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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狂人力撼創投大佬

2012-7-19   NM




上週五,號稱全國最大的照明生產 商雷士照明﹙2222﹚停牌,其位於重慶及廣東惠州的數千名員工,實行全體大罷工,要求公司大股東、前董事長吳長江回朝重掌帥印。不過,有指吳長江因薄熙 來案受查而被持股基金拉下馬,加上重慶罷工觸發社會不安,事件已觸動了內地政府的神經。這場控制權爭奪戰,擾攘個多月,可謂「鑊鑊新鮮鑊鑊甘」。一邊廂, 以「創投基金大佬」閻焱為首的投資者,四處向傳媒「爆料」,揭發前管理層的種種管治「醜聞」;另邊廂,一眾力挺「照明狂人」吳長江的員工,則大搞示威罷 工,經銷商亦威脅不落訂單,內外夾攻,誓要打一場「持久戰」。上市公司淪為派系鬥爭機器,各不相讓,雷士小股東只有攬住股票一齊死。

上週五,雷士照明﹙下稱「雷士」﹚位於惠州及重慶的廠房,突然爆發大罷工,公司即日申請停牌。本週一上午八時,記者來到雷士惠州廠房,發現罷工情況繼續, 但見有千多名身穿藍色制服的工人,拉起「吳總,雷士離不開你﹗」、「施耐德,滾出雷士!」等橫額,聲勢浩蕩地繞着廣場遊行,並播着國歌、勵志歌《團結就是 力量》,甚至流行曲助興。雷士惠州運營中心負責人何新平,對雷士現況呼天搶地道:「吳總是我們的父親!我們都是他的孩子!現在家長走了,孩子當然感到害 怕,如何繼續生產呢?」她繑起腳、面不改容地說:「吳總有的是個人魅力﹗我們經銷商是他一手帶大的孩子,要家長回來,我們才有信心!」據了解她在雷士工作 才不到兩年,「演技」相當浮誇。而廠方特意替記者找來的前線員工張小姐,猶如錄音機「播帶」般,直斥第三大股東、法國的電器商施耐德,經閻焱背後「發功」 入主後,公司管理混亂,又大量裁員;她又指,六月份的訂單較去年同期大跌六成,既然無工開倒不如響應罷工。

中紀委問話

另一邊廂,在雷士位於重慶萬州區的總廠,罷工員工同樣將吳長江奉為「神級」,指他五月底「被辭職」後,公司訂單急跌。工廠總經理石勇軍率先向本刊記者「發 盈警」:「六月份以來,訂單大幅下降,員工開工不足。我現在不能透露跌了多少,反正八月份公布的中期報告,你能看得到!」雷士的小股東,怕且都「有得震、 無得瞓」。雷士一連串示威罷工,明顯經精心策劃,背後牽涉創辦人吳長江及創投基金閻焱之間的角力,並因吳長江捲入薄熙來案而一觸即發。有「照明狂人」之 稱、行事囂張的吳長江,是重慶銅梁縣人,○六年在重慶招商部門招攬下,他主張惠州搬廠到重慶萬州,成為中國西部最大的燈具生產基地。去年他更建議將總部搬 往重慶南岸區,閻焱反對但吳一意孤行,雷士總部今年一月遷入重慶。今年四月,原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被免職及雙規後,吳長江隨之亦神秘失蹤,市場流傳,吳長 江被中紀委問話,涉及重慶的投資,後雖被釋放但他已不敢回國。而「雷士罷工」、「吳長江」等字眼,已成為敏感字眼,在網上不能搜尋。吳長江派系人馬,對外 不斷聲稱吳長江曾現身重慶、惠州、深圳,現況自由,但吊詭的是,吳長江從未有公開現身澄清事件,一直只在微博發功,似有難處。與吳長江已生嫌隙、早年入股 雷士的閻焱乘機發難。今年五月尾,閻焱指吳長江未能履行職位,要吳辭去雷士董事長職位。而去年由閻焱引薦入股的外商施耐德電器,乘機「攝位」,迅即安插自 己人入廠,冀「執死雞」打入雷士龐大的銷售網絡,兼賣施耐德的產品,成為最大贏家!

一切皆因錢作怪

不過,「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閻焱加外商的「吞併」遇上巨大阻力。吳長江的最大籌碼,是一直稱兄道弟的經銷商。上週罷工前一天,雷士原來在重慶召開 緊急會議,與會的經銷商及中層,力撐吳長江回巢,甚至要求改組董事會,委派兩名經銷商代表入董事會,否則經銷商停止落單,癱瘓銷售渠道,進而號召罷工,最 後談判破裂。現時,雷士在中國有三十六家獨家區域經銷商,以批發形式向雷士攞貨,再分銷給三千家品牌專賣店,控制了雷士的「經濟命脈」,這些分銷渠道都未 注入雷士上市公司,而是落在吳手中。「吳長江當正經銷商係兄弟,經銷商喺其他地方搵來燈具,都獲容許蓋上雷士照明的商標出售;吳給予營運中心的分紅利潤, 亦往往高於業界平均水平,令經銷商賺大錢。」一名雷士照明的華南區供應商指。熟悉吳長江的人指,吳極好賭,經常過大海賭錢,吳每次與經銷商開會後,都會在 房間賭至通宵達旦,足不出戶,這種「賭文化」原來是維繫經銷商關係的方法。吳還想出絕橋,把雷士管理層及其他僱員「安插」在經銷商中,擔任關鍵管理職位, 美其名是幫助日常管理,實則讓大家利益扣得更緊。吳對員工亦慷慨,人工較其他廠高,難怪雷士的招股書特別指出,吳長江是「本公司發展和進步的中心」,他無 法留任將構成風險,「人治」色彩味濃。

○六年搭上基金

今次吳長江借經銷商背城借一,癱瘓公司,他自己手持的一成九雷士股份同樣「凍過水」。事實上,這已非他首次「晒冷」。吳在廿四年間,將雷士由一家資本只有 一百萬的小企業,打造成年營業額達三十七億元人民幣的照明行業龍頭,就是靠其狂人本色。吳二十歲畢業後就職於陝西漢中航空公司。數年後,因念念不忘他的 「老闆夢」,突然辭職到深圳闖天下。在人生路不熟下,他竟於一家台資企業當保安員,之後到番禺一家港資燈飾企業打工。一年後與一眾股東創業,於九八年與兩 名高中同學成立雷士照明。

吳不斷擴大銷售網,又突破行規回收有問題產品,損失金錢但贏得信譽,令雷士幾年間急速發展。○五年,兩名前股東欲踢走吳長江,局勢在短短三天內扭轉,全賴 經銷商、公司中層職員投票要求吳留下,令他重掌大權,結果該兩名股東領取一億六千萬元走人。吳長江亦因此嚴重「水緊」,引入了閻焱;○六年八月,閻焱的基 金賽富亞洲(SBAsia)向雷士注資二千二百萬美元,持股比例高達三成六。

出生安徽的閻焱是典型海歸派,有風險基金界第一人之稱,○二年他加入軟銀亞洲基金(○八年改名為SAIF),基金規模逾十億美元,為亞洲最大的信息風險投 資基金。閻焱的「成名作」,是○三年入股網絡遊戲公司盛大網絡,投資額四千萬美元。翌年,盛大網絡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軟銀把股份賣掉套現達五點六億美 元。

決裂兩敗俱傷

據悉,○六年賽富亞洲入股雷士時,吳長江簽了一些苛刻的「對賭協議」和回購條款,令他需要更多資金確保雷士業績和上市期限。因此○八年雷士再次融資,引入 高盛,閻焱的賽富亞洲亦因此增資,持股逾三成,一躍成為大股東。吳長江在一○年雷士上市後,不惜借孖展亦要大手掃入雷士。直至今年五月底吳辭任之前,他增 持股份多達三十次,持股比例最高升至近兩成,終重奪大股東之位,與閻焱較勁。閻焱過去一直以法律手段,希望捉到吳長江痛腳。吳長江岳父吳明憲持股四成多的 重慶恩緯西公司,是雷士五大供應商之一。恩緯西向雷士的供貨,更佔該公司約三成總業務。在恩緯西辦公大樓上可見「雷士照明」四個大字。而雷士還與吳長江岳 母陳敏私人控制的中山市聖地愛司照明公司,簽訂協議,雷士將部分註冊商標授予聖地愛司使用。上週初閻焱便曾向吳長江提出三個要求,才准許他回朝,但三要求 都「暗有所指」:一是吳必須跟股東和董事會解釋清楚被調查事件;二是處理好所有上市公司監管規則下不允許的關聯交易;三是必須嚴格遵守董事會決議。吳長江 其後在微博反駁並堅決不接受。業內人士認為,事件最後只有兩個可能性。一是閻焱與施耐德「壯士斷臂」,截斷銷售網絡並重新鋪排,但成本會極大。二是吳長江 回朝,閻焱與施耐德退出,但後兩者無錢賺不會輕易罷休。再拖下去,只會兩敗俱傷,最終受苦的只是持了一大堆股票的小股東。家庭主婦區太,眼見內地推出政策 支持照明業,以為「有得炒」,於今年五月以每股三元多購入一萬股,豈料上月雷士突然狂瀉至兩元多,她跟從電視上財經演員之言,急急放售,蝕萬多元,她說: 「見過鬼怕黑,唔會再入!」有分析員指,雷士今年上半年的銷售已經差強人意,情況極有可能惡化,短期內前景難以明朗。

什麼是創投基金?

全名為「創業投資基金」(Venture Capital,簡稱VC),又稱為「風險投資」,是私募基金的一種,由行業及投資的專業人員組成,專為新興產業的公司提供融資活動。有別於一般投資者, 創投基金除了投入資金外,亦會參與企業管理,提升企業競爭力。引入創投可解決「水緊」問題,並獲得管理上的意見,但風險則是原有股東及管理層在決策上或受 創投牽制。另外,私人創投通常投資的時間不會超過五年,而且為投資定下多個「止蝕位」,只要企業表現欠佳,會立即全數退出本金,企業更要支付年息等補償 金;相反,當企業開始獲利時,亦往往會馬上見好就收,套現離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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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士照明(2222)罷工撐吳長江回巢 貓王炒股日記

http://ariesl0501.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3649089

前幾天才寫完雷士照明(2222),就轉出了職員罷工撐吳長江回巢 ,我貓王發現此股在停牌前前任董事長吳長江不斷購入股份,完來就是此後著, 雷士照明員工及經銷商前幾天罷工原因,是力撐雷士前任董事長吳長江重返公司。這一段新聞,真的要剪存! 

根 據星島日報報導,雷士照明(2222)創辦人吳長江與外資投資者權力爭奪戰再度升級。雷士照明員工及經銷商昨日全面罷工,旗下36個運營中心更停止入貨, 力撐雷士前任董事長吳長江重返公司,並要求第三大股東國際電氣巨頭施耐德退出雷士。雷士昨日停牌,停牌前報1.41元,較吳氏上月辭職前已大跌近35%。

雷士照明(2222)公關向報館回應指,並無可更新的訊息,亦不知道雷士何時復牌。吳長江本人亦無回覆本報相關查詢。

雷 士照明(2222)前日在重慶召開每月例行閉門會議,中、基層員工及經銷商、供貨商等,齊向基金股東賽富基金合夥人、雷士現任董事長閻炎及第三大股東施耐 德代表發難。雷士的經銷商、供應商及管理層分別遞交了一份訴求書及一份政府請願書,並提出5點要求,包括改組董事會,現任董事長、基金股東代表人閻焱不能 干涉公司經營管理、爭取更多員工期權、前董事長吳長江盡快返回雷士工作及要求施耐德退出雷士。

閻焱接過訴求書後承諾於8月1日前回覆。不過,對於閻焱的承諾,雷士員工並不領情,他們明確表示,若董事會不尊重員工要求,則無限期罷工,又揚言「董事會何時給予回覆,罷工便何時停止」。

據內地媒體報導,前日參與雷士會議的惠州雷士照明管理層表示,吳長江將雷士照明從規模很小的公司,做到市值達150億元的企業,但在吳長江離去後,市值大跌至只有50億元,員工無法接受;管理層指,董事會和施耐德聯手串通逼走吳長江。

回 顧事件,閻炎及施耐德均為吳長江引入雷士的投資者,於05年,雷士陷入資金困境,而手握資金的閻炎於06年作為賽富基金的代表,入夥雷士。隨後,公司於 2010年上市,再於2011年7月引入跨國電氣巨頭施耐德入股。隨之產生的就是吳長江的股權被一再稀釋,從大股東降至第二大股東。

