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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中央少花了1068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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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中央公共財政支出及赤字情況。 (曾子穎/圖)

2013年中央決算報告顯示,中央財政支出罕見地只完成了預算的98.5%。上一次出現類似情況,要追溯到25年前。錢為什麼沒花完?哪些錢沒花出去?三公消費在其中貢獻了多少?沒花出去的錢怎麼辦?

中國罕見地沒有完成中央財政支出預算。

在過去的2013年,有多達1068.32億元的中央財政資金,沒有按原計劃「花出去」,這佔到預算支出金額的1.5%。上一次較大幅度地沒有完成中央預算支出,還需追溯到25年前。

上述數據,來自2014年6月24日,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全國人大常委會上所作的《國務院關於2013年中央決算的報告》(下稱《2013年中央決算報告》)。報告顯示:2013年,中央公共財政收入6.01萬億元,為預算的100.2%;支出6.84萬億元,完成預算的98.5%——也就是說,有1068.32億元的中央公共財政預算支出沒有花完。

2013年,中央財政資金裡,究竟有哪些錢沒有花出去?沒有用完的錢,到哪裡去了?在地方政府,是否也存在這樣預算支出未用完的情況?

錢罕見地沒花完

自中央和地方分別編列預算報告以來,中央財政支出沒有完成的情況只發生過三次,分別是:1989年,完成了95.73%;2009年完成了99.9%;2013年完成98.5%。

3個月前的全國兩會上,樓繼偉所作的《2013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4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下稱《2013年執行情況和2014年預算報告》),已經對去年中央財政支出的基本情況做了匯報。該報告顯示:2013年,中央財政支出6.85萬億元。對比剛剛公佈的《2013年中央決算報告》,兩者數據基本一致,相差了18.34億元。

南方週末記者梳理了改革開放後的1979年至2013年共35年的國家(中央)決算報告。在1989年之前,中央及地方的預算報告是統一編制的,並且那十年的支出決算均超過了預算。

1989年3月20日至4月4日的七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決定,1989年的國家預算,按中央和地方分別編列。

1990年6月,時任國務委員兼財政部部長王丙乾作《關於1989年國家決算的報告》,提到:

1989年,中央決算支出1667.36億元,只完成了預算的95.73%;其中,中央本級支出只完成了預算的93.6%。決算報告稱,這主要因為當年的基本建設支出、價格補貼支出和國外借款還本付息支出等比預算減少。

從1990年至2013年,接下來24年的中央決算報告裡,有22年的支出決算超出了預算,最多的年份——2007年,超出10.1%;支出與預算持平的,則是2012年;支出決算少於預算的兩個年份,一次是2013年,另一次是金融危機之後的2009年,但當年也完成了99.9%。

2013年的中央財政支出,一方面罕見地有較大幅度未完成;另一方面,相比上一年度的支出數,只增長了6.8%,增長數是2000年以來最低的一次。

哪些錢沒有花出去

「專項轉移支付」省得最多,比預算少用了655.40億元;「中央預備費」省得最徹底,預算安排了500億元,最後一分未動。

在中央財政收入「一以貫之」超預算完成的2013年裡,為什麼支出沒有完成預算呢?

2013年3月兩會上批准的2013年中央公共財政支出預算,共6.95萬億元,這包括中央本級支出、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中央預備費三大塊。

對「省錢」貢獻最大的,是「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這一大塊,其中「專項轉移支付」節省最多,比預算少用了655.40億元。

中央對地方的轉移支付分為「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後者簡言之,是上級政府為實現特定政策目標補助給下級政府的專項支出。這筆錢應當「專款專用」,包括教育、衛生、科技、國防、住房保障、地震災後重建等20個大項。

2013年,這筆錢共支出1.86萬億元,比預算少花了655.40億元。

「一般性轉移支付」省得相對少一點。2013年裡,這筆錢共花出2.43萬億元,比預算少花了175.63億元。這是中央政府對「比較窮」的、有「財力缺口」的地方政府,給予補助。

「稅收返還」的預決算差距最少,僅僅少用了6.05億元。

「中央預備費」的節省則最為徹底,預算安排了500億元,最後一分未動。

這是筆什麼錢?預算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各級政府預算應當按照本級政府預算支出額的1%-3%設置預備費,用於當年預算執行中的自然災害救災開支及其他難以預見的特殊開支」。這筆中央政府為「應急」所準備的特殊經費,俗稱「總理預備費」或「總理基金」。

此前,數位前任總理,以及財政部的公開文件,都曾提到過使用「中央預備費」的案例,如2003年抗擊SARS、2008年汶川地震災後重建、2011年玉樹地震災後重建等等。

2013年,預算支出裡,安排了500億元的中央預備費,大致相當於同年中央本級預算支出的2.47%。《2013年執行情況和2014年預算報告》和《2013中央決算報告》,均顯示這筆費用在2013年,使用為零。

至於「中央本級支出」,原本也是有望一起壓縮的。在《2013年執行情況和2014年預算報告》中,財政部稱,「2013年前幾個月中央財政收入增幅明顯回落,經報黨中央、國務院批准,預算執行中壓減了部分中央本級支出。」年終的結果是多用了268.76億元。

三公消費減少的貢獻並不大

備受輿論關注的「三公經費」只完成了預算支出的88.03%。但值得注意的是,這只佔財政支出很小的一部分,僅「節省」了9.54億元。

《2013年中央決算報告》,對中央少花錢也提供了另外一種解釋的角度,即從支出項目用途情況來看,中央公共財政資金裡有教育、科技、文化體育與傳媒、醫療衛生、農林水事務、節能環保、三公經費等幾個大項未完成預算支出資金。

備受輿論關注的「三公經費」只完成了預算支出的88.03%。但值得注意的是,「三公經費」只佔財政支出很小的一部分,僅「節省」了9.54億元。

具體而言,因公出國(境)經費減少4.73億元,佔預算的22.14%;公務接待費減少2.82億元,佔預算的19.67%;公車經費減少1.99億元,佔預算的4.52%。

多位受訪者對南方週末記者表示,「三公經費」的減少,也可視為2012年12月中央出台的包括「厲行節約」在內的「八項規定」的實施效果;但細究起來,佔整個「三公經費」近六成的公車經費,只「節省」了4.52%,效果著實有限。

這一點,可從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在2014年6月做的《國務院關於2013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下稱《審計報告》)管窺一二。

《審計報告》披露,有14個中央部門本級和13個所屬單位公務用車配備超編制289輛、超標準123輛;還有6個中央部門本級和63個所屬單位無預算、超預算列支公務用車費用1094.15萬元,其中國務院國資委及其57個所屬單位就有619.34萬元。

同時,長期佔用下屬單位和其他單位車輛,通過租賃等方式變相配備公務用車的也大有人在。「屁股下的腐敗」,痼疾難消。

從項目用途來看,節省最多的是「節能環保支出」。2013年,支出1803.93億元,只完成了預算的85.8%,少用了298.55億元。主要原因是「部分節能產品補貼政策到期後不再執行」。

有據可查的其中一例是:2013年9月,財政部等部委聯合宣佈,原有的對1.6升及以下節能汽車推廣補貼政策執行到當年9月30日結束。新的補貼政策,補貼標準雖然仍然是每車補貼3000元,但門檻顯著提高,即1.6升及以下節能環保汽車,從原來的限值百公里油耗6.3升提升到了5.9升。

「教育經費」排在其次。支出3883.93億元,少花了247.91億元,只完成了預算的94%。財政部解釋說,這主要是「據實結算的學生資助補助經費減少,以及高中教育債務納入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或由地方政府安排資金解決,相應減少了中央化債補助資金」。

審計報告中的秘密。 (馮宇嘉/圖)

最後一天的「瘋狂」

2013年的最後一天,至少有73.62億元的中央財政資金,被「緊急下達」。

如果沒有最後一個月的突擊花錢,中央公共財政支出少花的將遠不止1068億元。

中金公司首席經濟學家彭文生曾在2013年年底發表的《並不寬鬆的積極財政政策》一文中指出,「2013年前11個月實現5000億元財政盈餘,全年1.2萬億預算赤字難以完成,支出低於預算是主要原因。我們預計今年最終實現的赤字規模和去年基本相當,佔GDP比重可能略有下降。從財政赤字看,今年的積極財政政策並不寬鬆。」

《審計報告》用「預算下達不及時」這一概念,著重點出了2013年中央公共財政支出的一大「特徵」,並做了詳細羅列。

公共財政專項轉移支付預算中,有4950.46億元(這佔到了預算的26.60%)未按要求於6月15日前下達,其中6.77億元是12月31日才下達的。

公共財政本級支出預算中,有920.53億元(佔預算的4.5%)未按要求於9月30日前下達,其中66.85億元是12月31日才下達的。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中,有420.70億元(佔預算的43.01%)12月才下達。

粗略計算,在2013年的最後一天,即2013年12月31日,至少有73.62億元的中央財政資金,被「緊急下達」。

「連鎖反應」因此產生——對中央財政轉移支付依賴度較高的省份,往往難以完成當年的支出預算。

儘管各省級政府的2013年決算報告,按慣例需等到7月至8月,各省人大常委會上才正式公佈,但從今年年初各自省份的「2013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2014年財政預算草案」報告來看,亦能掌握基本的情況。南方週末記者訪問的數個省份財政廳(局)廳(局)長,對此予以了證實。

其中,公共財政支出超過了預算的:如北京為預算支出的103.5%、上海102.5%、天津101.8%、山東105.8%,廣東則達到了117.19%。

河北、新疆、青海、山西、重慶、內蒙古等省份,則沒有完成預算支出。

甚至,內蒙古自治區在2013年,更少有地沒有完成預算收入目標:其年度全區地方財政總收入2658.4億元,為預算的99.6%。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對此解釋,主要原因是,「煤炭等資源類產品量價齊跌,造成重點行業、重點地區上劃中央稅收減收較多」。

從上述數據可見:2013年超預算支出的,多為經濟相對發達的地區,而沒有完成預算支出的,則主要是經濟相對落後的地區。追溯這些省份過往年度的數據,情況也與2013年基本一致。

