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管道工程控股(Hup Seng Choon Construction/ HSC Pipeline) (1865)專區

1 : GS(14)@2018-08-30 22:59:23

https://sgp.bizdirlib.com/node/41682
Company Name :
HUP SENG CHOON CONTRACTOR PTE LTD
Brief Description :
HUP SENG CHOON CONTRACTOR PTE LTD is a gas companies company, located in Singapore. Its contact method and company information is as below.
Industry Category :
gas companies
Products and Services :
GAS COMPANIES
Email :
[email protected]
Buy Data :
Click Here to Buy Singapore Business Directory Full Data
2 : GS(14)@2018-08-30 22:59:50

https://hscpe.com/
網址
3 : GS(14)@2018-08-30 23:00:03

http://www.hkexnews.hk/APP/SEHK/ ... ls-2018082902_c.htm
招股書
4 : GS(14)@2019-03-14 10:52:04

http://www3.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90314008_C.pdf
招股書
5 : GS(14)@2019-05-19 15:07:25

1. 我們是專營基礎設施管道建設及相關工程服務的總承辦商,在新加坡開業超過26年,
服 務 對 象 以 燃 氣、水 務、電 訊 及 供 電 行 業 為 主。自 開 業 以 來,我 們 已 成 功 為 新 加 坡 私
營 及 公 用 事 業 公 司 接 辦 多 個 燃 氣 及 水 務 管 道 項 目 以 及 通 訊 電 纜 項 目。我 們 的 合 約 乃 就
個 別 項 目 訂 立。由 徐 源 華 先 生 領 導 的 經 驗 豐 富 的 執 行 董 事 及 資 深 管 理 隊 伍 多 年 來 對 本
集 團 的 發 展 貢 獻 良 多,我 們 因 而 得 以 在 新 加 坡 業 界 奠 定 領 導 地 位。根 據 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 報 告,按 收 入 計 算,我 們 於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在 新 加 坡 的 整 體 基
礎 設 施 管 道 工 程 市 場 排 名 第 三 及 在 燃 氣 管 道 工 程 市 場 排 名 第 二。
我 們 的 實 力 在 於 敷 設 燃 氣 管 道 方 面 的 能 力。早 於 一 九 九 零 年 代 後 期,我 們 首 次 參
與 使 用 聚 乙 烯 喉 管 為 工 業 及 住 宅 發 展 項 目 敷 設 供 氣 管 道,亦 參 與 裕 廊 島 的 氣 體 輸 送 管
道 項 目 設 計 及 敷 設 高 壓 鋼 管。我 們 於 二 零 零 五 年 首 次 獲 授 新 加 坡 史 丹 福 運 河(Stamford
Canal)新 水 管 的 合 約,並 於 二 零 零 五 年 獲 授 啟 奧 城(Biopolis)分 區 供 冷 管 道 項 目 的 合 約,
稍 後 於 二 零 零 九 年 涉 足 首 個 供 電 電 纜 項 目,並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五 月 取 得 首 個 通 訊 電 纜 安
裝 成 套 項 目。自 二 零 一 七 年 十 二 月 起,我 們 首 次 參 與 太 陽 能 板 安 裝 項 目。我 們 廣 泛 的
往 績 記 錄 顯 示 我 們 有 能 力 為 不 同 行 業 敷 設 不 同 導 向、直 徑 或 其 他 要 求 的 管 道。我 們 確
保 工 程 盡 可 能 在 安 全 高 效 的 情 況 下 順 利 完 工,即 使 施 工 地 點 是 高 交 通 流 量 的 市 區 或 住
宅 區。我 們 承 接 的 項 目 一 般 是 透 過 競 投 程 序 取 得,可 透 過 新 加 坡 政 府 機 關 營 運 的
GeBIZ或 自 行 在 客 戶 本 身 的 網 站 投 標 或 應 邀 投 標。
2. 於 往 績 期,本 集 團 完 成18個 涉 及 提 供 基 礎 設 施 管 道 建 設 及 相 關 工 程 服 務 的 項 目,
當 中 大 部 分 合 約 屬 於 成 套 合 約。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 度 及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 來 自 提 供 基 礎 設 施 管 道 建 設 及 相 關 工 程 服 務 的 收 入 分 別
約 為29,500,000坡 元、28,400,000坡 元、23,400,000坡 元 及14,100,000坡 元。
下 表 載 列 我 們 於 往 績 期 內 按 項 目 類 別 劃 分 的 收 入:
截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二 零 一 八 年 止 六 個 月
收 入
佔 總 收 入
百 分 比 收 入
佔 總 收 入
百 分 比 收 入
佔 總 收 入
百 分 比 收 入
佔 總 收 入
百 分 比
千 坡 元 % 千 坡 元 % 千 坡 元 % 千 坡 元 %
燃 氣 管 道 20,942 71.0 21,053 74.1 13,337 56.9 2,731 19.3
水 務 管 道 5,675 19.2 6,116 21.5 9,066 38.7 6,374 45.1
纜 線 安 裝(附 註) 2,885 9.8 1,239 4.4 1,016 4.4 5,036 35.6
總 計 29,502 100.0 28,408 100.0 23,419 100.0 14,141 100.0
3. 我 們 的 客 戶 主 要 包 括(i)私 營 燃 氣、水 務、電 訊 及 供 電 公 司;及(ii)新 加 坡 政 府 機 關,
例 如 專 責 治 理 水 務 及 集 水 區 的 公 營 機 構。於 往 績 期,我 們 的 收 入 約80%來 自 私 營 公 用
事 業 類 別 的 客 戶,其 餘 則 來 自 新 加 坡 政 府 機 關。下 表 載 列 我 們 於 往 績 期 內 按 客 戶 類 別
劃 分 的 收 入 明 細:
截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二 零 一 八 年 止 六 個 月
收 入
佔 總 收 入
百 分 比 收 入
佔 總 收 入
百 分 比 收 入
佔 總 收 入
百 分 比 收 入
佔 總 收 入
百 分 比
千 坡 元 % 千 坡 元 % 千 坡 元 % 千 坡 元 %
私 營 25,208 85.4 22,954 80.8 16,372 69.9 10,308 72.9
公 營 4,294 14.6 5,454 19.2 7,047 30.1 3,833 27.1
總 計 29,502 100.0 28,408 100.0 23,419 100.0 14,141 100.0
我 們 引 以 為 傲 的 競 爭 優 勢 是 在 按 準 時 及 可 靠 的 原 則 上 管 理 及 執 行 項 目,包 括 規 模
較 大 及 複 雜 的 項 目。我 們 驕 人 的 往 績 及 經 驗 豐 富 的 管 理 隊 伍 乃 我 們 得 以 在 本 地 燃 氣、
水 務、電 訊 及 供 電 行 業 的 基 礎 設 施 管 道 建 設 建 立 聲 譽 的 關 鍵 因 素。我 們 同 時 以 總 承 辦
商 及 分 包 商 身 份 承 接 項 目。於 往 績 期,收 入 逾94%來 自 以 總 承 辦 商 身 份 承 辦 的 基 礎 設
施 管 道 項 目。
4.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我 們 的 員 工 人 數 約 為300人,擁 有 超 過50輛 汽 車 及 機 器,例
如 挖 泥 機、起 卸 斗 貨 車、十 呎 及 十 四 呎 長 斗 貨 車、熱 熔 對 接 焊 機 及 電 熔 對 接 焊 機、平
板 夯、路 面 切 割 機 及 頂 管 機,以 進 行 項 目 所 需 不 同 範 疇 的 工 程。投 資 於 機 器 令 我 們 得
以 提 供 規 模 及 複 雜 程 度 各 有 不 同 的 基 礎 設 施 管 道 建 設 及 相 關 工 程 服 務。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 度 及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我 們 所 購 置 新 汽
車 及 機 器 的 總 值 分 別 約3,500,000坡 元、1,000,000坡 元、500,000坡 元 及2,400,000坡 元。於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名 下 汽 車 及 機 器 的 賬 面 淨 值 分 別 約 為3,300,000坡 元 及5,600,000
坡 元。
5. 們 的 客 戶 主 要 包 括(i)私 營 燃 氣、水 務、電 訊 及 供 電 公 司;及(ii)新 加 坡 政 府 機 關,
例 如 專 責 治 理 水 務 及 集 水 區 的 公 營 機 構。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 度 及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我 們 分 別 有6名、7名、9名 及9名 向 我 們 作 出 收
入 貢 獻 的 客 戶。新 加 坡 政 府 機 關 的 公 開 投 標 登 載 於GeBIZ,而 私 營 建 築 公 司 則 主 要 透
過 邀 請 或 客 戶 的 網 站 招 標。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 度 及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來自五大客戶的收入分別約為29,500,000坡元、28,400,000坡元、
22,400,000坡 元 及13,200,000坡 元,佔 我 們 的 收 入 分 別 約99.9%、99.9%、96.0%及94.0%。特
別 是,我 們(i)於 往 績 期 來 自 客 戶A的 收 入 分 別 約 為20,900,000坡 元、21,000,000坡 元、
13,300,000坡元及2,700,000坡元,佔我們的收入分別約71.0%、74.0%、57.0%及19.3%;及(ii)
於 往 績 期 來 自 客 戶C的 收 入 分 別 約 為4,300,000坡 元、5,500,000坡 元、7,000,000坡 元 及
3,800,000坡 元,佔 我 們 的 收 入 分 別 約14.6%、19.2%、30.1%及27.1%。
我 們 認 為 旗 下 業 務 並 無 過 度 倚 靠 五 大 客 戶,原 因 在 於(i)新 加 坡 燃 氣 管 道 工 程 服 務
市 場 由 數 家 大 型 管 道 承 辦 商 公 司 支 配;(ii)部 分 五 大 客 戶(例 如 客 戶A、客 戶C、客 戶D
及 客 戶B)與 我 們 相 輔 相 成;(iii)我 們 透 過 與 其 他 客 戶 建 立 長 期 關 係,繼 續 多 元 化 擴 展
客 戶 基 礎,並 向 其 他 客 戶 提 供 新 服 務 以 提 高 銷 售 額;(iv)就 客 戶A(即 我 們 於 往 績 期 的
最 大 客 戶)而 言,我 們 並 非 其 獨 家 供 應 商,亦 可 不 受 限 制 向 其 他 客 戶 提 供 同 類 服 務;(v)
貢 獻 收 入 的 客 戶 數 目 由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6名 上 升50.0%至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9名;及(vi)來 自 客 戶A的 總 收 入 由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約71.0%減 至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約57.0%,而 來 自
客 戶C的 總 收 入 則 由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約14.6%增 至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約30.1%。
6. 供 應 商 及 分 包 商
我 們 向 新 加 坡 供 應 商 採 購 的 貨 品 主 要 是 管 道、瀝 青 預 混 料、回 填 物 料 及 柴 油。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 度 及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來 自
五 大 供 應 商 的 採 購 額 分 別 約 為3,200,000坡 元、4,900,000坡 元、2,900,000坡 元 及2,300,000
坡 元,佔 我 們 的 直 接 成 本 總 額 分 別 約14.6%、21.7%、18.6%及31.5%。同 期,來 自 最 大 供
應 商 的 採 購 額 分 別 約 為1,000,000坡 元、2,300,000坡 元、1,800,000坡 元 及1,300,000坡 元,
佔 我 們 的 直 接 服 務 成 本 總 額 分 別 約4.6%、10.3%、10.9%及17.2%。有 關 進 一 步 詳 情,請
參 閱「業 務 — 供 應 商」一 節。
於 往 績 期,我 們 委 聘 分 包 商 提 供 供 應 及 安 裝 金 屬 產 品、非 破 壞 性 測 試、銑 削 及 修
補 工 程 以 及 電 力 工 程 等 服 務,原 因 為 我 們 內 部 並 無 可 進 行 有 關 服 務 的 專 業 技 能,而 我
