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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集团改制疑云:8000下岗员工难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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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可乐装瓶厂疑云重重 与合作伙伴矛盾已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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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实医药10亿出售联华超市 重组疑云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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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s/20090214/17535856658.shtml


本报记者 程元辉 上海报道

2月6日,上实医药(14.15,0.31,2.24%)举行临时股东大会,投票通过出售其持有的上实商务100%股权,百联集团成为接盘者。百联集团通过收购上实商务100%股权,付出代价为10.56亿元,间接持有联华超市21.17%股权,从而使整体控股比例达到55.2%,成为绝对控股方。

海通证券(13.91,0.71,5.38%)分析师王友红认为:“上实医药剥离非主业上实商务,这意味着上实集团对医药主业整合好事临近。”

10亿元剥离非主业

之前一直传闻上实医药和上海医药(8.88,0.26,3.02%)重组,实际上,这项资产重组计划将包括上实集团旗下三家医药上市公司:上实医药、上海医药和中西药业(9.64,0.24,2.55%)。上实医药内部人士透露,重组方案仍在公司内部审议中,还不能确定时间表。

2月6日,上实医药临时股东大会投票通过出售上实商务100%股权决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上实医药将获得税前投资收益约5.48亿元。

上实医药总裁董事长吕明方表示:“目前行情处于低谷,而且公司该部分股权尚未获得流通权,因此公司选择出售的时间点是非常好的,是合理的。”

不过,有到场人士仍评价,短期内剥离联华超市并不是件好事情。有资料显示,联华超市一直是上实医药利润主要来源之一,从2005年到2007年,每年为上实医药贡献的投资收益均占净利润总额的40%-45%,2008年中期更上升至52.6%。

吕明方则表示:“尽管联华超市的利润是稳定的,但近年来,其占公司总利润的比重正在逐步下降。公司正不断加大医药业务的投资力度,有序地退出非医药业务,初步建成为一家专业的医药上市公司,而连锁超市本身就不是公司的核心业务。”

王友红认为,这是上海国资整合背景下的资产重组,主要还是根据剥离非主业重组精神,随着非主业资产剥离,上实医药聚焦主业投资方向更加明晰。

资产重组疑云重重

在外界看来,上海国资重组下的医药资产整合已经迫在眉睫。股东们考虑的问题颇多,比如:上实集团旗下三大医药上市公司,谁将主导未来资产重组?

到场股东对三大医药资产重组表示忧虑,三大上市公司关注方向不同,净资产不同,PE也不同,上实集团如何搞好资产重组中几方面关系?

据记者了解,上实集团持有43.62%的上实医药股权,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药集团)持有55.09%的中西药业股权,并持有上海医药39.69%的股权,上实集团持有上药集团40%的股权。

吕明方表示:“在上实集团内部资产梳理进行中,重组已经逐渐明朗,公司股改推进势在必行,未来哪个公司将主导重组还不确定。由于三个公司股权结构比较复杂,考虑到前两次股改失败因素,制定重组计划将会非常谨慎。”

众多到场分析师对上实集团旗下医药整合平台和时间表多表示难以预料。申银万国证券分析师娄圣睿坦言:“这是行政手段推动下的资产整合,很难判断哪个公司会主导资产重组。”

光大证券医药行业分析师姚杰也认为:“很难判断未来谁将主导资产重组,现在都还是初步想法。此外,时间上也很难确定,政府推动力度肯定很大,但要看下面推行情况。”

消息显示,以上药集团为平台的重组框架更为可行。上实集团入主上药集团半年后,随着上药集团组织人事和集团架构的调整逐步到位,第二阶段工作正在进行中。未来可能以上药集团为平台来主导未来上实集团旗下医药资产,毕竟它有行业优势。

青春宝注入提上日程

实际上,上实医药剥离联华超市之后,置入青春宝资产就提上日程。据记者了解,公司2005年曾拟通过资产置换方式剥离联华超市,同时置入优质医药资产,但没有成功。

公开资料显示,公司原定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0722万股,筹集15.15亿元收购大股东拥有的优质中医药资产,标的物包括正大青春宝55%的股权等。但由于未能在有效期内完成环保核查以及商务部未在限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已于2008年9月6日自动终止。

在股东大会上,吕明方表示:“上次公司重组不成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吸取教训以后,对公司可能是件好事。公司此次出售资产所得资金将用于医药资产投资,也表明了公司一贯的态度未变。”

报表显示,去年三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达到了7.5亿元,加上此次转让款10.56亿元以及扣除部分负债,可用资金达到了16亿元,这对该公司未来发展将提供强大动力。尽管如此,上实医药方面并没有透露进一步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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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摩地产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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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21cbh.com/HTML/2009-5-28/HTML_GS4KL5XJD0YY.html


这是巧合吗?

