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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7出事】零售商擴大退貨範圍 非原廠配件都可退

1 : GS(14)@2016-10-15 12:22:40

三星香港已公佈Note7退貨的詳情,再落嚟有用家可能會想到,出機當日,跟機買的機套、配件怎辦好呢?原廠還可以找三星算帳,非原廠又怎辦好呢?昨日就有零售商搶先公佈,會擴大退貨範圍,配件毋論原廠定非原廠,甚至不需跟Note7一齊購買都可以退,未知會否有更多零售商跟從做法呢?


衛訊電訊今日就Note7事件發出聲明。

衛訊電訊今日就Note7事件發出聲明。主要三大重點1)所有note7專用配件都可退。2)不論原廠或第三方都可以退。3)不需要跟機買都可以退。記者:許福合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su ... t/20161015/19801159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12169

外遊買保險 遇旅警有得賠 警示發布後投保屬「不保障範圍」

1 : GS(14)@2017-04-22 10:13:48

【明報專訊】香港人愈來愈流行去韓國旅遊,不過最近朝鮮核問題,以及中韓關係為潛在旅遊安全性增添不穩,一旦保安局就韓國發出「外遊警示」,旅遊計劃隨時受到影響,已發旅警才買旅保的受保人在旅遊保單內未必受保,因此業界建議,若有購買旅遊保險的需要,應於確定旅行計劃時盡快買定旅遊保險。

「外遊警示制度」是保安局為協助香港居民了解85個較多港人到訪的海外國家或地區時可能面臨的人身安全危險,經過風險評估,考慮是否需要發出外遊警示的制度。黑色警示表示有嚴重威脅,不應前赴;紅色表示有明顯危險,建議調整行程,如非必要避免前赴;黃色表示有威脅迹象,留意局勢,提高警惕。

按警示程度 提出索償

在外遊警示發出之前已經購買保險,多數保單都會就「取消行程」和「縮短行程」進行不同程度賠償,不過上述過程就僅限在外遊警示生效期間進行才能受保。以富衛為例,在保單已經發出後,若受保人在出發前7日因保安局對旅遊目的地發出黑色外遊警示而取消旅程或者縮短旅程,客戶可就已付按金,包括旅費、住宿和機票費用提出索償,金額由5000至3萬元不等。

若因為縮短行程,需要繞道返回香港,部分保險亦保障期間花費的額外費用。為星展旅遊保險承保的三井住友,除了賠償無法追討的已付按金和黑色警示下的退團手續費外,對於因黑色警示放棄旅程需繞道其他城市折返香港,由此產生的額外交通費用,或者繞道期間留宿產生的費用,亦有保障,其中每位受保人的住宿津貼為1000元。因「外遊警示」導致原定旅程被迫延長,坊間亦有產品予以保障。安盛保險承保的匯豐銀行「旅遊萬全保」就對被迫延長旅途的受保人免費延長保障10天。

部分需24小時前受保 才獲賠償

不過,若在黑色外遊警示已經發出後購買保險,受保人情况已經進入「不受保範圍」,無從索償,坊間多數保險對黃色、紅色警示採取與「黑色」同樣的對策。富衛保險發言人表示,市民需要仔細考慮旅遊目的地的環境、安全情况等等,作出審慎的外遊決定,並建議市民訂定行程、機票、酒店後即可購買旅遊保險,亦盡快獲得相關保障。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部分保險要求,保單必須在外遊警示前24小時繕發,保單才有效。以藍十字保險為例,假如保安局於1月2日向A國家發出黃、紅、黑任何外遊警示,受保人必須於1月1日即最少24小時之前獲發保單。坊間很多保險並未列明黃色和紅色外遊警示下相關的保單條款,不同外遊警示的賠償額區別其實很值得注意。

包賠參觀大型賽事演唱會等入場券

安盛「卓越優遊樂」旅遊保單條款就規定,旅程出發日期之前7日內,政府按照「外遊警示」若對目的地發出紅色警示,保單會賠償最多50%已預先繳付而不能取回的定金或費用。與安盛相似,藍十字「智在游」就紅色警示賠償50%,甚至對黃色外遊警示亦賠償,為取消行程或縮短行程造成的沒收或損失金額25%,並對縮短旅程產生的額外費用,分別提供600元和300元津貼。對於黑色外遊警示,賠償比例和津貼則分別為100%和1200元。從無法追討的團費和額外旅費、交通費到旅客個人的安排均在賠償之列,甚至包括大型運動賽事、音樂劇、演唱會和主題公園的入場券。

