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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荒謬歪理實在不吐不快

警方在葵涌一工廈單位搜獲一批物品,包括氣槍、刀、鐵枝、水管、鐵通、鐵鎚、口罩、手套,及辣椒油等具危險性化學物,並拘捕一男兩女,不排除被捕人士與被檢物品與年初一旺角騷亂事件有關

  有人立即提出,“所謂武器庫實為儲存回收物資的儲存倉”,批評警察“老屈”,並為被檢物品提供各類正當合理的用途:如辣椒油可用作驅蚊劑等等,至於為何有刀、槍、鐵枝等等,則解釋為因為倉庫一向接收市民的丟棄物品,所以在倉庫中任何物品也可能存在:“佢地拯救資源的,真係乜都會收”、“因為乜都有人丟囉!”

  簡直混帳荒謬!如此理由,莫非把全港市民都當成三歲小兒或白痴?按此邏輯,是否即使搜出什麼可製炸彈或毒藥的原料等,也沒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了?提出這種辯解理由,倒不如乾脆說成是警察根本是事先準備了這些物品,存心來“砌生豬肉”的好了。當然,這些所謂“理據”,對於那些一貫支持你們的追隨者們,自然已是足夠有力的了,因為他們先天上已接受了你們對他們灌輸的仇警意識,徹底不信任政府、不信任警察的意識,以及政府隨時隨地都在向他們加以政治迫害的意識。此所以,你們隨時都站在不敗之地,你們犯法,便是“公民抗命”,“被暴力政府逼出來的抗爭”,警察拘控你們,便屬“政治打壓”、你們暴力打警察,只是“自衛”、“比起外國別的地方示威者行動,根本不算激烈,不算暴力”,但警察向你們還擊,便是“濫暴”。像這樣的”任你講晒”邏輯,除了你們那班忠實支持者之外,我相信全香港市民聽來也絕對不會心服!

日前陶傑、鮑偉聰在電台節目中批評傳媒(主要是TVB)把是次事件稱為“暴亂”,把示威者稱為暴徒,是不恰當的,顯是有心跟梁政府口徑一致,並質疑好幾年前內地發生的反日大遊行中,曾出現打砸焚燒由中國人開設的日本食店、截打駕駛日本汽車經過的中國人司機等,為何又不見他們稱之為暴徒?

  首先,我雖然不太清楚“暴亂”或“暴徒”兩詞在專門學術上的明確定義,但憑字面上常識上的定義,想當然地,我認為當行動中出現不當的,或過度的暴力行為時,行動即有理由被稱之為“暴亂”,參予者亦有理由可被稱為“暴徒”。據此,在當年那場反日大遊行示威之中,我絕對同意把那些瀕臨失控、失去理智的示威者們,一概稱為“暴徒”。至於傳媒當時為何未予“正名”,你固然可指摘批評他們,然而我認為這並不足以構成今天傳媒把年初一的那批滋事示威者稱為“暴徒”,或把事件描述為“暴亂”的所謂犯了“雙重標準”的批評理由。更何況,根據世俗傳統的情理標準,我們總是傾向以哪一方是主動挑起事端衝突的一方,而作為判斷行為是非的準則的,如在國際戰爭中,相信誰也不會傾向於同情主動作出侵略行為的一方的。如果接納這一準則,則在當年的反日大示威中,甚或追溯至幾十年前的那場抗日戰爭之中,相信是非也十分明顯的,不論是主動挑起事端,或挑起侵略戰爭的,都是日方。同理,在是次旺角騷亂事件中,我們也看不到任何理據,是警方在主動挑起衝突,相反,我們在電視畫面上看到的,倒是那批“示威者”不斷在向警察作出挑釁。

  此外,陶傑又在節目中提出什麼遠因近因的一番分析,以此作為與坊間一窩蜂的”師奶大媽”式的只懂譴責聲討的意見有別,其實要歸咎起來,我相信大部份人的意見想當然都不外是把一切都歸咎於梁振英政府的種種施政不善,倒行逆施等等,這裏只想向大家推薦一篇文章,是“香港01 觀點”的“梁振英再本事也無法製造一切問題”。