5月14日,一群上海永业集团员工向媒体举报该集团的前后两任高管,称后者挪用了上亿元的保险资金,并拥有多处豪宅。

永业集团是摩根士丹利在上海的主要合作伙伴之一。举报所称的“豪宅”,也在大摩与永业共同开发的“锦麟天地”楼盘内,其中一位高管的子女更被指在大摩上海办事处任职。

这一切,使得沉寂3个月的大摩“贿赂门”陡然再起波澜。

3个月前,2009年2月11日,大摩在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文件中称,公司近期发现一名中国区的地产雇员“似乎有违反《反海外腐败法》的行为”,并将展开调查。

在此前的1月初,市场传闻摩根士丹利前中国区地产主管盖斯·彼得森因涉嫌违反美国《反海外腐败法》一事遭调查。彼得森于2008年底离职。

在大摩向SEC提交文件的次日,摩根士丹利地产基金全球总裁Sonny Kalsi也宣告离职。传闻他受到了彼得森问题的牵连。

于1977年制定的美国《反海外腐败法》,被用于惩治美国企业或美国公民向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的行为。

在涉嫌行贿者影影绰绰地浮出水面3个月后,与此相关的中国涉嫌受贿者,仍然隐于雾中,难辨形迹。中美两国的司法部门迄今未公布关于此案涉嫌受贿人的任何信息。

那么,永业员工的举报,是不是一条指向这一谜团答案的线索呢?

“(永业员工)举报内容多为不实。保险资金并非挪用,住房信息也不对,也不算什么豪宅。”5月15日,上海永业集团人士向本报记者否认了几乎所有举报内容。

永业集团所属的上海卢湾区政府5月19日就此事答复本报记者称,举报是永业员工个人行为,举报内容未经查实的。“我们很关注这个事情,正在以认真的态度解决。”

不寻常的股权转让价

大摩在中国的投资合作方或者交易方包括上海永业集团、海南雅居乐、上海安信、浙江绿城等。大摩与这些企业合作的项目都曾经名噪一时,如东海广场、雅居乐清水湾、锦麟天地雅苑等。

这当中,上海永业是大摩在中国合作最多的公司之一。

本报记者查阅了大摩和永业合作的所有项目的资料,发现在大摩进入上海的第一单商业地产项目“锦麟天地”中,交易价格颇不寻常。

资料显示,锦麟天地的项目公司名为上海华丽,目前其股权构成为新加坡华丽占70%,Yongye enterprise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 (永业国际有限公司)占25%,上海永业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占5%。其中,第二大股东即是大摩控股的公司,授权代理人为彼得森,注册地在维尔京群岛。

大摩通过这家公司进入锦麟天地的时间是2003年5月9日。其时,拥有30%股份的上海永业将名下30%股份中的25%出售给Yongye enterprise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转让价格为869.5万美元。

这笔交易显然是彼得森的得意之作——2003年大摩购入这25%的股权仅花了869.5万美元。而1997年上海华丽成立之初,30%的股权价格为925万美元。

“要注意,869.5万是2003年的售价,当时正是地产往上走的时候。”一位与大摩深入合作过的上海某地产公司负责人做了一个向上的手势,“而1997年则正好是亚洲金融危机时期,价格是很低的。”

这个转让价与楼市行情的巨大反差,也出乎监管部门意料。

“这个价格确实听上去有些问题。”卢湾区政府的一位官员对本报记者称,“我们(下属公司)的地产项目一般都是溢价两倍出手的,基本不会原价转让。”

在1997年成立之初,上海华丽的股权组合中就颇多上海本地房产商。其股权构成为,新加坡华丽75%,上海东展地产24%,上海永业5%,上海建设房产有限公司以动迁房折合入股1%。其中,上海东展曾与浦发银行一起开发位于浦东陆家嘴的浦发大厦。

但上述官员同时表示,由于不了解这个项目运作的全过程,“不好简单下判断”。

背景复杂的“中间人公司”

大摩在华涉足的另一个合作项目“东海广场”,因与上海社保案有涉,也颇引人瞩目。

这个上海最著名的烂尾楼盘,曾被6次倒手,在上海社保案发前,持有者依次是长江计算机、上海绿洲、上海安联和开开集团。其中安联就是上海社保资金运作的平台之一。

社保案发后,静安土地开发控股总公司作为过渡者接盘,此后转让给浙江绿城。2006年7月,大摩从绿城手中接下这一楼盘,其合作者是上海安信置业有限公司。

大摩的接盘价格不低,为19.6亿元,比15个月前浙江绿城接盘时高出7亿元。

大摩贿赂门事发后,浙江绿城(HK,3900)给本报发来一份邮件,表示不认识彼得森此人,也与大摩贿赂门无关。

而上海安信置业也一再澄清自己与贿赂门无关:“我们在本土有足够的资源,不需要通过灰色渠道去完成项目。”

位于海南三亚陵水的雅居乐清水湾的项目在今年初也受到媒体质疑。该项目被指土地成交价格非常低,仅比起拍价溢价23%,更比同一年周边的相同地块的起拍价低二分之一左右。

在跨国商业贿赂案中,中间人往往是贿赂的“保护色”。

“外资公司在财务上审核非常严格,直接给私人付钱行贿是不可能的,肯定是从第三方公司,也就是中间人走帐出去的。”一位外资投行的中国区地产基金负责人说。

第一种中间人,是一些与政府官员关系密切的“私人公司”,比如前政府官员下海开办的公司。这类中间人拥有深厚的政坛人脉,运作项目低调隐秘。

“外资投行的地产项目交易成功后,会付给这类中间人一笔费用,一般是项目的1%-3%不等。”一位外资投行的中国区地产基金负责人说。

第二种中间人是专业的中介机构,如律师事务所和公关公司。

“不少美国上市公司是以服务费用的名义把贿金先支付给第三方公关公司。”美国翰宇国际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Amy L. Sommers(李雅美)说,“这样即使被查出来,也可以因为没有留下知晓行贿行为的证据而得以逃脱责任。”李雅美长期专业从事有关跨国商业贿赂案的法律事务。

