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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高院一審宣判廣藥與加多寶「紅罐之爭」案 加多寶構成侵權並賠償損失1.5億元 -- 但斌

來源: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78b4ee0102v9vf.html

首發 廣東高院一審宣判廣藥與加多寶“紅罐之爭”案 加多寶構成侵權並賠償損失1.5億元
2014-12-19 林邊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有“中國包裝裝潢第一案”之稱的廣藥、加多寶“紅罐之爭”一審結果今見分曉。12月19日下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該糾紛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被判構成侵權,並賠償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經濟損失人民幣1.5億元以及合理維權費用26萬余元。

自廣藥集團收回加多寶公司對“王老吉”商標的使用許可,雙方合作分道揚鑣後,便摩擦不斷,在全國各地發起多起訴訟。在廣東高院互訴的這兩起案件則是重中之重,因為該兩案的成敗意味著誰有權利在包裝上使用紅罐。這兩起案件均發起在2012年7月,先是加多寶把廣藥全資子公司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犯並索賠3096萬元。接著,廣藥集團又把鴻道(集團)有限公司、加多寶告上法庭(後又撤回對鴻道集團的起訴),要求停止侵犯並索賠1.5億元。

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該兩案於2013年2月5日統一由廣東高院受理,案號分別為(2013)粵高法民三初字第1號和第2號案,兩案案由均被確定為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糾紛並合並審理。同年4月15日、5月8日,合議庭兩次組織雙方進行證據交換和質證。5月15日,廣東高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

廣東高院認為,該案的爭議焦點是:涉案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內容、權益歸屬的認定,使用該包裝裝潢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經濟損失如何計算等等。

法院審理認為,該兩案所涉知名商品為“王老吉涼茶”,該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的內容是指:標明在王老吉紅罐涼茶產品的罐體上包括三個豎排的黃色字體“王老吉”等文字、紅色底色等色彩、圖案及其排列組合在內的整體內容。法院認為,在“王老吉”商標被許可給鴻道集團使用之前,該商標已是中華老字號和廣東省著名商標,在公眾中已享有相當高的知名度。在紅罐涼茶包裝裝潢上突出使用“王老吉”就承載著相應的巨大商譽和價值,這種商譽和價值是從廣藥前身開始一脈相傳。盡管加多寶公司在後來確實對王老吉紅罐涼茶知名度提高做出了貢獻,但由此所產生的商譽仍然是附屬於知名商品王老吉涼茶的。而此時的“王老吉”商標已與紅罐涼茶包裝裝潢的其他要素緊密結合、密不可分,一並構成本案包裝裝潢,換句話說,紅罐包裝是不能脫離王老吉商標而單獨存在。因此,廣藥集團在收回王老吉商標時,附屬於涉案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裝裝潢就應一並歸還給廣藥集團。

法院還認為,加多寶公司生產、銷售的一邊標註 “王老吉”、一邊標註“加多寶”的紅罐涼茶、兩邊均標註“加多寶”的紅罐涼茶,與王老吉紅罐涼茶包裝裝潢的各種構成要素,包括文字、色彩、圖案及其排列組合,在整體視覺效果上無實質性差異,足以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認,屬於相近似的包裝裝潢。加多寶公司上述行為已構成不正當競爭,應當停止侵權並賠償廣藥集團的損失。而對於賠償數額問題,審計結果顯示加多寶公司從2011年12月至2014年10月31日止獲利數額已經超過廣藥集團訴請的1.5億元賠償額,法院據此認為廣藥索賠數額應予以支持。

綜上,經廣東高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法院在第1號案中依法判決駁回了加多寶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在第2號案中,法院判決加多寶公司於判決生效日起立即停止使用與涉案知名商品王老吉紅罐涼茶特有包裝裝潢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包裝裝潢,停止生產、銷售上述包裝裝潢的產品,銷毀庫存侵權產品,停止使用並移除或銷毀所有載有被控侵權產品的廣告以及各種介紹、宣傳材料等,並在7日內賠償廣藥集團經濟損失1.5億元及合理維權費用265210元且須連續七天在指定媒體上刊登聲明(聲明內容由本院審定),公開消除影響。