如重慶市,2009年至2013年,每年支出完成預算比例分別是78.8%、82.0%、83.7%、86.4%和88.6%。對此,重慶市財政局一位主要官員,在接受南方週末記者採訪時承認,中央財政資金下達比較晚,是其中一個重要原因,而且這個因素幾乎歷年都存在;此外,一些工程進度比預期緩慢,也會影響噹年的支出目標實現。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副院長劉小川教授則告訴南方週末記者,相對落後地區,很大程度上仰賴中央財政的轉移支付,受制於資金下撥的進度,往往導致每年的預算支出都完不成。而發達地區的財政收入情況較好,可投資項目也比較多,但編制預算時相對較為保守,結果執行過程中,收入及支出卻均超過了預期。

亟需增強預算硬約束

2013年整個中央財政預算支出目標未完成的原因,可能還包括在中央大力「反腐」等背景下,部分地方、部分官員,「懶於作為」、「不敢作為」、「與其出事,不如不作為」的因素。

「預算下達不及時」並非去年獨有,而是多年沉痾。

在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部馮俏彬教授看來,2013年整個中央財政預算支出目標未完成的原因,可能還包括在中央大力「反腐」等背景下,部分地方、部分官員,「懶於作為」、「不敢作為」、「與其出事,不如不作為」的因素。

南方週末記者在日常的採訪中,也時常聽聞不少企業「抱怨」,一些官員和政府部門,「怕出事、不辦事」了,阻礙了一些項目的進展。

至於沒有用完的預算,據劉小川教授介紹,需具體區分,屬於資金下撥進度遲滯或項目進度緩慢的專項資金,「結轉」至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如確實是「節約」下來的資金,應該上繳,用於下一年度其他項目的開銷,也可適當作為「獎勵」返還。

《審計報告》中提到,2013年,中央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總量5086.59億元,支出4179.46億元,有907.13億元結轉至2014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總量1130.38億元,支出978.19億元,結轉下年152.19億元。

但單純的「結轉」繼續使用,也帶來了不少問題。

比如一些結轉的資金,則已經無法按原用途使用。審計署重點審計了9個省本級和9個市本級財政存量資金情況,至2014年3月底,這些地方財政存量資金共計7673億元,其中有佔26.74%,即2051.39億元的資金,因為原定項目完成或取消、不具備實施條件等已無法按原用途使用。

對於「真正節約」下來的資金,也有相當多的部門「不願上繳」。

在2013年裡,國家衛計委、文化部、人民銀行等部門,採用「虛列支出」、「以撥作支」等方式,人為減少存量資金6.11億元;而國家海洋局和中科院大氣物理研究所等單位,則沒有及時上繳或未經批准動用結餘資金1.29億元。

儘管在2013年裡,有多達1068億元的預算資金未用完,但2014年的中央公共財政支出預算,仍然要比2013年多出9.3%,達到74880億元;相應地,中央財政的赤字規模,也由2013年的8500億元,擴充至9500億元,達到歷史最高。加上4000億元的地方債,2014年中國財政赤字佔GDP的比例,預期為2.1%左右,仍在國際安全線之內。

馮俏彬、劉小川等受訪者均表示,這是國家「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的重要表現,也是實現「增加保障改善民生支出,保持對經濟增長和結構調整的支持力度」的最重要手段之一。

多位受訪者還對南方週末記者表示,財政收支與預算出現較大的差距幅度——不管是超預算,還是未完成預算,根子上的原因,還在於「預算管理不夠精細」,且年度預算法案約束力不強。

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透明預算」、「改進預算管理制度」。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又審議通過了《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進一步提出,「改進預算管理制度,強化預算約束、規範政府行為、實現有效監督,加快建立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現代預算制度」。

與此同時,有「小憲法」之稱的預算法卻依然還懸在空中。自2005年宣佈正式啟動修改工作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分別在2011年12月、2012年6月及2014年4月三次審議預算法修正案草案,2012年還曾向社會全文公佈徵求意見。

有消息稱,在今年8月的全國人大常委會上,可能會對預算法修改進行第四次審查,但是否會將新的草案再次公開徵求公眾意見,目前尚不可知。包括侯義斌、王明雯等在內的數位現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則告訴南方週末記者,他們還沒有得到類似的通知,「(屆時是否『四審』),將由委員長會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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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高層頻頻釋放信號:沿海核電重啟在即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105407

核電,李克強

今年以來,中央高層對重啟沿海核電的願望極為強烈,領導人多次表示要盡快重啟核電。如今,中國沿海核電的重啟基本已經準備就緒,只差發令槍響了。(更多精彩財經資訊,請到各大應用商店下載華爾街見聞App

《經濟觀察報》,遼寧紅沿河二期、遼寧葫蘆島徐大堡一期和廣東陸豐一期等工程,都有望成為日本福島核事故後中國首批重啟的核電項目,其中紅沿河二期被認為獲批的可能性最大。

一位國家核安全局官員表示,“目前待批的項目中,只有紅沿河二期采用的ACPR1000技術爭議最小,而且技術相對成熟,年內獲批可能性最大。” ACPR1000是中國廣核集團研發的具有三代技術特征的核電技術。

由於2011年日本福島核泄露事故,中國核電項目建設暫停了三年多,如今離重啟已經越來越近了。

此前,華爾街見聞網站曾介紹,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近期一次會議上表態稱“(核電)年底之前怎麽樣都要啟動了”。隨著這一時間窗口逐步逼近,箭在弦上的氣氛日益濃重。

此前,高層也多次表達了重啟核電的意願,今年3月份,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明確提出將開工一批核電項目;隨後6月13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主持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上著重提出將在采取國際最高安全標準、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抓緊啟動東部沿海地區新的核電項目建設;6月26日,國家能源局局長吳新雄在國家能源局上半年經濟形勢座談會上明確提出,在采用國際最高安全標準、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適時啟動核電重點項目。

然而,雖然沿海核電項目眼看就要重啟了,但對於一直期望破冰的內陸核電,一位接近國家能源局的人士則表示,近兩年內啟動幾無可能:

一方面2012年部署重啟核電建設時國務院曾明確十二五期間不安排內陸核電項目;

另一方面,一直呼籲重啟的江西彭澤、湖南桃花江和鹹寧三座內陸核電站,相關設備已轉移至其他沿海項目,這也釋放了國家近期內不會批複內陸核電的信號。

今年沿海核電項目遲遲沒有重啟的重要原因之一,源於AP1000技術的不成熟。

作為國內首個采用AP1000技術的依托項目三門核電一號機組原計劃於2013年底並網發電,但是事情在去年年初發生了一些變化,負責AP1000主泵制造的美國EMD公司多次運抵中國的設備都不合格。而目前取得核電小路條而未核準的項目中,有70%左右的項目采用或間接采用AP1000技術。

2012年10月底,時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了《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以及《核電安全規劃(2011—2020年)》和《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2011—2020年)》。

會議對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核電建設做出了明確部署,一是穩妥恢複正常建設,穩步有序推進,二是“十二五”時期只在沿海安排少數經過充分論證的核電項目廠址,不安排內陸核電項目,三是按照全球最高安全要求新建核電項目。新建核電機組必須符合三代安全標準。

這三條標準被看作是當前核電重啟的充分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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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深改小組為何要讓媒體改革“插隊”?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105336

18號下午5點左右,新華社、人民網等央媒先後發布消息,標題為《習近平:著力打造一批形態多樣新型主流媒體》:(更多精彩財經資訊,點擊這里下載華爾街見聞App)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習近平強調,要著力打造一批形態多樣、手段先進、具有競爭力的新型主流媒體,建成幾家擁有強大實力和傳播力、公信力、影響力的新型媒體集團。

由此解開了18日傳媒股飆漲的謎底:率先漲停了的人民網、浙報傳媒、粵傳媒以及表現不俗的中文傳媒、出版傳媒、中南傳媒一水的國有傳媒大盤股,帶動不少民營傳媒股一起披紅戴花。

政策力度和背景之強

審議通過《關於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簡稱“深改組”,可謂是當下中國黨政軍權力的中樞。習近平為組長,副組長分別為李克強、劉雲山、張高麗,核心組員囊括了國務院、人大、政協、軍委、政法系統等部門負責人,中宣部部長劉奇葆也是核心組員之一。

小組成立於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閉幕之際,此前的三次會議分別召開於1月、2月、6月,前兩次會議分別通過了下設6個專項小組的決議、2014年工作要點的決議,解決了職責與架構,工作計劃的問題。第三次會議則重點審議了財稅體制改革、戶籍制度改革、司法體制改革的三個意見和方案,進入三個關系到國家前途的關鍵方向的議題。

出乎意料的是,作為下半年的首次會議,文化傳媒領域的議題成為深改組的第四次會議的焦點之一,並且集中在“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上。

回顧本屆領導層主政後一方面加強對傳統主流媒體的管理監督,另一方面成立國新辦,嚴打網絡非法傳播行為,近期還通過“微信十條”對新媒體工具“立典”,就不難理解高層推動新舊媒體融合的良苦用心。

為何要“插隊”媒體改革?

華泰首席策略師徐彪分析,因為習總說了:“改革成果要抓到位,宣傳引導要抓到位,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實實在在的改革成效”。

董事長已經充分意識到輿論的重要性,這麽重要的事情,最後靠誰來落實呢?“建成幾家擁有強大實力和傳播力、公信力、影響力的新型媒體集團”。

中國證券網認為,此高度已經超過了對一般國計民生問題的關註程度,可見最高決策層已經將對媒體的發展和管理放在了何等重要的位置上。

傳統媒體or新媒體 新政利好誰?