大摩在中国的一家合作伙伴的一位高管在对本报记者谈及大摩在华合作伙伴有无可能充当中间人时表示,商业地产是一个大规模的资金运作,融资里面就包括银行贷款和引入合作伙伴。一个好的合作伙伴一般能引入资金还有人脉关系,以及潜在的销售对象,这些是银行贷款不能比拟的。

外资房产基金的“病源”

在李雅美看来,此前的朗讯、西门子等涉华商业贿赂案,都是在涉案雇员离开公司后,告诉公司高层曾经发生了什么,于是中国区内部开始调查,母公司获悉后,决定是否报告SEC。“大摩案的被揭露,可能也是沿着这样的链条发生的。”

“很有可能是大摩内部人告发。”另一家外资投行的中国地产基金负责人说,经济萧条之下,有些被裁的项目小组人员要保自已的饭碗,就可能会告发。

“外资房产基金一般是募集资金成立的,如某外资投行的地产基金中,自有资本占10%,其他是募集资金。此类基金的生命周期是5+2年,如果5年到了,还不赚钱,就再延长2年。”前述外资投行的中国区地产基金负责人说。

这种规定了存活年限的基金,对于利益获取的迫切性,比长期经营的跨国公司更为强烈,行为也具有更多的短期性。金融危机爆发后,大摩在上海的多个项目业务陷于停顿,先前积压的矛盾被引爆,“贿赂门”得以曝光。

商业贿赂案件闹上法庭的概率很小,美国的司法部门也更愿意沟通协调解决此类问题。

如果“贿赂门”被查实,等待大摩的可能是一张罚单。罚金的多少,与行贿金额的多少有关,也与是否长久利用这种方式做生意,以及是否积极与司法部门合作有关。

这类罚单往往天价。刚刚结案的西门子贿赂门中,西门子面对的罚金高达数十亿。

此外,SEC一般还会强制涉案企业聘请一位之前在政府内工作或者有公信力的人作为第三方监督者,监督企业不再重蹈覆辙。

另一种结果,则是免责。如果大摩的雇员已经签署过协议,那大摩很可能就免除了责任,从而转为协查者的身份。“在很多案件中,被查的企业都想法设法地转为协查者,从而逃脱责任。”李雅美说。

当然,结果的来临还早。大摩可能需要等待两年,甚至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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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漏税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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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21cbh.com/HTML/2009-8-20/HTML_Y5B8RBF79RDM.html


【核心提示:潘石屹接手的东海广 场此前曾多次转让,其中可能涉嫌漏税6亿元。这背后是复杂的利益纠葛,在2005年4月1日一个晚上,东海广场就被4个公司转让了3次:静安区土地开发控 股总公司以7.38亿元将东海广场转让给上海开开集团;开开集团又以13亿元将东海广场转让给上海绿宇房地产公司;当晚,上海绿宇又以同样价格将其转让给了上海静宇。】

上海东海广场,因为牵连着上海社保案的前传,其产权归属一直备受关注。

2009年8月18日,新的谜底解开:以24.5亿的价格,潘石屹从摩根士丹利地产基金Anderson(下称大摩)手中取得了东海广场的一期项目。

上海南京西路和铜仁路交界的地带,这是上海的黄金商业地段,东海广场正位于此,一幢50层楼、高185米的大楼即是东海广场的一期项目。

作为上海社保资金最早“染指”的第一烂尾楼,从1994年到现在,东海广场前后历经了6个接盘者。

但每一次接盘,都使得早年社保资金进退留下的后遗症所投下的阴影不断被放大。

6亿漏税疑云

都说潘石屹捡了个大便宜。这位自称已经有300亿资金储备的地产大亨,在最近屡次与北京“地王”拍卖擦肩而过后,南下上海的这次收购显得意味深长。

来自业内人士估计的数据说,东海广场一期项目,目前的价格不下6万元/平方米。如此计算,潘石屹此次收购的这幢近7.6万平方米的写字楼,市场价格接近50亿。

知情人士透露说,今年早些时候,大摩对东海广场一期项目,即该写字楼,一度开出的转让价是4万元/平方米。不过当时市场回暖仍不明朗,潘石屹可接受的价格是2万/平方米。

从最后的成交价格来看,随着地价和房市的升温,双方取了折中,24.5亿元的总成交价略超过3万元/平方米。

即使如此,考虑东海广场周边的商业地产价格,最后的成交价仍明显偏低,这也是潘石屹捡了个大便宜的由来。

耐人寻味的是,大摩在宣布投资南京国际广场的同时,却急于脱手东海广场,个中道理尚未被外界明了,但其中隐藏的隐秘商业事件或许可以得到部分答案。

2006年,大摩以19.6亿元价格从上海静宇置业公司接手时,东海广场还是一栋烂尾楼,后耗资5000多万元对大楼进行了最后建筑工程收尾和装修。

上 海市静安区房地产登记处2006年8月6日的登记资料显示,当年6月,大摩没有以自己名义与静宇公司进行东海广场的交割,它采用分割交易的办法,以新金宝 公司、万琦公司、国翔公司等10个产权人名义,将整幢写字楼收入囊中。但不知彼时大摩接手时,是否知晓,东海广场在2005-2006年间就已经进行了一 系列眼花缭乱的产权转让。