  話說回來,在是次旺角騷動後,有人批評到當日那位交通警員向天鳴槍示警,以保護同袍的行為是否恰當,但個人認為,最該值得詬病的還是,電視畫面上可見,警察以擲磚頭還擊“示威者”的行為。這種行為似乎的確是有點過了火位。再加上,猶如當年“佔中”那樣,這次亦同樣出現了不少對警察在現場濫施暴力,甚至對無辜過路途人、記者施暴的指控,這些指控若是已得到充份的證據支持,而非屬一面之辭的話,我絕對同意警方應盡快向全港市民作出一個交代,甚至成立專案委員會加以立案調查,以示公正。

  事件平息後,這兩天卻先後發生了兩宗耐人尋味的事件。包括有人致電報警,虛假在警察總部有炸彈、油麻地一街邊垃圾桶發生爆炸,兩宗事件,若配合起那位在旺角騷亂中曾擔當起一定主要指揮角色的黃台仰是日在網上發布的那段“抗爭將陸續有來”、“寧為玉碎不作瓦全”的錄音內容,以及警方近兩日大舉向“示威者”作出的拘捕行動,究竟是否有任何相關相聯,在未有任何確切證據下,任何人當然都無法妄下斷語,可是實在卻又很難免讓人據此作出一定的相關聯想。不過,假設這真是相關的報復行為,筆者在此只期望肇事者不妨真依黃台仰所號召,作出一番更加激烈的違法舉動來,筆者也樂於在此放長雙眼,且看你們的這種舉動,究竟是真的有利於你們的抗爭,還是只會把全香港市民的人心跟你們拉得越來越遠。有種的,下一次不妨就真的在警察總部放個真的炸彈吧!

  又,關於月前蕭陶兩位才子關於歐洲難民潮引發論戰的事件中,筆者近日剛剛讀到一篇網文,指摘蕭才子將陶才子相關文章翻譯成阿拉伯文,廣傳出去,是有可能招惹到IS伊斯蘭國,向香港無辜市民進行不分青紅皂白式的報復行動,也是屬於打壓言論自由的做法(理據是,陶才子畢竟只是一介文人,根本只有說說嘴的能力,而沒有真正把難民拖出公海的付諸行動的能力),對於這論點,筆者實是無法苟同。須知散播鼓吹歪論的罪惡影響,很多時猶在真正把罪惡付諸實行之上。如文中所言,要是一切言論自由,應只以法律為唯一底線,而不須理會任何道德底線的話,則我們還要基本的道德底線何用?何況,更大的問題是,即使如此,在現代的社會中,人人或多或少都已在逐漸學習挑戰著法律的底線。又更何況,陶才子既然說得出那番言論,自然也該有膽文責自負,預了惹起伊斯蘭國份子的相當反感,縱使有天真會惹來伊斯蘭國恐怖份子來港不分青紅皂白地報復,濫殺無辜,我想我們大概也絕不該只把一切責任單純歸於蕭才子吧?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85240

議員唔得「告御狀」?咩歪理呀鄭耀棠

1 : GS(14)@2016-05-22 11:45:02

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日前訪港3日,並以酒會形式與10名立法會議員會面,當中包括4名泛民議員。當中工黨何秀蘭表明梁振英不宜連任,而自由黨鍾國斌就指梁振英未能做到社會和諧。工聯會榮譽會長鄭耀棠昨晨出席電視節目時批評做法,認為連任與否是梁振英個人選擇,作為民選議員不應向中央「告御狀」。當日有份參加酒會的鄭耀棠形容泛民議員與張德江會面氣氛良好,雙方暢所欲言,但他批評泛民議員不應向張德江要求中央不要讓梁振英連任。不過鄭耀棠同意新一屆立法會選出後,中央和議員可以設立恆常溝通機制,但認為「一隻手掌拍不響」,中央一直釋出善意,但溝通卻推遲至此,是源於雙方不信任。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522/19622832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01034