案情鏈接:紅罐之爭的由來

據悉,王老吉牌涼茶具有百年歷史,原系王澤邦於1828年在廣州創立。1956年,公私合營時改組為王老吉聯合制藥廠,1992年又轉制為廣州羊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8月廣藥集團成立,王老吉商標等無形資產劃歸廣藥集團持有,2012年2月廣藥集團成立全資子公司大健康公司。而加多寶公司則是陳鴻道在香港設立的鴻道集團於1998年9月在東莞投資成立的。 

“王老吉”商標則是1997年8月,廣藥集團從原註冊人廣州羊城滋補品廠轉讓取得。“王老吉”牌清涼茶飲料則是1991年底就由廣州羊城藥廠生產、銷售。1993年,“王老吉”商標被認定廣東省著名商標。2009年4月又被認定為馳名商標。

鴻道集團和廣藥合作始於1995年。1995年3月28日、1997年2月,羊城藥業與鴻道集團分別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鴻道集團獨家使用“王老吉”商標,限於紅色包裝涼茶飲料,而羊城藥業生產、銷售的王老吉清涼茶的包裝顏色則不能取用紅色,包裝設計圖案不得與鴻道集團相同。

2000年5月2日,廣藥集團與鴻道集團簽訂《商標許可協議》,約定:廣藥集團許可鴻道集團使用 “王老吉”商標,範圍為生產及銷售紅色罐裝王老吉涼茶,期限自2000年5月2日至2010年5月2日。2002年11月27日,雙方再次簽約將許可協議延長至2020年5月1日。2003年5月2日,雙方又簽訂《商標許可協議》,約定廣藥集團許可鴻道集團使用“王老吉”商標,許可期限為2003年1月20日至2013年1月19日。

1995年12月、1996年6月,陳鴻道分別申請名稱為“飲料盒標帖”、“罐貼”的外觀設計專利,1997年2月、7月獲得授權。1996年5月,鴻道開始委托加工生產“王老吉”紅色易拉罐。

2003年,鴻道集團投資數億元競標拿到中央電視臺3個黃金時段“標王”廣告播放權,啟動“怕上火、喝王老吉”的品牌廣告語宣傳,以後長達近十年時間在中央臺不間斷進行廣告投放。從2006年,加多寶集團生產的王老吉紅罐涼茶先後獲得了許多榮譽,如2008年度至2012年度,加多寶集團生產的罐裝王老吉飲料連續名列中國行業企業信息發布中心頒給的上年度全國罐裝飲料市場銷售額第一名。

2003年2月,加多寶公司在佛山中院一審、廣東高院二審的一起訴訟中,知名商品“王老吉”紅罐涼茶特有包裝裝潢權得到了司法確認。

2011年4月,廣藥集團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裁決:1.廣藥集團與鴻道集團於2002年11月27日簽訂的補充協議和2003年6月10日簽訂補充協議無效;2.鴻道集團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2012年5月9日,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書》,裁決上述兩份補充協議無效,鴻道集團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

從2011年12月開始,加多寶公司開始生產、銷售一面標註有“王老吉”、另一面標註有“加多寶”的紅罐包裝裝潢的涼茶產品。從2012年5月10日開始,加多寶公司開始生產、銷售兩面均標註有“加多寶”紅罐包裝裝潢的涼茶產品。2012年5月25日,廣藥集團與大健康公司簽訂《商標許可合同》,約定廣藥集團將“王老吉”商標許可給大健康公司使用。廣藥集團於2012年6月3日授權大健康公司開始生產、銷售紅色易拉罐裝王老吉涼茶。雙方遂引發對於紅色罐裝包裝裝潢歸屬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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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的“紅罐”:兩大涼茶巨頭爭端將被“一錘定音”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06/4633162.html

誰的“紅罐”:兩大涼茶巨頭爭端將被“一錘定音”

一財網 張誌偉 陸琨倩 2015-06-16 22:18:00

6月16日,紅罐涼茶包裝裝潢官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簡稱“最高院”)二審開庭,紅罐包裝裝潢的歸屬最終花落誰家的終審判決即將水落石出,這意味著,兩者的爭端將在最高院“一錘定音”。