分析人士指,事件發展走勢將或與當初「國美之爭」結局類似,雙方在爭論的過程中不斷妥協、利益均衡,事件的最終可能是吳長江重掌雷士照明,以施耐德、賽富為代表的外資從管理層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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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主導股權連環局 雷士照明創始人三振出局

http://www.xcf.cn/sy/tt2/201207/t20120719_330397.htm

  吳長江一手將自己創立的雷士帶入商業照明行業的領先行列,不過在與資本的三次交手中,吳長江從第一次的「輸了錢」,到最後的「輸了人」,演繹了一段企業創始人與資本合作方博弈模式的新版本。

    

  第一階段引入融資中介,吳長江付出的代價是半價出讓了30%股權,但解決了創業股東之間的糾 紛,保住了絕對控股股東的地位;第二階段的數次融資中,吳長江獲得了企業發展所需的寶貴資金,但失去了絕對控股權,並因一心發展壯大企業甘居二股東;第三 階段,他卻因資本方引入的產業合作夥伴,陷入又一場資本「局中局」,無奈從自己一手創辦的企業出局。

    

  吳長江的出局,也給創業者警醒:融資稀釋股份也許在所難免,但對董事會席位的控制絕不能掉以輕心。

  

  本刊研究員 蘇龍飛/文 智力支持: 新財富研究院

  

  雷士變局的真相至今依然眾說紛紜。

  

  2012年5月25日,雷士照明(02222.HK)發佈公告:吳長江「因個人原因」辭去公司董事長、執行董事、CEO及下屬所有企業的一切職務。此消息一出,投資者還未來得及作出反應,雷士照明股價已暴跌超過三成。

  

  接任董事長一職的閻焱,來自雷士第一大股東軟銀賽富基金;而出任CEO的張開鵬,則來自雷士第三大股東法國施耐德集團。

  

  這樣的人事「地震」,疑似兩大投資人股東聯合向創始人股東發難。

  

  雖然,相關當事方在第一時間均通過微博進行澄清,堅稱股東之間沒有任何矛盾分歧—閻焱表示:「按上市規則要求,董事會早就安排把董事長和CEO 職務分開,吳總本人非常支持」;吳長江也表示:「由於我近期身心疲憊,想休整一段時間,所以辭職,並不是外界猜疑的什麼對賭輸了出局,也與董事間股東間沒 有任何分歧矛盾」。

  

  但是,吳長江緊接著發佈的第二條微博稱:「等我調整一段時間以後,我依然會回來的,我為雷士傾注了畢生的心血,我不會也永遠不會放棄,請大家相信我。」這條只存在幾分鐘隨即被他刪除的微博,引發了外界無數猜想。

  

  除此之外,相關當事人再也沒有對吳長江的辭職做更多的解釋,令事件至今撲朔迷離。

  

  如果細究雷士各位股東的背景,事件背後的邏輯呼之慾出。軟銀賽富基金為國內知名風險投資商,而施耐德是跨國產業大鱷。當追求財務回報的風險投資者與尋求行業整合的產業投資者聯合控制了一家企業的董事會,並且創始人股東又蹊蹺地從企業董事會出局了,這意味著什麼呢?

  

  在這場資本「局中局」中,呈現出來的是創業者的無奈,以及與資本博弈時的稚嫩。曾經,吳長江借助資本的力量,完美地解決了創業股東之間的糾紛,而今,他幾乎栽在了資本的手上。這一切的源頭,要從吳長江第一次從企業出局說起。

  

  資本第一季:

  「輸了錢」,但贏得企業長期發展的動力

   股東糾紛引「股轉債」

  

  1998年底,吳長江出資45萬元,他的兩位同學杜剛與胡永宏各出資27.5萬元,以100萬元的註冊資本創立了雷士照明。從股權結構看,吳長 江為持股45%的單一大股東,而相對兩位同學的合計持股,他又是小股東。三位創始人合力將企業迅速做大,第一年銷售額即達3000萬元,此後每年以近乎 100%的速度增長。

  

  隨著企業的做大,這種「有控制權但又被制約」的股權結構,導致雷士內部的「事情正在起變化」。2002年,股東之間的心態開始悄然轉變,裂痕隨 即產生。由於吳長江是總經理,全面負責企業運營,外界提及雷士,言必及吳長江,這讓其他兩位股東心態失衡。分管銷售的胡永宏開始干涉企業經營,以股東身份 要求職業經理人向其匯報,並且單方面下達指示。這造成股東意見不一致時,下屬無所適從。

  

  隨著矛盾的惡化,公司的大小決策幾乎無法達成一致。胡與杜提出只要公司有收入就馬上分紅。其後,為了平衡內部關係,吳長江分別向胡、杜轉讓5.83%的股份,使得三人的持股形成33.4%、33.3%、33.3%的均衡格局,工資、分紅也完全均等。

  

  然而,三位股東的關係卻並未因此而改善。2005年,矛盾全面爆發,兩位股東激烈反對吳長江的銷售渠道改革方案。

  

  時任摩根士丹利董事總經理的劉海峰曾和吳長江有過較深入的接觸,並有意投資,但在盡職調查時發現股東問題是潛在的「地雷」。雖然劉海峰最終未投資雷士照明,但給了吳長江一個忠告:要想獲得私募融資,就必須解決好股東糾紛問題。

  

  吳長江最終下決心徹底解決糾紛:「客觀講,雷士分家這個導火索是我點燃的。因為這個事情遲早要解決,早解決要比晚解決好。」

  

  為此,吳採取了「以退為進」的策略,吳長江自信離開了他,另外兩個股東是「玩不轉」這家企業的。他先向胡、杜兩位股東提出,以8000萬元出讓 全部股份,徹底離開企業。胡、杜欣然同意,隨即簽署協議。然而,吳長江離開不到一週,雷士照明全體經銷商集體「倒戈」,要求吳長江重掌企業。於是,其餘兩 股東被迫各拿走8000萬元,徹底離開企業。

  

  這一「賭局」吳長江最終贏了,且代價低於預期。不過,股東問題是妥善解決了,但是公司賬上並沒有足夠支付這一股權轉讓款的現金。最終達成的折中方案是,兩位股東先各拿5000萬元,剩餘款項半年內付清。

  

  千里求助「企業教父」

  

  在兌現了1億元的股東款之後,雷士照明幾乎變成「空殼」,接下來的資金問題才是吳長江真正的挑戰。據他自己說,從2005年底到2006年的下半年,他唯一做的事情就是「找錢」,其他的一概不管。

  

  他將那段時間形容成「度日如年」、「如坐針氈」,面對空空如也的公司賬戶心裡發虛,但在員工面前還不得不故作鎮定。

  

  2006年3月,吳長江找到柳傳志,希望這位「企業教父」級的人物能幫他渡過難關。柳傳志甚為欣賞這位後輩企業家的理念與魄力,打算通過旗下的 聯想投資(現為君聯資本)入股雷士,但是考慮到聯想投資的項目決策程序較長,遠水救不了近火,最終經柳傳志介紹,一位與聯想控股有合作的低調廣東女富豪葉 志如,通過其私人擁有的BVI(維京群島)離岸公司「正日」,借了200萬美元給雷士,借款期限為半年。「我很感謝柳傳志。」吳長江曾公開表示。

  

  與此同時,吳長江也在等待聯想投資的投資決策。

  

  融資中介「趁人之危」

  

  除了向柳傳志求救,吳長江還幾乎嘗試了所有可能的找錢辦法。也正是在那段時間裡,一位叫毛區健麗的資本達人出現了,她是亞盛投資的總裁,專門從 事融資顧問服務。據吳長江介紹,毛區健麗自2005年底就開始與他接觸,瞭解雷士股東糾紛的整個背景,也知道公司極度缺錢的狀況。

  

  此時,毛區健麗攬起了協助吳長江融資的活,帶著自己的團隊為雷士照明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包括幫助吳長江在境外設立離岸公司、搭建離岸股權架 構、引進資本方、設計融資交易結構等,被外界戲稱為雷士照明的「金融保姆」。而且,為了顯示誠意,毛區健麗先期向雷士提供了2000萬元的借款。

  

  毛區健麗對雷士照明融資的細節總是三緘其口,僅表示「只是傳遞信息」。而其實,她和吳長江之間至少經歷了一段時間的心理戰。在毛區健麗知悉吳長江去見過柳傳志之後,她向吳長江承諾3個月內讓風投的投資到賬。

  

  接下來數個月時間內,毛區健麗找到了三個願意出資的投資人:「湧金系」掌門人魏東的妻子陳金霞、優勢資本總裁吳克忠、個人投資者姜麗萍,他們三 人合計出資400萬美元(分別為180萬美元、120萬美元、100萬美元)。毛區健麗向出資人承諾,這400萬美元投資可獲得雷士10%股份,但資金必 須先以她的名義投入雷士,之後再將雷士的股份轉給這三人。

  

  在3個月之後的2006年6月27日,毛區健麗的如意盤算浮出水面。搶在聯想做出投資意向之前,她以從吳克忠等人處募集的400萬美元,自有資金494萬美元,再加上應收取的融資顧問費折算成100萬美元,合計994萬美元入股雷士,佔比30%(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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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筆投資對應雷士的市盈率估值只有4.7倍(依據雷士2005年淨利潤700萬美元推算),遠低於通常企業首輪融資8-10倍市盈率的平均估值 水平。毛區健麗的精明之處還在於,通過將陳金霞等3位投資者應獲股份的左右倒手,她更將自己的投資市盈率降至4.2倍,如果刨掉100萬美元顧問費,其現 金投資的市盈率僅為3.5倍。而陳金霞3人實際是以5.7倍市盈率入股雷士的。

  

  為什麼吳長江會接受「地板價」似的估值?其實,雙方有個心理博弈的過程,吳長江當時遲遲未能等到聯想是否投資的確切信息,而企業面臨資金鏈斷裂的風險,這讓毛區健麗在入股談判中佔盡優勢,也難免給人以「趁人之危」的嫌疑。

  

  吳長江後來表示:「我當時不懂這些,急著要錢。他們是專門運作融資的,說三個月投資就可到賬,而聯想有一個程序,相對慢了一點點,結果我當時就相信了。」

  

  入股交易達成後的第二天,2006年6月28日,毛區健麗隨即把雷士10%的股份轉手兌現給了陳金霞等三人。

  

  吳長江首次與資本達人的博弈,看似「輸了錢」,但從根本上解決了創業股東的糾紛,保住了絕對控股股東的地位,並奠定企業持續穩定發展的基礎。從這一意義上說,吳長江借助資本之手邁過了第一道檻。

  

  資本第二季:

  失去控制權,退居二股東

  賽富、高盛登場

  

  毛區健麗雖然趁機「吃」了一把吳長江,但她並沒有「得了好處甩腿就走」,而是繼續協助吳長江進行更大規模的融資,以彌補雷士依然很大的資金缺口。

  

  一個多月之後的2006年8月,在毛區健麗的牽線搭橋下,軟銀賽富正式決定投資雷士。8月14日,軟銀賽富投入的2200萬美元到賬,佔雷士股權比例35.71%。

  

  據此可推算,軟銀賽富投資的市盈率估值約為8.8倍。這個價格是毛區健麗入股估價的近2倍。同時,葉志如的200萬美元借款,也在到期前進行了 「債轉股」。葉志如對雷士的200萬美元債權,轉變成3.21%股份。葉志如的債轉股市盈率,與軟銀賽富入股的市盈率大體相當,約為8.9倍(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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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論是較毛區健麗先注入的葉志如的200萬美元資金,還是較毛區健麗後注入的軟銀賽富的2200萬美元資金,入股市盈率皆高於毛區健麗的入股市盈率,由此一來更加凸顯出毛區健麗投資雷士「買到了地板價」。

  

  隨著三筆資金的先後進入,雷士總共募得資金折合人民幣約2.6億元,除去支付股東杜剛、胡永宏的1.6億元,還有餘款補充運營資金。然而,對吳長江來說,這次融資後其持股比例降至41.7%,重新陷入「有控制權但又被制約」的局面,並為其最後出局埋下了第一個隱患。

  

  兩年之後的2008年8月,雷士照明為了增強其製造節能燈的能力,以現金+股票的方式收購了世通投資有限公司(其旗下的三友、江山菲普斯及漳浦菲普斯專事節能燈燈管及相關產品的製造),其中現金部分需支付4900餘萬美元。

