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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最後一哩路 自己決定怎麼走 醫囑現場》當反核導演柯一正 遇上安寧醫師黃勝堅

2016-06-06  TWM

一位是罹癌後,在社運街頭重尋生命力的導演; 一位是從偏鄉到首都,閱歷近六千名死亡的安寧醫師。 一紙「預立醫囑」,讓兩人激盪出生命思辨,透過尊嚴告別的整理, 讓活著的人生更精采、踏實。

柯導的告別式

不要儀式,留幾瓶酒,

給心愛的朋友……

柯一正(以下簡稱柯):先說清楚喔,我不要告別式,簡單即可,骨灰燒完,就撒在家中花園的那兩株龍眼樹,我一直想在樹上蓋樹屋,躺在上面看書。

劉知容(柯太太,以下簡稱劉):這算是植栽吧,但會不會影響殯葬管理法規?(柯導:那就把骨灰偷偷帶回家撒……, 不用報備啦!)法鼓山聖嚴法師交代身後,將骨灰分裝成九小包,不立碑,分散樹葬各區,以免信徒祭拜。當時我們看到新聞時,第一次討論彼此的身後事,聖嚴法師生前推廣樹葬,他用自己的葬禮來實踐給信徒的生命教育,給生者很大的感動。

柯:化成土,回歸自然,生命自有它的循環。

劉:你不要告別式,要先跟你的朋友講,你朋友這麼多,又愛辦活動,萬一大家知道你沒有告別式,可能又用什麼追思晚會名義,把事情搞大……。

柯:那還是通知幾個朋友來家裡就好,也不要什麼儀式了,就把我收藏的幾瓶好酒,拿出來暢飲。我雖然不太能喝酒,但是我喜歡看朋友喝酒開心的樣子。

黃勝堅(以下簡稱黃):講到酒友,我昨天剛去參加一位企業老闆的告別式,擺在遺像前不是香案,而是三支酒杯。

我鞠躬後要走時,他公司的部屬喚住我:「院長,老闆有交代,酒友來,要敬他一杯,才能走。」「威士忌、紅酒、啤酒」三款酒擺在靈堂旁,我當然選最貴的威士忌喝啊。朋友的遺照採電子相框播放,輪流跑著生前最喜愛的三張照片,螢幕上的他,拿著不同的酒杯微笑著,像是跟我們對飲,一如生前的爽朗、豪邁,那種感覺非常好。

生命中,苦難的牽絆如果不是為了你,我會放棄所有痛苦的治療 ……黃:柯導,你十年前曾經罹患大腸癌,現在控制得如何?如果又復發?你會用什麼樣的心態,來面臨生命的艱難?

柯:我覺得生命是非常脆弱的,隨時都可以結束,生命不是自己決定,或是醫師可控制的。(黃:沒錯,什麼時候回去當神仙,是老天爺決定的。)我一直都是隨遇而安,十年前罹患癌症,我也沒有自怨自艾,碰到了,就交給老天爺與醫師來處理。反正我對這輩子,已經很滿意了,人生,沒有什麼遺憾。

劉:當時還沒有反核,他覺得這輩子活夠爽快了,老天爺要收回去,他也沒意見。

柯:是啊,現在是比較有使命感,留下生命,應該要多做些什麼。

黃:你的身體若再出現疾病,你對延命的態度是什麼?

柯:我會聽取醫師的建議,若他有把握治療,我就參與治療,若他沒把握治好,要老實跟我講,不要在醫院耗費太多醫療資源,我自己會計畫餘命的日子。

我不是「生命教材」的模範,十年前得知罹癌時,晚上睡覺前,浮上腦海的對白是:下周去看門診報告,若醫師說:「你只剩九十天生命。」我要怎麼辦?