徐彪認為,新老媒體融合的受益方向以老媒體為主,這點必須關註。

中國證券網的觀點是:對於部分背景深厚的國有文化傳媒企業和有意投靠“大樹”的市場化傳媒企業來說,這是十七大“文化產業大躍進”以來的最好政策機遇,有可能扶持出市值上千億的巨型國有傳媒航母。

其預測,強勢央媒和傳媒央企、一線傳媒國企在新媒體領域將通過“砸錢”、建“綠色通道”加速發展,獲得更大的話語空間和發展空間

人民日報、新華社、中央電視臺等當然一馬當先,上海廣電、湖南廣電、南方報業、浙報集團等強勢地方媒體平臺背景的媒體集團也有先發優勢。已經折騰出來的,人民網、東方明珠、百視通、電廣傳媒、浙報傳媒、中南傳媒,都可能在新媒體的路上揚帆而去,還沒有動作的,也未必不會有“逆襲”之舉。

另外,互聯網巨頭BAT和360,其他已經小有氣候的互聯網企業們,在業務和資本上有望和國有傳媒文化企業發生越來越多的“關系”。如果你聽說樂視網“牽手中宣部開辦黨建輪播頻道”並對之一笑置之的話,如果你對小馬奔騰原董事長李明去世後引入國字頭的華人文化產業基金入股也感覺順理成章的話,相信未來幾年內會有更多的文化傳媒圈的“混搭”和“混合所有制”。

最後,圍繞傳統媒體和新媒體的融合,國有傳媒企業和民營企業的融資,將會出現眾多的新模式、新機遇,當然也有新陷阱,下一代傳媒人的成功模式將既不同於傳統的“新聞人”模式,也不同於逐漸傳統化的“IT男”模式,而是尋找融合期轉瞬即逝的更多間隙與窗口。

附中宣部部長劉奇葆在人民日報上發表的《加快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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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深改小組第四次會議透露的重大信號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105326

昨日習近平主持召開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會議聚焦國企負責人薪酬、傳統媒體與新媒體的融合發展以及考試招生制度的改革。(更多精彩財經資訊,點擊這里下載華爾街見聞App)

此外,會議還通過了一個總結式的文件《關於上半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進展情況的報告》和一個指導性的文件——《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重要改革舉措實施規劃(2014-2020年)》。

深改小組的每一次會議都是值得好好研讀的,那麽如何解讀這次會議透露出的信號呢?華泰證券首席策略分析師徐彪提到了三大看點:

1,新聞稿居然沒有肯定上半年改革工作的成績,這是很罕見的

因為按照慣例都會首先肯定前半段工作,然後布置下半段工作。習總只是說了這麽一段話:“今年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元年,要真槍真刀推進改革,為今後幾年改革開好頭。各地區各部門要狠抓工作落實,實施方案要抓到位,實施行動要抓到位,督促檢查要抓到位,改革成果要抓到位,宣傳引導要抓到位,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實實在在的改革成效,引導廣大幹部群眾共同為改革想招、一起為改革發力”。

只有要求,沒有肯定。這是啥情況?這是董事長急了的節奏啊,一季度光顧調結構,二季度光顧穩增長,三季度終於可以騰出手來促改革(穩增長的事情,交給總經理頭疼去吧。什麽新型城鎮化、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全是李總在抓),時不我待。

徐彪認為,未來幾個月,改革將提速!

但問題,未來幾個月,哪些改革會提速呢?他根據深改小組2014年將推進60項改革舉措列出了各項改革措施以及投資點評:




 

不出意外的話,國企改革、土地改革、生態文明將成為下半年的熱點方向,政策頻出而且熱點不斷。尤其是如果某兩個方向疊加,比如土地改革和國企改革一旦交叉(國有企業收購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後上市或者資產重組),可能在資本市場掀起驚濤駭浪。

2,對於例外,要高度關註

改革部署並非一成不變,如果完全按照年初規劃來的話,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就不會出現在深改組第四次會議上,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也不會出現在深改組第四次會議上。對於新出現的事物,有必要高度重視。打個可能不恰當的比方,一萬個人在排隊等公交車,眾目睽睽下有能力加塞插隊的,最好別惹他。

至於為何要把媒體改革加進來呢?因為習總說了:“改革成果要抓到位,宣傳引導要抓到位,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實實在在的改革成效”。董事長已經充分意識到輿論的重要性,這麽重要的事情,最後靠誰來落實呢?“建成幾家擁有強大實力和傳播力、公信力、影響力的新型媒體集團”。

因此,招生制度改革的受益方向或為在線教育,值得關註新老媒體融合的受益方向以老媒體為主,必須關註。

3,國企改革加速度

會議提出“對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進行調整”,聯想起不久前冒出來的國安集團國有資產流失案,是不是意味著國企改革將停滯甚至開倒車了呢?

我個人看法是:非但不是停滯的節奏,反而是踩油門的節奏。

國企改革一旦開啟,或多或少會各種資產流失。老板心里最擔心的,也是一旦跑起來就會有慣性,如果沒有事先規範好的話,國資流失問題就成為老大難問題。所以呢,在正式啟動之前,各種劃紅線變得很有必要。

第一根紅線,激勵機制方面,不允許借國企改革大規模提高管理層待遇。但是,大家想過沒有,你把固定薪酬搞的高高的,那叫“不合理的偏高”。你把浮動薪酬,尤其是實現盈利增速目標後的薪酬定高一點,是不是就不算“不合理”呢?簡言之,高固薪有問題,低固薪高激勵就沒問題吧。

第二根紅線,混合所有制的實現途徑方面,盡量通過“公允”定價完成。啥叫公允定價?公開市場競價形成的價格,就算公允。其他方式,大家掂量著辦,殷鑒不遠。

下半年,國企改革,包括下一階段可能出現的各種試點(可能的類型:國企改革整體方案試點、壟斷行業混合所有制項目試點),是必須牢牢抓住的方向。不容有失!

以下是中央深改小組4次會議的成果:

第一次會議1月22日

審議通過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工作規則》、《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專項小組工作規則》、《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細則》、中央深改組下設6個專項小組名單、《中央有關部門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重要舉措分工方案》

第二次會議2月28日

審議通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2014年工作要點》、《關於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的立法工作方面要求和任務的研究意見》、《關於經濟體制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專項小組重大改革的匯報》、《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實施方案》、《關於深化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的意見及貫徹實施分工方案》。

第三次會議6月6日

審議了《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和《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

審議通過了《關於司法體制改革試點若幹問題的框架意見》、《上海市司法改革試點工作方案》和《關於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方案》。

第四次會議8月18日

審議《中央管理企業主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關於合理確定並嚴格規範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審議通過了《關於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重要改革舉措實施規劃(2014-2020年)》、《關於上半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進展情況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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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軍事創新 作者:格隆匯 陸洲

http://www.gelonghui.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045
結論:


1、這是十八大後軍事問題第一次成為政治局集體學習的主題。學習的目的在於統一思想。習主席對於軍事變革的認識深度,已達到改革開放以來幾任領導人的高峰。根據會議對「軍事創新」的判斷,我們推測,軍隊改革方案出台在即。​

2、會議強調的「軍事創新」重點是「信息化」、「戰略利益拓展」和「聯合作戰」等。根據我們收集的講課人國防大學戰略教研部主任肖天亮的觀點,改革將落實在精幹軍隊主體、加強軍隊信息化建設、建設強大空軍和遠洋海軍、推廣精確打擊和聯合作戰等方面。​
3、強軍固本是全黨的共識,軍事創新既有必要,也有可能,並且是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和執政權威的必由之路。當前,中國外部環境正處於緊張氣氛中。「第三次世界大戰」雖然有聳人聽聞之嫌,但形勢的緊張和大國間的對抗已然愈演愈烈。軍工行業已成為最主流的政治經濟趨勢。​
3、推薦標的:​
軍隊信息化:中創信測​
精確打擊:振芯科技、高德紅外​
空軍:成飛集成、四創電子、四川九洲​
海軍:中國重工​
航空發動機:成發科技、煉石有色、撫順特鋼、航空動力​
無人機:航天電子、山東礦機​
新概念武器與核武器:奧普光電、丹甫股份​

一、目前形勢​

強軍固本是全黨的共識,軍事創新既有必要,也有可能,並且是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和執政權威的必由之路。​

大國崛起要靠經濟實力和軍事力量。釣魚島爭端、南海爭端以及中亞新絲路潛在的恐怖威脅,都需要我們既要有強大的經濟實力,也要有強大的政治、軍事實力,否則就沒有和平發展的環境,就沒有國家復興的機遇。​

當前,中國外部環境正處於緊張氣氛中:菲律賓稱中國在南海多個島礁施工;美國P-8戰機抵近中國偵察引發對抗;美國B-2轟炸機在關島巡邏;中印邊境交涉對峙;烏克蘭東部戰火已經點燃,俄羅斯強硬表態。「第三次世界大戰」雖然有聳人聽聞之嫌,但形勢的緊張和大國間的對抗已然愈演愈烈。​

二、中國軍隊改革方向​

(一)、精編​

中國解放軍以約230萬現役軍人的規模高居全球首位,長期跨域作戰的美國現役人數為150萬,其後的俄羅斯、印度、朝鮮軍人數量大概佔到中國一半。​

鄧小平在1985年實施了百萬大裁軍:一是將陸軍改編成集團軍;二是改革體制,撤並機構,設立總參謀部,11個大軍區合併為7個;三是陸軍淘汰騾馬、騎兵、司號兵等,實現摩托化和半機械化;四是改變隸屬關係,將地方武裝劃歸政府領導,砲兵、裝甲兵成陸軍重心,誕生陸軍航空兵、海軍陸戰隊等新型兵種。​

軍區體制已不適宜。過去是擔心被大規模侵入國土,以及機械化水平太差、軍隊調動能力太弱才劃片搞軍區。現在應該面向邊境作戰及境外作戰,海空軍以及遠征型陸軍成為重點。預計未來組建聯合司令部,整合陸海空天各軍兵種,形成全面的軍事調動和快速部署體系。​

(二)升級​

我們認為,從緊跟世界軍事潮流、實現軍隊戰鬥力跨越式發展的角度看,如果按部就班地發展常規武器,將先進軍事國家十年甚至二十年前做過的事再做一遍的話,我們就將永遠處於跟隨者和落後者的地位。要實現戰鬥力的跨越式發展,就必須擁有超常規的新概念武器與新概念部隊,將其作為我國維護統一、抵抗外國勢力干涉的「殺手鐧」。​

