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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黨組會議:深化“放管服”改革 消除權力尋租空間

據中國政府網站消息,1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黨組書記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黨組會議,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部署持續深入推進政府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會議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務院黨組按照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在政府系統狠抓中央八項規定落實,堅決反對“四風”,深入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強化權力約束和源頭反腐,堅持通過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鏟除滋生腐敗土壤,嚴格整肅庸政懶政怠政行為,嚴厲查處重點領域腐敗和違規違紀問題,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顯著成效,但仍需不斷引向深入。

會議強調,要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中央紀委七次全會精神,把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貫徹到政府自身建設各方面,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堅定不移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持之以恒反對“四風”,推進標本兼治,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持續推向縱深。

一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消除權力尋租空間。抓緊制定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把權力置於陽光下晾曬,讓腐敗沒有藏身之地,以“簡政”推動利企便民。

二要嚴管公共資金資產資源。強化預算約束,從嚴執行國務院“約法三章”,嚴控“三公”經費。完善國資監管,嚴防在國企重組改制、對外投資中的利益輸送等違法行為。推進公共資源在線透明交易、全程監管。

三要嚴查重點領域特別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腐敗問題。強化工程建設、資源開發、產權交易、金融等領域監督執紀,嚴管扶貧、低保、醫保等款項,加強保障房等民生工程監管,嚴懲截留侵吞、優親厚友、虛報冒領等違紀違法行為。

四要持之以恒推動政風作風轉變。以廉政促勤政,完善正向激勵和容錯機制,強化督查問責,鼓勵公務員勇於擔當、幹事創業。

五要切實擔負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國務院黨組和各部門黨組(黨委)要更加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嚴格執行《準則》和《條例》,自覺接受監督,落實“一崗雙責”,強化廉政風險防控的長效機制,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新成效,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為黨的十九大召開營造良好氛圍。

會議決定抓緊籌備召開國務院第五次廉政工作會議。

張高麗、劉延東、汪洋、馬凱、楊晶、常萬全、郭聲琨、王勇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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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推動“放管服”改革 治理“掛證”亂象

針對一些擁有註冊建築師、執業藥師等資格的人將職業資格證“出租”出去牟利的現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相關負責人近日表示,人社部將治理“掛證”亂象作為推動“放管服”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並督促推動有關部門加大整治力度,同時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這位負責人說,近年來,有關部門逐步加大清理打擊“掛證”行為的力度,“掛證”現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還沒有被根治。

首先,職業資格證書持有人通過證書掛靠可以牟利,企業通過證書掛靠既能滿足資質審查的需求,又可以節省人工成本。而一些中介服務機構因為有利可圖積極牽線搭橋,助推“掛證”升溫。

第二,一些部門過高設置企業開辦、年檢時人員資格權重條件,一些不具備人員條件的企業為取得資質尋找具有職業資格人員掛靠,成為“掛證”的現實需求。

第三,建築、藥品零售等行業發展較快,對執業人員需求較大,尚未形成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管理部門之間存在信息孤島,發現、查處證書掛靠違法行為較為困難。

這位負責人介紹,目前,“掛證”需求開始緩解。一方面,人社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2016年共有200多萬人取得各類職業資格證書,有效增加了人才供給總量。另一方面,有關部門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轉變政府職能,改革企業管理模式,減少了“掛證”需求。例如,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了《關於簡化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淡化企業資質與人員資格之間的聯系。除各類別最低等級資質外,取消關於建造師、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等的指標考核。知識產權局印發了《專利代理行業改革試點工作方案》,降低了設立專利機構和取得專利代理人資格證的條件,從根源上緩解了“掛證”需求。

這位負責人說,下一步,有關部門將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進一步明確監管責任,行業主管部門負有“掛證”監管的主體責任,要針對本行業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履行職責,盡快研究提出根治“掛證”的方案。

同時,有關部門還將加強信用體系建設、法律法規建設,進一步降低資格資質門檻、清理取消與企業資質相關的行政許可事項,並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增加人才有效供給。

