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家3月刊精選】從行天下到不跟團,一家旅遊企業的互聯網垂直試驗
來源: http://newshtml.iheima.com/2015/0317/149349.html
目前,許多傳統企業都患上了“互聯網焦慮癥”。它們一方面害怕被互聯網顛覆,另一方面想轉型互聯網卻不得要領。不過,PC 互聯網時代帶給傳統企業的不過是偽高潮,移動互聯網時代才是傳統企業的重大轉折點和爆發期。許多傳統企業已經在“重度垂直”理論指導下開始了互聯網轉型實踐。本文所報道的北京行天下國際旅行社 ( 以下簡稱“行天下國旅”), 就借助移動互聯網探索出了一條轉型之路。

行天下國旅總經理 劉海龍
一、放棄傳統電商
行天下國旅在旅遊行業已深耕十年,是一家傳統的B2B企業。公司現在規模 200人左右, 產品線涉及歐洲、美洲、大洋洲和中東、非洲等地區,在境外擁有眾多旅遊資源。在普通大眾眼中,行天下國旅並不知名, 因為其長期以來從事“隱性業務”。它為很多旅行社提供門市系統,還是攜程、途牛等互聯網旅遊公司的供應商,滿足這些 OTA ( Online Travel Agent ) 公司的采購需求。
行天下國旅總經理劉海龍(大龍寬),在1998年進入旅遊業時第一次接觸電商,也是最早接觸電商的創業者之一。雖然做的是傳統業務,但他的心中始終燃燒著互聯網的夢想。
2010年,行天下國旅開始進行第一次互聯網化的探索。它根據自身業務,在區分同業和 直客兩個市場的基礎上,先後創建了“行天下同業網”和“動力旅行網”。前者是針對同業客戶的前端售賣工具型網站,後者是面向普通直客的旅遊垂直電商網站。
然而,這次互聯網探索不久宣告失敗。2012年底,動力旅行網主動關閉。劉海龍決定放棄的主要原因在於,他發現PC時代的傳統電商無法解決複雜型消費產品。對服務業來講, 計算機無法解讀人與人溝通時,隱藏在聲音、語氣、文字和行為背後的含義,只能做標準化產品,無法滿足用戶的差異化需求。
“動力旅行網關閉時,我們還在盈利,但我發現這次B2C電商嘗試與傳統渠道沒區別,因為產品結構沒發生變化。”劉海龍說。
二、用移動互聯網抓住用戶
劉海龍是一個旅遊享樂主義者,他從自己的旅遊經歷和多年來對旅遊行業的研究發現,旅遊市場還有很大一部分用戶需求沒有得到滿足。
互聯網旅遊發展起來後,旅行團通過壓低價格擴大了消費準入人群。但另一方面,這在某種程度上導致了部分高端客戶流失——他們轉變成了自由行愛好者。但是,自由行的種種不便也給這些品質旅遊者帶來很大困擾。這樣的情況使劉海龍從中看到了商機。他想要做的是“旅行者”的生意,而不是“觀光客”的生意。他認同王石的看法——“最有意義的旅行,是能感受到用眼睛看不到的東西。”
2013年至2014年,移動互聯網時代到來。劉海龍意識到,移動互聯網才是傳統服務業最好的機會,它以C2B的模式使得互聯網直銷產生新的可能。“PC互聯網時代做的是流量生意,移動時代做的才是產品生意,好產品一定不缺流量。”他心中的好產品“需要抓住用戶的痛點,對目標用戶有價值。”
劉海龍並不迷信所謂的“互聯網思維”。他認為,垂直領域的重度運營才是產品制勝的關鍵。多年的旅遊從業經驗令他相信口碑傳播的力量,“用戶跟我有關系比我跟用戶有關系更重要”。他對“粉絲經濟”的理解在於極致產品對忠實粉絲產生的情感維系遠超過社群化運營。
在這一理念指導下,劉海龍下決心開發一款移動互聯網產品——不跟團App,通過後臺+旅行顧問,為用戶提供人性化的解決方案。“不跟團”開辟了“封測”和“騷客”兩個欄目,以用戶之口講述極致體驗。在劉海龍看來,“旅行的產品創新體現在人們的旅途體驗中,而不是表面的主題概念包裝”。按照規劃,“不跟團”力爭解決前端用戶的差異化需求,後端的標準化則通過標準模塊化的組合生產、對模塊的再構造以及標準化交付來實現。如此,“不跟團”將整體改變原先的旅遊業務模式。
談及互聯網轉型,很多傳統企業的慣常做法是招一個互聯網團隊,或組建一個新的互聯網公司,讓“對”的人幹“對”的事。劉海龍也曾做過類似嘗試,但是很快就發現這樣不行,“因為他們給不了我想要的”。他意識到,必須老板自己到一線去幹,否則產品形態會發生變化。他首先做的就是“改變自己”。“把我原來認知的一切東西重新打碎, 重新連接,思考用戶是怎麽想的、用戶想要什麽。”他開始認真學習和研究互聯網,以開放的心態接受批評,然後反思和複盤。
不跟團App公測8個月以來,沒做推廣,產生了800多萬元的銷售額。對於很多互聯網公司來說,這已經是不錯的成績。但是和行天下國旅傳統業務的盈利相比,就顯得性價比太低了。