這個生命課題,三天我就想出來,就是「快樂地去旅行,然後什麼都不做,爽活九十天後,等著老天爺來接你回去……。」結果醫師的答案是:「你要接受四個月化療。」每天在醫院躺椅躺一上午打點滴,那是我最討厭的事情,旁邊病友點滴中,各種化療藥物味道綜合,鑽入鼻內,非常難受。我向醫師要求,不打點滴了,請改藥物治療。醫師也傻眼。

劉:這位病人夠任性吧?醫師說從沒有病人自己更改醫療方式,討價還價。

我們為此大吵一架,因為吃藥的效果沒有打針好,我很焦慮,擔心他放棄治療。

但我知道,身體是他的,痛苦也是他,旁人無法代勞,只能陪伴與支持。後來,柯一正對我說:「若不是因為妳,我對一切治療都嫌麻煩。」黃:有位朋友得了食道癌,治療過程很痛苦,他原本不要,但太太反對。後來他說:「為了展現我對你的愛,我接受治療,但若是撐不過去,請你不要再勉強我了……。」那已經不是個人病痛的治療,而是夫妻互重、互惜的情分了。在那段痛苦的治療過程中,朋友說 :「不知道要感謝?還是怨恨上帝?要不是這場病,我還不好意思對老婆說這種話……。」那一輩的人,示愛都是非常矜持的。

只有死亡將屆,才會想到人生的四道手續尚未完成,就是「道謝、道愛、道歉、道別」,一一走完,人生才算圓滿。

醫囑代理人,重啟信任按鈕死亡,是修補家庭關係的開始柯:我的醫囑代理人是我太太,簽訂後,還要再跟其他親族或子女交代醫囑內容嗎?

黃:法律上,醫療委任代理人條件是配偶或是二親等,任一人擔任,若當事人不找家屬,想找信任的朋友也可以,但我們仍希望在簽署的當下,家人是知情,並清楚你的醫囑主張,親戚才不會在醫療現場,七嘴八舌,意見分歧,讓委任代理人為難。

依照我過去的經驗,建議讓子女或其他家屬知道。有些人說,「這是我自己的事情,我自己處理。」 但我們還是要拷貝醫囑給子女知道。

我們在台大醫院金山分院的時候,甚至還要給里長知道,若長輩有主張,子女沒參與,會被指指點點,流言蜚語,活人會活得很辛苦,醫療團隊要善盡職責,提醒病人與家屬的溝通。

我們遇過家族會議時,國外的子女拿平板電腦一起參與,透過討論,達到協議。

劉:若是找朋友當醫囑代理人,家屬在醫療現場又翻案、反對,吵起來怎麼辦?

黃:醫療委任代理人不是包山包海 ,僅在你無法執行時,幫你監督醫療團隊有沒有按照醫囑去執行 。現代人家庭關係淡薄,有人不喜歡找家屬參與醫囑制定,但我們仍希望意願人可以找家屬(二親等內) 一起協商,不然這個法律又產生更多問題出來,這不符合我們「預防身心靈受苦」的初衷。

雖然這部《病人自主權利法》是採取美國的個人主義精神,也就是自己說了算,但台灣社會還是比較傾向「家族共決」,我們常規勸意願人,應該把「醫囑諮商」當作「修補家庭關係」的一門課。

我曾經遇過一位腦死的父親,昏迷多時,家中十個小孩陸續到加護病房探望,沒有一個願意簽署拔呼吸器。後來我跟大哥講,「你們家屬都不敢決定,那只有靠不相干的路人甲,也就是醫療團隊幫你爸爸做決定囉?」後來他勉強簽署,隨後其他子女,連女婿都跑來簽同意書(只要一名家屬簽名即生效),大哥「咚」一聲,跪在爸爸床前哭了起來……。

我參加了告別式,才知道這個家族非常富有,因爭產子女早不相往來,爸爸的放棄治療同意書,是大家唯一共同簽署的文件。大兒子說:「父親用生命,教我們認清手足血緣情分。」

堅叔的四點醫囑

我清楚地離去,

避免你受苦地活著

柯:《病人自主權利法》也鼓勵健康的人來簽署嗎?

黃:當然,健康的人要從「無常」的角度來看待死亡。像我的醫囑五年前就簽好了,每年會拿出來修訂一下。

四項主張分別是:「我的最後一程是死在金山醫院(現在改在市立聯合醫院)」、「骨灰植存」、「不要以植物人的方式存活」、「六十歲以後不接受器官捐贈,我不願意兒子因器捐,讓身體承受損傷的風險。如果我必須接受器捐才能活,我拒絕,應該把器官留給年輕人用。」我跟太太說,我若不決定,受苦的是妳, 我不要把外面的壓力,加諸在親人身上。預立醫囑,先把外在狀況解除,大家活著比較沒負擔。

劉:簽醫囑對我們而言,比較沒爭議,若碰到醫療極限,啟動臨終不急救,倒也乾脆。艱難的是,罹病初期,四處求醫的無助,還可以活多久?是不是還有其他治療方式?這都是醫師才能判斷的?病患與醫囑代理人要何時啟動「放棄治療」的按鈕?