此外,要加強聯合抽查。集中查處一批、曝光一批,“掛證”嚴重的要對當事人、當事企業、違規中介、主管部門追責,讓“掛證”行為付出代價,形成震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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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放管服”改革要啃“硬骨頭”

近6年來,國務院已經6次召開有關轉變政府職能等的電視電話會議,其中的一個熱詞就是“放管服”。這個熱詞也多次出現在國務院常務會議的議題中。這說明以推進“放管服”改革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是一項長期而重要的工作。

25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成立國務院“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的通知》,這是在推進“放管服”改革方面又一重要舉措。因為與此前相比,“小組”的一個重大改變是其成員擴充到了38位,是原來的4倍多,幾乎涵蓋了超半數國務院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

另外,“小組”下面分設的精簡機構審批組、優化營商環境組、激勵創新創業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組、改善社會服務組等5個“分組”,這進一步明確了“放管服”改革的方向:以簡政放權放出活力和動力;以創新監管管出公平和秩序;以優化服務服出質量和品質。這其實是要構建一個“小政府、大服務”的格局。

為什麽要十分強調“放管服”的改革,這其中有一個基本的邏輯: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是如何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問題,“放管服”改革,就是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關系的關鍵環節,轉變政府職能則是“放管服”改革的“牛鼻子”。

從一定程度上說,“放管服”改革的細節上很多是“小事情”,比如,要解決辦證難的問題,要解決“證明我媽是我媽”、“我就是我的問題”。但這些“小事情”匯聚起來就是大事情,不但會影響到居民生活的便利,也會影響到整個營商環境,影響到創業,影響到就業,進而影響到經濟發展的基礎和活力。

事實上,在“放管服”改革方面現在已經取得顯著成效。從數字上說,近5年來,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削減44%,非行政許可審批徹底終結,中央政府層面核準的企業投資項目減少90%,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壓減74%,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大幅減少。中央政府定價項目縮減80%,地方政府定價項目縮減50%以上。

現在,很多地方把通過“放管服”改革持續改善地方的營商環境作為政府工作的重點,也出現了一些可複制推廣的經驗,比如上海市的一網通辦,浙江省的“最多只跑一次”等。事實上,當年,上海搞自貿試驗區就是希望中央政府授權,搞“放管服”改革,以便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充分調動人的積極性。實踐證明,上海自貿區掛牌後短短一年時間里,在自貿區註冊的企業數就超過過去20年的總和。這片28平方公里“改革試驗田”的經驗,如今已經複制推廣到東中西部的其他自貿區甚至全國。

任何一項改革隨著其不斷推進都會進入深水區,碰到“硬骨頭”。李克強總理在上月召開的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電視電話會議就指出:“放管服”改革越是深入,越會觸及更多利益和矛盾,遇到更多難啃的“硬骨頭”。這應該是國務院“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大規模“擴容”,組建“集團軍”奮力推進的原因之一。

現在看,“放管服”改革推進中既存在基層落實的“最後一公里”問題,也有中間層次的“中梗阻”問題,還存在國務院部門“最先一公里”問題。同時,推進“放管服”還存在一些體制機制性問題和障礙,不同地區、不同層級政府在深化改革方面的實際效果存在較大差別,各領域發展也很不平衡。

“硬骨頭”表現在哪里?其實不外乎兩個方面。一是不願意放權,二是不願意服務。“權”意味著“利”,服務則是付出。這個意識問題不解決,“放管服”改革就很難繼續推進,繼續取得更大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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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小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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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答一財記者問:放管結合,加強稅前扣除憑證管理

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副司長劉寶柱30日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日前發布的《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貫穿了“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改革要求,在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降低納稅人稅法遵從成本、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優化稅收營商環境等方面均進行了有益探索。

8月30日,國家稅務總局舉行2018年第三季度稅收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介紹了《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企業委托境外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近期優化稅收營商環境10項舉措和水資源稅改革擴大試點半年成效等內容。

增強稅前扣除憑證管理的系統性

隨著稅收管理要求的提高,尤其是發票管理的日益信息化,稅務總局近日制定和發布了《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下稱《辦法》),進一步增強稅前扣除憑證管理的系統性和針對性,更好規範稅收執法、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

