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證券網報導,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今日表示,中國證監會近日批准鄭商所開展動力煤期貨交易。
開展動力煤期貨交易有利於完善我國動力煤市場體系,健全價格體系,有利於健全企業風險管理工具,有利於提升我國動力煤在國際市場競爭力,有利於提升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目前鄭商所已經完成了動力煤期貨合約的前期準備工作。
今年5月份,鄭州商品交易所理事長張凡表示,動力煤期貨已通過立項。該交易所基本完成了合約規則設計,相關方案正在或即將徵求國家有關部委及相關行業協會的意見。如果各部門回函同意,動力煤期貨將很快上市。
自今年3月份焦煤期貨在大連商品交易所上市之後,國內三大商品交易所尚無新的期貨品種上市交易。
煤炭在我國一次能源消費中佔70%,其中動力煤就佔煤炭總產量的75%,動力煤涉及煤炭、電力、建材、冶金等重要行業及部門,其中電力行業是動力煤消費的主體,電力行業消費佔動力煤總消費量的近七成。與焦煤期貨不同,焦煤期貨與焦煤-焦炭-螺紋鋼的期貨產業鏈緊密聯繫。
證券時報介紹,據鄭商所動力煤合約草案,交易單位為100噸/手,最小變動價位為0.2元/噸,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4%,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5%,合約交割月份為1至12月,動力煤期貨實行實物交割。
本帖最後由 股語者 於 2014-11-14 17:55 編輯 財政部:三年內暫免征收個稅有利於推動滬港通開展 證券時報網(www.stcn.com)11月14日訊 財政部稅政司 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 證監會會計部有關負責人就滬港通試點及QFII、RQFII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答記者問。 1、問:什麽是滬港通? 答:滬港通是指上海證券交易所(財苑)(上交所)和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建立技術連接,使內地和香港投資者可以通過當地證券公司或經紀商買賣規定範圍內的對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滬港通包括滬股通和港股通兩部分。滬股通,是指香港投資者委托香港經紀商,經由香港聯交所設立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上交所進行申報,買賣規定範圍內的上交所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是指內地投資者委托內地證券公司,經由上交所設立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香港聯交所進行申報,買賣規定範圍內的香港聯交所上市的股票。經國務院批準,滬港通正式啟動時間為2014年11月17日。 滬港通的制度要點包括:一是相關交易結算活動遵守交易結算發生地的監管規定及業務規則。二是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結算)互為結算參與人,分別在對方開立證券賬戶,依法提供名義持有人服務。境內投資者不登記於香港聯交所上市公司的股東名冊,而是通過中國結算享有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的實際權益;同樣,香港市場投資者也不登記於上交所上市公司的股東名冊,而是通過香港結算享有上交所上市股票的實際權益。三是投資標的。試點初期,滬股通的股票範圍是上交所上證180指數、上證380指數的成份股,以及同時在上交所、香港聯交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港股通的股票範圍是香港聯交所恒生綜合大型股指數、恒生綜合中型股指數的成份股和同時在香港聯交所、上交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四是實行投資額度管理。試點初期,滬股通總額度為30OO億元人民幣,每日額度為130億元人民幣;港股通總額度為25OO億元人民幣,每日額度為105億元人民幣。五是實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試點初期,參與港股通的境內投資者限於機構投資者以及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余額合計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的個人投資者;對參與滬股通的香港投資者不設準入條件。 2、問:為什麽要出臺滬港通稅收政策? 答:滬港通是加強內地與香港資本市場聯系、推動資本市場雙向開放的有益嘗試,是我國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的重要內容。