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第四屆理事會召開第四次會議。會議研究審議了深交所2018年會員大會籌備情況報告,並對相關工作安排作出部署。會議決定,今年4月16日至20日以非現場方式召開2018年會員大會。會議審議通過了理事會工作報告、總經理工作報告、財務預決算報告、《深圳證券交易所章程》(修訂草案)等事項,同意提交會員大會審議。會議還研究了其它事項。
會議認為,深交所2018年會員大會是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以後舉行的第一次會員大會,也是《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修訂實施後舉行的第一次會員大會,對於組織、動員、引導廣大會員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徹落實中央有關決策部署,推動交易所加強黨的領導、強化一線監管、防範化解風險、提升治理運作水平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2018年會員大會常態化召開,是完善交易所治理結構、加強自律監管的重要舉措,有利於廣大會員的知情權、參與權、表決權和監督權落到實處。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精簡會議、提高效率、節約社會成本,充分運用現代技術手段,本次大會以非現場方式召開,並首次采用網絡投票方式進行表決,是對會員大會會議形式的一次重要探索創新。
會議強調,交易所是黨和國家興辦的事業,要堅定不移地加強黨對交易所的絕對領導,2018年會員大會要主題鮮明、立場堅定,全面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推進落實金融工作三項主要任務,突出黨的領導,強化責任擔當,積極履職盡責,團結帶領廣大會員貫徹落實中央各項決策部署,凝聚共識,匯集力量,共同建設世界一流投行、世界一流證券交易所和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資本市場。
會議指出,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是實現高質量發展必須跨越的重大關口,要從實現“兩個百年”奮鬥目標的戰略高度認識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的重要性,始終把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擺在突出重要位置,提高政治站位,堅持穩中求進,強化底線思維,落實風險責任。交易所和會員是資本市場防範風險的排頭兵,深交所要以《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章程》修訂實施為契機,帶動引導廣大會員在制度機制建設方面下狠功夫、花大力氣,著力補齊制度短板,從根本上預防風險,構建防範化解市場風險的重要防線,堅決打贏防範化解風險攻堅戰。
會議強調,“為實體經濟服務是金融的天職”,交易所作為資本市場核心樞紐和重要平臺,要按照高質量發展要求,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創新驅動發展、精準脫貧等國家戰略,充分發揮好資源配置功能,強化培育服務,豐富產品工具,切實增強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會議指出,今年是改革開放40周年,深交所身處改革開放前沿,要以堅定的歷史責任擔當,以更大力度、更實舉措,深化重點領域改革和擴大對外開放。要進一步完善深市多層次市場體系,深化創業板改革,推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平穩實施落地,加大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支持力度。要積極服務“一帶一路”倡議,加速推進國際化進程,開拓跨境股權合作,拓展互聯互通合作,完善跨境資本服務機制,全力打造世界領先的創新資本形成中心。
會議指出,《深圳證券交易所章程》是交易所治理的基礎性、綱領性文件,本次修訂對於深交所全面加強黨的領導、優化治理結構、強化一線監管職能將發揮重要作用,為進一步落實“以監管會員為中心”的交易行為監管模式、充分保護相關市場參與主體合法權益等提供了制度保障。要做好制度銜接,切實將《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章程》的新條款、新要求落實到交易所工作的各環節。要加大《章程》的推介宣傳落實力度,引導廣大會員了解《章程》、認同《章程》、遵守《章程》,強化協同,形成合力,營造氛圍。
會議強調,當前資本市場運行基礎仍不牢固,在國內外多重因素影響下,受外溢性影響風險加大。深交所要堅持依法全面從嚴監管,認真履行一線監管職責,加大交易監管力度,重點防範不確定因素對資本市場的沖擊,牢牢守住市場監管的第一道防線,全力維護市場秩序,切實保護投資者特別是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證券業對外開放政策正式落地。
4月29日淩晨,證監會宣布正式發布《外商投資證券公司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證監會稱,即日起,符合條件的境外投資者可根據新規,向證監會提交變更公司實際控制人或者設立合資證券公司的申請材料。
對於市場關註的基金業開放問題,證監會回應稱,基金業允許外資持股51%不涉及現有規則修改,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已經可以提交申請。而對於內資機構持股券商問題,還需要《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正式出臺之後統籌安排。
新規修改5方面
