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照顧計劃Medicare
保障對象及條件(滿足其一)
1)65歲及以上年齡的老年人,同時這些老年人還需要具有工作,並已經支付社會保障金10年以上;
2)必須完全永久性殘疾,並且是接受殘疾人社會福利保險,領取社會保險殘障保險津貼至少超過24個月的殘疾人;
3)患有晚期腎病(ESRD)的病人,1974年進一步擴大到所有慢性腎病患者;
4)某些不符合以上條件但願意支付保費參加此保險計劃的人。
註冊程序和申報程序
首先,要求申請人在年滿65歲時,至少提前3個月,帶上出生證明或其他年齡證明材料,去當地的社會保障辦公室辦理登記申報手續。
申報之後,申報者將受到一個醫療保險照顧計劃的證明卡,上面有姓名、證件編號和享受醫療保險招股計劃的日期等信息,卡上將註明申報者註冊的Part A或 Part B部分。
如果因為各種原因,當年滿65歲時尚未申請醫療保險照顧計劃,必須盡快補辦手續。此時Part A部分的醫院保險可以追溯到申報之日以前的12個月,而Part B則不允許。
如果過了補辦時間,65歲以後再註冊者,每月的保費將高出正常水平的10%。
其次,醫療保險照顧計劃的費用申報程序由實施醫療保險的中介機構或財務機構制定,如醫療保險照顧計劃的主要經營者藍十字和藍盾組織公司,他們與醫療保險照顧計劃的管理機構簽訂了關於費用情況審查和支付辦法的協議。參保者也可以參加健康維持組織和類似公司。
籌資模式與管理
Medicare是一個由聯邦政府提供資金的項目,因此,參保者的經濟壓力比較小。
Part A部分的信托基金的來源是聯邦政府收取的雇主和雇員所繳納的工資稅(相當於保費),稅率為2.9%(雇主和雇員各繳納1.45%);沒有手鼓與某個企業的個體戶需按照雇主和雇員的稅率總和(2.9%)繳納。
Part B部分的資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註冊者(投保者)繳納的保費,其數量相當於有資格加入醫療保險照顧計劃的之老年人項目成本的25%,另一部分是聯邦的配套資金(占資金總額的75%)。
無論是Part A還是Part B,都還有一部分費用(自付款部分和共同負擔費用這投保人支付的部分)是註冊者(投保者)自己所必須承擔的。
管理部門
醫療保險照顧計劃主要由美國衛生保健財政署(Health care Financing Administration, HCFA)、社會保障署(Social Security Administration,SSA)兩個部門管理。
1)HCFA主要職責:
制定與保險範圍和支付方式相關的政策和原則;對財政中介結構的監管;制定參與者的條件和供方資質的認定標準;運作效用的記錄保存和評估等。
2)SSA的主要職責:
最初的個人資格認定;保存受益人的檔案。
參加Medicare的醫生和醫院所獲得的報酬和補償
1.醫生薪酬支付方式分為兩類:
1)管理式醫療計劃(Managed care plan)
按照管理式醫療計劃確定的補貼標準支付薪酬
2)傳統有償服務體系(Fee for service)
按照Medicare的付費細目表規定來支付。
2.醫院所得
由Medicare來確定,一般維持在全國醫院營業所得平均水平,這一水平盡管不高,但卻是比較穩定和可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