其中在2005年4月1日一个晚上,东海广场就被4个公司转让了3次:静安区土地开发控股总公司以7.38亿元将东海广场转让给上海开开集团;开开集团又以13亿元将东海广场转让给上海绿宇房地产公司;当晚,上海绿宇又以同样价格将其转让给了上海静宇。

“当年参加这次通宵达旦交易的朋友曾告诉我,为完成这些交易,4个公司及有关部门共出动了70多人。”上海天怡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张靖告诉本报记者。

一年后,静宇溢价6.6亿元将东海广场转让给了大摩。静宇在向工商局提供的2006年年检财务报表中,反映了这笔销售收入,然而,在其财务报表中,却找不到溢价转让东海广场项目后应缴纳国家的增值税和契税等。

根据上海众鑫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调查,4月1日的这3个连环交易也都没有向相关部门缴纳契税、印花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所得税。据张靖统计,这3次交易,共漏缴税额约6亿元。

两年后大摩又以24.5亿价格转让给潘石屹的SOHO中国。

若上述漏税属实,是SOHO中国承担吗,这是一个尚存的疑问。

其实,在SOHO现身东海广场前,一系列频繁转让过,一直未脱离产权诉讼,这被称为东海广场产权归属定时炸弹,背后与天怡房地产公司(下称天怡)有关。

天怡公司董事长张靖对记者表示:“天怡作为东海广场的原权利人之一,绝不会放弃对东海广场的应有权利。”

上海社保案前传:进退地产

这背后是天怡公司、东海广场和上海社保资金的一段早年商业秘史。

记者获得的一份签署于1994年10月10日的《联合改建东海广场协议书》显示,东海广场的原始开发商为上海电子计算机厂(甲方)、上海天怡房地产开发公司(乙方)和浦发银行社保基金部(丙方)。

协议规定,由上海长江计算机厂出地,浦发银行出资金,天怡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商负责工程立项、规划设计、申办证照、组织实施。“三方本着利用各自有利条件和优势,取长补短、共同开发、共同得益的原则”,共同操作东海广场项目。

该项目于1994年11月经上海市计委、规划局、房地局批准立项。项目共分三期,一期为一栋50层高的A级智能化写字楼,二期计划建造138套房的酒店公寓,三期为零售商场。至1997年初,一期工程50层大楼已经封顶,二期工程已完成居民动迁,实现七通一平。

然而,东海广场项目的建设资金因来源于社保基金,因此从一开始就潜伏着隐患。1997年4月,社保基金面临退出,为保证资金的安全,浦发银行社保部转而以借款人的身份,通过法院向天怡公司追讨已经投入的资金,东海广场也因此成为了上海的著名烂尾楼。

2000年12月,上海市高院判决三方协议无效,天怡赔偿浦发银行本息共5.6亿元。翌年4月,在上海市高院执行庭主持下,合作三方达成和解协议:天怡将已被查封的东海广场一、二期工程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以资抵债给浦发银行,三期工程归还给计算机厂。

但随后协议的执行出现了断裂。“执行和解协议明确规定,浦发银行应在两个月内办妥抵债受让手续,但浦发没有践诺,因此,上海市高院执行庭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早已失去了法律时效,天怡公司理所当然应继续享有东海广场应有的权益。”杨健军律师说。

但到2004年11月,事情再次发生变化。浦发银行旗下的安联公司却突然接手了东海广场项目;2005年1月31日,安联公司又以7.38亿元的价格,将东海广场整体出让给了静安区土控公司。

土控公司随后又将它转给了上海开开集团。随后即出现前文所述的2005年4月1日,一晚上4个公司3次转让的一幕。

也许不是巧合,在东海广场被转让给开开集团前不久,曾发生轰动全国的开开实业总经理张晨卷款出逃的丑闻。土控公司在受让东海广场仅仅两个月后就以受让价7.38亿元,将东海广场转让给开开集团,被外界解读为,是为了填补张晨卷款出逃后留下的资金黑洞。

2007年2月28日,天怡公司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上海市房地管理局将东海广场一、二期在建工程登记在上海安联投资发展公司名下的行为。

2008年1月9日,天怡向上海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上海市发展计划委作出的《关于变更‘东海广场’等项目开发主体的批复》的行政行为。

