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首同股不同權新股 料為港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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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8-03-12 02:06:09【明報專訊】本港及內地交易所近期均積極改革,以迎合同股不同權架構公司掛牌,新加坡去年初亦已就放寬同股不同權公司上市作概念諮詢,將於今季展開諮詢,為期兩個月。新加坡交易所執行副總裁兼證券與固定收益主管周士達透露,新加坡首隻同股不同權新股可望於7月上市,該公司極有可能是一家香港公司。
為盡早吸納新經濟同股不同權公司上市,港交所(0388)早前將修訂上市規則的諮詢期縮短至1個月,行政總裁李小加料最快4月底可接受上市申請,按此推算同股不同權公司最快可於6月上市。
今季展諮詢 料7月可上市
被問到新交所可有考慮縮短諮詢期,周士達稱新交所會按既定程序,以專業做法處理。有別於本港計劃僅限新經濟公司以同股不同權架構形式上市,新交所並無此限,周士達坦言,主要是考慮到很難為「新經濟公司」下清晰定義,因此新交所的着眼點是「披露為本」,只要披露充足,便可以申請。
新交所﹕非中國一部分 真正國際市場
面對港交所以至內地交易所的競爭,周士達稱香港在吸納來自中國或主要市場在中國的公司確有優勢,但星洲的吸引力在於「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對比香港「半離岸、半在岸」的環境,如果企業需要真正的國際資金,想要踏足真正的國際市場,新加坡是好選擇。例如他預期將會成為星洲首隻同股不同權新股的香港公司,其業務在東南亞為主,故此在新加坡掛牌。不過,他未透露,還有多少同股不同權新股擬在新交所上市。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7028&issue=20180310
京東:港納同股不同權 物流金融或申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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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8-03-19 04:24:37【明報專訊】內地電商平台京東旗下的京東物流及京東金融先後完成融資計劃,京東國際業務拓展部高級業務發展經理祝紹斌表示,在同股不同權在港推行後,京東物流及京東金融均有機會考慮來港上市,但不便透露有否參與諮詢過程。
京東物流早前融資25億美元 引騰訊中壽
此前,京東物流已經在2月中旬落實推進融資25億美元的計劃,並藉此引入騰訊(0700)、中國人壽(2628)、招商局集團等作為投資者,融資計劃有望於今年首季完成,屆時京東會保持在京東物流持股81.4%。京東物流更計劃在香港及內地雙重上市。至於在2013年開始獨立營運的京東金融,在近日傳出啟動130億元人民幣融資,初步由中金及中糧集團領投,用於購併金融牌照、技術研發。
祝紹斌強調,兩間公司上市與否須待香港落實推行同股不同權而定,京東金融業務「未來肯定會來港發展」。祝紹斌表示,目前香港的發展未有京東金融的業務,但集團正申請相關的牌照,冀完成後可為市場提供一站式智慧零售的解決方案,令其電商、物流、金融及技術四大配套完善。
他又提到,京東平台開放「全球售」不足一年,香港現可直接購買內地平台的產品。京東香港團隊亦將不再只是幫助港商打入中國內銷市場,未來將增加與本地大企業合作推動無界零售,如在香港引進無人便利店。同時,在京東擴大東南亞發展之際,會幫助港商銷售產品至泰國、越南及印尼等地。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2339&issue=20180315
新交所引入同股不同權 擬撤市值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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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8-03-19 04:32:14【明報專訊】各地交易所積極就同股不同權架構改革,以吸引創新科技企業上市。除港交所(0388)加快同股不同權等上市新規諮詢的步伐外,內地日前亦表示計劃以中國預託證券(CDR)方式吸引海外科技巨企回流A股。據外電報道,新加坡交易所亦加入戰團,該所擬撤銷上市市值門檻,以吸引更多公司赴星上市。
