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總理馬特奧·倫奇(Matteo Renzi)在本周訪問倫敦時表示,德國沒有權利對其他歐盟國家進行說教。歐洲國家間沒有“老師和學生”。此前,德國總理默克爾批評意大利和法國,指責兩國不斷推遲削減財政赤字的目標。
倫奇在接受英國《金融時報》專訪時稱,“任何人都無權把其他國家看作小學生” 。倫奇在訪問中還為法國推遲削減財政赤字的行為進行辯護,稱3%的赤字率目標是 “過時的規則”。
法國財政部長米歇爾-薩平(Michel Sapin)10月1日表示,至少在2017年之前,政府預算赤字規模不會達到歐盟制定的,國內生產總值占比在3%以下的目標。法國2015年預算報告顯示,法國公共赤字占GDP比重會從2015年的4.3%下滑至2016年的3.8%。在2017年降至2.8%。
不過,意大利總理倫奇稱,他寧願接受一個赤字率為4.4%的法國,也不願法國領導人變為Marine Le Pen。 “這對歐洲非常重要”。
Marine Le Pen是法國極右翼政黨民族陣線黨的領導人。民族陣線黨成立於1972年,以反猶太人、反移民、支持血統主義、呼籲恢複死刑著稱。由於法國經濟不佳,法國現任政府支持率不斷下滑。法國民族陣線黨在今年5月的法國歐洲議會選舉中成為大贏家,贏得近25%的選票,翻了近四番。
倫奇表示意大利的赤字率將保持在歐盟法定的3%之內, 即便意大利經濟仍然處於衰退中。“意大利聲譽有問題,所以我傾向於堅持3%的目標,向外界傳遞穩定的信號。”
意大利政府此前大幅調低經濟增長預期,預測2014年意大利經濟將萎縮0.3%,2015年增長率為0.6%。今年8月,意大利六年中第三次陷入衰退。目前失業率升至12%。而青年失業率高達44%。
德國總理默克爾10月3日表示,歐洲的信譽岌岌可危,她不會停止向歐元區政府施壓,要求他們遵守債務和赤字的規則。彭博新聞社稱,她的言論是對法國和意大利的又一次提醒。(更多精彩財經資訊,點擊這里下載華爾街見聞App)
《建立效能政府》 過去兩年,沉寂已久的台灣社運聲勢再創高峰,民眾對政府已忍無可忍。其實,制度缺陷與選民意識不彰,才是台灣政治總是讓人失望的根源。 撰文‧郭淑媛 某位行政院前院長曾告訴《今周刊》記者,有一次他去立法院遊說立委一項政策,立委問他:「你有票嗎?」他答:「我的老闆(指總統)有六八九萬票。」立委立刻說:「那叫你老闆來!」這段對話,具體反映出台灣憲政體制的問題,行政院長沒有民意基礎,權力來源是總統,卻須向立法院負責,總統反而不受任何監督制衡,形成「總統有權無責,閣揆有責無權」的憲政困境。 今年三月的太陽花學運,就是當總統的民意支持度只剩九%,卻仍要硬推一個政策支持度不到三成的《兩岸服貿協議》所引爆。英國《經濟學人》五月初報導:「街頭示威反映著對台灣脆弱政治體制的幻滅,馬英九未來兩年會是跛鴨狀態,台灣的未來可能會在街頭決定。」為什麼會演變成街頭決定?答案就是我們的政治體制設計出問題。 同樣的爭端若發生在日本,首相可以解散國會,訴諸民意,讓新選出的國會來決定政策走向。十一月中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宣布解散國會、眾議院改選,就是要將「安倍經濟學」的存廢交由選民決定。 但台灣做不到這點,以至於民眾只好上街頭施壓。如果壓力夠大,夾在黨意與民意間的立法委員頂多「不處理」問題,並不是真的決定政策的方向。像台灣今年兩起重大抗爭行動,太陽花學運以及反核大將林義雄反核四禁食行動,只是讓《服貿協議》被凍在立法院、行政院宣布核四停工。但這是否代表服貿就此不簽了,核四以後都不運轉了?大家也不清楚。 這幾年,台灣政治就是這樣空轉。例如:核四問題沒有清楚做出結論,台灣就沒有能量與魄力,去討論下一階段的能源政策。 要解決這樣的問題,讓類似的事情不再發生,台灣勢必要面對憲政體制改革。台灣的憲政體制,無論是總統、行政院或立法院的運作機制設計,處處是地雷,彼此不斷互相拉扯牽制,隨時都會引爆爭議。 問題一,總統有權無責,人民直選產生的總統,握有很大的權力,卻不必向任何權力制衡機構(如立法院)負責。