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之後,你手里的預付卡會有變化嗎?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24738.html
你有想過手里的杉德卡、資和信、斯瑪特們會因為營改增面臨變化嗎?
5月1日之後,幾大行業進入了如火如荼的營改增“落地”階段,然而有個別細分行業,它們由於業務性質的特殊性目前還處於“迷茫”狀態,上述名字所代表的多用途預付卡就是這樣一個行業。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近日采訪多位行業人士,他們均表示,目前多用途預付卡行業的營改增相關政策還未出臺,因此對行業的最終影響還無從判斷。但如果按照目前政策,由於預付卡業務的特殊性質,將產生不小的影響。甚至,多用途預付卡可能就此告別餐飲、娛樂等行業。
單用途 VS 多用途
事實上,上文所述的“多用途”預付卡是相對於“單用途”而言,這兩種都屬於預付卡範疇。
根據《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商務部令〔2012〕第9號),單用途商業預付卡是指前款規定的企業發行的,僅限於在本企業或本企業所屬集團或同一品牌特許經營體系內兌付貨物或服務的預付憑證。
商務部負責全國單用途卡行業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單用途卡監督管理工作。
各個店家,包括酒店、美發美容、餐飲、超市等只能在“自己店”里用的卡都屬於這一類。
而俗稱的“多用途預付卡”,即“支付機構預付卡”,是指發卡機構以特定載體和形式發行的、可在發卡機構之外購買商品或服務的預付價值。這些發卡機構需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獲準辦理“預付卡發行與受理”業務,屬於中國人民銀行的管轄範疇。上述杉德卡、資和信、斯瑪特等都屬於這類範疇。
由於業務模式不同,單用途預付卡受營改增的影響將小於“支付機構預付卡”。
普華永道中國中區公司稅業務主管合夥人李軍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零售業企業發行的單用途預付卡一般來說不受營改增的影響,因為其本身在營改增前已經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此次受影響的主要是生活服務業,例如酒店、餐飲業所發行的預付卡。”
李軍認為,不同企業由於預付卡結算方式及開票模式不同,所以稅務處理也會不同。例如,門店A銷售預付卡,消費者去門店B消費,則A、B門店在同樣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情況下有兩種基本的開票方式,一是由門店A在售出預付卡時開票給消費者,消費時門店B需要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給門店A。二是在售出預付卡時不開票,消費時由門店B開票給消費者。如B門店為小規模納稅人,則需要去稅務局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而單用途預付卡在營改增過程中容易碰到的問題是,“預付卡業務往往涉及到整個集團,包括總公司和分公司,這些公司有可能分布在各地,由於目前對於預付卡的稅務處理尚未有具體細則出臺,各地稅務局掌握的實務操作上的口徑是否一致,往往需要相關企業與各地稅務局協商,比如售出預付卡的企業是否可以差額征稅,發票是按全額還是按手續費收入開具,對於餐飲消費消費的門店是否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給售出預付卡的企業用於抵扣,等等。另外,一些涉及兼營的行業,譬如酒店,發行的預付卡可能面臨消費者消費時涉及多種稅率,例如酒店住宿為6%,銷售商品為17%,那售卡時用何種稅率交稅,這些都是實務操作上的問題。總體而言,如果企業沒有及時采取應對措施來確定有關稅務處理的變化並對於業務模式進行相應的調整,那麽營改增對這類企業的預付卡業務可能會有一定的影響。”李軍稱。
商戶結構或面臨調整
和單用途預付卡歸根到底只涉及到集團內結算相比,支付機構預付卡企業就沒那麽“輕松”了,除了上述單用途預付卡所要面臨的問題之外,更重要的是,他們的業務模式存在本質的區別,因為他們所收到的購卡款大部分是“代收款項”的性質。
一名多用途預付卡財務經理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介紹稱,行業內通常的業務模式是:購卡客戶向預付卡企業購卡,持卡人去預付卡可用範圍內的第三方商戶消費,預付卡企業將消費額結算給商戶,商戶再支付一定傭金給予預付卡企業。
在這個模式中,預付卡企業收到的購卡金額其實是“代收款項”的性質,只有在與商戶結算時收到的傭金才是預付卡企業自身的收入。
“原來的營業稅下,我們(預付卡企業)會在售卡時以售卡金額全額開票給購卡客戶,而在與商戶結算時,雙方則會互相開具發票。而我們就以開具給商戶的這張傭金發票去繳納營業稅。”上述財務經理表示。
而在增值稅下,這個模式在部分商戶行業會遭遇挑戰。