們 於 各 個 項 目 投 標 階 段 已 計 及 有 關 成 本。於 往 績 期,分 包 成 本 佔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 度 及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 的 銷 售 成 本 分 別 約
33.2%、23.8%、15.8%及12.0%。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 度 及 截 至 二 零
一八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來自五大分包商的採購額分別約為5,900,000坡元、3,800,000
坡 元、1,500,000坡 元 及600,000坡 元,佔 我 們 的 直 接 成 本 總 額 分 別 約26.0%、16.7%、9.6%
及8.7%。 同 期, 來 自 最 大 分 包 商 的 採 購 額 分 別 約 為4,200,000坡 元、2,400,000坡 元、
800,000坡 元 及200,000坡 元,佔 我 們 的 服 務 成 本 總 額 分 別 約18.5%、10.5%、5.1%及3.0%。
7. 中 標 率
我 們 的 項 目 主 要 來 自 兩 個 來 源,即(i)登 載 於GeBIZ的 公 營 投 標 機 會;及(ii)登 載 於
客 戶 本 身 網 站 的 私 營 投 標 或 應 私 營 客 戶 的 邀 請 報 價。於 往 績 期,我 們 於 公 營 投 標 的 中
標 率 分 別 約 為16.7%、0%、12.5%及0%,而 登 載 於 客 戶 本 身 網 站 的 私 營 投 標 或 邀 請 報 價
的 中 標 率 則 分 別 約 為30.8%、42.9%、29.4%及50.0%。
8. 毛 利 及 毛 利 率
於 往 績 期,我 們 錄 得 毛 利 及 毛 利 率 如 下:
截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截 至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二 零 一 八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二 零 一 八 年
毛 利 毛 利 率 毛 利 毛 利 率 毛 利 毛 利 率 毛 利 毛 利 率 毛 利 毛 利 率
千 坡 元 % 千 坡 元 % 千 坡 元 % 千 坡 元 % 千 坡 元 %
(未 經 審 核)
燃 氣 管 道 6,161 29.4 4,249 20.2 4,308 32.3 2,403 30.3 955 34.9
水 務 管 道 749 13.2 1,363 22.3 2,932 32.3 1,207 32.8 1,863 29.3
纜 線 安 裝(附 註) 101 3.5 106 8.6 158 15.6 45 14.6 821 16.3
總 計 7,011 23.8 5,718 20.1 7,398 31.6 3,655 30.7 3,639 25.7
附 註: 纜 線 安 裝 包 括 電 訊 及 供 電 公 司 的 纜 線 安 裝 項 目 以 及 涉 及 安 裝 太 陽 能 板。
下 表 載 列 我 們 按 性 質 劃 分 的 銷 售 成 本 及 佔 總 銷 售 成 本 的 百 分 比:
截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截 至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二 零 一 八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二 零 一 八 年
千 坡 元 % 千 坡 元 % 千 坡 元 % 千 坡 元 % 千 坡 元 %
(未 經 審 核)
物 料 成 本 5,270 23.4 6,917 30.5 4,094 25.6 2,238 27.1 3,672 35.0
分 包 成 本 7,467 33.2 5,397 23.8 2,527 15.8 1,209 14.7 1,258 12.0
勞 工 成 本 4,773 21.2 5,315 23.4 5,447 34.0 2,742 33.2 3,176 30.2
間 接 費 用 3,845 17.1 3,783 16.7 2,684 16.7 1,398 16.9 1,755 16.7
折 舊 1,135 5.1 1,278 5.6 1,269 7.9 666 8.1 641 6.1
總 計 22,491 100.0 22,690 100.0 16,021 100.0 8,253 100.0 10,502 100.0
9. 最 新 發 展
我 們 繼 續 專 注 於 加 強 我 們 在 新 加 坡 基 礎 設 施 管 道 工 程 市 場 的 地 位。據 我 們 所 知,
我 們 所 在 行 業 於 往 績 期 後 維 持 相 對 穩 定,新 加 坡 的 整 體 經 濟 及 市 場 狀 況 或 我 們 所 經 營
的 行 業 並 無 出 現 重 大 不 利 變 動,以 致 對 或 將 對 我 們 的 業 務 營 運 或 財 務 狀 況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響。自 二 零 一 八 年 十 月 一 日 起 至 本 招 股 章 程 日 期,由 於 本 集 團 的 一 般 業 務 模 式 並
無 重 大 變 動,我 們 的 收 入 並 無 大 幅 下 跌,銷 售 成 本 或 其 他 成 本 亦 無 大 幅 上 升。於 二 零
一 八 年 七 月,公 用 事 業 局 及 國 家 環 境 局 宣 佈 將 於 未 來 五 年 為Tuas Nexus的 土 木 及 機 電
工 程 招 標,估 計 總 值 超 過50億 坡 元。於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Keppel DHCS Pte. Ltd.宣 佈 於
JTC Corporation所 發 起 招 標 中 奪 得 初 始 階 段 合 約,涉 及 為 即 將 落 成 的Jurong Innovation
District設 計 一 家 全 新 區 域 製 冷 系 統 廠 房,其 後 亦 有 可 能 獲JTC Corporation授 予 最 終 階 段
合 約, 於30年 合 約 期 內 建 設、 擁 有 及 營 運 該 全 新 區 域 製 冷 系 統 廠 房, 惟 有 待JTC
Corporation批 准 方 可 作 實。該 全 新 區 域 製 冷 系 統 廠 房 預 計 於 二 零 二 一 年 底 前 落 成,可 望
為Bulim Phase 1多 個 發 展 項 目 提 供 優 質 可 靠 的 冷 凍 供 水 服 務,覆 蓋28公 頃 包 括 工 業 樓
宇 在 內 的 區 域。基 於 過 往 經 驗,董 事 相 信 有 關 項 目 可 能 需 要 頂 管 機 並 確 認 我 們 將 參 與
任 何 由Keppel DHCS Pte. Ltd.發 起 的 招 標。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我 們 有17個 進 行 中 項 目。該 等 進 行 中 項 目 的 總 合 約 金 額 約
為82,600,000坡 元, 其 中 約35,800,000坡 元 已 於 往 績 期 確 認 為 收 入, 大 部 分 餘 款 約
16,500,000坡 元 及30,000,000坡 元 預 計 將 分 別 於 截 至 二 零 二 零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兩 個 年
度 確 認 為 收 入,而 剩 餘 款 項 約300,000坡 元 將 於 截 至 二 零 二 零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後
確 認。自 二 零 一 八 年 十 月 一 日 起 至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止,(i)我 們 就 早 前 的 投 標 獲 授 兩
項 總 合 約 金 額 約 為5,600,000坡 元 的 項 目;及(ii)我 們 合 共 提 交 十 一 份 標 書,合 約 總 值 約
為119,800,000坡 元,其 中 一 份 合 約 價 值 約 為200,000坡 元 的 標 書 已 經 授 出,兩 份 合 約 總
值 約 為8,100,000坡 元 的 合 約 並 無 獲 授 出,而 其 餘 八 份 合 約 總 值 約 為111,500,000坡 元 的
標 書 尚 待 公 佈 投 標 結 果。
除 上 述 上 市 開 支 的 影 響 外,根 據 我 們 於 往 績 期 後 及 截 至 本 招 股 章 程 日 期 的 進 行 中
項 目 及 業 務 營 運,執 行 董 事 預 計 截 至 二 零 一 九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收 入 並 無 任 何
重 大 不 利 變 動。
10.業 務 策 略 及 所 得 款 項 用 途
我 們 的 目 標 是 在 新 加 坡 的 基 礎 設 施 管 道 工 程 市 場(尤 其 是 燃 氣、水 務、電 訊 及 供 電
行 業)爭 取 重 大 發 展,以 及 進 一 步 加 強 本 身 的 整 體 競 爭 能 力 及 業 務 增 長,方 法 為(i)進 一
步 借 助 本 身 在 基 礎 設 施 管 道 工 程 行 業 的 定 位,拓 大 及 發 展 在 水 務 管 道 及 纜 線 安 裝 項 目
的 商 機,藉 以 增 闢 收 入 來 源;(ii)遷 往 將 購 置 用 作 新 辦 事 處、外 勞 宿 舍 及 機 器 倉 庫 的 新
物 業,以 配 合 預 期 業 務 擴 展;及(iii)為 擴 展 業 務 添 置 機 器 及 設 備,以 提 高 項 目 數 量 及 規
模。有 關 進 一 步 詳 情,請 參 閱「業 務 — 業 務 策 略」一 節。
我 們 估 計,股 份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經 扣 除 我 們 已 付 及 應 付 有 關 股 份 發 售 的 包 銷
佣金及估計開支後,並假設招股價為每股發售股份0.60港元(即建議招股價範圍每股0.55
港 元 至0.65港 元 的 中 位 數))合 計 將 約100,700,000港 元。我 們 擬 將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按 以 下 方
式 用 於 實 施 上 述 業 務 策 略:
• 其 中 約60,100,000港 元(相 當 於 股 份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約59.7%)將 用 作 於 二 零
一九年九月三十日前遷往將購置的新物業,該物業估計總建築面積最少為6,500
平 方 米,用 作 辦 事 處、停 車 場 及 車 道、外 勞 宿 舍 及 機 器 倉 庫;
• 其 中 約31,400,000港 元(相 當 於 股 份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約31.2%)將 用 作 於 二 零
一九年三月前添置兩台頂管機,以提升我們於基礎設施管道工程市場的地位,
原 因 為 本 集 團 計 劃 提 高 所 爭 取 項 目 的 數 量 及╱或 規 模 以 及 擴 展 至 水 務 管 道 及
纜 線 安 裝 項 目;及
• 餘 款 約9,200,000港 元(相 當 於 股 份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約9.1%)將 用 作 營 運 資 金
用 途。
11. 發 售 統 計 數 據
基 於 最 低 指 標
招 股 價 每 股
0.55港 元 計 算
基 於 最 高 指 標
招 股 價 每 股
0.65港 元 計 算
市 值(1) 506,000,000港 元 598,000,000港 元
每 股 未 經 審 核 備 考 經 調 整 有 形 資 產 淨 值(2) 0.201港 元 0.224港 元
附 註:
(1) 本 公 司 市 值 乃 按 緊 隨 股 份 發 售 完 成 後 已 發 行920,000,000股 股 份(惟 並 無 計 及 因 超 額 配 股 權 及 根 據 購 股
權 計 劃 可 能 授 出 的 購 股 權 獲 行 使 而 可 能 配 發 及 發 行 的 任 何 股 份)計 算。
(2) 每 股 未 經 審 核 備 考 經 調 整 有 形 資 產 淨 值 乃 經 作 出 本 招 股 章 程 附 錄 二 所 載 調 整 後 並 按 緊 隨 股 份 發 售 及
資 本 化 發 行 完 成 後 已 發 行920,000,000股 股 份(惟 並 無 計 及 因 超 額 配 股 權 及 根 據 購 股 權 計 劃 可 能 授 出 的
購 股 權 獲 行 使 而 可 能 配 發 及 發 行 的 任 何 股 份)計 算 得 出。
(3) 並 無 就 反 映 本 集 團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後 的 任 何 交 易 結 果 或 其 他 交 易 作 出 任 何 調 整。
12.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本 集 團 自 其 可 供 分 派 溢 利 向 當 時 的 股 東 宣
派 及 派 付 股 息6,000,000坡 元。所 有 股 息 已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結 清。過 往 宣 派 及 派 付
的 股 息 不 應 視 為 本 公 司 將 於 上 市 後 採 納 的 股 息 政 策。任 何 股 息 分 派 及 相 關 金 額 將 由 董
事 酌 情 釐 定,並 須 視 乎 我 們 日 後 營 運 及 盈 利、資 本 需 求 及 盈 餘、整 體 財 務 狀 況、合 約
限 制(如 有)以 及 董 事 視 為 相 關 的 其 他 因 素 而 定。我 們 並 無 制 定 任 何 股 息 政 策,亦 無 預
定 派 息 率。股 份 的 現 金 股 息(如 有)將 以 港 元 派 付。有 關 進 一 步 詳 情,請 參 閱「財 務 資 料
— 股 息」一 節。
6 : GS(14)@2019-05-19 15:34:02