周顯大輸講歪理都理直氣壯過人

1 : GS(14)@2019-03-25 04:19:00

https://www.mpfinance.com/fin/da ... 2494&issue=20190325
【明報專訊】日前David Webb公開指出,希望證監會將有問題的上市公司清盤,再向小股東發還現金資產。我寫了一篇文章,以中金再生(0773)為例子,講出這做法的最大受益人是會計師,皆因清盤費用昂貴,當付清後,小股東只會一毫子也分不到。

事實上,很多業務都只有繼續經營才有價值,就算要出售,也要慢慢善價而沽,到了清盤官手裏急售,根本值不了什麼錢。當然,我不反對David Webb提出的做法有「懲罰壞人」的作用,但可保障小股東,就完全錯了。

長期停牌已足夠

有讀者說:「現有股東權益可能無法全面保障,但本來投資就係有風險。但我至少覺得Webb一系列行動可以有效保障潛在(投資者)股東,想問你又點睇?再elaborate(解釋)少少,我相信Webb除咗講保障股東權益,同時都着重市場公平。唔係點解成日將企業管治掛在嘴邊。」

保障「潛在小股東」是證監常常的說法,即是把它停牌,以防止新股民加入買老千股。我先不論這做法是否妥當,但是,要保障潛在小股東,長期停牌已經足夠,用不着把它清盤。

讀者講的「市場公平」,也是長期停牌已能解決,皆因停牌已經沒有「市場」了。至於說「投資就係有風險」,清盤不清盤,根本無關痛癢,這甚至能被人反過來辯護,只要把所有的事實列舉出來,應該把老千股也繼續trading(交易),股民贏虧自負,換言之,這反而是「反證」,而非證明。簡單點說,除非上市公司有大量資產,否則清盤只會令到小股東的損失更大,然而,老千股又怎可能有大量資產呢?

[周顯 投資二三事]
2 : GS(14)@2019-03-25 04:19:35

然而,老千股又怎可能有大量資產呢?

華匯、皮丘全部大老千都好多資產,間間十幾億,收皮啦仆街
3 : GS(14)@2019-03-25 04:20:57

讀者講的「市場公平」,也是長期停牌已能解決,皆因停牌已經沒有「市場」了。至於說「投資就係有風險」,清盤不清盤,根本無關痛癢,這甚至能被人反過來辯護,只要把所有的事實列舉出來,應該把老千股也繼續trading(交易),股民贏虧自負,換言之,這反而是「反證」,而非證明。

可以私人轉讓呀,正仆街,打印花都唔識,周顯你條死仆街累人十幾年,快d唔好再寫,浪費版面幫果d仆街做文妖,你條死仆街
4 : GS(14)@2019-03-25 04:21:34

畀他繼續呃人就唔應該,你自己仆街唔好叫人仆街
5 : GS(14)@2019-03-25 04:22:16

霍實上,很多業務都只有繼續經營才有價值,就算要出售,也要慢慢善價而沽,到了清盤官手裏急售,根本值不了什麼錢。當然,我不反對David Webb提出的做法有「懲罰壞人」的作用,但可保障小股東,就完全錯了。

老千股經營完全無價值,根本無存在價值,你別要再歪曲是非
6 : GS(14)@2019-03-25 04:23:25

【明報專訊】日前David Webb公開指出,希望證監會將有問題的上市公司清盤,再向小股東發還現金資產。我寫了一篇文章,以中金再生(0773)為例子,講出這做法的最大受益人是會計師,皆因清盤費用昂貴,當付清後,小股東只會一毫子也分不到。

就算清盤,費用都是千幾兩千萬,人地幾十億資產,一折都分到少少,你收皮啦,畀他們繼續呃人,股東輸得更多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5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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