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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速的史丹佛金童

2012-8-27  TCW




一紙訴狀,驚爆一個史丹佛畢業生與台灣女首富旗下公司的背信爭議。

八月十七日,台北市政府刑事警察大隊接獲報案,當事人竟是台塑集團第三代陳主望。他以威望國際(CatchPlay)董事長的身分,指控威望國際前任總經理張心望,以及前員工徐靜涵涉嫌背信與侵占。

董事長打算以刑事案件與前任總經理對簿公堂本就罕見,而陳主望與張心望,一個是「經營之神」王永慶的外孫,台塑二房最受矚目的第三代;一個是一路從建中、台大、史丹佛等名校畢業,曾在矽谷創業,典型台灣社會中的菁英分子。

他們,曾是好朋友、好戰友,是要一起打天下的,如今,兩人卻從親密的創業夥伴,搖身一變成為法庭中的原告與被告,這是怎麼一回事?

鏡頭,拉回到二○○七年一月,威望國際正式成立的一場記者會。王雪紅與威盛總經理陳文琦親自出席,電視圈名製作人王偉忠與台灣最大遊戲公司、智冠總經理王俊博到場力挺,連價碼極高的一線明星郭富城、楊丞琳、彭于晏都特別拍攝影片致意。

六年前,張心望受王雪紅賞識一個效法iTunes,一個有數位內容夢

這家公司,是王雪紅心中的一個夢。

她希望它能成為台灣、甚至全亞洲的內容產業之王。六年,新台幣十五億元,這樣的投資規模相對於王雪紅旗下宏達電、威盛的資產來說,可以用九牛一毛來形容;有錢、缺人,他找他的外甥陳主望幫她,陳主望則找到了張心望。

二○○四年,陳主望的表弟、現任KKBOX總經理簡民一,在史丹佛大學台灣校友會上,認識了小他一屆的張心望,對於眼前這個聰明、野心十足的學弟印象深 刻,將他介紹給陳主望。雙方一拍即合,對事業的想法越談越投機,剛好兩人的名字裡都有一個「望」字,於是新成立的公司就結合了威盛的「威」與「望」。

頂著名校光環,不到三十歲就獲得王家人的信任,他的新公司一開門資本額就有五百萬美元(約合新台幣一億五千萬元),手握龐大資源,說起話來也霸氣十足。當 時他這樣解釋威望國際要做的事:目標是要結合威盛的硬體平台,打造另外一個iTunes,「我們要在遊戲、音樂、電影之間跨領域結合,提供下載服務……我 們的計畫,已經遠超過iTunes的scale(規模)!」

效法美國線上影音網站網飛(Netflix)與蘋果iTunes,威望創新的營運模式,卻在幾個月後被中環旗下得利影視跳出來控告侵權,這挑起張心望鬥志與雄心,他說服陳主望:「光做平台不夠,要把市場玩大,就是要擁有自己的資源,建立自己的影片庫。」

去年,威望衝上台灣最大片商大老闆才疑惑:為何還在大虧?

於是,在張心望的主導下,二○○八年一月開始,威望從一個線上影音內容的平台業者,跨足電影發行與製作,企圖打造一個上下游一貫的影音產業鏈。四年來,威望創下了電影界的紀錄:最短時間,成為台灣最大電影發行商,市占率達三成。

張心望花了新台幣十三億元,買下一千多部電影。光是二○一○年,威望總共發行了一百二十二部電影,遠超過一般同業六倍。奧斯卡名片《王者之聲》以及小成本、大回收的《三個傻瓜》,都是威望旗下發行的大片。

看似名聲打響了,在業界也累積了一點名氣;但是,王雪紅所投下的錢卻像石沉大海,除了「撲通」一聲,就再沒回音;連兩年虧損一億,至今不見回收。參與此事的經營階層都不免心頭一驚,難道我們就是影片中《三個傻瓜》的縮影?