13. 風險:非經常性質、依賴某大客、工 作 指 令 的 收 入 或 會 低 於 原 訂 合 約 金 額、未 能 重 續 我 們 的 現 有 註 冊 及 牌 照,或 現 有 註 冊 及 牌 照 被 註 銷 或 吊 銷、我 們 五 大 客 戶 佔 我 們 於 往 績 期 的 收 益 逾93%、無 法 及 時 完 成 項 目、管 道、瀝 青 預 混 料、回 填 物 料 及 柴 油 等 建 築 物 料 價 格 波 動、工 作 指 令 修 訂、AR、外 籍 僱 員、成本控制、計 劃 搬 遷 至 新 辦 公 室、倉 庫 及 宿 舍 物 業、人、投標、供 應 商 及 分 包 商 、折 舊 開 支、履 約 保 證 金、業務計劃、保險、職業安全、政 府 補 助、新 基 礎 設 施 管 道 工 程 項 目 數 量 減 少、競爭激烈、新 加 坡 市 場 的 週 期 性 波 動、工人短缺
7 : GS(14)@2019-05-19 16:44:10

14. 早年創辦人做建築,發現管道業商機,在1993年成立公司搞管道,持續接到生意重組上市
8 : GS(14)@2019-05-19 16:55:33

15. 黃 浩 宸:915、412
9 : GS(14)@2019-05-19 16:57:26

16. 下 表 載 列 於 往 績 期 內 基 於 本 集 團 收 益 確 認 的 基 礎 設 施 管 道 建 設 及 相 關 工 程 服 務 項
目 的 數 目 變 動(不 論 是 否 獲 發 大 致 完 工 證 書):
截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二 零 一 八 年 止 六 個 月
結 轉 自 過 往 年 度╱期 間 的 項 目 數 目 16 19 22 10
年╱期 內 帶 來 貢 獻 的 新 項 目 數 目 5 6 6 6
年╱期 內 完 成 的 項 目 數 目 (2) (3) (18) (2)
轉 撥 至 下 年 度╱期 間 的 項 目 數 目 19 22 10 14
17. 下 表 載 列 於 往 績 期 內 基 於 本 集 團 收 益 確 認 的 基 礎 設 施 管 道 建 設 及 相 關 工 程 服 務 項
目 的 合 約 價 值 變 動(不 論 是 否 獲 發 大 致 完 工 證 書):
截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二 零 一 八 年 止 六 個 月
百 萬 坡 元 百 萬 坡 元 百 萬 坡 元 百 萬 坡 元
於 年 度╱期 間 開 始 時 的 未 完 成 合 約 價 值 45.1 33.5 35.9 20.6
年╱期 內 取 得 的 新 合 約 總 值 17.9 30.8 8.1 34.6
年╱期 內 確 認 的 收 入 (29.5) (28.4) (23.4) (14.1)
於 年 度╱期 間 終 結 時 的 未 完 成 合 約 價 值 33.5 35.9 20.6 41.1
18.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我 們 有17輛 起 卸 斗 貨 車、33輛 十 呎 及 十 四 呎 長 斗 貨 車、40
台 挖 泥 機 及 兩 台 頂 管 機,可 承 辦 大 型 基 礎 設 施 管 道 項 目。有 關 我 們 所 擁 有 對 本 身 業 務
營運極為重要的起卸斗貨車、挖泥機及頂管機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機器及設備」一節。
自 置 機 器 令 我 們 得 以 按 需 要 輕 易 將 機 器 部 署 在 不 同 地 點 及 減 少 倚 賴 向 第 三 方 供 應 商
租 用 機 器,更 好 掌 握 項 目 進 度。我 們 有 能 力 同 時 承 接 多 個 基 礎 設 施 管 道 項 目 及 較 大 規
模 的 項 目。由 於 我 們 自 置 冷 彎 機、冷 切 割 機 及 頂 管 機,故 亦 有 能 力 承 接 需 要 內 部 進 行
冷 彎、冷 切 割、造 井 及 頂 管 等 工 序 的 項 目。鑒 於 頂 管 機 並 非 可 隨 時 以 合 理 租 金 獨 立 租
用(原 因 為 擁 有 頂 管 機 的 公 司 寧 願 分 包 整 項 頂 管 工 程)或 若 干 出 租 人 可 能 會 施 加 數 個 月
的 最 低 租 賃 期,較 我 們 項 目 所 需 時 間 為 長,或 租 金 成 本 可 能 過 於 高 昂 以 致 削 弱 我 們 投
標 的 競 爭 力,自 置 頂 管 機 有 助 我 們 向 主 要 客 戶(包 括 於 往 績 期 的 客 戶A及 客 戶C)彈 性 提
供 亦 須 頂 管 工 程 的 基 礎 設 施 管 道 工 程 服 務 而 毋 須 受 冗 長 租 賃 期 所 限。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 度 及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我 們 所 購 置 新 機 器
及 汽 車 的 總 值 分 別 約3,500,000坡 元、1,000,000坡 元、500,000坡 元 及2,400,000坡 元。我 們
的 經 驗 和 人 力 及 機 器 方 面 的 資 源 令 我 們 可 按 準 時 及 可 靠 的 原 則 向 客 戶 提 供 服 務。我 們
亦 為 自 置 機 器 設 有 一 支 經 驗 豐 富 的 內 部 維 修 隊 伍,確 保 機 器 均 得 到 妥 善 保 養 及 能 高 效
操 作。
19. 搬 往 將 購 置 的 新 物 業 用 作 我 們 的 新 辦 事 處、外 勞 宿 舍 及 機 器 倉 庫,以 配 合 預 期 業 務 擴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我 們 擁 有 兩 項 物 業,包 括 一 項 位 於36, Sungei Kadut Avenue,
Singapore 729661的 租 賃 物 業,面 積 約5,000平 方 米,其 中 約550平 方 米 用 作 總 辦 事 處、約
2,150平 方 米 用 作 停 車 場 及 車 道,約1,450平 方 米 用 作 倉 庫 及 生 產 設 施,而 其 餘 約820平
方 米 則 用 作 宿 舍。
(i) 收 購 新 物 業 的 營 運 需 要
我們於二零一一年四月以代價4,500,000坡元收購上述租賃物業,餘下租期約為九年,
我 們 將 以 按 揭 貸 款 撥 付 收 購 成 本 約50%。該 項 租 賃 物 業 的 租 期 將 於 二 零 二 零 年 十 月
三 十 一 日 屆 滿,屆 時 該 物 業 將 交 回JTC Corporation,該 公 司 為 新 加 坡 從 事 規 劃、推 廣 及
發 展 工 業 地 區 的 先 驅。JTC Corporation向 我 們 表 示,其 計 劃 在 租 賃 物 業 所 在 地 區 發 展,
故 於 現 有 租 期 屆 滿 時 不 再 將 物 業 租 予 我 們。因 此,我 們 必 須 於 物 業 租 期 屆 滿 時 遷 往 新
物 業。我 們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擁 有 的 其 餘 一 項 物 業 僅 用 作 辦 公 室,並 因 面 積 太 小 而
不 適 合 我 們 的 業 務 營 運。誠 如 較 早 前 所 闡 述,董 事 認 為,將 旗 下 設 施 歸 納 在 同 一 物 業
令 我 們 得 以 在 營 運 時 發 揮 更 高 效 率,因 在 人 手 及 資 源 調 配 上 可 有 效 監 察 車 隊 及 機 器 以
及 勞 動 力 的 所 在 位 置,故 能 有 效 管 理 資 源。因 此,有 助 提 升 我 們 按 高 效 而 準 時 的 原 則
為 客 戶 執 行 基 礎 設 施 管 道 項 目 的 能 力。
(ii) 更 大 型 物 業 的 業 務 需 要
根 據 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 報 告,由 於 對 住 宅、商 業 及 機 構 發 展 的 持 續 需 求,預 計 各 種
基 礎 設 施 管 道 工 程 服 務 的 需 求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至 二 零 二 二 年 將 按5.1%的 複 合 年 增 長 率 增
長,市 場 規 模 預 期 呈 現 上 升 趨 勢,並 於 二 零 二 二 年 達 致 約1,661,000,000坡 元。另 外,預
期(i)燃 氣 管 道 行 業 將 繼 續 增 長,並 在 二 零 二 二 年 達 致 約155,700,000坡 元,政 府 現 正 努
力 建 造 新 燃 氣 管 道,以 滿 足 住 宅、工 業 及 商 業 類 別 不 斷 增 長 的 需 求;(ii)隨 著 當 局 計 畫
提 升 水 務 運 營 效 率,水 務 管 道 分 部 將 在 二 零 二 二 年 增 加 至301,900,000坡 元;(iii)下 水 道
工 程 類 別 將 持 續 增 長,而 隨 著 建 造 第 二 期 深 層 污 水 隧 道 系 統,有 關 類 別 規 模 在 二 零
二 二 年 將 達 致408,200,000坡 元。
鑑於我們計劃擴展人力及機械,加上預期上文所討論的管道工程服務需求將增加,
董事認為我們出於業務需要,需收購至少6,500平方米、租期大約30年(或至少25年以上)
的 更 大 型 租 賃 物 業 以 支 撐 我 們 的 業 務 操 作。據 董 事 所 深 知、盡 悉 及 確 信,相 關 物 業 為
在 市 場 上 一 般 具 有 大 約25至30年 餘 下 租 期 的 物 業 中 最 能 符 合 我 們 的 目 標 條 件 的 物 業,
而我們現時位於36, Sungei Kadut Avenue, Singapore 729661的租賃物業的初始年期為30年。
鑑於我們於二零一一年方收購有關土地,我們僅佔用有關土地約九年左右。董事認為,
租 期 較 長 有 利 於 減 少 搬 遷 需 要。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憑 藉 旗 下 超 過50輛 汽 車 車 隊 及 機 器 以 及 大 約300名 僱 員,我
們 的 辦 事 處 及 機 器 倉 庫 獲 全 面 使 用。董 事 認 為,為 實 踐 業 務 擴 展 策 略,我 們 要 增 加 承
接 項 目 的 數 量 及 擴 展 我 們 的 項 目 組 合 來 擴 大 我 們 的 業 務 規 模,以 吸 納 更 多 的 水 管 及 電
纜 安 裝 項 目,故 此 我 們 將 需 要 僱 用 更 多 員 工,當 中 包 括 額 外 兩 名 項 目 經 理、三 名 項 目
工 程 師、一 名 安 全 主 任,一 名 安 全 事 務 聯 絡 主 任 及11名 現 場 工 作 人 員,以 及 購 買 所 需
機 器 及 設 備,當 中 包 括 兩 台 我 們 擬 購 買 的 頂 管 機,以 應 對 擴 展。因 此,我 們 需 要 較 大
的 物 業 用 作 辦 事 處、外 勞 宿 舍 及 機 械 倉 庫,以 容 納 額 外 汽 車、機 械 及 人 手。按 目 前 用
作 辦 事 處、停 車 場、車 道、機 器 倉 庫 及 生 產 設 施 的 地 盤 面 積 約5,000平 方 米 計 算,我 們
可 停 放 最 多31輛 汽 車 及 挖 泥 機 連 同 其 他 設 備 及 機 器 供 業 務 營 運 用 途。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我 們 的 辦 事 處(現 有33個 工 作 站、3間 會 議 室 及 一 間 總 監 室)、停 車 場 及 車 道(現
有31個 停 車 位)及 外 勞 宿 舍(現 有 七 個 房 間,可 容 納127人)得 到 充 分 利 用,惟 無 法 容 納
現 有 員 工 辦 公 室 內50名 以 上 的 全 職 員 工,45輛 以 上 需 要 停 泊 空 間 的 汽 車 及 機 械,以 及
由 我 們 負 責 提 供 住 宿 的194名 工 地 外 籍 工 人。為 善 用 空 間,我 們 目 前 於 進 行 中 項 目 的 建
築工地停放若干挖泥機及汽車,並向獨立第三方租賃工人宿舍。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我 們 已 為 約121名 外 籍 工 人 向 獨 立 第 三 方 租 賃 八 個 持 牌 外 籍 工 人 宿 舍 單 位,每 月 花 費
約36,680坡 元。我 們 可 能 會 不 時 在 我 們 的 倉 庫 內 進 行 一 些 製 造 工 作,例 如 冷 切 割 直 徑
達700毫 米 的 燃 氣 管 道。由 於 我 們 經 常 處 理 大 型 設 備 及 機 器,我 們 需 要 寬 敞 的 倉 庫 以 避
免 任 何 職 業 危 害 和 工 傷。於 收 購 更 大 型 物 業 後,我 們 預 期 僅 會 將 用 於 相 關 項 目 的 該 等
挖 泥 機 及 機 器 停 放 於 建 築 工 地,而 不 會 用 於 相 關 項 目 的 汽 車 及 其 他 機 器 將 停 放 於 我 們
的 總 部,從 而 得 以 監 察 有 關 設 備 的 利 用 率,並 靈 活 分 配 有 關 設 備 至 可 能 使 用 有 關 設 備
的 項 目。
我 們 於 新 加 坡 西 區 附 近 尋 覓 佔 地 最 少6,500平 方 米、租 期 大 約25至30年 的 工 業 租 賃
物 業,以 用 作 辦 事 處、停 車 場 及 車 道、外 勞 宿 舍 以 及 機 器 倉 庫 及 生 產 設 施 如 下:
估 計 面 積 用 途
(平 方 米) (單 位)
辦 事 處 780 45(包 括4間 會 議 室 及
一 間 總 監 室)
停 車 場 及 車 道 2,900 40
外 勞 宿 舍 1,400 14個 房 間,可 容 納250人