  

  當時雷士賬上現金及存款僅有3000萬美元,不足以支付收購款。為了完成此次收購,雷士照明再次尋求私募融資。在該輪融資中,高盛與軟銀賽富聯合向雷士照明投入4656萬美元,其中高盛出資3656萬美元、軟銀賽富出資1000萬美元。

  

  然而,因此次融資稀釋了所持股權,吳長江失去了第一大股東地位,持股34.4%;而賽富兩次投資後的持股比例達到36.05%,成為第一大股東;高盛以11.02%的持股比例成為第三大股東(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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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現金+換股方式完成對世通的收購後,吳長江的持股比例進一步被稀釋至29.33%,依然低於軟銀賽富30.73%的持股比例。此股權架構一直保持到雷士照明IPO之時,並為四年之後吳長江進入另一個股權「局中局」埋下了伏筆(圖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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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資人借IPO賺「缽滿盆溢」

  

  2010年5月20日,雷士照明登陸香港聯交所,發行6.94億股新股(佔發行後總股本的23.85%),發行價2.1港元/股,募資14.57億港元。

  

  按照IPO價格計算,雷士照明的投資人獲得了可觀的投資回報。以高盛及軟銀賽富為例,高盛以3656萬美元的投資,最終獲得了2.08億股股 票,持股成本1.37港元/股,相較於2.1港元的IPO價格,投資回報為1.53倍;而更早更低價入股的賽富基金收益則更加可觀,其以3200萬美元的 投資額,最終獲得了6.81億股股份,持股成本僅為0.366港元/股,按IPO價格的投資回報為5.73倍(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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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這場資本盛宴中,斬獲最多的並非軟銀賽富,而是當年把賽富引進雷士的毛區健麗。

  

  毛區健麗雖然曾是雷士的融資顧問,也入股了雷士,但是她總是刻意將自己隱藏起來。在雷士的招股說明書中,找不到作為股東之一的毛區健麗的名字, 而是由一個名為「鄧惠芳」的女性出面替她持股。媒體一問及雷士私募融資交易的細節,她要麼語焉不詳、要麼一語帶過,似乎刻意隱瞞什麼。

  

  那麼,毛區健麗在雷士一役中究竟「斬獲」了多少呢?

  

  毛區健麗實際出資494萬美元獲得雷士照明20%股權(20萬股,IPO時分拆為2億股)。其後數年裡,她向其他一些機構投資者及個人投資者分 批出售了部分雷士股票。在雷士上市之前,毛區健麗共計套現四次,合計套現近1200萬美元。雷士上市以後,毛區健麗所持的剩餘股份(超過1.38億股)在 股價4港元左右陸續套現大約8000萬美元(圖5)。綜合計算,其投資回報率超過20倍,遠高於軟銀賽富的5.73倍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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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區健麗作為財務顧問,在雷士2006年的融資過程中,無疑表現出了高超的財技:一方面設法阻止吳長江獲得聯想的投資,另一方面又趁著吳長江 「火燒眉毛」,有計謀性地讓吳接受其底價入股;入股過程中又將「顧問費」折算進去,可謂無本生意;之後再將手頭股票「轉賣套現、收回本錢」,雷士上市之後 手頭剩餘的股票,便是巨額的「純利潤」,儼然是不動聲色的「資本獵手」。

  

  對於毛區健麗某種程度的算計,頭一回讓吳長江領教了資本方的手段,但是他似乎並未吸取教訓,乃至於他幾年後陷入另一個「資本局」時,仍然渾然不知。

  

  資本第三季:投資人聯手,創始人被迫出局

  

  金融、產業資本聯袂布「局中局」

  

  2011年7月21日,雷士引進法國施耐德電氣作為策略性股東,由軟銀賽富、高盛聯合吳長江等六大股東,以4.42港元/股(較當日收盤價溢價 11.9%)的價格,共向施耐德轉讓2.88億股股票。施耐德耗資12.75億港元,佔股9.22%,成為雷士照明第三大股東(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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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此同時,施耐德與雷士照明簽訂了為期十年的「銷售網絡戰略合作協議」,據此施耐德的電氣產品可以通過雷士照明旗下的3000家門店渠道進行銷售。

  

  在吳長江的設想中,與施耐德達成戰略合作關係,非常有利於原本就是靠商業照明起家的雷士在大型商業照明工程領域的項目推進。因為,施耐德作為電 氣領域的全球500強企業,其樓宇以及住宅電力解決方案是五大核心業務之一,施耐德每接一個電氣工程項目,雷士照明就可以配套上相應的照明解決方案,協同 效應非常明顯。而施耐德最為中意的是雷士3000家銷售門店,因為其在中國並未自建零售渠道,雷士照明現成的渠道正好可以「為我所用」。

  

  施耐德得以入股雷士照明,背後推手是身為雷士第一大股東的軟銀賽富合夥人閻焱。站在投資人的角度,引進施耐德似乎擁有非常正當的理由,介紹各種資源給企業並且實現資源整合,原本就是VC/PE投資人給企業提供的增值服務之一。

  

  可誰也沒有意識到,這種看似光鮮的「美滿姻緣」,對於吳長江而言卻可能是一個資本「局中局」。

  

  當財務投資人股東引薦大鱷型的產業投資人進入企業時,其中暗含的含義已經相當清晰了。以黑石、凱雷、KKR等為代表的PE機構,專門獵食性地入 股一些價值被低估或者暫時陷入困境的企業,經過一番整合之後再將企業打包或者分拆出售給產業大鱷,而PE投資人則借此一進一出獲得超額暴利。華爾街著名的 紀實商戰圖書《門口的野蠻人》,已經將此種情形描述得精彩紛呈。

  

  從雷士照明的股權結構看,創始人吳長江早已失去第一大股東地位,而軟銀賽富在雷士上市前就已成為相對控股的第一大股東。而吳長江並未意識到自己所處局勢的危險性。

  

  一年多以前,吳長江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說過一段話:「很多人都這樣問我:你的股權稀釋了,你怎麼控制這個公司?他們擔心公司會失控,我說我從來不 擔心這一點。因為投資機構投資雷士是希望在雷士身上賺錢,希望雷士給它們帶來更大的回報。我是一個做事的人,包括高盛、軟銀賽富在內的投資者非常喜歡我, 對我評價很高,他們很難找到我這樣一個有這麼好的心態、這麼盡心盡職、這麼不辭辛苦做事的人。他們非常認同我,非要我來做雷士不可。」

  

  吳長江非但不擔心自己的控制權旁落,反而在上市以後還大幅減持,直到轉讓部分股權給施耐德之後,吳長江(包括其個人及通過全資公司NVC合計)的持股比例下降到了17.15%的最低點。而賽富則還擁有18.48%的持股比例。

  

  反觀軟銀賽富及高盛兩位投資人,直到施耐德入股前,均未出讓任何一股雷士照明的股票。這背後有兩點令人難以理解的地方:

  

  其一,按照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VC/PE投資人在企業上市後6個月即可自由套現。而雷士照明上市滿6個月後(2010年11月20日)股價一 直在4港元/股以上的高位徘徊(此價位持續盤橫超過半年時間),較2.1港元/股的IPO價格翻了一倍,如果此時套現退出,軟銀賽富可獲得超過10倍的回 報。面對如此誘人的回報誘惑,為什麼軟銀賽富與高盛硬是一股都不賣呢?

  

  其二,軟銀賽富進入雷士照明的時間是2006年,截至2011年已超過5年,按照一般VC基金6-10年的存續期規則,到期就必須將基金清盤結 算並將收益分配給出資人。因而,軟銀賽富對於套現應該有一定的急迫性,而且在二級市場大規模套現本身就不是短時能完成,為什麼軟銀賽富與高盛就是如此淡 定,一股都不賣呢?

  

  合理推測,不排除軟銀賽富、高盛與施耐德早已達成某種「默契」,並不擔心無人接盤。

  

  這不,2011年7月,施耐德以溢價11.9%的4.42港元/股高價受讓2.88億股股權(佔比9.22%)。遺憾的是,當施耐德入股雷士照明時,吳長江非但沒有應有的警惕,竟然還跟隨出讓了3.09%的股權,可謂引狼入室而渾然不知。

  

  果不其然,2012年5月25日,吳長江毫無徵兆地「因個人原因」而辭去了雷士照明一切職務。據雷士內部人士透露,接任董事長的閻焱和接任CEO的張開鵬,是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的校友。

  

  吳長江亡羊補牢但「無濟於事」

  

  如今的吳長江不得不吞下因失去控制權而出局的苦果。

  

  事實上,吳長江在施耐德入股不久後就已經意識到他對企業控制權的岌岌可危。2011年9月,施耐德中國區總裁朱海提名其下屬李新宇出任雷士照明 副總裁,分管商業照明工程及項目審批,這是公司的核心業務部門之一。吳長江終於開始意識到,施耐德的最終目的不僅僅是「投資」而已。

  

  於是,吳長江開始在二級市場持續增持股份,以圖重新奪回控股權。根據香港交易所披露的信息,吳長江通過兩種槓桿的方式,用少量的資金增持雷士照明股票。

  

  第一種:吳長江與匯豐銀行於2011年8月31日簽訂一份「看漲股權衍生品交易合約」。這是一份類似「對賭」的合約:吳長江未來6-12個月最 多可購買5000萬股股票,行使價格為3.7港元/股,如果未來股價高於3.7港元/股(合約簽訂時的股價為3.52港元/股),則差價部分由匯豐支付; 如果未來股價低於3.7港元/股,吳長江也必須按3.7港元/股購買,差價由匯豐獲得(當然吳屆時可以放棄行權)。吳長江為簽訂此合約向匯豐支付了 3000餘萬港元。

  

  吳長江認為自己企業股價被低估,因而認定未來股價會高於3.7港元/股,進而可以從匯豐銀行贏得價差收益。此外,這種看漲股票衍生品協議還有一 個客觀效果,就是對賭的5000萬股股票「標的」,可暫時計入認購方賬戶,這就讓吳長江還未行權購買,賬戶裡就能暫時增加5000萬股股票。也就是說,吳 長江先花3000餘萬港元就能預先獲得5000萬股股票,按當時市值計算,槓桿係數達到5倍。

  

  第二種:通過展(即向券商貸款買股票)的方式直接在二級市場買入股票。按照香港股市展的通常模式,一般只需交30%的保證金即可進行股票買賣操 作,剩餘70%的資金由券商墊付。比如,價格為10港元的股票,只需按3港元單價交納保證金,槓桿倍數超過3倍。如果股價下跌超過30%(即繳納的保證金 完全虧掉),則券商會將客戶展賬戶中持有的股票強行斬倉,以收回貸款。通過展的模式,吳長江自2011年9月起累計增持了近5000萬股雷士照明股票。

  

  之所以採取槓桿化增持,吳長江曾解釋:「我很想趁低增持,但增持要花很多錢,如果增持5000 萬股,當時就要花近2億元。」通過這種槓桿式增持,到2012年5月15日,吳長江的持股比例超過19%,高於軟銀賽富的18.48%,重新奪回第一大股東位置。

  

  但這種增持無濟於事,他依然是弱勢的第一大股東。這從董事會結構上反映得非常清晰:僅有吳長江、穆宇(雷士照明副總裁)兩位代表創業股東,軟銀 賽富的閻焱、林和平在董事會也佔據兩席,高盛的許明茵佔據一席,施耐德的朱海佔據一席。軟銀賽富、高盛、施耐德可視作一致行動人,創業者與投資人在董事會 的力量對比是2:4,這意味著企業的控制權落在了投資人手上。

  

  於是,創始人吳長江的最終出局也就沒什麼意外了。更為關鍵的是,吳長江空出來的CEO職位,目前由張開鵬頂替。施耐德進一步控制雷士照明的企圖日益明顯。

  

  隨著吳長江「辭職」公告的發布,雷士的股價當日暴跌30%,最低下探至1.46港元/股,全天成交量高達總股份數的15%。由於股價暴跌導致吳 長江繳納給券商的展保證金虧損殆盡,情急之下券商將吳長江展賬戶持有的4826萬股股票,分別以1.707港元/股及1.789港元/股的價格強行斬倉, 該天吳長江被強制拋出的股票佔了全天成交量的近20%。

  

  剛剛啟幕的「暗戰」

  

  事發之後,吳長江基本拒絕媒體採訪,本刊獲悉,不甘心出局的吳長江正在謀兵佈陣中。……

  

  吳長江還能第二次「回馬槍」麼?這似乎是一個非常有懸念的問題。

  

  以資本遊戲規則的邏輯,吳長江有沒有可能是主動辭去一切職務,進而再次上演一出「以退為進」、「欲擒故縱」的大戲?