新概念武器有四大特點:​

一是智能化。美軍無人機達到6000架以上,俄軍計劃在15-20年內用無人機取代三分之一的飛機。​

二是全能型。融遠程攻擊、高度隱身、載彈量大、全天候作戰於一身,美軍計劃花費200億美元研製「2018遠程戰略轟炸機」,不經加油航程4633公里,以取代B—52和B—1B。​

三是新概念。包括強激光武器、高超音速飛機、高功率微波武器等。​

四是新空間。美空軍研製10年的X-37B型「空天飛機」,可在大氣層內外飛行,可用於偵察監視與預警、空間武器發射、反衛星等。​
新概念部隊包括兩點:​

一是網絡部隊:2009年6月,美國國防部長蓋茨下令組建「網絡空間司令部」,2010年5月21日正式運行。美軍2010年出台了《網絡空間作戰能力構想》,明確了網絡空間態勢感知、防禦、進攻和支援等4種作戰樣式和62種作戰能力。在最近的幾場戰爭中,網絡戰已經得到廣泛應用,隨著形勢的發展,網絡戰的地位作用將迅猛提高,將引起高度關注。​

二是航天部隊:按照軍事學家的設想,「天軍」是一個多兵種合成的部隊,大體包括太空艦隊、地基部隊、航天和空天飛機部隊、火箭部隊、自動化指揮和控制系統部隊(C4I部隊)等。​

我們猜想,中國未來的「天軍」,將由防禦作戰部隊、進攻作戰部隊和作戰保障部隊組成。防禦作戰部隊主要實施截擊敵方洲際導彈和軍事航天器的防禦作戰行動;進攻作戰部隊主要依靠天基武器,實施對空中、海上和地面目標進行打擊的進攻作戰行動;作戰保障部隊主要是進行對天,對空,對海,對地的觀察、監視、識別等,並從事太空作戰的運輸、燃料加注、航天器的建造和維修等。「天軍」的戰略職能將大於戰略火箭部隊,除了繼續擔負中遠程火箭、戰略戰術核武器的研製和發射外,還要執行外層空間的作戰任務。​

三、未來戰爭形態​

(一)、信息戰​
信息化條件下的戰爭,信息的作用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雖然說打仗要獲得制空權、制海權,但最根本的是制信息權,沒有制信息權必然打敗仗。​

統計顯示:美軍作戰40%時間處理情報信息,15%的時間作判斷、下決心,30%的時間下達命令,15%的時間控制部隊行動。在伊拉克戰爭中,美國中央總部前指人員由戰前的50人猛增至近1000人,其中70%是信息分析與處理人員。​

(二)、體系破擊​

以往打仗主要追求的是殲滅敵人的數量,把敵人的軍隊打光了,我方就勝利了。信息化條件下的戰爭,雖然還要重視殲滅敵人,但核心已轉到打要害、破體繫上,通過對敵造成功能破壞和心理震撼,迫使敵人屈服。​

海灣戰爭,美軍首先摧毀了伊拉克指揮機構、C3I系統、防空系統等重要目標,經過38天10萬餘架次、近10萬噸炸彈的轟炸,基本摧毀了其戰爭體系和鬥志,然後地面部隊經過100個小時作戰結束了戰爭。科索沃戰爭,北約進行了78天戰略空襲,南聯盟軍隊保存90%,但國家仍被打敗。​

美軍擊斃本·拉丹、北約空襲利比亞,都是情報部門與軍隊之間的高技術合作,反映了戰爭的最新趨勢。就是通過各種手段獲取敵人要害目標情況,然後進行遠距離精確打擊,動搖敵人作戰體系和國家體系,進而贏得勝利。​

(三)、控制戰局​

作戰方法要從過去粗放式作戰向精確作戰轉變,以小打、巧打、精打,減小戰爭破壞。要見好就收,乾淨利索地結束戰爭。我軍將來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進行戰爭,也應把控制戰局作為重要指導原則,力爭以較小的代價贏得勝利。​

(四)、聯合作戰​

按照美軍的說法,在伊拉克戰爭中,一個陸軍少校可以把地面上海軍陸戰隊上尉需要近距離空中支援的請求傳遞給空軍的一架F-16戰鬥轟炸機;一個遠在科羅拉多州美國航天司令部的高級軍士可以根據特種部隊A小組的要求,為其提供偵察衛星圖片;海軍軍艦可以向中情局特工確認的目標發射戰斧巡航導彈。​

據外媒報導,中國在最高戰略層次設立了中央軍委聯合作戰指揮中心。此外,解放軍在各戰區設立的聯合指揮作戰中心基本成型,包括東海聯合作戰指揮中心。​

四、附錄:習主席軍隊工作語錄​

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正面臨一個難得的機會窗口,一定要把握好。​

我軍總的數量規模還有些偏大,軍兵種比例、官兵比例、部隊和機關比例、部隊和院校比例不夠合理。非戰鬥機構和人員偏多、作戰部隊不充實,老舊裝備數量多、新型作戰力量少等問題仍然比較突出。必須優化規模結構,把軍隊搞得更加精幹、編成更加科學。要重點加強新型作戰力量建設,限期把老舊裝備數量壓下來,為新型作戰力量騰籠換鳥。​

軍隊政策制度改革還有一個重要方面,是要把錢和物管好用好,提高軍事經濟效益。要把軍費投向投量搞得更加科學,千萬不能讓國家投入的錢打了水漂。​

設計裝備就是設計未來戰爭形態。​

強化信息系統集成建設,貫徹統一的體系架構,建成能夠融入三軍、實用好用的信息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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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財長:大多數地方債未納入預算管理,脫離中央和人大監督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08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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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有“經濟憲法”之稱的預算法日前完成實施20年來的首次大修,並將於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在解讀該法案時,中國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坦承,目前大多數的地方債沒有納入預算管理,脫離中央和大人監督。

相比原預算法,新預算法為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套上預算監管的“緊箍咒”。樓繼偉說,目前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雖總體可控,但大多數債務未納入預算管理,脫離中央和同級人大監督,局部存風險隱患。

以下是他的解讀亮點,來源為新華社

新預算法折射下一步改革方向

  樓繼偉說,1995年開始施行的原預算法在今天已難適應形勢發展要求,尤其是按照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有必要全面修改預算法。

  他指出,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此次修改突出預算的完整性,政府全部收支要納入預算管理;遵循預算公開原則,強調預算必須接受社會監督;更加符合經濟規律,拓展預算審核重點、完善地方債管理等多處修改,傳遞出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改革方向。

  亮點一:政府全部收支入預算接受人民監督

  新預算法一大亮點是實行全口徑預算管理,如第4條明確規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應當納入預算”;第5條明確規定“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

  樓繼偉說,實行全口徑預算管理,是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基本前提。收入是全口徑的,不僅包括稅收和收費,還包括國有資本經營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等;支出也要涵蓋廣義政府的所有活動;同時,將地方政府債務納入預算管理,避免地方政府債務遊離於預算之外、脫離人大監督。

  亮點二:避免“過頭稅” 預算審核重點轉向支出預算和政策

  原預算法規定預算審查重點是收支平衡,並要求預算收入征收部門完成上繳任務。於是在客觀上帶來預算執行“順周期”問題,容易導致收入征收部門在經濟增長放緩時,為完成任務收“過頭稅”,造成經濟“雪上加霜”;而在經濟過熱時,為不擡高基數搞“藏富於民”,該收不收,造成經濟“熱上加熱”。

  樓繼偉說,新預算法旨在改變這一現狀,將審核預算的重點由平衡狀態、赤字規模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同時,收入預算從約束性轉向預期性,通過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解決預算執行中的超收或短收問題,如超收收入限定沖抵赤字或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省級一般公共預算年度執行中出現短收,允許增列赤字並在下一年度預算中彌補等。這些規定強調依法征收、應收盡收,有助於避免收“過頭稅”等行為,增強政府“逆周期”調控政策效果。

  亮點三:規範專項轉移支付減少“跑部錢進”

  針對地方可自由支配的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偏小、限定用途的專項轉移支付項目繁雜、交叉重複、資金分散、配套要求多等問題,新預算法第16條、第38條、第52條等條款對轉移支付的設立原則、目標、預算編制方法、下達時限等做出規定。

  樓繼偉說,新預算法重點規範了專項轉移支付,如強調要建立健全專項轉移支付定期評估和退出機制、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事項不得設立專項轉移支付、除國務院規定上下級政府應共同承擔事項外不得要求下級政府承擔配套資金等,有利於減少“跑部錢進”現象和中央部門對地方事權的不適當幹預,也有利於地方統籌安排預算。

  亮點四:“預算公開”入法從源頭防治腐敗

  與原預算法相比,新預算法首次對“預算公開”做出全面規定,第14條對公開的範圍、主體、時限等提出明確具體的要求,對轉移支付、政府債務、機關運行經費等社會高度關註事項要求公開作出說明,並在第92條中規定了違反預算公開規範的法律責任。

  樓繼偉認為,將預算公開實踐成果總結入法,形成剛性的法律約束,是預算法修改的重要進步,有利於確保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提升財政管理水平,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而對於預算不夠細化問題,新預算法第32條、37條、46條等多處做出明確規定,如強調今後各級預算支出要按其功能和經濟性質分類編制。樓繼偉說,按功能分類能明確反映政府職能活動,知道政府支出是用到教育上還是水利上;按經濟分類則明確反映政府支出按經濟屬性究竟是怎麽花出去的,知道有多少用於支付工資,多少用於辦公用房建設等。兩種方式不能偏廢,分別編制支出功能分類和經濟分類預算有利於更全面理解預算是怎樣實現的。

  亮點五:嚴格債務管理 防範債務風險

  相比原預算法,新預算法為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套上預算監管的“緊箍咒”。樓繼偉說,目前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雖總體可控,但大多數債務未納入預算管理,脫離中央和同級人大監督,局部存風險隱患。

  按照疏堵結合、“開前門、堵後門、築圍墻”的改革思路,新預算法第35條和第94條,從舉債主體、用途、規模、方式、監督制約機制和法律責任等多方面做了規定,從法律上解決了地方政府債務怎麽借、怎麽管、怎麽還等問題。

