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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曾藉RWA逼加按息

1 : GS(14)@2016-08-09 06:55:45

【本報訊】風險加權資產(Risk Weighted Asset,簡稱RWA),是指銀行按不同風險性質反映在資產負債表內的資產,據《巴塞爾資本協定三》規定,各項資產都有風險系數──風險權重(Risk Weighting)約束資本要求,銀行計算資本需要時,需以風險權重乘以資產總額估算,而權重評級由0%至100%不等。舉例說銀行若持有由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國家,主權政府及中央銀行發行的本幣債券,風險權重便為零,即銀行資本成本為零水平。風險權重越低,銀行參與借貸或持有相關資產,所需資本成本越少。銀行採取甚麼模型評估本身信貸風險,亦會影響權重評級高低及相應資本要求。同一項貸款資產,若採用風險為本的「內部評級法」,或一刀切式「標準法」,風險權重可以有天淵之別,通常財力較雄厚的大行會選用內評法,中小行則多用標準法。



提高大行風險資產權重

金管局2013年2月底推出第6輪逆周期措施收緊按揭貸款時,就曾向8間採取內評法計算資本的大行開刀,將其新批按揭貸款的RWA權重,設定15%的下限比率。提高RWA權重,等於加重銀行做生意的資本成本,銀行可透過加息,將成本轉嫁客戶。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60808/19727167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0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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