雖然在保單繕發之前已有外遊警示的旅遊目的地,不在受保範圍內,不過坊間有保險提供「外遊警示」伸延保障,當目的地由保單發出前的黃色升級為紅色,或者由發出前紅色升級為黑色,上述藍十字旅遊保險的保單就會照保,受保人可以按照最新外遊警示索償。

姚丁鈺 明報記者

[姚丁鈺 理財專題]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9516&issue=20170420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30979

認修改調查UGL範圍689反促立會查洩密

1 : GS(14)@2017-05-18 01:02:32

梁振英



【本報訊】特首梁振英前日被揭「主動接觸」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秘密干預立法會專責委員會(下稱委員會)調查UGL事件後,梁振英昨承認曾私下向周浩鼎提供修改文本,不但辯稱有關修改只為擴大委員會研究範圍、不介意公開相關資料,更反咬有立法會議員洩漏閉門會議內容,要求立會追查。有泛民議員批評梁是「賊喊捉賊之最」,同時兵分多路追擊梁振英及周浩鼎,包括向廉署舉報兩人。記者:林俊謙


周浩鼎

立法會秘書處和傳媒踢爆梁、周二人「打龍通」事件後,事件主角梁振英及周浩鼎昨分別見傳媒,全面否認所有指控。梁振英昨早出席行會前,主動用近10分鐘交代「私通」周浩鼎細節。梁先暗示立會對他調查有政治目的,指立會要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他,只需20名泛民議員同意,是「輕而易舉嘅事」,令未來一年多,「有人可以繼續講、可以不停講,話梁振英仍然就UGL呢件事接受緊立法會調查」。對於民主派指他提出多項修訂,包括搞清楚《基本法》47條、即特首向終審法院大法官申報財產的原意、他在與UGL協議中,加入「不可引起利益衝突」條款真偽等,目的是轉移委員會調查視線,梁反駁他提出有關建議只為兩大原則,第一是要盡快完成調查,不想立會再爭論研究及調查範圍;第二是調查範圍要擴大,包括他曾在合約中加入「不可引起利益衝突」的條款真偽,對調查十分重要;又稱提出研究《基本法》47條向終審法院大法官申報財產問題,因《基本法》規定不是向大法官申報利益,強調申報財產和利益是兩個概念。



楊岳橋斥梁賊喊捉賊之最

梁又稱獲周同意下,向對方提供修訂專責委員會研究範圍的修改文本,又稱自己不介意有關文本被披露,但批評立法會有人違反保密協定,專責委員會保密內容外洩,反指立法會有需要調查洩密事件。被問到為何不直接向委員會交意見,梁就顯得迴避,強調自己完全有權利提出意見,又否認有關做法不夠光明正大。至於為何要由周代言,梁說:「我可以有好多渠道做,但如果大家睇嗰兩次會議紀錄,3月3日同3月29日個會議紀錄,主要發言比較多,同埋我可以爭取佢同意擴大範圍,使委員會可以盡快定出研究範圍,繼續向前行呢,就係周浩鼎。」泛民昨日則兵分多路追擊兩名「打龍通」主角,包括促請周浩鼎辭去委員會和立法會議員職務、發起聯署譴責,並向廉署舉報。委員會內四名泛民委員昨見記者,除批評周浩鼎在事件中有嚴重角色衝突,要求周辭去委員會職務,以確保委員會的公正性。委員會成員、公民黨楊岳橋則直斥梁振英聲言不介意調查公開,但十分介意有人將會議內容披露,是「賊喊捉賊之最」,表明會積極考慮彈劾梁振英。



