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原南京市長季建業受審涉嫌受賄1132余萬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07277

南京原市長季建業受賄案庭審現場。(公正煙臺微博截圖/圖)

歷經整整15個月的調查,2015年1月16日,山東煙臺中院公開庭審南京市原市長季建業受賄一案。14時55分,審判長宣布休庭,將擇期宣判。

據山東省煙臺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季建業利用其擔任蘇州市吳縣縣委副書記、蘇州太湖國家旅遊度假區工作委員會書記、昆山市市長、揚州市市長、揚州市委書記、南京市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其擔任揚州市委書記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山東煙臺中院官方微博@公正煙臺直播庭審,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季建業於1999年底至2012年下半年,本人或通過其特定關系人非法收受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32萬余元,其中包括季建業在2010年以低於市場價50萬元的價格購買153平方米墓地。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季建業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其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辯護人對起訴書指控季建業犯受賄罪的罪名沒有異議;但對指控季建業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及犯罪數額的認定提出異議,並提出季建業有坦白、自首、認罪、悔罪、退贓、人身危害性較小等從輕處罰情節。

季建業最後陳述表示知罪、認罪、悔罪,尊重法庭的依法審判,請求法庭從輕處理。

落馬後曾寫下萬字悔過書

1957年出生的季建業系江蘇張家港人,曾先後擔任蘇州昆山市長、市委書記,揚州市長、市委書記,南京市委副書記、市長等職務。

2013年10月17日,中紀委發布消息,季建業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據《21世紀經濟報道》2014年12月18日報道,有江蘇地方人士表示,季建業在接受組織調查期間,積極配合調查,並寫出了萬余字的《我的悔過書》,成為了反腐敗的“典型教材”。

“確有其事,我們還學習過。”江蘇某省屬企業的高管透露,是省紀委發給單位紀檢組的“電子材料”,用“幻燈片”模式播放。

季建業在“悔過書”中寫道:“隨著職務的提升,權力的變化,地位的提高,自己的黨性修養、人生境界沒有同步提升,相反私心雜念在靈魂深處滋生膨脹。”

“剖析自己的心路歷程,我對人生、對生活的態度發生了較大變化……降低了自己作為領導幹部的要求,忘記了自己入黨為什麽?當幹部做什麽?做人幹什麽?忘記了當領導為了誰,依靠誰,服務誰的問題……我頭上缺少黨紀國法這根‘高壓線’,忘記了為人為官的底線。”

季建業還寫道:“過去比革命先烈的精神多,比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的高尚品德多,比老百姓窮苦生活多,比出的是鬥誌,比出的是精神,比出的是作風。但漸漸看到周邊的一些企業家住豪宅,坐豪車,乘私人飛機,生活奢華,財富積累享用不盡,產生了羨慕心理。”

季建業悔嘆:“私念像精神鴉片,麻痹了我,使我靈魂出竅,闖下大禍;私念像脫韁的野馬拉著我奔向深淵,私念、私欲成了毀掉我人生的導火線,成了萬惡之源。” 

季建業嶽父持續舉報楊衛澤

季建業之前的搭檔、南京市委原書記楊衛澤於2015年1月4日被宣布接受調查。

據《第一財經日報》報道,年過八旬的季建業嶽父、江蘇省原常務副省長高德正在季建業被調查後便開始舉報楊衛澤。

知情人稱,高德正舉報楊衛澤的主要原因,一是楊衛澤確確實實涉及很多貪賄問題;二是高德正懷疑楊衛澤是季建業“落馬”的主要推手。

媒體披露,高德正、季建業兩人並沒有在官場上形成明確的紐帶關系。

另有知情人表示,季建業行事霸道,與同樣行事霸道的南京市委原書記楊衛澤矛盾很深。

季建業簡歷:

1974.11——1975.03,江蘇省蘇州地委黨校中青年幹部班學員;

1975.03——1976.12,江蘇省沙洲縣委宣傳部工作人員;

1976.12——1981.07,江蘇省蘇州地委宣傳部工作人員;

1981.07——1986.01,江蘇省蘇州地(市)委宣傳部宣教科副科長(其間:1983.09—1985.07蘇州大學政治系幹部專修科學習);

1986.01——1990.10,江蘇省蘇州日報社副總編、黨組成員;

1990.10——1992.08,江蘇省吳縣縣委副書記;

1992.08——1996.01,江蘇省吳縣縣(市)委副書記兼蘇州太湖度假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1996.01——1997.11,江蘇省昆山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其間:1996.09—1998.07蘇州大學行政管理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1997.03—1997.12美國馬里蘭大學參加江蘇省第二期高級管理人才經濟研究班學習);

1997.11——2000.08,江蘇省昆山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

2000.08——2001.07,江蘇省昆山市委書記;

2001.07——2002.02,江蘇省揚州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02.02——2004.07,江蘇省揚州市委副書記、市長(其間:1999.09—2002.06蘇州大學法學院憲法學與法學專業在職碩士研究生學習);

2004.07——2005.01,江蘇省揚州市委書記;

2005.01——2009.08,江蘇省揚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其間:2003.09—2006.06蘇州大學法學院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在職博士研究生學習;2006.11—2006.12新加坡參加江蘇省第九期城市規劃專題研討班學習;2008.03—2008.07中央黨校第二十四期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2009.08——2010.01,中共南京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10.01——2013.10,中共南京市委副書記、市長。

來源:中國經濟網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27775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