王雪紅找張孝威看帳發現威望竟沒財會、合約疑點重重

去年八月,王雪紅對剛接任TVBS董事長的張孝威提出要求,希望他能幫忙看一下威望的財務狀況。

「我本來只是以顧問的身分,提出一些側面的觀察與建議,進去之後才發現,這家公司竟然連個基本的財務人員都沒有!」張孝威說。

全公司二十多人,不是工程師就是行銷人員,通通直接彙報給總經理,彼此之間不知道對方的工作內容,也極少有團隊合作的機會。「威望是一家新創公司,跟Google一樣,當然要用扁平化的組織才有效率,」去年五月張心望接受《商業周刊》專訪時曾自豪的說。

張孝威曾獲英國《財務長》雜誌(CFO)亞洲最佳財務長榮銜,以他的專業程度,當他想盤點公司資產的時候,卻找不到負責人要資料;去翻閱一張張的合約,試圖重新建立電影版權庫,建立系統化的流程,沒想到卻在一張張的合約中,逐步揭開了一大堆疑點。

他只是衝太快?為了衝市占,撒錢法背離市場邏輯

疑點一:砸大錢買片。台灣一年的電影市場不過三百六十多部,威望卻在四年內買下了上千部,超過整個市場的胃納量,「就算每天發一部也發不完!」一位威望的員工曾私下表示。

張心望的說法是,要以規模取勝,「只要我們把市場上的好片子通通買下來,就不怕競爭對手了!」但事實上,威望在院線發行的片量只占其購買總數的二七%,並 且因為上下片的輪動速度快,平均一部電影只能回收五○%的成本,根本無法創造獲利,這也是威望為何近年來每年虧損高達新台幣一億元的原因。

當被問到獲利模式時,張心望稱,要像蘋果iTunes的長尾效應般,把其他未發行的片子放在網路或其他平台,在未來賺取線上下載費用,然而一位美商八大影 業的前任總經理指出:「一部電影就像冰淇淋一樣,剛發行的時候利潤最高,約占八○%,之後就會慢慢融化,獲利空間只剩下兩成不到。」

疑點二:大量向仲介商買片,董事會卻不知情。SSG(Studio Solutions Group)是一家位於洛杉磯的公司。張孝威的財務團隊發現,威望在過去四年間,向SSG購入九百九十六部影片,總金額高達四千四百萬美元(約合新台幣十 三億元),二十四份合約中,只有最初的幾份有經董事長陳主望簽名核准,其餘皆未向董事會呈報。

一位業界人士表示,一般電影發行商的確是會透過仲介取得一些搶手片,但前提是該仲介擁有特殊管道,或是取片成本低於行情,「數字買到這麼大就有點奇怪。」

合約的內容也有許多問題,不少合約中只有金額數字,卻沒有片單內容,有些片單則還出現重複購買的狀況,等於是威望有可能付了錢,卻不知道買了什麼片,要不然就是一部片子付了兩次錢。

疑點三:素材購買費用比市場價格貴五到八倍以上。要發行一部電影,除了取得內容版權之外,還須購買數位影帶、膠卷、預告費、海報等素材。威望財務人員在比 較業界行情後發現,SSG對威望索取的素材費,比一般直接購買的發行商還要高出五到八倍,總計溢付金額在兩百萬美元以上。

三大疑點都與市場運作邏輯有落差,經由張孝威寫成報告後,王雪紅開始覺得需要進行大刀闊斧的整頓。

今年二月,她將威望改組,另外成立了威望媒體控股公司,由張孝威擔任董事長,下控威望國際娛樂以及威望投資兩家公司,陳主望與張心望的位置不變,依舊是威望國際娛樂董事長與總經理。

「一直到這個階段為止,我們只是覺得他欠缺管理經驗,許多事情衝太快,需要停下來把公司好好重新架構,建立系統化流程,」張孝威說。

然而,接下來一張張送上門來的證據,卻讓張孝威不得不開始對張心望的誠信打上問號,也奠下了八月十七日,陳主望控告張心望的訴狀內容基礎。

他誠信沒問題?動用公司資源,幫對手發片

今年五月,威望財務人員收到戲院寄來電影《詭屋》的對帳單,註名給威望員工徐靜涵,卻發現威望根本沒有發行過這部片,而是由另一家同為電影發行商的藝融公司(現改名為藝都會)所發行。

按理說,帳單應是寄給電影版權擁有者,「為何競爭對手的帳單會寄到我們家來?」他不解。

更奇怪的是,明明公司正在強力主打《飢餓遊戲》,但威望官方網站上占最大宣傳版面卻是《海豹神兵》。他去調查後發現,這部電影的發行商正是藝融公司,但製作費、證照費、行銷費、廣告費等開支,通通都是由威望所支付。

根據張心望的說法:「藝融是我們的合作夥伴,互相協助是正常的,」然而,根據財務資料,威望並沒有在這部電影上得到任何實際票房收入,等於免費幫別人打工,賺的錢還通通進了對方口袋。

疑點越來越多,藝融、SSG等公司與張心望究竟是什麼關係?為什麼威望的許多業務都與這些同業相互代理?而溢付的費用、票房的收入都轉到哪裡去?

