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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微盤”調查:一個化整為零的騙局

近來,有一類被稱作“微盤”的投資模式開始流行起來,用戶只需手機操作就能進行買多賣空的賭博遊戲。微盤可能是一個APP,也可能僅僅是一個微信公眾號,不僅實時可以查看境外商品價格走勢,還能隨時隨地進行下單、出入金等操作。

微盤大多以白銀、銅、原油現貨電子盤為主,也有的交易二元期權、郵幣卡、原始股等等。和實體現貨交易所不同,微盤的交易單位很小,如1克銀、0.1噸油,最低只要8元就能下單,但交易原理與現貨交易所如出一轍,可謂“麻雀雖小,五臟俱全”。

微盤最早是作為模擬盤給投資者練手出現的,但隨著客戶投訴激增、監管者和執法者對實體交易平臺管理趨嚴,微盤自身的功能被重視起來。由於微盤具有操作極為便捷,又處於監管之外,投訴率較低等優勢,近來,非法現貨從業者開發了數量龐大的微盤,瞄準了手機用戶零碎的時間和“小賭怡情”的心理。

在微信上,以“微盤”或者“微交易”為關鍵詞,竟能搜索出一千多個公眾號。專家指出,在移動終端時代,交易模式可以探索,但是金融創新不能違法違規、不能坑蒙拐騙。對於投資者而言,參與這類交易,會掉入“溫水煮青蛙”的金融陷阱,最終很可能血本無歸。

甜蜜的溫柔陷阱

江蘇的田先生是最早一批參與微盤交易的投資者。2014年11月,他不斷接到來電和微信訊息,請他關註一款白銀現貨微盤。對方稱,“保證金很低,加入即送現金券,虧了我買單,賺了您提現。”

在軟磨硬泡下,田先生決定先試試水。微盤操作起來十分便利,只需要有一個手機號,從註冊到下單全過程不超過10秒鐘。投資者可以買漲或者買跌,下單每手金額從8元、80元、200元到2000元不等。

類似現貨平臺,微盤也實行雙向交易、T+0、保證金制度、止盈止損、做市商對賭等等,並且比傳統現貨進一步符號化,沒有穩定的杠桿比例,不需要繁瑣的計算,投資者能全神貫註於價格點位的跳動。以80元一手交易為例,只要白銀價格上漲0.001點,多單即獲利1元,空單虧損1元。

微盤出入金也更加便捷,不需要簽署銀行三方存管協議,只要微信支付就能輕松完成。

田先生向微盤賬戶充值了2000元,從此每天盯著手機,操作中有賺有賠,最多一天賺了30元,虧了也不怕,經紀商會贈送現金券,最多連送過3張價值80元的現金券彌補損失。“他是要給你穩賺不賠的錯覺,做的好還賺錢,就算虧了,丟掉幾千塊錢也無所謂的。很多人都是這樣的心態。”

微盤玩了兩個星期之後,經紀商跟田先生商量,說微盤賺的太少了,即使放大100倍也賺不了多少,建議他去做實盤,實盤還有老師輔導,喊單正確率90%左右,跟著老師做肯定能賺錢。

這時,田先生已經卸下防備,對經紀商言聽計從,先後在三家地方貴金屬和原油交易所開戶,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里,就虧損了70余萬元。

2015年以來,田先生以非法期貨交易、代客交易起訴浙江新華大宗商品交易所等多家平臺。今年11月11日,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申請,判田先生敗訴。

病毒式擴散的微交易

今年11月,由證監會牽頭的部際聯席會議開始對地方交易場所進行摸底排查。同時,國家統計局也在全國開展大宗商品交易平臺名錄整理和核實工作。

11月28日,公安部與證監會在深圳聯合舉辦了證券違法犯罪案件執法培訓班,以打擊證券犯罪。公安部正式確定了在遼寧省、上海市、重慶市、山東省青島市、廣東省深圳市五地設立證券犯罪辦案基地。

記者了解到,由於監管收緊,客戶投訴案例激增,越來越多現貨電子對賭盤的從業者開始把目光投向微盤。去年以來,形形色色的微盤微交易平臺開始大量湧現。設立微盤不需要地方政府批準,也沒有營業資質門檻,只要有一個APP或者微信公眾號就可以開張營業了。

市面上,大多數微盤都與實體交易所無關,不過,通常來說,實體交易所的官方微盤的交易會更為活躍,被當做是所謂的“正規軍”。

記者聯系到一家叫做交奕贏吧(廈門)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交奕贏吧”)的會員公司,是新華上海貴金屬交易中心(下稱“新華上海”)的383號會員,主要是給新華上海微盤開發投資者和發展下級代理商。