■UGL調查委員會內的泛民議員昨要求周浩鼎辭去委員會職務。

泛民議員向廉署舉報兩人

民主黨林卓廷批評梁振英指委員會有人洩密是惡人先告狀,透過建制干預調查後仍不知悔改,要求他早日向議會公開交代;又稱梁振英修改的版本中,猶如他解釋UGL事件的新聞稿內容,導致調查方向偏向對他有利。民主黨議員許智?和鄺俊宇、香港本土議員毛孟靜,昨日先後到廉署舉報梁振英和周浩鼎涉嫌違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毛孟靜更聯同人民力量議員陳志全、香港眾志議員羅冠聰及朱凱廸,批評周浩鼎做法屬行為不檢,聯署提出譴責,並爭取在後日的立法會內會跟進事件,又指梁要立會要調查何人洩密是轉移視線。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517/20024123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33076

主動找周浩鼎修改調查範圍689干預立會查UGL

1 : GS(14)@2017-05-18 01:59:49

梁振英



【本報訊】任期僅餘個半月的特首梁振英涉嫌干預立法會調查其收取澳洲企業UGL5,000萬元醜聞。身兼立法會調查UGL事件專責委員會副主席的民建聯周浩鼎,被揭發向委員會提交的調查研究範疇修訂建議,竟然曾經特首辦大肆修改,周昨在閉門會議直認梁主動接觸,提出修訂意見。民主派炮轟梁振英粗暴干預立法會調查的獨立及公正性;梁振英昨未有正面回應是否親自修改,辯稱作為被調查對象,有需要及權利表達看法。 記者:陳雪玲 姚國雄


周浩鼎

有關調查UGL事件的委員會會議早前一直公開進行,至昨天卻改為閉門。據了解,周浩鼎於4月25日會議提交的修訂研究範疇建議,被發現是經特首辦、甚至是梁振英本人修改。



總共修改逾40處

文件顯示是在會前數天、即4月21日晚上10時許至11時左右,被「CEO-CE」(即特首辦—特首)大肆修改其建議,經修改後的擬議調查研究範圍由原本梁振英與UGL簽訂協議,改為只研究澳洲傳媒公開的協議內容等。梁振英共修改逾40處,包括字體大小及格式。據悉,周席間辯稱有關文件是公開討論,誰人也可提出意見作修改,並承認是梁振英主動接觸他提出修訂意見。另有人指過去調查委員會,如調查甘乃威以至鄭松泰,均會問涉事議員意見,但今次不同之處是上述兩個例子,事前均有諮詢委員會意見,周卻未有。有委員要求周辭去委員會職務,隨即有建制派護航,認為周只要避席關於「研究範圍」的討論即可;又指周只是認同梁振英意見,不需要辭職。委員會就事件未有共識,委員會主席謝偉俊會後只稱會議討論未完,會再約時間召開會議,其他委員亦封口拒透露詳情。委員會將於周三再閉門討論;另一建制派委員、經民聯梁美芬被問到梁振英有否就研究範圍接觸她時則指:「我自己就冇喇。」周浩鼎昨以委員會閉門會議尚未完結為由,拒絕評論事件,僅稱:「我現階段唔可以作任何回應,會議結束之後再交代。」


梁:有權利表達看法

而昨在北京原定總結一帶一路論壇的梁振英,會見記者時被追問是否干預立法會、作為被調查對象,此舉會否有利益衝突時指堅稱,委員會擬議的調查範圍是公開資訊,毋須保密,委員會亦應開誠布公;更反指作為被調查對象,更加有需要、有權利去表達自己的看法,並指應將研究範圍擴大,主動稱過去兩年社會上提出過、不管有否事實基礎的問題亦應包含,例如有人質疑事件中離職協議的手寫部份或是事後加上,或有關協議是偽造等。梁指不希望專責委員會經過一段時間運作後,才發現未有包括某些範圍而延續調查時間,如有需要會去信建議擴大研究範圍。22名民主派議員聯署批評梁振英干預立法會獨立調查,更逾越了特首及行政機關與立法會事務的界限。公民黨楊岳橋指梁作為被調查對象,不應以任何形式與個別委員私下交流,舉例指任何執法人員都不會與被調查對象商討調查範圍,「警察都唔會容許個賊教你點做嘢啦」。民主黨涂謹申批評梁「捉住個議員去干預」,認為事件有幾點要追究,包括特首辦職員有否涉及其中;梁有沒有運用職權予以周浩鼎一些職位或受薪工作等利益衝突;其黨友黃碧雲稱由廉署李寶蘭事件到今次與周浩鼎打龍通,反映梁凡涉及UGL案都要介入。香港眾志發表聲明指梁公然瀆職,倡議啟動程序彈劾梁。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516/2002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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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偉俊拒應梁改調查範圍

