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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金的迷思 余有虛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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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跟人說起倫敦金,哪管是師奶阿叔、市井之徒,抑或受高等教育人士,相信也只會落得如此回應:「騙局!」倫敦金到底是什麼一回事?若虛不才,以往也曾在金業找口飯吃(找口飯吃,決非甜言蜜語誘騙阿婆棺材本或師奶私己錢之流),就嘗試替大家解說一下,打破這倫敦金的迷思。

要談這萬惡的倫敦金,先要知道街頭巷尾對其指控為何:
1. 炒孖展,炒到死人冧樓;
2. 經紀害人,瘋狂炒賣至爆倉;
3. 跟本係騙局,氹客入金後就去如黃鶴;

倫敦金炒賣自美國聯儲局(Federal Reserve)瘋狂印鈔以來,於香港的發展可謂如燎原之火。或有人說此乃內地游資過多之故:然、卻不盡然。金價於80年代石油危機時高見850美元1盎司(算及通脹大概為今下2000美元1盎司),後來美聯儲主席伏爾克(Paul Volcker, 此君名望之高由2007年金融海嘯後,奧巴馬政府力邀其出手作經濟復蘇委員會顧問可見一斑)瘋狂加息至21.5%以打壓飛升的通脹,以至後來金價沉寂於300-400美元附近幾近廿載,直至2005年起方再展升浪,以至信報「我老曹」曹仁超有「十年黃金變爛銅」之言。當時黃金市場炒家絕跡,因波幅跟本不足以讓炒家生存。當時金價基本上都有0.5美元的買賣差(如外幣買賣一樣,莊家以此為生)。300美元的金價,1%波幅就只有3美元,還要承擔0.5美元的價差,那炒家的水位也未免少了點。市場貨品林林總總,犯不著要挑戰難度,何不炒炒股票,玩玩外匯?

歷史就不多說。近年聯儲局的寬鬆貨幣政策做就金市大旺。既然有炒作空間,就自有勇士前仆後繼。懷著一朝致富的夢想進場,聽著「盛世藏金」、「黃金名貴、罕有,象徵財富」、「以前無既將來會有」之流洗腦式文宣,結果如何?


倫敦金交易商與經紀的生財之道

於分析倫敦金「騙局」之前,讓若虛先為大家解構一下倫敦金交易商與經紀的生存之道。知彼知己,你知道人家如何搵食,才能想到從什麼途徑去賺取你的血汗錢。

首先要弄清楚的是,交易商(即那些於電視大肆宣傳的公司)開價讓你進行倫敦金交易,做的是對賭生意。所謂對賭,就是你贏我輸的零和遊戲。客人買對邊,交易商要淘腰包賠錢,買錯邊就可以袋袋平安。

那交易商基本的賺錢模式或有兩種,其一就是賺差價。這與你在銀行或找換店買外幣一樣,大多不收你手續費,但買賣卻有價差,而有些情況價差可以很誇張(例如在機場某些貨幣可以差1000點子甚至更多,你不兌也沒地方再兌,所以吃個叉燒飯也要貴三成)。交易商通過不同客人的買賣以賺取差價,譬如A君與B君同時分別買與賣一張倫敦金合約,那交易商的5點差價就即時袋袋平安。

第二種賺錢手法,就是藉與散戶對賭賺錢。交易商是被動賭的,正如賭場一樣,你買下去,他就是受,只能限紅,不可賴皮。但交易商如果不想賭,或賭少一點,可以將部分或全部的合約拋出市場(事實上市場上存在只吃差價的交易商,不過當他將合約拋出去時人家也當然要吃他差價,盈利空間很小)。正如一間小工程公司突然接到一單大生意,資源財力所限,不得不將部分生意判出去。

值得一提的是,自94年槓杆式外匯交易(即炒孖展匯)被納入證監監管範圍後,金業已成碩果僅存不受香港證監會或金管局監管的投資產品,而行所謂以「金銀業貿易場」為首「業內自我監督」。但金銀業貿易場跟本不具法定權力,基本上任何人士都可自設公司作倫敦金對賭生意,而即使行員不能理賠貿易場亦不會負責。證監會多年希望將金業納入監管亦因業內阻力而無功,致使行業內良莠不齊聲名狼藉。

至於做經紀的,收入不外乎依賴佣金。佣金要多,不外乎兩種方法:資金夠大、出入夠密。對經紀來說,放五億做一張單長坐的客人,不及放五萬而放任經紀自己炒的。客人每做一張交易經紀就收一張佣,多多益善,相信不難明白。現時的交易商大多採用大經紀制,即每位經紀自己管自己客源,只與公司拆佣。但亦不乏舊式層壓式分佣制的公司,即大經紀能向自己旗下經紀的佣金分一杯羮。