  

  前文提及,吳長江一直在二級市場做持續的增持,但如果不進行巨量的增持乃至達到絕對控股地位,有限的增持無法扭轉大局。但如果大規模增持,一旦 觸及30%的持股比例,則會觸發全面要約收購(意味著吳長江必須具備足夠的資金實力將100%的股權買下來)。如果不借助新的投資方,這對吳長江來說仍是 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那麼吳長江在二級市場持續增持的目的究竟是什麼呢?一種可能的解釋便是,借助一定量的增持,重新獲得第一大股東的地位(只要高於軟銀賽富的18.48%即可),並以第一大股東的身份改組董事會,增加自己的利益代言人進入董事會,進而改變自己在董事會的弱勢格局。

  

  在當時雙方處於「暗戰」的情景下,吳長江欲強化控制權的行為,當然會引起施耐德及資本方的警覺,於是意圖搶先通過董事會程序罷免吳長江。顯然,面對董事會的罷免,吳長江的對抗沒有作用。也許吳長江乾脆以退為進,順勢辭去職務。

  

  吳長江離開後,施耐德正在試圖填補吳所留下的權力真空。

  

  2012年6月1日,雷士照明在廣東省惠州召開高管會議,董事長閻焱缺席,但是施耐德中國區總裁朱海及張開鵬則雙雙出席並主持會議。看上去,雷士照明已經盡在施耐德的掌控中了。

  

  據說當天會議中還宣佈了一項人事任命,由施耐德亞太區燈控事業部總監李瑞,接替雷士照明副總裁楊文彪(此人一直是吳長江的核心助手之一),出任戰略業務系統、海外銷售系統首席運營官。

  

  緊隨其後,雷士照明又召集部分雷士經銷商開會,施耐德的朱海、張開鵬又是雙雙出席,以求安撫經銷商實現平穩過度。

  

  儘管如此,吳長江手頭也有多張牌可以打:

  

  首先,在雷士照明股價暴跌之後,無論施耐德還是軟銀賽富,都陷入被動局面。軟銀賽富手中還持有大量的雷士股票,其市值直接市值縮水,其後續再想 賣給施耐德,即使溢價也不可能太高了,而施耐德肯定想低價收了賽富等投資人的股權,但價格太低軟銀賽富及高盛也不一定願意出手。只要軟銀賽富與施耐德之間 的股權交易陷入僵局,就可延緩施耐德進一步控制雷士照明的時間。

  

  其次,股價大幅下降,吳長江恰好可以更低的成本在二級市場增持股票,重新奪回大股東地位,然後再尋找機會改組董事會。此前吳長江以4.42港元 /股的價格轉讓了9600餘萬股股票給施耐德,套現4.27億港元,而今股價僅在1.5港元的位置,這筆資金可以增持2.51億股,如果以展的方式增持, 則可以增持更多。其實,辭職之後的吳長江依然在增持雷士照明,6月11日至18日,吳長江分6次合計增持了1767.5萬股股票。

  

  其三,雖然當前吳長江從董事會出局了,但其利益代言人穆宇依然在董事會,吳長江仍可對企業發揮影響。而且,吳長江作為企業的靈魂人物,其原班高管包括員工,都是心向吳長江的。

  

  其四,渠道經銷商與吳長江之間長時間建立起來的信任關係,並非他人可輕易取代。且當年吳長江分家之時,正是依靠經銷商的鼎立支持,吳長江才殺了 個「回馬槍」重掌企業。而且雷士旗下的3000家連鎖銷售終端,與雷士上市公司並沒有股權關係,僅是銷售代理關係。吳長江出局以後,渠道商完全可以不聽命 於上市公司,施耐德並沒有足夠的把握控制好這個銷售渠道。

  

  最後,吳長江無緣故出局,引來的必定是媒體的聲援,特別是施耐德作為跨國企業以「入侵者」的姿態出現。在輿論的壓力之下,資本方或許要做出不同程度的妥協。

  

  蹊蹺的是,6月14日,某媒體發佈了一則僅有數百字的簡短消息,稱吳長江及其夫人因捲入重慶某案而被帶走調查,並且隱隱暗示,吳長江辭職是因為涉案被調查。吳長江即時發佈微博否認自己被調查,隨後又有消息聲稱此微博並非由他本人發佈,而是由他代為發佈。

  

  事件至此更加陷入烏龍局面,究竟是某些人有意放出輿論煙霧彈,意圖把吳長江出局的原因,向重慶某案件方向引導呢,還是吳長江涉案真有其事?至今為止,並無進一步消息,但可以確認的是,吳長江並未被帶走調查,而是身處香港。

  

  誰也無法預測結局會如何,但可以肯定的是,一場更大的「暗戰」剛剛啟幕。無論結局如何,這盤棋局的博弈都充滿了想像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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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風險資本的「紅與黑」

  

  誰也不曾想到,吳長江會如此毫無徵兆地從自己一手創辦的企業出局。曾經,他借助資本的力量,完美地解決了創業股東之間的糾紛,而今,他卻幾乎栽在了資本的手上。

  

  回顧吳長江這一路來跟資本打交道的歷程,在這場資本「局中局」中,我們看到的是創業者的無奈,以及與資本博弈的稚嫩。

  

  如果說當年雷士三創業股東迫不得已的分家,導致風險資本低價介入是無可避免的話,後續的事件發展,則令豪放而缺乏心計的吳長江一再陷入被動局 面。最早向吳長江提供融資的毛區健麗,運用精準的心理戰術,以超低估值獲得大比例股權,第一次就稀釋了吳長江高達30%的股權;後續待軟銀賽富及高盛的大 額資金陸續進來以後,吳長江的股權再次遭致巨幅稀釋,第一大股東的地位蕩然無存;在自己已經不再擁有企業絕對控制權時,對於軟銀賽富引薦的產業大鱷背後的 企圖,吳長江仍然沒有產生適當的戒備。

  

  對資本毫無防範的心理,終於令吳長江付出慘重代價。當然,我們無法去指責或者評判風險資本的某些行為道德與否,畢竟,資本的信仰是「逐利」。資本通過驅逐創始人—控制企業—轉賣企業,並借此獲得更高的回報,只要這一切程序合法,便是天經地義。

  

  就吳長江本人而言,教訓卻是刻骨銘心的。相較於吳長江應對資本的稚嫩,百度的李彥宏則要老練許多。李彥宏曾說過一句名言:「不要輕易將主動權交 給投資人,在創業的過程中沒有人會樂善好施。」李彥宏在百度創業過程中,同樣因為多輪融資而導致自己股權在IPO之時僅持股20%,但其持有的1股股票所 包含的投票權是10票,而其他股東僅是1股1票。李彥宏通過這樣的投票權設計牢牢控制著企業。

  

  吳長江本可以按百度的模式設計,以強化自己的控制權,但由於雷士照明選擇是香港上市,香港交易所不允許「同股不同權」存在,因而在關鍵時刻,吳長江無法保全自己對企業的控制。

  

  於創業者而言,融資稀釋股份也許在所難免,但對董事會席位的控制絕不能掉以輕心,這是落實控制權的關鍵中的關鍵。否則,一旦資本掌控董事會,創始人則變成了任人擺佈的工具。君不見土豆網因被資本控制而被賣了,創始人王微也面臨黯然離開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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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士照明風波:創始人與投資人的戰爭

http://www.21cbh.com/HTML/2012-12-21/0MNDA2XzU4OTI0Mw.html

港交所披露信息顯示,12月5日,吳長江耗資1.68億港元增持雷士照明(02222.HK)好倉8400萬股,持股比例上升至22.07%。而閻焱所在的賽富亞洲及德國施耐德電氣則分別為第二及第三大股東,持股18.48%和9.21%。市場普遍將吳長江增持行為解讀為增加話語權的砝碼,為重返董事長一職鋪路。

作為雷士照明的創始人,吳長江在半年多前的「雷士風波」中從董事長一職經過一系列波折最終變為目前的「臨時運營委員會負責人」,這一路的波折正是因為雷士照明內部上演了一部「創業者」和「投資者」之間的「戰爭劇」。而無論結果如何,「內鬥」的過程無疑對企業已經造成了巨大影響,這場公司治理上的「鬧劇」,對創業者和投資者來說都是「悲劇」。

「雙輸」戰爭

今年5月25日,國內最大的民營照明企業雷士照明,因一紙公告引發軒然大波。公司創始人吳長江「因個人原因」辭去公司的董事長及相關一切職務。由當時的雷士第一大股東、投資方賽富投資基金首席合夥人閻焱出任董事長。7月12日,吳長江以一條「被逼辭職」的微博向公司董事會「宣戰」,要求回歸雷士。雷士風波就此上演。

隨後圍繞吳長江回歸問題,7月12日雷士經銷商上演逼宮大戲力挺吳長江;7月13日雷士照明員工全國停工抗議、7月27日雷士運營商召開動員會欲另起爐灶等諸多事件接連發生。而彼時處在風波中心的吳長江和閻焱也針鋒相對,劍拔弩張。

直到9月4日,雷士照明公告稱董事會決定設立一個臨時運營委員會,董事會任命吳長江為公司臨時運營委員會負責人,該運營委員會管理公司日常運營。雷士照明風波至此告一段落。

兩個多月前,閻焱公開表示自己「希望明天就辭掉董事長」,董事會「從來都歡迎吳長江的回來」,他心目中理想的董事長人選正是吳長江。據其透露,吳長江重返董事會一事「現在已經在走流程」,「不會超過3個月」。目前,市場普遍認為吳長江將於年內回歸雷士照明董事長一職。

雖然「雷士風波」最後以和解收場,但這場長達近半年的內鬥中,創始人與投資人就企業管理理念針鋒相對,雷士百億市值縮水一半多,雷士照明的經營業績也受到了不小的打擊。此外,風波也使得雷士照明的高管團隊經歷了動盪。這樣的結果,對於創始人和投資人來說可謂是「雙輸」的局面,而問題就出在公司治理上。

誰說了算?

「『雷士風波』涉及到公司治理上的一個關鍵理念,就是企業的主人到底是誰?到底是創業者的,還是投資者的?」中歐國際工商學院教授梁能表示。

「中國是一個傳統觀念很強的國家,講究尊卑等級,君君臣臣,秩序不可踰越。如果把這種概念延伸到企業管理上來,就會產生一種誤解,好像企業就是創始人的,即使上市之後還是創始人的。但是如果放到美國,企業上市之後就是公眾企業,須按照管理者的能力來選擇管理企業的人選。」梁能表示。

吳長江曾將自己比喻為「開車的」,而投資者是「搭車的」。對此,中歐國際工商學院教授張燕表示,創始人對企業有深厚感情,對企業上下游有深厚關係,但是如果「開車人」「開錯車」也十分危險。「作為一個上市的公眾公司來講,最重要的是有制衡,不管是哪一方有錯誤的時候,要有另外一方制衡的力量。」

梁能認為,按照公司治理章程,董事會應該是掌管公司事務的經營決策機構。「誰掌舵也應該是董事會說了算。如果『開車人』、『搭車人』針鋒相對,存在根本利益衝突,關鍵問題達不成共識,一定會『車毀人亡』。這個責任既是開車人的,也是董事會的。」

「創」「投」制衡

「『雷士風波』反映了企業很長一段時間不重視公司治理、不重視董事會的問題。」梁能表示。 其實從公司治理角度來說,「創」「投」合作的一開始雙方就應對合作理念、對方的制衡作用有清醒的認識。

「從創始人的角度來講,必須要意識到一個問題,即引進外部投資者的時候,創始人接受的不僅僅是資金,還有來自於這些外部投資者的監管。我想這不僅是對吳長江,對任何一個創始人來講,這都是必須面對的現實。」張燕說。

梁能則表示,對於創始人來說,準備上市之前就需要清醒認識到企業一旦上市就是一個公共企業,不再是個人企業。變成公共企業之後,除了決定權的分享,對創始人來說另一個重要的問題是戰略投資者的理念和創始人的理念是否相符,長期目標是否相符。