但天怡公司的行政诉讼提起已经两年之久,却迄今仍未审结,这也是被称为东海广场的定时炸弹的由来。

不过天怡公司的律师函,并未获得潘石屹SOHO中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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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荣茂涉足南京“地卖卖”疑云


http://www.21cbh.com/HTML/2010-1-14/161974.html


辛苦买下的房子2002年刚交房入住,2003年小区所在地块就被“打包”卖给了另一个开发商而即将拆迁,为相关事情操心奔波6年多,最终2009年底“拆”字还是刷上了墙,拆迁公告也贴出来了。这样的事情,摊了是谁,估计都难以接受。

但这样的事情确实让南京市下关区中山北路张家圩小区的居民郁闷地遇到了,小区所在的地块也因此在网上被称为“地卖卖”,颇受网民关注。

现在,张家圩小区的最新情况是,拆迁办已经入驻小区,作为拆迁人的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工作人员开始挨家挨户动员,鼓励小区居民搬离建成入住不足8年的家。

而 这块土地的买主,正是地产大佬许荣茂旗下世茂集团的上市公司世茂股份(600832.SH)。它正在开发的南京世茂滨江新城,是南京市最有代表性的豪宅项 目之一,销售均价超过20000元/平方米,该项目后续几期即将开发土地中的很大一部分,将需要动迁张家圩小区腾出来。

包括张家圩小区土地在内的地块早在2003年就卖给了世茂股份。有业内人士直言,按照闲置土地的定性标准,相关未开建土地早已达到了闲置“标准”。

1月11日,在南京市国土局给本报记者书面采访的正式回复中明确:为解决遗留问题,经南京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多次协商,市土地储备中心也与下关区签订拆迁补充协议,重新启动张家圩小区所在的宝善二期地块的拆迁。

张家圩小区居民从小区整体交房第二年开始就担心至今近8年的事情,看来终归要成为现实了。

突然而至“拆”

张家圩小区位于南京市下关区中山北路603号至607号(单号),是2002年才基本销售完成的正规商品房小区,小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宗地出让合同,宁国土让合(98)第76号),共有近10幢多层住宅楼,约400户居民。

但是,2009年12月25日,小区居民发现楼房墙上都已写上了“拆”字,随后查阅南京市房产管理局网站发现,上面尚未发布小区的拆迁公告。

“直到12月26日下午,有小区居民发现有一辆前后无牌照的面包车,在小区外面有2人下车后,张贴了一份东西,拍照后就匆匆离去。张贴的那份《拆迁许可告知书》,通知小区居民5天内填好《听证参加人申请表》并提交,逾期将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小区居民李先生说。

张 家圩小区突然而至“拆”字,早有注解。2009年6月3日,世茂股份发布公告称,控股子公司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26日就南京世茂 滨江新城(二期)项目新增开发面积事宜与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宁国土资让合[2009]补7号)。根据该协议,该公司开发的 南京世茂滨江新城项目(二期)将新增开发面积48.3万平方米,相应需缴纳土地出让金17.2亿元。

在南京市国土局给本报记者的正式回复中也确认,宝善二期地块位于南京市下关区,长江以东、中山北路以南、惠民大道以西、秦淮河以北,土地总面积约59.4万平方米,包括下关区张家圩小区。

张 家圩小区居民质疑的是,为何一个建成入住不足10年的商品房小区要因为一个地块的商品房开发而拆迁?在整个事件中,“社会公共利益”体现在哪里?地块 2003年出让,6年之后再次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向土地受让人新增供应与原出让面积相当的土地开发量从何而来,出让金如何确定?

对此,南京市国土局回复,“该地块属于南京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片区,于2003年委托下关区实施拆迁,同年挂牌出让,世茂公司以18亿元摘牌,地块出让面积约48.5万平方米。”

卖地“蹊跷” 备受争议

许荣茂拿地6年之后,在价格飞涨、竞争激烈的南京市场,又通过“补充协议”,还能以17.2亿元获得48.3万平方米新增开发面积,其背后的巨大空间,让张家圩小区居民和业内人士一片哗然。

南 京市国土局对此的解释则是,2009年5月26日,根据市政府办公厅2009年第31号会议纪要及规划局批准的方案,该地块建筑面积增加了48.3万平方 米,按规定应补交土地出让金,市国土局与该公司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宁国土资让合[2009]补7号),此协议为容积率增加而签订的补充协议, 并非协议出让。

“48.3万平方米系指建筑面积,并非土地面积,该地块土地面积不变。是由于对地块的容积率进行了调整而新增的建筑面积。” 南京市国土局办公室人士表示。“下关区张家圩小区本来就位于宝善小区地块出让范围中,当时的土地受让人即为世茂公司。为了推进该地块运作,签订了土地出让 合同补充协议,土地受让人仍为世茂公司,因此不存在将该地块‘再次’卖给开发商”。

“经过长期的奔波,我们认为,是地方政府借棚户区综合改造之名,为实现充分体现地块的开发价值和对开发商的允诺,张家圩小区才被‘顺便’一起拆迁。”张家圩小区的居民说出了他们认为的真相。

上海跃平律师事务所主任杜跃平告诉本报记者,公共利益的标准一直存在争议,在一些城市拆迁案例中,一般因公共利益进行的拆迁,主要是市政道路、重点公共配套工程等情况,张家圩小区建成时间如此之短,却因开发商的整体开发而进行拆迁,并不多见。

谁是最大受益者?