1 : GS(14)@2017-05-21 00:55:36

【本報訊】立會調查UGL專責委員會昨舉行兩個多小時閉門會議後決定,稍後會補選民建聯周浩鼎辭職後的空缺,然後重選副主席。至於遭梁振英針對並控告誹謗的委員梁繼昌,繼續為委員會委員,委員會主席謝偉俊指立會沒機制「踢委員走」,又指受《議事規則》所限,委員會不能應梁振英要求改動研究範圍。


稱受《議事規則》所限


由於委員會開會前周浩鼎已辭去職務,故委員會無討論針對周的不信任動議,但有討論梁振英早前去信委員會,要求研究範圍應包括他與UGL協議中手寫條款的真偽,以及有建制委員質疑民主派委員梁繼昌遭控告誹謗,是否存在利益衝突及應否辭任委員。謝偉俊昨於會後見傳媒時稱,委員會預備下周五向內會提出補選出缺的委員一職,最快下月2號選舉,同時委員會會繼續探討梁繼昌的問題,但他表明,目前沒機制要求委員申訴牽涉的訴訟,無機制「踢委員走」,《議事規則》亦沒有機制解散委員會,只有委員會完工或因立會任期屆滿,委員會才會解散。對於梁振英要求改動研究範圍,謝稱受《議事規則》所限,不能應梁要求改動,再者梁振英提出的問題,本來已屬委員會研究範圍。對於梁要求追究委員會洩密,謝偉俊承認會上有委員對洩密表示不滿,但因委員會不受特權法保障,難有機制追究。謝又指因今次會議討論周浩鼎事件、應否補選委員、有人違反委員會保密等問題,所以才維持閉門,強調日後聆訊、取證會公開。與謝偉俊一同舉行記招的建制派委員、經民聯梁美芬和新民黨容海恩,對梁繼昌繼續任委員有意見。梁美芬認為梁繼昌應申報與梁振英的官司問題並再作討論;容海思指若委員會的決定遭質疑並非好事,所以應就梁繼昌問題調查,使被查人獲公正審訊。■記者呂浩然



97年主權移交至今,香港前進還是倒退?「蘋果」與你細數廿載風雨。【回歸二十年】專頁:http://hksar20.appledaily.com.hk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520/20027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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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範圍廣 「唔係會計師樓咁簡單」

1 : GS(14)@2017-10-08 23:44:18

【本報訊】今年是德勤進入中國市場第100年,德勤中國事務所副主席黎嘉恩表示,德勤已成為「一站式」專業事務所,服務範圍由核數,擴展至危機處理、傳媒應對等,又指諮詢服務是德勤未來的發展重點。他稱:「德勤唔再係會計師樓咁簡單!」提及德勤,傳媒總會冠以全球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業務包括審計及鑑證、諮詢、稅務和法律等,其中核數服務佔總收入約一半。黎嘉恩指,未來會更着重發展諮詢服務,包括財務、顧問及風險諮詢,現時市場對諮詢服務有很大需求,「公司都希望有人幫佢做好啲,甚至國內政府亦有搵德勤提供城市佈局嘅諮詢。」他預計,諮詢服務的收入增長會比核數業務更快。黎嘉恩說,德勤四、五年前已沒有再自稱為會計師事務所,而是開始準備轉型為專業事務所,除了會計師,德勤亦聘請銀行家、律師及IT等專才,「基本上你諗到嘅都有!例如公司有危機處理,德勤直情可以擺個人入嚟,幫你控制風險,甚至幫你應對傳媒。」德勤1917年進入中國市場,黎嘉恩指,最大的轉變是,中國對專業人士的接受度及認知度,開始有所提高德勤將投入2億美元擴大對華業務,並會積極配合中國政府參與「一帶一路」。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71006/20174198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41802

