計劃無法實施,因而失效。


...
由於計劃在法院會議上未能獲所需的大多數批准,股東特別大會無限期延期。


由於計劃在法院會議上未能獲所需的大多數批准,建議將不會實施。


《收購守則》和計劃文件中界定的要約期已終止。


(4)


 


至於今天的主題是說經濟日報今天的一篇報導,由於怕侵犯版權,所以只節錄錯誤之地方。



 


  梁伯韜去年12月加入奧思,簽下24個月服務合約,獲奧思分派3,695.5萬股購股權,每股作價2.26元,以昨日收市價計,這批購股權市值1.29億元。


如果只以該批股份在1月14日的股價3.5元計算,股票的價值確是129,342,500元。


但是文章很明顯的是說認股權,那就是錯了。


認股權的價值,並不是這樣計算的,以不含時間值、利息及波幅等的最基本價值計法,該批認股權價值應是:


= (當時市價- 認股權行使價) x 認股權數目


以當日股價 3.5元、認股權行使價2.26元,及認股權36,955,600份計算,其價值應為:


= (3.5 - 2.26) x 35,955,600


= 44,584,944元


所以寫稿前一定要小心看一看呢。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3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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