本报记者从南京世茂滨江新城销售中心最新获悉,目前在售项目为一期房源,2009年4月入市,在售均价20000元/平方米。

一 位项目销售人员告诉本报记者,南京世茂滨江共分三期开发,总建筑面积150万平方米。一期占地约2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多万平方米,二期、三期建筑 面积总量将超过100万平方米,目前二期项目土地已完成拆迁,预计2010年底预售,而三期土地目前尚未完成拆迁,入市时间未定。

粗略算来,世茂股份从拿地到首批房源入市,一共花了近6年时间。后两期土地则出让后长期没有实质性开发动作。

这期间,最不为人知的是通过规划调整大幅提升的容积率。世茂股份2009年的新增开发面积公告中,只字未提容积率,以至于包括张家圩小区居民及外界人士一直误认为是“世茂在此地又通过协议获得了大量新的土地”。

公开信息显示,许荣茂当初花18亿拿下了48.5万平方米土地,容积率为2.2,则总建筑面积106.7万平方米,目前150万平方米的总建筑面自然得益于拿地后容积率的提升。

李先生对此表示难以理解,“政府规划确定的容积率(原先≤2.2)竟然可以随意调整,最终实现新增与最初出让土地面积相当的建筑量48.3万平方米?”

许荣茂2009年中签约获得的新增开发面积的楼板价仅约为3500元/平方米。而据南京业内人士透露,该市类似地段2009年的土地楼板市场价格应该在万元上下。

对此,南京市国土局人士回应,是根据当初与开发商的协议约定。

“如果拆迁,货币或实物均可,但货币补偿约是7500元/平方米,但周边房价基本都接近2万元/平方米了,如果选择实物,就要搬到偏远的区域了。”张家圩小区均近日从拆迁咨询会上获悉。

“下关区被称为是南京市最穷的区,拆迁补偿不高。”李先生无奈表示,如果没有妥善安排和合理补偿,他和不少居民绝对不拆迁。

南京市国土局在回复中郑重声明:根据委托拆迁协议,下关区将严格按有关拆迁政策公平、合理地实施拆迁工作、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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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疑云


http://www.gemag.com.cn/gemag/new/Picnew_content.asp?C_ID=1590&ContPageCoun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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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动能源“掏空”疑云未散 投资者难投“生死票”


