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松炎或向立會索償4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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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07-29 03:30:17【本報訊】被法庭裁定喪失議員資格的姚松炎、羅冠聰、劉小麗、梁國雄,今日會歸還其議員辦公室給立法會,立法會秘書處將會點算有關物資。4人今日下午4時在議員入口附近宣讀聲明,抗議政府粗暴褫奪議員資格。姚松炎指若立法會決定追回他過去9個月的薪津,他會以民事訴訟方式,向立法會索償過去9個月約300至400萬的顧問費。
4人現籌得逾百萬律師費
4人在過去兩周分批把物資撤出立法會,今日下午5時是4人「還房」的最後限期,立法會秘書處職員已相約4人今日分批退還議員辦公室,屆時會點算去年起借予4人的物資。社民連梁國雄是多年議員,其辦公室可謂最「重貨」;梁指辦公室中沒被搬走的東西,秘書處均會代為扔掉,「冇乜嘢係一定要搬走,所有嘢都係身外物」。做議員時向立法會申領300萬元薪津、支付各種開支的姚松炎接受《Now新聞台》訪問時指,一旦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追討薪津,他也會向立法會追討他過去9個月提供的專業顧問費,「呢個顧問服務,係佢哋(立法會)同意下提供,我會根據我嘅市場價格,然後收取呢9個月嘅價錢,以過去我喺大學提供嘅顧問服務計算,若2,000蚊一個小時,立法會行管會大約要賠償我300至400萬嘅顧問費」。4人昨發出採訪通知,今午4時在立法會議員入口附近宣讀聲明,抗議政府粗暴褫奪議員資格。守護公義基金早前為4人再度籌募律師費,首個星期已籌得逾100萬元,距離籌款目標尚餘400萬元,基金亦正計劃下一步籌款活動。■記者姚國雄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728/20104074
澳門立會撤回禁議員舉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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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07-29 03:30:21【本報訊】澳門立法會章程及任期委員會擬修改多條議事規則,包括建議禁止議員在議會上使用含有政治性質信息的旗幟和海報等,即禁止議員在會上舉牌,引起議會內外關注。立法會昨終撤回有關條文,惟其他修改今日會繼續討論並表決。本身是委員會成員的澳門立法會議員區錦新說,委員會昨早舉行閉門會議,建議修改《立法會議事規則》第47條有關「議員專用區」的內容,加入「在會議進行中,議員不得使用含有政治或任何其他性質的信息的牌、條帶、標誌、海報、旗幟或任何其他同類物件」,以禁止議員在會上舉牌和擺放道具等,委員會認為修訂過於倉促,議員間未達成共識,加上立法會會期尚餘約半個月,未有足夠時間討論,故請求立法會主席撤回有關修訂,並已獲得批准。
臨時動議悼念或被禁
區錦新說,委員會上周建議共修改23條《議事規則》,雖然第47條的修改被撤回,但第52條的修改仍相當具爭議。他指出,一向立法會議員可於發言前提出「表達心意」,「例如話我想悼念劉曉波,通過嘅話,就會成為立法會正式的心意表達」。但新建議收窄至6類用字,「表達祝賀、慰唁、抗議、致意、讚揚或譴責的心意」,議員並要在開會前至少24小時前提出,不可以臨時動議。區錦新會於今日會議上反對此項修訂。■記者李詠希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728/20104296
立會調查 投訴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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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08-02 06:10:17【本報訊】捐款事件曝光後,立法會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決定調查工黨李卓人和社民連梁國雄,指他們分別收了黎智英150萬及100萬元而沒申報利益,兩人堅稱只是代收。調查9個月後,委員會裁定針對二人的投訴不成立。不過,廉署調查後挖出一筆2012年的25萬元捐款,而梁也從沒向委員會自揭曾收下這筆捐款,亦沒申報,最終因而遭廉署檢控。
50萬留李卓人戶口9個月
委員會主要調查李卓人2013及14年收款共150萬元,無向立法會申報,而其中50萬元足足逗留在其戶口約9個月,直至媒體報道才轉交工黨。梁國雄的個案,委員會同樣指他在該兩年間收款100萬元而無申報。委員會先後閉門傳召黎智英、梁國雄及李卓人,以及所屬政黨的相關人士作供。根據公開報告資料,各證人均確認梁、李分別替社民連和工黨收款,再轉賬政黨戶口。梁的版本是,100萬元是用於社民連成員的律師費。7名委員包括主席葉國謙、3名泛民和3名建制議員。兩宗投訴均是3票泛民反對、3票建制支持,最終主席按慣例投反對票,投訴不成立。電郵外洩事件後,另有3名泛民議員遭投訴違反《議事規則》,包括梁家傑、毛孟靜和涂謹申。梁提供了銀行月結單、支票副本及「真普聯」會議紀錄,委員接受他代真普聯收錢的解釋;毛同樣提供證據,證明捐款來自公民黨及其夫,而非黎智英;而涂的個案,因他拒絕向黎索取書面澄清沒向涂捐款,委員會最終以4比3裁定投訴不成立。■記者歐陽聯發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801/20108168