“增值稅一般情況下就是以票控稅,除非有稅務機關的特殊政策。”上述財務經理表示。這樣,就意味著如果仍像營業稅一樣在售卡時以售卡金額開具增值稅發票,就要以售卡金額計算銷項稅。而在與商戶結算時,預付卡企業需要向商戶索要可以抵扣進項稅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我們的商戶通常包括商超、餐飲、娛樂等多種行業,各個商戶是否一定能開出專用發票;商戶性質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商戶所在行業稅率有17%、11%、6%,那售卡開票時用什麽稅率繳稅?各個商戶所在地點不同,各地的稅收規定在實際操作中是否有區別?這些都是待解的問題。”上述財務經理稱。
在這些問題中,最“要命”的就是能否從商戶處獲得專用發票。
根據目前的營改增細則,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如果按照這條規定,那就意味著預付卡企業無法在其餐飲類、娛樂類等商戶處獲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來抵扣進項稅。
“即使按照目前一般納稅人最低6%的稅率來算,由於我們目前的傭金點數頂多在5%,因此在無法取得專用發票的商戶行業,如果按照現有政策,我們的稅收成本將大於收入。”上述財務經理表示。
是否可以在售卡時僅以傭金收入來向購卡客戶開具發票呢?
“這幾乎是不可能的。我們的客戶中,95%是機構客戶,他們需要全額發票來進行入賬。至於是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是普通發票,客戶倒不是特別在意,因為他們以公司名義購卡大多是發放給員工作為福利,即大多企業會將這筆款項計入員工福利費,而計入員工福利費本身就不能抵扣進項稅。”上述財務經理表示。
況且,《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用以計算銷項稅的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其中,價外費用包括“代收款項”。
上述財務經理稱,如果最終出現部分業務稅負成本高過收入的情況,那勢必會對商戶範圍進行調整,或許就會選擇退出餐飲、娛樂等不能抵扣進項稅的行業,而轉而更加偏向商超行業。
根據中國支付清算協會數據,2015年,商場超市、汽車服務類、票務酒店及旅遊及其他類型商戶也已逐漸成為預付卡機構業務重點領域。
另外,2013年央行發布的《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辦法》中明確指出,支付機構為辦理客戶委托的支付業務而實際收到的預收代付貨幣資金屬於客戶備付金,在預付卡行業中即售卡時所收到的這筆“代收賬款”。而上述《辦法》中規定,支付機構接受的客戶備付金,必須全額繳存至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專用存款賬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挪用、占用、借用客戶備付金以及以客戶備付金為他人提供擔保。支付機構只有在收到客戶備付金或客戶劃轉客戶備付金不可撤銷的支付指令後,辦理客戶委托的支付業務,不得提前辦理。
“那就意味著預付卡企業售卡時所收備付金在客戶消費前需與售卡金額一致,那如果在售卡時即繳納增值稅,也會造成備付金與售卡金額不符。”上述財務經理表示。
一切還未確定
一些綜合性質的多用途預付卡還可以調整一下商戶結構,但是如果是主要針對某類不能抵扣進項稅商戶的預付卡就可能陷入“尷尬”境地,譬如主要針對餐飲類商戶的索迪斯卡。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就如何評估營改增帶來的影響、是否會調整預付卡業務等問題采訪索迪斯中國,其品牌相關人員回複稱,該公司也十分關註相關影響,但目前行業相關增值稅細則還未出臺,因此還無法判斷最終影響。
事實上,和索迪斯中國一樣,多用途預付卡企業大多還處於“迷茫”狀態。
“這次營改增時間表推得比較急,因為餐飲、娛樂等一般都跟個人消費有關,而我們這個行業有業務特殊性,之前的營改增細則也不可能將所有的行業特性都考慮進去。現在一切都還沒有確定,稅務機關都在加班加點忙一些已有確定政策行業的細節問題,還沒來得及顧上我們。”上述財務經理對本報記者表示。
和其他行業已經進入營改增的“落地”階段相比,多用途預付卡企業現在做得最多的就是——“溝通”。
“現在各個預付卡企業都在根據自己的情況與稅務局溝通,稅務局的回應也通常是‘你暫時這樣做’。而且‘暫時’各地具體執行也不一樣。”上述財務經理表示,“現在我們就是把能梳理的都梳理完了,但由於政策並未明朗,因此系統改造無法最終落實,只能做一些基礎的準備。”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以業務咨詢為由撥打多個多用途預付卡企業的銷售電話,得到的答複也“五花八門”,有表示自己還在開5月1日之前領取的剩余營業稅發票,這相當於營改增還未正式開始;有表示只能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暫時開不出專用發票的;也有表示傭金部分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其余部分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的。