黃:通常末期病人,是指生命週期僅剩半年到一年的患者,醫師應該主動告知病情,醫病關係中,訊息要對等。

常常在家庭會議上看到,病患的問題不清不楚,醫師的回答模模糊糊,我都會急著跳出化身為家屬,關於「是否繼續治療」對醫師提四個問題:「治療下去有什麼好處?」「治療的風險是什麼?」「治療後,會不會更痛苦?」「因治療而延長的生命品質是什麼?」例如:鼻胃管插上去,可以延長三個月壽命,但卻得臥床,這些醫師都要說明清楚;若這位醫師沒有把握,家屬就不要做治療,或是再找其他團隊諮詢。

柯:舉棋不定的醫療諮詢,是最折騰人的,她的生命觀,就是一直救一直救……。(望向太太)我家的狗,就有轉過十家醫院的紀錄。

黃:夫人對寵物的生命觀?

劉:(笑)因為我家狗狗命運多舛,有一回生病了,第一家獸醫驗血說沒事;隔兩天沒好轉,我又送第二家獸醫,照X光,說是長骨刺,得去大醫院診治;回家後,我又看了牠表情怪怪的。

隔天,我送去台大(動物醫院)準備開刀時,醫師突然問:「要不要再驗一次血?」結果,牠不是骨刺,而是得了「焦蟲病」,後來緊急輸血,才救回一命。

「如果沒有再驗一次血,我的狗是否就回不來了?」這種經驗一直牽引著我。

柯:(驚)所以,你千萬不要把我送十幾家醫院。

劉:對,柯一正很怕我給他送十家醫院,很怕麻煩人家,被長期照顧,如果病情是不可逆,那當然就不用救了。但像漸凍人霍金博士也是不可逆的病情,在別人照顧下,他還是做出很重要的學術貢獻啊!

柯:霍金腦袋還很好用,但我的腦袋不管用。

黃:對於病情不可逆的病患,我們有三大治療原則:「尊嚴、高興、舒適」。肺癌末期的病人想哈一支菸,醫師給不給?當然給啊,難道那時候你還要對他做衛教健康宣導嗎?

我曾遇過肝硬化末期的病人,要求喝啤酒,他的弟弟緊張地跑來問,我馬上叫護士買一打。醫院間交頭接耳:「只有安寧病房的醫師敢讓病人喝酒」。

弟弟幫他拍下暢飲的笑容,三天後,人往生了,弟弟跑來致謝:「南部的媽媽,看到哥哥拿著酒杯開心的照片,相信兒子是離苦得樂,到天上當菩薩了。」

金山阿嬤給醫師的一堂課

自然死亡,是平靜的凋零黃:柯導對「做神仙」的場所,有沒有主張?

柯:我最喜歡的日劇《風之花園》就是探討死亡,劇中男主角罹癌,返回北海道老家待死,最後的日子,他躺在客廳,周遭布滿花朵,沖淡身體衰敗發出的氣味。

若在醫院中,花可能被認為是過敏原,應該不會讓你擺在床邊吧。

劉:我們就選在家裡吧。

黃:我四歲時,初次遇到死亡經驗,也在家裡,就是我阿公。

他躺在家中等死,醫師幾天才來巡視一下,也沒做什麼積極治療,鄉下地方,他就這樣安詳地走了。

等我當醫師時,在急診處看的都是「加工後的死亡」,因為醫學的進步,患者在醫院,死亡前都已經套上各種維生儀器,瀕死者喘不過氣來,用加壓氧氣罩套上去,氧氣濃度開到最高,氧氣罩摘下時,口鼻間都烏青、脫皮了,如同蓋上一記死亡的印章,令人難受。

我在台大醫院金山分院推廣在家安寧時,有一天,到宅探望的醫師緊急打電話:「院長,怎麼辦?阿嬤量不到血壓,但卻意識清楚,這是什麼狀況啊?」我也很驚訝,因為我們在醫院對死亡的判斷是儀器上的「數字管理」,量不到血壓數字,怎麼判定生命跡象?