就在這個時候,又出現了一筆怪帳。

財務人員發現,自二○○八年一月起,威望每個月都會匯五千美元到美國一家叫作AceGain的公司,名目為「資料備份伺服器主機代管費用」,之後金額又提高到了七千五百美元,總計四年間,一共支付了三十五萬五千美元(約合新台幣一千零六十五萬元)。

有趣的是,AceGain正是張心望在二○○○年,從史丹佛大學畢業之後,加入威望前,在矽谷創辦的公司,主要業務為從「網路點對點傳輸(Peer-to-peer)」需求切入,開發各種應用軟體的獲利模式。

一位在電信業擁有十年經驗的人士指出,資料備份沒有地域限制,應可就近向本國電信業者提出申請。若比對台灣業者的相同服務,兩者每個月的費用落差高達新台幣十六萬六千元,以此計算,威望在過去四年累積溢付給AceGain的金額,超過新台幣七百五十萬元。

最後一個疑點,則是樂聲戲院案。去年十二月,張心望曾向王雪紅與陳主望報告,表達希望讓威望入股樂聲戲院,但未獲董事會第一時間應允。張心望於是在沒有告知董事會的狀況下,自己到處籌錢,以威望總經理的身分入股樂聲,並取得戲院經營權,由其本人擔任負責人。

兩個月前,威望終於攤牌他先落淚願和解,後反悔變被告

當這一筆筆的帳目陸續攤開時,張孝威與陳主望判斷,張心望已經不適任威望總經理職位,決定予以解職。今年六月七日,他們在位於八德路三段的辦公室內,根據蒐集到的資料,與張心望做了一次深度的面談。

陳主望回憶:「當天我們跟他講的時候,Wayne(張心望的英文名)的眼淚就掉了啊,沒有大哭啦,但是有眼淚的,我自己也很難過。他承認他做錯一些事,簽下了一份聲明書。他解釋他為什麼這樣做,說是為公司想,他也接受我們對他這樣的處分。」(見一○六頁陳主望專訪)

陳主望表示,他們曾經想要與張心望和解,條件是,處理完上述這些爭議性帳目,之後再以顧問的職務聘用他,避免雙方走上訴訟之路。但是張心望找來顧立雄擔任律師,聽完和解條件之後,立刻起身表達「不可能」,逼得他們只好循法律途徑提出告訴。

這是一個有夢、有錢、有人,甚至有王雪紅,有台塑集團血緣背書的投資;以電影行業來說,這是一部超級卡司的大片,理論上票房不至於太差,如今卻落到要對簿公堂。是總經理太聰明,策畫了瞞天過海的大計,還是董事長是個大傻瓜,導致財務黑洞越滾越大?

如今整個案情都還須經過檢方調查,來釐清事情的真相,這場「劇中劇」還會繼續演下去。

【延伸閱讀】張心望回應威望指控五大問題

在第一時間專訪張心望之後,他做出了回應。

問題一:為何買這麼多影片,甚至已經到一天播一片都播不完的地步? 回應:其實你真正去Break down(指看細目時),那種你認知中的大規模上的院線,也就是三、四十部,這幾年買的影片一半以上是庫存舊片,單價不高,買這麼多是為了未來開電影台需 要片庫做準備,這樣以後電影台開播,賣點才會更多,是有策略考量。

問題二:為何跟美國SSG買這麼多影片? 回應:SSG這家公司,Tim(指陳主望)不可能不知道,最初幾個合約都是陳主望簽的。

我們內部討論過要不要自己買影片,我說OK,我沒有一定要透過SSG買,只是SSG的價格和交貨時間條件較好,才跟它合作,且裡面有是一百部一包的交易,就是因為這樣買比較便宜。

問題三:為何付給SSG高額素材費? 回應:你告訴我,比較的基準在哪裡?有些影片要加密,有些是數位版,都不一樣。他們如果拿香港的素材費來跟台灣比,不公平。我相信威望的平均素材費,是跟台灣同業差不多的。

問題四:為何替藝融支付費用? 回應:不會吧?我們付給藝融的錢都是按標準,花錢的東西威望不會替藝融扛。

問題五:為什麼威望和張心望創的AceGain有交易,並溢付大量資金? 回應:我當初在美國租辦公室和網路平台的合約價格較好,AceGain不運作後就交給美國威望使用,(生氣)早知道這樣,讓公司去花大錢。當你說幾萬塊台 幣可以解決,你說的是一台主機,我們在那邊是十幾台唉,威望在美國是備份台灣機房的全部功能,還加辦公室房租,這怎麼能算貴?(文●林宏達)

