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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英總統的功課:如何彰顯社會價值 三位民選總統都愛「趕進度」授勳

2016-05-23  TWM

乘著年輕民意浪頭當選總統的蔡英文,背負了眾多的改革期待, 而未來她卸任時,有件歷任總統忙著做的事,可千萬別跟進。

五二○政權交接前夕,即將卸任的馬英九總統很忙,忙什麼呢?答案是忙著授勳。

二○一六年一月十六日總統大選國民黨敗選,隨後即進入政權交接期;在這段期間,共有四十人獲得馬英九授勳。然而,馬英九過去八年任內,也不過有一九三人次獲授勳章,等於在交接期就送出二一%的勳章。尤其交接前一個月內,也就是四月二十日起至截稿的五月十七日,高達三十人獲得授勳,引起側目。

馬英九這麼密集的授勳,對象全都是國內人士,最主要是卸任政務官,包括副總統吳敦義,五院院長中,有三院皆是前任與現任皆有,行政院前院長毛治國、現任張善政,考試院前院長關中、現任伍錦霖,監察院前院長陳履安、現任張博雅,司法院只有現任院長賴浩敏在列。有意思的是,立法院兩位院長,包括「馬王鬥」主角之一的前院長王金平,與民進黨籍現任院長蘇嘉全,皆未獲青睞。

親信全有份 獨缺立院院長接受勳章的卸任官員中,不少被認為是馬英九親信,包括總統府資政金溥聰、楊進添,國安會祕書長高華柱、總統府祕書長曾永權、兩位總統府副祕書長熊光華和蕭旭岑;國安會諮詢委員中,也只有曾任總統府發言人的王郁琦。

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說,不是所有卸任政務官都會獲得總統授勳,須有重大功績、獲相關單位提報經審核,譬如外交部只給部長林永樂與駐美代表沈呂巡,其他看功勞程度,由行政院或部會給予獎章。他並解釋:「未授勳王金平,是因他在前總統陳水扁任內獲贈中正勳章,到頂了。」在政權交接期,民間人士獲總統授勳者,有企業界的台達電創辦人鄭崇華、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上銀科技董事長卓永財、和碩科技董事長童子賢。

被視為「第四權」的媒體也有人受勳,包括遠見天下文化事業群董事長高希均、《天下雜誌》創辦人殷允芃、《聯合報》前社長張作錦。

不過,不是所有人都同意接受這項殊榮,馬英九在五月四日頒發二等景星勳章給八名文化界人士,原本在列的作家黃春明即婉拒。陳以信說,黃春明之前曾獲三等景星勳章(陳水扁任內授勳),這次要升到二等,他認為沒有功勞因此謙辭;另,企業界授勳除考量企業成功與產業貢獻,熱心社會公益也是原因之一。

依據《勳章條例》,人民有勳勞於國家或社會者,得授予勳章;透過總統授勳,除了對受勳者是一項榮耀,更可彰顯國家價值。然而,無論是為了肯定某人對國家社會的貢獻,或是藉此對民眾傳達價值,似乎都不適合、也不應該集中在下台前「趕進度式」地授與榮典。

避免浮濫 授勳時機宜分散以日本為例,勳章由天皇授予,有一定的制度,譬如春秋敘勳由各部會首長推薦,每年約四千人,固定在四月和十一月各頒一次;對於高齡者、從事危險工作者(例如警官)、促進外交有功的外國人士、文化發展有顯著功勞者等,也會在其他時期頒贈勳章。

但在台灣,這種下台前忙著授勳的情況,幾乎是常態。不只馬英九,在前總統李登輝與陳水扁任內也都發生。為統計三任總統授勳情況,《今周刊》請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及公共事務室,提供歷年完整的授勳名單遭拒絕後,本刊透過總統府網站公開的新聞稿逐項查詢整理出名單,並請總統府確認,陳以信回覆「並無評論」。

統計結果顯示,李登輝最後八年任期共授勳一一七人次,陳水扁共授勳二○四人次;在進入政權交接期後,李、陳各授勳三十六人次、三十九人次,各送出八年任期內三一%、一九%的勳章。

總統卸任前「清倉大拍賣」式的授勳作法,有必要調整,否則不但對肯定專業表現或貢獻失去意義,更有濫用國家名器之虞,對受勳者而言價值也不高。

蔡英文就任總統之後,應該要有新作法,每年在適當時機透過授勳去展現總統高度,肯定個人具體貢獻並彰顯社會多元價值,數量上宜精不宜多;授勳時機則應分散,不宜集中在卸任前夕,千萬別再走前任總統的老路了。

撰文 / 郭淑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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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趕卸任前授勳何周禮

1 : GS(14)@2017-01-13 08:09:03

【本報訊】控方昨日提到本案關鍵人物之一、知名建築設計師何周禮的授勳提名,指出以往一貫做法是在授勳前9個月開始接受提名,但是曾蔭權在授勳前3個月方提出,只因為他在提名前兩個月找何周禮裝修大宅,希望在任內最後一次機會親手頒授勳章給何周禮,濫用權力,將授勳變成獎賞私人設計師。