造成民調支持度只有九%的總統,可以推動爭議政策。 問題二,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行政院部會首長都不是民選產生,也沒有經過立法院同意,全部沒有民意基礎,權力來源來自總統,施政重點自然不會以民意為優先考量,而是實踐總統的意旨。馬政府復徵證所稅政策爭議,即為例證。 問題三,立法權箝制行政權,立法院議事效率不彰,往往為反對而反對,使得政府無法有效運作。前總統陳水扁任期內,因民進黨在立法院是少數,施政窒礙難行;馬英九出任總統至今,國民黨在立法院雖擁有絕對多數或相對多數席次,但他的重要政策如年金改革,也是動彈不得。具有政策急迫性的重大法案,常常經年累月地拖延。國家,就這樣被卡住了。 為何會產生這三大問題?研究憲改的前立委林濁水指出,讓內閣和民意基礎銜接,是民主國家的普遍原則,內閣制國家,閣員由國會議員兼任;總統制的美國,政務官都要經過國會聽證行使同意權;法國的半總統制,閣揆上任前往往先主動要求國會信任投票,閣員主要由國會議員停止議員職權後上任;但台灣在一九九七年修憲,取消立法院的閣揆同意權,少了這道銜接民意的機制。 再者,目前的憲政制度設計,也造成行政院院長有責無權,行政院院長卻必須向立法院負責,但決策權卻在總統手上,行政院院長往往成為「替死鬼」,不少卸任閣揆私下即有此感嘆。 弔詭的是,決定國家政策的行政院院會或部長級會議,擁有最高權力的總統不能主持,而由沒有真正決策權的行政院院長主持;導致在政策形成的程序中,總統的權力變成空白,往往出現政策執行的落差,使得決策品質不佳,總統反而做不了事。 再加上,行政、立法關係失衡,立委動輒議事杯葛,與功能不彰的總質詢制度,往往對行政系統形成掣肘;而朝野惡鬥、立院黨團密室協商,以及缺乏國會調查權,也讓立法院議事能力低落、立法品質粗糙,成為現在政府難以運作的原因之一。 台灣一九九七年修憲雖然賦予總統解散國會權力,但這個權力卻是被動的,必須在立法院對行政院提出不信任案;當不信任案成立、倒閣成功時,總統必須撤換行政院院長或解散國會。 這項制度設計,讓行政、立法兩權相互牽制,十幾年來從未運作,因為,立委只要不提倒閣,就不會有被解散的風險。 歷任總統多以兼任黨主席方式,循政黨決策機制解決爭議,但這項作法常被批評為「違章建築」。林濁水就質疑,國會是人民選出來的,總統透過黨主席身分指揮國會,違背權力分立的憲政精神,在美國絕對行不通。 目前的憲政體制已成為國家亂源,這也是近年來群眾運動接連不斷的主因。要解決國家陷入空轉的危機,惟有朝野努力克服超高的修憲門檻,進行憲政改革,才能正本清源。 中央政府體制無論要朝內閣制或總統制,皆可透過修憲會議尋求共識,最重要的是,透過修改中央政府體制和配套的選舉制度,以建立權責相符的憲政體制,是台灣社會的當務之急。 師法他國 台灣亂源或可有解──主要國家解決重大爭端作法 國家 憲政 體制 解決爭端的機制 日本 內閣制 首相可直接解散眾議院(相當於立法院),進行眾議院改選,並於新國會產生後再重新票選新首相。 眾議院可以對內閣提出不信任投票,若通過,首相必須接受,或解散國會。 英國 內閣制 首相有權解散下議院(相當於立法院),下議院也可以對內閣提出不信任投票。 自2011年選制改革公投開始,公投具法律效力,2014年9月即舉行蘇格蘭獨立公投。 德國 內閣制 總理在信任案遭國會否決時,有權向總統提出解散聯邦議會的請求,或提請總統宣布立法緊急狀態,暫時將立法權移交參議院。但當聯邦議會提出「建設性不信任案」(註)並選出新總理時,不得要求解散國會。 法國 半總統制 總統有權直接解散國民議會,進行國會改選;也可主動交付公投。 美國 總統制 沒有解散國會機制,總統要靠遊說方式爭取國會議員支持,所以曾發生白宮發不出薪水的僵局。 註:由於德國是多黨政治,國會新的多數聯盟組成,對內閣提出不信任案之後,必須以過半數的議員選出新任總理候選人才能成立,以確保不會因為倒閣造成國家空轉。 資料來源:台大政治系教授王業立 整理:郭淑媛 行動方案 朝野應努力克服超高的修憲門檻,進行憲政改革,修改中央政府體制,以及配套的選舉制度,以建立權責相符的憲政體制,是當務之急。 |
