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據國土部網站消息,國土資源部辦公廳日前印發《壓縮不動產登記時間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要進一步簡化登記流程,提高登記效率,分類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限。通知要求將一般登記業務的辦理時限壓縮至20個工作日,不動產抵押登記辦理時限壓縮至10 個工作日。
以下為全文: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壓縮不動產登記時間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解放軍土地管理局,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部機關相關司局和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加快推進簡政放權優化服務改革精神,改革完善不動產登記辦理流程和工作機制,進一步提升不動產登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2016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工作要點的通知》(國發〔2016〕30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進一步簡化流程提高效率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函〔2016〕70號)有關要求,部研究制定了《壓縮不動產登記時間實施方案》,現予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各地要根據《壓縮不動產登記時間實施方案》,在確保登記資料移交到位、人員劃轉到位的基礎上,進一步簡化登記流程,提高登記效率,分類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限。通過創新申請方式、提高受理能力、加強業務聯動、強化信息共享等措施,除政府組織開展的農村不動產登記以及未公證的繼承、受遺贈涉及不動產登記等較為複雜的登記情形仍按照30個工作日辦結外,一般登記業務的辦理時限壓縮至20個工作日,不動產抵押登記辦理時限壓縮至10個工作日,不動產查封登記、異議登記要即時辦理,切實做到規範有序、便民利民。
各地在實施過程中,要註意處理好不動產登記效率和質量平衡關系,要以穩定和保護產權為基本原則,在完成壓縮不動產登記時間任務的基礎上,實事求是確定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限。壓縮不動產登記時間任務今年10月底前完成,請各地以省為單位於今年12月底前將任務落實情況報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局。
2017年4月15日
國土資源部5月5日發布消息稱,近日,國土資源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排查不動產登記“中梗阻”問題的通知》,要求在全國全面排查不動產登記“中梗阻”問題,抓好落實整改,切實發揮不動產登記保護權益、保障交易、便民利民的作用。
《通知》指出,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全面落地實施以來,一些地區分散登記遺留的歷史問題逐步顯現,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從全面啟動到規範運行尚處於磨合期和過渡期,出現了部門銜接不順暢、辦事效率低等問題。為此,國土資源部將切實解決不動產登記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作為今年一項重點工作,在全國全面排查不動產登記“中梗阻”問題,並督促各地抓好落實整改。
《通知》要求,重點對五方面工作展開全面排查。一是部門銜接方面。是否存在國土資源部門與規劃、建設等相關部門尚未建立工作銜接機制,原登記資料尚未移交到位,信息和相關數據尚未實現部門間共享,存量數據未有效整合,導致群眾在辦理不動產登記時幾個部門來回跑的問題。
二是政策執行方面。是否存在對相關政策執行出現偏差,要求不明確,導致劃撥土地上的房產辦理不動產登記受阻的問題。
三是辦事效率方面。是否存在業務流程複雜、辦理速度慢、辦證效率低,導致群眾登記申請被大量積壓的問題。
四是登記能力方面。是否存在由於交易頻繁,工作人員不足,辦事場所局限,登記機構現有辦理能力難以滿足群眾需要問題。
五是歷史遺留方面。是否存在房屋已經頒發所有權證,但由於開發商未取得土地使用權、擅自增加容積率或變更土地性質、超出批準範圍,導致房屋難以辦理不動產登記等問題。
經濟觀察報通過多渠道獲悉:國土資源部、住建部等多部委正緊鑼密鼓地推動不動產統一登記系統全國聯網,目前超過1000個市縣的不動產信息平臺端口已經接入全國,浙江、福建等省份也完成了全省不動產信息端口與全國的對接。
國土資源部制定的不動產統一登記系統全國聯網的進程表是,2017年年底完成、2018年投入運營。
據了解,房產買賣雙方可以依法以“宗地號”查詢房屋產權、土地性質、抵押、查封等基本信息。
查詢權和公開權爭議
全國不動產信息系統,在功能上類似於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不同的是,企業信息系統任何人都可以查詢,而不動產信息系統需經房產所有人同意才能查詢。
原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副司長向洪宜向經濟觀察報介紹,若全國不動產聯網平臺投入運營,購房者可以依法在全國聯網平臺上輸入“宗地號”查詢房屋的基本信息,若想了解房產的詳細信息,比如圖紙等,需買賣雙方持委托書依法到當地“宗地所”查詢具體情況。
盡管開放查詢有利於防範房屋交易風險,但也有專家對這一查詢規則持保留意見,建議還權於民,把房產信息公開和隱藏的權利交給房產所有者,從IT技術來說,這並不困難,也花不了多少錢。當然如果是公安、法院、檢察院等系統為了辦案等情況,該怎麽配合就怎麽配合。
經紀公司的擔心