而對於投資者來說,兩位教授都表示如果發現創始人不願接受監督,那承認投資失敗,在適當的時候離開是一個比較好的選擇。

對於如何避免「創」「投」矛盾,梁能建議:「可以考慮在董事會下設立戰略委員會,重大的戰略要在委員會中進行討論之後再施行,而不是在總經理執行了以後,董事會再來事後追責。事先雙方對戰略方向達到一致之後,具體操作細節問題就比較容易協調。」

如今,「雷士風波」看似已告一段落,雷士照明未來如何能夠避免重蹈覆轍?梁能表示,關鍵在於雙方能不能對公司的長遠戰略經營方向達成一致意見。企業應該培養它作為一個企業層面上的核心競爭力,而不是在創始人層面上保證核心競爭力。「我覺得某種程度上,雷士照明是受了經銷商的綁架,這其實反映一個更根本的問題,即雷士照明的商業模式是否有可持續的核心競爭力。從行業的價值鏈來講,經銷商的議價能力遠大於雷士照明,企業的核心力『變味』成了『吳長江的競爭力』,這說明它的商業模式是有問題的。雷士照明應加強培養企業自身的競爭力。」梁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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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長江賣私人股份 德豪潤達接盤雷士照明

http://www.eeo.com.cn/2013/0111/238540.shtml

 經濟觀察網 記者 石俊 平息風波沒多久的雷士照明(02222.HK),最近又有新動向。在整個照明市場不景氣的大環境下,認為雷士發展已經受到制約的創始人吳長江,將自己公司的發展與小家電製造企德豪潤達(002005.SZ)綁定在了一起。

2012年12月27日,德豪潤達發表公告表示,將斥資16.5億港元(約人民幣13.43億元)收購雷士照明20.05%股權,成為雷士照明第一大股東。同時,德豪潤達還將分別向大股東蕪湖經開區光電產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和吳長江定向增發,吳長江將成為德豪潤達的第二大股東。吳長江保留6.79%的股權,閻焱為首的賽富亞洲及德國施耐德電氣則分別為雷士照明第二及第三大股東,持股18.48%和9.21%。

2013年隨著照明行業競爭激烈、產能過剩,並沒有太多核心競爭優勢的雷士照明的發展也遭遇瓶頸。德豪潤達董事長王冬雷向本網表示,今年將會有更多的照明工廠倒閉, 所有的傳統的照明廠家都不行了,沒有例外,雷士照明發展亦受阻,已經在上下游做好了良好佈局的德豪潤達將會為雷士照帶來LED轉型所帶來的技術優勢,並幫助消化其產能。

而對於雷士照明來說,其經銷商遍佈全國3000多家專賣店,擁有萬餘銷售網點,渠道的優勢正是雷士照明的核心競爭力所在。不想在國內市場殺個頭破血流的德豪潤達,可以迅速利用雷士的銷售渠道,在國內輕鬆鋪貨。而從資本市場的角度來看,這也是一筆較為合算的買賣,因為自自去年5月雷士照明董事長吳長江閃辭以來,雷士照明的股價一度猶如過山車,從最高的4港元跌至1.5港元左右,目前則保持在2.14港元。

雷士照明與德豪潤達保持著長期的業務往來,王冬雷形容德豪潤達一直盯著雷士照明的發展,但是收購起來只用了很短的時間。「是我們主動找的雷士照明,入主之後,我們作為第一大股東,將會在戰略層面主導雷士照明的發展,當然雷士照明還是吳長江來管理。」王冬雷說對本網表示。

德豪潤達的加入,對於之前出現過董事會間隙的雷士照明,利弊如何?王冬雷坦言,媒體過分放大了雷士照明的矛盾,德豪潤達加入之後,將會盡全力來協調各方面,這也為雷士提供了一個機會,「上個月,我和閻炎,以及施耐德的朱海一直在深入的溝通,閻炎一直在強調,他只是一個財務投資者,是『被董事長』的。如果雷士發生問題,德豪潤達也不存在幫助誰,主要是看誰的觀點對雷士的發展有利。」

據瞭解,吳長江將會在年初回歸董事會。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42681

雷士照明創始人吳長江告誡創業者:不要放權!

http://new.iheima.com/detail/2013/1118/56448.html

【導讀】:11月17日-19日,《創業家》5週年慶典暨2013克萊斯勒杯黑馬大賽總決賽在北京香格里拉酒店舉行。這是一次黑馬企業創始人的盛大聚會,吸引了數千家黑馬企業創始人和數百位大佬、明星創業家和投資人到會,火爆異常。在18日下午,雷士照明創始人吳長江發表了精彩的演講,論述創業合夥人關係,以及創業者對企業的控制問題。

吳長江認為,創業者因為力量有限,要發展要壯大,避免不了要走向合夥的模式,找朋友、找同學、找投資、找基金等等。他提醒創業者,「在整合資源過程中,因為創業初期什麼都沒有,可能會整合到一些對企業不利的資源。」

他表示,在合作中,每個人目的是不一樣的,有些人是以賺錢為目的投資到你的公司裡。吳長江認為,他們考慮的是眼前利益,考慮的是企業給他帶來的最大的利潤,而不是企業的發展。「你跟投資人講品牌、講做到世界最受尊敬的企業,他等不了你這些——所以造成了危險的結果。」吳長江說。

吳長江告誡每位創業者也許都會經歷這個過程,特別是在資本方面,他希望大家想好,必須在股權結構設計上要保證絕對的發言權。一些美國機構,投股不投權,這就充分保證了創始人的權利。「其實這些PE投資也是看人,既然看好你這個人就應該完全相信你、支持你。」吳長江說。

最後,吳長江提醒創業者,「今天不是10年前、20年前,只要你的項目好,有錢的基金一大把。你們把企業做好,把項目做好,一定會有人來投資你的。」談到公司的決策權時,他表示可以讓風投享受一些權利,但更多的決策權還應掌握在創始人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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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王冬雷:如果不清除吳長江 雷士照明只有一到兩年壽命

http://www.eeo.com.cn/2014/0810/264779.shtml
導語: 「我和吳長江沒有個人恩怨,沒有矛盾,正如他曾經所說,我是他的救命恩人,把他從破產邊緣拉回來,一週之內動用十幾個億把他給救了。但是非常遺憾,他一次又一次衝撞上市公司底線,董事會的底線。「王冬雷說,「雷士照明如果不清除吳長江,最多只有12月到24月的壽命」。

經濟觀察網 記者萬曉曉  8月9日晚,雷士照明(2222,HK)大股東德豪潤達董事長王冬雷在北京金融街洲際酒店接受經濟觀察網的採訪,隨行的還有王冬雷的助理和保鏢。王冬雷同時擔任雷士照明董事長的職務。 

 「我和吳長江沒有個人恩怨,沒有矛盾,正如他曾經所說,我是他的救命恩人,把他從破產邊緣拉回來,一週之內動用十幾個億把他給救了,在雷士照明董事會裡,我用我的投票權把他重新選進董事會,推薦為CEO,並一直力挺他,但是非常遺憾,他一次又一次衝撞上市公司底線,董事會的底線,一次又一次涉嫌通過不同的交易掏空上市公司,已經使我這個董事長沒法做下去了,否則我會面臨法律的制裁。所以為了維護德豪大股東的利益,同時也為了維護廣大股民的利益,盡我們上市公司董事的勤勉盡責的義務,必須解僱他」,王冬雷表示。

王冬雷說,「雷士照明如果不清除吳長江,最多只有12月到24月的壽命」。

截止本網發稿,吳長江手機一直處於關機狀態。

經濟觀察網:昨天晚上在宣佈罷免吳長江CEO的職務之後,網上傳出董事會後雙方發生肢體衝突的行為,是什麼原因?

王冬雷:我們昨天開了董事會議,解除了吳長江的職務,除了他一人反對之外,其餘全票通過。這次會議之後,我擔任新的CEO,在去履行新CEO職責,要求他把CEO掌管的營業執照、工商資料和財務印章交出的時候,吳長江拒絕交出。在交接過程中,負責我和負責他安保的人員發生了肢體衝撞。在配合警方調查以後,這些人繼續回到原來的工作崗位。我認為,現場視頻的流出,是被人為設計的。

經濟觀察網:吳長江認為,遭罷免原因在於您試圖將雷士照明的核心產品轉移到德豪潤達,被他制止。

王冬雷:如果我想把雷士照明資產轉移到德豪潤達去,決定權根本不在於他,而在於雷士董事會批不批准,而且是關聯交易,我沒有投票權,他是德豪的股東,也沒有投票權,必須要交給其他小股東和獨立董事決定。他只是一個CEO,沒這個權利,轉移資產要股東大會決定,所以這個原因根本不成立。

經濟觀察網:真實的原因是什麼?

王冬雷:首先,吳長江通過旗下三個公司在銷售端轉移大量利潤,而這三家公司背後的股東其實是吳長江,通過別人代持股份。他弟弟吳長勇是公司副總裁,負責供應鏈。結果他自己成立公司,從供應商那裡拿貨加價賣給雷士照明。另外,吳長江告訴我們,2012年就簽署了一個20年的雷士照明的品牌授權,這是公司最重要的資產,居然董事會毫不知情。

經濟觀察網:他把這件事告知你們的目的是什麼?

王冬雷:他是在要挾董事會,想說明他掌控最重要的資產,如果罷免他,他可以摧毀雷士照明,可以重新再造就一個雷士照明,但這是違法的。

經濟觀察網:你們什麼時候發現了他這一系列的問題,會採取什麼行動?

王冬雷:準確來說是三週以前,我發現公司的底線被挑破了。公司現在已經成立了調查委員會,會把相關證據交到警方。但這並不容易,因為公司基本由他掌控,他也一直在銷毀證據。我們的調查只能從外圍做,幾乎拿不到公司的任何資料和文件。

經濟觀察網:那公司面臨的局面是很被動的?

王冬雷:公司極其被動,事實上,我們上次免掉他二級公司的CEO,就應該更換營業執照,被他拒絕。但我們相信法律的的公平,也相信我們的政府會維護股東和廣大股民的利益,最終會協助我們,完成對雷士公司合法的接管。

經濟觀察網:是什麼觸動公司最終決定罷免他CEO的職務?發生在什麼時間?

王冬雷:時間就在三週之前。他開大會脅迫經銷商成立新的吳氏控股的無限責任公司,並打算要挾雷士公司與其簽訂20的獨家經銷協議,這已經挑戰了上市公司的根本,是會摧毀上市公司的,或者說分割上市公司品牌利益。並且,當我們幾個股東想賣股票給其他投資人的時候,他跟投資人表示,雷士照明是由他控制,他不高興可以讓上市公司價值歸零。

經濟觀察網:一旦你們掌握證據,是否一定會交給警方?還是說仍有和吳長江商談的空間?

王冬雷:如果有確鑿的證據不交給警方,其實違背的是上市公司董事勤勉盡責的義務。我不允許自己這麼做。

經濟觀察網:自入股以來,您從來不知道他有涉嫌違法的行為嗎?

王冬雷:曾經發現過,他向我保證不再做關聯交易,但事實上不僅沒結束以前的關聯交易,還在推進新的關聯交易,比以前更加變本加厲,並從關聯交易中獲得高額利潤。

經濟觀察網:他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麼?

王冬雷:以前我們只是猜測,報紙上也有很多關於他賭博的報導,但現在我們掌握證據,他不僅賭博,而且是巨賭,他個人在澳門欠了4個億的賭債,單從這個層面,他已經不能做上市公司的CEO了。

經濟觀察網:德豪潤達入股這麼久,對雷士照明的財務和相關制度沒有梳理過嗎?

王冬雷:我們在財務上有約束,但吳長江的很多事情是繞過財務做的,很大部分是通過商業手段。

經濟觀察網:入股後,您能正常實現對雷士照明的管理嗎?

王冬雷:入股一年不到,大概在去年6月左右,發現他不想讓我插手上市公司,我當時只認為他想保持在公司的地位,認為他如果能夠把雷士做好也沒問題,因為財務系統在閻焱控制之下。

經濟觀察網:公司需要多長時間才能將這些問題告一段落?

王冬雷:那要看吳長江是不是理智,在政府層面我們正在努力溝通,因為它是香港上市公司,跨兩地政府,有非常複雜的法律問題。

經濟觀察網:其他股東對這個事情有什麼看法?您自己怎麼理解?