事實上,對於這類預付卡企業來說,最理想的政策應該就是對於原先不能抵扣的商戶行業在預付卡行業能予以特殊“照顧”,或者類似此次細則中旅遊業采取的差額征稅。
此次營改增細則明確,試點納稅人提供旅遊服務,可以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旅遊服務購買方收取並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用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有業內人士表示,無論政策最終如何,營改增對於預付卡行業的進一步規範作用已然顯現。“之前營業稅下,預付卡企業的發票內容比較‘隨意’,不規範的內容也時有發生,但現在開具與實際業務不符的發票內容屬於‘虛開增值稅發票’,涉及刑事犯罪,開票內容規範問題會有相當程度的提升。”
預付卡市場亂象:拿卡里的錢去炒股也沒人管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6-07-03/1018548.html
《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規定,預收資金只能用於發卡企業主營業務,不得用於不動產、股權、證券等投資及借貸。但預售資金由商家任意使用的情況不在少數,哪怕是炒股也沒人管。
廣東省消委會近日披露的數據顯示,廣東2015年預付卡投訴受理案件數量超過7000件。“新華視點”記者在廣東、浙江等地調查發現,目前,在餐飲、美發、美容、健身等行業,預付卡消費幾乎成為“標配”,一些商家用各種手段吸引消費者預存大量現金,但有些涉嫌變相融資、非法集資,甚至出現卷款上億元跑路的現象。
規模日增跑路頻現,廣東3年投訴翻一倍多
“發行預付卡是商家快速回收資金、吸引客源、綁定客戶的手段,光靠賣次數或者店內消費,現金流根本跟不上。消費者使用預付卡能享受更實惠的價格。”杭州市一家面積千余平方米的健身會所的銷售經理說。
這一看起來“雙贏”的消費方式,卻面臨重重風險。
不少消費者反映,預付卡消費有很多“霸王條款”,交錢容易退錢難。廣東省消協3月公布的一批預付卡消費侵權典型案例中,消費者李先生在廣東艾力斯體育健身運動中心辦理了30次遊泳卡,用了11次後,被告之遊泳卡過了九個月有效期,需要再交60元續卡才能使用。李先生表示,辦卡時該中心並未提及有效期一事,且卡上也沒有註明。
“預付卡存多少、退不退都由商家說了算。”浙江消費者呂先生說,一些會員卡背面還明確印有“一經辦理不予退款”字樣,交錢後服務好不好都只能接受。
如果遇到公司倒閉、老板跑路,預付卡的錢往往“打水漂”。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近日公布一起案例,深圳市博貝優品文化發展(深圳)有限公司有投訴105宗,投訴該公司關門倒閉,老板跑路,一些家長預付的萬元學費“打水漂”。
上海知名餐飲連鎖企業“代官山”2015年也上演了跑路事件,5家門店突然歇業,經營者完全失聯,眾多買了“代官山”預付卡的用戶蒙受損失。
此外,有些預付卡消費甚至涉嫌非法集資,今年初發生的水果營行倒閉事件就是典型代表。這家註冊資本10億元、號稱要做“生鮮電商界阿里巴巴”的企業,通過“充1000元送1000元”“眾籌入股”等方式,一年瘋狂擴張300多家門店後突然倒閉。當時一名水果營行的聯合創始人曾向記者透露,水果營行最終涉及的資金可能在3億元以上。
隨著預付卡市場越來越大,糾紛也越來越多。去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指出,2014年國內多用途和單用途預付卡銷售規模為9068.8億元,預付卡消費領域問題突出,除了約定不明、服務縮水,更嚴重的是有商家利用其變相融資、集資甚至詐騙。
來自廣東省消委會的統計數據顯示,廣東預付卡投訴案件從2013年的3131件增加到2015年的7195件,翻了一倍多,涉及金額也從3000多萬元增加到5000多萬元。
大量預付卡銷售處於“三無”狀態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雖然有相關文件規定預付卡消費須備案登記,並實行資金存管制度,但實際上大量的預付卡銷售處於“三無”狀態。
——無備案。早在2012年,商務部就發布了《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要求發卡企業在開展單用途卡業務之日起30日內前往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指出,預付卡銷售只有一半多經人民銀行批準或商務部備案,大量發卡行為未納入監管。上海全市發卡主體近10萬家,而在上海市商務委備案的企業只有351家。
——無存管。按照《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規定,規模發卡企業、集團發卡企業和品牌發卡企業實行資金存管制度。其存管資金比例分別不低於上一季度預收資金余額的20%、30%、40%。企業需有專門的存管資金銀行賬戶,當企業超額調用存管資金時,銀行應拒絕並按照備案機關要求提供發卡企業資金存繳情況。
業內人士表示,這都需要以登記備案為基礎,連登記備案都沒有,何談存管?