頒授前3個月始提出

控方陳詞指授勳一般由每年10月開始接受提名,翌年7月正式授勳,惟曾蔭權在2011年4月才提名何周禮受勳,並沒申報何為其深圳大宅裝修設計。控方推斷曾自知將於2012年退休,換言之2011年是他最後一次頒授勳章。控方表示,曾蔭權雖解釋提名何周禮是因看過他為香港青年協會設計的北角大樓,十分喜歡該設計,認為何對香港有貢獻。但控方指曾早於2009年參觀該大樓,質疑為何兩年後才提名。控方續指,曾在2011年認識何,因深圳東海聯合集團總經理、黃楚標的親戚早已找何為曾設計深圳大宅,曾氏夫婦更與何於同年2月18日在禮賓府見面,其間何與曾太討論深圳大宅設計及裝修,當時曾蔭權向何周禮稱裝修由其妻負責,之後的裝修會議曾沒再出席。■記者蘇曉欣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113/19895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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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曾蔭權設計豪宅 何周禮:鄭經翰介紹獲曾授勳 稱非朋友

1 : GS(14)@2017-01-18 08:09:32

【審訊第6日】【本報訊】前特首曾蔭權涉貪案,控方昨傳召關鍵證人,替深圳東海花園逾6,700方呎豪宅做室內設計的建築設計師何周禮作供,控方指曾藉向何授勳,回饋對方替他做工程。身為傑青的何昨稱,公司過去獲逾60個本港及國際獎項,當時是鄭經翰提議他接手該設計工程,稱單位是曾將會入住;惟何表示,曾是否住客,對他是否決定接生意「冇好大影響」。記者:黃幗慧何周禮開設兩間公司,包括何周禮建築設計事務所有限公司及周禮軒有限公司,何是公司董事,主要從事建築設計及室內設計,客戶包括政府、私人發展商、非政府機構等,生意來自本地、內地、意大利,公司獲逾60個本地、美國及亞太區獎項。



鄭經翰

接曾蔭權兩弟生意

在2005年獲選為十大傑青的何指,當選後其老師、時任立會議員劉秀成介紹鄭經翰給他認識,鄭詢問何有關裝修的問題,兩人自此成朋友,每2至3個月便在社交場合或朋友聚會見面。至於曾蔭權,何稱早於2002至05年間,在一些推廣香港設計的活動上有見過曾,但二人非社交朋友。但何承認,曾經分別替曾的三弟曾蔭煊及五弟曾蔭荃做室內設計。2011年獲頒授榮譽勳章的何憶述,當年1至2月間公司業績很好,那時收到很多來電洽商,包括深圳東海花園業主深圳東海集團有限公司的來電,但因是大陸「生客」故沒理會。不久後,鄭經翰與何見面,鄭在閒談間提及東海花園大宅的設計工程,叫何考慮一下,「冇畀壓力我,冇叫我一定接」,只說「時任特首將會住嘅地方」。何昨稱,特首是否住客對他是否接該生意「冇好大影響」,「係怕咗啲生客,如有熟客,我會返轉頭考慮多啲」。考慮數日後,何決定接東海花園的工程,何託同事聯絡鄭及草擬合約,由何訂出室內設計費為35萬元,即約為裝修費的10至15%,會在簽約時及完成工程後平分兩期收錢。何在2011年2月11日首次到單位實地視察,「睇吓個情況有幾複雜」。另在18日,經深圳東海聯絡下,在禮賓府與曾妻鮑笑薇見面。深圳東海與周禮軒有限公司分別在2月17及21日在合約上簽名。


與黃楚標「冇乜溝通」

主控官問何是否認識黃楚標,何表示早在2008至09年間透過立法會議員石禮謙認識黃,但與黃「完全冇乜溝通」。何稱在立約時才知東海花園與黃有關,但然後又改口,與鄭經翰見面時,鄭可能已向他提及東海花園業主為黃楚標。鄭經翰除出面提議何接手設計工程外,控方昨讀出部份控辯雙方承認的案情,顯示作為雄濤廣播股東的鄭常代表雄濤與政府接洽,包括2010年9月鄭去信廣管局稱想放棄AM電台牌照;2010年11月商經局去信鄭,通知局方原則上批准雄濤的數碼電台牌照申請;2011年4月7日,由鄭以雄濤主席身份簽收牌照等。控方指雄濤另一股東黃楚標,亦是深圳東海股東。控方指作為行會主席的曾蔭權在考慮雄濤數碼電台牌照申請時,隱瞞正與黃商討租用東海花園的豪宅單位,涉利益衝突。案件編號:HCCC484/15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118/19900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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煲呔同時提名授勳何周禮、嚴迅奇

1 : GS(14)@2017-01-26 18:10:06

【本報訊】曾蔭權被指以授勳犒賞替其深圳大宅裝修設計的何周禮,並趕及在卸任前親手頒授勳章予對方。控方昨就授勳提名制度向時任特首辦常秘麥靖宇提問,麥指曾在提名期過後才建議提名何,但他多番強調「特首冇話一定要提名」,決策局才有最終提名權。而近來捲入西九故宮博物館事件的建築師嚴迅奇同年獲頒的銅紫荊星章,也是由曾提名,同是在提名期過後才提出。