發表了一番獲得全美贊揚的國會演說,並連續三天沒有在個人推特上攻擊任何人的特朗普總統,似乎讓外界感到了些許意外。
然而,平靜的日子總是短暫的。在推特上噤聲四天之後,特朗普在推特上連發6條爆炸性推文,指控前總統奧巴馬在去年大選期間監聽他的電話。奧巴馬立即通過發言人回應稱,特朗普的指控“根本不實”。
盡管特朗普沒有對指控提供任何證據,有關美國最神秘的政府監聽項目,仍引發了全美上下的熱烈討論。
監聽專家:奧巴馬沒這個權力
多位美國電子監聽專家上周末表示,在去年大選期間,由當時的總統奧巴馬下令監聽特朗普大廈的總統候選人特朗普的電話不僅可能性很小,在法律上也很難行得通。根據美國法律,總統無權下令或者要求對個人進行電話監聽,只有執法人員才可以這樣做,並且要經過法庭的許可。
“監聽不是那麽容易就能下令安排的。”民主和科技中心安全專家諾基姆(Greg Nojeim)表示。
諾基姆還稱,但特朗普大廈內的往來電話記錄仍然有可能被執法官員或者情報人員拿到,即使是在總統奧巴馬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
首先,根據外國情報監聽法庭(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Court),如果一位“被美國情報部門註意的目標外國特工人員”在電話的另外一端,美國情報機構就可以對這通電話進行監聽或者拿到這通電話的通話記錄。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當執法部門執行外國監聽項目的大量數據分析和篩選的時候,如果特朗普大廈的相關電子通訊記錄出現在這些數據內的話,執法部門也可以對這些通訊記錄分析。
“奧巴馬政府不太可能切入到特朗普競選期間的高層通訊記錄,因為他們的權力非常泛泛。”參與撰寫美國監聽法律的安全專家科恩(Cindy Cohn)表示。
奧巴馬沒權,誰有?
但是,奧巴馬政府“沒有”這樣做,並不代表特朗普大廈的通訊就沒有遭到監聽,特別是目前FBI正在調查特朗普競選團隊在競選期間同俄羅斯有聯系的情況下。執法人員和情報機構很有可能已經對這些通話表現出興趣,或者很有可能特朗普大廈的記錄已經被查閱過。
據美國媒體報道,FBI在去年夏天曾經向外國情報監聽法庭申請對特朗普團隊的4名成員進行監聽,因為FBI懷疑這4名成員同俄羅斯官員有不適當的聯系。在外國情報監聽法庭沒有處理這項申請後,FBI將申請進行了修改,最終在去年10月拿到許可對特朗普大廈的一部電腦服務器進行監測,調查該服務器是否同俄羅斯銀行有往來記錄。
但是,這些監聽和監測同特朗普在上周六說的“直接電話監聽”有很大的區別。
諾基姆表示,美國聯邦政府通常有兩個理由才可以進行電話監聽:一個是用於刑事犯罪的調查,一個是用於搜集情報。
在刑事犯罪調查方面,政府執法部門必須要向法庭提供要求進行監聽的可能性原因,比如監聽是為了找到某項必需的證據。
在搜集情報方面,執法部門必須要通過外國情報監聽法庭的批準才可以進行監聽,而通常這個審批過程比較複雜,因為監聽項目通常涉及外國目標。
“因為這些障礙的存在,在美國本土監聽一個人非常困難。”諾基姆表示。
如果特朗普被監聽,問題就嚴重了
“這項監聽命令有可能來自某個行政部門分支的要求,但奧巴馬不能下這樣的命令,特朗普也不能。”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前律師多斯(April Doss)表示,“這項命令只能由法庭做出,而法庭是獨立運作的。”
有安全法律專家稱,如果真如特朗普所說,他的電話遭到監聽的話,那麽“監聽門”的問題就更複雜了。因為,如果法庭此前要求對特朗普大廈進行監聽的話,也就意味著這些監聽是符合法律的,而且,這也意味著法庭已經拿到足夠的證據,認為當時的特朗普競選團隊成員同俄羅斯有著不可磨滅的關系。
如果聯邦執法人員確實向法庭提供相關證據並得到許可進行了監聽,可能擔心這場“監聽門”的後續發展的就不是前總統奧巴馬了——特朗普團隊恐怕有更多的問題需要撇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