另外,在實際生活中,很多美容美發店、健身房、餐飲店等規模小,還達不到存管資金的標準。
——無監管。《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規定,預收資金只能用於發卡企業主營業務,不得用於不動產、股權、證券等投資及借貸。但預售資金由商家任意使用的情況不在少數。
“錢收上來就是我們的了,留一部分用於日常運營之外,其他的想做什麽都可以,哪怕是炒股也沒人管。”杭州一家美容美發機構負責人說,商家不會主動對這部分資金建立專門的管理賬戶,可以隨意支取,只要不倒閉就不會有事。
“大量預售卡既無備案,也無保障約束,一旦出現倒閉或老板跑路,消費者只能認栽。”中歐陸家嘴國際金融研究院執行副院長劉勝軍說。
應建立第三方賬戶監管預付卡資金
預付卡消費多數在民生行業,出現糾紛涉及面廣。廣東省2015年受理預付卡投訴7195件,涉及消費者8526人,其中群體性投訴22件,涉及消費者超過1000人。
與此同時,商業預付卡糾紛維權成本高,能最終通過司法救濟獲得實際賠償的少之又少。“法律法規並沒有對發行預付卡的商戶所應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作出明確規定,民事訴訟即使可以為消費者追回本金,也難以對商戶形成有力的威懾。”杭州楷立律師事務所律師朱煒說。
朱煒建議,應落實預付卡資金存管制度,盡快建立第三方賬戶監管預付卡資金,改善預付卡資金安全僅靠商家自身信用的“單保險”模式。對30%的存管資金比例可適當提高,一旦商家失蹤或者倒閉,由第三方直接將資金歸還消費者。
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建議,對預付式消費進行立法,重點解決預付式消費的準入、規範、監管及維權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同時探索采用信用監管、推行先行賠付等監管手段,引入行業連帶擔保等制度規範,整治和遏止預付式消費亂象。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每經網首頁
預付卡營改增政策落地 預收資金不繳納增值稅
預付卡行業翹首以盼的營改增政策終於落地。
近日,國稅總局下發《關於營改增試點若幹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下稱“53號公告”),其中單獨對預付卡業務的營改增如何執行做出了具體的規定。讓預付卡行業人員“欣慰”的是,原來對於銷售預付卡業務所收取的預收資金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的擔心不再存在,因為在53號公告中明確這部分資金並不繳納增值稅。
預收資金不繳納增值稅
在預付卡行業,分為單用途商業預付卡(下稱“單用途卡”)和支付機構預付卡(俗稱“多用途卡”)。其中,單用途卡是指發卡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行的,僅限於在本企業、本企業所屬集團或者同一品牌特許經營體系內兌付貨物或者服務的預付憑證。而多用途卡,是指發卡機構以特定載體和形式發行的,可在發卡機構之外購買貨物或服務的預付價值。
根據第一財經了解,如果售卡方和貨物/服務銷售方不一致的情況下,預付卡的一般業務模式是:購卡客戶向預付卡企業購卡,持卡人去預付卡特約的銷售商戶進行消費,預付卡企業將消費額結算給商戶,商戶再支付一定傭金或手續費等給予預付卡企業。
53號公告分別對單用途卡和多用途卡的營改增做了規定,但從實質來看,對兩者繳納增值稅的規定內容基本相同。
53號公告規定,無論是單用途卡和多用途卡,在售卡或充值時取得的預收資金均不繳納增值稅,同時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而對於售卡方或支付機構辦理相關資金收付結算業務取得的手續費、結算費、服務費、管理費等收入,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
