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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幕股東大戰狗血劇,雷士照明搶公章引發的思考

來源: http://newshtml.iheima.com/2014/0820/145031.html

i黑馬:現實中,股東及管理層爭奪對公司的控制權,鬧到一地雞毛並不罕見,暴力搶奪公章、營業執照乃至財務賬簿的事情也比比皆是。這些股東大戰的狗血劇實際上是可以避免的,更技術的說,可以從法律上規避。作者何德文在法律行業有著多年的積累,本文發布於知乎,正是作者在看到雷士照明出現股東大戰的狗血劇之後對於公司股權架構及管理的思考。

\一幕股東大戰狗血劇,非常真實地展現了公司內鬥

雷士吳長江的罷免鬧劇最近又成熱聞。根據媒體報道,8 月 8 日晚間,雷士照明發布公告稱,董事會已通過決議罷免吳長江首席執行官一職,任命公司董事長王冬雷擔任臨時首席執行官。王冬雷是雷士照明第一大股東德豪潤達的董事長,德豪潤達持有雷士照明 27.1% 的股份。8 月 9 日,吳長江和王冬雷傳出鬥毆事件,媒體轉述現場人員描述:“我當時擋在門口,六七個人過來打我,還把門撞壞了。後來我被按在吳總辦公室的沙發上,吳總也被控制住了,分別按住(吳長江)兩個胳膊,搶走了包,要求把公章交出來。”

這活靈活現的情節,雖然看起來狗血,但卻是非常真實地展現了一場公司內部的權力鬥爭。現實中,股東及管理層爭奪對公司的控制權,鬧到一地雞毛並不罕見,暴力搶奪公章、營業執照乃至財務賬簿的事情也比比皆是。

股東如何控制公司的問題,一直是大家非常關心的話題。京東劉強東控制董事會、谷歌 AB 股制度,這些控制公司的做法,看起來似乎都挺好。可是,在雷士照明的這件事里,德豪潤達作為大股東相對控股了公司、掌控了董事會,都還需要暴力手段來奪取公章來看,讓人不禁疑問:控股了,就真控制了公司?

一. 控股股東為什麽要搶公章?

控股了,還真不意味著你就控制了公司。控股權或者董事會控制權,是對公司的最終控制權,是以法律為保障的,可以最後通過法院來保護這種控制權。占著法定代表人的職位、拿著公章和營業執照,則是對公司實實在在的實際控制權。

如果你是公司絕對控股股東,董事會也占多數席位,但是法定代表人是別人擔任的,公章、營業執照也在他手里。法定代表人決定公司要做某個業務,並且準備跟合作方簽協議了。你覺得這不符合你設想的公司戰略方向,但是法定代表人一意孤行。現在,你該怎麽做?

你向法定代表人表示不滿、堅決反對、強烈譴責、強烈抗議。跟外交場合下的結果差不多,對方很可能完全不理會。

你怒了,嚴正交涉,要求法定代表人交回公章。法定代表人也置之不理。

你決定釜底抽薪,自己掛失補辦新公章。很可能你會碰壁,大部分情況下,掛失補辦公章都需要法定代表人簽字提出書面申請。法定代表人不配合,你就沒轍。

你決定召開股東會、董事會,更換法定代表人,原法定代表人仍然不配合,沒有公章和營業執照就辦了變更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記。

你打算出最後一招了,向法院起訴要回公章。OK,打官司吧,打完一審再上訴,打完官司至少一年過去了。公司在這種情況下,運營大多都會癱瘓了,一年回來公司很可能已經黃了。

看到這個環節,你會發現,你已經快要忍不住去暴力搶奪公章了。恭喜你,又一出股東大戰的狗血劇開始上演。

所以,無數的案例證明,即使是公司的控股股東,如果不掌握法定代表人的職位、不掌握公章和營業執照,控股股東對公司的控制權,只是常間接的,最後需要司法機關來保護。而法律程序的威懾,又有點不那麽給力。

二. 控制公司需要什麽?

如果要實際控制公司,需要控制哪些東西?通常,控制法定代表人職位、掌握公章和營業執照是最基本的要求。掌握了這些,你才能及時地介入公司的經營和管理。

1. 控制法定代表人的職位

古代皇帝經常說,朕即國家,皇上大筆一揮,就代表國家同意了。某種意義上,法定代表人這個職位,也跟皇帝差不多。法定代表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直接代表公司對外行使職權,他的行為屬於職務行為,視為公司行為,造成任何法律後果,都由公司承擔。所以,通常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代表公司簽字,就和蓋公司公章一樣有法律效力了,就表示公司同意了。要控制公司,繞不開對法定代表人職位的控制。

2. 掌握公章

公章,古稱玉璽。蓋上玉璽的諭令,視為皇上和國家的意誌。蓋上公章,也就視為公司同意文件的內容了。所以,凡是以公司名義發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或其他公司材料,一般都會要求加蓋公章。沒有加蓋公章的文件,業務合作對象、政府主管部門、法院,一般都不會認可文件有法律效力。