從商標權到紅罐裝潢權,涼茶兩大巨頭王老吉與加多寶之間重要的官司紛爭終於走到了最後階段。

6月16日,紅罐涼茶包裝裝潢官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簡稱“最高院”)二審開庭,紅罐包裝裝潢的歸屬最終花落誰家的終審判決即將水落石出,這意味著,兩者的爭端將在最高院“一錘定音”。

加多寶方面認為,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權因使用而形成,並非因行政許可而產生。“按照廣藥的邏輯,在紅罐里面隨便倒一些白開水就說是本案的‘知名商品’,這個觀點是非常荒謬的。”王老吉及廣藥集團方面則堅稱,從加多寶品牌一夜成名的過程來看,其知名度是通過掠奪王老吉商譽獲得的。

王老吉代理律師孫明飛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采訪表示,具體判決時間無法預計。最高院判決結果後,最高檢察院擁有抗訴權利。

爭議“知名商品”

“紅罐之爭”還要追溯到三年前。

2012年7月6日,加多寶以王老吉大健康擅自使用其紅罐王老吉涼茶的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同日,廣藥集團以相同案由,向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後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上述兩案由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一並予以受理。

2013年5月15日,廣東省高院對此正式公開審理,法庭當場未作宣判,直到2014年12月19日,才做出一審判決:加多寶構成侵權。要求加多寶於判決生效日起立即停止使用與涉案知名商品王老吉紅罐涼茶特有包裝裝潢相同或相似的包裝裝潢,停止生產、銷售上述包裝裝潢產品,銷毀庫存侵權產品,停止使用並移除或銷毀所有載有被控侵權產品的廣告以及各種介紹、宣傳、材料等,並在7日內賠廣藥集團經濟損失1.5億元及合理維權費用265210元,且須連續七天在指定媒體上刊登聲明,公開消除影響。

終審現場,加多寶方面認為一審對“知名商品”的界定存在嚴重錯誤。“一審法院在認定涉案商品是否為知名商品時,將與涉案知名商品不同的其他商品的發展歷程與涉案知名商品混同,做出知名商品就是“王老吉涼茶”且該涼茶及王老吉商標在商標許可前已知名的判定,事實認定錯誤。”

“紅罐是加多寶最先設計、最先使用的,並於1997年獲得國家專利;紅罐涼茶是加多寶長期使用和大力推廣成為知名商品。根據‘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和‘誰創造、誰擁有’的原則,紅罐屬於加多寶。”加多寶集團有董事長辦公室總監馮誌敏向本報記者稱,按照廣藥邏輯,紅罐灌入白開水也成了“知名商品”,這是不能成立的,是在欺騙消費者。

王老吉大健康方面在終審答辯時則稱,一審判決認為本案知名商品是王老吉涼茶是正確的,王老吉涼茶成為知名商品歷史悠久,並不是因為成為了紅罐涼茶才成為的“知名商品”。

“就加多寶在上訴狀中給出的‘知名商品’的定義而言,既不是以消費者的角度給出的定義,完全是學者、律師絞盡腦汁給出的定義,該定義不符合營銷人員給出的定義。”廣藥集團方面認為,本案從2012年至今,在三年時間里,不否定加多寶品牌已經獲得了知名度,但在判斷知名度的時候,應該是起訴時來判斷,而不應以現在來判斷。

有知識產權方面的專家對此分析稱,紅罐與“王老吉”這對組合曾產生了一個共同的識別效應,如果把紅罐剝離給另外一個品牌,識別會為消費者帶來混淆和困擾。

大局將定

涼茶“紅罐案”的終審判決結果之所以備受關註,因為關系到加多寶和王老吉的未來,以及涼茶市場的格局。

2015年4月底,加多寶在醞釀多日後正式推出金罐,一時間成為業界關註的熱點話題。有人認為這是加多寶的未雨綢繆,為“紅罐案”終審判決後做打算。不過,加多寶方面則予以否認。加多寶集團執行總裁陽愛星當時反複強調,金罐的推出是加多寶基於全面戰略升級的需要。

而王老吉在紅罐裝潢案一審之後加快搶占市場,2015年,該公司在雅安涼茶生產基地一期投產,之後又在北上,在北京建立北方總部。王老吉方面提供的數據顯示,至今,王老吉終端銷售網點已經達600萬,其中商超、批發、小店等渠道鋪貨率達85%,餐飲渠道達60%,中國商業聯合會發布的數據顯示,2014年王老吉市場份額為40.7%。

