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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析社會撫養費”之三: 社會撫養費一年征收250億?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04949.html

近年來,社會撫養費的規模和去向一直籠罩著厚厚的迷霧,少被人知。今天我們就細細剖析一番,看社會撫養費這塊蛋糕到底有多大。

按理說,這個問題並非國家機密。但是,多年來社會撫養費的規模和相關數據一直沒有比較明確清晰的公開信息。這導致來自民眾的質疑很多。大家疑慮,公民連這筆錢有多少都不知道,更何談知道這筆錢的具體去向呢?

標準混亂難測清

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人口學者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其實要測算出社會撫養費的總額從技術上是可行的,只要知道超生人數、社會撫養費征收到位率、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就可以。但事實上,除非有關部門主動公開,要測知社會撫養費總額非常困難。最大的困難就是各地征收標準混亂不一。

《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沒有規定具體的征收數額,只是規定了征收的參考基本標準,即當地城鄉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時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征收數額。至於具體征收標準,由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規定。

大家都知道,社會撫養費雖然從定義上說,是政府向超生者征收的補償性資金。它不是針對違法或者錯誤行為的罰款,而是針對一種可選擇的權利行為征收的 費用。但在實際操作上,社會撫養費成為推行計劃生育最為直接的抓手,被當做一種懲戒手段。既然是懲戒手段,征收標準當然就不會定的太低。因為費用太低,懲 戒效果自然就無法體現。

於是我們看到,各省目前在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上出現兩個特點:突出懲戒功能和標準混亂不一。第一財經查詢各地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規定發現,按照上一 年度城鄉人均可支配收入為核定基數,各省征收社會撫養費的標準從1倍到10倍之間,懸殊非常大。而且即使在同一個省份內,征收標準也存在很大差異。比如, 新疆的征收標準為1至8倍。遼寧省的征收標準為計征基數的5至10倍;北京為3到10倍;廣東省為3到6倍。

這也就是說,超生一個孩子至少要征收數額相當於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費用,更多的被征收6年,甚至10年。社會撫養費的懲戒力度可見一斑。如果超生的孩子數量更多或者超生者的收入水平更高,還被征收更多的社會撫養費。

分析一下張藝謀2014年繳納的那張高達748萬元、被稱為“中國社會撫養費第一單”的社會撫養費征收單就可以看出其嚴厲程度。

張藝謀分別於2001年、2004年和2006年非婚生育三個孩子。其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大致推算如下:

2000年,張藝謀實際收入為2760元,低於當年無錫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603元,應按後者的3倍征繳,即8603元×3=25809元;

2003年,張藝謀實際收入約106萬元,應按基本標準11647元的8倍征繳,同時對其超出人均可支配收入部分還要以2倍征繳,即11647元×8+(1060000元-11647元)×2=2189882元;

2005年,張藝謀實際收入約251萬元,應按基本標準16005元的8倍征繳,同時對其超出人均可支配收入部分還要以2倍征繳,即16005元×8+(2510000元-16005元)×2=5116030元。

這張賬單著實令人咋舌,其威懾力度也相當大。

蛋糕到底多大?

征收標準這麽高,那麽社會撫養費的總量到底有多大呢?無論是衛計部門還是財政部門都沒有公開相關數據,媒體的報道也很少且含糊。

長期研究計劃生育的人口學者何亞福推算,從1980年到現在,若平均每個超生人口實際被征收的超生罰款為一萬元,由此可以計算得出:1.5億至2億超生人口的超生罰款總額是1.5萬億至2萬億元。

確實,無論是普通民眾還是執法機關,都傾向於把社會撫養費看做超生罰款。為了更加客觀公正,我們還是從1992年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物價局聯合頒布《計劃外生育費管理辦法》為時間點(計劃外生育費是社會撫養費的前身)來看看這筆款項的規模到底有多大。

2013年7月,浙江律師吳有水曾經向31個省市申請社會撫養費相關信息公開,僅有部分省份提供了社會撫養費總額一項信息,其他信息都未提供。9月,14位女律師聯名致信國家審計署申請信息公開,詢問社會撫養費的收支情況是否屬於審計事項。

截止到2013年底,在外力促請之下,有24個省公布了2012年度社會撫養費征收額,總數為200.98億元。如果這個數字屬實,那麽可以推算,每年社會撫養費的征收額可能達到250億元甚至更高。

同一年,國家審計署公布了全國9省市45個縣進行的社會撫養費專項審計報告,算是部分地揭開了蒙在社會撫養費上的神秘面紗。

根據審計,甘肅、陜西、湖南、湖北、四川、河北等9省市的45個縣,從2009年到2012年5月底,共向30余萬人征收約27.8億元的社會撫養 費,人均9266元。值得註意的是,此次審計主要針對目標縣的鄉鎮,而且不少是農村人均收入較低的西部省份,其實際征收額度比東部省份尤其是北京、上海等 大城市差距懸殊。以北京為例,各區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略有差異,但基本也在二三十萬元的水平。

因此,從國家審計署此次審計結果中還難以比較精確地推算出社會撫養費的全國征收總額,但是可以確定無疑地說,這是一筆每年征收額高達數百億元的巨額 資金。對於這樣一大筆民眾關註度極高的特殊資金,其規模和去向,完全有必要主動向社會公開。有全國政協委員建議,對於社會撫養費,要像曬“三公”那樣,征 收、支出明細都要見光,接受專項審計。社會撫養費到底用到哪里了?社會撫養費,到底最終撫養了誰?請關註“透析社會撫養費”系列報道之四。一位內部人的報 料將展示出社會撫養費流向中隱藏最深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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