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個係Tokyo Joe? 老占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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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kyo Joe是一齣 1949年的荷里活電影,由Casablanca 的男主角堪富利保加主演。
Tokyo Joe也是一間餐廳,在美國,日本,香港的老蘭都有分店。
Tokyo Joe是坂本龍一一隻CD名。
Tokyo Joe也是一個人,一個我心目中的股神,一個 Entrepreneur,一個 Playboy。 ( 21世紀仍用 Playboy這個字好像有點落後, but he’s real Playboy)
本名Yun Soo Oh Park的 Tokyo Joe 是美籍韓國人,做過律師,在東岸及西岸開過餐廳,在美國、沙地、荷蘭、德國等12個國家投資房地產及其他項目,令他一舉成名的是在90年代中期創辦了一間名為 Societe Anonyme 的網上投資服務公司,這家公司透過 Internet, Chat Room, Email 發放美股貼士 (有點像而家的財經 Blog 和 bbs,但係人地行早10年)﹔由於食正科網股及美股減息週期,Tokyo Joe每日所揀股票狂升,俾錢訂閱的股民如痴如醉,上萬名Fans個個月奉獻US$300,他的資訊影響力到底有多大?在1999年8月中旬,當 Tokyo Joe 最初在其網站上發佈消息,預測 IMA(Information Management Associates)公司的股票將上升到14美元時,該股票的當時價格僅爲4美元左右。他極力推薦。他的推薦産生了巨大的交易量。幾天之後,IMA的股票真的上漲到14美元,並在該價位停留了短暫的時間。因此,Tokyo Joe亦上埋 Bloomberg, CNBC, Money Magazine, Worth, Time Digital, Wall Street Journal, 風頭一時無倆。
人怕出名豬怕肥,槍打出頭鳥, 2000年1月5日,美國證監會正式對他的股評網站主提出起訴。美國證監會指出,Tokyo Joe往往先買進一些股票,然後向他的網站用戶推薦。在會員買進並使股價上漲後,他即售出並獲取利潤。每次這樣做時,他並沒披露自己已持有所推薦的股票這一事實,因而欺詐了網站會員。其次, 在向網站會員吹捧某家公司之前,該家公司已給他贈送了不少股份,但在向會員推薦時他並沒有披露這一交易。再者,在網站上公佈的股票交易業績實際是虛構的,因此也屬誤導。
打官司當然是在所難免,問題係有無得打? Tokyo Joe本身是律師,他當然認為有得打:
他的論點是:
1. 他何種行爲違反了美國《證券交易法》反操縱條款?公民及公司法人是否可公開討論對任何股票的看法?那種股評構成“市場操縱”罪?
2. 如何看待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所保證的言論自由權?根據《第一修正案》,每個人都有權私下或公開表達自己的觀點和看法,這包括對股票的看法。因此,如何處理言論自由、新聞自由與“市場操縱”間的潛在衝突?
3. 美 國的《證券交易法》、《投資顧問法》等都是在互聯網出現之前産生的,那麽,在互聯網打破國界的情況下,這些法案中的反欺詐條款是否還可應用到互聯網上的言 行?被告辯稱,他是在互聯網上發佈股評和投資建議的,因此他並非《投資顧問法》所界定的投資顧問,所以,美國證監會依據《投資顧問法》的反欺詐條款來起訴 他是違背憲法。這是第一次從互聯網的角度對美國與證券相關的法律提出挑戰,美國司法界和證券業都甚爲關注,其結果也非常具有里程碑意義。2001年2月,在法官否定了Tokyo Joe要求駁回起訴的動議後,美國證監會和Tokyo Joe均進入司法程序階段。在開庭審之前,Tokyo Joe突然申請與美國證監會庭外和解。3月8日,地區法院的法官批准了這一和解方案。和解方案爲Tokyo Joe及其公司同意支付總計750,000美元的金額。在這總款中,280,000美元爲被告及其公司通過13起倒賣股票交易和一項非法股票推介獲得的總利潤,45,000美元爲上述利潤在庭審判決前應支付的利息。因此,總罰款的金額爲325,000美元。另外,Tokyo Joe被禁止繼續從事投資建議或交易股票,也被禁在將來操縱股價。
通過這個案例,一方面可讓我們清楚看到在美國法院是如何面對Internet和新媒體,另一方面,在股評家和假資訊泛濫的今天,還有許多市場操縱行爲值得香港證監會和媒體去揭露、處罰。第一個就要踢爆什麼十大必勝股。
Tokyo Joe因為此訴訟星沉下來,但一點沒有影响他的 Quality Life,他繼續帶着愛犬老虎狗 Dori和駕駛他的 Harley Davidson週遊列國,吃喝玩樂 !佢最近仲用咗9日橫渡美國及揸Harley全歐遊,Life as a Playboy.
【動畫】古人嚼樹脂當食香口膠 邊個係食「膠」大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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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10-22 17:48:53古時世界各地已有人嚼樹脂,以維持口香及潔齒,可謂是香口膠的始祖。
全新旅遊專頁,即like籽想旅行:
https://m.facebook.com/travel.appleseed記者孤陋寡聞,早前於網絡蹓躂,方發現原來香口膠都有國際協會。據國際香口膠協會(ICGA)資料指,古時世界各地已有人嚼樹脂,以維持口香及潔齒,可謂是香口膠的始祖;當中更有些古人會以樹葉、穀粒等,作為「古版香口膠」。80年代中,美國最先將香口膠商業化,就連當時地下鐵,亦出現香口膠自動販賣機,由美科學家Thomas Adams發明,可謂當時市場的先頭部隊。後來,有公司更加入了小遊戲,提高人們的購買意慾,所謂食得又玩得。至於吹波膠,則去到90年代初才面世,但由於第一代口感太黏,廿年後改良版現身。直到90年代中,即二戰後,隨當時美軍於世界各地的足跡,香口膠產品才普及化。當中墨西哥可謂嚼膠大國,有統計指每個墨西哥人日吃多於2塊,而每粒膠渣,政府都要花近$1.5成本清理。香口膠殘渣「成災」,各國各出奇招。1992年,新加坡政府成為首個禁膠國家。英國也不野小,每年均耗資1.5億英鎊清理殘渣。2007年,當地教授發明可自動溶解香口膠。治標不如治本,2009年,產品設計師Anna Bullus創立Gumdrop Ltd,回收香口膠並製成再造產品,如文具及日用品等,當中10支鉛筆連間尺約港幣83元、杯約93元,價錢中上,但背後理念,已不是用錢衡量了。
80年代中,美國最先將香口膠商業化,就連當時地下鐵,亦出現香口膠自動販賣機。
吹波膠去到90年代初才面世。
記者﹕湯珮然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su ... t/20171019/20187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