這也是很多傳統企業轉型互聯網會遇到的問題:以極大的成本嘗試,最後收效甚微,甚至持續虧損,於是有些企業很快就放棄了。對此,劉海龍的理解是:“企業轉型的關鍵因素在於對未來的趨勢判斷,以及能否以不斷調整、試錯、叠代的心態堅持下去。”
此外,作為一個盈利還不錯的傳統企業,行天下國旅完全可以負擔“不跟團”這個新產品的研發推廣費用。但是劉海龍仍然認為,“不跟團”需要在適當的時機融資。“既然選擇互聯網化就要轉變基因,既要股權分配,也要被資本市場認可。”
對於這家移動互聯網產品還在公測期一遍遍自我修正和調整的公司,未來發展到底會如何,我們無法給出定論。但是透過這個傳統企業自我互聯網化的樣本,確實可以看到,移動互聯網時代帶給傳統服務業前所未有的機遇。我們相信,傳統企業如果抓住時機勇於自我革新,在細分領域進行重度運營,了解用戶、滿足用戶,不斷堅持,終將迎來爆發期。



證監會在私人基金及委託帳戶中發現到不尋常情況
1 :
GS(14)@2017-08-02 04:43:46http://www.sfc.hk/edistributionW ... s/doc?refNo=17PR105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今天發出通函,對一些私人基金(註1)及委託帳戶的管理情況表示關注。證監會在監察從事資產管理業務的持牌法團時,發現其中一些私人基金和委託帳戶的投資高度集中、流動性低且互有關連,並發現當中存在不尋常之處。
該通函列出多項不尋常情況,包括委託帳戶持有人的帳戶內有龐大而高度集中的股票持倉,但資產管理公司只是按客戶的指示行事,而沒有行使投資酌情權。此外,證監會發現一些個案涉及相關人士透過買入及賣出單據,購入或出售上市公司股份。
證監會亦發現到在某些情況下,基金投資者或委託帳戶持有人是那些基金或委託帳戶所投資的上市公司的主要股東、董事或聯繫人士。有一宗個案,某資產管理公司的董事,亦是該資產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所投資的多家上市公司的董事或行政總裁。
該通函內所闡述的作業方式的性質和實際的商業成分令人質疑,並可能隱瞞了在上市公司的持股量。此外,證監會警告,過度集中持有流動性低或互有關連的股票,可能會對滿足投資者贖回要求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證監會中介機構部執行董事梁鳳儀女士表示:“假如私人基金或委託帳戶被發現用作為不當活動提供資金或藉以隱瞞這類活動並令投資者利益受損,證監會將會毫不猶疑地對未能遵循監管規定的資產管理公司及其高級管理層採取行動。特別是,資產管理公司不應對其客戶建議的可疑安排及交易視若無睹,並應避免捲入任何市場失當行為或其他不法活動。”
資產管理公司亦應在合理地懷疑其客戶可能已嚴重地違反、觸犯或不遵守《證券及期貨條例》所訂的市場失當行為條文時,向證監會作出匯報(註2)。
證監會提醒投資者,在投資私人基金前務請採取防範措施(註3),包括:
細閱基金的銷售文件,尤其注意基金的投資目標和策略,以及向資產管理公司作出適當查詢;
除了考慮基金的表現及回報外,亦應全面了解基金的性質及風險,例如基金是否高度集中於流動性低或互有關連的股票;及
將基金的風險概況與自身的個人狀況進行配對,以決定投資是否適合自己。
完
備註:
私人基金主要是指開放式私人基金,其投資者可按照銷售文件所載的基金交易頻密程度,隨時將基金贖回。
參閱《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持牌人或註冊人操守準則》第12.5段。
有關更多投資者教育資料,請參閱證監會的全資附屬機構投資者教育中心的網站。
2 :
GS(14)@2017-08-02 04:44:15http://www.sfc.hk/edistributionW ... ar/doc?refNo=17EC48
致從事資產管理業務的持牌法團的通函
在管理私人基金及委託帳戶方面的不尋常情況及缺失
2017年7月31日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在監察從事管理私人基金1及委託帳戶的持牌法團(“資產管理公司”)的過程中,發現到一些可能會引起監管關注的情況。在一些個案中,那些持有集中、流動性低及互有關連的投資的私人基金及委託帳戶,被發現存在多項不尋常之處。
證監會要求所有資產管理公司的董事會及其他高級管理層(包括核心職能主管)對其商號的商業活動作出充分監督。尤其是他們在確保商號維持適當的操守標準(包括但不限於以公平的態度行事並維護客戶的最佳利益及確保市場廉潔穩健),以及確保遵守適當的程序及維持適當的風險管理措施方面,應承擔主要責任。