加多寶方面提供的尼爾森數據則顯示,其份額為62.1%。

從數據上看,經過幾年爭奪,涼茶市場兩分天下的格局已經顯現。而隨著紅罐裝潢案奏到最高院,兩大巨頭之間最重要的官司紛爭也走到了尾聲。

一位接近廣藥集團的人士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這件官司之後,兩家之間最重要的官司都已經塵埃落定,“目前比較重要的官司還有’怕上火’廣告語,這單官司分別在廣東、重慶均有開庭,重慶是加多寶告王老吉侵權,要求王老吉不能使用此廣告語,但一審已經敗訴,現在在上訴階段,而廣東這宗案件則在一審等待宣判的階段。”

編輯:於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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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藥紅罐王老吉之花將會凋謝還是盛放?


——大時代(十九)



自今年五月至今,廣藥能否運營好紅罐王老吉,市場一直有爭議。最近,據說連在合併重組的股東投票會中,也有與會者質疑廣藥的紅罐鋪貨能力和產能。近兩三個交易日,廣藥A股價持續下挫,跌穿了上一次的調整低位,看看東財網廣藥吧的小散的留言,就知道怨氣有多大。

理性投資的最大基石之一,還是集合可用資料對企業的發展和盈利前景進行評估吧。

先看看產能。

經過六月至八月的沙塵滾滾、如煙似霧、迷離莫測其真,現在,廣藥的一些企業發展因素倒是相對較明朗化了。而一直含羞答答,不願以全面貎示人的廣藥紅罐王老吉產能,也有了較明確的公開資料(希望廣藥的高層不要再發放太模糊而足以誤導人的數據了,不然在下可能要動用中指了^-^)。

且簡單搬弄一下「數據」。



最新數據


2012年:
較早前個人比較樂觀,受到了一些偽造資料的誤導。目前粗略看,估計本年的紅罐銷售量和淨利率難寄厚望。

代工
據吳長海透露,目前每天產能接近40萬箱,實際約30多萬箱,每月近1000萬箱。而據國信證券七月中的報告,當月的產能約為每天20萬箱。從今年6月至12月,我亂估,各月每天產出箱數分別依次約為2萬、20萬、25萬、30萬、31萬、32萬、33萬,假設11月底前產出的85%可在終端售出,12月的10%可在終端售出並能入帳,合計約售出30乘以122.3萬(以每月30天計)箱,即3669萬箱,每箱24罐,以不含稅每罐2.5元計(引用國信證券的計法),折合2012年能入帳的銷售額約為22.014億元人民幣。

借道白雲山線
每月產能30萬箱,十月投產。假設10月至12月共銷售45萬箱,折合2012年能入帳的銷售額為0.27億元

合計
2012年入帳銷售額約為22.284億元。雖然前期開支很大,但是面子問題,而且看中績,似乎已經開始在綠盒方面「做功夫」,也許紅罐能「做」個5%的淨利率?即貢獻約1.1142盈利?
假設廣藥2012年除紅罐以外的原有業務能貢獻約4.1億元的盈利,加上近1.1142億元的紅罐盈利,或合計利潤約5.2142億元人民幣,以8.11億計,每股港幣盈利$0.78左右。

2013年:
若說2012年的盈利對於評估廣藥的價值作用不大但可能影響其短線股價走勢的話,那麼,2013年的銷售和淨利率預期將能直接關涉到#874今年最後一兩個月和明年全年的股價表現了。

代工
假設全年每天產能平均達到38萬箱每月1140萬箱,再假設該年11月底前產出的80%可在終端售出,12月的10%可在終端售出,合計全年約能售出1.0032億箱加0.0114億箱,即1.0146億箱,每箱24罐,以不含稅每罐2.5元計,折合2013年能入帳的銷售額約為60.876億元人民幣。

白雲山線
假設期內會略作擴建或增線?產能達到每月40萬箱,假設全年共銷售320萬箱,折合2012年能入帳的銷售額為1.92億元

泰州線
號稱年產能約3.3億罐,產值約10億(應是以每罐含稅出廠價3元算)。投產日期未明,估量或在明年年中?以能在終端銷售1億罐算,折合2013年能入帳的銷售額約為2.5億元