【延伸閱讀】天時地利人和,造就一場「超完美風暴」——威望大事紀及張心望管理3大怪象

2006/7威望國際(VIA On Demand)成立,陳主望擔任董事長,張心望出任總經理 2007/1更名CatchPlay,先主打遊戲市場,後推出線上租片服務 2007/11中環控告威望侵權 2008/1◆跨足院線電影發行◆開始每月支付AceGain資料備份主機代管費◆向美國SSG購買近千部電影,4年來約砸新台幣11億元 2008/12全年發行12部電影、16部DVD2009/1代藝融支付電影製作費、證照費、行銷廣告費2009/9全年發行45部院線電影、100部 DVD2009/12與中嘉、凱擘、遠傳電信等合作,擴大線上租片通路2010/12全年發行122部院線電影、160部DVD,市占率達到3成2011 /8王雪紅請張孝威協助調查財務狀況2012/2威望改組張孝威出任威望控股董事長,陳主望續任威望國際董事長2012/6解聘張心望2012/8威望對 張心望提告

怪象1:找個人自創公司代管主機每月支出超出行情16萬元◆一般主機代管費約每月新台幣6萬元,威望粗估溢付達新台幣750萬元◆AceGain為張心望自行創立公司

怪象2:找仲介買片,多剝一層皮每片素材費高出5-8倍買996部片遠高於台灣市場平均數◆威望可直接向片商買片,不須透過仲介被剝一層皮◆平均每部素材費用多5至8倍,溢付新台幣6千萬元◆台灣1年總計不過300至400部電影,買片量遠超過市場胃納

怪象3:幫競爭對手發片,沒拿收入◆威望與藝融同為電影發行商,屬競爭對手,卻在張心望授意下有合作關係◆威望代藝融支付電影製作費、證照費、行銷廣告費等成本,但票房收入由藝融收下

王雪紅5年注資50次,威望仍虧損!

資料來源:威望國際整理:林俊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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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淘寶店的史鑑:三年前Facebook店舖化的敗局

http://www.iheima.com/archives/45106.html

開店不是個好主意

2009年7月8日11點35分,1800- Flowers通過Facebook店舖賣出第一束鮮花,售價34美元,從此Facebook不再是一個社交媒體而加入電商平台行列。分析人士預測,經過5年左右時間,在Facebook上完成的交易額將超越Amazon。

然而,2011年,根據Booz&Co.的統計,Facebook店舖總體銷售額50億美元,看起來是個不錯的成績,但與同年美國電子商務總銷售額1943億美元比起來就微不足道了。另外,Amazon 2011年收入為480億美元,與Facebook 店舖同為平台商的eBay 2011年交易額為686億美元。

也是在2011年,多家知名的零售商匆匆進入Facebook又匆匆退出了,如美國時尚品牌Gap、百貨公司JC.Penny、高檔商品連鎖商城Nordstorm、電子遊戲零售商Gamestop等都在一年之內進入又退出Facebook 店舖,其中Gamestop只停留了短短6個月。2013年2月28日,Facebook上首家社交網絡商城Payvment停止在Facebook上的業務,並將客戶名單直接賣給了競爭對手。Payvment於2011年上線Facebook,兩年來吸引了17.5萬個商家在其平台上開店,並擁有20萬註冊用戶,但現在它的每月活躍用戶數下降到僅1萬左右。

眾多品牌商、零售商、社交電商紛紛退出Facebook的原因無非兩點:

1. 投資回報率不足。就如Gamestop市場營銷副總裁Ashley Sheetz所說,「對我們來說,Facebook一直是與顧客交流的有效途徑,但很難直接產生銷售。我們在Facebook上開設直接銷售渠道但沒有取得理想的回報,於是迅速停止了該服務。」

2. 大商家不願過多依賴平台發展,特別是Facebook開始自己的零售業務之後,很多商家擔心自己利益受損,就像很多品牌商不願意進入Amazon,就是擔心Amazon研究自己的經營模式後搶了自己生意。其次,寄生於平台之上總會受其限制,比如之前與Facebook合作的Zynga,在開始階段入駐Facebook看中的是其龐大的用戶數量,但之後便尋求自建平台獨立發展。

Facebook店舖的三種類型

很多人曾經期待Facebook會成為下一個購物目的地,但現實無情地潑了一盆冷水。那麼在Facebook上開設店舖到底行不行?為什麼?