王冬雷:他們認識吳長江比我早,如果我不支持吳,吳在雷士一天都做不了,是我的投票權使他做了CEO和董事,我現在覺得非常慚愧。現在董事會的意見是一致的,所有股東意見是一致的。當我知道他有巨額賭債的時候如釋重負,我知道了長久以來問題的原因,否則我百思不得其解,不知道他為什麼會這麼對待自己苦心經營過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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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冬雷惡戰吳長江雷士照明:比宮鬥劇更可怕的是什麽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03204

雷士照明創始人吳長江(左)和雷士照明董事長王冬雷(右)陷入纏鬥。 (CFP/圖)

雷士照明創始人吳長江為何十年三次身陷公司控制權之爭?他和大股東德豪潤達之間究竟發生了什麽齟齬?是吳長江欲掏空上市公司,還是王冬雷急於奪權?

這場一地雞毛的宮鬥劇背後,是各方力量對上市公司資源的激烈爭奪。隨著口水戰露出的中國上市公司治理現狀,令人觸目驚心。

“我不會執行這個決議!我不會執行這個決議!”2014年8月8日下午,吳長江在董事會電話會議上情緒激動地說。

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02222.HK,以下簡稱雷士照明)董事會電話會議全票通過了罷免吳長江執行董事、CEO職務的決議。令吳長江感到意外的是,一名剛開始表示反對、兩名希望先了解情況而持保留意見的獨董,在表決的時候都投了贊成票。

當天15點11分,電話里罷免決議剛剛通過、董事會議還在繼續的時候,雷士照明董事長王冬雷就出現在了吳長江位於重慶國際金融中心26樓的辦公室門口,隨後有人踹開了辦公室的門。事後錄像資料顯示,現場出現了爭執、扭打行為,重慶防暴警察到場。

作為雷士照明的創始人,這是吳長江第三次被迫離開公司董事會。8月11日,吳長江對南方周末記者表示,“三次風波都是股權之爭、公司控制權之爭,只是形式不一樣而已,第一次,大家還有著同學情,比較友善;第二次,是用了資本的手段,讓我損失很大;第三次,暴力手段血洗。一次比一次兇險,一次比一次激烈。”

王冬雷則惱透了媒體對事件細節的曝光,他對南方周末記者表示,這是一個非常簡單的公司治理問題。“為什麽像吳長江這樣的人、一個被合法免職的CEO,還能占據公司,為什麽?就像是你家房子,別人進來了,你還趕不走,他還嗷嗷有理?”

兩個股東之間究竟發生了什麽?為什麽吳長江竟然三次陷入公司控制權危機?而數次風波中的雷士照明,究竟是怎樣的情形?

風波前傳

今年49歲的吳長江,在創立雷士照明至今的二十多年里,已經經歷了兩次嚴重的股權危機。

他是重慶人,1988年畢業於西北工業大學飛機制造專業,分配到陜西漢中航空公司。1992年吳辭職南下,在一家港資燈飾企業工作過一段時間後,1994年與人合夥成立了惠州明輝電器公司,1998年與兩個高中同學一起成立惠州雷士照明有限公司。

2005年,因為與另外兩個股東發生了用利潤分紅還是再投入的戰略分歧,吳長江被迫讓出董事長位置,領走8000萬元徹底退出,幾天後因為供應商和經銷商的力挺,情勢逆轉,反而是另外兩位股東退出。

為了拿出1.6億元給兩位離開的股東,雷士照明先後接受了賽富亞洲、高盛的註資。2010年雷士照明在香港上市,賽富亞洲是其第一大股東(占股23.41%),第二大股東是吳長江。

這起註資在七年後釀成了雙方反目的結局。2012年5月25日,雷士照明發布公告,吳長江因個人原因辭任董事長、公司執行董事兼首席執行官,並辭任公司董事會所有委員職務。同時,來自賽富亞洲的閻焱、來自施耐德的張開鵬分別繼任董事長、首席執行官。

一個多月後,吳長江通過微博表示,辭職是受董事會逼迫,此後在媒體上和閻焱展開口水仗。

閻焱稱,吳長江辭職是因為被中紀委談話,協助調查其在重慶南岸區的情況,在律師建議下辭職。同時,吳長江涉嫌“關聯交易”,私自將雷士照明總部遷往重慶,以此獲得當地政府獎金和土地好處。此外,吳長江還涉嫌境外賭博,欠下六千多萬美元的賭債。

但驅趕吳長江的行動並沒有成功。雷士照明員工罷工、經銷商停止下訂單、供應商停止向雷士照明供貨,要求吳長江盡快回歸,並讓資方施耐德退出雷士。他們甚至共同表示,如果吳長江不回來重掌雷士照明,員工、經銷商和供應商將另創品牌,請其出山。

這場鬥爭引發了輿論關於投資人和創業者關系的廣泛討論。

2012年8月14日,在雷士照明董事會獨立調查委員會對該事件的調查結果中,吳長江承認在雷士照明首次IPO時,他曾協助一些員工和經銷商購買大量股票,員工和經銷商將錢匯入他的私人賬戶。除此之外,吳長江還承認他從經銷商處獲得了個人貸款。

同時,他沒有向董事會和調查小組提供關於與重慶南岸區簽署的合同文件。此外,他涉及的關聯公司與雷士照明有近5000萬元未能及時償還的款項。

董事會認為,重新委任吳長江擔任公司董事長及董事有違上市公司之守則,並不妥當。2012年9月4日,這起風波以雷士照明成立臨時運營管理委員會、吳長江任負責人而告一段落。

雷士照明這家香港上市公司飽受股東爭鬥之苦。 (CFP/圖)

聯手閃婚

雙方都心知肚明,矛盾並沒有化解。吳長江並不甘心徘徊在董事會門外,而閻焱也因為沒能趕走吳長江而如鯁在喉。

在接下來的兩個月里,吳長江迅速敲定了一個幫助自己重返雷士董事會的合作夥伴——德豪潤達。

據吳稱,牽線人是一名從雷士跳槽到德豪潤達的員工。而王冬雷則說是自己的弟弟,介紹認識了吳長江。盡管一個在珠海、一個在惠州,但在2012年以前,吳、王兩人並不認識,也無交集。

王冬雷出生於1964年,安徽蚌埠人,1981年考入大連工學院(後更名為大連理工大學)船舶工程專業,畢業後分配到了中國船舶工業總公司。1991年,因為看到《參考消息》上一篇關於面包機的介紹,激發了他動手制作面包機的想法,5年後他帶著自己研發的面包機下海,參與創辦珠海華潤電器有限公司(後更名為廣東德豪潤達電氣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在中國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碼:002005),並擔任董事長兼總經理。

從面包機起家,德豪潤達產品擴展到烤爐、烤箱、電炸鍋等,多個產品市場占有率排名靠前,但也遭遇中國制造利潤薄弱的難題。2008年金融危機之後,德豪孤註一擲轉型LED(半導體發光二極管),在研發和生產方面投入了60億元人民幣。

德豪潤達此前做廚房小家電主要以OEM代工為主,缺乏自己的品牌和渠道。轉型LED,為照明設備提供芯片,面臨同樣問題。王冬雷看中了雷士的品牌和渠道,吳長江則看中了德豪的技術和規模,在照明行業向LED轉型過程中,兩者可以互補,遂走到一起。

“那時候投資人都欺負我,我只是過渡委員會負責人。”吳長江對南方周末記者說,德豪潤達並非當時唯一的選擇,但是吳說自己“比較專一”,已經在和德豪潤達談,就回絕了別人。

2012年12月5日,吳長江將雷士照明股份增持至22.07%,成為第一大股東。兩周後,德豪潤達以共計16.54億港元收購雷士照明普通股及股東NVC(吳長江持有的離岸公司)共計6.33億普通股,占股20.08%,成為雷士照明最大股東。同時,吳長江通過NVC公司入股德豪潤達,成為其第二大股東。

德豪潤達從NVC購得雷士照明11.81%股份,交易金額9.51億港元(折合7.72億人民幣);而德豪潤達還向NVC定向增發1.3億股,交易金額為7.6億元。兩者賬面上看價格相當,但吳長江個人從賬面中獲利約3億人民幣——包括雷士照明5753萬人民幣(交易價格2.55港元,停牌價為2.36港元);德豪潤達2.48億元(停牌前的收盤價為7.77元,定增價格為5.86元)

2012年12月26日交叉持股消息宣布當天,德豪潤達和雷士照明股價雙雙高開低走,一路跳水。

但對這次合作,雙方的解讀並不一樣。

2013年5月,王冬雷在參加電視訪談節目《波士堂》錄制的時候,說自己在半年前打電話給自己的母親說這下我們應該不會破產了。吳長江認為這通電話的背景是德豪潤達入股雷士。“是我救了他!”

王冬雷向南方周末記者解釋說,當時德豪潤達在LED芯片投入60億元,壓力很大,當時芯片廠投產,芯片水平接近世界水平,他是因此說的那句話。“他救了我什麽?我投了20億現金啊!”

回望當時的合作,王冬雷對南方周末記者嘆息說,當時都沒有時間做盡職調查。2012年雷士危機是一個突發事件,德豪潤達認為這是一個投資的好機會。

吳長江同樣認為當時合作太草率,太急著回到雷士照明,他對南方周末記者說,“我太自信了,覺得雷士離不開我,我覺得我做得好,你就不敢動我。”

王冬雷對南方周末記者說,2012年他的弟弟還當面問過吳長江賭博的事情,吳矢口否認。當時雖然知悉吳長江和閻焱的鬥爭,王冬雷仍覺得主動權在自己這里,畢竟德豪是大股東,如果吳不守規矩隨時可以罷免他,王冬雷在股權轉讓協議上特意留了兩手——我支持你可以,前提條件是不能損害股東利益。

誰越了界

德豪潤達入股雷士照明之後,雙方開始了蜜月期。2013年1月11日,王冬雷進入董事會成為非執行董事,同一天吳長江出任雷士照明首席執行官。

三個月後,閻炎辭去雷士照明董事長職務,王冬雷被選為新任董事長。再兩個半月後,吳長江重返雷士照明董事會,成為執行董事。

“中國企業家,寧做雞頭不願做鳳尾,有幾個願意做老二老三?在雷士和德豪整合之前,論行業知名度、影響力,雷士比德豪大多了,我本人也比王冬雷名聲大多了,在這情況下,我寧願做二股東,當時真的是一拍即合。”吳長江在2014年8月11日的新聞發布會上說。

當晚,吳長江向南方周末記者展示了一份廣東德豪潤達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和NVC公司的合作協議複印件,也就是他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將要公開的“秘密協議”:上面約定,股權交易完成後,德豪潤達要支持NVC方代表成為雷士照明董事、董事長;NVC代表要成為德豪潤達董事、副董事長。吳長江指責王冬雷不僅沒有履約,反而自己坐上了董事長職位。

南方周末記者向王冬雷求證此事。王表示,這一條約沒錯,當時約定,在找到合適職業經理人來擔任CEO後,王退出,由吳出任董事長。但是事後吳長江自己不同意,認為董事長沒有實際權力,CEO更好操控公司。

吳長江則表示,對方是大股東,自己是為了大局,只好忍耐。

王冬雷對南方周末記者表示,對這份協議具體條款記不太清楚,但里面有兩條是自己加的:第一,關於雷士照明總裁及管理層的提名,運營管理、戰略規劃,以及其他有關照明事業的決策,甲方同意並支持乙方的建議之後,加上“如果甲方有足夠理由認為乙方建議有損雷士照明及股東利益,甲方有權就該事項投否決票”;第二,“本協議有效期一年”。他說自己有第六感,自己並不了解吳長江,先支持一年時間試試吧。

南方周末記者在吳長江提供的複印件上看到王提到的第一點,但是並未發現“本協議有效期一年”的文字。

吳長江對南方周末記者表示將擇機公開這份協議,第二天,王冬雷也對南方周末記者表示,“你叫他把合同公開了,要有紅章的(指原件)”。

雙方矛盾在2013年6月第一次引爆。當時王冬雷私下找吳商量將光源業務從雷士轉到德豪,一開始公司副總裁穆宇不同意,此後閻焱也來過問此事,王冬雷懷疑自己被穆宇出賣,想要辭退他,吳長江則力保。

吳也承認,自己在這一事項的董事會表決中投了贊成票,因為大多數人都同意,且雙方是在蜜月期。表面上看當時是說雷士沒有光源核心技術,德豪有LED技術,雷士做成本高,而德豪做更有競爭力,但這還是涉嫌利益輸送。因為這項每年10個億規模的業務雷士也可以做,但是轉移到德豪,等於是幫其填補業務虧空。

類似爭執,兩人之間多次發生。

吳長江8月11日在重慶召開記者發布會時,指責王冬雷不斷粗暴幹涉,越權管理,“不光是讓我不開心,讓我整個管理層都不開心”。吳長江表示自己曾經當面和王冬雷提出這個問題,王說自己改不了。

差不多同一時間,王冬雷在北京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回應:吳長江指責我過多插手內部事務,恰恰相反,我現在深刻後悔我對內部事務觀察太少了,太相信他了,我告訴大家我從未參加也從未召開過任何一個高管會議,一直在後臺支持吳的工作,給他面子讓他做了雷士老大。

吳長江舉了一個例子,2014年8月1日,吳代表雷士照明談一個家樂福項目,跟客戶談好剛走,王冬雷就發郵件給對方稱吳長江不是惠州雷士董事長了,有什麽直接跟王談。第二天對方劈頭蓋臉問,你們怎麽不講誠信,白談了?