  亮點六:“勤儉節約”入法 違紀鐵腕追責

  針對現實中的奢侈浪費問題,新預算法對於厲行節約、硬化支出預算約束做出嚴格規定,如第12條確定了統籌兼顧、勤儉節約、量力而行、講求績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則,第37條規定嚴控機關運行經費和樓堂館所等基本建設支出等。

  樓繼偉說,相對於原預算法僅就擅自變更預算、擅自支配庫款、隱瞞預算收入等三種情形設置了法律責任,且不夠具體明確,新預算法重新梳理了違法違紀情形,加大了責任追究力度,在第92、93、94、95四條里集中詳細規定了法律責任。如對政府及有關部門違規舉債、挪用重點支出資金,或在預算之外及超預算標準建設樓堂館所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撤職、開除的處分。此外,如構成犯罪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

  將抓緊修訂預算法實施條例

  新預算法即將施行,貫徹實施如何不打折扣至關重要。樓繼偉表示,關鍵要做好新預算法實施的立法配套工作。

  他指出,中央層面需按照新預算法確定的原則及授權,抓緊修訂預算法實施條例,研究制定財政轉移支付、財政資金支付、政府債務管理、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地方層面可制定有關預算審查監督的決定或者地方性法規。總之,要加快形成一套較完善的現代預算制度,增強新預算法的可操作性、可執行性,為依法理財奠定堅實的制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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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 告中央人民政府書 — 對香港目前現實情況的說明和建議

來源: http://sixianghuayuan2.blogspot.hk/2014/09/fw.html


香港近日發生史無前例的大規模「占傾中環」運動,目前已遍地開花。我們是一群普通的香港市民,有感中央政府因為被某些人士有意無意誤導欺瞞,未能真正掌推香港情況,特介紹香港真正實況及建議如下。

所謂「愛國」陣營成事不足敗事有余
回歸以後,中央在港成立多個「愛國愛港」團體,建立輿論陣地,一眾工商顯要,以至律師會、宗教團體也開腔發聲。可是,像梁愛詩、葉劉淑儀、林新強、周融、李偲嫣等一類人,他們在香港的所作所為對於拉攏香港人心而言,可以毫不誇張地說,是越幫越忙、為中央添煩添亂。他們的態度囂張跋扈、歪理連篇,在香港市民心中的形象惡劣,他們每出鏡一次,香港人對他們的討厭和鄙視便多一分,對中央的不滿也多一分。中央如想讓他們來做統戰工作註定失敗,連帶中央管治威信也受影響。

其他中央喉舌,比如《環球時報》、《鳳凰衛視》,以至「工商界人士」把歪理當真理講,把喪事當喜事辦,歌功頌德、欺上瞞下,為騙取維穩經費、為自己撈好處,忽然愛國,刻意制造市民和中央對立,以顯示自己的存在價值,中央不可不察。我們呼籲中央跳過那些「人大」「政協」,認真直接傾聽香港市民的心聲,才能掌握香港實況。香港普羅大眾才是香港的大多數,所以中央要聽的,是這些人的意見,切不要被那些別有用心的特權階級蒙騙誤導。

「外部勢力」說荒唐可笑 正視問題才是正道
「外部勢力」之說已十幾二十年,如果真有外部勢力持續滲透,恐怕全香港的市民都變成美國特務。就算退一萬步,真有外國勢力在煽動,那些千千萬萬參與歷年遊行示威的香港市民,難道全部沒有獨立思考能力、全部都被催眠?只要用常理想一想,把香港問題全推給「外部勢力」搞事是站不住腳的。我們呼籲中央,不要再為香港目前的問題找一些虛無飄渺、不痛不癢的籍口,要虛心承認這樣一個事實,即中央對港的管治策略和班子是失敗的;不管有沒有所謂「外部勢力」,香港廣大市民對民主的訴求都是情真意切的。因此,我們忠告中央「兼聽則明」,繞開認真檢討,查找不足,並正視、接納廣大香港市民的訴求。

香港市民和平理性 官迫民反不得不反
香港市民向來辛勤工作、溫和理性,向往和平的生活。他們關心自己的生意和工作,但同時也關註爭取自己應有的權利。追求民主和自由。最近發生的「占中」行動,是對中央和特區政府拒絕聆聽香港市民訴求,一意孤行的回應,完全是自發行為,中央應該仔細看一下新聞,如果可以的話,歡迎親臨現場,取得第一手的資訊,而不是那些經層層上報、早已面目全非的假信息。官迫民反不得不反,我們呼籲中央停止攻擊香港市民行駛、捍衛權利的行動,不要再用「敵我二分」思維判斷形勢,認真傾聽港人聲音。解決問題之鑰在中央手中,今時今日香港的情況,完全是自中央決定而起;解鈴還需系鈴人,只要中央多做有益港人的事,多順應港人訴求,人心自然歸順,亂局自然平息。

中央應信任港人 長毛當不了特首
香港是國際大都會,資訊發達,香港人見多識廣,對香港政治現實有豐富認識。絕大部份香港市民和平、理性、溫和,某些香港人支持激進人士,不等於全體香港人都支持激進人士,更不代表他們支持激進人士當選特首,或者取得政府管治權力。事實上,中央應該清楚認識到,香港人也希望有一個安穩的生活,既不想有福利主義,也不想天天街頭抗爭,香港人想得到的,只是一個貨真價實、沒有篩選的選舉制度,而不是獨立或者讓長毛當特首。某些人聲稱如開放普選,長毛將會當選雲雲,只是危言聳聽,不足一哂。

背信棄義、玩弄文字遊戲只會令香港市民更加不滿
香港市民不是傻子也沒有失憶癥,他們對於中央當年所作的各種莊嚴承諾記得清清楚楚,中央也別想通過玩弄文字遊戲、任意詮釋法律、雙重標準等把戲來糊弄香港人,這對香港人來說是最大的侮辱,對贏取香港市民的民心、改善和香港市民的關系百害而無一利。我們奉勸中央,如果中央還尊重香港市民的話,請腳踏實地、光明正大地處理香港政改問題,並且要言而有信,切實恪守自己作過的各種承諾,否則將扼殺與香港市民修好的最後機會。

從善如流,流芳百世;一意孤行,遺臭萬年
廣東省政府在烏崁村事年中的柔性處理手法,贏得世人掌聲;事實上柔性處理、文明處理是世界大勢所趨,家長式命令已不合時宜。我們呼籲中央在處理香港問題時,拋開高高在上的身段,走入群眾,誠心誠意了解民意,不要做小動作、搞陰謀詭計,並切實處理香港市民訴求,這才是贏取民意、萬眾歸心的不二法門。如果一意孤行,唯我獨尊,只會導致與香港市民的決裂,進一步破壞「一國兩制」的示範作用,為統一臺灣造成更大障礙,遺臭萬年。


香港情況已達臨界點,我們促請中央政府迅速行動,展示誠意,解決危機,傾聽市民的呼聲!

此致
敬禮!

一群憂心的香港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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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深改小組第六次會議:上海自貿區可複制可推廣經驗要盡快推廣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09912

U9504P31DT20140929101213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今日表示,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取得的可複制可推廣的經驗,能在其他地區推廣的要盡快推廣,能在全國推廣的要推廣到全國。

習近平今日上午在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時表示,

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成立以來取得了一系列新成果,為在全國範圍內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探索了新途徑、積累了新經驗。

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取得的經驗,是我們在這塊試驗田上試驗培育出的種子,要把這些種子在更大範圍內播種擴散,盡快開花結果,對試驗取得的可複制可推廣的經驗,能在其他地區推廣的要盡快推廣,能在全國推廣的要推廣到全國。 

此前,中國政府在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在推進現有試點基礎上,選擇若幹具備條件的地方發展自由貿易園(港)區。

華爾街見聞今晨提及,經濟觀察網報道稱,天津自貿區申報目前已獲得國務院相關部委原則通過,正等待國務院審批。這一消息得到天津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證實。

國務院日前正式批準天津港口岸新一輪擴大對外開放計劃,天津港下轄的東疆港區是天津自貿區的主陣地。

除複制上海自貿區的方案外,天津自貿區會以發揮融資租賃業務功能為重點,增加對內輻射效應。天津自貿區的投資負面清單可能更少,開放力度將更大,凸顯自由貿易港功能。

業內專家認為,和上海自貿區相比,天津自貿區的一大功能區別在於,更突出區域項目特色。

不過,對於金融創新和開放,央行上海總部副主任張新認為,有些對風險管理能力要求較高的金融改革措施不宜過早全國推廣,“上海自貿區金改值得借鑒的措施包括跨境人民幣資金集中運用、個人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等,已在全國推廣實施,但是對於和實體經濟關聯度不大的短期資本流動,在開放時則持審慎態度。”

業內人士由此判斷,天津自貿區金融領域的嘗試恐怕初期力度也不會太大。

會議審議了《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關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進展和可複制改革試點經驗的推廣意見》、《關於加強中國特色新型智庫建設的意見》,審議通過了《關於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建議根據會議討論情況進一步修改完善後按程序報批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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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滬港通工作繼續 香港應珍視中央政府支持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09941

滬港通,港交所,梁振英,香港,上交所

香港特首梁振英在今日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將繼續開展“滬港通”相關工作,中央政府支持該項目,予以重視,香港應珍視這種支持。

上周日,在市場原本預期的“滬港通”開通日前一日,港交所發布公告稱,各方已經就實施“滬港通”做好技術準備,但並未獲取啟動的相關批準,因此並無實施“滬港通”的確切日期。至此,政府推遲啟動“滬港通”的傳聞被正式坐實。

上周六,《香港商報》援引接近內地監管層的匿名人士消息指出,受“占中”影響,原已準備多時的“滬港通”將難以如期於本月27日開通,且原定於周六當天舉行的滬港通開通彩排儀式也已被取消。

香港《經濟日報》報道稱,中港兩地近半年未曾公布滬港通確實的開通日期,市場一直估計27日為熱門開通日。報道引述北京最新權威消息披露,中央對目前香港的“占中”局勢感到擔憂,因此滬港通的開通將會推遲,暫無開通時間表。