首先,Facebook Store分成三種類型:

1.瀏覽式店舖。在Facebook上展示商品,用戶點擊商品鏈接後轉到外部電子商務網站完成購物。該類店舖只有商舖的形式卻不能直接購物,所以被稱為Faux Store,很好的例子是BestBuy在Facebook上的店舖。

2.真正意義上的網絡商舖(Full Store)。用戶可以在該類店舖上獲得和其他購物網站相同的體驗,產品類目表、購物車、訂單結算,所有購物流程都在Facebook上完成。比如Delta航空曾經在Facebook上開設售票窗口,但很快發現用戶還是習慣到航空公司網站或通過廉價機票搜索引擎購票。

3.粉絲店舖(Fan Store)。這類店舖是專門為粉絲準備的,品牌粉絲有專有特權,例如購買限時限量產品、獲得打折券等。對品牌商來說,運營該類店舖對活動推廣、保持用戶忠誠度很有效果。例子有Heinz Store、Nine West Store等。

瀏覽式店舖的好處是便於設置(無需後台程序的整合)並拓寬了流量渠道,但是該類店舖更像是在Facebook上做廣告而非銷售網站。網絡商舖(Full Store)屬於完整的購物網站,但事實證明該類嘗試大多都失敗了。還是拿Delta航空為例,它在Facebook上開設了一個售票窗口卻沒有引入社交性成分。試問,人們在購買機票時需要互相交流嗎?一個人購買機票的行為會受朋友言論影響嗎?又或者購買機票只是獨立行為,用戶更關心價格優勢?如此說來比價網站就比社交網站更有優勢了。這裡我們並不能確定人們購買機票的行為機制,但可以確定Facebook並沒有找到一個將機票銷售社會化的方法,於是Facebook社交網絡的優勢便無處施展。

事實上,大多數商家進入Facebook的方法都是將網站銷售目錄直接導入Facebook,用戶在其Facebook店舖購物和在其網站購物體驗是一樣的(部分商戶並不會將全部商品放到Facebook店舖,只是精選其中一部分)。用戶在Facebook上沒有獲得全新的購物體驗,也就沒有理由去Facebook購物了。另一份由Webtrend發佈的關於Facebook和其他商業網站關係的報告同樣佐證了這個觀點。該報告顯示,商戶登陸Facebook之後,自身沒有電子商務功能的網站普遍向Facebook流失大量瀏覽量,而自身擁有電子商務功能的網站並沒有向Facebook流失過多流量,相反,大多數該類網站的流量得到了穩步增長。這說明Facebook作為交流平台的確有其吸引力,但顧客還是更傾向於上專門的購物網站購物。(當然,如今大多數購物網站都有顧客間交流的功能。)

Facebook店舖的劣勢

此外,不得不提Facebook 店舖的劣勢:

1.Facebook無法提供完善的購物服務。

很多人對網絡交易仍然持小心謹慎的態度,顧客與商家交易時需要平台為其作擔保。相比較而言,eBay和Amazon的交易規則和顧客服務系統做得更加完善,而Facebook就像個天然的集市而非管理者,這對於顧客和商家來說都是不夠的。再反觀Facebook自身,它是否又願意花費資源去建立一個完善的購物平台呢?顯然這不是Facebook的強項。

2.「聚光燈經歷」(Spotify Experience)——當顧客在Facebook購買商品後,購買經歷會被分享,有可能暴露隱私。

對於一部分用戶購買的一部分商品來說這也許是個不錯的主意,但顯然多數人不願意將自己的購物隱私暴露無遺。如何將購物與社交融合?融合至哪個層面才使得顧客既體驗了社交的樂趣又保留了自身的隱私?比如社交網站Billpy曾將用戶信用卡與網站相連,每當用戶使用信用卡消費,所購商品都會分享給好友。但是這個聽上去很酷的網站從來沒有太多活躍用戶。

3.大數據引發的恐慌——很多消費者並不希望商家掌握自己過多的信息。

Amazon、eBay這類購物網站知道顧客地址、郵箱、信用卡號,但它們不知道顧客是誰,他們有什麼喜好(儘管可以通過瀏覽和購物歷史推斷個人喜好,但大多數顧客不會在Amazon或eBay上直接表達個人觀點)、交際圈怎樣、有什麼政治觀點等。所以從某種程度上來說,購物網站掌握顧客身份信息,而社交網站瞭解用戶人格特點。那麼用戶真的想將兩者合二為一嗎?儘管隨之帶來的個性化推薦和更加準確的廣告推送看似對於顧客和商家都是一件雙贏的好事,但是對於很多用戶來說,允許商家擁有如此大量的私人信息是難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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