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只要有天使投資人和風投資金,必定會出現附加條款,最明顯的要數記錄在《投資意向書》中的那些條款。通常會包括投資者目前擁有的份額,資金如何以及何時交付,甚至包括探索者如何及何時能夠出售自己的股份(清算優先權)。
然而最重要的是,企業家應當牢記,所有的投資者都相信他們能夠提供一定的幫助。事實上,投資者之所以投資,是因為他們在這個商業領域有著非常豐富的經驗,而且非常瞭解取得成功需要付出什麼。不僅如此,他們或許也希望你按照他們的方式行動。
在任何情況下,你所建立的初創公司已成為投資者資產的一部分,所以在獲得風險投資後,你所處的情況更像是向新的老闆匯報工作,而非是獲得了新的自由。這樣一來,你需要傾聽投資者的期望,與投資者定期、有效地進行溝通,並且假定投資者會通過如下幾種方式,監控你的付出:
在與投資者簽定投資協議前,如果你還不瞭解這些,那麼你應當向接受同一個投資人投資的同仁們請教相關的問題。他們能夠告訴你,對於這個投資者而言,哪些可行,哪些不可行。同時,這些同仁們也將成為投資組合排名中的競爭者,因而,你需要保持領先。
如果你的初創企業屬於非常卓越的類型,你應當小心,投資者可能會要求你採取更大的行為,向未知邁進,因為他們希望你成為下一下谷歌。很顯然,你沒有完全的控制權,但是不要為了博得投資者的喜好,爭取領先地位而承擔不必要的風險。
現實中,一旦你接受其他人的投資後,你作為企業家的工作會變得更加艱巨,風險也就更大。據我所知,如果一些初創企業沒有進行風險融資,沒有獲得投資者的投資,他們可能會更加成功。在初創公司的世界裡,困難和掙扎是最好的老師。如果你確信接受投資者的投資,請擦亮眼睛看仔細了。投資可能會瞬間消失,留給你的將是沉重的附加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