普華永道表示,在預付卡的經濟業務中,通常會出現三方當事人,分別是銷售預付卡的售卡方或支付機構,購買並使用預付卡的持卡人,以及實際銷售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方。預付卡由於其較為特殊的業務模式,在進行增值稅處理和開具發票上一直存在爭議。主要包括: 售卡方或支付機構銷售預付卡的行為如何定性,是否繳納增值稅,如何開具發票;銷售方向持卡人銷售貨物、服務時,是否繳納增值稅,如何開具發票;銷售方收到售卡方的結算款,是否繳納增值稅,如何開具發票。
根據本報在53號公告落地前對多用途預付卡企業人員的采訪,他們普遍擔心,在增值稅以票控稅的前提下,售卡所得的預收資金由於需要開具發票,會被征收增值稅,從而甚至使稅金高過收入(詳見6月7日報道《營改增之後,你手里的預付卡會有變化嗎?》)。而這一擔心在53號公告下發之後將不再困擾預付卡企業,其正常業務模式也將不會受到很大影響。
“這次針對預付卡業務的營改增細則對於我們來說,在增值稅下和之前的營業稅相比流程上就一致了,可以讓我們比較順利地過渡到增值稅,而稅負水平從之前的營業稅下5%到增值稅下6%影響也不是很大,因為還有一些固定資產、系統采購之類的可以進行抵扣。”一名預付卡企業財務經理對本報表示。同時,政策總算落地,預付卡企業針對營改增的系統改造等工作就可以進行下去。
無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從53號公告的規定來看,在預付卡的整個業務流程中,都無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而持卡人購買預付卡,僅能從售卡方或支付機構取得普通發票,無法取得專用發票。且持卡消費後,銷售方或特約商戶也不得向持卡人開具增值稅發票。那就意味著持卡人的購卡金額無法抵扣進項稅。
對此,普華永道表示,53號公告及文件解讀雖並未給出解釋,但綜合考慮《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中的不得抵扣規定以及預付卡通常的消費內容,政策制定部門或許考慮預付卡多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以及餐飲服務、娛樂服務等不得抵扣項目,因此直接給予不得開具專用發票的限制性規定。納稅人應合理判斷稅務影響,結合具體經濟業務需求,選擇是否采用預付卡形式購買貨物或服務。
不過,上述財務經理表示,對於開具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是普通發票,客戶倒不是特別在意,因為他們以公司名義購卡大多是發放給員工作為福利,即大多企業會將這筆款項計入員工福利費,而計入員工福利費本身就不能抵扣進項稅。
此外,在現行增值稅文件中,納稅人購買加油卡雖然在購卡環節無法取得專用發票,但可在加油後憑相應憑證要求開具專用發票。
普華永道認為,加油卡作為預付卡的一種,53號公告是對於預付卡的增值稅處理的一般性規定,而上述有關加油卡的增值稅文件是對加油卡的特別規定,該文件在53號公告後應繼續有效,否則將對運輸公司的增值稅抵扣產生負面影響。具體該文件如何與53號公告銜接或並行,需要納稅人持續關註。

(來源:普華永道)
20家企業上預付卡警示名單 克莉絲汀董事長喊冤
預存一筆資金,之後慢慢消費,通常有著誘人的折扣優惠……越來越多的商戶開始發售這種單用途商業預付卡,本來是方便商戶也讓客戶獲得實惠的舉措,卻隱含風險。
近日,上海市單用途預付卡協會首次公布單用途預付卡商務信用警示企業名單,一只鼎、震軒美容、嬌韻詩等20家企業被警示,根據協會公示的信息,被警示原因包括無法正常兌付、數據未及時申報、備案信息沒及時變更、二三季度超額發卡、消費者投訴集中等。
值得註意的是,克莉絲汀(01210.HK)也赫然在列,上海市單用途預付卡協會執行副會長範林根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克莉絲汀之所以上警示名單,主要是投訴太多導致。然而,記者采訪了克莉絲汀董事長羅田安,羅田安卻表示冤枉。