由於滬港通涉及內地與香港企業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涉及股票轉讓所得和股息紅利等不同所得來源,涉及現行內地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政策,以及《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以下簡稱內地和香港稅收安排)等一系列稅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政策內容十分具體,為支持滬港通試點的順利開展,便於納稅人和稅務機關遵照執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證監會對滬港通涉及的稅收政策問題作了認真研究,總體上在現行稅法框架內明確相關稅收政策,同時根據稅法授權在某些方面作出特殊政策安排,經國務院批準後公布實施。 3、問:此次出臺的滬港通稅收政策的主要內容是什麽? 答:滬港通試點中涉及的稅收政策問題,主要包括雙方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投資者)股票轉讓差價所得的所得稅、營業稅、股息紅利所得稅以及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問題。此次出臺的政策內容主要包括: (1)對內地個人通過滬港通投資港股的轉讓差價所得,自2014年11月17日起至2017年11月16日止,三年內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2)對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通過滬港通投資上交所上市A股的轉讓差價所得,自2014年11月17日起,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3)對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單位和個人)通過滬港通買賣上交所上市A股的差價收入,自2014年11月17日起,暫免征收營業稅。 (4)自2014年11月17日起,香港市場投資者通過滬港通買賣、繼承、贈與上交所上市A股,按內地現行稅制規定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內地投資者通過滬港通買賣、繼承、贈與聯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行稅法規定繳納印花稅。 (5)對內地企業投資港股的轉讓差價所得、內地企業和個人投資港股的股息紅利所得、以及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投資上交所上市A股的股息紅利所得,應分別按照我國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內地和香港稅收安排、我國與其他國家簽訂的稅收協定的相關規定征稅。 4、問:為什麽對內地個人買賣港股差價三年內暫免征稅? 答:對內地個人買賣港股差價三年內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屬於此次滬港通稅收政策的優惠措施之一。主要考慮滬港通尚處於啟動試點階段,為吸引內地個人赴港投資,推動滬港通的開展,在稅收政策方面給予適當優惠。免稅期限暫定三年,未來根據我國資本市場發展和開放的總體情況等綜合因素再統籌研究。 5、問:為什麽對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買賣A股的差價暫免征收所得稅? 答:按照現行稅收政策規定,對個人轉讓從二級市場取得的上交所、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的差價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根據內地和香港稅收安排以及我國與多數國家簽訂的稅收協定的有關規定,對非居民的股份轉讓所得除少數情況外,基本是不征所得稅的。考慮到香港市場投資者按內地和香港稅收安排或其他稅收協定申請免稅待遇程序複雜,耗時較長,為減輕納稅人和稅務機關的執行成本,從政策上明確了免稅待遇。 6、問:為什麽對QFII、RQFII取得股票等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暫免征收所得稅? 答:除滬港通外,目前境外投資者已通過QFII、RQFII投資境內證券市場。按照現行稅法規定,QFII、RQFII取得我國股票等權益性投資資產的轉讓所得,應繳納企業所得稅。考慮到QFII、RQFII和滬港通在交易性質和經濟實質上的類似性,在稅收政策方面宜通盤考慮,否則容易造成稅收政策不公平,甚至引發避稅問題。因此,在對滬港通機制下的香港市場投資者暫免征收股票轉讓差價所得稅的同時,對QFII和RQFII取得的股票等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一並給予免稅待遇。 7、問:為什麽對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單位和個人)通過滬港通買賣上交所上市A股的差價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 答:按照我國現行稅收政策規定,對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個人)從事有價證券買賣業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對單位買賣股票,則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作為營業額,按照5%的稅率計征營業稅。 