證監會主席劉士余4月28日簽署第140號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經國務院批準,證監會公布《辦法》,且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淩晨00:36分,證監會在官方微信發布了《辦法》全文。與此前的《外資參股證券公司設立規則》(下稱《規則》)相比,修訂後的《辦法》主要有5方面不同。
一是允許外資控股合資證券公司。合資證券公司的境內股東條件與其他證券公司的股東條件一致;體現外資由參轉控,將名稱由《外資參股證券公司設立規則》改為《外商投資證券公司管理辦法》。
二是逐步放開合資證券公司業務範圍。允許新設合資證券公司根據自身情況,依法有序申請證券業務,初始業務範圍需與控股股東或者第一大股東的證券業務經驗相匹配。
三是統一外資持有上市和非上市兩類證券公司股權的比例。將全部境外投資者持有上市內資證券公司股份的比例調整為“應當符合國家關於證券業對外開放的安排”。
四是完善境外股東條件。境外股東須為金融機構,且具有良好的國際聲譽和經營業績,近3年業務規模、收入、利潤居於國際前列,近3年長期信用均保持在高水平。
五是明確境內股東的實際控制人身份變更導致內資證券公司性質變更相關政策。
外資機構已著手
自3月8日《辦法》公開征求意見以來,有5家國內外金融機構、3家行業組織、2家政府機構、1家律師事務所,以及5名個人向證監會提出了52條反饋意見。
“各方均建議盡快出臺《外資辦法》,讓對外開放政策落地,引入境外機構先進經驗,引入專業能力,引入良性競爭,提升服務水平,推動證券行業穩步健康發展。”證監會稱,有關各方同時也提出了一些具體修改建議,證監會認真梳理研究,采納了合理可行的意見和建議,並相應修改完善《辦法》。
據證監會介紹,在《辦法》征求意見過程中,歐洲及亞洲等地多家大型金融機構已向中國證監會了解、征詢有關公司設立和股權變更情況,並多次表示正在積極準備相關材料,擬提交相關申請。證監會待收到他們的正式申請文件後,將據《辦法》推進審核工作。
對於內資機構持股券商的問題,證監會也做出回應。目前,符合條件的內資主體可依法受讓證券公司股權,亦可參股合資證券公司設立。近期,證監會正就《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公開征求意見,進一步完善股東資格條件、股權管理相關要求等。待規定出臺後,證監會將進一步統籌相關整體安排。
政策快速落地
我國證券行業對外開放正以前所未有的步伐快速推進。對於外資投資境內證券公司的管理,自2002年6月開始一直按照《規則》的要求開展,隨後經歷2007年、2012年兩次修訂完善。
在過去十幾年當中,《規則》也遭遇了不少挑戰。有關爭議聚焦於多個方面,比如,外資持股比例和業務範圍的雙重限制,容易引發中外股東對合資證券公司的戰略定位、展業模式和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分歧和矛盾;外資合計持有上市內資證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得超過 25%的規定,限制了其在境外發行上市融資的能力,等等。
推動開放政策落地更直接的因素發生在去年。2017 年 11 月,中美兩國元首會晤,中方承諾:“將單個或多個 外國投資者直接或間接投資證券、基金管理、期貨公司的投資比例限制放寬至 51%,上述措施實施三年後,投資比例不受限制”。 兌現上述承諾,也需要修訂《外資規則》。
結合上述情況,證監會3月9日宣布修訂《規則》,並以《辦法》重新發布,征求意見截至4月8日。僅二十天時間,新規即宣布落地實施。
值得註意的是,境內機構持股券商的新規預期也將於不久落地。證監會3月30日發布《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公開征求意見,反饋意見截止日為4月29日。證監會表示,待這一規定正式出臺後,將對內資機構參與證券業進一步做出整體安排。
據央行上海總部網站消息,為進一步規範和促進人民幣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以下簡稱人民幣合格投資者)境外證券投資業務的常態化開展,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明確人民幣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境外證券投資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銀辦發〔2018〕81號,以下簡稱《通知》)。經總行同意,人民銀行上海總部配套發布了《人民幣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境外證券投資信息報送流程》(以下簡稱《信息報送流程》)。
《通知》在2014年推出的人民幣合格投資者境外證券投資政策的基礎上,對人民幣合格投資者和托管銀行開展境外證券投資的信息報送進行了明確。人民幣合格投資者和托管銀行應按照《信息報送流程》分別向人民銀行上海總部或通過RCPMIS系統報送相關信息,具體包括賬戶信息、投資建倉計劃、持倉信息以及相應的跨境資金流動信息等節點信息。同時,《通知》還完善了宏觀審慎監管框架,明確不得投資境外非人民幣產品,不得境外購匯,人民銀行可根據跨境資金流動等宏觀形勢進行審慎管理等。
推動人民幣合格投資者開展境外證券投資活動(RQDII),並加強審慎管理,是積極防範風險前提下,服務實體經濟多元資產配置需求的有力舉措,有利於推動人民幣走出去,促進離岸人民幣市場健康發展,推動資本項目開放和人民幣國際化。
首先,有利於培育境外人民幣市場,推動人民幣國際化進程。RQDII制度將帶動人民幣資金流入境外市場,推動人民幣金融產品研發,吸引更多國際投資者,形成良性循環。其次,可一定程度上滿足境內投資者資產多元化配置需求,推動境內金融機構提升跨境金融服務能力和水平。RQDII制度將促進金融機構熟悉境外金融市場,延伸跨境金融服務鏈,建立適應國際市場投資的風險管理機制和內部運行架構。最後,有利於積極防範涉外金融風險,持續深化金融改革。加強對RQDII業務規範以及事中事後監管,有利於防範違法違規行為,確保業務健康有序發展。
備受市場關註的創新企業境內發行上市政策落地。證監會6日發布一系列相關試點工作配套規則,這意味著符合條件的創新型企業可以開始申請試點境內發行上市。
哪些企業有資格成為試點?創新企業估值怎麽定?如何防範過度炒作?……記者就市場關註的這些問題進行了采訪。
誰有資格成為試點?