劉寶柱在回答第一財經記者提問時表示,《辦法》在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降低納稅人稅法遵從成本、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等方面均進行了探索,例如《辦法》在非增值稅登記納稅人、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等方面,收款證明、內部憑證、分割單等也可以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減輕納稅人和基層稅務機關的負擔。

劉寶柱介紹,為切實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辦法》還根據“尊重事實、寬嚴相濟”的原則,研究制定補救措施。例如,企業應當取得而未取得或者取得不合規外部憑證時,可以換開合規外部憑證,對於因特殊原因不能換開的,可以在提供相應資料證實支出真實性後正常扣除,既體現了企業所得稅“實際發生”的扣除原則,也有效保障了納稅人合法權益。

此外,為與“互聯網+”發展趨勢相適應,支持企業創新發展,《辦法》還對不屬於增值稅應稅項目的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設置了一定的彈性。“按照《辦法》,對方為個人的,其內部憑證在填制和使用方面符合國家會計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的前提下,也可以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劉寶柱說。

取消企業委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今年上半年,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推出一系列減稅措施支持創新創業和小微企業發展,其中之一是取消企業委托境外研發費用不得加計扣除的限制。

近期財稅部門聯合發布了《關於企業委托境外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明確自2018年1月1日起,企業委托境外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發費用。委托境外研發費用不超過境內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加計扣除。

隨著我國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和“一帶一路”倡議的實施,較多企業尤其是大中型企業逐步走出國門,吸納和學習國際先進管理經驗和科技創新技術,其研發活動也隨之遍布全球,委托境外機構進行研發創新活動也成為企業研發創新的一種重要方式。

“《通知》改變了此前政策規定企業委托境外機構或個人研發的費用不得稅前加計扣除的限制。”劉寶柱介紹,新政策的實施,一是有利於國內企業對標國際技術市場,引進國外的先進研發能力和技術;二是有利於企業在境外建立研發中心,更好利用境外發達國家的人才優勢和科研條件;三是有利於更好地促進企業充分利用國內外先進技術資源,進而推動我國產業的轉型升級。

推出優化稅收營商環境10項硬舉措

為進一步推進納稅便利化改革,打造穩定公平透明的稅收營商環境,稅務總局近期發布《關於貫徹落實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電視電話會議精神 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有關事項的通知》,推出優化稅收營商環境10項硬舉措,為納稅人解決痛堵難問題。

今年9月底前,在前期5省市試點的基礎上,稅務總局確定浙江、江西、湖北、廣西、海南、重慶、陜西、新疆、大連、寧波、廈門、青島等12省(區、市)稅務局作為第二批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試點單位,並要求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試點單位勇於創新,大膽示範,推出系列可複制、可推廣的辦稅便利化措施,推動稅收營商環境不斷改善。

稅務總局辦公廳副主任付樹林介紹,依托“互聯網+稅務”行動計劃,圍繞納稅人痛感最強烈的事項,稅務部門推出一系列創新舉措,進一步提升辦稅便利度。

例如今年10月底前,將符合條件的新辦企業首次申領發票的時間壓縮至1天,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實行新辦企業首次申領發票即時辦結;2018年底前,在全國範圍內建成規範統一的電子稅務局,提供功能更加全面、辦稅更加便捷的網上辦稅系統;積極推進房地產交易合同網簽備案信息、不動產登記信息共享,避免“數據反複填”。

水資源稅改革擴大試點成效顯著

自2017年12月1日起,稅務部門在北京、山西、內蒙古等9個省(區、市)實施擴大水資源稅改革試點。今年上半年,9個擴大試點省份水資源稅納稅人共入庫稅款約88億元,其中地表水水資源稅收入約30億元,地下水水資源稅收入約51億元,水力發電和火力發電水資源稅收入約7億元。

稅務總局財產和行為稅司副司長孫群介紹,超采地區取用地下水量開始下降。改革加大了地下水和地表水的稅負差、超采區和非超采區地下水稅負差,促使企業調整用水結構。在多種節水壓采措施的共同作用下,上半年9個擴大試點省(區、市)超采區取用地下水量同比下降9.28%。