此前一天,2014年7月31日公告顯示,雷士照明董事會對國內客戶賒銷及授信管理制度、經銷商代理商品牌授權管理辦法做了新規定。王冬雷表示,這是他發現吳長江“要把上市公司這艘船砸了”之後,才開始動作的。

“我不信任你就可以炒你”

“現在回想起來,吳長江從2013年回到公司就開始策劃實施一系列動作,2014年年初實在是做得太明顯,我看出他在計劃一步步掏空公司。”王冬雷說。

他舉例說,首先是吳長江成立了兩個公司項目事業部,一個是合同能源管理事業部(EMC),一個大項目事業部,把所有生意(錢)都往外洗一道。一年內這兩個公司人員編制擴大了一倍,跟雷士總部人手一樣,都是300人,都是吳的親信主管,從銷售端來掏空利潤。

在采購端,吳長江的弟弟吳長勇成立華龍盈科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雷士照明大量的采購都通過這家公司,它過一下手再加價賣給雷士照明。

不過,工商登記資料並未顯示吳長勇和這家公司的關聯。但這家公司的第一大自然人股東殷爽,出生於1991年,出資竟達三千多萬元。

王冬雷則認為是“找馬甲做的,我核實不了,但這在雷士不是秘密”。

王還說,吳長勇曾試圖通過一個所謂內部承包協議,把所有工廠以5%的凈資產作為年租金,租給自己的親戚。這個合同,到了要簽字的最後一個晚上,才交給王冬雷。王冬雷看了以後,覺得這是把整個制造資產白白送人,於是拿到董事會來審,“幾個老大看了都要瘋了”。最後這個項目停下來了。

類似這種涉及利益巨大的“內幕交易”,王冬雷舉了不少例子,但並未出示直接證據。他對南方周末記者表示,作為一個上市公司董事會,簽這麽大一個合同,涉嫌這麽大內幕交易,不用查,“我不信任你就可以炒你”。

針對王冬雷所說的內幕交易,吳長江8月13日對南方周末記者回應說:這是捏造、誣陷,我們會告他誹謗。吳長江當天還在自己的微博上對王冬雷發話:廣州年銷售2億的公司是你的,你給董事會申報了嗎?這是關聯交易不?

2014年7月15日,雷士照明公告,吳長江退出雷士照明10家附屬公司董事職位。其中,惠州雷士光電及雷士照明(中國)等公司改由王冬雷任新董事長。

吳長江在後來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當時他在新西蘭出差,董事會只是郵件通知他本人此事。

三天後,7月18日上午,吳長江和王冬雷在珠海面談。這次談話的錄音片段,被王冬雷在最近的新聞發布會上公布,錄音里吳親口承認,自己有4億賭債,每個月要還利息1000萬。

吳長江對南方周末記者表示,當時聊到的這個4億元賭債是2012年的事情,“那時候不是在海外嘛,沒事嘛,無聊嘛,我坦坦蕩蕩,敢說敢當,怎麽了?”

王冬雷則對南方周末記者表示,吳長江親口承認賭債,此前一系列掏空上市公司的動作都有了答案。

那一天,兩人商量了三個選擇:1.繼續合作;2.吳長江把關聯公司賣給雷士;3.吳長江籌資拿回雷士股權。第一個選擇是吳長江提出的,後面兩個是王冬雷提的。雙方約定先冷靜兩周好好考慮。

王冬雷回憶說,吳長江進一步告知,他已經有4個月沒還利息,其中2億元是澳門水房(澳門黑幫組織)的錢,每個月利息500萬。“當晚我沒睡好。”

第二天是周末,王冬雷去考察吳長江名下一家做家居照明的公司,看能否收購。當時他反複問這家公司的負責人,每個月能不能拿出500萬現金給吳長江還利息。王冬雷的計劃是,“花錢送這尊佛走吧”。

“我可以讓雷士價值歸零”

7月18日那次談話之後,吳長江隨即去上海見經銷商討論此事,覺得第三個選擇最可行,大家想辦法湊錢把雷士照明拿回來。

隨後他們又就近召集了南京、浙江的經銷商,商議把雷士的經銷商渠道整合為一家公司,利益捆綁,做一個“大雷士”,整合進上市公司資源。股份大了,話語權就多了,如果王冬雷不同意,就把渠道單獨上市。

早在2010年,吳長江就代表雷士照明的全資子公司惠州雷士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授予三家關聯公司使用雷士品牌的權利,為期20年。

“品牌20年授權已經有了,渠道在我手里,我可以讓你們上市公司變成零,我是嚇他們的。”吳長江對南方周末記者表示,自己早就把這個跟王冬雷說過了,就像中美俄核武器對峙一樣——核彈頭對準你了,誰也不要亂來,可是沒想到此舉不僅嚇不住對手,對方還真的把核彈打了過來,直接開戰。

雷士照明先是采取了兩個自保措施——2014年7月25日,雷士照明公告,除了雷士中國、重慶雷士、重慶恩林、德豪潤達,本公司董事會並未授權任何其他公司或個人使用雷士品牌(商標),更沒有對任何公司或個人做出過20年期限的商標或品牌使用許可。6天後,雷士照明又針對經銷商授信、授權制度等發布公告。

8月8日下午,雷士照明董事會電話會議上,吳長江被免去了執行董事、CEO職務。作為臨時CEO,王冬雷在投票完成後出現在雷士照明重慶總部,進行交接。

“沒錯,我就是這樣安排的,我害怕他逃跑,拿公章做亂七八糟的事情。我害怕。”王說。

當晚的視頻顯示,王冬雷親自指揮交接工作,吳長江的兩名助理受傷,這被吳指責為暴力手段,且這次董事會會議臨到開會前才通知、也未告知會議議題,不符合公司章程。不過,南方周末記者查閱了雷士照明上市資料,公司章程里並未就董事會議召開做明確規定。

在王冬雷被重慶南岸區公安局南濱路派出所帶去做筆錄之前,吳長江和他單獨聊了幾分鐘。吳長江事後對南方周末記者表示,當時他對王說,“當初你不想放開雷士,為什麽拋出那兩個條件,你不是玩我嗎?你不講誠信,真的是無賴的做法。”

王冬雷認為問題的核心是吳長江偷上市公司的錢,其他的都不重要。事後他對南方周末記者表示,“我作為上市公司董事長,我為什麽沖到一線去?吳長江三次都這樣,太難對付。”

王冬雷還向南方周末記者透露,最近一兩個月,董事會幾個小股東有意把股權轉給另一家有名的上市公司,讓這家公司成為第一大股東,為此已經談了很多次,吳也見了這家公司的CEO。而對方則表示,如果成為大股東,一周內就要把吳長江換掉。

“我覺得我要是不站出來,我對不起董事會11個人。他做的這些事情,如果我們不好好辦它、稽查,就失去了董事勤勉盡責的責任,香港證監會要抓我們,因為我們沒管好他。你想一下,當律師通知每個董事都需要請一個律師的時候,這什麽概念啊!”王冬雷表示,整個董事會受到太大壓力。

吳長江則對南方周末記者表示,有人要離間我們(王和吳),加上他(王冬雷)又想控制雷士,借機會搭手過來把我幹掉,給他們(董事會其他小股東)一個人情,達到真正控制雷士的目的。

相比前兩次股權風波,這一次吳長江似乎很難憑借經銷商的力量來反擊了。

據王冬雷說,吳長江串通全國運營商,綁架、強迫全國運營商(28家)整合成一個無限責任公司。但在8月12日,王冬雷在北京與這些經銷商開會,當天有19家經銷商(約占雷士照明渠道銷售額80%)聲明支持董事會決議,“今天這個運營商同盟已經宣布解散了”。

目前,在雷士惠州和萬州基地,雙方勢力仍在僵持,影響到正常作業。

8月11日晚,吳長江稱“惠州全面失控”;8月12日,王冬雷對南方周末記者稱,雷士惠州基地生產正常,萬州基地現在政府主導下正在恢複中。

一位知情者向南方周末記者透露,當天上午有開著粵Z(珠海)牌照車輛的德豪潤達人士前去協調,但是一直到下午5點,他們都沒能進入萬州基地的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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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幕股東大戰狗血劇,雷士照明搶公章引發的思考

來源: http://newshtml.iheima.com/2014/0820/145031.html

i黑馬:現實中,股東及管理層爭奪對公司的控制權,鬧到一地雞毛並不罕見,暴力搶奪公章、營業執照乃至財務賬簿的事情也比比皆是。這些股東大戰的狗血劇實際上是可以避免的,更技術的說,可以從法律上規避。作者何德文在法律行業有著多年的積累,本文發布於知乎,正是作者在看到雷士照明出現股東大戰的狗血劇之後對於公司股權架構及管理的思考。

\一幕股東大戰狗血劇,非常真實地展現了公司內鬥

雷士吳長江的罷免鬧劇最近又成熱聞。根據媒體報道,8 月 8 日晚間,雷士照明發布公告稱,董事會已通過決議罷免吳長江首席執行官一職,任命公司董事長王冬雷擔任臨時首席執行官。王冬雷是雷士照明第一大股東德豪潤達的董事長,德豪潤達持有雷士照明 27.1% 的股份。8 月 9 日,吳長江和王冬雷傳出鬥毆事件,媒體轉述現場人員描述:“我當時擋在門口,六七個人過來打我,還把門撞壞了。後來我被按在吳總辦公室的沙發上,吳總也被控制住了,分別按住(吳長江)兩個胳膊,搶走了包,要求把公章交出來。”

這活靈活現的情節,雖然看起來狗血,但卻是非常真實地展現了一場公司內部的權力鬥爭。現實中,股東及管理層爭奪對公司的控制權,鬧到一地雞毛並不罕見,暴力搶奪公章、營業執照乃至財務賬簿的事情也比比皆是。

股東如何控制公司的問題,一直是大家非常關心的話題。京東劉強東控制董事會、谷歌 AB 股制度,這些控制公司的做法,看起來似乎都挺好。可是,在雷士照明的這件事里,德豪潤達作為大股東相對控股了公司、掌控了董事會,都還需要暴力手段來奪取公章來看,讓人不禁疑問:控股了,就真控制了公司?

一. 控股股東為什麽要搶公章?

控股了,還真不意味著你就控制了公司。控股權或者董事會控制權,是對公司的最終控制權,是以法律為保障的,可以最後通過法院來保護這種控制權。占著法定代表人的職位、拿著公章和營業執照,則是對公司實實在在的實際控制權。

如果你是公司絕對控股股東,董事會也占多數席位,但是法定代表人是別人擔任的,公章、營業執照也在他手里。法定代表人決定公司要做某個業務,並且準備跟合作方簽協議了。你覺得這不符合你設想的公司戰略方向,但是法定代表人一意孤行。現在,你該怎麽做?