機 器 倉 庫 及 生 產 設 施 1,700 —
我 們 估 計 可 用 空 間 增 加 不 但 可 應 付 擴 充 需 求,我 們 亦 可 透 過 自 行 安 置 全 體 外 籍 工
人 節 省 外 勞 宿 舍 的 租 賃 費 用。基 於 我 們 所 取 得 多 份 符 合 選 址 標 準(即 設 有 現 有 辦 公 室、
外 勞 宿 舍 及 倉 庫)的 報 價,我 們 估 計 購 買 及 裝 修 成 本 約 為88,000,000港 元(約15,300,000坡
元)。我們擬將股份發售所得款項淨額其中約59.7%(即63,200,000港元,約11,000,000坡元)
用 作 購 買 已 建 有 辦 公 室、倉 庫 及 宿 舍 的 現 有 物 業。根 據 與 銀 行 進 行 的 初 步 討 論,我 們
將 以 按 揭 貸 款 支 付 其 餘 約24,800,000港 元(約4,300,000坡 元)。董 事 預 期 於 簽 立 物 業 買 賣
協 議 後 就 按 揭 貸 款(即 購 買 及 裝 修 成 本 最 多35%)取 得 銀 行 融 資。此 外,根 據 我 們 與 銀
行 的 初 步 討 論,儘 管 以 低 於 購 買 及 裝 修 成 本80%的 按 揭 貸 款 為 收 購 物 業 提 供 資 金 並 非
不 可 行,而 我 們 過 往 能 夠 取 得 按 揭 貸 款 以 收 購 現 有 辦 公 室 物 業,然 而 董 事 認 為 所 籌 集
大量額外債務會令資產負債比率上升,可能導致本集團承受過度流動資金壓力及風險,
降 低 本 集 團 盈 利 能 力,或 會 阻 礙 本 集 團 實 施 擴 展 計 劃。此 外,倘 我 們 並 非 上 市 公 司,
預 期 銀 行 借 款 將 需 要 控 股 股 東 提 供 個 人 擔 保 作 為 抵 押,對 控 股 股 東 將 造 成 過 度 財 務 負
擔。董 事 亦 考 慮 動 用 內 部 資 源 以 撥 付 購 買 新 物 業 的 可 行 性,惟 認 為 本 集 團 整 體 需 要 約
2,000,000坡 元 應 付 不 時 的 一 般 營 運 資 金,並 需 要 就 有 關 目 的 預 備 充 足 現 金 流 量。此 乃
由 於 貿 易 應 收 款 項 周 轉 日 數 一 般 較 貿 易 應 付 款 項 周 轉 日 數 為 長。由 於 我 們 大 部 分 已 完
成工程將需要客戶核實,向供應商結算付款與收取客戶收益的時間不一致,董事認為,
由 於 本 集 團 長 遠 目 標 為 業 務 尋 求 增 長,動 用 所 有 可 用 內 部 資 源 購 買 新 物 業 亦 會 對 本 集
團 造 成 過 度 流 動 資 金 壓 力,並 長 遠 影 響 我 們 的 財 務 穩 定 性,因 此 董 事 認 為,透 過 股 份
發 售 尋 求 廣 泛 股 東 基 礎 而 非 主 要 來 自 單 一 股 東 的 進 一 步 投 資,符 合 本 集 團 最 佳 利 益。
就 本 公 司 上 市 的 其 他 原 因,另 請 參 閱「未 來 計 劃 及 所 得 款 項 用 途 — 上 市 原 因」。
下 表 概 述 新 物 業 購 買 成 本 的 撥 資 方 式:
百 萬 港 元 百 萬 坡 元 %
以 股 份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撥 資 60.1 10.5 68.3
以 按 揭 貸 款 撥 資 27.9 4.8 31.7
購 買 及 裝 修 成 本 總 額 88.0 15.3 100.0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我 們 並 無 物 色 到 任 何 將 購 置 的 物 業,惟 我 們 已 從 房 地 產 經
紀 獲 得 有 關 我 們 擬 購 置 的 房 產 的 房 產 類 型 及 樓 面 面 積 的 報 價。我 們 亦 已 從 一 家 專 門 從
事 辦 公 家 具 及 設 備 並 為 工 商 業 辦 公 室 以 及 建 築、土 木 工 程 及 室 內 承 包 商 提 供 專 業 安 裝
及 搬 遷 服 務 的 公 司 獲 得 有 關 翻 新 工 作 的 報 價,董 事 將 透 過 根 據 我 們 可 購 入 的 物 業 供 應
情 況 衡 量 成 本,繼 續 尋 覓 符 合 上 述 條 件 的 物 業。有 關 進 一 步 資 料 請 參 閱 本 招 股 章 程「未
來 計 劃 及 所 得 款 項 用 途」一 節。
我 們 亦 就 新 物 業 作 出 如 下 假 設 及 計 劃:
(i) 物 色 工 業 物 業 合 適 地 點、磋 商 及 落 實 買 賣 協 議 需 時 約 六 至 九 個 月。由 於 我 們
有 意 購 入 工 業 物 業,毋 須 取 得 分 區 批 准 或 其 他 監 管 批 准。相 較 之 下,我 們 購 置
空 地 進 行 建 設 需 要 較 長 時 間 建 設 及 取 得 相 關 監 管 批 准,包 括 但 不 限 於 市 區 重
建 局 批 准 外 勞 宿 舍,而 當 我 們 現 有 租 賃 土 地 年 期 屆 滿,我 們 未 必 可 以 遷 入。此
外,董 事 亦 注 意 到,大 部 分 空 置 土 地 位 於 新 加 坡 大 士 南,距 離 太 遠 對 我 們 業 務
並 不 可 行,而 有 關 土 地 的 租 期 較 短,約20年;
(ii) 購 買 價 格 及 估 計 翻 新 所 需 金 額 約15,300,000坡 元(約88,000,000港 元)乃 根 據 房 地
產 代 理 所 提 供 的 報 價 得 出,並 參 考 我 們 擬 收 購 物 業 的 物 業 類 型 及 樓 面 面 積 以
及 一 家 專 門 為 工 商 辦 公 室 提 供 辦 公 室 傢 具 及 設 備 以 及 專 業 安 裝 及 搬 遷 服 務 的
公 司 及 一 家 樓 宇 土 木 工 程 及 室 內 裝 修 承 辦 商 所 提 供 有 關 翻 新 的 報 價。實 際 購
買 價 可 能 不 同,視 乎 當 時 與 賣 方(或 其 代 理)磋 商 的 結 果、市 況、有 關 物 業 的 供
求 情 況 及 該 物 業 的 狀 況 而 定。我 們 收 到 股 份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後,我 們 將 立
即 積 極 物 色 物 業 並 支 付 物 業 首 期 付 款,該 物 業 的 購 買 價 結 餘 付 款 將 於 二 零
一 九 年 九 月 內 或 之 前 支 付;
(iii) 按 我 們 的 需 要 完 成 裝 修 該 物 業 再 需 時 約 六 個 月;
(iv) 遷 入 新 物 業 的 時 間 約 為 二 零 二 零 年 十 月;
(v) 該 物 業 印 花 稅 估 計 約 為2,500,000港 元(約400,000坡 元);
(vi) 折 舊 乃 按 工 業 物 業 的 樓 宇 部 分 將 分25年 折 舊 的 假 設 計 算,而 估 計 裝 修 成 本 將
分 五 年 折 舊。因 此,首 五 年 的 年 度 折 舊 成 本 估 計 約 為700,000坡 元,而 其 餘20年
則 約 為600,000坡 元;及
(vii) 將 購 入 的 新 物 業 應 設 有 現 有 外 勞 宿 舍 並 取 得 市 區 重 建 局 批 准,以 便 我 們 其 後
申 請 工 人 使 用 宿 舍。
(iii) 收 購 而 非 租 賃 新 物 業 的 業 務 理 由
董 事 已 考 慮 租 賃 而 非 收 購 新 物 業 的 可 行 性。然 而,執 行 董 事 已 考 慮 下 列 狀 況:
(i) 透 過 自 置 年 期 超 過25年 之 租 賃 物 業,我 們 可 避 免 承 受(a)續 租 租 賃 物 業(租 期 一
般 為 五 年)時 租 金 大 幅 上 升 的 風 險;及(b)因 相 關 業 主 可 能 提 早 終 止 租 約 或 不 續
租 所 導 致 業 務 營 運 中 斷 的 風 險。根 據 新 加 坡 法 定 機 構 公 佈 的 資 料,新 加 坡 工
業 用 地 租 金 指 數 於 二 零 零 七 年 至 二 零 一 七 年 間 按 複 合 年 增 長 率4.15%上 升。由
於 自 二 零 一 一 年 以 來 新 增 工 業 用 地 供 應 增 加,工 業 用 地 租 金 指 數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至 二 零 一 七 年 間 開 始 放 緩。根 據 可 得 已 公 佈 資 料,新 增 工 業 用 地 供 應 預 計
將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達 到 高 峰 期,其 後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及 二 零 一 九 年 大 幅 減 少。董
事認為,儘管工業物業近年租金下跌,並無保證租金將不會於未來上升。因此,
考 慮 到(a)過 去 十 年 工 業 用 地 過 往 租 金 價 格 趨 勢;(b)預 期 於 可 見 未 來 分 類 作 工
業 用 地 的 混 合 用 途 物 業 新 增 供 應 減 少;(c)由 於 租 期 一 般 僅 為 五 年,在 使 用 租
賃 物 業 的 情 況 下,可 能 搬 遷 辦 公 室、倉 庫 及 外 勞 宿 舍 或 會 產 生 潛 在 成 本 及 引
致 營 運 中 斷;及(d)下 文 所 述 其 他 商 業 理 由,董 事 認 為,本 集 團 收 購 而 非 租 賃
物 業 為 審 慎 之 舉,可 盡 量 減 低 我 們 實 施 擴 展 計 劃 時 面 臨 租 金 上 升 的 風 險;
(ii) 經 參 考 目 前 市 場 上 的 物 業 租 約 並 根 據 新 加 坡 政 府 法 定 機 構 的 報 告,預 期 租 賃
可作辦公室、外勞宿舍及倉庫等混合用途、鄰近新加坡西部、建築面積約為6,500
平 方 米 的 物 業 的 每 月 成 本 至 少 約 為70,000坡 元,平 均 月 租 約 為113,000坡 元。此
外,由 於 我 們 需 要 永 久 地 點 設 立 業 務 營 運 及 總 部,假 設(a)我 們 向 私 人 機 構 收
購土地(較向政府收購更為切實可行),有關土地所餘下的租期很可能少於30年;
及(b)租 金 於25年 期 內 並 無 上 升,按 當 前 市 場 租 金 每 月 至 少70,000坡 元 或 每 年
約840,000坡 元 計 算,租 賃 物 業 約25年 的 租 金 成 本 將 約 為21,000,000坡 元。相 比
之 下,根 據 新 物 業 的 收 購 及 裝 修 成 本 約15,300,000坡 元 及 本 集 團 所 採 納 的 會 計
政 策,估 計 首 五 年 的 年 度 折 舊 開 支 約 為700,000坡 元,而 餘 下20年 的 年 度 折 舊
開 支 則 約 為600,000坡 元。由 於 符 合 上 述 標 準 的 物 業 的 估 計 年 度 租 金 成 本 預 期
較 收 購 該 物 業 產 生 的 年 度 折 舊 開 支 高 出 約13.5%至44.8%,故 董 事 認 為 收 購 而
非 租 賃 新 物 業 對 本 集 團 更 具 成 本 效 益。此 外,倘 我 們 擁 有 物 業,我 們 可 能 受 惠
於 我 們 所 收 購 物 業 升 值,節 省 更 多 稅 項,原 因 是 按 揭 付 款 利 息 及 物 業 稅 部 分
可 以 抵 稅;及
(iii) 透 過 使 用 租 賃 物 業 作 為 我 們 的 總 部,我 們 會 承 受 因 不 續 租 或 提 前 終 止 租 約 而
搬 遷 的 風 險。我 們 目 前 計 劃 將 一 處 物 業 作 辦 公 室、外 籍 工 人 宿 舍 及 倉 庫 用 途,
而 此 將 令 我 們 產 生 約800,000坡 元 的 裝 修 成 本。就 本 集 團 而 言,一 旦 我 們 搬 遷
至 另 一 個 租 賃 地 點,對 物 業 進 行 的 翻 新 工 程 將 失 去 作 用,而 在 新 地 點 設 立 辦
公 室、外 籍 工 人 宿 舍 陳 倉 庫 時,類 似 開 支 必 將 再 度 產 生。此 外,新 加 坡 工 廈 業
主通常要求租戶在交接前將租賃物業恢復原狀。在有關情況下,倘業主不續租,
董 事 估 計 我 們 將 須 於 租 期 期 末 產 生 大 約30,000坡 元 作 為 恢 復 成 本。
董 事 亦 已 考 慮(i)新 物 業 的 每 月 折 舊 成 本50,000坡 元 至60,000坡 元(新 物 業 的 年 度 折
舊 成 本 則 約 為600,000至700,000坡 元 )與 市 場 租 金 至 少 每 月70,000坡 元( 或 約 為 每 年
840,000坡 元)相 比,自 置 而 並 非 租 用 一 項 工 業 物 業 乃 審 慎 之 舉,原 因 為 根 據 於 房 地 產 代
理 得 到 的 租 金 價 格 及 根 據 新 加 坡 法 定 機 構 報 告,按 合 理 租 金 成 本 租 賃 新 加 坡 西 部 面 積
相 若 的 工 業 物 業 的 選 擇 有 限;(ii)需 要 較 大 物 業 不 僅 為 滿 足 安 置 辦 公 室、倉 庫 及 工 人 宿
舍 的 需 要,我 們 亦 需 要 空 間 供 大 型 的 汽 車、起 卸 斗 貨 車 及 挖 泥 機 停 泊 以 及 容 納 我 們 就
配 合 業 務 擴 展 所 擬 添 置 的 新 機 器 及 招 聘 的 新 員 工;及(iii)我 們 能 在 同 一 地 點 更 好 地 滿
足業務需要,因在人手及資源調配上可有效監察車隊及機器以及勞動力的所在位置;(iv)
我們將可更有效控制我們的擴展計劃,原因為將不存在可能終止租賃的不明朗因素;(v)
可 基 於 我 們 的 需 要 靈 活 翻 新 樓 宇 而 毋 須 受 出 租 人 的 任 何 限 制 所 規 限;及(vi)節 省 工 人
宿 舍 以 及 貨 車 及 汽 車 停 車 位 租 金。
10 : GS(14)@2019-05-19 16:58:34