擬放寬「日落條款」
新交所去年提出引入同股不同權企業上市,彭博引述知情人士報道,新交所將於本月提出最新方案,擬放寬對「雙重股權架構」的部分要求,包括撤銷早前建議的最低上市市值5億新加坡元(約29.8億港元)的門檻,並放寬企業需設「日落條款」要求。「日落條款」即經過一段時間後,「雙重股權架構」公司自動轉變成傳統同股同權公司。
首隻同股不同權新股或7月上市
該消息人士表示,新交所官員認為可讓市場自行決定企業是否及何時應採用不同投資權的結構。新交所於去年2月已就改革進行諮詢,其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目前正總結首次諮詢所得到的意見,而次輪的諮詢預計將反映市場的觀點,強調其將會積極回應市場要求。
早前新交所執行副總裁兼證券固定收益主管周士達透露,新交所計劃未來兩周公布「雙重股權架構」上市規則諮詢文件,預計從諮詢到公布約需時兩個月,而新交所首隻同股不同權新股可望於7月上市,該企業很可能是一家香港科技公司。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7937&issue=20180313
星洲擬放寬同股不同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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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8-03-19 04:36:40【本報訊】彭博報道,新加坡交易所本月發表有關容許同股不同權公司上市的最新方案中,擬放寬日落條款,與港交所(388)看齊,同時移除市值要求等上市門檻。新加坡早於去年2月提出同股不同權諮詢,彭博引述消息人士指,新交所將會在月底發表的方案中,剔除早前提出、公司需達5億新加坡元(約29.7億港元)市值的要求。另外,公司上市後一段時間股份特權將自動失效的日落條款,同樣會在新方案中獲放寬。新交所副總裁周士達指最快於7月有首間同股不同權公司上市,並有可能是港資企業。他指同股不同權不會僅限新經濟公司。對比港交所設最低100億元市值門檻、申請公司需是創新企業,新交所要求較寬鬆。內地亦有意以中國預託證券(CDR)方式吸納在美上市的科技企回A股市場。
來源:
https://hk.finance.appledaily.co ... e/20180313/20330442
金融中心:同股不同權除笨有精?基金唔Bu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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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8-03-19 05:00:00一人一票選特首遙遙無期,香港投資者連股東大會的「一股一票」也即將失守。港交所在2014年初試引入「同股不同權」不果後,今次改以高增長的創科公司作餌,希望投資者「睇錢份上」將股東權益放一旁,讓公司創辦人可以像習帝一樣永續無限。不過管理3,044億英鎊(約3.3萬億港元)資產的安本標準投資管理亞太區企業治理部主管David Smith接受專訪時直言,雙重股權架構有助創科公司增長的說法毫無根據。他預告安本會在本周五諮詢期結束前,再一次提交反對意見。
港交所引入「同股不同權」已勢在必行,今後將容許創科公司採用不同投票權架構,在股東大會上選舉下任董事、或就公司重大關聯交易和收購進行投票時,部份股東因所持股份的投票權為普通股份的數倍至十倍不等(下稱特權股),幾乎能絕對控制投票結果。安本投資一向不認同「同股不同權」,早於2014年港交所首次諮詢時,已經提交反對意見。David Smith強調,「一股一票是最基本的公司管治原則,我們的看法至今沒有改變過」。「目前學術上沒有證據顯示,不同投票權架構公司的表現特別好,我完全看不出為何創科公司會是個特例。如果創科公司的表現不理想,管理層出現問題,股東希望改變甚至撤換管理層有何不可?」
港美監管大不同 馬雲都呻笨
近年多間炙手可熱的科網股,都以發行「無投票權股份」的方式在美國上市。不過,除了美國監管機構的權力極大,以及有集體訴訟權作制衡外,香港引入不同股權架構與美國最大不同之處,還有更根深柢固、整個監管邏輯的差異。