同股不同權納指數 MSCI擴大諮詢範圍

1 : GS(14)@2017-11-04 12:48:20

【明報專訊】隨着近年大量經過多輪融資成長的新經濟企業湧現,同股不同權在資本市場造成的影響日益擴大。負責編製MSCI多項指數的MSCI 明晟宣布,就同股不同權股份納入MSCI 證券指數的諮詢,將範圍擴大包括所有不平均投票股權架構,並將發出諮詢文本作為與市場參與者討論的基礎。

知名即時通訊軟件公司Snapchat母公司Snap,今年以發行全無投票權股份形式上市,引發國際市場爭議,間接促成MSCI今年6月12日宣布,就建議將少數投資者投票權低於25%的同股不同權架構企業,剔出MSCI 環球可投資市場指數,以及MSCI美國股票指數系列進行諮詢。

MSCI:部分投資者強烈反對須同股同權

MSCI聲明指出,其中大部分市場參與者支持建議,尤其不少國際機構投資者稱,現將「同股同權」原則視作公開上市股份的準則。但亦有部分人士強烈反對,擔心影響指數代表性,並指問題應由監管機構及交易所處理,在整理意見後會正式推出諮詢文件。

目前亞洲地區亦受同股不同權浪潮影響,新加坡早前宣布,同股不同權架構公司如得到富時或MSCI等指數公司定義為「已發展國家」市場第一上市,將容許在新加坡第二上市。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8869&issue=20171104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43564

「收酬換發牌」改為「傾向優待雄濤」 重審接受利益控罪範圍擴闊

1 : GS(14)@2017-11-05 17:39:32

■曾蔭權昨離開法院後與家人一同到灣仔的老上海飯店用膳。


【曾蔭權涉貪案】【本報訊】案件於今年初首次審訊時,陪審團未能就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作裁決,故就同一控罪重審。但重審時,控罪的罪行詳情內容範圍擴闊,未有標明曾蔭權接受的350萬元裝修費與他發牌予雄濤廣播有直接關係,並改為指控曾收錢後,傾向優待雄濤廣播,變相令曾更易入罪。然而陪審團最終仍不能達致大比數裁決,控方始終未能以貪污罪令曾蔭權入罪。記者:黃幗慧


原審時控罪的罪行詳情頗為詳細,指曾蔭權接受深圳東海花園的裝修工程,是作為批准雄濤廣播牌照申請的報酬,並詳列審批當中3個細項申請的日期和審批結果。但重審時,罪行詳情改成裝修工程是作為他「傾向優待」雄濤廣播的報酬,沒再提及牌照申請及曾蔭權對雄濤作過甚麼實質決定。

重審時更改控罪內容少見


有大律師指,重審時的控罪範圍是「大咗」,但不算「大規模的大包圍」,因始終是針對同一間公司即雄濤廣播,並圍繞同一件事。大律師坦言重審時控罪的內容出現更改並不常見,但是既然原審時陪審團裁決有困難,擴闊控罪範圍以令被告更易入罪,亦無可厚非。他認為針對控罪內容的改變,辯方也可有辯解,例如單位裝修後留在原地不能拿走享用,單位本身很殘舊,業主若要將它出租,按租客要求裝修單位亦算合理,認為要「打甩」修改過的控罪亦非沒有辦法。曾任廉署調查員的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指,給予「甜頭」這元素在貪污案中很常見,尤其是涉及高層的案件,「平時friend開,畀定着數你,你到時識做啦」。林認為控方提控,就是想將被告入罪,若原審時出問題,重審時控罪被更改,辯方亦可改變策略應對。8人陪審團昨未能達致大比數即7比1或6比2裁決,其比數可能是4比4或5比3,即有陪審員相信控方的證據足夠,亦有人支持辯方的說法。有大律師推測部份陪審員可能認為單位竟豪花350萬元裝修,而豪裝後令曾蔭權直接受惠,證供顯示單位都按他的要求裝修設計,加上雄濤當時正申請數碼廣播牌照,故陪審團相信曾蔭權收受免費裝修工程與雄濤有關屬於貪污行為。但同時,亦有部份陪審員認為單位本來太殘舊,以這個金額裝修「冇乜咁出奇」,而裝修本身是業主的責任,租客要求「整好先畀我住」是合理。陪審團或認為只是控方將裝修工程「無限引伸至同雄濤有關」,認為曾蔭權沒有罪責。