http://epaper.nbd.com.cn/shtml/mrjjxw/20100526/694837.shtml


每经记者 夏冰 发自上海
在清盘还是保住小利益面前,你如何选择?一旦同意保住小利益,更大的利益或许就被人拿走了,你又该如何选择?
本月27日,股东大会即将召开,作为河南省首家在香港上市的煤矿企业,合动能源的投资者或许就将面临这样的选择。疑云密布的合动能源究竟设的是局还是良 药?
股东大会前疑云未散
即将到来的5月27日对合动能源的投资者来说意味深长。
这天,股东们将投票决定是否同意发行可换 股票据,此投票事关合动能源生死。目前,合动能源发行12亿可换股债券的申请已获联交所审批,按照规定,香港联交所批准后还要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通过才可以 操作。
合动能源此举颇受争议,因为投资者面临的可能是两难选择,一方面合动能源头上疑云密布,关于变相掏空公司的质疑不断,而如果不投同意 票,合动能源可能被清盘。
此前,合动能源的部分中小股东已聘请专业人士准备赴港维权。
作为河南省首家在香港上市的煤矿企业,合动 能源系由2006年借“壳”恒发能源上市后更名而来。完成重组改制后,置入了登封市主营煤炭业务的金丰煤业集团为其核心资产,持有后者90%股权。公司旗 下拥有6个煤矿,其中金丰煤业掌控小河一、二、三矿、向阳煤矿、兴运煤矿5个煤矿。
今年2月份,公司先是因为偿还一笔约为1.4亿港元的债 务,欲将曾在2008年为公司盈利4.82亿港元的旗下唯一核心资产——金丰煤业下属的5家煤矿中的4家交付债券信托人MCC处置或转让以抵债,随后再拟 以超低换股价0.1港元发行12亿港元可转债,被众多股东质疑为变相掏空公司。3名非执行独董闪电辞职的颇为反常的举动再次令合动的中小股东们按捺不住了 (本报曾作连续报道)。
27日临近,合动能源却仍疑云密布。
疑问一:钱究竟去了哪里?
合动能源“卖矿还债”计划一经推 出,即遭致众多中小股东抵制。
多名投资者在网上发布 《告全体合动能源股民书》称,公司拟处置的优质煤矿资产价值明显被低估。以向阳煤矿为例,依据公司2月3日的公告,向阳煤矿的资产为1.02亿元。实际 上,2007年合动能源以4.5亿元的价格完成了对向阳煤矿的收购,并投入约5700万元进行技术改造。仅两年时间,向阳煤矿的净资产值大幅缩水 80.5%,显然不合常理。
还有投资者表示,公司历年经营状况良好,去年下半年配股所募集的大量资金尚在账上,公司账上根本“不差钱”,怎么 可能连债都还不上了呢?
虽然2010年河南省关停产能30万吨以下的煤矿进行整顿,但公司的小河一矿一直处于生产状况,也不至于令利润大幅下 跌,那么利润到哪里去了呢?
今年4月23日,合动能源宣布,金丰煤业已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作出担保,作为郑州广贤工贸(借款人)之担保人,担 保期由去年1月12日至2011年12月31日,金额最多3500万元人民币,并与之签订最多达人民币1亿元的互保协议。
“公司欠了巨额债 款,已自身难保,却还要为他人做担保,简直令人难以理解。”4月26日,合动能源的一名郭姓股东说道。
疑问二:变相掏空公司?
3月 15日,合动能源宣布,与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政府及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订立框架协议,合作整合收购河南省22个总煤储量约为5000万吨以上 的煤矿。为此,合动能源计划发行本金额为12亿港元可换股债券予一家境外公司VictoryInvestmentChinaGroupLtd,为期3年及 零息,初步换股价定为每股0.1港元,仅为5月13日收盘价0.36港元的3折。
这意味着,债券认购人仅出资12亿港元,若全数行使可换 120亿股公司股份,将占公司经扩大股本约85%,而拥有优质的股东权益资产净值为12.76亿港元的原股东,却莫名其妙地被大幅贬值,只占扩股后15% 的股份。
有匿名投资者认为:“从以矿抵债再到稀释股份,都是变相掏空公司,要将核心矿产资源从上市公司剥离出来,而公司的壳以及部分资源将分 给其他利益体。”
不少合动能源的中小股东质疑这位注册地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债券认购人 VictoryInvestmentChinaGroupLtd到底与公司大股东之间有何种的关系?
疑问三:信披故意误导投资者?
据 《港股吧》中自称是合动能源公司的小股东的股民发帖称:“2009年12月10号,合动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已获赎回通知,要求于认沽期权日期内悉数赎回 全部未偿还债券本金、溢价及应计利息约1800万美元。董事会谨此通知公司的股东及债券持有人,公司未能够于认沽期权日期或之前偿付赎回金额。公告一出, 当天股价重挫11.24%。但合动能源刚于2009年11月13日从市场上募得资金1.4亿元。并且2009年中报显示,公司期末现金及银行结余总额为 1.652亿港元,这还不计2009年下半年公司煤炭业务的利润。”
2010年2月2号,公司再发公告称与MCC就债券之结算安排订立协议, 合动能源公司将旗下5家煤矿中的4家(约占煤总储量的86%,资产净值约7亿元)交由债券信托人以不低于债券未偿还本金总额、应计利息总额及有关开支的总 价格处置或出售。债券信托人于出售或处置抵押品后所收取的所得款项须用于清偿该负债,而出售的所得款项在偿还该负债后如有结余,则须立即交回本公司。
据此,该股民分析:“上述公告无疑说明,合动能源将因此丧失绝大部分的核心资产,而沦为一个仅有2008年产量为24万吨的小煤矿的壳公司。”《每日经 济新闻》记者发现,从2009年12月10日发布公告之初到2010年2月3日,公司股价从0.445元下跌到最低至0.265元,重挫40.45%
尤为令人费解的是,合动能源曾在2月3号公告中披露被出售的向阳煤矿资产净值为1.02亿港元,当被媒体质疑为不实时,公司董事会才在3月15日发布澄 清公告称,“之前所披露的向阳煤矿净资产的数据是2009年6月30日前的未经审核管理账目,该账目仅用于公司层面的业绩及财务状况,并未计入公司的公平 值调整。”
记者随后发现,当未经审核管理公平值调整于编制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即向阳的直接控股公司)的综合账目时,向阳煤矿净资产竟调整至4.9亿元人民币,后者是前者的4倍多。
从发公告称因还债而被迫出卖核心资 产,到公司以超低价定向发行可换股债券等系列动作,中小股东疑惑、质问声一直不断,更有甚者表示:“此前对合动能源极为不理性行为的种种疑虑,现在全都豁 然开朗,原来公司之前披露的虚假信息及不实资料,其根本目的就是要打压股价以便以超低价发行可转股债券。”
《每日经济新闻》将疑问发至合动能 源有关人士,但截至记者发稿前,尚未得到回复。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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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環在線:股壇長毛捲入賣料疑雲 李華華

2010-06-3  AD






 

「財金圈履歷核 實署署長」股壇長毛David Webb,又惹事上身!不過呢勻比較有新意,唔係佢踢爆人哋假學歷,而係佢「經理人」涉嫌向人收錢賣貼士。

哦? 乜Webb有經理人o架咩?事緣係咁嘅,上個禮拜畀佢撰文話頒發野雞大學學位嘅AKMA(亞洲知識管理協會),噚日喺報紙登咗個廣告(下圖),話佢哋最近 接獲「一位學員」通知,畀一個自稱David Webb嘅經理人來電,聲稱可以提供一啲股票內幕資料,仲索價10萬銀,事件o依家仲查緊。AKMA話,o依家正式向學員呼籲,呢種金融交易方式係違法 嘅,叫大家小心。

 

究竟單嘢搞咩鬼呀?搞到咁可大可小喎!係咪阿Webb仇口太多俾人整蠱呢又?