預付卡曾經是商戶用來鎖定客戶的一種營銷手段,商家有利可圖,而消費者也可享受一定實惠。不過,在預付卡行業發展過程中,卻頻被爆出亂象:發卡企業遭消費者投訴、發卡企業關門跑路等,這嚴重地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

根據上海市單用途預付卡協會公布的信息顯示,截至2016年9月底,上海市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和居民服務業共375家發卡企業在全市商務系統履行了備案手續。1-9月375家備案企業發卡7864萬張,發卡金額245.21億元;9月底375家備案企業預收資金余額197.08億元。
發卡量巨大,投訴數也不少。截至今年11月30日,2016年由上海市“12345”市民服務熱線轉送市商務委、涉及單用途預付卡相關投訴共1529起,投訴共涉及企業數294家。其中美容美發行業的投訴企業數最多,占全部被投訴企業數的40.48%。投訴內容主要是企業關門倒閉或失聯,占82.5%;其次為門店轉讓承接方不能按原約定正常兌付預付卡、無法正常退卡、服務質量打折、不正常開具發票等。
經過對日常監管信息、消費者投訴、發卡企業業務信息申報、前一階段專項治理行動排摸情況等信息進行匯總分析,上海市單用途預付卡協會針對消費者投訴集中、不能正常兌付、應備案未備案、發卡金額超過限額、未及時或按規定申報信息等問題,公布了一批警示企業名單。
知名西點連鎖企業克莉絲汀就在此次公布的名單內。範林根表示,克莉絲汀上警示名單是有事實依據,這一、兩年來,無論是“12345”還是“12315”官方投訴熱線。克莉絲汀的投訴量都居高不下,投訴內容主要有兩點,一個是前幾年預付卡券不能正常預付,另一個是門店關店導致消費者不方便退卡退券。
對此,羅田安表示不認可:“從今年5月份到現在,我們總共就68筆投訴,而我們每天有幾十萬筆成交量。而至於退卡退券的問題,我們沒有收到消費者這樣的請求。如果消費者需要退卡退券我們可以按照規定受理。”羅田安還認為。之所以上黑榜是因為沒有交會費而“被黑”。
對於這一說法,範林根表示:“無意反駁,我們都是以及事實。”
對於卡券兌付的問題,克莉絲汀方面表示:“從未拒絕任何持有真實且在有效期內的我公司卡、券客戶的兌換要求。我公司發現,有部分消費者不慎購買了仿造、偽造我公司卡、券而要求我公司兌付的情況,對於該情況,我公司一直是與相關消費者進行溝通並積極回應的。而對於部分超過有效期10年以上的廢舊券,我公司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商務委員會等多部門指導下,也一直與持有此類券的消費者進行有效的溝通,相關的處理措施得到了各方的理解與認可。”

克莉絲汀真實投訴量是否如羅田安所說5月份至今只有68筆,以及這樣的投訴量是否屬於“居高不下”,單用途預付卡協會並未公布具體的投訴量。
不過,這幾年,克莉絲汀業務也受到了一定沖擊,羅田安透露,今年關閉了大約100家門店,上海地區大約70家。“但我們還有600多家門店,加上我們交給銀行關於發放預付卡的押金,足以保證我們預付卡的使用”。克莉絲汀方面表示:“我公司長期以來,無論是經營狀況還是稅費的繳納均屬正常,從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稅務部門等納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而我公司的卡、券發放皆是在正常範圍內,並無超出我公司可承受範圍發放的情況。”
據悉,這兩年受到85度C、面包新語等現場烘焙模式的風靡,以中央工廠配送各大門店的模式受到了較大沖擊,而且克莉絲汀力推的少糖少油的歐式面包在國內市場遇到水土不服,未能撐起克莉絲汀的業績,導致克莉絲汀業績不斷下滑,門店收縮,根據克莉絲汀今年半年報顯示,上半年,克莉絲汀上半年營收約4.45億元,同比下滑9.32%,虧損6428萬元。羅田安表示,該公司正在積極轉型,預計明年一季度有望實現盈利。
不管克莉絲汀的預付卡是否存在問題,整個行業的預付卡泛濫的確需要引起警示。律師錢栩樑認為,當前規定下,針對違規發卡行為最高只罰3萬元,卻缺少停止發卡行為、吊銷營業執照等強制措施,違法成本低,給預付卡管理帶來了一些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