立會擬聘大狀研追討四DQ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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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08-02 06:10:18【本報訊】因宣誓案被撤銷立會議員資格的社民連梁國雄、香港眾志羅冠聰、劉小麗及姚松炎,面臨被追討在任議員期間的薪酬、議辦開支等合共逾千萬元。立法會行管會尚未決定是否追討,立會主席梁君彥去信行管會,諮詢是否外聘資深大律師提供相關法律意見,據知獲行管會內半數成員支持,料取得法律意見後,行管會或在8月底的會議討論追數安排。4名被DQ議員是在梁君彥重新監誓後,在過去一個會期、約近9個月時間履行議員職務,故4人堅持沒理由退還薪津,部份建制派議員亦明言對全數追討逾千萬薪津有保留。
陳克勤:一定要追
行管會成員謝偉俊早前公開建議向法庭拿指引,決定追討薪津開支是否恰當,避免日後爭議,梁君彥其後去信行管會成員諮詢是否須外聘資深大律師以取得法律意見。行管會成員之一的民建聯陳克勤回覆《蘋果》稱,同意外聘大律師提供意見,認為「追一定要追」,要按判決行事,認為應與梁游的處理方法不同。公民黨陳淑莊認同尋求大律師意見,重申反對追討4人已預支款項,強調有關資源是用於履行立法會工作,不應追討。有行管會委員認為,若要外聘資深大律師索取法律意見,可考慮找何沛謙。■記者陳雪玲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801/20108206
建制工會促立會盡快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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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08-04 05:56:52【本報訊】親共組織工聯會的友好工人組織香港鐵路工會聯合會,昨聯同多個鐵路分會促政府確保高鐵如期通車,稱一地兩檢符合《基本法》,反斥坊間的反對聲音是「把不必要的所謂憂慮無限擴大及伸延」,在《基本法》許可的前提下否決一地兩檢是自找麻煩。港鐵工會主席林少偉指,香港屬於中國的一部份,質疑為何不能進行一地兩檢。對於輿論反對香港實行內地法律,林稱「有呢啲問題嘅係唔係佢自己有啲咩諗唔通,先至會有呢一個恐懼呢?」
指憂慮不必要
香港鐵路專業人員工會主席黃源活稱,現有對一地兩檢憂慮是不必要,「有人將憂慮無限放大,嗰啲發生嘅機會係微乎其微」。黃指港鐵自2015年起已分批招聘高鐵司機及專業技術人員約700人,該批員工已進行培訓、測試鐵路系統、考高鐵司機資格試等,當中有31位已考取高鐵司機資格。若高鐵遲遲不通車,他們生計將受阻,甚至會失去工作。林少偉指,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工程現已完成94.3%,「幾百億的高鐵工程」不應因一地兩檢而受阻,促請立法會復會後盡快通過方案,令高鐵如期通車。■記者彭愷欣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803/20110107
黃碧雲夫隨立會團遊以色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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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08-04 06:35:54【本報訊】立法會工商事務委員會上月底到以色列考察,獲立法會津貼部份費用,《明報》昨報道,民主黨黃碧雲於行程結束後留在當地旅遊,其丈夫亦隨考察團一同到以色列,但機票、膳食等開支均屬自費,沒有使用公帑。立法會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主席姚思榮昨表示,制度上和親人出外同行不用申報,前提是不可以用公帑資助。
開支全為自費
姚思榮昨在立法會回應事件時指,立法會目前沒有規定議員不能提早出發或延遲返港,若然有人涉及佔用交通、酒店等資源,應交由當事人解釋,又稱議員早去遲返、攜眷出席考察團不是首次發生,都是沿用上述相關規定去處理,並未收到投訴,不過隨着公眾對議員期望日高,議員應該做得更好,認為行管會可研究規定有否修改空間。黃碧雲前日以短訊回覆《明報》時表示,完成考察後的旅程屬自費,對於其丈夫有否參加以色列行程,黃說:「我丈夫完全無參與任何訪問行程和膳食,會分清楚。」本報昨曾致電黃碧雲,截稿前未獲回覆。■記者林俊謙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804/20111389
