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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稅收法定 煙葉稅立法打頭炮

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終於邁出重要一步。

近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葉稅法(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總共14條意見內容將取代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葉稅暫行條例》。煙葉稅是現行15個稅收條例中首個啟動立法的稅種。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誌勇對第一財經記者分析,煙葉稅法與此前的條例內容基本相同,此次立法主要是為了落實稅收法定原則,而之所以首先從煙葉稅開始啟動立法,是因為立法難度小,條件成熟。

稅收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應由法律的形式來規範,而非當前的部門行政法規,目前中國18個稅種中有15個稅種由暫行條例形式來征收。去年3月,黨中央審議通過了《貫徹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實施意見》,要求對現行15稅收條例修改上升為法律或者廢止的時間作出了安排。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曾表示,將力爭在2020年前完成,將稅收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或者廢止。

除了煙葉稅法外,船舶噸稅法、資源稅法和新開征的房地產稅法等列入了國務院2016年立法工作計劃或全國人大常委會2016年立法工作計劃。

煙葉稅平移上升為法律

在稅收法定原則下,由於煙葉稅無需進行大的制度調整,且制定法律條件成熟,因此成為當前15個施行稅收條例稅種中,首個上升法律的稅種。

對煙葉征稅原屬於對農業特產征收農業稅,2006年農業稅取消後,為了延續國家對煙草實行“寓禁於征”,當年4月國務院出臺了《煙葉稅暫行條例》,規定煙葉稅由煙草公司在收購煙葉時按煙葉收購金額(包括收購價款和價外補貼)的20%繳納。

此次《征求意見稿》與此前暫行條例內容並無太大變化,首要基本原則就是平穩過渡,在現行稅制框架和稅負水平基本不變,平移上升為法律。

根據《征求意見稿》,煙葉稅的納稅人為在我國境內收購煙葉的單位(煙草公司等),征稅對象為煙葉(包括晾曬煙葉、烤煙葉),計稅依據和稅率也延續了現行規定,即納稅人收購煙葉支付的價款總額和20%稅率。

與現行煙葉稅法稍許變化的是,《征求意見稿》修改了價外補貼統一按收購價款的10%計算的現行規定,改為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納稅人給予煙葉生產銷售者的實際補貼金額核定價外補貼折算成收購價款的比例。

財政部解釋,煙葉稅作為地方稅種,規定由省級人民政府核定具體折算比例,有利於更好地平衡地區間差異和地方利益訴求,使稅制更加科學合理。

另外,煙葉稅在納稅期限、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等方面有微調。

財政部稱,制定煙葉稅法,是貫徹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迫切要求和重要體現,有利於進一步完善煙葉稅法律制度,增強其科學性、穩定性和權威性,有利於構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現代財政制度,有利於深化改革開放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船舶噸稅、資源稅等接力

煙葉稅立法為當前稅收條例上升法律拉開了序幕。

目前,現行的18個稅種中,除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車船稅由法律規定征收外,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輛購置稅、印花稅、契稅、耕地占用稅、煙葉稅、船舶噸稅、關稅等15個稅種由國務院制定的有關暫行條例規定征收。

為貫徹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全國人大常委會計劃在2020年前將現行稅收條例上升為法律或廢止。

去年3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答記者問時,表示將不再出臺新的稅收條例,並將配合稅制改革進程,適時將相關稅收條例上升為法律,並相應廢止有關稅收條例。對其他不涉及稅制改革的稅種,可根據相關工作進展情況和實際需要,按照積極、穩妥、有序、先易後難的原則,將相關稅收條例逐步上升為法律。

除了煙葉稅法外,今年還有哪些稅種可能啟動立法程序?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2016年立法工作計劃,船舶噸稅法、新開征的房地產稅法、稅收征管法為立法預備項目。

另外,環保稅已經於今年8月底交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根據國務院2016年立法工作計劃,資源稅法、個人所得稅法修訂被列入研究項目。

此外,根據2015年6月披露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環保稅法、增值稅法、資源稅法、房地產稅稅法、關稅法、船舶噸稅法、耕地占用稅法、稅收征收管理法(修改)被列入。

根據上述立法計劃,在現有的15個稅收條例中,下一步煙葉稅法、船舶噸稅法、增值稅法、資源稅法、關稅法、耕地占用稅法等將率先啟動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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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法定促煙葉稅法或年內通過 個稅、房地產稅法僅列立法預備

未列入國務院年內力爭完成項目的修訂個人所得稅法、制定房地產稅法,在5月2日公布的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年立法工作計劃中,也未被列入“審議法律案”,而是放在了“預備及研究論證項目”,視情況在今年或以後年度安排全國人大審議。