對香港市場單位投資者通過滬港通買賣上交所上市A股的差價收入,自2014年11月17日起暫免征收營業稅。主要考慮:一是目前對QFII在境內從事證券買賣業務是免征營業稅的,對香港市場單位投資者通過滬港通直接買賣上交所上市A股免征營業稅,在政策上更為公平;二是對香港市場個人投資者按現行政策規定是免征營業稅的,由於香港結算無法區分實際投資者是單位還是個人,單獨對單位投資者征稅難以操作。 8、問: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征稅辦法的具體考慮是什麽? 答:為了維護雙方經濟利益,體現對等原則,同時方便稅收征管操作,在稅收管轄權上,滬港通以交易標的物屬地為標準,確定應適用的稅法規定。滬股通的交易標的物在上交所上市,因此按照內地稅法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港股通的交易標的物在香港聯交所上市,因此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稅法繳納印花稅。為了方便稅收征管和納稅人,滬股通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由香港結算代收後轉交中國結算,港股通印花稅由中國結算代收後轉交香港結算或香港聯交所,然後按照各自稅款繳納方式上繳稅務機關。 9、問:為什麽對香港市場投資者取得的股息紅利按10%的稅率征稅,對香港個人取得的股息紅利為什麽不實行差別化稅收政策? 答:按照內地和香港稅收安排,一方對另一方居民(包括企業和個人)從本地獲得的股息可以征稅,但所征稅款一般不應超過股息總額的10%。按照我國現行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非居民企業,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股息、紅利所得,按1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根據以上規定,同時考慮到由於香港證券結算體制的原因,香港結算無法區分實際投資者是企業還是個人,因此,此次出臺的滬港通試點稅收政策規定,對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投資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按照10%的稅率征收所得稅。同時,對於香港市場投資者中屬於其他國家稅收居民且其所在國與中國簽訂的稅收協定規定股息紅利所得稅率低於10%的,該國居民可按程序向上市公司主管稅務機關提出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申請。 由於香港結算無法區分實際投資者是企業還是個人,因此,對香港個人投資A股的股息紅利無法執行現行股息紅利差別化稅收政策。如果未來香港證券結算體制發生變化,香港結算能夠區分實際投資者身份,及不同投資者的持股時間,對香港個人投資A股的股息紅利所得可按差別化稅收政策執行。 10、問:滬港通稅收政策公布後,有關部門應做好哪些工作? 答:滬港通稅收政策的實施涉及面較廣,關系廣大個人和機構投資者的切身利益,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加強政策宣傳與輔導,優化納稅服務,提供技術保障。上市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及證券公司等做好相關的技術支持和人員培訓,積極配合稅務機關做好滬港通有關稅收的征收管理工作,確保政策平穩實施。(證券時報網快訊中心) |
新聞發言人張曉軍12日在證監會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證監會批準上海期貨交易所開展原油期貨交易。上市原油期貨有利於完善我國原油市場體系,形成市場化原油價格機制,助推完善原油期貨價格體系。下一階段,證監會將會同相關部委發布原油期貨相關規定。
證監會還表示,將發布與上市原油期貨相關的各項配套政策和管理辦法。根據準備情況,將擇機批準掛牌上市原油期貨合約的日期。
公告來自證監會官方微博證監會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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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今日(1月9日)決定對跨境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和跨境上市開放式基金實行T+0交易。此外,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今天表示,證監會日前已經批準上交所開展股票期權交易試點,批複品種為上證50ETF期權,該期權將於2月9日正式上市。
