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 如果不能快速拿錢做好產品做大規模,獲得市場的認可,而是接受眾籌平臺給的虛高估值,只會怠誤商機、得不償失。

幾天前,一位創業者告訴我,他剛剛拒絕了某知名股權眾籌平臺已眾籌成功的500萬元資金,我問他原因,他說,這家平臺當初找到他,承諾會以高估值為其眾籌Pre-A輪資金,經過幾次勸說,他心動了,於是他找到好友領投50萬元,讓這家股權眾籌平臺眾籌450萬元,最終450萬資金是眾籌完成了,但是拖延了三個月資金尚未到賬,而現在機構介入了,給的估值比眾籌時還要高,而且允諾給資源支持,掐指一算,還是機構的錢劃得來,所以就拒絕了眾籌資金。我問他,這麽做毀約會不會承擔法律責任。他說合同法務審過了,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姑且不論創業者毀約是否留下道德汙點,只能說他是在錯誤的時機做了正確的決定,眾籌的確可以給早期項目提供資金支持和定向的用戶開發,但是待到創業公司走到A輪,眾籌打著同樣的旗號開展業務,價值何在,競爭力在哪里?我是看不到。

去年初,有幾家股權眾籌平臺找我們談融資,信心滿滿地說要切經緯、紅杉、IDG的生意,讓普通中產階級也能享受股權增值帶來的財富盛宴。了解到這些平臺都是走“領投+跟投”模式,相當於平臺做資金通道業務,我真是無語了:如果資金過一道網絡流量投資到創業公司就能增值數倍,我們這些苦哈哈拿著LP錢的機構投資人豈不是一堆廢物?互聯網金融讓很多年輕人都昏了頭了,以為互聯網這個工具駕馭金融“就能裝逼就能飛”。

我跟他們說,眾籌沒有任何資格和創投機構抗衡,更不要想去切機構的市場,哪個行當有潛在的暴利,哪個行當就會聚集聰明人,你們的眾籌模式做的是融資通道,靠辛苦做流量收穩定的通道費,沒有任何暴利可言,不可能聚集來聰明人,沒有聰明的員工,要跟經緯、IDG、紅杉搶優質公司股權,不是癩蛤蟆妄想吃天鵝肉,那是什麽

我說話很不客氣,創業者也聽的臉色煞白,訕訕離開。後來這些平臺竟然陸續拿到了融資,我覺得挺無解的。最近到聽聞,股權眾籌投資人的熱情在逐漸退散,而且股權眾籌引發的爭議也不斷,其中一家平臺幾乎每個月都要全員出動“滅火”,不斷爆出領投人撤資、項目方虛假信息披露、商事服務進度緩慢、以及領頭人與項目方有關聯關系。。。。投資人在醜聞和失落中逐漸失去了對股權投資財富增值的期待。

再回到創業者眾籌毀約這個話題。雖然眾籌可以讓一些心術不正的創業者有機會茍延饞喘,但是對於一個踏實做業務的創業者來說是如嚼雞肋。道理很簡單,眾籌比P2P更可怕。在考慮持續發展和登陸資本市場變現的基礎上,一些大型P2P尚且還能自主加強風控體系建設,確保投資人利益不受損,而股權眾籌就不一樣,即便平臺設立風控,投資人仍無法避免投資失利,所以外部條件不足以倒逼股權眾籌平臺提到風控能力和項目篩選標準,這也是跟投人所難以察覺的。在這個前提之下,小聰明的創業者可以巧用漏洞獲取融資,這更是跟投人所不願預見的。而真正尋求快速擴張的創業者,需求同樣是融資,不過是快速的融資,而眾籌的有限合夥模式必然是無法滿足的。

所以,眾籌的融資和打款效率如此緩慢,能吸引到好項目才見鬼,即便是走狗屎運拉到好項目,也會頻頻遭遇創業者中途毀約問題。

可以這麽歸納,理想的眾籌模式是融資速度快、打款速度快。也有人說還有籌資源,我覺得籌資源太遙遠,股權眾籌的跟投人實際沒有多少資源,上班族和中小企業主居多,做個用戶就夠了,投出的資金尚不足以驅動他們主動拿出資源和創業公司對接。

目前我覺得有競爭力的眾籌模式,一個是領投+跟投的“股權代持”,一個是“遠期定價”。眾籌融資完成後,“股權代持”一般半個月差不多資金到賬,而“遠期定價”的模式應該也很快。當然這兩個模式也各有各的缺陷,這里不再贅述。

因此,對於創業者,我建議融資就要快速拿錢,快速的幹活,快速把產品做出來,快速把產品推向市場,證明你創業方向和你的創業價值,而不是計較融資價格,真正要計較的是創業成功後並購、IPO的價值。其次,創業者在融資的時候,一定要找有附加價值的錢,有資源的大公司,或者有經驗的創業者,或者經驗豐富的VC。能夠在企業面臨著轉折時提供關鍵性的指導,這樣的錢也會反向促進創業公司的發展和最終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