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告訴第一財經,今年個稅改革和房地產稅修訂案提交全國人大審議的概率不大,即便提交,由於這兩部稅法複雜,年內也不會通過。

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大會發言人傅瑩早在3月4日表示,今年沒有把房地產稅草案提請常委會審議的安排。

不過,去年向公眾征求過意見的煙葉稅法和船舶噸稅法,被全國人大常委會安排在今年8月和10月進行初次審議,劉劍文認為這兩部稅法獲得通過的可能性很大,而這意味著我國將實現首個稅收條例上升到法律,稅收法定原則邁出關鍵一步。

稅收法定原則再邁關鍵一步

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要點之一,就是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制定煙葉稅法、船舶噸稅法等單行稅法。

稅收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應由法律的形式來規範,而非當前的部門行政法規,目前中國18個稅種中有15個稅種由暫行條例形式來征收,包括現行的煙葉稅暫行條例、船舶噸稅條例等。

2015年3月,黨中央審議通過了《貫徹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實施意見》,要求對現行稅收條例修改上升為法律或者廢止的時間作出了安排。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曾表示,將力爭在2020年前完成,將稅收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或者廢止。

2016年10月,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葉稅法(征求意見稿)》,財政部、海關總署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噸稅法(征求意見稿)》,向公眾征求意見,正式邁開了稅種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的第一步。

在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計劃中,這兩部法被列入初次審議的法律案,稅收法定原則落實再邁一步。

參與過煙葉稅法等研討的劉劍文告訴第一財經,推進稅收法定目前主要先從小稅種入手,先易後難,因此不出意外煙葉稅、船舶噸稅最快可以在今年內獲得全國人大通過。

第一財經記者發現,煙葉稅法征求意見稿與現行煙葉稅暫行條例內容變化不多,首要的基本原則就是平穩過渡,在現行稅制框架和稅負水平基本不變,平移上升為法律。

除了煙葉稅和船舶噸稅外,關稅法、耕地占用稅法也被列入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預備及研究論證項目,成為下一批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的稅種。

除了上述稅種外,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中,還有增值稅法、資源稅法。

增值稅是中國第一大稅種,收入規模超過5萬億元。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鄧力平4月21日在“中國財政學會2017年年會暨第21次全國財政理論研討會”上表示,增值稅立法程序目前已經啟動。

個稅改革、房地產稅僅列為預備論證項目

個稅和房地產稅由於直接關系到老百姓“錢袋子”,一直備受關註。

早在2013年11月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上,在部署全面深化改革時提出“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

財政部部長肖捷在今年全國“兩會”答記者問時表示,目前個稅改革方案正在研究設計和論證中,總的思路是個稅改革要從中國的實際出發,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方案總體設計、實施分步到位,逐步建立起適合我國國情的個人所得稅制。

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郝如玉在去年7月份的第十屆“中國經濟增長與周期”論壇上表示,目前房地產稅仍在起草過程之中。

劉劍文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個稅和房地產稅屬於直接稅,即向個人和企業直接征收的稅種,相對於其他稅種牽扯面更大,方案設計更為複雜,因此還需要時間去爭取共識,年內不大可能提交全國人大審議。

今年3月20日向公眾公開的國務院2017年立法工作計劃,未涉及修改個稅和制定房地產稅。4月18日,國務院批轉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2017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的通知中,也沒有兩個稅種改革的身影。

不久前剛公布的全國人大常委會2017年立法工作計劃中,將修改個稅和制定房地產稅列入預備及研究論證項目。這些立法項目由有關方面抓緊調研和起草工作,視情在2017年或者以後年度安排審議。

第一財經記者註意到,全國人大常委會2016年立法工作計劃未提及修改個稅,而今年則將修改個稅列入預備及研究論證項目,這也意味著個稅改革距離提交全國人大審議進了一步。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誌勇曾告訴第一財經記者,今年個稅改革不大可能正式實施,不過相關改革進展還會繼續推動。

肖捷在上述場合表示,目前個稅改革基本考慮是將部分收入項目,比如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等,實行按年匯總納稅。對於如財產轉讓所得等其他方面的收入、所得項目,也考慮繼續實行分類征收。

在綜合部分所得的基礎上,為降低個人稅負,肖捷表示還將考慮適當增加與家庭生計相關的專項開支扣除項目,比如“二孩”家庭的教育等支出。並將根據居民消費水平等因素進行綜合測算,以此確定是否提高免征額,該提高就提高。

3月4日,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新聞發布會上,傅瑩表示,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這是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改革任務中列出來的,所以本屆人大常委會把制定房地產稅法列入了五年立法規劃。當然這部法律涉及面比較廣,也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所以圍繞這個問題的討論是比較多的。

“根據我的了解,我們今年沒有把房地產稅草案提請常委會審議的安排。”傅瑩當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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