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Uber混蛋式創新:越犯規越吸金

2014-12-22  TCW

 

一個夠離經叛道,而贏得「混蛋」封號的網路鬼才創辦人,為何能創造出一個未上市企業中,高科技業估值最高的公司?

這家公司名字叫作優步(Uber),它提供的網路平台服務,讓全球二百五十多個城市,包含台灣民眾,只要滑一下手機,就有勞斯萊斯、賓士等高級黑頭車到府接送,從上車到下車,乘客和司機完全不用經手現金。這項奇想,模糊了高級租車和平價計程車界線,有司機年薪可達九萬美元(約合新台幣二百八十三萬元)。但它因為讓七成的計程車司機生意受衝擊,其創辦人也因此被大罵「混蛋」。然而,它卻越被罵越紅,而且越「犯規」,越吸金。

今年下半年,全球至少已有九個國家,因為Uber沒有運輸業登記等各種理由,而做出不同程度的禁令(見一○二頁表),包括台灣交通部也開出百萬元罰單;連它發跡的城市舊金山,也對它提起司法訴訟。

但在爭議聲中,十二月四日,它宣布取得最新一輪融資十二億美元(約合新台幣三百七十八億元),市值預估破四百億美元,超越達美航空(Delta Air Lines)、卡夫食品集團(Kraft Foods)等七成美國前五百大公司。

超驚人的成長力光一晚跨年夜,吸金三億

《財星》(Fortune)雜誌說,這些負面消息,都無法阻止Uber越來越有錢。為什麼一家多國喊打的公司,反而讓投資人更樂意掏錢給它?數字會說話,先看它的成長數字。

Uber的主要收入來源來自乘客付給司機每趟車資的兩成。二○一三年,Uber營收二億一千三百萬美元(約合新台幣六十七億元),但「重點是成長性,而不是營收或是獲利,」美商中經合創投董事總經理朱永光說。

根據Business Insider取得一份Uber六十頁的內部報告,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是該公司一整年中最賺的「大日子」,在全球六十個城市,它於二十四小時內吸金一千一百萬美元(約合新台幣三億元),比二○一二年的跨年夜成長了三六九%,奠定了它今年大舉擴張的基礎。

這些數字,讓Uber早期投資人至少已獲得兩千倍的投資報酬率,也讓新一輪投資人如大型投資機構富達、黑石、惠靈頓管理等,也都來報到。

惹爭議的破壞力不甩計程車法規、不設客服

對新進場的投資人而言,它的魅力還包含「破壞力」。

「Uber的任務:將交通運輸變成一個無縫服務,並且提供運輸的替代方案,讓擁有車成為歷史,」Uber創辦人卡拉尼克(Travis Kalanick)說,更重要的是,他非常堅持它是一家網路公司。

因此,當Uber在各國招募一般民眾開私家車來賺外快,他完全不理會各國政府呼籲其必須符合「計程車」業者等法規,因為,卡拉尼克從頭到尾都不認為Uber是傳統的運輸業者。即使乘客抱怨把手機忘記在車上,想要找專人協助,卡拉尼克也不認為Uber就應該為此設立專人服務的客服中心,「因為網路公司靠著電子郵件速度更快。」

顛覆性的行銷力遭抗議後用戶成長八五○%

違法,反而是彰顯自己顛覆性的最好宣傳。今年六月,倫敦一萬名計程車司機上街抗議,Uber還樂得發出聲明:拜抗議之賜,在一週時間內Uber倫敦註冊用戶就成長了八五○%。

這聽在倫敦政府和計程車業者耳裡很刺耳,但對投資人而言卻很悅耳。其中一位投資人,Google Venture的莫里斯(Bill Maris)甚至認為,Uber應該價值兩千億美元(約合新台幣六兆元)。在批判聲中, Uber乘勢成長,它還在測試,自己的破壞力可以到達哪些新領域。

今年七月十八日,Uber第三次舉辦「全球冰淇淋日」,使用者只要在其應用軟體呼叫,就會有一台冰淇淋車上門為你服務。

這是一項實驗,去年,Uber 在巴黎、柏林、洛杉磯等全球三十多個城市開展了這項活動。今年隨著活動迅速發展,冰淇淋日更是擴展到全球一百三十個城市,包括台北。Uber司機為你送上門的冰淇淋禮盒,從新台幣四百九十九元到一千多元不等。

「它不只是交通運輸業者,它也是物流業者,」創意工場首席執行官王仁中認為,因為網路與手機的結合,該公司掌握了人的地理位置這項寶貴資訊,根本不是傳統計程車可以比擬,它的商業模式充滿無限可能。

朱永光從創投眼光看Uber的創新,就在「破壞」,「Uber沒有創造新東西,但它破壞了既有行業的秩序,它讓人與人直接對話,而且是雙方(司機和乘客)都甘願,沒有人覺得被剝削。」

即使世界各地都有模仿者,但它靠著累積的大資本,在全球砸重金玩行銷打造品牌,已經讓它建立起競爭壁壘。

值得思考的是「Uber效應」的後續發展。它詮釋了創新的可能,而且大搖大擺表明,不在乎現有規則。比如,它就對台灣交通部所開出的百萬罰款單表明不會繳。只是,當我們欣羨它創造的漂亮數字同時,我們是否已經有所準備,去面對更多如Uber般破壞力超強的企業?

【延伸閱讀】Uber違規,台灣開百萬元罰單—今年下半年各國對Uber爭議處理

Uber在各地違反現行法規,因為:●費率未經審查●車輛沒漆成規定顏色●公司沒有運輸業登記

一、亞洲

˙韓國首爾(2014/7):市政府禁止其業務˙台灣(2014/9):交通部開罰百萬元˙印度德里(2014/12):交通部禁止其業務˙泰國(2014/12):法院禁止其業務

二、北美洲

˙美國俄勒岡州波特蘭、加州舊金山、洛杉磯(2014/12):檢察官起訴

三、歐洲

˙西班牙(2014/12):法院禁止其業務˙荷蘭(2014/12):法院禁止其業務˙法國巴黎(2014/12):法院裁定不禁,但要求修正手機App叫車服務˙比利時布魯塞爾(2014/12):地方法官調查中,恐被禁

整理:顏瓊玉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25182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