合計
以上三組合計入帳銷售額為65.296億元。假設有一定的價格戰,但由於規模擴大,一定程度抵銷尤其像廣告等開支後,可得約10%13%之淨利率,我取11%,則或能全年貢獻7.18億元。假設除紅罐外原廣藥業務的盈利為5.04億元(增長動力來自狂犬疫苗和綠盒),則全年盈利或達12.22億元,折合港幣每股盈利約$1.838。又假設明年跟白雲山能通過所有程序得以合併,股本達12.91億之數,又假設今年白雲山盈利為4,明年為4.8,則新廣藥的總盈利或達17.02億元,折合每股盈利港幣為$1.6。若綜合醫藥和快消業務,給予保守的16倍市盈率估值,則大概為$25.6,若有人願意給予20倍市盈率估值,就是$32了。

2014年及以後
紅罐代工產能或許不會明顯增加,因為泰州線、白雲山線已成熟運營,加上2012年年底至2013年期間,有可能再落實兩至三個地區的生產線,或許能在2014年年中前投產,而號稱年產能達10億罐的南沙線也可能在該年年中後陸續分階段落成投產。如此,該年的總產能有可能超過40億罐之譜,而2015年則可能達到50億罐之譜。而以50億罐之產量,大概15%18%的淨利率不成大問題了吧。而且,在這一年,綠盒業務該已能全面回歸新廣藥而獨佔其全部盈利了……



凋謝還是盛放?


上述推估的數據,可能準確,也可能非常脆弱。^-^

不是上帝,也沒有水晶球,一切只能摸着石頭過河,「見步行步」地掂量和推估。

可見未來,加多寶涼茶是個最大的變數。紅罐裝潢權的爭奪和塵埃落定,背靠人物或機構的差異和角力,廣藥搞紅罐的營銷攻堅能力,消費者的背向,都是重要因素。廣藥紅罐王老吉能否或在何時可以擠佔涼茶市場的半壁江山,不易說。廣藥的大南藥、大健康計畫,能否全面順利實施,能否有效地整合資源、節省成本,狂犬疫苗業務能否再急速擴展,乙肝疫苗的試驗進展,華佗再造丸有沒有「發大達」的戲,白雲山品牌能否持續創造輝煌,都能直接影響市場往後數年對廣藥或新廣藥的估值。

現在,紅罐王老吉這株花實際上已長出了蓓蕾……花色如何花姿如何,天色仍有點暗,未看得很清……這也是大概投資市場暫時不敢很樂觀的緣故吧。

粗略看,個人還是保持審慎樂觀。

有一些有趣的想法和計算值得提一提:

1.      若以6月至9月中算,若我得到的資料是靠譜的話,實際上流出市面和存在經銷商倉庫裏的紅罐王老吉,很可能合計不足5億罐,若光以流出市面的算的話,數字自然更小。同時,加多寶今年年初以來狂產,若以6月至9月中綜合看的話,可能壓在經銷商和流出市面的至少20億罐,若以今年前九個月算的話,很可能40億罐,而且它在市面的滲透率是相當強勁的!又同時,若許多紅罐王老吉一出市面就給消費者幹掉的話,那麼普羅消費者確是很難「遇見」和買到廣藥紅罐的,加上鋪貨不全面,滲透率未深,那麼股東們根據表象,質疑廣藥的產能和營銷能力,是很自然的事。但若廣藥最新的數據是真確的話,其實過去數個月一般民企乃至大部分國企,的確都沒辦法做到過去廣藥所做的功夫。那問題在哪裏?主要仍是時間……
2.      廣藥近幾個月向公眾披露的數據和訊息相當讓人光火。當年張化橋新任深控的財務官時,馬上認認真真向投資者「曬冷」,惟恐投資者不了解深控的底蘊。而廣藥會聚了國內多少投資者和輿論的注意,卻一直以來黑紗罩身,其集團官網的資訊何其多,但能完全釋解股東問題的資訊卻是一波一波的來,來了,又不足夠,任由不同報章你抄我我抄你,數據時常不盡不實,又多人胡亂評論,真他媽的不知是真做得不到家還是有意讓某些人玩「蠱惑」!況且明年的年產能已達35億罐之譜,以扣稅後的出廠價計2.5元一罐也已達85億以上的產值或潛在入帳銷售額(當然不可能全賣掉),居然有高層向報章說明年以終端價(約4元一罐)計銷售目標為60億元,那麼另外產出的近一半紅罐難道都壓在倉庫和工廠裏等發霉嗎?
3.      近兩個來月逛東財廣藥吧,真是光怪陸離。狂妄自大胡吹亂說傻兮兮者多(本想撰文對這些人的投資心態和能耐剖析一下,但發現太無聊太低能,遂放棄),卻罕見真正思慮圓熟能真正運用理性來投資的人(比熊貓還要少),真難怪國內A股市場神經兮兮、古靈精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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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終審判決:王老吉與加多寶共享紅罐包裝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26711