對於自己無情 情捲入呢單「賣料疑雲」,身處外地嘅股壇長毛用電郵覆番華華,話自己完全唔知呢單嘢,仲問個廣告係咪真係提到佢個名。不過,唔知還唔知,長毛都估計可能係 有人想搞事,令佢周身麻煩。咁搞事嘅,又會係邊啲人呢?

李華華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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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防脱洗发液再现批件疑云


http://epaper.nbd.com.cn/shtml/mrjjxw/20100723/1184372.shtml


每经记者 郑佩珊 发自上海
7月19日,霸王在网络上公示了一份霸王防脱发洗发液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以此证明其产品符合有关规定。产品的批准日期为2003年8月29日,有效期截至2011年9月18日。
不过,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卫生许可批件的有效期仅为4年,为何霸王的批件有效期为8年?国家药监局表示,这是一个错误批件。
8年有效期生疑云
霸王所公示的卫生许可批件显示:“产品名称:霸王防脱洗发液。批准文号:卫妆特字(2003)第0504号。批准日期:2003年8月29日截至2011年9月18日有效。”在备注里标明,“2008年进行了名称变更:从丽涛防脱洗发液变更成霸王防脱洗发液。”
“没有有效期为8年的证。”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有效期为4年,在批件上显示的有效期应只有4年,而不该出现8年的情况。
也就是说,霸王防脱洗发液的批准有效期应为2003年8月29日至2007年8月29日。如果该许可批件在2007年8月29日失效,换发有效期应该是2007年8月29日至2011年8月29日的新批件。
此外,资料还显示,2003年的化妆品批准文号是由卫生部审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卫生部官方网站上发现,卫妆特字(2003)第0504号这一批准文号对应的产品名称为:丽涛防脱洗发液,显示的状态为“已过期”。
记者还发现,霸王旗下的丽涛品牌其他所有产品在卫生部的网站上的审批时间都是2007年始,有效期至2011年。
唯独丽涛防脱洗发液显示的有效期从2003年至2011年,其状态显示“过期”。
按照霸王给出的说法,这是因为之后的产品从卫生部转交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管理。那么其他产品为什么没有出现已过期的情况?
对于以上疑问,霸王法务部表示,向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咨询,对方给出的答案是“批件上写的有效期是到2011年,目前没有到期,就是有效的。”
7月21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曾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处查询霸王公布的这个编号为No.00000584的批件,得到的答复是没有查到这个批号的批件。
22日,记者再次联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处,得到的答复是“这个批件确实是有效的,我们也不清楚批准日期怎么会出现了这样的错误,可能是电脑录入时出错了。”
对于这一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处处长申晨表示,霸王的批件确实是错了,“实际情况是2007年9月19日有一个批件,批件上不可能显示2003年到2011年为有效期。有效期都规定为4年。”
再度修改批件信息
7月21日下午,记者发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官方网站上对于霸王防脱洗液的批件信息再次进行了修改。
霸王防脱洗发液的批件信息上一次修改是在7月19日,审批结论一栏被直接删除。此前该栏显示,霸王防脱洗发液的审批结论是 “建议审批”,而不是霸王向外界公布的批件中的“现予批准”。
此次的修改是将批准日期从2003年8月29日变成了“2007年9月19日”,新修改的日期和有效期为“2011年9月18日”。该批件的备注栏里有“2008年12月10日批准变更产品名称……”等内容。
如果此批件为2007年颁发,其中却出现了2008年的变更信息,这显然不符合时间逻辑。除非是在2007年批准后又于2008年修改过相关信息。
那么,是否应该有一份2007年的批件,此批件应在2007年到期续批(当时批件产品名称应该仍为 “丽涛防脱洗发液”)?这也是一个疑问。
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要求霸王集团提供2007年的这份批件,对方表示“应该有”。记者希望对方将这份批件传真发送过来,但霸王集团法务部表示,“需要和其他工作人员联系后才能发过来,今天无法传过来”。
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记者没有查询到2007年的该批件相关情况。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只有两份批件的信息,一份是2003年的批件信息,另一份是后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修改批准日期之后的批件。
同时,还有疑问也令人不解。霸王在2003年8月29日取得 “丽涛防脱洗发液”的批件(后来于2008年12月更名为霸王防脱洗发液),最后的有效期应为2007年8月29日。而修改后的批件批准时间为2007年9月19日,其中有20天为空白期。
名称演变
7月19日,霸王集团公关部经理杨政书曾对记者表示,以上两种产品成份相同,是同一种产品。也就是说霸王防脱发洗发液名称进行了变更,从“丽涛防脱发洗发液”变成了如今的“霸王防脱发洗发液”。
不过,记者发现这样的名字变更并不是“一蹴而就”。2003年丽涛防脱洗发液上市,随后取而代之出现的是印有突出“霸王”二字的丽涛防脱洗发液。这一款产品上的“丽涛”二字不仅位置不明显,而且字体比“霸王”要小很多。
随着名称演变,宣传内容也发生变化。使用丽涛防脱洗发液批号的霸王丽涛防脱洗发液,成了“中药世家”的产品,在价格上后者更是远高于前者。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6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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