交奕贏吧內部人士向記者介紹,公司考慮到投資者投訴和監管風險,因此只做微盤不做大盤。從9月15日開始為新華上海微盤發展投資者,到目前,公司已有直接終端投資者1.8萬人,經紀人數千名,另外在全國還有代理商300多家,擴散速度遠遠超過大盤。

微盤不僅開發投資者快捷,發展代理商也很便利,代理商只要把營業執照照片發送給會員公司,就能取得微盤後臺全部權限,包括查看客戶全部交易流水和盈虧情況、接入經紀人,設置經紀人傭金等等。

交易所微盤的盈利模式和傳統大盤類似,一般來說,客戶交易手續費的20%歸交易所,會員公司、代理商、經紀人分得余下80%和全部的客戶虧損。也就是說,投資者和自己的介紹人、喊單老師、會員公司是對賭關系,只有投資者虧損他們才能盈利。

此外,微盤手續費比例較高,開倉手續費可達保證金的10%,一天即使不虧損,只要做十筆交易,本金就能虧完。

在微盤中,開倉金額最高的一筆可能也只有2000元,遠遠不及現貨大盤動輒數萬元甚至上百萬元的下單規模,但是,積少成多,微盤經營者也能有可觀的盈利。如前述會員公司,僅一家微盤的業務量就能帶來超過90萬元的月收入。同時,公司經營成本能夠最小化,不需要維持龐大的線下團隊,只要和各地代理商進行電話溝通、微信交流、直播培訓等。

隨著直播的流行,許多微盤也將直播運用到營銷中。不少微盤有自己的直播室,直播主持人的主要工作就是喊單。新華上海一位內部人士告訴記者,“直播喊單要的是營造一個氣氛,業余的也能喊,客戶都會跟著做單。”

他表示,“微盤跟賭博類似,客戶基本上都是十賭九虧。但是前期客戶肯定要讓他賺錢,讓他看到希望。你讓他虧錢,這個客戶就跑了。要有賺有虧,最後全部都虧掉了,這才是比較好的操作模式。”

表面上看,微盤就是價格走勢與境外期貨價格一樣的對賭電子盤,對外盤有經驗的投資者似乎還有一定勝算,但微盤甚至都不是一場公平的賭局,而是投資者必須虧光的圈套。

在經營者眼中,微盤一項重要風險來源是“特別會賺錢的客戶”。前述會員公司人士告訴記者,如果發現有客戶盈利能力很強,會把客戶轉交給特別會員,由資金實力更為雄厚、與交易所關系密切的特別會員與客戶直接對賭。此外,會員公司還要重點盯防的是,經紀人利用返傭規則的漏洞進行頻繁套利交易。

微盤服務實體經濟?

本月以來,全國各地有又多家現貨交易所上線了微盤系統,西南地區一家大宗商品現貨交易中心在上線公告中稱,微盤能夠“滿足市場的多樣化需求,促進移動互聯網與商品現貨緊密結合,有效實現商品流通和服務實體經濟需求。”

對此,北京工商大學證券期貨研究所所長胡俞越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微盤的交易單位偏小,現貨生產商和貿易商無法參與到微盤交易中,現有的微盤模式難以起到為實體經濟實體產業服務的功能。

他指出,微盤和微交易的出現是為規避《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38號文)的監管,從原有現貨對賭交易衍生而來的。在移動終端時代,交易模式的探索值得鼓勵,但是金融創新不能違法違規、不能坑蒙拐騙。

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微盤的交易價格照抄境外市場,通過微盤交易無法產生內部價格,無論交易量多大,都不可能起到優化資源配置的作用。此外,由於客戶只能與自己的經紀商進行對賭,微盤的公平性難以得到保證。

此外,由於此前投資者投訴率較低,微盤給社會造成的危害也更加隱蔽。“投資者不會為幾千塊錢花精力去維權,花費這個精力劃不來。”

北京尋真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德怡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微盤的所謂“現貨油”、“現貨瀝青”、“現貨貴金屬”交易與傳統的非法現貨電子盤機制相同,本質上是以標準化合約方式進行集中交易,在法律上是非法和無效的,微交易開設主體有義務返還所騙取的客戶資金。