經濟觀察報記者了解到,目前鏈家公司內部已關註到全國不動產聯網系統進展,轉型中的鏈家定位於房地產交易平臺,對全國不動產聯網可能帶來的變化保持著關註。
房地產的數據信息系統,無論對官方還是企業來說,都意義重大。在國家層面,目前由國土資源部主導的不動產信息系統是房地產稅開征的技術條件;從企業的利益訴求看,鏈家等經紀機構的房地產交易平臺是鞏固行業地位、延伸經營廣度和深度的重要手段。“若全國不動產聯網的查詢權利在政府部門,是利好鏈家等中介機構的;若查詢權利在個人手中,對鏈家影響有限,因為鏈家系統在房源審核方面做得不錯,對抵押房、查封房有嚴格的審核機制。鏈家現在最擔心的是全國不動產聯網具備交易功能、讓經紀人入駐這個平臺。”熟悉鏈家的一位人士分析。
向洪宜表示,全國不動產聯網現階段的思路是規避個人財產受到損失,全國不動產聯網也是為房地產稅作技術準備,暫時不會涉及交易。
接近財政部的一位人士表示,IT技術上沒有問題,問題是涉及交易與否取決於房地產稅的立稅標準,若房地產稅的立稅標準是以交易環節為標準,那就需要這些交易數據,若房地產稅的立稅標準是以持有環節為標準,可能就不會涉及交易環節。
距離全國不動產聯網正式投入運營還有500多天,但鏈家內部已開始調整戰略,加大了線上投入和服務職能,控制線下門店規模。
據新華社報道,開封市政府日前發布房地產市場調控通知稱,在開封市區內購買的新建住房,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方可轉讓。
通知要求,自發文之日起(含),凡在開封市區(不含祥符區)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之日起滿3年方可上市轉讓。交易雙方通過贈與方式轉讓住房的,參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執行。
通知規定,自發文之日起,房地產開發企業已取得商品房預(銷)售許可並對外銷售的商品住房,由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提取近期內該項目銷售均價,市住建局指導實行限價銷售,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價格外不得加收任何費用。首次銷售的項目成交均價參考周邊同類型、同品質樓盤;非首次銷售的項目,成交均價原則上不得高於2017年4月以前的成交均價。原則上半年內漲幅不得高於5%,一年內漲幅不得高於10%。對高價盤、漲幅明顯偏離市場價格的項目,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停止其商品房網簽資格。對於捂盤惜售、捆綁銷售、刻意隱瞞真實成交價格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市住建局暫不核發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情節嚴重的,市住建局停止其已發放的商品房預售許可。
開封市政府表示,禁止企業以誠意金、VIP卡等形式蓄客,企業要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並明碼標價、一房一價,嚴禁采取拖延開盤時間、控制房源等手段捂盤惜售、制造供不應求假象。對涉案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一經查實,依法從嚴從重處理,開發企業停止預售及網簽,2年內不得參與本市土地交易,中介機構吊銷營業執照,並列入失信企業“黑名單”。
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全面實施以來,一些地區分散登記遺留的歷史問題逐步出現,比較受輿論關註的即年初時河北省燕郊地區多個樓盤的“落宗事件”。
在此背景下,為了排查地方不動產登記中的“中梗阻”問題,國土資源部(下稱“國土部”)近期派出12個調研組奔赴地方進行督導,並將地方整改落實情況進行通報,解決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最後一公里”。
一位接近國土部的人士表示,對於歷史遺留問題,大的原則應該是只要權利人擁有合法權屬證書申請辦理登記的,都必須認賬,並及時與相關部門協調解決給予辦理。
排查“中梗阻”
第一財經記者獲悉,在上述督導組中,國土部不動產登記局局長冷宏誌帶隊第一調研督導組,負責福建、貴州、青海等地的不動產登記排查督導工作。而國土部內主要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的副部長王廣華近日也頻頻在地方調研。
切實解決不動產統一登記“中梗阻”問題,是此次督察的出發點。王廣華指出,要加強相關工作人員之間的磨合,完善相關制度,實現流程再造,強化各部門之間的協調與對接,進一步提高辦事效率。要加強不動產登記信息化和數據庫建設,搭建信息共享平臺,將信息安全作為頭等大事,確保不動產登記系統信息安全等。
此前,國土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排查不動產登記“中梗阻”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在全國全面排查不動產登記“中梗阻”問題,抓好落實整改,切實發揮不動產登記保護權益、保障交易、便民利民的作用。
《通知》強調,各地要高度重視排查不動產登記“中梗阻”問題,將其作為完善規範和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接入的一項重點工作,結合“責任落實年”活動,采取強有力措施打通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實施的“最後一公里”,確保不動產登記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中梗阻”原本是醫學用詞,後用在行政管理過程中指那些按規定可以批準或辦理,但在具體操作中,中層管理人員因故拖著不作為、遲作為或亂作為,由此引發的“上下熱中間冷”、“上下通中間阻”的現象。
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通知》指出,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全面落地實施以來,一些地區分散登記遺留的歷史問題逐步顯現,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從全面啟動到規範運行尚處於磨合期和過渡期,出現了部門銜接不順暢、辦事效率低等問題。