但是,目前的法律並沒有規定公章應該歸公司里的誰掌握。在大多數要求取回公章的訴訟中,法官一般會認為,公章的管理屬於公司自治範疇,在公司章程或股東會未明確公章如何管理的情況下,人民法院不能確定由誰管理。只有公司章程中明確規定,或者公司股東會作出決議,確定了公章由哪一方持有,法院才會判決支持哪一方取回公章。

3. 掌握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是企業或組織是合法經營權的憑證。就像身份證一樣,很多場合下要辦事,都會需要用身份證證明自己的身份,比如開房的時候……公司如果辦事,特別是在政府部門辦事,基本上也都會要求出示營業執照。在中國這樣一個政府有形之手無處不在的地方,公司沒有營業執照幾乎寸步難行。

4、其他印章和證照

其他印章和證照,如果能掌握,當然更好。如果實在是不能掌握,也勉強可以解決,不至於陷入僵局。因為,只要控制法定代表人職位、掌握公章和營業執照,即使印章和證照在其他人手里,也都能給掛失補辦新的,讓其他人手里的印章證照作廢。

那公章和營業執照也可以掛失補辦吧。是可以,不過,挺別扭。通常掛失補刻公章需要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並提供營業執照;掛失補辦營業執照則需要加蓋公司公章,並由股東會出具決議。也就是說,得有了公章才能補辦營業執照,有了營業執照才能補辦公章。什麽都沒有,也就補辦不了。

三、公司控制權怎麽才能和諧解決

韓寒《後會無期》里,有一段小故事:充滿激情的阿呂,以試駕的名義,開走了浩漢的那輛車,把浩漢和江河,還有萌萌噠的馬達加斯加,留在了荒無人煙的戈壁灘中。關於這段故事,豆瓣里有各種想象力豐富的延伸解讀,咱們也可以用來解讀為公司控制權的隱喻。

浩漢是登記中的車主,對車有著最終控制權。如果這輛車就是一個公司,那浩漢是控股股東。本來是浩漢自己駕車,既掌握公司的最終控制權,也掌握實際控制權;後來浩漢把車交給了阿呂來試駕,相當於把公司的實際控制權交給了阿呂;阿呂開走了車逃之夭夭,就是掌握公司實際控制權的人,把公司帶離了控股股東預期的軌道。浩漢可以報警,警察耗時耗力來查案,即使追回了汽車,車況估計也是慘不忍睹,這就跟采取司法途徑奪回公司控制權一樣,打完官司,公司也垮了。浩漢也可以自己把車搶回來,那估計又是一出《速度與激情》的暴力片了,就像剛剛發生的雷士照明武打戲。

那公司控制權如何才能和諧友好有愛的解決呢?

1、謹守商業道德

作為掌握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法定代表人、印章證照持有人以及其他職業經理人來說,應當尊重股東會和董事會做出的決議,切實執行決議的內容,實現股東利益的最大化。這是一種基本的商業道德,在英美理論中,這種商業道德也被成為信托義務或者信任義務。如果商業活動中普遍不遵守這種信托義務,公司這種東西就完全不會存在了:哪個股東敢把自己的事業交給只為一己私利的人來經營?哪個股東敢參與投資別人的事業呢?

雷士照明的吳長江,無論他在雷士照明上投入多少心血,但是,不掌握股權了,就得盡好職業經理人的本分,遵守遊戲規則。如果不服氣,那就把股權買回來。

2、采取必要的防範機制

股東們也應該未雨綢繆,從一開始就要好好籌劃一下營業執照和公章的事。雖然可能會導致事情略顯複雜,但是在股東之間明顯缺乏足夠信任的情形下,確實可以有效控制風險。

首先,控股股東最好自己持有公章和營業執照,最好還是在公司章程或股東會決議中明確規定公司營業執照和公章由自己來持有。同時,在實際使用過程中,避免其他股東或法定代表人(如果法定代表人不是控股股東本人),借機占有公章。

其次,對於小股東來說,需要以股東會決議的形式明確規定營業執照和公章的使用權限、程序和事項,防止控股股東濫用營業執照和公章,在其濫用營業執照和公章的情況下也可以確定控股股東應該承擔的責任。

第三,如果股東間勢力比較均衡,公司營業執照和公章可以分別由兩個股東或者兩個股東聯盟分別持有。營業執照由勢力較小的股東持有,公章由勢力較大的股東持有。在需要使用營業執照的時候,勢力較小的股東出示營業執照或提供複印件。這樣的話,勢力較小的股東在某些情況下就可以對勢力較大的股東起到一定的牽制作用,在某些情況下甚至占據了主動地位或者對勢力較大的股東有一定的威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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