他認為,投資者參與這類微盤交易,本質上是掉入了精心設計的金融陷阱,往往賠的血本無歸。受害投資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司法訴訟,追究微盤經營者侵害客戶財產權益的法律責任,也可以向公安機關進行刑事控告,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犯罪責任。

網絡技術幫兇難辭其咎

12月8日,微信官方暫停了通過微信支付向微盤入金的功能。

目前,以微信公眾號為基礎平臺的微盤和部分APP形式的微盤都已經無法通過微信支付轉入現金,微盤用戶需要使用銀聯支付才能繼續向賬戶充值。

騰訊集團市場公關部在回複《第一財經日報》詢問時表示,“微盤本來就不在微信支付可接受的範圍內。近期我們接到用戶投訴舉報,有部分商戶在業務運營中因采用微盤、微交易等模式涉嫌違法違規,且與此類商戶申請的經營類目不符。我們也會持續監控,一經核實,根據微信支付相關協議約定,終止對這些商戶提供微信支付服務。”

王德怡認為,微信關閉支付通道的行為值得稱贊,但騰訊公司還應采取措施保存微盤的交易數據,以便受害客戶在提起司法訴訟或刑事控告時能夠提供更有效的直接證據。

作為第三方支付通道,支付寶至今沒有為非法現貨交易開放資金通道,但是目前,仍有銀聯支付、易極付、國付寶、迅捷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平臺為這類違規交易提供服務。同時,國內一些軟件供應商也在為此類交易積極開發軟件和程序,提供“金融創新”的技術支持。

王德怡表示,“若明知某一交易非法,仍然為其積極提供技術支持和設施便利,這種行為若不及時制止,也要依法承擔侵權責任,法律也不應允許某些人利用技術手段開展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經營。”

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教授周振傑告訴《第一財經日報》,如微信、百度等互聯網平臺提供者,也不應發布違法信息。明年《網絡安全法》實施後,將會把一部分責任轉移到網絡提供商身上。

今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網絡安全法》,新法將於明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據《網絡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網絡運營者應當加強對其用戶發布的信息的管理,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采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違反上述規定的,有關主管部門可對網絡運營者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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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整頓交易場所進行時:微盤業務遭下線

本周以來,多家地方交易場所的微盤品種下線。年初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聯席會議開展“回頭看”清整活動以來,以手機為載體的貴金屬外盤對賭電子盤(微盤)成為監管者打擊的重點。

第一財經記者掌握的會議紀要顯示,部際聯席會議已經於1月下發了違規交易場所名單和“微盤”交易平臺名單。根據部署,商業銀行、第三方支付機構應根據名單於今年6月30日前逐步停止為提供支付、清算、存管等金融服務。

周三,新華上海貴金屬交易中心(下稱“新華上海”)發布通知,因為業務調整需求,將於3月31日起停止微盤業務“新華上海掌上金融”的新用戶註冊和用戶入金功能,並將於4月8日暫停交易功能,敦促用戶於4月30日前完成出金提現。

周二,廣東貴金屬交易中心(下稱“廣貴”)公布因業務調整下線微盤業務,平臺旗下的廣貴投教和微盤寶等微盤業務已經停止交易和充值。廣貴要求會員單位通知用戶出金,並做好解釋工作。

微盤是一種基於移動端的類期貨對賭電子盤,開展微型標準化合約交易,投資者只需要輸入手機號即可完成註冊並參與對賭。由於操作便利、金額不高,瞄準了手機用戶零碎的時間和“小賭怡情”的心理,近年來微盤開始流行起來,在微信上,以“微盤”或者“微交易”為關鍵詞,竟能搜索出1000多個公眾號。

今年1月9日,證監會主席劉士余召集的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第三次會議,會議指出,微盤交易涉嫌聚眾賭博,違反國務院文件規定,侵害廣大投資人利益,亟須予以清理整治。

根據會議紀要,各地區、各部門將於3月31日前報送“回頭看”中期工作進展,6月30日之前報送總結報告,有序推動地方各類交易場所規範發展。

微盤交易普遍違規違法

“微盤”交易大致可以分為兩類,一類微盤,主要由地方交易場所及其會員單位設立,將原來在交易場所交易的合約,縮小合約價值做成“迷你”合約,遷移到微信公眾號、手機APP、網站等平臺上吸引個人投資者進行交易。

另一類是微交易,大多由某投資公司、某科技公司等名義設立,交易模式類似“二元期權”,由投資者對白銀、原油、銅等大宗商品價格一定時間內的漲跌走勢進行判斷從而買漲或買跌。