所謂「騙局」的起源

了解金商與經紀的盈利方式,就不難想出「騙局」何來。散戶被騙方法主要有三:

一. 經紀連騙帶哄,引誘客戶簽賣身契授權書,說到自己如何厲害,炒兩轉連樓都炒兩層返來。又誓神劈願會穩定操作,不會亂trade。結果就是,如果有如此厲害的人早發達了還要服侍你嗎?發誓之類騙騙純真小市民還好,騙子發誓當食生菜,他日要追究嗎?合約有寫嗎?你有錄音為證嗎?授權書上只寫上本人陳大文現全權委托XXX進行交易......一百幾廿萬積蓄,可能就於一兩個星期間,被經紀每日進出百次慢慢蠶食掉,而他可能本月就賺了廿多萬換部新車了。

二. 炒倫敦金的客戶,可能並不能看懂月結單上的欄目的分別。簡單來說,未平倉合約的虧損,是不會顯示在閣下的結餘(Balance),而只會被算進客戶資產(Client's equity)。蠱惑的經紀會跟你說結餘有賺,蒙在鼓裏的客人就不知道原來未平倉的單已經蝕凸。經紀只需用賺錢平倉蝕錢死坐的方法,就能做到此效果。曾聽老行尊說過在日本工作時,有位中國廚師投資了過百萬炒外匯,一直以為在贏錢,到最後被追孖展時才知道已輸到入肉,連餐廳都要頂手抵債。(還有最邪惡的「鎖倉」炒法,見P.S.)

三. 經紀無罪,但交易商或是有心行騙,或者無力償債(因交易商做對賭,若大戶賭中贏大錢隨時爆倉),最後席捲而去,小客戶就認真血本無歸。

認清本質 識破騙局

倫敦金本質,就是賭。要長線投資,大可買賣實金、銀行的紙黃金,但上落緩慢。倫敦金放大槓杆交易,自然上落快,夠刺激,適合短線投機。金銀業貿易場的牌照,若虛真心認為不能信,因貿易場跟本不能起監管作用,亦無法例可循,徒具其名而已。要選就盡量選規模大、信譽好的交易商,或者直接做期貨黃金(因期貨order落美國CME交易所,類似本港期指,可靠得多)。

另外,做孖展並非十惡不赦。現時市面每口倫敦金合約的按金(1口合約為100盎司),大概1500美元左右。按金價1300美元一盎司計(合約總值=100盎司即130000美元),大概是86倍孖展,相當驚人。若果想賭得保守一點,大可以調整個人孖展比例,毋須用盡孖展,譬如明知1500美元即可做一張,但卻預留10000美元孖展,將比例壓在10%以下的水平。孖展比率愈低,則即使有大行情(譬如說打仗金價急升而沽了金),也沒那麼容易變成爆倉或輸凸。

但,最基本的法門,也是股神巴菲特所教的兩條,可謂所有投資、投機的金科玉律:
一. 嚴守止蝕
二. 千萬不要忘記第一條


P.S. 還有最邪惡的經紀,會用「鎖倉」的方法來哄騙客戶。所謂鎖倉,即平倉卻又不平倉。一般來說,譬如閣下買股票、期指輸錢,止蝕不外是高買低賣認賠離場。但鎖倉卻是一對買賣單但卻是Active的,譬如平常買金於1600,賣於1500,兩條合約會抵銷掉,蝕了100元離場就算了。鎖倉卻是閣下戶口中同時存在一條1600元買金,和1500元賣金的單。而此情況下,閣下的「結餘(Balance)」並不會減少!而可惡的經紀就會找這兩張單中有盈利的平倉,例如金價跌到1450,經紀會張1500沽金的單平掉賺50元,而1600買金的單放任不理。一旦巿況再尋底,他們可能會於1400元再沽金鎖倉。反覆運作下,若虛當年曾見過有些客戶的單是買在1400元而沽在700元的 ,行內稱為「天地鎖」。或說經紀鎖倉有何利益?帳面是沒有,但客戶心態不同。若即時認賠離場,很多客戶會意興闌珊出金離場;但鎖倉則有望利用客戶的不了解,以為還未認賠就能繼續守的心理,經紀就能留住客戶繼續做單;而更甚者,炒賣倫敦金是用孖展的,交易商每日跟你算利息,鎖倉做成的利息開支,客戶往往不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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