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回應稱,“滬港通”不是有與無的問題,而是時間的問題,市場系統及運營準備已經充足,開通對兩地有重大戰略意義。李小加認為,占中活動越久,代價越大。

上周末人民網采訪的資深人士則是表示,“滬港通”屬於國家既定政策,不可能無限期推遲。中國人民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所副所長趙錫軍也認為 “滬港通”推出是早晚的事情,投資者無需多慮。

德意誌銀行昨日報告下調了港交所的目標價和香港貨幣市場日均成交額,預計今年開通“滬港通”的可能性很小,保守預計將於明年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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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發布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決定 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09963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今日發布,文件指出,要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堅決排除對執法活動的幹預。

關於責任追究及倒查機制,《決定》具體提到:

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對決策嚴重失誤或者依法應該及時作出決策但久拖不決造成重大損失、惡劣影響的,嚴格追究行政首長、負有責任的其他領導人員和相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此外,《決定》提到,要加強重點領域立法,抓緊出臺反恐怖等一批急需法律,並加快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完善懲治貪汙賄賂犯罪法律制度,把賄賂犯罪對象由財物擴大為財物和其他財產性利益。

在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方面,決定指出,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堅決消除權力設租尋租空間。

對幹預司法機關辦案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造成冤假錯案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下是新華社提前發布的18句話:

      1.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2.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
  3.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把所有規範性文件納入備案審查範圍,依法撤銷和糾正違憲違法的規範性文件,禁止地方制發帶有立法性質的文件。
  4.將每年十二月四日定為國家憲法日。
  5.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凡經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
  6.凡立法涉及重大體制和重大政策調整的,必須報黨中央討論決定。
  7.對部門間爭議較大的重要立法事項,由決策機關引入第三方評估,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協調決定。
  8.明確地方立法權限和範圍,依法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
  9.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規草案。
  10.完善法律草案表決程序,對重要條款可以單獨表決。
  11.國家保護企業以法人財產權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企業有權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無法律依據的要求。
  12.加強市場法律制度建設,編纂民法典。
  13.完善懲治貪汙賄賂犯罪法律制度,把賄賂犯罪對象由財物擴大為財物和其他財產性利益。
  14.制定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表彰有突出貢獻的傑出人士。
  15.加強互聯網領域立法,完善網絡信息服務、網絡安全保護、網絡社會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依法規範網絡行為。
  16.制定社區矯正法。
  17.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加快國家安全法治建設,抓緊出臺反恐怖等一批急需法律,推進公共安全法治化,構建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
  18.實現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做到重大改革於法有據、立法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以下是決定全文: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作出的戰略部署,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研究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幹重大問題,作出如下決定。

一、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

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中國夢,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定性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國際形勢複雜多變,我們黨面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國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我們黨要更好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更好維護和運用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更好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系、規範社會行為,使我國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實現我國和平發展的戰略目標,必須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範作用。

我們黨高度重視法治建設。長期以來,特別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們黨深刻總結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成功經驗和深刻教訓,提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治,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把依法治國確定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執政確定為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積極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取得歷史性成就。目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法治政府建設穩步推進,司法體制不斷完善,全社會法治觀念明顯增強。

同時,必須清醒看到,同黨和國家事業發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眾期待相比,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目標相比,法治建設還存在許多不適應、不符合的問題,主要表現為:有的法律法規未能全面反映客觀規律和人民意願,針對性、可操作性不強,立法工作中部門化傾向、爭權諉責現象較為突出;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比較嚴重,執法體制權責脫節、多頭執法、選擇性執法現象仍然存在,執法司法不規範、不嚴格、不透明、不文明現象較為突出,群眾對執法司法不公和腐敗問題反映強烈;部分社會成員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維權意識不強,一些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依法辦事觀念不強、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現象依然存在。這些問題,違背社會主義法治原則,損害人民群眾利益,妨礙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必須下大氣力加以解決。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依法維護人民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安全穩定,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就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實現這個總目標,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我國憲法確立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堅持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只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依法執政,既要求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也要求黨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必須堅持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把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同依法執政基本方式統一起來,把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能、開展工作統一起來,把黨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憲法法律同黨堅持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統一起來,善於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誌,善於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善於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善於運用民主集中制原則維護中央權威、維護全黨全國團結統一。

——堅持人民主體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國的主體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須堅持法治建設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權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承擔應盡的義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共同富裕。必須保證人民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必須使人民認識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權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須遵守的行為規範,增強全社會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識,使法律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運用。

——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會主義法律的基本屬性。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尊重憲法法律權威,都必須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都必須依照憲法法律行使權力或權利、履行職責或義務,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必須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切實保證憲法法律有效實施,絕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必須以規範和約束公權力為重點,加大監督力度,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必追究,堅決糾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行為。

——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國家和社會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發揮作用。必須堅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傳統美德,培育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既重視發揮法律的規範作用,又重視發揮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體現道德理念、強化法律對道德建設的促進作用,以道德滋養法治精神、強化道德對法治文化的支撐作用,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體系、制度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必須從我國基本國情出發,同改革開放不斷深化相適應,總結和運用黨領導人民實行法治的成功經驗,圍繞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推進法治理論創新,發展符合中國實際、具有中國特色、體現社會發展規律的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依法治國提供理論指導和學理支撐。汲取中華法律文化精華,借鑒國外法治有益經驗,但決不照搬外國法治理念和模式。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一個系統工程,是國家治理領域一場廣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長期艱苦努力。全黨同誌必須更加自覺地堅持依法治國、更加紮實地推進依法治國,努力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向著建設法治中國不斷前進。

二、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憲法實施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堅持立法先行,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要恪守以民為本、立法為民理念,貫徹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誌、得到人民擁護。要把公正、公平、公開原則貫穿立法全過程,完善立法體制機制,堅持立改廢釋並舉,增強法律法規的及時性、系統性、針對性、有效性。

(一)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憲法是黨和人民意誌的集中體現,是通過科學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並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一切違反憲法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

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把所有規範性文件納入備案審查範圍,依法撤銷和糾正違憲違法的規範性文件,禁止地方制發帶有立法性質的文件。

將每年十二月四日定為國家憲法日。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教育,弘揚憲法精神。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凡經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

(二)完善立法體制。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完善黨對立法工作中重大問題決策的程序。凡立法涉及重大體制和重大政策調整的,必須報黨中央討論決定。黨中央向全國人大提出憲法修改建議,依照憲法規定的程序進行憲法修改。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問題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向黨中央報告。

健全有立法權的人大主導立法工作的體制機制,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建立由全國人大相關專門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組織有關部門參與起草綜合性、全局性、基礎性等重要法律草案制度。增加有法治實踐經驗的專職常委比例。依法建立健全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立法專家顧問制度。

加強和改進政府立法制度建設,完善行政法規、規章制定程序,完善公眾參與政府立法機制。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由政府法制機構組織起草。

明確立法權力邊界,從體制機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門利益和地方保護主義法律化。對部門間爭議較大的重要立法事項,由決策機關引入第三方評估,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協調決定,不能久拖不決。加強法律解釋工作,及時明確法律規定含義和適用法律依據。明確地方立法權限和範圍,依法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

(三)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加強人大對立法工作的組織協調,健全立法起草、論證、協調、審議機制,健全向下級人大征詢立法意見機制,建立基層立法聯系點制度,推進立法精細化。健全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見制度,增加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會會議人數,更多發揮人大代表參與起草和修改法律作用。完善立法項目征集和論證制度。健全立法機關主導、社會各方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和方式。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規草案。

健全立法機關和社會公眾溝通機制,開展立法協商,充分發揮政協委員、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在立法協商中的作用,探索建立有關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專家學者等對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調整論證咨詢機制。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健全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和公眾意見采納情況反饋機制,廣泛凝聚社會共識。

完善法律草案表決程序,對重要條款可以單獨表決。

(四)加強重點領域立法。依法保障公民權利,加快完善體現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權、財產權、基本政治權利等各項權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經濟、文化、社會等各方面權利得到落實,實現公民權利保障法治化。增強全社會尊重和保障人權意識,健全公民權利救濟渠道和方式。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必須以保護產權、維護契約、統一市場、平等交換、公平競爭、有效監管為基本導向,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健全以公平為核心原則的產權保護制度,加強對各種所有制經濟組織和自然人財產權的保護,清理有違公平的法律法規條款。創新適應公有制多種實現形式的產權保護制度,加強對國有、集體資產所有權、經營權和各類企業法人財產權的保護。國家保護企業以法人財產權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企業有權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無法律依據的要求。加強企業社會責任立法。完善激勵創新的產權制度、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和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體制機制。加強市場法律制度建設,編纂民法典,制定和完善發展規劃、投資管理、土地管理、能源和礦產資源、農業、財政稅收、金融等方面法律法規,促進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公平交易、平等使用。依法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市場監管,反對壟斷,促進合理競爭,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加強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法治保障。

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以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為核心,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法治化。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建設,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構建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協商民主體系。完善和發展基層民主制度,依法推進基層民主和行業自律,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完善國家機構組織法,完善選舉制度和工作機制。加快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堅決遏制和預防腐敗現象。完善懲治貪汙賄賂犯罪法律制度,把賄賂犯罪對象由財物擴大為財物和其他財產性利益。

建立健全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遵循文化發展規律、有利於激發文化創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權益的文化法律制度。制定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促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制定文化產業促進法,把行之有效的文化經濟政策法定化,健全促進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有機統一的制度規範。制定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表彰有突出貢獻的傑出人士。加強互聯網領域立法,完善網絡信息服務、網絡安全保護、網絡社會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依法規範網絡行為。

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社會治理體制創新法律制度建設。依法加強和規範公共服務,完善教育、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醫療衛生、食品安全、扶貧、慈善、社會救助和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合法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加強社會組織立法,規範和引導各類社會組織健康發展。制定社區矯正法。

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加快國家安全法治建設,抓緊出臺反恐怖等一批急需法律,推進公共安全法治化,構建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