20. 把 握 新 商 機 添 置 兩 台 頂 管 機,以 提 高 項 目 數 量 及 規 模
縱 觀 我 們 的 公 司 歷 史 及 於 往 績 期,受 限 於 有 限 財 務 及 營 運 資 源,我 們 一 直 專 注 於
發 展 燃 氣 管 道 行 業 業 務。自 二 零 一 七 年 開 始 建 設 深 層 污 水 隧 道 系 統 第 二 階 段 以 來,我
們 看 準 增 長 動 力 大 好 機 會,積 極 拓 展 污 水 管 道 項 目,以 增 加 我 們 在 水 務 管 道 行 業 的 市
場 份 額。
根 據 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 報 告,估 計 管 道 工 程 市 場 可 望 因 採 用 頂 管 技 術 而 有 所 增 長。
預 期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第 三 季 至 二 零 一 九 年 第 二 季,將 有 超 過35個 與 水 務 管 道 及 污 水 項 目
有 關 的 項 目 展 開,此 等 項 目 其 中 超 過80%與 本 集 團 計 劃 購 置 管 口 直 徑 為800毫 米 及3,000
毫 米 的 頂 管 機 相 關,涉 及 例 如 由 淡 濱 尼 快 速 公 路 沿 盛 港 西 路 至 楊 厝 港 路 的 建 議 管 口 直
徑800毫 米 水 務 管 道 的 頂 管 工 程。此 外,根 據 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 報 告,預 期 水 務 管 道 工 程
項 目 可 供 投 標 的 合 約 金 額 將 繼 續 增 長,尤 其 是 公 用 事 業 局 發 起 的 項 目 以 及 涉 及 管 口 直
徑 分 別 為800毫 米 及3,000毫 米 的 頂 管 工 程 項 目。根 據 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 報 告,於 二 零
一七年第三季至二零一八年第二季,水務管道及污水項目的過往合約金額超過400,000,000
坡 元,而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第 三 季 至 二 零 一 九 年 第 二 季,水 務 管 道 及 污 水 項 目 的 預 期 總 合
約 金 額 超 過500,000,000坡 元。其 中,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超 過25個 工 程 仍 可 供 投 標 的
水 務 管 道 及 污 水 項 目(涉 及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第 三 季 至 二 零 一 九 年 第 二 季 管 口 直 徑 為800毫
米 及3,000毫 米 的 頂 管 工 程)的 預 期 總 合 約 金 額 超 過400,000,000坡 元(不 包 括 任 何 可 能 由
Keppel DHCS Pte. Ltd.所 發 起 有 關 於 即 將 落 成 的Jurong Innovation District的 全 新 區 域 製 冷
系 統 廠 房 的 標 書)。
我 們 近 期 亦 於GeBIZ得 到 客 戶C多 個 水 務 管 道 項 目 的 投 標 機 會,該 等 項 目 需 要 進 行
管 口 直 徑800毫 米 及3,000毫 米 的 頂 管 工 程。該 等 項 目 主 要 涉 及 在 新 加 坡 各 區(例 如 新 加
坡 北 部 及 東 北 地 區 以 及 中 央 核 心 區 域)供 應 及 敷 設 長 度 介 乎75米 至 最 多3,300米 的 污 水
管 道。 根 據GeBIZ所 提 供 的 資 料, 於 往 績 期, 投 標 邀 請 所 帶 來 的 合 約 總 價 值 約 為
154,400,000坡 元。部 分 可 供 投 標 的 項 目 要 求 投 標 人 向 建 設 局 取 得CW02(土 木 工 程)工 種
至 少「B2」級 註 冊 資 格 並 可 競 投 最 多13,000,000坡 元 的 合 約,我 們 合 資 格 作 為 總 承 辦 商
直 接 提 交 標 書 或 作 為 該 等 總 承 辦 商 的 分 包 商 間 接 提 交 標 書,而 此 等 合 約 期 限 將 介 乎15
至30個 月。
於 往 績 期,我 們 不 時 應 邀 就 包 括 頂 管 在 內 的 工 程 提 供 報 價,特 別 是 規 模 較 大 的 燃
氣 及 水 務 管 道 項 目。我 們 自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月 起 一 直 向 客 戶 提 供 頂 管 服 務。於 往 績 期,
與(其 中 包 括)客 戶A及 客 戶C訂 立 的 三 份 合 約(即 項 目#3、#4及#14)須 提 供 頂 管 工 程,總
合約價值約為56,000,000坡元。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擁有兩台管口直徑分別為1,500
毫 米 及2,000毫 米 的 頂 管 機,我 們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及 二 零 一 五 年 分 別 以 約1,000,000坡 元 及
1,800,000坡 元 購 入 該 等 頂 管 機 以 應 付 燃 氣 管 道 項 目(一 般 需 要 具 備 有 關 管 口 直 徑 的 頂
管 機 以 供 安 裝 燃 氣 管 道)的 客 戶。我 們 透 過 租 購 而 購 入 該 等 頂 管 機,於 二 零 一 八 年 六 月
前 悉 數 支 付。然 而,標 書 規 格 所 指 明 的 水 務 管 道 項 目 一 般 須 使 用 管 口 直 徑 為800毫 米 及
3,000毫 米 的 頂 管 機,原 因 為 所 用 管 道 的 管 口 直 徑 一 般 為800毫 米 及3,000毫 米。由 於 不
同 尺 寸 管 道 僅 可 使 用 相 關 尺 寸 的 頂 管 機 安 裝,我 們 須 購 入 管 口 直 徑 為800毫 米 及3,000
毫 米 的 新 頂 管 機 以 分 別 安 裝 管 口 直 徑 為800毫 米 及3,000毫 米 的 管 道,原 因 為 我 們 現 有
機 器 僅 可 安 裝 管 口 直 徑1,500毫 米 及2,000毫 米(最 大 差 異 可 達 額 外100毫 米)的 管 道。董
事 相 信 我 們 過 往 處 理 頂 管 工 程 的 經 驗 及 擁 有 各 種 尺 寸 的 頂 管 機 將 有 助 評 估 新 頂 管 工
程 的 投 標 並 增 加 我 們 成 功 投 標 涉 及 頂 管 工 程 的 新 項 目 的 機 會,原 因 是 我 們 不 僅 具 備 處
理 有 關 工 程 的 經 驗,亦 能 夠 確 保 有 關 機 器 於 任 何 時 間 可 供 使 用。
因 此,我 們 擬 斥 資 添 置 兩 台 頂 管 機 及 自 設 團 隊 以 提 高 投 標 時 的 價 格 競 爭 力,而 非
分 包 此 部 分 工 程 或 租 用 頂 管 機,透 過 競 投 更 多 或 更 大 規 模 的 項 目 以 及 水 務 管 道 項 目(尤
其 是 污 水 管 道)擴 大 市 場 佔 有 率。具 體 而 言,我 們 計 劃 購 置 兩 台 頂 管 機(管 口 直 徑 為800
毫 米 及3,000毫 米),該 等 頂 管 機 對 於 我 們 的 基 礎 設 施 管 道 工 程 非 常 重 要,因 為 該 等 機
器 並 非 可 隨 時 以 合 理 租 金 獨 立 租 用(因 擁 有 該 等 機 械 的 公 司 寧 願 分 包 整 項 頂 管 工 程),
或 若 干 出 租 人 或 會 設 下 長 達 六 個 月,較 我 們 項 目 所 需 時 間 為 長 的 最 低 租 賃 期,或 租 金
可 能 太 昂 貴 以 致 削 弱 我 們 在 競 投 時 的 競 爭 力。此 外,當 我 們 並 無 使 用 頂 管 機 時,我 們
將可出租頂管機或作為分包商提供頂管工程,我們於往績期內不時提供有關工程服務。
我 們 計 劃 於 二 零 一 九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前 將 股 份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其 中 約31.2%(即
33,100,000港元)用作購置兩台管口直徑分別為800毫米及3,000毫米的頂管機及相關配件。
董 事 已 評 估 本 集 團 的 業 務 需 要,並 評 估 在 擁 有 兩 台 頂 管 機(而 非 分 包、租 賃 或 透 過 租 購
購 入)情 況 下 的 成 本 效 益,當 中 已 考 慮 下 列 各 項:
• 企 業 需 要 為 污 水 管 道 項 目 擁 有 合 適 尺 寸 的 頂 管 機:誠 如 下 文「機 器 及 設 備」一
段 所 披 露,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我 們 共 有 兩 台 頂 管 機,管 口 直 徑 分 別 為1,500
毫 米 及2,000毫 米。於 住 績 期,我 們 僅 就 需 要 管 口 直 徑1,500毫 米 及2,000毫 米 頂
管 機(於 燃 氣 管 道 項 目 廣 泛 使 用)的 頂 管 工 程 報 價 及 接 受 有 關 合 約。安 裝 地 下
管 道 需 要 使 用 頂 管 機,而 鑒 於(i)我 們 缺 乏 某 種 尺 寸 的 頂 管 機;及(ii)我 們 以 往
無 法 獨 立 或 按 相 宜 成 本 或 租 期 租 用 有 關 機 械,故 並 無 就 需 要 其 他 尺 寸 的 頂 管
機 的 工 程 範 圍 投 標 或 報 價。於 往 績 期,我 們 並 無 提 交 或 已 拒 絕 超 過 九 項 投 標
邀 請 或 項 目 報 價(不 論 作 為 總 承 辦 商 直 接 參 與 或 作 為 分 包 商 間 接 參 與),涉 及
使 用 我 們 並 未 擁 有 的800毫 米 及3,000毫 米 頂 管 機 的 頂 管 相 關 範 疇 工 程,估 計 約
為154,400,000坡 元,原 因 是 我 們 並 無 擁 有 有 關 頂 管 機,且 我 們 當 時 專 注 於 完 成
當時多份進行中的燃氣管道項目,有關項目佔據我們大部分財務及營運資源,
而 租 用 或 租 購 相 關 頂 管 機 或 向 分 包 商 分 包 該 部 分 頂 管 工 程 對 我 們 而 言 在 價 格
上 並 不 具 備 競 爭 力。儘 管 過 往 在 我 們 自 行 成 立 頂 管 工 程 團 隊 前,我 們 曾 分 包
該 部 分 工 程,而 分 包 該 部 分 工 程 會 降 低 我 們 的 整 體 盈 利 能 力。我 們 亦 會 受 到
是 否 有 可 用 分 包 商 所 限 制,可 能 會 妨 礙 項 目 進 度。因 此,我 們 選 擇 不 投 標 而 租
用 或 租 購 相 關 頂 管 機 或 向 分 包 商 分 包 該 部 分 頂 管 工 程。由 於 根 據 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 報 告,於 二 零 一 八 年 第 三 季 至 二 零 一 九 年 第 二 季,可 供 本 集 團 投 標 的 水
務 管 道 及 污 水 項 目(涉 及 管 口 直 徑 為800毫 米 及3,000毫 米 的 頂 管 工 程)的 預 期
總 合 約 金 額 超 過400,000,000坡 元,加 上 前 述 我 們 於 往 績 期 錯 失 的 機 會,董 事 認
為 水 務 管 道 及 污 水 工 程 為 我 們 帶 來 龐 大 商 機,可 維 持 未 來 三 年 業 務 可 持 續 增
長。倘 我 們 並 無 擁 有 合 適 尺 寸 頂 管 機 或 未 能 按 合 理 成 本 租 賃 頂 管 機 或 分 包 有
關 頂 管 工 程,我 們 將 無 法 參 與 任 何 該 等 投 標,可 能 會 阻 礙 我 們 的 擴 展 策 略。另
一 方 面,在 最 壞 情 況 下,倘 我 們 於 動 用 股 份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購 入 新 頂 管 機,惟 投
標 未 能 成 功,我 們 仍 將 能 夠 出 租 新 頂 管 機 或 作 為 分 包 商 提 供 頂 管 工 程。
• 租 賃 成 本 高 昂 以 致 缺 乏 價 格 競 爭 力:本 集 團 經 已(i)向 兩 名 設 備 出 租 人 就 獨 立
租 用 一 台 管 口 直 徑800毫 米 及 一 台 管 口 直 徑3000毫 米 的 頂 管 機;及(ii)向 兩 名 賣
方 就 購 買 一 台 管 口 直 徑800毫 米 及 一 台 管 口 直 徑3000毫 米 的 頂 管 機 取 得 及 審
閱 有 關 報 價。由 於 董 事 知 悉 僅 有 兩 間 公 司 可 獨 立 租 賃 頂 管 機,根 據 本 集 團 可
得 有 限 報 價 及 我 們 自 租 購 特 許 經 營 商 取 得 的 初 步 租 購 報 價,(i)估 計 年 度 租 金
成 本 約 為3,800,000坡 元(倘 我 們 租 賃 有 關 機 器 一 整 年),較 有 關 頂 管 機 的 年 度 折
舊 約500,000坡 元 貴 上6.6倍;或(ii)估 計 租 購 有 關 機 器 的 年 度 付 款 約1,800,000坡
元(倘 我 們 以 租 購 方 式 購 入 有 關 頂 管 機),較 有 關 頂 管 機 的 年 度 折 舊 約500,000
坡 元 貴 上2.6倍(「成 本 效 益 分 析」)。據 董 事 所 知,由 於 頂 管 機 需 要 適 當 處 理,其
為 昂 貴 機 器,設 備 出 租 人 一 般 設 定 較 高 租 金,以 應 付 租 賃 期 內 造 成 損 壞 的 其
後 維 護 開 支。此 外,租 賃 亦 包 括 所 有 配 件,例 如 泵、底 架、頂 管 軸 及 泥 漿 以 及
皂 土 管 道,將 與 有 關 頂 管 機 一 併 租 賃。另 一 方 面,倘 我 們 購 入 頂 管 機,我 們 將
能 夠 使 用 現 有 配 件,毋 須 就 購 買 配 件 產 生 額 外 成 本。此 外,據 董 事 所 深 知 及 盡
悉,一 般 而 言,出 租 人(包 括 我 們 就 上 述 管 口 直 徑800亳 米 及3,000亳 米 頂 管 機
獲 得 報 價 的 該 兩 名 設 備 出 租 人)或 會 設 下 長 達 六 個 月,較 我 們 項 目 所 需 時 間 為
長的最低租賃期,而由於若干頂管工程可能僅需時約六個星期,在有關情況下,
我 們 可 能 支 付 超 出 我 們 需 要 的 不 必 要 租 金。經 考 慮(其 中 包 括)(i)成 本 效 益 分
析(儘 管 以 租 購 方 式 為 購 入 頂 管 機 提 供 資 金 並 非 不 可 行,而 我 們 就 頂 管 機 取 得
初 步 報 價,過 往 能 夠 取 得 有 關 融 資);(ii)租 用 指 定 機 器 是 否 可 得 及 可 行;及(iii)
租 賃 期 條 款 是 否 靈 活 後,董 事 認 為,而 獨 家 保 薦 人 已 認 同,本 集 團 或 未 能 於 所
需 時 候 以 合 理 租 金 獨 立 租 用 管 口 直 徑800毫 米 及3000毫 米 的 頂 管 機。倘 我 們 並
無 擁 有 不 同 管 口 直 徑 的 頂 管 機 或 無 法 獨 立 租 用 該 等 頂 管 機,我 們 將 無 法 以 具
競 爭 力 的 價 格 競 投 新 水 務 管 道 項 目,亦 無 法 維 持 競 爭 力,而 我 們 拓 展 至 水 務
管 道 項 目 的 擴 展 計 劃 則 可 能 無 法 有 效 推 行。
• 分 包 削 減 盈 利 能 力:就 董 事 所 深 知 及 理 解,通 常 該 類 頂 管 機 的 擁 有 人 一 般 不
願 意 獨 立 租 出 機 器,此 乃 由 於 彼 等 通 常 需 要 在 機 構 內 部 維 持 相 關 專 業 人 員,
而 獨 立 租 出 機 器 將 使 彼 等 的 專 業 人 員 處 於 閒 置 狀 態。我 們 已 就 提 供 需 要 管 口
直 徑800毫 米 頂 管 機 的 頂 管 工 程 向 分 包 商 獲 得 並 評 核 報 價。董 事 認 為,由 於 本
集 團 已 有 操 作 該 等 頂 管 機 的 相 關 專 業 人 員,委 聘 有 關 分 包 服 務(已 包 含 機 器 租
用 及 人 員 成 本)的 成 本 效 益 較 低。此 外,本 集 團 無 法 從 分 包 商 獲 得 有 關 管 口 直
徑3,000毫米的頂管機的任何報價。於往績期,我們並無向分包商分包頂管工程,
乃 由 於 我 們 就 涉 及 管 口 直 徑1,500亳 米 及2,000亳 米 的 頂 管 工 程 自 行 提 供 有 關 服
務,且 並 無 承 接 或 參 與 需 要 管 口 直 徑1,500亳 米 及2,000亳 米 以 外 的 頂 管 工 程。
然 而,就 說 明 目 的 而 言,倘 我 們 就 項 目#3、#4及#14租 賃 有 關 頂 管 機,並 在 確
認 該 等 項 目 的 盈 利 能 力 時 計 算 該 兩 台 機 器 的 租 賃 成 本 及 扣 除 折 舊 開 支,會 令
有 關 項 目 的 溢 利 率 分 別 由 約23.6%、32.6%及33.0%跌 至 約13.8%、24.7%及
21.6%。因 此,我 們 目 前 無 意 分 包 有 關 頂 管 工 程,此 乃 由 於 董 事 認 為,此 舉 可
能 導 致 我 們 的 投 標 定 價 不 具 競 爭 力,因 而 不 符 合 本 集 團 的 最 佳 利 益,或 據 董
事所知,市場上難以獲得有關分包合約。因此,董事認為,於購置該等機器後,
我 們 將 擁 有 多 台 不 同 尺 寸 的 頂 管 機。董 事 注 意 到,有 九 款 尺 寸 的 大 型 頂 管 機
可 供 選 擇,即 管 口 直 徑800亳 米、900亳 米、1,200亳 米、1,500亳 米、2,000亳 米、
2,100亳 米、2,500亳 米 及3,000亳 米。我 們 已 擁 有 及 將 擁 有 的 四 款 基 本 尺 寸 頂 管
機 將 能 夠 當 作 該 九 款 標 準 尺 寸 的 大 型 頂 管 機 當 中 六 款 操 作,原 因 為 在 外 殼 協
助 下,頂 管 機 可 增 長 至 最 多100亳 米。因 此,我 們 能 力 擴 大 承 接 燃 氣、水 務、電
訊 及 供 電 行 業 項 目 的 機 會,而 缺 乏 有 關 機 器 所 涉 及 的 分 包 成 本 及 風 險 則 會 降
低,且 入 標 競 投 的 定 價 更 具 競 爭 力。因 此,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除 管 口 直 徑
800亳米及3,000亳米的頂管機外,董事無意於不久將來購入其他尺寸的頂管機。
• 租購影響流動資金:另外,儘管以租購方式撥資購入頂管機的款項並非不可行,
董 事 認 為,分 期 償 還 租 購 設 施,加 上 上 文 所 述 透 過 內 部 資 源 償 還 購 買 新 物 業
的 按 揭 貸 款,或 會 為 本 集 團 帶 來 過 度 流 動 資 金 壓 力 及 風 險,可 能 會 阻 礙 或 推
遲 實 施 本 集 團 擴 展 計 劃。此 外,與 我 們 先 前 透 過 租 購 撥 資 購 入 管 口 直 徑1,500
亳 米 及2,000亳 米 的 頂 管 機(款 項 已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六 月 悉 數 支 付)相 比,該 等 頂
管 機 的 購 買 價 約2,800,000坡 元 較 兩 台 將 購 入 的 新 頂 管 機 便 宜 約2倍。我 們 得 以
透 過 當 時 涉 及 使 用 該 等 頂 管 機 的 進 行 中 項 目 所 產 生 現 金 流 量 償 還 租 購 分 期 付
款,而 我 們 的 投 標 價 已 計 入 頂 管 機 的 購 買 及 融 資 成 本。然 而,由 於 我 們 已 就 涉
及新頂管機的工程提交標書,惟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並無獲授任何該等項目,
董 事 認 為 將 現 有 財 務 資 源 優 先 用 作 多 個 進 行 中 項 目 的 營 運 資 金 為 商 業 上 審 慎
做 法,並 於 我 們 自 股 份 發 售 有 即 時 可 我 資 金 時 僅 購 入 新 頂 管 機,以 支 付 我 們
的 即 時 擴 展 計 劃,或 當 我 們 取 得 該 等 頂 管 工 程 的 投 標 以 致 倘 我 們 需 要 租 購 以
撥 資 有 關 收 購,我 們 自 相 關 頂 管 工 程 產 生 的 現 金 流 量 將 足 以 償 還 租 購 分 期 付
款。董 事 已 就 並 無 股 份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而 購 買 頂 管 機 及 工 業 物 業 的 各 種 情 況 對
本 集 團 現 金 流 量 狀 況 進 行 模 擬 分 析(「模 擬」)。根 據 有 關 模 擬,董 事 認 為,在 並
無 股 份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的 情 況 下,我 們 將 需 要 推 遲 若 干 擴 展 計 劃,尤 其 是 購 買
新 頂 管 機,原 因 是 即 使 我 們 能 夠 租 購 頂 管 機,考 慮 到 償 還 本 金 及 利 息,我 們 將
很 大 可 能 無 法 應 付 日 常 營 運 的 營 運 資 金 需 求。
因 此,董 事 相 信,憑 藉 市 場 業 者 認 可 我 們 的 技 術 專 業 知 識 及 能 力,我 們 可 妥 為 利
用 擴 展 計 劃 及 股 份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把 握 水 務 及 污 水 管 道 行 業 增 長 機 遇。
11 : GS(14)@2019-05-19 17:42:46