官方也列舉了一些群眾反映的突出案例。如有群眾反映,其去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卻被告知系統中沒有房屋信息,找到房管局又被告知問題出在不動產登記中心,往返於兩個部門之間,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根據《通知》,國土部重點對五方面工作展開全面排查。其中,歷史遺留如何解決最為外界關註。國土部要求地方要排查是否存在房屋已經頒發所有權證,但由於開發商未取得土地使用權、擅自增加容積率或變更土地性質、超出批準範圍,導致房屋難以辦理不動產登記等問題。
如湖北省漢川市群眾反映,其因工作變動準備換房,但辦理過戶手續時被登記大廳工作人員告知,因開發商擅自調高了規劃部門確定的容積率,導致小區土地使用權無法分割到戶,暫時不能辦理不動產登記。
對於這些遺留問題如何處置,《通知》稱,要本著尊重歷史、面對現實、信守政府承諾、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原則,將登記發證與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分開,列出問題清單,提請政府專項研究解決。
今年2月份,河北省燕郊地區曾出現多個樓盤面臨無法落宗、產權縮水的問題,對此問題,國土部部長姜大明2月9日在國新辦發布會上表示,燕郊的這個事情,現在正在解決。已經有一部分住宅通過了解歷史情況、完善手續,可以登記了,估計在不長的時間內,這個問題就會解決完畢。
此外,國土部的重點排查還包括部門銜接方面,是否存在國土資源部門與規劃、建設等相關部門尚未建立工作銜接機制,原登記資料尚未移交到位,信息和相關數據尚未實現部門間共享,存量數據未有效整合,導致群眾在辦理不動產登記時幾個部門來回跑的問題。
其次,在政策執行方面,要排查是否存在對相關政策執行出現偏差,要求不明確,導致劃撥土地上的房產辦理不動產登記受阻的問題。三是辦事效率方面。是否存在業務流程複雜、辦理速度慢、辦證效率低,導致群眾登記申請被大量積壓的問題。四是登記能力方面。是否存在由於交易頻繁,工作人員不足,辦事場所局限,登記機構現有辦理能力難以滿足群眾需要問題。
據發改委網站,發改委、最高人民法院、國土資源部等三部門日前發布關於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限制不動產交易懲戒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將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的懲戒力度,建立健全聯合獎懲機制,發改委、最高人民法院、國土資源部共同對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采取限制不動產交易的懲戒措施。
關於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限制不動產交易懲戒措施的通知
發改財金〔2018〕37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單位、高級人民法院、國土資源廳(局):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中辦發〔2016〕64號)、《國務院關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幹規定》(法釋〔2010〕8號)等有關要求,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的懲戒力度,建立健全聯合獎懲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國土資源部共同對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采取限制不動產交易的懲戒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級人民法院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參與房屋司法拍賣。
二、市、縣國土資源部門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取得政府供應土地。
三、各地國土資源部門與人民法院要積極推進建立同級不動產登記信息和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互通共享機制,有條件的地區,國土資源部門在為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辦理轉移、抵押、變更等涉及不動產產權變化的不動產登記時,應將相關信息通報給人民法院,便於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執行措施。
四、建立健全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與國家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信息互通共享機制。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將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及時推送至國家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國家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將失信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登記信息及時反饋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國家發展改革委
最高人民法院
國 土 資 源 部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