由林鄭簽署作實


麥指2011年授勳典禮的提名期是2010年底,而曾則在2011年2至3月始吩咐他向決策局建議提名包括何、嚴在內的3至4人授勳,並稱欣賞何為香港青年協會建築項目的貢獻。麥於是向負責建築界別提名的發展局提出,但他不下三次強調「特首冇話一定要提名,佢唔係一定要個局提名」。麥在辯方盤問下指除了何及嚴外,餘下人士均沒獲提名,指局方職員雖曾致電問及「呢個係咪特首想一定要提名」,但認為相關人士「唔夠突出」,而他則着局方自行判斷。但麥承認,除非局方有強烈反對理由,否則均會接納特首的建議。控方三度問麥,既然特首可建議提名授勳人選,而最後亦是由特首批核授勳名單,程序上是否不妥。麥解釋,局方在提名上有絕對自主權,授勳名單需經授勳委員會遴選後才交予特首批核,故他認為不存在不妥當;但他補充,若特首指名某人必須被提名,則另當別論。由於曾蔭權曾提及何周禮對青協的貢獻,麥在同年4月去信局方要求在何的提名表格上附上該貢獻,他同意控方所指,這會令何周禮獲授勳機會增加,而提名表格最後由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簽署作實。曾在翌月批核授勳名單,控方指曾將於2012年6月卸任,即這次是他任內最後一次批核授勳名單。但麥不同意,並指「如果我冇記錯,2012年佢都做咗一次」。■記者楊思雅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126/19909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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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授勳何周禮 稱沒受壓林鄭讚曾蔭權:我的榜樣

1 : GS(14)@2017-01-27 07:37:07

■曾蔭權兩名兒子、曾慶衍(左一)及曾慶淳(右一)昨到庭支持父親。何頴賢攝



【審訊第13日】【本報訊】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焦點證人之一、剛辭職的前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出庭作供,她稱讚曾蔭權在從事公共服務上十分盡心盡力,「作為一個公僕,他是我的榜樣」。對於特首辦在2011年建議發展局提名向建築設計師何周禮授勳,當時任發展局局長的林鄭月娥稱,曾蔭權完全沒有向她施壓,她是按個人的功績去考慮提名。記者:黃幗慧林鄭月娥是第25名控方證人,昨以英語作供,她接受控方的資深大律師郭棟明提問時確認,2011年時她任發展局局長,當年1月3日,她向禮賓處遞交了3份提名表,提名3名公務員接受榮譽勳章,沒有就最高榮譽的大紫荊勳章或金紫荊星章作提名。同年首季提名期過後,她再於4月8日遞交何周禮的提名表,對於為何遲交表格,林鄭解釋,其行政助理向她表示,特首辦向局方建議考慮提名何周禮,故她補簽提名表。但後來特首辦再表示,提名表未有填寫何周禮在香港青年協會工程方面的貢獻,故局方同事查證後補充資料,林鄭在4月12日再次遞交何的提名表。控方問林鄭是否支持有關提名及接受特首辦轉介(referral),林鄭澄清:「準確來說,我是提名人,(特首辦的)是建議(suggestion)。」


指特首租深圳單位不影響提名

林鄭接受辯方盤問時稱,提名期過後再補交提名表並非不常見,她確認除何周禮外,當時也提名了嚴迅奇,林鄭稱認識二人,亦同意辯方所指,二人都是傑出的建築師(何為建築設計師)。辯方問林鄭是否基於個人判斷作提名,林鄭答:「當然,我自行作判斷。」她認同有關提名也要經過時任常秘韋志成等人審視,若他們不同意人選,她也無法提名。辯方並問,時任特首的曾蔭權有否公開或私下向她施壓,林鄭稱「完全無」。她承認並不知何周禮替曾蔭權設計他計劃退休後入住的深圳單位。法官問,若她知道,會否有不同提名,林鄭回應:「不會,提名是基於個人功績。」於1980年加入政府的林鄭在1993至2000年間在庫務局任職,與先後任職庫務司、財政司的曾蔭權共事。辯方指期間香港金融極動盪,時任財政司司長的曾蔭權在亞洲金融風暴時作出多個決定,但林鄭指,因她當時負責公共財政工作,故沒參與處理。辯方問她曾蔭權是否投入工作?林鄭讚曾在公共服務上十分盡心盡力,「作為一個公僕,他是我的榜樣(role model)」,認同他為公眾做到最好。此外,時任非主要勳銜小組委員會前主席麥綺明稱,2011年的授勳提名經過小組、及由唐英年任主席的授勳及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審視後,在5月12日呈交予曾蔭權批核。4月11日小組才收到何周禮的提名表格,屬延期提名,但她強調這非不尋常,指決策局一向都沒依期提交表格。法官問麥,特首是否有權不經委員會審視下加名,麥稱可以,但特首需負責。法官再問特首能否在名單7月1日刊憲前一日才加名,麥指背景審查需時,而這例子太假設性,認為不會發生。案件編號:HCCC484/15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127/19910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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