微盤不僅開發投資者快捷,發展代理商也很便利,代理商只要把營業執照照片發送給會員公司,就能取得微盤後臺全部權限,包括查看客戶全部交易流水和盈虧情況、接入經紀人,設置經紀人傭金等等。

交易所微盤的盈利模式和傳統大盤類似,一般來說,客戶交易手續費的20%歸交易所,會員公司、代理商、經紀人分得余下80%和全部的客戶虧損。也就是說,投資者和自己的喊單老師、會員公司是對賭關系,只有投資者虧損他們才能盈利。

微盤代理商會通過電話、微信、QQ群、股吧、網頁、直播室等各種渠道開發用戶,宣傳微盤交易“1分鐘收益75%”、“24小時T+0模式”。遇到“投資致富”的美女主動加微信好友,或者不小心點擊了各大網站的廣告彈窗,背後可能就是微盤的營銷手段。

聯席會議辦公室3月17日下發了《關於做好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回頭看”前期階段有關工作的通知》(下稱《前期工作通知》),其中指出,“微盤”交易具有交易模式普遍違規、高風險高杠桿、資金安全存在隱患、投資者保護缺失、違規宣傳、誘導性交易、逃避監管,甚至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等問題。

具體而言,現貨交易場所“迷你”版的“微盤”模式違反了國發[2011]38號、國辦發[2012]37號文件不準以集中交易方式進行標準化合約交易等禁止性規定;類“二元期權”“微盤”模式涉嫌聚眾賭博,有的還涉嫌詐騙。

其次,微盤資金存管存在隱患,由於沒有保證金第三方存管機制,交易平臺可直接控制資金流向,容易引發道德及操作風險,存在交易平臺卷款潛逃的可能性。

第三,投資者保護制度缺失,“微盤”交易客戶只需提供手機號碼就能註冊開戶,8元即可入市交易,投資門檻低、交易簡單便捷、且投資杠桿比例達四十倍以上,沒有評估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

監管者認為,“微盤”交易平臺還涉嫌逃避監管。它們利用客戶投入資金少、維權成本高從而放棄投訴的心理,達到降低客戶實地群訪群訴率的目的。雖然分散了客戶虧損金額以逃避監管,但微盤仍嚴重侵害廣大小微投資者利益。

微盤改名轉向地下交易

第一財經記者掌握的會議紀要顯示,部際聯席會議已經於1月下發了違規交易場所名單和“微盤”交易平臺名單。

在公安部牽頭下,將統一部署各地公安機關對開展“二元期權”交易的“微盤”交易平臺,開展專項執法行動予以打擊。

工信部、國家網信辦將以名稱、營業範圍、交易品種、宣傳內容等中間帶有“微盤”、“微交易”、“雲交易”等關鍵字為標準,通過微信公眾號、手機APP、網站等全面摸排“微盤”交易平臺名單,限期盡快關閉,並建立“微盤”交易平臺動態監測和清理處置機制。

不過,記者發現,許多微盤都通過改名試圖避開監管。如廣貴旗下的粵微盤改名“廣貴投教”,新華上海交易所微盤改名“新華掌上金融”,上海長江聯合金屬交易中心微盤改名為“盈可金服”,被稱為微盤“鼻祖”的百微盤則改名“幸福投資網”。

記者經調查了解到,廣貴旗下的微盤寶更名為“大象投教”後仍被叫停,但是代理商又向用戶推介新產品“掌中銀”,用戶可以通過關註公眾號“dxguijinshu”註冊交易,月底前入金2萬即可加入VIP,享受免手續費和虧損買單活動。

目前,部分非交易平臺運營的微盤仍然在運營中,在監管壓力下,微盤交易正在轉向地下。

聯席會議辦公室在《前期工作通知》中表示,已將掌握的“微盤”交易平臺名單由中國證監會有關監管局轉送所在地省級政府。各省級政府要按照“回頭看”相關工作安排,按照部際聯席會議第三次會議紀要明確的時間節點對“微盤”交易平臺中涉及本轄區的交易平臺,以及在本轄區註冊的其他“微盤”交易平臺進行清理關閉。

監管者還建議,利用信息技術手段,以名稱、營業範圍、交易品種、宣傳內容等中間帶有“微盤”、“微交易”、“雲交易”、“投資者教育”等關鍵詞為標準,以及根據其對賭漲跌方向為交易特征,通過微信公眾號、手機APP、網站等進一步摸排本地其他“微盤”交易平臺名單,並建立“微盤”交易平臺動態監測和清理處置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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