王老吉與加多寶之間的“紅罐包裝之爭”終於有結果了,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對上訴人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簡稱加多寶公司)與被上訴人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簡稱大健康公司)、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廣藥集團)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糾紛上訴兩案進行了公開宣判。最高人民法院終審判決認為,廣藥集團與加多寶公司對涉案“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權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貢獻,雙方可在不損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的權益。

(人民日報客戶端/圖)

2012年7月6日,廣藥集團與加多寶公司於同日分別向法院提起訴訟,均主張享有“紅罐王老吉涼茶”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的權益,並據此訴指對方生產銷售的紅罐涼茶商品的包裝裝潢構成侵權。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一審認為,“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的權益享有者應為廣藥集團,大健康公司經廣藥集團授權生產銷售的紅罐涼茶不構成侵權。由於加多寶公司不享有涉案包裝裝潢權益,故其生產銷售的一面“王老吉”、一面“加多寶”和兩面“加多寶”的紅罐涼茶均構成侵權。一審法院遂判令加多寶公司停止侵權行為,刊登聲明消除影響,並賠償廣藥集團經濟損失1.5億元及合理維權費用26萬余元。

 

(人民日報客戶端/圖)

加多寶公司不服兩案一審判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最高人民法院終審判決認為,本案中的知名商品為“紅罐王老吉涼茶”,在紅罐王老吉涼茶產品的罐體上包括“黃色王老吉文字、紅色底色等色彩、圖案及其排列組合等組成部分在內的整體內容”,為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裝裝潢。廣藥集團與加多寶公司均主張對紅罐王老吉涼茶的特有包裝裝潢享有權益,具體而言,作為“王老吉”註冊商標的權利人,廣藥集團認為,因“王老吉”商標是包裝裝潢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發揮了指示商品來源的顯著識別作用,消費者當然會認為紅罐王老吉涼茶來源於“王老吉”商標的權利人,而配方、口味並不會影響消費者對商品的識別和判斷。作為紅罐王老吉涼茶曾經的實際經營者,加多寶公司認為,包裝裝潢權益與“王老吉”商標權的歸屬問題各自獨立,互不影響。消費者喜愛的是由加多寶公司生產並選用特定配方的紅罐王老吉涼茶,本案包裝裝潢由加多寶公司使用並與前述商品緊密結合,包裝裝潢的相關權益應歸屬於加多寶公司。最高人民法院對此認為,結合紅罐王老吉涼茶的歷史發展過程、雙方的合作背景、消費者的認知及公平原則的考量,因廣藥集團及其前身、加多寶公司及其關聯企業,均對涉案包裝裝潢權益的形成、發展和商譽建樹,各自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將涉案包裝裝潢權益完全判歸一方所有,均會導致顯失公平的結果,並可能損及社會公眾利益。因此,涉案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權益,在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和尊重消費者認知並不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可由廣藥集團與加多寶公司共同享有。在此基礎上,廣藥集團所稱加多寶公司生產銷售的紅罐涼茶商品,以及加多寶公司所稱大健康公司根據廣藥集團授權生產銷售的紅罐涼茶商品構成擅自使用他人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權益的主張,均不能成立,對廣藥集團及加多寶公司的訴訟請求均予以駁回。