他們應就下文所討論的關注範疇進行檢討,並以加強其監察和合規計劃作為首要工作,確保所有適用監管規定均獲得遵循。
證監會將會繼續密切監察資產管理公司,並將會毫不猶疑地對任何未能遵循監管規定的持牌法團及其管理層(包括相關的核心職能主管)採取行動。
以市場廉潔穩健的最佳利益行事
證監會在一些持有集中、流動性低且互有關連的投資的私人基金及委託帳戶內,注意到多項不尋常之處:
(i) 委託帳戶持有人的帳戶內有龐大而集中的股票持倉,但資產管理公司只是按客戶的指示行事,而沒有行使投資酌情權;
(ii) 透過買入及賣出單據向相關人士購入或出售上市公司股份;舉例說,某上市公司的主要股東透過買入及賣出單據,向某個由資產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出售該公司的股份,而該名主要股東則反過來透過委託帳戶投資於該基金;
(iii) 基金投資者或委託帳戶持有人與該等基金或委託帳戶所投資的上市公司有關(例如是主要股東、董事或聯繫人士);及
(iv) 某資產管理公司的董事,亦是該資產管理公司所管理的基金所投資的多家上市公司的董事或行政總裁。
上述作業方式的性質和實際的商業成分令人質疑,並可能隱瞞基金投資者或委託帳戶持有人於上市公司的持股量。證監會警告,資產管理公司不應對其客戶建議的可疑安排及交易視若無睹。它們應嚴格地審閱安排及交易(例如進行適當的客戶盡職審查),並採取適當步驟,避免捲入任何市場失當行為或其他不法活動。
向證監會作出匯報
資產管理公司亦應在合理地懷疑其客戶可能已嚴重地違反、觸犯或不遵守《證券及期貨條例》所訂的市場失當行為條文時,向證監會作出匯報2。
利益衝突
上市公司的董事或聯繫人士可能知悉重大的非公開及價格敏感資料,而這些資料可能導致潛在利益衝突。因此,資產管理公司在投資與其基金投資者、委託帳戶持有人、董事或其本身的主要人員有關的股票時,應小心審慎行事,因他們可能被視為在利用該等資料。
風險管理
本會在監察過程中發現多個持倉集中,並重點投資於流動性低的股票及/或由較小型但互有關連的上市公司組成的網絡所發行的股票(“互有關連的股票")的基金及委託帳戶。
尤其是,該等資產管理公司的部分基金和委託帳戶的持股量佔若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接近5%或以上。在該等集中的投資組合中,當相關投資出現價格下跌時,損失便會擴大。此外,那些資產管理公司並沒設有合適及有效的風險管理政策,以處理該等集中及流動性風險。流動性低的股票在價格下跌時帶來的不利影響會因使用槓桿而加劇。
證監會提醒資產管理公司,應設立和維持有效的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以識別和管理各基金或委託帳戶承受或可能承受的風險。尤其是,資產管理公司應管理其基金的流動性風險,並確保基金能夠按照基金要約文件所載的條款應付投資者的贖回要求。資產管理公司亦應考慮其基金或委託帳戶是否應過度集中持有流動性低或互有關連的股票。
公平地行事和避免利益衝突
在一個個案中,當某基金在未能應付就槓桿式股票交易產生的追繳保證金通知時,便由資產管理公司的其他基金安排作出貸款。這可能損害借出基金的投資者的利益,尤其是當借出基金亦需要現金以履行尚未履行的贖回要求,而借入基金償還無抵押貸款的能力亦成疑時。在同一個案中,與資產管理公司有關的人員以極高的一次性融資收費向借入基金提供貸款。
在另一個個案中,與一家資產管理公司有關的一名基金投資者獲提供優惠待遇,獲允許在基金價格下跌前贖回所持有的股份,從而減少他本人的投資損失。
提醒
本會提醒資產管理公司,凡未能以維護客戶和市場廉潔穩健的最佳利益的態度行事,均屬非常嚴重的事項,並直接令其適當人選資格受到質疑。
如對本通函內容有任何疑問,請致電2231 1696與陸燕梅女士聯絡。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中介機構部
中介機構監察科
完
SFO/IS/026/2017
1 於本通函內,私人基金主要是指開放式私人基金,其投資者可按照要約文件所載的基金交易頻密程度,隨時將基金贖回。
2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持牌人或註冊人操守準則》第12.5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