例如,北京某熱電有限公司改革前全部使用地下水,改革後企業優先使用地表水,上半年少采地下水3萬方,降幅達64%。

高耗水行業用水總量得到控制。改革規定對超計劃用水加倍征收水資源稅,促使高耗水企業強化內部用水管理,加大節水設施投入,嚴格控制用水總量。

山東某紙業集團位於地下水嚴重超采區,該企業負責人介紹,改革前制漿和造紙全部取用地下水,改革後,企業對工廠清水消耗嚴格實行定額控制,優先取用地表水,並新上中水膜處理回用工程,上半年企業少采地下水228萬方,降幅達61%,用水總量減少114萬方,同比下降12%。

工業用水重複利用率進一步提高。改革規定對中水等非常規水源免征水資源稅,有利於引導企業加大汙水處理設施投入,積極利用非常規水源。陜西省某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該企業通過改造生產系統冷凝水回收系統、提高水處理裝置運行效率等多項技改措施,重複利用中水等77萬噸,占企業總用水量的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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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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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環評行政許可已取消3項

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下稱“放管服”)改革作為推動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能力的現代化,以及拉動有效投資的重要手段,將被全力推動。

環評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領域,在生態環境部今天下午召開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生態環境部環境影響評價司司長崔書紅介紹,近年來,環評領域最大幅度簡政放權,環評涉及的5項行政許可,目前已經依法取消了3項,分別是部門預審、試生產審批、竣工驗收許可;保留了2項,分別是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和環評機構資質管理,“還要進一步改革”。

目前,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與高質量發展的要求、生態環境事業發展的需要和人民群眾期盼相比還存在很大的差距。有環保專家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一些企業和單位對環評審批期望值較高,但環評審批環節多、時間長,效率低。也有觀點認為環保加嚴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經濟發展。

崔書紅介紹,除跨省、跨流域建設項目,部分新建規模化石化、化工等汙染物排放量較大項目由生態環境部審批外,絕大部分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權都下放到省級生態環境部門。

統計數據顯示,2018年上半年,全國共審批建設項目環評文件91686個,其中,生態環境部審批了22個。“2018年上半年,全國備案項目環評412864個,占全國項目環評總數的八成。也就是說,現在項目環評的80%無需審批。”

崔書紅介紹,對合法合規、滿足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的重大民生、基礎設施、重點產業布局等項目環評的審批時間,已較法定審批時限壓縮近50%。“登記表備案現在只需10分鐘,過去需10天”。

生態環境部規劃財務司副司長汪鍵介紹,生態環境部近日已下發《關於生態環境領域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並進行了部署。

汪鍵介紹,通過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一系列改革的落實,力爭實現兩個方面的目標:一是推動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能力的現代化,生態環境管理效能大幅度的提升;二是拉動有效投資,激發經濟發展活力和動力,發展環保產業,切實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

​​汪鍵告訴記者,下一步,生態環境領域的“放管服”改革將推出五項新措施,包括以環評審批改革為重點,突出進一步簡政放權;突出加強環境監管執法,通過深化生態環保督察、嚴格執法、杜絕一刀切,來壓實責任,促進高質量發展,為守法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環境。

其它三項措施還包括,突出優化生態環境公共服務,通過“互聯網+政務服務”建設,生態環境大數據建設和生態環境科技支撐,全面提升發展保障能力;突出發展環保產業,通過汙染防治攻堅戰帶動生態環境項目實施,充分釋放環保產業有效需求,加強環保產業的規範引導,促進環保產業健康發展;突出創新綠色金融,落實價格財稅政策,積極推動綠色生產和消費,切實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此次改革中,環境影響評價不再作為項目審批或核準條件,由串聯審批改為並聯審批。崔書紅表示,“但這並不意味著,重大環境影響項目無需環評,或沒有經過環評就可以開工建設。”法律明確規定,需環評而沒有經過環評的建設項目不得開工建設,否則屬於“未批先建”。對“未批先建”行為,法律的處罰和對相關人員的處分是相當嚴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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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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