最高人民法院還在終審判決中指出,知識產權制度在於保障和激勵創新。勞動者以誠實勞動、誠信經營的方式創造和積累社會財富的行為,應當為法律所保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應當以維護有序規範、公平競爭、充滿活力的市場環境為己任,並為社會公眾提供明確的法律預期。知識產權糾紛常產生於複雜的歷史與現實背景之下,權益的分割和利益的平衡往往交織在一起。對這類糾紛的處理,需要我們充分考量和尊重糾紛形成的歷史成因、使用現狀、消費者的認知等多種因素,以維護誠實信用並尊重客觀現實為基本原則,嚴格遵循法律的指引,公平合理地解決糾紛。最高人民法院正是基於上述立場和基本原則,確認雙方在不損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共同享有涉案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權益。廣藥集團與加多寶公司,均曾為“王老吉”品牌商譽的積累,作出了積極的貢獻。在有效提升企業知名度的同時,也獲得了巨大的市場利益。但在“王老吉”商標許可使用關系終止後,雙方所涉知識產權糾紛不斷、涉訴金額巨大,引發了社會公眾的一些關切與擔憂,還有可能損及企業的社會評價。對此,雙方應本著相互諒解、合理避讓的精神,善意履行判決,秉持企業應有的社會責任,珍視經營成果,尊重消費者信賴,以誠實、守信、規範的市場行為,為民族品牌做大做強,為消費者提供更加優質的產品而努力。

(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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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頒判詞 5年官司打和收場王老吉、加多寶共享紅罐

1 : GS(14)@2017-08-17 08:12:02

【本報訊】內地著名飲品王老吉及加多寶長達5年的紅罐之爭,終於得出結果,罕見出現打和收場。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昨頒下判決,指廣藥集團的王老吉及加多寶公司都對「紅罐王老吉涼茶」作重大貢獻,認為雙方可以共享「紅罐王老吉涼茶」的紅色包裝。廣藥旗下的王老吉公司回應指尊重法庭判決,加多寶則感謝法院對該公司紅罐設計的肯定。記者:黎仕南



■香港王老吉出售本地製作的涼茶。鄭悅童攝

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簡稱加多寶)及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簡稱王老吉)、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廣藥)的爭奪紅罐訴訟案在2012年7月開始。加多寶最大的論點是紅罐包裝涼茶是他們在租用王老吉品牌時由他們首創,並藉此為王老吉涼茶打響名堂,故應擁有紅罐包裝涼茶的專利,故廣藥及王老吉一方用紅罐屬侵權。廣藥及王老吉一方則指,王老吉過往銷售都是使用紅罐,加上2012年中國國際經貿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當時判廣藥及王老吉一方取得王老吉商標,商標與外觀不能分割,故理應取得紅罐包裝。



法院指雙方應互相諒解

加多寶在中級人民法院及高級人民法院兩度敗訴,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在2015年開庭審理,昨天頒下最終裁決。判決指,綜合紅罐王老吉涼茶的發展過程,廣藥及加多寶的合作背景,消費者的認知及公平原則的考量,認為雙方都對紅罐包裝涼茶的形成、發展和商譽各自發揮了積極的作用,若將紅罐包裝涼茶的權益判給其中一方,都可能會損及社會公眾利益,因此判決紅罐包裝涼茶在「誠實信用原則,以及尊重消費者認知並不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可由廣藥集團與加多寶公司共同享有」,互訴侵權主張都不成立。判詞末段慨嘆,雙方獲得巨大市場利益,但在王老吉商標租借關係終結後,雙方糾紛不斷,涉訴金額巨大,引發了社會公眾的一些關切與擔憂,法官認為雙方應本着相互諒解、合理避讓的精神,秉持企業應有的社會責任。


白雲山醫藥受累股價跌

王老吉回應指,尊重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結果,強調在消費者、合作夥伴支持下,目前王老吉涼茶已取得七成的佔有率。加多寶公司則回應指,集團對加多寶能繼續享紅罐包裝涼茶的權益感鼓舞,對裁決熱烈歡迎。受判決影響,廣藥母公司廣州白雲山醫藥(874)昨日幾乎跌至全日低位,收市報19.76元,跌0.24元。深圳A股白雲山亦同樣受消息影響,開市時27.06元,收報26.1元,下跌0.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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