用嚴格的法律制度保護生態環境,加快建立有效約束開發行為和促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的生態文明法律制度,強化生產者環境保護的法律責任,大幅度提高違法成本。建立健全自然資源產權法律制度,完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方面的法律制度,制定完善生態補償和土壤、水、大氣汙染防治及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促進生態文明建設。

實現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做到重大改革於法有據、立法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時上升為法律。實踐條件還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試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權。對不適應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規,要及時修改和廢止。

三、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各級政府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創新執法體制,完善執法程序,推進綜合執法,嚴格執法責任,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依法行政體制,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完善行政組織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行政機關要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勇於負責、敢於擔當,堅決糾正不作為、亂作為,堅決克服懶政、怠政,堅決懲處失職、瀆職。行政機關不得法外設定權力,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作出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的決定。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堅決消除權力設租尋租空間。

推進各級政府事權規範化、法律化,完善不同層級政府特別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權法律制度,強化中央政府宏觀管理、制度設定職責和必要的執法權,強化省級政府統籌推進區域內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職責,強化市縣政府執行職責。

(二)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確保決策制度科學、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討論。

積極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機構人員為主體、吸收專家和律師參加的法律顧問隊伍,保證法律顧問在制定重大行政決策、推進依法行政中發揮積極作用。

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對決策嚴重失誤或者依法應該及時作出決策但久拖不決造成重大損失、惡劣影響的,嚴格追究行政首長、負有責任的其他領導人員和相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三)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根據不同層級政府的事權和職能,按照減少層次、整合隊伍、提高效率的原則,合理配置執法力量。

推進綜合執法,大幅減少市縣兩級政府執法隊伍種類,重點在食品藥品安全、工商質檢、公共衛生、安全生產、文化旅遊、資源環境、農林水利、交通運輸、城鄉建設、海洋漁業等領域內推行綜合執法,有條件的領域可以推行跨部門綜合執法。

完善市縣兩級政府行政執法管理,加強統一領導和協調。理順行政強制執行體制。理順城管執法體制,加強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構建設,提高執法和服務水平。

嚴格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未經執法資格考試合格,不得授予執法資格,不得從事執法活動。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嚴禁收費罰沒收入同部門利益直接或者變相掛鉤。

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完善案件移送標準和程序,建立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堅決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難移、以罰代刑現象,實現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無縫對接。

(四)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依法懲處各類違法行為,加大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完善執法程序,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明確具體操作流程,重點規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費、行政檢查等執法行為。嚴格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

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細化、量化行政裁量標準,規範裁量範圍、種類、幅度。加強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共享,提高執法效率和規範化水平。

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嚴格確定不同部門及機構、崗位執法人員執法責任和責任追究機制,加強執法監督,堅決排除對執法活動的幹預,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懲治執法腐敗現象。

(五)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加強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制度建設,努力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增強監督合力和實效。

加強對政府內部權力的制約,是強化對行政權力制約的重點。對財政資金分配使用、國有資產監管、政府投資、政府采購、公共資源轉讓、公共工程建設等權力集中的部門和崗位實行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強化內部流程控制,防止權力濫用。完善政府內部層級監督和專門監督,改進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的監督,建立常態化監督制度。完善糾錯問責機制,健全責令公開道歉、停職檢查、引咎辭職、責令辭職、罷免等問責方式和程序。

完善審計制度,保障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強化上級審計機關對下級審計機關的領導。探索省以下地方審計機關人財物統一管理。推進審計職業化建設。

(六)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依據權力清單,向社會全面公開政府職能、法律依據、實施主體、職責權限、管理流程、監督方式等事項。重點推進財政預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

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權利和義務的規範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開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推進政務公開信息化,加強互聯網政務信息數據服務平臺和便民服務平臺建設。

四、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必須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規範司法行為,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一)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制度。各級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要支持法院、檢察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建立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任何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都不得讓司法機關做違反法定職責、有礙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機關都不得執行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違法幹預司法活動的要求。對幹預司法機關辦案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造成冤假錯案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健全行政機關依法出庭應訴、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並執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完善懲戒妨礙司法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拒不執行生效裁判和決定、藐視法庭權威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法律規定。

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得將法官、檢察官調離、辭退或者作出免職、降級等處分。

(二)優化司法職權配置。健全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各司其職,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執行權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體制機制。

完善司法體制,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制改革試點。完善刑罰執行制度,統一刑罰執行體制。改革司法機關人財物管理體制,探索實行法院、檢察院司法行政事務管理權和審判權、檢察權相分離。

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辦理跨地區案件。完善行政訴訟體制機制,合理調整行政訴訟案件管轄制度,切實解決行政訴訟立案難、審理難、執行難等突出問題。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對人民法院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保障當事人訴權。加大對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無理纏訴行為的懲治力度。完善刑事訴訟中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完善審級制度,一審重在解決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二審重在解決事實法律爭議、實現二審終審,再審重在解決依法糾錯、維護裁判權威。完善對涉及公民人身、財產權益的行政強制措施實行司法監督制度。檢察機關在履行職責中發現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行使職權的行為,應該督促其糾正。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

明確司法機關內部各層級權限,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司法機關內部人員不得違反規定幹預其他人員正在辦理的案件,建立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完善主審法官、合議庭、主任檢察官、主辦偵查員辦案責任制,落實誰辦案誰負責。

加強職務犯罪線索管理,健全受理、分流、查辦、信息反饋制度,明確紀檢監察和刑事司法辦案標準和程序銜接,依法嚴格查辦職務犯罪案件。

(三)推進嚴格司法。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健全事實認定符合客觀真相、辦案結果符合實體公正、辦案過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加強和規範司法解釋和案例指導,統一法律適用標準。

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確保偵查、審查起訴的案件事實證據經得起法律的檢驗。全面貫徹證據裁判規則,嚴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審查、運用證據,完善證人、鑒定人出庭制度,保證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中發揮決定性作用。

明確各類司法人員工作職責、工作流程、工作標準,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確保案件處理經得起法律和歷史檢驗。

(四)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堅持人民司法為人民,依靠人民推進公正司法,通過公正司法維護人民權益。在司法調解、司法聽證、涉訴信訪等司法活動中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保障公民陪審權利,擴大參審範圍,完善隨機抽選方式,提高人民陪審制度公信度。逐步實行人民陪審員不再審理法律適用問題,只參與審理事實認定問題。

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推進審判公開、檢務公開、警務公開、獄務公開,依法及時公開執法司法依據、程序、流程、結果和生效法律文書,杜絕暗箱操作。加強法律文書釋法說理,建立生效法律文書統一上網和公開查詢制度。

(五)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強化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知情權、陳述權、辯護辯論權、申請權、申訴權的制度保障。健全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非法證據排除等法律原則的法律制度。完善對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偵查手段的司法監督,加強對刑訊逼供和非法取證的源頭預防,健全冤假錯案有效防範、及時糾正機制。

切實解決執行難,制定強制執行法,規範查封、扣押、凍結、處理涉案財物的司法程序。加快建立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威懾和懲戒法律制度。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及時實現權益。

落實終審和訴訟終結制度,實行訴訪分離,保障當事人依法行使申訴權利。對不服司法機關生效裁判、決定的申訴,逐步實行由律師代理制度。對聘不起律師的申訴人,納入法律援助範圍。

(六)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完善檢察機關行使監督權的法律制度,加強對刑事訴訟、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法律監督。完善人民監督員制度,重點監督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的立案、羈押、扣押凍結財物、起訴等環節的執法活動。司法機關要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規範媒體對案件的報道,防止輿論影響司法公正。

依法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的接觸、交往行為。嚴禁司法人員私下接觸當事人及律師、泄露或者為其打探案情、接受吃請或者收受其財物、為律師介紹代理和辯護業務等違法違紀行為,堅決懲治司法掮客行為,防止利益輸送。

對因違法違紀被開除公職的司法人員、吊銷執業證書的律師和公證員,終身禁止從事法律職業,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堅決破除各種潛規則,絕不允許法外開恩,絕不允許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堅決反對和克服特權思想、衙門作風、霸道作風,堅決反對和懲治粗暴執法、野蠻執法行為。對司法領域的腐敗零容忍,堅決清除害群之馬。

五、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

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必須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一)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堅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為依法治國的長期基礎性工作,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引導全民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堅持把領導幹部帶頭學法、模範守法作為樹立法治意識的關鍵,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把憲法法律列入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內容,列為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社會主義學院必修課。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從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學設立法治知識課程。

健全普法宣傳教育機制,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對普法工作的領導,宣傳、文化、教育部門和人民團體要在普法教育中發揮職能作用。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建立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加強普法講師團、普法誌願者隊伍建設。把法治教育納入精神文明創建內容,開展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健全媒體公益普法制度,加強新媒體新技術在普法中的運用,提高普法實效。

牢固樹立有權力就有責任、有權利就有義務觀念。加強社會誠信建設,健全公民和組織守法信用記錄,完善守法誠信褒獎機制和違法失信行為懲戒機制,使尊法守法成為全體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覺行動。

加強公民道德建設,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增強法治的道德底蘊,強化規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弘揚公序良俗。發揮法治在解決道德領域突出問題中的作用,引導人們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

(二)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開展多層次多形式法治創建活動,深化基層組織和部門、行業依法治理,支持各類社會主體自我約束、自我管理。發揮市民公約、鄉規民約、行業規章、團體章程等社會規範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

發揮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在法治社會建設中的積極作用。建立健全社會組織參與社會事務、維護公共利益、救助困難群眾、幫教特殊人群、預防違法犯罪的機制和制度化渠道。支持行業協會商會類社會組織發揮行業自律和專業服務功能。發揮社會組織對其成員的行為導引、規則約束、權益維護作用。加強在華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引導和監督其依法開展活動。

高舉民族大團結旗幟,依法妥善處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會問題,促進民族關系、宗教關系和諧。

(三)建設完備的法律服務體系。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加強民生領域法律服務。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擴大援助範圍,健全司法救助體系,保證人民群眾在遇到法律問題或者權利受到侵害時獲得及時有效法律幫助。

發展律師、公證等法律服務業,統籌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發展涉外法律服務業。健全統一司法鑒定管理體制。

