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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環評行政許可已取消3項

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下稱“放管服”)改革作為推動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能力的現代化,以及拉動有效投資的重要手段,將被全力推動。

環評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領域,在生態環境部今天下午召開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生態環境部環境影響評價司司長崔書紅介紹,近年來,環評領域最大幅度簡政放權,環評涉及的5項行政許可,目前已經依法取消了3項,分別是部門預審、試生產審批、竣工驗收許可;保留了2項,分別是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和環評機構資質管理,“還要進一步改革”。

目前,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與高質量發展的要求、生態環境事業發展的需要和人民群眾期盼相比還存在很大的差距。有環保專家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一些企業和單位對環評審批期望值較高,但環評審批環節多、時間長,效率低。也有觀點認為環保加嚴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經濟發展。

崔書紅介紹,除跨省、跨流域建設項目,部分新建規模化石化、化工等汙染物排放量較大項目由生態環境部審批外,絕大部分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權都下放到省級生態環境部門。

統計數據顯示,2018年上半年,全國共審批建設項目環評文件91686個,其中,生態環境部審批了22個。“2018年上半年,全國備案項目環評412864個,占全國項目環評總數的八成。也就是說,現在項目環評的80%無需審批。”

崔書紅介紹,對合法合規、滿足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的重大民生、基礎設施、重點產業布局等項目環評的審批時間,已較法定審批時限壓縮近50%。“登記表備案現在只需10分鐘,過去需10天”。

生態環境部規劃財務司副司長汪鍵介紹,生態環境部近日已下發《關於生態環境領域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並進行了部署。

汪鍵介紹,通過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一系列改革的落實,力爭實現兩個方面的目標:一是推動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能力的現代化,生態環境管理效能大幅度的提升;二是拉動有效投資,激發經濟發展活力和動力,發展環保產業,切實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

​​汪鍵告訴記者,下一步,生態環境領域的“放管服”改革將推出五項新措施,包括以環評審批改革為重點,突出進一步簡政放權;突出加強環境監管執法,通過深化生態環保督察、嚴格執法、杜絕一刀切,來壓實責任,促進高質量發展,為守法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環境。

其它三項措施還包括,突出優化生態環境公共服務,通過“互聯網+政務服務”建設,生態環境大數據建設和生態環境科技支撐,全面提升發展保障能力;突出發展環保產業,通過汙染防治攻堅戰帶動生態環境項目實施,充分釋放環保產業有效需求,加強環保產業的規範引導,促進環保產業健康發展;突出創新綠色金融,落實價格財稅政策,積極推動綠色生產和消費,切實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此次改革中,環境影響評價不再作為項目審批或核準條件,由串聯審批改為並聯審批。崔書紅表示,“但這並不意味著,重大環境影響項目無需環評,或沒有經過環評就可以開工建設。”法律明確規定,需環評而沒有經過環評的建設項目不得開工建設,否則屬於“未批先建”。對“未批先建”行為,法律的處罰和對相關人員的處分是相當嚴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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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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