21. 標 率
下 表 載 列 我 們 於 往 績 期 的 管 道 工 程 的 中 標 率。
截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二 零 一 八 年
登 載 於GeBIZ的 公 營 投 標
登 載 於 客 戶 本 身 網 站 的
私 營 投 標 或 報 價 登 載 於GeBIZ的 公 營 投 標
登 載 於 客 戶 本 身 網 站 的 私
營 投 標 或 報 價 登 載 於GeBIZ的 公 營 投 標
登 載 於 客 戶 本 身 網 站 的 私
營 投 標 或 報 價 登 載 於GeBIZ的 公 營 投 標
登 載 於 客 戶 本 身 網 站 的 私
營 投 標 或 報 價
投 標 次 數 投 標╱報 價 次 數 投 標 次 數 投 標╱報 價 次 數 投 標 次 數 投 標╱報 價 次 數 投 標 次 數 投 標╱報 價 次 數
提 交 獲 授 (%) 提 交 獲 授 (%) 提 交 獲 授 (%) 提 交 獲 授 (%) 提 交 獲 授 (%) 提 交 獲 授 (%) 提 交 獲 授 (%) 提 交 獲 授 (%)
燃 氣 管 道 N/A N/A N/A 12 3 25.0 N/A N/A N/A 10 4 40.0 N/A N/A N/A 13 2 15.4 N/A N/A N/A 5 4 80.0
水 務 管 道 6 1 16.7 1 1 100.0 3 0 0 1 1 100.0 8 1 12.5 2 1 50.0 1 0 0 4 1 25.0
電 纜 安 裝 N/A N/A N/A N/A N/A N/A N/A N/A N/A 3 1 33.3 N/A N/A N/A 2 2 100.0 N/A N/A N/A 1 0 0
總 計 6 1 16.7 13 4 30.8 3 0 0 14 6 42.9 8 1 12.5 17 5 29.4 1 0 0 10 5 50.0
附 註:
1. 中 標 率 乃 按 有 關 期 間 就 所 提 交 標 書 獲 授 的 合 約 數 目(不 論 於 同 期 或 其 後 獲 授)計 算,惟 已 提 交 標 書 的 一 項 項 目 仍 在 等 待 結 果 除 外。
2. N/A指 不 適 用,原 因 為 並 無 提 交 投 標。
22. 客 戶 集 中 程 度
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來 自 五 大 客 戶 的 收 入 分 別 佔 我 們 的 收 入 約99.9%、99.9%、96.0%及94.0%。具 體 而 言,客
戶A為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 度 各 年 的 最 大 客 戶 及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 的 五 大 客 戶 之 一, 分 別 佔 我 們 的 收 入 約71.0%、74.0%、57.0%及
19.3%。儘 管 出 現 客 戶 集 中 的 情 況,執 行 董 事 認 為 我 們 並 無 倚 靠 五 大 客 戶,並 具 備 於 未
來 維 持 收 入 的 能 力,原 因 在 於:
(i) 新 加 坡 燃 氣 管 道 工 程 服 務 市 場 目 前 由 數 家 大 型 管 道 承 辦 商 公 司 支 配。根 據 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 報 告,燃 氣 管 道 工 程 市 場 領 域 集 中,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按 收 入 計 算,五 大 市 場 參 與 者 的 市 場 佔 有 率 合 共 約 為
42.4%,而 市 值 則 約 為52,700,000坡 元。此 外,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 認 為 本 集 團 的 客
戶 集 中 程 度 符 合 行 業 標 準。例 如,於 二 零 一 七 年,基 礎 設 施 管 道 工 程 市 場 及 天
然 氣 管 道 界 別 的 五 大 參 與 者 就 其 三 大 客 戶 所 產 生 收 入 分 別 佔 整 體 收 入 超 過
80%。此 乃 主 要 由 於 截 至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僅 有12家 公 司 註 冊 為 承 辦 商 註 冊
制 度 項 下CR07工 種(纜 線╱管 道 敷 設 及 道 路 復 修)並 具 備「L6」級 資 格。董 事 注
意 到,若 干 註 冊 為CR07工 種 並 具 備「L6」級 資 格 的 公 司 僅 為 某 一 行 業 提 供 有 限
度服務,而本集團則可提供廣泛服務,當中涵蓋燃氣、水務、電訊及供電行業。
於 往 績 期 內,我 們 向(其 中 包 括)客 戶A(唯 一 獲 能 源 市 場 管 理 局 授 權 在 新 加 坡
從 事 輸 送 管 道 氣 體 業 務 的 天 然 氣 運 輸 商);客 戶C(新 加 坡 法 定 機 構 兼 唯 一 國
家 水 務 機 關,以 綜 合 方 式 管 理 新 加 坡 供 水、集 水 及 用 水);客 戶D(在 新 加 坡 從
事 操 作、營 運、管 理 及 供 應 電 訊 系 統 業 務);及 客 戶B(從 事 開 發 用 於 冷 氣 及 其
他公用服務的分區供熱及製冷系統業務)提供服務。因此,礙於市場選擇有限,
該 等 客 戶 某 程 度 上 倚 賴 我 們 提 供 全 方 位 服 務 的 專 業 技 能;
(ii) 部 分 五 大 客 戶(例 如 客 戶A、客 戶C、客 戶D及 客 戶B)與 我 們 相 輔 相 成。下 表 概
列 我 們 於 所 示 期 間 與 客 戶A、客 戶C、客 戶D及 客 戶B的 委 聘:

往 績 期 內
所 涉 項 目
數 目(1) 合 約 總 值(2)
截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 度
確 認 的 收 入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
確 認 的 收 入
於 往 績 期 內
及 截 至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的 中 標 率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二 零 一 八 年
百 萬 坡 元 百 萬 坡 元 百 萬 坡 元 百 萬 坡 元 百 萬 坡 元 %
客 戶A 20 109.7 20.9 21.0 13.3 2.7 28.6
客 戶C 3 30.6 4.3 5.5 7.0 3.8 12.5
客 戶D 4 8.1 2.9 1.2 0.6 0.1 33.3
客 戶B 4 13.7 1.1 0.6 0.8 1.8 100.0
附 註:
1. 不 論 是 否 獲 發 大 致 完 工 證 書,往 績 期 內 為 我 們 貢 獻 收 入 的 項 目 總 數。
2. 附 註1項 目 的 合 約 總 值。
我 們 為 新 加 坡 基 礎 設 施 管 道 建 設 及 相 關 工 程 服 務 市 場 的 龍 頭 企 業。我 們 與 該
等 客 戶 緊 密 合 作 了 六 至23年,適 時 為 其 提 供 符 合 其 要 求 的 服 務。一 般 而 言,缺
乏 足 夠 行 業 專 業 知 識 及 服 務 能 力 的 市 場 新 進 公 司 難 以 達 到 有 關 地 位。我 們 獲
得 項 目 的 機 會 來 自 新 加 坡 政 府 一 站 式 電 子 採 購 門 戶 網 站GeBIZ、獲 邀 參 與 私
營 投 標 或 自 行 在 客 戶 本 身 的 網 站 投 標。憑 藉 我 們 過 去25年 的 良 好 往 績,我 們
相 信 我 們 已 準 備 就 緒,有 能 力 為 客 戶 提 供 服 務。於 往 績 期 內,我 們 涉 及 該 等 客
戶 的 投 標 策 略 並 無 變 動。此 外,客 戶A為 唯 一 獲 能 源 市 場 管 理 局 授 權 在 新 加 坡
從 事 輸 送 管 道 氣 體 業 務 的 天 然 氣 運 輸 商。董 事 相 信,我 們 為 新 加 坡 少 數 能 夠
符 合 客 戶A質 量 要 求 的 龍 頭 供 應 商 之 一。於 二 零 一 七 年 四 月 一 日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期 間,我 們 一 直 獲 客 戶A評 為 其 土 木 工 程 及 建 築 相 關 工 程 方
面 的 五 大 承 辦 商 之 一。
客 戶B的 分 區 供 冷 管 道 項 目 屬 管 道 項 目 中 的 專 有 類 別。根 據 執 行 董 事 所 知,目
前 並 無 其 他 本 地 承 包 商 可 為 客 戶B提 供 有 關 服 務。根 據 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 報 告,
於 二 零 一 三 年 至 二 零 一 七 年 間,本 集 團 為 唯 一 一 間 承 接 新 加 坡 分 區 供 冷 管 道
項 目 的 已 識 別 承 包 商。因 此,一 般 而 言 我 們 可 在 有 關 客 戶B的 投 標 及 訂 價 策 略
方 面 保 持 競 爭 優 勢。除 客 戶B外,一 般 而 言,我 們 會 對 所 有 客 戶 採 取 同 等 投 標
及 訂 價 策 略;
(iii) 我 們 透 過 與 其 他 客 戶 建 立 長 期 關 係,繼 續 多 元 化 擴 展 客 戶 基 礎,並 向 其 他 客
戶 提 供 新 服 務 以 提 高 銷 售 額。我 們 定 期 聯 絡 客 戶,與 彼 等 商 談 對 我 們 服 務 的
要 求 及 意 見,以 確 保 客 戶 稱 心 滿 意。我 們 與 客 戶 高 級 管 理 層 及 其 工 作 團 隊 保
持 聯 絡。自 二 零 一 七 年 十 二 月 及 二 零 一 八 年 五 月 以 來,我 們 參 與 首 個 太 陽 能
板 安 裝 項 目,並 成 功 中 標 為 客 戶A的 同 系 附 屬 公 司 安 裝 電 纜,該 等 公 司 分 別(i)
從 事 研 發 環 境 及 清 潔 技 術;及(ii)從 事 提 供 輸 電 及 配 電 服 務,以 多 元 化 發 展 旗
下 服 務,並 減 少 客 戶 集 中 程 度。我 們 將 繼 續 尋 求 機 會 擴 展 至 其 他 行 業,爭 取 更
多 商 機 及 接 觸 不 同 市 場 客 戶,從 而 減 低 我 們 在 產 生 收 入 方 面 對 客 戶A的 倚 賴;
(iv) 就 客 戶A(即 我 們 於 往 績 期 的 最 大 客 戶)而 言,我 們 並 非 其 獨 家 供 應 商,亦 可 不
受 限 制 向 其 他 客 戶 提 供 同 類 服 務。客 戶A所 有 投 標 均 透 過 其 本 身 網 站 競 投,而
我 們 過 往 與 其 合 作 讓 我 們 得 以 了 解 其 要 求,從 而 讓 我 們 於 投 標 時 更 具 優 勢。
即 使 我 們 與 客 戶A的 關 係 罕 有 地 基 於 任 何 原 因 而 終 止,本 集 團 仍 可 與 水 管 行
業(客戶C及客戶B所屬行業)、電訊纜行業(客戶D所屬行業)及太陽能板安裝(Eigen
Energy Pte. Ltd.所 屬 行 業)等 其 他 基 礎 設 施 行 業 的 其 他 客 戶 合 作,全 賴 我 們 有 能
力 提 供 一 眾 競 爭 對 手 無 力 提 供 的 廣 泛 服 務。大 部 分 該 等 客 戶 為 龍 頭 公 用 事 業
公 司,本 集 團 已 為 其 服 務 超 過 六 年。董 事 相 信,若 我 們 改 變 投 標 策 略 以 更 進 取
態 度 定 價,憑 藉 我 們 與 該 等 客 戶 長 久 以 來 建 立 的 業 務 關 係 及 往 績,董 事 預 期
向 該 等 客 戶 爭 取 更 多 項 目 時 不 會 遭 遇 任 何 困 難。根 據 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 報 告,
除 客 戶A開 發 的 項 目 外,新 加 坡 管 道 工 程 市 場 亦 不 乏 其 他 客 戶 所 創 造 的 機 會。
舉 例 而 言,負 責 新 加 坡 交 通 系 統 的 陸 路 交 通 管 理 局 近 年 亦 開 發 一 系 列 項 目;
於 二 零 一 七 年,陸 路 交 通 管 理 局 所 開 發 進 行 中 項 目 數 量 佔 天 然 氣 基 礎 設 施 管
道 工 程 市 場 份 額 約25%,而 於 水 管 界 別 則 佔 約16.7%(按 二 零 一 七 年 進 行 中 項
目 數 量 計 算),加 上 我 們 將 購 入 的 新 頂 管 機 及 我 們 將 聘 請 的 額 外 人 手,我 們 將
更具備能力將服務擴展至更多新客戶。此外,我們亦將尋求與客戶B擴大合作,
根 據 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 報 告,客 戶B於 二 零 一 七 年 的 進 行 中 項 目 數 量 佔 水 管 界
別 整 體 進 行 中 項 目 約67.0%;
(v) 貢 獻 收 入 的 客 戶 數 目 由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6名 上 升50.0%
至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9名。客 戶 數 目 於 有 關 期 間 上 升,意
味 著 本 集 團 已 多 元 化 發 展 業 務 並 拓 展 客 戶 基 礎,以 減 少 我 們 主 要 倚 賴 客 戶A
產 生 收 入。下 表 概 列 所 示 期 間 與 客 戶(除 客 戶A、客 戶C、客 戶D及 客 戶B外)的
委 聘:

往 績 期 內
所 涉 項 目
數 目(1)
合 約
總 價 值(2)
截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 度 確 認 的 收 入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
確 認 的
收 入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二 零 一 八 年
百 萬 坡 元 百 萬 坡 元 百 萬 坡 元 百 萬 坡 元 百 萬 坡 元
客 戶E 1 6.0 — — 0.5 0.3
客 戶F 1 4.7 — — — 3.4
客 戶G 1 2.0 0.3 0.06 微 不 足 道 —
Eigen Energy Pte. Ltd. 1 1.8 — — — 1.5
Sing and San Construction Pte. Ltd. 1 1.5 — — 0.7 0.4
客 戶J 1 5.2 微 不 足 道 微 不 足 道 微 不 足 道 —
客 戶K 1 0.7 0.07 — — —
客 戶L 1 0.5 — — 0.4 微 不 足 道
附 註:
1. 不 論 是 否 獲 發 大 致 完 工 證 書,往 績 期 內 為 我 們 貢 獻 收 入 的 項 目 總 數。
2. 附 註1項 目 的 合 約 總 值。
(vi) 來 自 客 戶A的 總 收 入 由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約71.0%減 至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約57.0%,而 來 自 客 戶C的 總 收 入 則 由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約14.6%增 至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度約30.1%。來自客戶A的收入下跌,顯示我們並無過分倚賴客戶A產生收入,
足 證 我 們 有 能 力 向 其 他 客 戶 銷 售。
23. 同 時 身 為 我 們 分 包 商 的 客 戶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Eigen Energy Pte. Ltd.同 時 身 為 我 們 其 中 一 名
五 大 客 戶 及 分 包 商。該 客 戶 為 於 新 加 坡 註 冊 成 立 的 私 人 公 司,主 要 在 新 加 坡 從 事 能 源
管 理 及 清 潔 能 源 系 統 的 工 程 設 計 及 諮 詢 服 務 業 務。我 們 就 供 應 及 安 裝 另 一 項 目 的 儲 能
系 統 委 聘Eigen Energy Pte. Ltd.為 分 包 商,以 借 助 其 技 術 知 識。我 們 亦 作 為 分 包 商 為
Eigen Energy Pte. Ltd.供 應 及 安 裝 太 陽 能 板。於 往 績 期,與Eigen Energy Pte. Ltd.的 交 易 價
值 及 類 別 如 下:
截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二 零 一 八 年 止 六 個 月
Eigen Energy Pte. Ltd.作 為 我 們
的 客 戶
— 來 自Eigen Energy Pte. Ltd.的
總 收 入 佔 我 們 的 總 收 入
百 分 比(概 約%) 0 0 0 10.7
我 們 向Eigen Energy Pte. Ltd.提 供
太 陽 能 板 安 裝 服 務 合 約 的
毛 利(概 約 千 坡 元) 0 0 0 117
Eigen Energy Pte. Ltd.作 為 我 們 的
分 包 商
— 佔 我 們 的 銷 售 成 本 總 額
百 分 比(概 約%) 0 0 2.1 0
Eigen Energy Pte. Ltd.為 獨 立 第 三 方。董 事 確 認,與Eigen Energy Pte. Ltd(. 不 論 作 為 客
戶 或 分 包 商)所 訂 立 交 易 及 合 約 的 條 款 乃 經 公 平 磋 商 後 訂 立,於 往 績 期,我 們 與Eigen
Energy Pte. Ltd.概 無 重 大 糾 紛。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往績期,概無任何五大客戶同時身為我們的供應商或分包商,
而 全 部 五 大 客 戶 均 為 獨 立 第 三 方。於 往 績 期,概 無 董 事 或 任 何 彼 等 各 自 的 緊 密 聯 繫 人
或 任 何 就 董 事 所 知 於 緊 隨 股 份 發 售 及 資 本 化 發 行 完 成 後 擁 有 本 公 司 超 過5%已 發 行 股
本 的 現 有 股 東 於 任 何 五 大 客 戶 中 擁 有 任 何 權 益。於 往 績 期,我 們 與 五 大 客 戶 概 無 任 何
重 大 糾 紛。
24. 包 商
於 往 績 期,我 們 委 聘 分 包 商 提 供 供 應 及 安 裝 金 屬 產 品、非 破 壞 性 測 試、銑 削 及 修
補 工 程 以 及 電 力 工 程 等 服 務,原 因 為 我 們 內 部 並 無 可 進 行 有 關 服 務 的 專 業 技 能。我 們
於 各 個 項 目 投 標 階 段 已 計 及 有 關 成 本。於 往 績 期,分 包 成 本 佔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 度 及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 的 銷 售 成 本 分 別 約
33.2%、23.8%、15.8%及12.0%。
我們與大部分五大分包商建有逾三年關係,我們在定價及交付服務方面獲其支持。
於 往 績 期,五 大 分 包 商 全 部 均 位 於 新 加 坡 及 馬 來 西 亞。於 往 績 期,我 們 並 無 遇 到 任 何
服 務 不 足 的 情 況,而 我 們 所 需 各 類 主 要 服 務 的 認 可 供 應 商 及 分 包 商 名 單 均 有 多 於 一 名
分 包 商。於 往 績 期,我 們 與 任 何 分 包 商 並 無 任 何 重 大 意 見 分 歧 或 爭 議,而 我 們 預 計 日
後 採 購 服 務 亦 不 會 出 現 任 何 嚴 重 困 難。我 們 挑 選 及 監 督 分 包 商 程 序 與 供 應 商 相 若。
25. 機 器 及 設 備
我 們 的 業 務 營 運 一 般 屬 資 本 密 集 型,此 乃 由 於 部 分 工 程 需 要 使 用 機 械,例 如 用 於
清 理 管 道 敷 設 工 程 所 在 泥 土 的 挖 泥 機、用 於 聚 乙 烯 喉 管 接 駁 的 熱 熔 對 接 焊 機 及 電 熔 對
接 焊 機、用 於 壓 實 回 填 物 料 的 平 板 夯、用 於 切 割 堅 硬 表 面 的 路 面 切 割 機 及 頂 管 機。於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廠 房 及 機 械 以 及 汽 車 的 賬 面 值 約 為8,900,000坡 元,佔 我 們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的 物 業、廠 房 及 設 備 賬 面 總 值 約91.3%,原 因 為 大 部 分 工 具 及 機
械 已 悉 數 計 提 折 舊。機 械 及 汽 車 的 小 型 保 養 及 維 修 工 作 一 般 由 旗 下 內 部 機 械 工 程 師 定
期 進 行。複 雜 的 機 械 及 汽 車 維 修 保 養 工 作 將 於 有 需 要 時 由 外 部 供 應 商 進 行。每 項 設 備
保 養 及 維 修 工 作 的 平 均 停 機 時 間 介 乎 一 日 至 兩 周,視 乎 維 修 及 保 養 工 作 的 複 雜 程 度 而
定。機 械 及 汽 車 乃 以 直 線 法 於 五 至 十 年 期 計 提 折 舊。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旗 下 項 目 常 用 且 由 我 們 擁 有 的 主 要 機 器 及 設 備 的 詳 情
如 下:
機 械╱
設 備 類 型 數 量
功 能 及
用 途
預 期 可
使 用 年 期
平 均
使 用 年 期
餘 下 可
使 用 年 期 成 本
是 否 悉 數
計 提 折 舊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的 賬 面 值
(概 約 年 數)(概 約 年 數) 千 坡 元 是╱否 千 坡 元
挖 泥 機 41 挖 泥 10年 5.2 4.8 4,148 否 1,853
頂 管 機 8 頂 管 工 程 10年 3.3 6.7 3,573 否 2,283
十 呎、
十 四 呎 及
十 五 呎 長
斗 貨 車
28 運 輸 5至10年 4.1 5.9 2,048 否 1,374
起 卸 斗 貨 車 15 運 輸 鬆 散 物 料 10年 5.7 4.3 2,270 否 1,103
附 註:
(1) 部 分 工 具 的 平 均 使 用 年 期 超 逾 可 使 用 年 期,原 因 為 該 等 工 具 仍 處 於 安 全 使 用 狀 態。
(2) 部 分 於 五 年 後 繼 續 使 用 的 工 具 已 悉 數 計 提 折 舊。
26. 往 績 期 內 工 作 場 所 事 故
我 們 備 有 工 作 場 所 事 故 的 內 部 記 錄。於 往 績 期 內 及 截 至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我 們
錄 得 七 宗 涉 及 工 人 的 工 作 場 所 事 故。
截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二 零 一 八 年 止 六 個 月
工 作 場 所 事 故 數 目 0 3 3 2
事 故 率(附 註1) 0 3.8 4.4 2.1
失 時 工 傷 率(附 註2) 0 68.8 394.8 21.6
27. 僱 員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本 集 團 共 有299名 全 職 員 工(包 括 執 行 董 事),其 中39名 為 本
地 僱 員,餘 下267名 則 為 外 籍 僱 員(包 括 工 地 工 人 及 其 他 僱 員)。我 們 全 體 員 工 均 駐 守 新
加 坡。
下 表 載 列 本 集 團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二 零 一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及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按 職 能 劃 分 的 僱 員
數 目(包 括 執 行 董 事 但 不 包 括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於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最 後 實 際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二 零 一 八 年 可 行 日 期
執 行 董 事 2 2 2 3 3
採 購 及 物 流 部 3 4 4 2 3
項 目 部 28 30 30 37 41
會 計、人 力 資 源 及 行 政 部 6 6 5 8 7
工 地 外 籍 工 人 177 177 145 216 243
總 計 216 219 186 266 299
於299名 僱 員 中,16名 具 有 工 程 學 位 資 格、五 名 具 有 非 工 程 學 位 資 格、五 名 具 有 工
程 文 憑 資 格 及 六 名 具 有 非 工 程 文 憑 資 格。
28. 訴 訟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就 項 目#3而 言,由 於 延 遲 交 付 一 個GTP項 目,我 們 與 客 戶A
商 討 延 長 六 宗 事 故 的 期 限,若 不 獲 延 期,可 能 導 致 我 們 須 面 臨 清 算 確 認 損 害 賠 償 最 多
合 共 約2,800,000坡 元 的 申 索。根 據 與 客 戶A訂 立 的 合 約 條 款,估 計 清 算 確 認 損 害 賠 償 按
協 定 原 合 約 金 額(不 包 括 工 程 變 更 訂 單)約28,000,000坡 元 的10%釐 定。由 於 六 宗 導 致 延
誤 的 事 故 並 非 歸 因 於 我 們 違 約,我 們 已 向 客 戶A提 交 延 期 理 據 如 下:
(i) 四 宗 事 故 涉 及 我 們 於 建 築 工 程 期 間 發 現 水 管 滲 漏。此 外,我 們 的 工 地 毗 鄰 分
別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四 月 七 日 及 二 零 一 六 年 五 月 二 十 五 日 因 致 命 意 外 而 接 獲 停 工
令 的 工 地,導 致 我 們 亦 因 毗 鄰 兩 幅 工 地 而 無 法 動 工,直 至 停 工 令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六 月 獲 解 除 為 止。我 們 其 後 知 會 客 戶A,表 明 有 關 事 故 並 非 我 們 的 過 失。
(ii) 兩 宗 事 故 涉 及 客 戶A要 求 除 原 定 工 程 範 圍 外 進 行 額 外 推 頂 工 程,導 致 工 程 有
所 延 誤。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仍在與客戶A商討延長時間,以免除算定損害賠償責任。
客 戶A向 我 們 表 示 仍 在 審 核 及 評 估 我 們 的 要 求,惟 未 有 就 此 提 供 任 何 預 計 決 策 期 限。
於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除與尚未發出發票的清算確認損害相關的約1,300,000坡元(不
含 貨 品 服 務 稅)外,該 項 目 的 總 協 定 合 約 金 額(包 括 工 程 變 更 訂 單)經 已 核 實 及 記 賬,故
此 該 項 目 概 無 尚 未 償 還 的 合 約 資 產。於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的 貿 易 應 收 款 項 約
3,000,000坡 元 當 中,約1,600,000坡 元 的 金 額 與 項 目#3有 關,惟 有 關 付 款 有 待 上 述 事 件 有
所 決 定 後 方 可 收 取。此 外,該 項 目 已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獲 發 完 工 證 書。因 此,鑒 於 所
有 協 定 合 約 金 額 經 已 核 實,項 目#3獲 發 完 工 證 書,而 我 們 與 客 戶A的 關 係 仍 十 分 良 好故 此 執 行 董 事 認 為,一 經 就 有 關 事 件 作 出 決 定 後,於 收 回 應 收 客 戶A的 貿 易 應 收 款 項
餘 款 及 未 記 賬 的 經 核 實 金 額(特 別 與 項 目#3有 關 的 款 項)將 遭 遇 不 會 任 何 困 難。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我 們 於 往 績 期 的 收 入 確 認 透 過 削 減 收 入 方 式 將 算 定 損 害 賠
償 入 賬。當 釐 定 將 確 認 的 收 入 金 額,執 行 董 事 已 估 計 我 們 就 向 客 戶 轉 移 承 諾 貨 品 或 服
務 而 有 權 換 取 的 代 價 金 額。根 據 國 際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15號 第50段,「倘 合 約 所 承 諾 代 價
包 括 可 變 金 額,實 體 將 估 計 其 就 向 客 戶 轉 移 承 諾 貨 品 或 服 務 而 有 權 換 取 的 代 價 金 額」。
於 編 製 本 集 團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時,執 行 董 事 估 計 事 件 當 時 情 況 並 考 慮 到(其 中 包 括)算 定
損 害 賠 償 結 果 長 期 存 在 不 確 定 因 素,不 大 可 能 於 各 報 告 期 末 收 回 該 等 金 額。因 此,執
行 董 事 認 為,潛 在 損 害 申 索 的 清 算 確 認 損 害 金 額(即 相 關 合 約 所 載 最 高 指 稱 申 索 金 額)
將 相 應 收 入 金 額 作 為 可 變 代 價,故 此 於 往 績 期 內 有 關 年 度 於 本 集 團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錄 得
收 入 減 少。儘 管 確 認 收 益 減 少,執 行 董 事 謹 此 重 申,本 公 司 將 繼 續 質 疑 該 項 指 控 的 有
效 性,並 於 各 報 告 期 末 進 行 相 關 修 訂,以 反 映 報 告 期 內 的 情 況 變 動。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 度 各 年 及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我 們 分 別 確 認 項 目#3收 入 約14,100,000坡 元、7,300,000坡 元、3,300,000坡 元 及 零。
經 考 慮 客 戶A根 據 合 約 就 項 目#3最 大 可 申 索 作 為 清 算 確 認 損 害 賠 償 的 金 額 及 誠 如 我 們
有 關 新 加 坡 法 律 的 法 律 顧 問 所 確 認,執 行 董 事 認 為 估 計 清 算 確 認 損 害 賠 償 金 額 為 足 夠
及 充 分。為 供 說 明 用 途,經 扣 除 截 至 二 零 一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及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潛 在 損 害 申 索 的 清 算 確 認 損 害 賠 償 收 入 分 別 約2,500,000坡 元
及300,000坡 元 前 後,本 集 團 於 往 績 期 的 收 入、毛 利 及 純 利 如 下:
經 扣 除 清 算 確 認 損 害 賠 償 收 入 前 經 扣 除 清 算 確 認 損 害 賠 償 收 入 後
截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 度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
截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 度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二 零 一 八 年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二 零 一 八 年 止 六 個 月
千 坡 元 千 坡 元 千 坡 元 千 坡 元 千 坡 元 千 坡 元 千 坡 元 千 坡 元
收 入 29,502 30,873 23,754 14,141 29,502 28,408 23,419 14,141
毛 利 7,011 8,183 7,738 3,639 7,011 5,718 7,398 3,639
純 利 4,021 5,296 4,719 57 4,021 3,250 4,498 57
董 事 確 認,潛 在 算 定 損 害 賠 償 不 會 對 本 集 團 的 財 務 狀 況 或 經 營 業 績 造 成 任 何 重 大
影 響,原 因 為 上 述 事 故 並 未 導 致 與 客 戶A的 相 關 項 目 有 所 虧 蝕 或 致 使 本 集 團 面 臨 任 何
財 政 困 難。特 別 是,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 度 與 客 戶A進 行 相 關 項 目
的 毛 利 率 分 別 約 為32%、9%及25%。於 確 認 清 算 確 認 損 害 賠 償 後,本 集 團 於 償 還 到 期
債 務 並 無 遭 遇 任 何 困 難。董 事 亦 確 認,上 述 申 索 不 會 影 響 與 客 戶A的 業 務 關 係,原 因 為
(i)清 算 確 認 損 害 賠 償 並 非 歸 因 於 我 們 違 約,原 因 是 我 們 進 行 工 程 的 工 地 若 干 水 管 滲 漏
以 致 工 程 中 斷,而 有 關 水 管 的 擁 有 人 確 認 彼 等 將 不 會 對 我 們 提 出 任 何 法 律 行 動;(ii)提
出 上 述 申 索 後 及 截 至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我 們 進 一 步 自 客 戶A取 得 五 份 合 約,合 約 總
值 約 為26,600,000坡 元;及(iii)我 們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四 月 一 日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期間(即於事故發生後)獲客戶A評為其土木工程及建築相關工程方面的五大承辦商之一。
因 此,董 事 相 信,上 述 申 索 不 會 影 響 我 們 進 一 步 向 客 戶A取 得 項 目 的 能 力。
28. 控 股 股 東 於 其 他 業 務 的 權 益
控 股 股 東 的 其 他 業 務
控 股 股 東 徐 源 華 先 生 現 時 持 有Mishi Pipeline Engineering Pte. Ltd(. 「Mishi Pipeline」)的
權 益,該 公 司 並 不 構 成 本 集 團 其 中 一 部 分。
Mishi Pipeline於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月 十 八 日 根 據 新 加 坡 法 例 註 冊 成 立。徐 源 華 先 生 為
Mishi Pipeline的 唯 一 實 益 擁 有 人 兼 唯 一 董 事。
於 往 績 期,Mishi Pipeline並 無 任 何 業 務 營 運,亦 無 為 我 們 的 客 戶 提 供 任 何 服 務。徐
源 華 先 生 確 認,彼 已 向 會 計 與 企 業 管 制 局 申 請 剔 除Mishi Pipeline,原 因 是 該 公 司 自 註 冊
成 立 以 來 並 無 業 務,而 該 公 司 已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十 一 月 五 日 剔 除。
有 鑒 於 此,董 事 認 為 不 應 將Mishi Pipeline納 入 為 本 集 團 其 中 一 部 分。
12 : GS(14)@2019-05-19 17:44:07

29. 水記
30. 2018年增4成,至420萬,2019年轉虧,輕債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51138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