證監會6日發布《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等一系列試點工作配套規則,創新企業通過IPO和存托憑證(CDR)“登陸”A股的政策進一步明確。
業內人士介紹,存托憑證是指存托人簽發,以境外證券為基礎在中國境內發行,代表境外基礎證券權益的證券。
“本次試點設定了較高的門檻,面向符合國家戰略、掌握核心技術、市場認可度高的創新企業。”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說,總體上看,試點門檻高於市場所謂“獨角獸”企業的標準。
七大新經濟領域成為試點重點行業。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軟件和集成電路、高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這七大領域中達到相當規模的創新企業有望入選試點企業。
對於已在境外上市的大型紅籌企業,市值不得低於2000億元人民幣;尚未在境外上市的紅籌企業和境內企業,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得低於30億元人民幣且估值不低於200億元人民幣,或收入快速增長,擁有自主研發、國際領先的技術,同行業競爭中處於相對優勢地位。
上海證券交易所表示,將加強加快優質上市資源培育,突出對“BATJ”(百度、阿里巴巴、騰訊、京東)類、“獨角獸”企業的上市服務。深圳證券交易所則明確表示,要為“獨角獸”開辟“綠色通道”。
創新企業怎麽選?
據介紹,證監會將成立科技創新咨詢委員會,對申請企業是否納入試點範圍作出初步判斷。
咨詢委定位為證監會的政策咨詢機構,負責向證監會等部門提供專業咨詢和政策建議,不僅對申請創新試點企業的技術狀況、模式特征、發展前景等相關情況提供專業咨詢,也對IPO、再融資、並購重組審核等相關問題提供咨詢意見。
相關試點企業經過咨詢委初審後,證監會再召開發審會,對企業是否符合法定發行上市條件進行審核。
創新企業估值怎麽定?
創新企業將如何估值備受市場關註。市場人士分析,試點的創新企業在發展階段、行業、技術、產品、模式上具有獨特性,有的沒有可比公司,有的尚未盈利,傳統市盈率等估值方法不完全適用。
對於這些情況,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新的成熟估值模式尚未建立或未經有效檢驗,估值和定價難度較大,所以需要通過充分的市場詢價來發現價格。在詢價過程中,將充分發揮專業機構投資者的積極作用,增強他們在定價構成中的影響力。
對二級市場流動性有何影響?怎麽防範過度炒作?
對於市場關註的二級市場流動性問題,業內專家指出,二級市場流動性是動態變化的,與多種因素相關。試點創新企業上市本質上是IPO。在近年A股IPO常態化的背景下,一二級市場已經形成了相對成熟、有效的流動性調解機制,這為試點企業發行上市創造了良好條件。
市場對於創新企業的熱情由來已久。證監會表示將依法嚴把入口關,寧缺毋濫,穩妥推進創新企業發行股票和CDR試點工作。
對於可能出現的過度炒作,證監會表示將繼續強化交易所一線監管,加強投資教育和風險提示力度,引導投資者理性參與交易。對炒作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證監會和交易所將堅決打擊,毫不手軟。
誰能投資CDR?投資者權益咋保護?
目前發布的規則並沒有對投資者門檻作出規定,僅從投資者保護角度對投資者適當性作出要求。據了解,交易所將在後續業務規則中明確CDR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相關事項。
“需要強調的是,證監會不對企業質量、投資價值、投資者收益等作出判斷。”這位負責人提醒,投資者應充分評估試點企業的各項風險,審慎作出投資決策,自主判斷試點企業的投資價值,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為確保境內外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得到公平保護,證監會明確:投資者受到違法侵害同等賠償、試點企業實現盈利前高管不得減持上市前持有的股票、確保CDR持有人實際享有的權益與境外基礎股票持有人相當。
今日,友邦保險(1299.hk)公布中期業績。1至6月,友邦保險新業務價值增長了17%至19.54億美元。友邦保險同時宣布將增派2018年中期股息14%。
值得註意的是,中國境內市場持續成為友邦保險集團18個市場中成長最快的市場。據中報數據顯示,友邦中國2018年上半年新業務價值(VONB)同比增長37%,達5.56億美元;標準年化新保費(ANP)同比增長32%,達6.11億美元;稅後營運溢利同比增長37%,達4.36億美元。
今年不僅是險業深化轉型的關鍵年,更是友邦中國“新五年計劃”的開篇元年。友邦保險表示,中國境內市場的出色表現,主要得益於2010年上市以來對於品質和價值發展戰略的堅持,也是“新五年計劃”的成功推出。
據了解,從2010年上市後,友邦中國就啟動了以價值和品質為核心的轉型,根據友邦中國2017年財報,友邦中國2017年實現了新業務價值(VONB)同比60%、標準年化新保費(ANP)同比61%的增長。過往七年,友邦中國的新業務價值成長超過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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