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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房為何沒效?中研院獻計這份報告 戳破台灣稅制弊端

2014-06-16  TWM  
 

 

中研院近日推出了一份稅改研究報告,針對台灣現行的租稅政策提出批評。這份報告,不但讓中研院在重大政策搶回發言權,因為內容直白犀利,有如學術版的「稅改懶人包」,在各界引起迴響。是什麼內容,還讓張盛和親上火線?

撰文‧楊卓翰

如果國家是病人,政策研究就是藥方。中研院近日一次推出七帖藥方,頗有孔子編寫《春秋》的氣魄。

先秦時代,孔老夫子編寫《春秋》,表面上雖記載歷史,卻把褒貶隱於記事之中,作為君王執政的經緯,更為後世創出了微言大義「春秋筆法」。在二十一世紀,「春秋筆法」也有了改變。

中研院本月推出了耗時七個月研究的「賦稅改革政策建議書」,內容不再是《春秋》所記載的亂臣賊子,而是簡要詳盡地用簡單的圖表與數字,記載台灣這二十年來的租稅政策。然而一張又一張的表格,透露出的國家危機與其背後的政策意涵,卻比《春秋》還精采。

買車繳的稅比買房多

「台灣稅改政策那麼複雜,一般人怎麼可能看得懂?」相信這是許多民眾的第一個想法。但是,這份由中研院八名學者,聯合張忠謀、施振榮等重量級專家成員意見的稅改報告,卻淺顯易懂,簡單道出讓執政者無法否認的荒謬現實。不但各界一致稱讚,引起廣大迴響,連財政部長張盛和都在第一時間回應,表示建議書裡的許多政策將會著手進行。一如《春秋》建構了中國的政治架構,「建議書」也有可能成為台灣稅改政策的框架。

中研院這份報告到底為什麼這麼厲害,讓許多人看一眼就「有感」?因為它從擴大的貧富差距,甚至到企業不加薪,這份報告都打得精準。一張表格、一段文字,就把台灣稅制的盲點給講清楚。

這一○八頁的「建議書」共在七大領域提出主張:所得稅與消費稅、兩稅合一、營利事業所得稅、綠色稅制、貨物稅、中央與地方稅收結構、土地稅及房屋稅等,個個清楚有理,給立委質詢火藥,也給報紙標題,就像七個彈孔,留在台灣財稅這面危危欲倒的牆上。

報告一開始,就用一張表格告訴你台灣稅收最大問題:稅基太小、減稅太多。從一九九八年到二○一三年,各項租稅減免措施,就讓政府減少了一.三兆元台幣的稅收。就算你不懂各項租稅減免的情況,一張圖就會讓你訝異於台灣原來減了這麼多稅。

而所有的建議之中,又以「土地稅及房屋稅」讓想打房卻不斷失焦的執政者最難堪。為什麼?「建議書」用這樣一段文字告訴你:「平均房地產價值遠超過汽車價值十倍,甚至二十倍或三十倍以上,然而以自用住宅之標準做概略估計,擁有二千萬元房屋一年繳納房屋稅與地價稅約二萬元台幣,比擁有一輛二千西西轎車所須繳納的牌照稅與燃料費之總和還要低。因此我們發現,購置單價相對較低的汽車持有人每年所須繳納的稅款(動產持有稅,包括汽燃費及牌照稅),出乎意料地比購置單價相對較高的房地產持有人所繳納的稅款(不動產持有稅,包括地價稅及房屋稅)還多。」這隱含的意義,連不懂財政學的人都懂:有錢人自然拚命置產養房,而不管政府怎麼打房,房價都只升不降。從比較汽車與房屋的持有成本,「建議書」打中台灣房屋稅最荒謬的一環,就是「持有成本過低」。

報告裡分析房屋持有成本,分為「地價稅」與「房屋稅」,但是這兩種稅目的收稅基礎都是政府的公告地價和房屋評定現值,三年才做一次調整,而公告地價更只是一般市價的二成而已。台灣的土地稅制公不公平?中研院用一句話講完。

實價課稅才能扭轉房價

若更進一步按照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的稅收分類與其他國家比較,台灣地價稅與房屋稅合計佔GDP(國內生產毛額)比重僅○.八八%,遠低於英、美等許多先進國家,也低於OECD平均值一.一四%。用這些數字,對不動產稅收政策不熟悉的人也可推導出,唯一能讓不合理的高房價回歸正常,唯有「實價課稅」,讓稅基以市價計算提高稅收及「房、地稅合一」讓稅目單一。這項建議也獲張盛和認同,強調房地合一課稅最快將在明年上路。

而「建議書」更高明的地方,還將地方與中央稅收這個無解的問題一併討論。因為就各地方稅收結構來說,土地增值稅平均就佔地方稅收三成,是各地方政府的主要財源之一,因此,如果實價課稅,也可以幫助健全地方財政。

在土地政策以外,包括消費稅、兩稅合一、營所稅等議題,「建議書」的觀點也獲各界迴響。永豐銀行董事長邱正雄雖不認同營利與綜合兩稅應分離,但也贊同台灣營所稅問題應深入討論:「當營所稅率為二五%,公司不發股利時,最高可引發個人避稅率七.五%,現財政部稅改版,在營所稅率為一七%下可引發最高二四.三七五%避稅率。」他說。

「建議書」用淺顯方式打破稅收盲點,讓台灣社會開啟討論。未來在租稅政策改革中,能否從這七點建議徹底改革?中研院將醜陋事實擺在眼前,執政者的魄力,是最後關鍵。

中研院台灣稅改7大主張

1. 所得稅與消費稅:所得稅中薪資所得佔比太高,應降低薪資所得稅率,提高消費稅率。

2. 兩稅合一:沒有鼓勵投資,讓所得分配惡化。應將營利與綜合所得分開課稅,並消除重複課稅。

3. 營利事業所得稅:廢止不當的產業租稅減免,提高營所稅稅率。研發減免應針對技術創新,而非普遍性研發。

4. 土地稅及房屋稅:提高房屋持有成本,廢止公告價格與公告現值而實價課稅。房、地稅應合一,全面擴大房屋稅稅基。

5. 綠色稅制:落實環境汙染費與資源管理費開徵,將空氣汙染、水汙染、土壤及地下水汙染與海洋汙染等4種現有的環境汙染費,改為環境稅。

6. 貨物稅:可考慮類似獨立課徵菸酒稅捐的政策,推廣至其他成癮性貨物與活動,以達「寓禁於徵」目標。

7. 中央與地方稅收:提高第4項之土地稅及土地增值稅,也可提高地方政府自有財源。同時也應提高所得稅與營業稅的地方分成。

資料來源:中研院「賦稅改革政策建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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