政府拒承諾不再DQ立會參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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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10-22 16:33:41【本報訊】特首林鄭月娥昨午宴宴請立法會議員後,傍晚出席青協活動與逾260位青年直接交流,其中譚先生問到林鄭提過要與青年同行,上屆政府卻取消多名議員資格,並司法覆核雙學三子和東北13人案,「逼佢哋(年輕人)坐監」,問林鄭能否承諾不再取消參選人士資格,林鄭拒絕承諾,強調就算與青年人溝通,亦要有底線,須按法律行事,直指:「父母都有底線,佢哋會唔會鼓勵你吸毒唔讀書?」林鄭昨稱,政府對覆核案的選擇是依法辦事,若判案基礎不穩固,律政司當然可以提出上訴,認為外界不能隨便說政府逼學生坐監,認為有關說法是漠視司法制度,重申相關法庭判決由完全獨立的司法機構作出,依法辦事是香港最大的核心價值。林鄭又指,不論如何有誠意與青年人同行,自己亦有底線,就是依法辦事,做事要公平、公正和符合社會期望,「等於大家嘅父母好愛錫大家,但係父母都有底線㗎嘛,父母會唔會鼓勵你去吸毒呢?會唔會鼓勵你唔讀書呢?一個有規有矩嘅公民社會係有共同嘅底線嘅」。對於被要求承諾不再取消參加補選人士資格,林鄭拒絕,她指選舉由馮驊大法官主持的選管會負責,即使她是特首,都不可違反法律,只能按法律行事。
青年促撤確認書
譚先生會後指,林鄭若要修補撕裂,未來3月補選不應再用確認書取消參選人資格,坦言對林鄭席間回應感到失望,相信林鄭稱不能承諾,是因仍未知屆時北京會否篩選參選人士。譚又指,司法機關原已判年輕人社會服務令,但律政司仍要覆核刑期,令人質疑背後目的,擔心政府針對年輕社運人士的行動陸續有來。有聖保羅書院的同學則批評,現時政府的高鐵一地兩檢廣告有誤導成份,林鄭回應表示,高鐵若不進行一地兩檢,是無經濟效益,形容現時政府方案獲得香港社會上很多支持,又稱最新調查有八、九成人支持。■記者林俊謙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1017/20185512
空置稅零讓步 虛假陳述可判監 政府方案上立會 梁志堅形容「苛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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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9-03-27 09:25:58https://www.mpfinance.com/fin/da ... 8667&issue=20190327
【明報專訊】特首林鄭月娥去年6月提出就一手樓開徵空置稅,最新立法會文件顯示,政府提出若一手單位買賣雙方為聯繫公司,發展商仍須支付空置稅,而已售出單位若取消交易,發展商仍須「上報」,或須補繳空置稅。文件亦提到相關罰則,若發展商在申報資料時虛假陳述,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
明報記者 林尚民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將於下周一(4月1日)商討有關額外差餉(即空置稅)事宜,就運房局提交的文件顯示,政府建議空置稅仍會維持新盤獲批入伙紙後12個月,若仍未售出或租出,將徵收應課差餉租值的兩倍作為額外差餉。雖然有部分發展商早前已把部分物業出售予關連公司,會德豐(0020)的山頂道77、79號,就有兩伙以共9.6億元轉售予關連公司,惟未知是否與空置稅有關。
堵塞聯繫公司買賣避稅
不過,據該文件指出,若單位買賣雙方為聯繫公司,有關單位仍會被視為一手單位,並會受額外差餉機制規限。另雖然文件中提及單位若在過去12個月以市值租金或以上租出超過6個月,可不受額外差餉機制規限,但就未有提到若租客與發展商是有聯繫的公司會如何處理。資料顯示,南豐持有的壽臣山深水灣徑8號,就有4伙以月租42萬至92萬元租予南豐及豐資源相關人士。至於若單位已簽訂買賣協議,即使未簽訂轉讓契亦毋須支付空置稅,但若單位期後終止交易,發展商須通知估價署,或須補繳額外差餉。
除空置稅具體內容外,文件亦提及相關罰則,若發展商沒在期限內提交資料,可被判罰款2.5萬元;若申報時作虛假陳述,則可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若發展商高層同意或縱容下屬干犯有關條例,亦可被起訴及處罰。發展商若干犯條例,少徵收或沒徵收的額外差餉會被罰款3倍。
仍以入伙紙作計算基礎
地產建設商會執委會主席梁志堅認為,有關政策實屬苛政,政府根本「夾硬要罰」地產商,「賣唔到樓都要罰」。梁又認為,政府自去年6月提出有關方案後,地建會已多次表達意見,但政府均未有正面回覆,今次運房局提出的建議,顯示政府根本是「硬推」。他表示,政府應把普通單位與豪宅分開處理,因為豪宅難以在一年內全數售出,政府此舉等同「叫發展商減價」,並謂入伙紙不代表什麼,差估署計算差餉都不是以批出入伙紙當日計算。
分析:發展商或拖慢起樓
資深分析員林一鳴則認為,政府推出空置稅對市場影響輕微,現時市場約有1萬伙已落成但未售出的一手單位,部分已被發展商轉售為租,相信發展商因此而加快推出的單位只有數千伙,但現時樓市暢旺,發展商不會賤價出售,反觀近年政府賣地少,加上政府把公私營房屋比例調整至七三比,今明兩年每年一手供應約2萬伙水平,但到2022年左右,預料每年新盤供應只有1萬多伙,發展商可能會因空置稅,把建築中的樓盤工程拖慢,到2021/22年左右才推出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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