你向法定代表人表示不滿、堅決反對、強烈譴責、強烈抗議。跟外交場合下的結果差不多,對方很可能完全不理會。

你怒了,嚴正交涉,要求法定代表人交回公章。法定代表人也置之不理。

你決定釜底抽薪,自己掛失補辦新公章。很可能你會碰壁,大部分情況下,掛失補辦公章都需要法定代表人簽字提出書面申請。法定代表人不配合,你就沒轍。

你決定召開股東會、董事會,更換法定代表人,原法定代表人仍然不配合,沒有公章和營業執照就辦了變更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記。

你打算出最後一招了,向法院起訴要回公章。OK,打官司吧,打完一審再上訴,打完官司至少一年過去了。公司在這種情況下,運營大多都會癱瘓了,一年回來公司很可能已經黃了。

看到這個環節,你會發現,你已經快要忍不住去暴力搶奪公章了。恭喜你,又一出股東大戰的狗血劇開始上演。

所以,無數的案例證明,即使是公司的控股股東,如果不掌握法定代表人的職位、不掌握公章和營業執照,控股股東對公司的控制權,只是常間接的,最後需要司法機關來保護。而法律程序的威懾,又有點不那麽給力。

二. 控制公司需要什麽?

如果要實際控制公司,需要控制哪些東西?通常,控制法定代表人職位、掌握公章和營業執照是最基本的要求。掌握了這些,你才能及時地介入公司的經營和管理。

1. 控制法定代表人的職位

古代皇帝經常說,朕即國家,皇上大筆一揮,就代表國家同意了。某種意義上,法定代表人這個職位,也跟皇帝差不多。法定代表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直接代表公司對外行使職權,他的行為屬於職務行為,視為公司行為,造成任何法律後果,都由公司承擔。所以,通常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代表公司簽字,就和蓋公司公章一樣有法律效力了,就表示公司同意了。要控制公司,繞不開對法定代表人職位的控制。

2. 掌握公章

公章,古稱玉璽。蓋上玉璽的諭令,視為皇上和國家的意誌。蓋上公章,也就視為公司同意文件的內容了。所以,凡是以公司名義發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或其他公司材料,一般都會要求加蓋公章。沒有加蓋公章的文件,業務合作對象、政府主管部門、法院,一般都不會認可文件有法律效力。

但是,目前的法律並沒有規定公章應該歸公司里的誰掌握。在大多數要求取回公章的訴訟中,法官一般會認為,公章的管理屬於公司自治範疇,在公司章程或股東會未明確公章如何管理的情況下,人民法院不能確定由誰管理。只有公司章程中明確規定,或者公司股東會作出決議,確定了公章由哪一方持有,法院才會判決支持哪一方取回公章。

3. 掌握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是企業或組織是合法經營權的憑證。就像身份證一樣,很多場合下要辦事,都會需要用身份證證明自己的身份,比如開房的時候……公司如果辦事,特別是在政府部門辦事,基本上也都會要求出示營業執照。在中國這樣一個政府有形之手無處不在的地方,公司沒有營業執照幾乎寸步難行。

4、其他印章和證照

其他印章和證照,如果能掌握,當然更好。如果實在是不能掌握,也勉強可以解決,不至於陷入僵局。因為,只要控制法定代表人職位、掌握公章和營業執照,即使印章和證照在其他人手里,也都能給掛失補辦新的,讓其他人手里的印章證照作廢。

那公章和營業執照也可以掛失補辦吧。是可以,不過,挺別扭。通常掛失補刻公章需要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並提供營業執照;掛失補辦營業執照則需要加蓋公司公章,並由股東會出具決議。也就是說,得有了公章才能補辦營業執照,有了營業執照才能補辦公章。什麽都沒有,也就補辦不了。

三、公司控制權怎麽才能和諧解決

韓寒《後會無期》里,有一段小故事:充滿激情的阿呂,以試駕的名義,開走了浩漢的那輛車,把浩漢和江河,還有萌萌噠的馬達加斯加,留在了荒無人煙的戈壁灘中。關於這段故事,豆瓣里有各種想象力豐富的延伸解讀,咱們也可以用來解讀為公司控制權的隱喻。

浩漢是登記中的車主,對車有著最終控制權。如果這輛車就是一個公司,那浩漢是控股股東。本來是浩漢自己駕車,既掌握公司的最終控制權,也掌握實際控制權;後來浩漢把車交給了阿呂來試駕,相當於把公司的實際控制權交給了阿呂;阿呂開走了車逃之夭夭,就是掌握公司實際控制權的人,把公司帶離了控股股東預期的軌道。浩漢可以報警,警察耗時耗力來查案,即使追回了汽車,車況估計也是慘不忍睹,這就跟采取司法途徑奪回公司控制權一樣,打完官司,公司也垮了。浩漢也可以自己把車搶回來,那估計又是一出《速度與激情》的暴力片了,就像剛剛發生的雷士照明武打戲。

那公司控制權如何才能和諧友好有愛的解決呢?

1、謹守商業道德

作為掌握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法定代表人、印章證照持有人以及其他職業經理人來說,應當尊重股東會和董事會做出的決議,切實執行決議的內容,實現股東利益的最大化。這是一種基本的商業道德,在英美理論中,這種商業道德也被成為信托義務或者信任義務。如果商業活動中普遍不遵守這種信托義務,公司這種東西就完全不會存在了:哪個股東敢把自己的事業交給只為一己私利的人來經營?哪個股東敢參與投資別人的事業呢?

雷士照明的吳長江,無論他在雷士照明上投入多少心血,但是,不掌握股權了,就得盡好職業經理人的本分,遵守遊戲規則。如果不服氣,那就把股權買回來。

2、采取必要的防範機制

股東們也應該未雨綢繆,從一開始就要好好籌劃一下營業執照和公章的事。雖然可能會導致事情略顯複雜,但是在股東之間明顯缺乏足夠信任的情形下,確實可以有效控制風險。

首先,控股股東最好自己持有公章和營業執照,最好還是在公司章程或股東會決議中明確規定公司營業執照和公章由自己來持有。同時,在實際使用過程中,避免其他股東或法定代表人(如果法定代表人不是控股股東本人),借機占有公章。

其次,對於小股東來說,需要以股東會決議的形式明確規定營業執照和公章的使用權限、程序和事項,防止控股股東濫用營業執照和公章,在其濫用營業執照和公章的情況下也可以確定控股股東應該承擔的責任。

第三,如果股東間勢力比較均衡,公司營業執照和公章可以分別由兩個股東或者兩個股東聯盟分別持有。營業執照由勢力較小的股東持有,公章由勢力較大的股東持有。在需要使用營業執照的時候,勢力較小的股東出示營業執照或提供複印件。這樣的話,勢力較小的股東在某些情況下就可以對勢力較大的股東起到一定的牽制作用,在某些情況下甚至占據了主動地位或者對勢力較大的股東有一定的威懾作用。


LED界購併大王 李秉傑將再出手 晶電想買台積固態照明背後的盤算

2015-01-05  TWM

 

二○一四年六月才宣布購併璨圓的晶電,十二月下旬再傳出將整併台積固態照明,消息一出,立刻成為市場討論焦點。一樁交易案未演先轟動,到底晶電看中台積固態照明什麼?是人才、股權,還是技術?

撰文‧周品均

十二月下旬,一則購併傳言再度為LED界投入震撼彈,引發業界熱議的主角,正是二○一四年才剛出手整併璨圓的台灣LED業龍頭晶電,市場盛傳,晶電將再次出手購併,而對象是台積電的新事業子公司——台積固態照明。

消息傳出隔天,十二月十九日,台積電當天股價罕見地大漲近五%,晶電股價卻下跌超過四%,儘管雙方都未證實,卻已在市場上引起關注。一名在LED業界工作長達十年的業內人士說:「晶電整併璨圓的程序都還沒有完成,怎麼會在此時吃下台積固態照明?」「更別說台積固態照明這幾年營運狀況不甚理想。」這名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說,雖然台積固態照明使用的是新晶圓級技術來製造LED晶粒,但未能吸引大客戶下單,就連設備都寥寥可數。

供過於求

台積固態照明連續虧損又折將其實,台積固態照明求售,在台灣LED界已不是新聞,進一步細究台積固態照明的歷史就會知道,為何台積電強烈地想處理台積固態照明。

台積固態照明的成立,是二○○九年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重新回任總執行長時,一手設定的新事業發展策略,一一年獨立出來成為台積電的子公司,可惜的是,台積固態照明一成立,就碰上全球LED產業十年來最嚴重的景氣蕭條,市場嚴重的供過於求,連已有十八年歷史的晶電都飽受衝擊,更別提是剛成立的台積固態照明。

因此,台積固態照明成立以來就虧損連連,一二年與一三年虧損近十四.六六億元與十六.五九億元。一四年,台積固態照明營運更備受考驗,先是前董事長蔡力行的離職,三月,主掌技術發展的前總經理譚昌琳也無預警去職,外傳譚昌琳將轉戰三星LED子公司。

接連折損兩位大將,不僅讓台積固態照明內部人心惶惶,營運模式、獲利能力,甚至去留問題,成為台積電不得不面對的挑戰,也是台積電兩位共同執行長無法迴避的課題。

眼看昔日大將譚昌琳可能加盟三星,三星著眼無非是譚過去長期投入的矽基板LED晶粒技術。先前三星曾大動作對外宣示,積極研發矽基板LED晶粒,在在讓台積固態照明腹背受敵,即使坐擁技術專利,卻苦於技術仍不成熟、無法達到經濟規模等困境。

於是,台積電自然開始對外尋求可能的合作夥伴,更考慮將台積固態照明轉手他人,市場上自然也多有耳聞。像是在晶電之前,台積電就曾找上鴻海集團旗下LED封裝廠榮創,洽談整併事宜。

不過,一名LED業主管表示,台積固態照明的資本額高達六十億元,榮創資本額卻只有十四.五億元,「資本額這麼龐大,業界誰有能耐吃下來?」該名主管以事涉敏感而拒絕具名。

台積固態照明求售榮創不得,自然將目標轉移到今年積極擴張產能的晶電身上,一名晶電主管也表示有聽聞購併消息。「台積固態照明的MOCVD︵LED晶粒生產關鍵設備︶機台數量約為五台。」光電協進會分析師呂紹旭分析,反觀合併璨圓後,晶電集團MOCVD機台數量就超過四七○台。顯然晶電董事長李秉傑看上台積固態照明的優點,絕不會是產能。

三安挖角

競爭白熱化 首重補人才缺口求證於LED產業大老億光董事長葉寅夫有關這項傳言,他雖未正面證實,但對晶電積極整併上游產業的策略,給予肯定。葉寅夫更直言不諱:「如果是我,我也會這麼做!」話雖這麼說,葉寅夫也坦言,「以目前台積固態照明的規模來看,要靠整併擴增晶電產能規模,效果可能很有限。」除了產能考量外,晶電還有其他誘因要吃下台積固態照明嗎?就是股權。由於晶電購併璨圓後,連帶地璨圓的第二大股東中國LED廠三安,也在一四年底完成換股後,成為晶電第二大股東。按照股權換算,三安將持有晶電三%股權。晶電經營團隊不到一%的股權,自然是一大問題。尤其一四年下半年,晶電整併璨圓過程中,雙方研發人才一再被三安挖角,讓李秉傑氣到跳腳,甚至直接講出「三安挖走了晶電十二人的藍光研發團隊,還放話要再挖走六十人!」兩軍相爭已進入白熱化階段,如果晶電能在此時補進台積固態照明的戰力,不但可以「整合產業力量」,同時也能買到人才,這才是李秉傑要的!

雖然熟知這起購併交易細節的人士透露,「台積固態照明開給晶電的價格,相當划算。」但從晶電財報來看,帳上現金水位僅八十二億元,要以現金購併資本額高達六十億元的台積固態照明,可能性相對較低。相反的,倘若台積電願意以換股的方式交易,一來引進台積電當股東,對晶電公司派持股有鞏固作用,二來雙方合作關係加深,有雙贏效果。

縱使求證晶電發言人張世賢,他不願評論傳言,卻也抱持開放態度,留下一句:「不是說不可能。」留給業界揣測空間。不論如何,LED產業能有進一步整合,都是好事,至於這樁喜事幾時明朗化,勢必將是二○一五年LED業界最關注的大事。

晶電公司

成立時間:1996年

負責人:李秉傑(中)

資本額:93.63億元

主要業務:LED晶片製造主要客戶:億光、三星、飛利浦

近三年EPS:

2011年 0.56元

2012年 -1.3元

2013年 0.04元

靠購併茁壯,晶電10年壯大版圖時間 (年) 購併公司 購併方式 交易條件2005 國聯 換股 國聯2.24股換晶電1股

2006 元砷、

連勇 換股 晶電1股換3.08股元砷

晶電1股換5.5股連勇

2012 廣鎵 換股 4.85股廣鎵換晶電1股2014 璨圓 換股 3.448股璨圓換晶電1股資料來源: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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