上交所今日(1月9日)發布通知表示為進一步發展基金市場,滿足投資者的投資交易需求,經中國證監會批準,上交所決定對跨境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和跨境上市開放式基金實行T+0交易,並修改《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第3.1.5條,全文如下:
關於修改《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第3.1.5條的通知
上證發〔2015〕6號
各市場參與人:為了進一步發展基金市場,滿足投資者的投資交易需求,經中國證監會批準,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決定對跨境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和跨境上市開放式基金實行當日回轉交易,並將《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第3.1.5條修改為:
“3.1.5 下列品種實行當日回轉交易:
(一)債券;
(二)債券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
(三)交易型貨幣市場基金;
(四)黃金交易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
(五)跨境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
(六)跨境上市開放式基金;
(七)權證;
(八)經證監會同意的其他品種。
前款所述的跨境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和跨境上市開放式基金僅限於所跟蹤指數成份證券或投資標的實施當日回轉交易的開放式基金。
B股實行次交易日起回轉交易。”
本通知自2015年1月19日起施行。本所其他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目前在本所上市的跨境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共有4只(具體名單見附件)。
特此通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二○一五年一月九日
跨境ETF,是指由國內的基金公司發起設立,在國內證券交易所上市的ETF,其標的指數為海外指數,基金持有的證券資產主要托管在海外,而基金份額在國內進行申購贖回和交易的QDII基金。
附跨境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名單:
1.華安國際龍頭(DAX)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代碼:513030 ,簡稱:德國30)
2.博時標普5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代碼:513500,簡稱:標普500)
3.納斯達克1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代碼:513100,簡稱:納指ETF)
4.易方達恒生中國企業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代碼:510900,簡稱:H股ETF)
此前滬港通開通之際,上交所曾表示,對A股市場而言,滬港通的關鍵不單是引入資金活水,更重要的是以開放促發展,通過對接發達市場,倒逼實現邁向成熟市場的目標。經過近20年的發展,內地股票市場已發生根本性變化,已具備恢複T+0的條件。
目前滬港市場最明顯的區別是股票T+0交易制度。上交所表示,香港市場實行T+0交易、無漲跌幅限制等與國際成熟市場接軌的一套交易機制。從國際經驗來看,T+0能活躍市場,提高流動性,顯著地提升市場定價效率。T+0回轉交易機制一直是上交所重點研究推進的創新,滬港通的推出無疑將加快內地市場在這一領域的探索。經過近20年的發展,內地股票市場已經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市場規模和流行性大幅提高,專業機構投資者占比大幅提升,證券市場國際化程度不斷提高,監管制度不斷完善,已經具備了恢複T+0的條件。
有分析師指出監管層批準跨境ETF產品實行T+0交易,能從側面看出監管層對市場整體的態度,希望中國資本市場更加國際化。跨境ETF產品可能先行先試進行T+0交易,不排除未來其他ETF產品也可進行T+0交易的可能性。
不過,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9日說,允許投資標的實行T+0的跨境ETF和跨境LOF實行T+0,是完善境內證券交易所交易制度的積極舉措。但是,這與在A股市場推行T+0沒有直接關系。
鄧舸說,經證監會批準,滬深交易所發布通知,明確投資標的實行當日回轉交易的跨境ETF和跨境LOF可以實行當日回轉交易(又稱T+0交易)。這種安排是必要的,合理的,也是可行的。
一是符合產品內在邏輯。此前,證監會已批準滬深兩所的黃金、債券、貨幣ETF實行T+0,主要考慮就是其投資標的實行T+0。對兩所上市交易的投資標的實行T+0的所有跨境ETF和跨境LOF實行T+0交易,與上述邏輯一致。
