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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負勞動高於資本的尷尬將解 科研人員已先受惠

個人勞動所得的個稅稅率最高能達到45%,而資本所得稅率為20%,同樣是通過辛勤勞動獲取回報,但勞動所得稅負卻明顯高於資本所得稅負。這一現狀將會改變。

近日,國務院發布《關於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要求合理調節財產性收入。平衡勞動所得與資本所得稅負水平,著力促進機會公平,鼓勵更多群體通過勤勞和發揮才智致富。

稅務律師丁斌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目前個人所得稅采取分類征收,在勞動所得方面,個人工資、薪金、年終獎稅率采取七級累進稅率,稅率為3%~45%。個體工商戶個稅稅率也采取累進稅率,稅率為5%~35%。而資本所得稅率為20%,比如利息、股息、紅利、財產轉讓所得等。因此勞動所得稅率最高能達到45%,而資本所得稅率為20%,勞動所得稅負明顯高於資本所得。未來個人所得稅(個稅)改革中,采取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改革方向,將會適當降低勞動所得稅負,適度提高資本所得稅負,做到兩者平衡。

在按家庭征收個稅的大改革方向下,丁斌預計,未來勞動所得稅負將會有所下降。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今年兩會上答記者問時曾表示,綜合所得個稅改革很複雜,因為要把個人所得收入,即11項分類所得綜合在一起,然後再做一個不是簡單的工薪項下的扣除,而是說要做分類的一些扣除。

“比如說個人職業發展、再教育的扣除,比如說基本生活的這一套住宅的按揭貸款利息要扣除,比如說撫養一個孩子,處於什麽樣的階段,是義務教育階段,還是高中,還是大學階段,要給予扣除。當然我們現在是放開‘二孩’了,大城市和小城市的標準,真正的費用到底是多少,也不太一樣。稅法也不能說大城市就多點,小城市就少點,總是要有一個統一的標準。還有贍養老人,這些都比較複雜,需要健全的個人收入和財產的信息系統,需要相應地修改相關法律。”樓繼偉稱。

這意味著,中國未來有望逐步建立“基本扣除+專項扣除”的稅前扣除制度,包括子女教育、職業教育、首套住宅按揭貸款利息等逐漸被納入專項扣除項目。適時引入家庭支出申報制度,優化稅率結構。

普華永道中國個人稅務咨詢合夥人張健菁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其實目前財稅部門在平衡勞動所得稅負和資本所得稅負上已經采取了行動。比如今年9月財政部和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於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正是平衡勞動稅負和資本所得稅負一大舉措,這減輕了科研人員等勞動所得稅負。

在上述《通知》出臺之前,企業給予員工的股票(權)期權、限制性股票、股權獎勵等,員工應在行權等環節,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3-45%的7級累進稅率征稅;對員工之後轉讓該股權獲得的增值收益,則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適用20%的稅率征稅。

而為了減輕股權激勵獲得者的稅收負擔,解決其當期納稅現金流不足問題,此次《通知》將上述工資薪金所得和財產轉讓所得兩個環節征稅合並在一個環節,且適用財產轉讓所得的20%稅率。

張健菁認為,這個《通知》就平衡了勞動所得稅負和資本所得稅負,消除了此前個人行權環節勞動所得稅負,統一采用財產轉讓所得稅率。

此前財政部稅政司有關負責人在解讀這一《通知》時表示,在轉讓環節的一次性征稅統一適用20%的稅率,比原來稅負降低10-20個百分點,有效降低納稅人稅收負擔。這將進一步加大了對創新創業的支持力度,對於激勵科技人員創新創業、增強經濟發展活力、促進我國經濟結構轉型升級將發揮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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