來源: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 ... e/20171104/20204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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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詩省樓市加辣 海外投資者徵稅20% 範圍由溫哥華擴至人口密集區

1 : GS(14)@2018-02-25 02:58:09

【明報專訊】加拿大溫哥華的住宅價格增長再次加快,溫哥華所屬的卑詩省政府在2018至19財年預算推出了一系列遏抑樓價措施,打擊外國投資者在溫哥華炒樓。繼2016年8月向投資溫哥華物業的海外買家徵收15%的物業轉移稅後,如今再將稅率提高至20%,較目前香港針對非永久居民及公司名義住宅買家所徵收的15%買家印花稅(BSD)更高。

此外,辣稅的徵收範圍,更由溫哥華擴大至其他人口密集地區,以防投機者轉戰附近樓市。加稅措施將於本周三起生效,卑詩省還將向沒有繳納入息稅的業主,徵收新的投機稅,並提高價值300萬加元(約1856萬港元)以上房屋的物業稅。

空置物業將須繳投機稅

投機稅將於今秋推出。今年的稅率為房產評估價值的0.5%。到2019年,稅率將升至2%,預計新稅將為省政府每年帶來2億加元(約12.3億港元)收入。投機稅將針對沒有在卑詩省繳納入息稅的外國及本土業主,包括那些把房屋空置的業主。那些在海外享有高收入、但在卑詩省繳納的地方稅不多的家庭,都是新稅徵收的對象。不過那些長期在卑詩省居住的業主大多可獲豁免新稅,意味多數卑詩省業主不受新稅影響。

溫哥華樓價回升 上月按年漲17%

省政府稱,新措施是結束溫哥華樓市投機活動的重要一步,以懲罰那些透過買樓在加國停泊資金的人,他們純粹為了投機,推高樓價。卑詩省的樓市辣招,是該省不到兩年內第二次引入。卑詩省在2016年8月向外國投資者開徵辣稅,是加拿大首個採取此類遏抑樓價措施的司法管轄區。辣招推出後,溫哥華的樓價升幅一度放緩,但近期又再次回升。數據顯示,今年1月溫哥華住宅的基準價格為106萬加元(約655萬港元),按年上漲17%(見圖),過去5年間升了80%。

省政府:10年建11萬伙可負擔住宅

此外,價值300萬加元以上住宅,其物業稅亦會由3%增至5%。省政府表示,一系列措施是為了穩定樓價,並把新稅收用於興建可負擔的房屋。該政府計劃,未來10年投資60億加元(約371億港元),興建11.4萬伙可負擔的住宅。

加國其他省政府也有遏抑樓價措施,例如多倫多所屬的安大略省為壓抑炒風,去年4月亦向海外買家引入15%的辣稅。

根據瑞銀財富管理發布的《2017年瑞銀全球房地產泡沫指數》,多倫多面對的地產泡沫風險最大,溫哥華排第四,香港排第七。為遏抑樓價,新加坡、新西蘭、澳洲等也實施樓市辣招。新加坡本周才宣布價值100萬坡元(約592萬港元)以上的物業,印花稅率會由3%上調至4%。

(綜合報道)

[國際金融]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3662&issue=20180222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48807

有關《上市規則》第13.17條項下「股份質押」的範圍的常問問題

1 : GS(14)@2018-08-25 09:01:13

http://att.hkex.chinalaw.com/PDF ... c63a600bc82670c3b12
2 : GS(14)@2018-08-25 09:01:39

是。當上市公司 A 的控股股東實際動用其
於該公司股份的全部或部分權益以直接或
間接地令上市公司 A 取得貸款,又或作為
上市公司 A 的擔保或其他責任上支持,則
不論安排的形式或名目,《主板規則》第
13.17 條(《GEM 規則》第 17.19 條)
依然適用。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51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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