(四)健全依法維權和化解糾紛機制。強化法律在維護群眾權益、化解社會矛盾中的權威地位,引導和支持人們理性表達訴求、依法維護權益,解決好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構建對維護群眾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體系,建立健全社會矛盾預警機制、利益表達機制、協商溝通機制、救濟救助機制,暢通群眾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法律渠道。把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保障合理合法訴求依照法律規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結果。

健全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機制,完善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複議、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加強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健全行政裁決制度,強化行政機關解決同行政管理活動密切相關的民事糾紛功能。

深入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健全落實領導責任制。完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有效防範化解管控影響社會安定的問題,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依法嚴厲打擊暴力恐怖、涉黑犯罪、邪教和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絕不允許其形成氣候。依法強化危害食品藥品安全、影響安全生產、損害生態環境、破壞網絡安全等重點問題治理。

六、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隊伍思想政治素質、業務工作能力、職業道德水準,著力建設一支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為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供強有力的組織和人才保障。

(一)建設高素質法治專門隊伍。把思想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加強理想信念教育,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堅持黨的事業、人民利益、憲法法律至上,加強立法隊伍、行政執法隊伍、司法隊伍建設。抓住立法、執法、司法機關各級領導班子建設這個關鍵,突出政治標準,把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工作的人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暢通立法、執法、司法部門幹部和人才相互之間以及與其他部門具備條件的幹部和人才交流渠道。

推進法治專門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提高職業素養和專業水平。完善法律職業準入制度,健全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建立法律職業人員統一職前培訓制度。建立從符合條件的律師、法學專家中招錄立法工作者、法官、檢察官制度,暢通具備條件的軍隊轉業幹部進入法治專門隊伍的通道,健全從政法專業畢業生中招錄人才的規範便捷機制。加強邊疆地區、民族地區法治專門隊伍建設。加快建立符合職業特點的法治工作人員管理制度,完善職業保障體系,建立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專業職務序列及工資制度。

建立法官、檢察官逐級遴選制度。初任法官、檢察官由高級人民法院、省級人民檢察院統一招錄,一律在基層法院、檢察院任職。上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法官、檢察官一般從下一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優秀法官、檢察官中遴選。

(二)加強法律服務隊伍建設。加強律師隊伍思想政治建設,把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作為律師從業的基本要求,增強廣大律師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自覺性和堅定性。構建社會律師、公職律師、公司律師等優勢互補、結構合理的律師隊伍。提高律師隊伍業務素質,完善執業保障機制。加強律師事務所管理,發揮律師協會自律作用,規範律師執業行為,監督律師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強化準入、退出管理,嚴格執行違法違規執業懲戒制度。加強律師行業黨的建設,擴大黨的工作覆蓋面,切實發揮律師事務所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

各級黨政機關和人民團體普遍設立公職律師,企業可設立公司律師,參與決策論證,提供法律意見,促進依法辦事,防範法律風險。明確公職律師、公司律師法律地位及權利義務,理順公職律師、公司律師管理體制機制。

發展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人民調解員隊伍。推動法律服務誌願者隊伍建設。建立激勵法律服務人才跨區域流動機制,逐步解決基層和欠發達地區法律服務資源不足和高端人才匱乏問題。

(三)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堅持用馬克思主義法學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全方位占領高校、科研機構法學教育和法學研究陣地,加強法學基礎理論研究,形成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理論體系、學科體系、課程體系,組織編寫和全面采用國家統一的法律類專業核心教材,納入司法考試必考範圍。堅持立德樹人、德育為先導向,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培養造就熟悉和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法治人才及後備力量。建設通曉國際法律規則、善於處理涉外法律事務的涉外法治人才隊伍。

健全政法部門和法學院校、法學研究機構人員雙向交流機制,實施高校和法治工作部門人員互聘計劃,重點打造一支政治立場堅定、理論功底深厚、熟悉中國國情的高水平法學家和專家團隊,建設高素質學術帶頭人、骨幹教師、專兼職教師隊伍。

七、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

黨的領導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最根本的保證。必須加強和改進黨對法治工作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過程。

(一)堅持依法執政。依法執政是依法治國的關鍵。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要深刻認識到,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誌的權威,捍衛憲法法律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誌的尊嚴,保證憲法法律實施就是保證黨和人民共同意誌的實現。各級領導幹部要對法律懷有敬畏之心,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帶頭遵守法律,帶頭依法辦事,不得違法行使權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

健全黨領導依法治國的制度和工作機制,完善保證黨確定依法治國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的工作機制和程序。加強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籌協調。完善黨委依法決策機制,發揮政策和法律的各自優勢,促進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互聯互動。黨委要定期聽取政法機關工作匯報,做促進公正司法、維護法律權威的表率。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各級黨委要領導和支持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在依法治國中積極發揮作用。

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黨組織和黨員幹部要堅決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貫徹黨委決策部署。各級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黨組織要領導和監督本單位模範遵守憲法法律,堅決查處執法犯法、違法用權等行為。

政法委員會是黨委領導政法工作的組織形式,必須長期堅持。各級黨委政法委員會要把工作著力點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協調各方職能、統籌政法工作、建設政法隊伍、督促依法履職、創造公正司法環境上,帶頭依法辦事,保障憲法法律正確統一實施。政法機關黨組織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項向黨委報告制度。加強政法機關黨的建設,在法治建設中充分發揮黨組織政治保障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

(二)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黨內法規既是管黨治黨的重要依據,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有力保障。黨章是最根本的黨內法規,全黨必須一體嚴格遵行。完善黨內法規制定體制機制,加大黨內法規備案審查和解釋力度,形成配套完備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註重黨內法規同國家法律的銜接和協調,提高黨內法規執行力,運用黨內法規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落到實處,促進黨員、幹部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黨的紀律是黨內規矩。黨規黨紀嚴於國家法律,黨的各級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不僅要模範遵守國家法律,而且要按照黨規黨紀以更高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堅定理想信念,踐行黨的宗旨,堅決同違法亂紀行為作鬥爭。對違反黨規黨紀的行為必須嚴肅處理,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必須抓早抓小,防止小錯釀成大錯、違紀走向違法。

依紀依法反對和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形成嚴密的長效機制。完善和嚴格執行領導幹部政治、工作、生活待遇方面各項制度規定,著力整治各種特權行為。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對任何腐敗行為和腐敗分子,必須依紀依法予以堅決懲處,決不手軟。

(三)提高黨員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黨員幹部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實踐者,要自覺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高級幹部尤其要以身作則、以上率下。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幹部重要內容,在相同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幹部。對特權思想嚴重、法治觀念淡薄的幹部要批評教育,不改正的要調離領導崗位。

(四)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基礎在基層,工作重點在基層。發揮基層黨組織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戰鬥堡壘作用,增強基層幹部法治觀念、法治為民的意識,提高依法辦事能力。加強基層法治機構建設,強化基層法治隊伍,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沈的法治工作機制,改善基層基礎設施和裝備條件,推進法治幹部下基層活動。

(五)深入推進依法治軍從嚴治軍。黨對軍隊絕對領導是依法治軍的核心和根本要求。緊緊圍繞黨在新形勢下的強軍目標,著眼全面加強軍隊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創新發展依法治軍理論和實踐,構建完善的中國特色軍事法治體系,提高國防和軍隊建設法治化水平。

堅持在法治軌道上積極穩妥推進國防和軍隊改革,深化軍隊領導指揮體制、力量結構、政策制度等方面改革,加快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軍事制度。

健全適應現代軍隊建設和作戰要求的軍事法規制度體系,嚴格規範軍事法規制度的制定權限和程序,將所有軍事規範性文件納入審查範圍,完善審查制度,增強軍事法規制度科學性、針對性、適用性。

堅持從嚴治軍鐵律,加大軍事法規執行力度,明確執法責任,完善執法制度,健全執法監督機制,嚴格責任追究,推動依法治軍落到實處。

健全軍事法制工作體制,建立完善領導機關法制工作機構。改革軍事司法體制機制,完善統一領導的軍事審判、檢察制度,維護國防利益,保障軍人合法權益,防範打擊違法犯罪。建立軍事法律顧問制度,在各級領導機關設立軍事法律顧問,完善重大決策和軍事行動法律咨詢保障制度。改革軍隊紀檢監察體制。

強化官兵法治理念和法治素養,把法律知識學習納入軍隊院校教育體系、幹部理論學習和部隊教育訓練體系,列為軍隊院校學員必修課和部隊官兵必學必訓內容。完善軍事法律人才培養機制。加強軍事法治理論研究。

(六)依法保障“一國兩制”實踐和推進祖國統一。堅持憲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完善與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依法行使中央權力,依法保障高度自治,支持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施政,保障內地與香港、澳門經貿關系發展和各領域交流合作,防範和反對外部勢力幹預港澳事務,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

運用法治方式鞏固和深化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完善涉臺法律法規,依法規範和保障兩岸人民關系、推進兩岸交流合作。運用法律手段捍衛一個中國原則、反對“臺獨”,增進維護一個中國框架的共同認知,推進祖國和平統一。

依法保護港澳同胞、臺灣同胞權益。加強內地同香港和澳門、大陸同臺灣的執法司法協作,共同打擊跨境違法犯罪活動。

(七)加強涉外法律工作。適應對外開放不斷深化,完善涉外法律法規體系,促進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推動依法處理涉外經濟、社會事務,增強我國在國際法律事務中的話語權和影響力,運用法律手段維護我國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強化涉外法律服務,維護我國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國公民、法人在我國的正當權益,依法維護海外僑胞權益。深化司法領域國際合作,完善我國司法協助體制,擴大國際司法協助覆蓋面。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加大海外追贓追逃、遣返引渡力度。積極參與執法安全國際合作,共同打擊暴力恐怖勢力、民族分裂勢力、宗教極端勢力和販毒走私、跨國有組織犯罪。

各級黨委要全面準確貫徹本決定精神,健全黨委統一領導和各方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責任落實機制,制定實施方案,確保各項部署落到實處。

全黨同誌和全國各族人民要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誌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積極投身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偉大實踐,開拓進取,紮實工作,為建設法治中國而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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