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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潤副總蔣偉被免職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07459

資料圖:蔣偉 (華潤官網截圖/圖)

1月23日,《中國組織人事報》報道,本報國資委訊,蔣偉不再擔任華潤(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職務。

早在去年12月,《第一財經日報》曾報道,長期掌管宋林“錢袋子”的華潤集團副總蔣偉已被有關部門帶走調查,消息人士透露,“蔣偉出事主要是因為宋林,他們兩個人關系一直不錯。”

公開資料顯示,蔣偉於1988年被分配到華潤公司,1990年到香港總部,曾任華潤集團財務部總經理;2000年4月獲委任為董事,2001年起任華潤集團財務總監。之後升任華潤集團副總經理、華潤金融董事長、珠海華潤銀行董事長。長期掌握金融業務大權。

當時財新網發布報道稱,“蔣偉被檢察機關叫去協助調查”,這一回應來自華潤集團。

細心人士發現,華潤集團已把蔣偉的有關信息從官方網站上全部刪除,而珠海華潤銀行的董事長也由蔣偉悄然變更為華潤集團董事長傅育寧。

在此之後,蔣偉一度銷聲匿跡,直至今日《中國組織人事報》爆出其被免職的消息。《中國組織人事報》歸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主管。

截至目前,宋林案已牽涉出7名華潤高管被調查。其余6位分別是華潤金融原首席執行官吳丁、華潤集團原副董事長王帥廷、華潤置地原執行董事王宏琨、華潤集團原審計總監黃道國、華潤電力原執行董事及總裁王玉軍和華潤集團原協同辦主任張春。

或與華潤電力百億收購金業集團有關

《上海證券報》早前報道,在蔣偉擔任華潤信托董事長的2009年至2012年期間,也適逢華潤電力花百億收購金業集團。

公開資料顯示,金業集團是當地的一家集原煤開采、洗選、煉焦、等項目為一體的大型民營企業。金業集團董事長張新明是叱咤山西官商兩界的風雲人物,曾被評為“山西首富”。

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後,金業集團與國內大部分焦化企業一樣陷入經營困境,張新明便開始籌劃變賣資產。2010年,華潤電力以79億元的高價收購金業集團資產包80%股份。

值得註意的是,2010年3月,華潤深國投曾通過“焱金1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向金業集團提供20億元信托貸款,期限664天。但上述信托貸款到期後,金業集團一直未能償還。時至今日,華潤深國投也未披露有關這起信托的任何信息。

去年6月20日,審計署發布了對華潤集團2012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的結果,就包括所屬華潤電力下屬單位未按規定公開招標,而是采取邀請招標、議標等方式確定工程承包方、物資及服務商,涉及586個項目、金額117.15億元。

此外,華潤信托還存在多項違規經營問題,珠海華潤銀行也存在貸後監管不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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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委第六巡視組組長劉誌偉被查

據廣東省紀委網站消息,廣東省委第六巡視組組長劉誌偉,因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此前報道】劉誌偉:加強領導幹部廉政教育,強化廉政風險防控

根據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省委第六巡視組向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反饋巡視情況。2016年6月6日,省委第六巡視組組長劉誌偉代表巡視 組分別向廣州市委常委,黃埔區委書記,廣州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陳誌英和黃埔區、開發區領導班子進行了巡視反饋,陳誌英主持反饋會議並作表態發 言。

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6年2月29日至4月30日,省委第六巡視組對廣州市黃埔區和廣州開發區進行了巡視。

劉誌偉指出,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黨政領導班子認真貫徹落實上級的重大決策部署,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平穩有序推進兩區整 合融合,努力當好廣州科學發展排頭兵,推動全區經濟社會持續較快發展。但是在黨風廉政建設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主要是:個別領導幹部黨紀觀念和規矩意 識淡薄,涉嫌違紀違法;土地出讓、收儲、用地性質改變及“三舊”改造存在一些違規違法問題,造成國有權益受損;部分工程建設項目存在違法招標、圍標串標、 嚴重超投資預算以及多計工程款等嚴重問題,個別領導幹部涉嫌參與其中,以權謀私,利益輸送;國有資產和財政資金監管不嚴,存在流失漏洞;執行幹部任用條例 有些方面不夠規範。此外,巡視組還發現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已按規定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劉誌偉代表巡視組提出了五點意見:一是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加強領導幹部廉政教育,強化廉政風險防控。二是嚴格按照國家有關 法律和政策規定,強化土地管理,依法開展土地出讓、收儲、用地性質改變及“三舊”改造,杜絕土地交易過程中的違規違法行為。三是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程建設 的法律法規,加強工程建設領域監管,杜絕以權謀私、利益輸送的腐敗現象。四是完善國有資產監管制度,堵塞國有資產流失漏洞。五是認真執行《幹部選拔任用條 例》,規範幹部使用管理。

劉誌偉強調,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要高度重視巡視反饋意見,特別是對指出的問題和提出的建議,要認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任務,確保件 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黃埔區委、開發區黨工委書記要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對巡視中發現的問題,要抓早抓小,區別不同情況進行妥善處 理,抓好班子,帶好隊伍。黃埔區紀委、開發區紀工委對整改工作加強監督檢查,切實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黃埔區委、開發區黨工 委要以適當形式向黨內和社會公開,接受廣大黨員幹部群眾監督。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將適時組織開展監督檢查。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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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挪用公司20億 蒙民偉被追遺產

1 : GS(14)@2012-04-28 22:49:50

http://news.mingpao.com/20120427/goc1.htm
兩案的原訴公司為信興集團股東Timmerton Co. Inc.、信興集團有限公司、信興電業集團有限公司、信興電器貿易有限公司及信興科技有限公司。被告為蒙民偉的遺產執行人,即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及律師蔡奮強。

指任董事期間擅取

入稟狀透露,蒙民偉在2002至2010年是眾原訴的董事,但他在上述時段,分別從Timmerton及4間信興旗下公司取得1.3億美元(約10.3億港元)及另一筆9.4億港元款項。原訴一方認為涉款乃屬墊支貸款,或在蒙民偉未獲正式授權、違反受託責任取得,遂入稟追討。


蒙民偉與前妻楊雪姬育有6名子女,兩人於2002年離婚,當時楊獲逾10億元贍養費。蒙其後與酒店侍應王蓓芬結婚,兩人育有女兒蒙珮兒。蒙於前年7月病逝,享年82歲,妻子及子女其後多番展開訴訟,爭奪逾50億元遺產。李國寶及蔡奮強曾入稟,要求法院就蒙民偉財產分配作指示。

高院去年曾批准王蓓芬,可從她與蒙民偉聯名的東京三菱銀行戶口提款,戶口有數億日圓存款。另外,王及女兒去年9月入稟高院,指蒙民偉與王聯名持有敬威證券一戶口,要求把戶口存款和證券判予母女兩人。

【入稟編號﹕HCA663-4/12】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8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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