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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常世雄被查 曾被舉報索要100多萬房款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07/4661537.html

湖南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常世雄被查 曾被舉報索要100多萬房款

一財網 林小昭 2015-07-28 19:52:00

據湖南省紀委消息:經湖南省委批準,湖南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省委老幹部局局長常世雄涉嫌違紀,於近日被立案並停職接受組織調查。

據湖南省紀委消息:經湖南省委批準,湖南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省委老幹部局局長常世雄涉嫌違紀,於近日被立案並停職接受組織調查。

資料顯示,1958年5月出生的常世雄是山西太原人, 1975年7月參加工作。曾在株洲市郊區曲尺公社、株洲市公安局、共青團株洲市委、株洲市編委、株洲市鄉鎮企業局、醴陵市委、株洲市委老幹部局、株洲市委組織部等單位工作。

2000年11月至2006年3月常世雄任湖南省委老幹部局副局長,2006年3月至2008年5月任湖南省委老幹部局局長,2008年5月至今任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省委老幹部局局長。

今年5月,湖南一家置業公司在網上發布的一封舉報帖稱,湖南省老幹部局長常世雄以虛假項目騙取與該公司合作,向公司負責人索賄房產,並讓該公司投入巨額資金裝修現已竣工的省老幹局的一棟“三無樓”(無國土證、無規劃證、無產權證)。之後,上述負責人為常世雄購買的房產支付了110余萬元現金。

舉報稱,初次見面後,常世雄便稱有個項目即老幹部局下屬二級單位老幹部活動中心職工危房改造項目,他可以做主。在常世雄的關照下,2013年7月12日,上述置業公司與老幹部活動中心簽訂了《湖南省老幹部活動中心幹部職工宿舍危房改造合作協議》。

常世雄

在簽訂《合作協議》當日,常世雄又以檢驗公司實力為借口,要求公司在履行協議之前,先與老幹部活動中心簽訂另外一份《房屋租賃合同》。該合同租賃內容為:老幹部活動中心同意將所屬的新建項目——“金秋樓”一樓餐廳區域租賃給上述置業公司作為餐飲場所,租賃期限為11年。

舉報人胡先生說,在被要求高價承包並高標準裝修竣工後餐廳試營業時發現,“辦不了餐飲行業所需的有關證照。”經到有關部門查詢,“金秋樓”為“無規劃許可”、“無質量驗收”等手續的違法建築。老幹活動中心的危房改造項目,至今也沒有下文。

舉報稱,在與老幹部活動中心簽訂職工危房改造項目後不足半月,常世雄就索要房產。2013年8月,該負責人幫常世雄購買了其指定的九峰苑小區的一套房子,並支付了110余萬元現金。

舉報人胡先生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常世雄索要的房款除了110萬的現金外,其他的中介費交易稅收等也是該公司出的,加起來總共為128萬。而且在這之後,常世雄還找他們索要第二套房子,是一套200多平方米的複式房,不過該公司沒給。

2014年3月,金秋樓一樓餐廳裝修完畢進入試營業,該公司多次請求常世雄盡快啟動老幹中心危房改造項目,並提供餐廳的合法手續以辦理餐飲行業所需合法證照。常世雄以各種理由拖延。於是該公司才開始向有關部門打聽情況。得到的結果是,老幹中心危房改造項目根本不存在。

“本身就沒有這個項目,我們也不知道他幹嘛要騙我們,而且我們後來發現很多人都上過他的當,被他騙了。”胡先生說。

發現上當後,該置業公司多次催促常世雄夫婦補齊房款或依法退房。2014年3月,常世雄妻子只退了15.5萬元,對余下100多萬元所付購房款和其他款項一概不退。

“他說他把房產證交給了老幹局紀委,以這種方式搪塞我們。”胡先生說,直到舉報帖發出後,常世雄還是不願意退房款,“找過他、也找過他妻子、女兒,但就是不退。我們也很納悶,他有好幾套房子,為什麽還要這樣做。簡直是貪得無厭。”

編輯:任紹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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