Smith指,「亞洲市場主要以股東審批為本,而美國則主要以披露為本,配合私人訴訟權」。在亞洲,事無大小都要先得到股東同意,但不代表股東得到足夠的訊息作投資和投票決定。他形容,在美國隨便一宗交易都有幾百頁文件,讓投資者自行決定是否同意公司的方向,至於亞洲市場常見的關聯交易,很多公司的披露水平卻差強人意。港交所當年因「一股一票」原則,將阿里巴巴上市這宗「大刁」拱手讓予紐交所,因此而飲恨至今的,可能不只行政總裁李小加一人。美國的董事會文化與香港甚至整個亞洲市場都大為不同。直言因為「被香港拒絕才到美國上市」的阿里巴巴主席馬雲,2015年在紐約經濟俱樂部午餐會發表演說時就提到,美國的獨立董事「只對猜忌同事有興趣」,凡事都要諮詢律師意見,翌日即被多家傳媒大字標題報道他「後悔到美國上市」。其實無論公司是從事創新科技,抑或是傳統零售和製造業,都無證據顯示雙重或多重股權架構能提高股東回報。機構投資者投票顧問公司(ISS)於2016年受託於投資者責任研究中心(IRRC),研究股權架構對1,500間美國公司的影響。結果顯示,若以股本回報率作比較,多重股權公司不論短中長期均全面跑輸投票權不集中的公司(即無主要股東持有逾三成投票權)。若以股東總回報(股價升幅+股息)比較,則在短、長期而言,投票權不集中公司均跑贏多重股權架構公司的股東總回報,後者僅在中期跑贏。
「投資者保障」滿佈灰色地帶
ISS本身亦是不同投票權架構堅定的反對者,在投票指引中開出三大條件,才會建議基金客戶考慮支持引入不同股權架構的議案:第一,公司提供充份理據,例如核數師證明公司正處於生死存亡之際,發行不同權股份只作為過渡期方案;第二,特權股持有人並非公司內部人士;第三,現有股東的經濟利益不會被大幅攤薄。
與之相比,港交所在諮詢文件中反覆強調的「投資者保障」顯得蒼白無力。轉讓限制、日落條款(即特權股持有人離開董事會後,特權即失效)等,只不過是基本保障,在David Smith眼中,還有很多灰色地帶,而港交所的斟酌空間甚大,「那不同權股份失效後,其他股東可能因此持股大增,個別股東超過30%時,要不要根據收購合併條例提出全面收購?條例在現實中將如何實施?港交所在審批(雙重股權架構)申請時如何拿揑?我們對這些都非常有保留」。他續指,香港市場一向在保護投資者的工作上在亞洲名列前茅,但整個監管架構在引入和審批不同股權架構時,如何發揮作用仍是個問題。
來源:
https://hk.finance.appledaily.co ... e/20180319/20336533
同股不同權源於服務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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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8-03-19 05:00:01港交所4年後捲土重來,力推「同股不同權」,以吸引創科公司作為賣點爭取業界支持,並以這類型的公司創辦人的專業技術、市場知識和遠見對企業發展的重要性,作為他們能成為「特權階級」的理據。
美車廠Dodge Brothers開先例
事實上,港交所最喜歡引用的美國不同投票權架構,並非特意為創科公司而設,更不是出於尊重創辦人的貢獻。首次使用不同股權架構的美國公司是一家在創辦人離世後生意走下坡的車廠Dodge Brothers,在創辦人離世後,創辦人遺孀在1925年將Dodge Brothers以1.46億美元出售予華爾街投行Dillon, Read& Co.(後來成為UBS一部份),是當時史上最大宗的現金交易。Dillon, Read& Co.馬上將Dodge Brothers上市,發行首批無投票權股份,轉手便淨賺1,400萬美元。打從一開始,不同股權架構就是單純為了鞏固特權而設,與特權人士對公司的貢獻無關。往後3年Dillon, Read& Co.多次重施故技,直至僅持有1.7%股份但保留對車廠的絕對控制權,終招致股東不滿及惹來監管機構注意,一度禁止上市公司再設不同股權架構。直至八十年代紐交所才重開此門,但至今不同股權架構仍備受批評。
來源:
https://hk.finance.appledaily.co ... e/20180319/20336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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