二是有助於改善存量產品流動性和定價效率,促進跨境基金的發展。跨境基金實行T+0之後,為其提供流動性服務的券商可以降低持倉風險,減少流動性服務資金占用,提高報價積極性。流動性的改善將促進ETF資產規模的擴大,增加市場廣度和深度,進一步提高對各類長期資金的吸引力。
三是有助於維護市場公平和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境外主要市場普遍實施T+0交易制度。對投資標的實行T+0的跨境ETF和跨境LOF實行T+0,一定程度上可以解決參與境外市場投資的中小投資者面臨的交易制度不公平問題。
四是風險可控。跨境ETF和跨境LOF大多跟蹤境外市場核心寬基指數,標的指數難以操縱;產品都具有一二級市場套利機制,基金交易價格難以被操縱投資;產品都具有低波動、無杠桿的特性,投資需求主要是機構資產配置和部分投資者波段操作。總體而言,這兩類產品的價格操縱和過度交易風險較小。此外,對投資標的實行T+0的跨境ETF和跨境LOF實行T+0也沒有引入額外的結算交收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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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博新聞社援引知情人士稱,今日中國央行已開始對浦發銀行到期的MLF開展續做。此次對浦發銀行的續做量高於到期量。該知情人士沒有向彭博新聞社透露具體操作金額和利率。另據新浪財經,今日興業銀行到期300億MLF,續作500億。
華爾街見聞網站此前提到,市場上流傳約2800億元到期MLF(中期借貸便利)於1月13日得到續做,《證券時報》從國有大行及數家股份制銀行人士處證實了此消息,當時報道引述不願透露姓名人士稱,此次央行針對到期資金的繼續投放操作,主要是“一對一”面向中信、浦發等股份制銀行,總量約在2800億元人民幣。
華爾街見聞曾提到,受到去年10月央行投放的中期借貸便利(MLF)本周到期、新股密集發行等因素影響,1月中下旬資金面迎來緊平衡的預期悄然增大,而在1月公開市場到期為零的情況下,後續基礎貨幣投放仍主要依賴央行主動“作為”。
央行在去年三季度創設並開展了MLF操作,9月曾通過該工具向五大行投放基礎貨幣共5000億元。去年10月,央行又向部分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投放基礎貨幣共2695億元,期限均為3個月,利率為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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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大智慧通訊社,多位保險資管公司人士表示,周四(29日)收到保監會《關於開展資產管理業務督導的通知》,稱將開展險資兩融業務檢查,日期未定。不過業內人士表示,開展兩融檢查應該是為了確保業務合規,此外險資兩融業務規模較小,對市場影響有限。
一位大型保險資管投資經理表示,險資的兩融業務在市場占比中非常小,即便是禁止開展也難以對市場造成較大的影響,而且此前保監會也對禁止險資參與兩融業務進行了辟謠,因此,保監會只是希望業務合規,完善風控。
華爾街見聞網站1月11日援引《中國保險報》介紹過,保險參與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處於試點階段,截至2014年末,實際規模387億元,目前相關業務正常運行。保險資金參與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處於試點階段,截至2014年末,實際規模387億元。
截止1月28日,滬深兩市兩融業務規模達到1.13萬億,險資兩融業務占比不到3.5%。
近期證監會也將開展對第二批證券公司的融資類業務檢查。
路透周三援引三位消息源稱,中國證監會將於近日再次啟動對券商融資融券業務的檢查。消息人士還透露,多家銀行接獲監管層通知要求加強信貸管理,嚴控信貸資金流入股市。
證監會當晚證實了將對券商融資類業務進行現場檢查的報道,但表示屬日常監管工作,不宜過分解讀。
證監會新聞辦昨日向新華社記者表示:
1月16日,我會曾向市場通報對45家券商融資類業務現場檢查情況。根據整體安排,近期將對剩余46家公司融資類業務開展現場檢查。這屬日常監管工作,不宜過分解讀。
證監會表態後, 新加坡交易的A股期貨新華富時A50指數跌幅大幅收窄,此前一度暴跌5%。
廣州萬隆指出,從監管層一次比一次快的澄清公告可以看出,減杠桿是為了防範未來更大的風險,政策面上並沒有轉"熊"的意圖。不過當前市場的壓力在於,雖然場內資金有惜售意願(縮量),但增量做多資金卻十分匱乏。短期內難以大幅推高股指,先震蕩蓄勢再繼續上行或是後市概率較大的演變方向。
因此策略上,該機構認為,一方面投資者在短期的震蕩調整階段內,宜避免重倉,留意在震蕩上下軌之間的波段交易機會(目前參考3100-3400)。但是另一方面值得強調的是,當前市場仍普遍對改革推進存在較強烈的預期。因此對於受益改革推進的個股,仍然有望受到大資金關註。同時眼下正值年報預告期,投資者可重點關註行業成長前景廣闊、增速超預期的白馬股,特別是與政策結合明顯的穩增長預期(核電、PPP)等政策題材,在震蕩中逢低關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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