後來,我趕到阿嬤家,她笑咪咪說:「醫生,真多謝你這些日子照顧,我要返去做仙(往生)了……。」傍晚,阿嬤辭世了,原來,自然死亡是如此平靜的凋零,這種狀態是我們在醫院看不到的,當時,我向天上的阿嬤說:「謝謝您,給我們醫師上了一堂課。」黃:柯導要不要器官捐贈?或大體捐贈?

柯:好啊,骨灰除了撒在家裡龍眼樹下,可以幫我撒在海邊嗎?

黃:如果你有此需求,我們可以幫你圓夢……。

劉:(搖手)他這輩子不需要圓夢了,想衝立法院就衝,想上街頭就去,人生沒有遺憾了。

柯:有啊,我想去當不老騎士,騎車環島,就被拒絕。況且當大體老師後,教學團體還會幫忙處理骨灰,你又可以省一筆火化費。

劉:你喜歡就好……。

柯:我要選擇樹葬,不要告別式喔!

劉:到時候,一定會有上百通電話打給我,你的朋友又會想幫你辦追思音樂會……。

撰文 / 整理•陳玉華、楊明方 攝影•攝影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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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逾65度熱飲 當心食道癌找上你 醫師呼籲 會燙舌最好放涼一點

2016-07-18  TWM

最近世界衛生組織發表熱飲可能致癌的報告,引發全球關注, 食道癌罹病原因,不再局限嚼檳榔等壞習慣,吃過燙食物的風險也提高。

愛喝熱飲的民眾要小心了!世界衛生組織(WHO)最新報告指出,攝氏六十五度以上的咖啡、茶等熱飲,會增加食道癌的風險。

無獨有偶,二○一五年《美國預防醫學雜誌》與《生醫中心雜誌》刊載兩篇最新回溯性研究認為,除了熱飲以外,滾燙食物也會增加食道癌的風險。

台灣食道癌權威、台大醫院胸腔外科主任李章銘認為,重點在「熱」,幾度不是重點,民眾飲食時,當舌頭覺得燙或是不舒服時,就應該把湯或熱飲放涼一點再喝。

李章銘解釋,食物或飲料幾度會導致食道癌很難界定,世衛訂六十五度是比較寬的範圍,這樣的結論是透過詢問患者而來,但患者講的未必就是真的,因為不大可能有人喝飲料時去測量溫度,因此重點在感覺到燙時,就先不要喝。

怪現象 不菸不酒也罹癌

食道是一條長約二十三到二十五公分左右的肌肉管子,上面接口腔,下面接胃,分成上、中、下三段,上、中段是鱗狀上皮細胞,下段為腺體細胞,主要的功能是輸送食物到胃中消化。

食道癌分成兩種,一種是腺癌,另一種為鱗狀細胞癌,又稱為扁平細胞癌,非白人區域如中東、南美洲、亞洲等,有八、九成的患者都是鱗狀細胞癌。李章銘分析,由於食道沒有漿膜層保護,相較於其他癌症容易向外擴散,也因此患者發現時通常已經第三期。

今年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台灣一三年食道癌新增二千四百九十六名個案,為國人十大癌症死因第九名;每年食道癌手術六、七百例。

「以往食道癌患者都是抽煙、喝酒、嚼檳榔的人居多,這幾年的『奇特』現象,就是有些病人沒有這三個危險因子,但都愛吃熱食,而且有明顯增加的趨勢,高溫食物容易刺激食道壁,風險因此增加。」李章銘分析。

沒症狀 多數第三期發現

一名六十多歲男子覺得吞嚥困難,輾轉換醫院治療都效果不彰,最後確診是食道癌,但已是第三期。醫療人員詢問生活習慣後發現,該名男子沒抽菸、喝酒和嚼食檳榔的習慣,但非常喜歡喝熱湯、熱茶,覺得這樣很舒服。

由於早期食道癌沒有症狀,隨著病情的嚴重度增加,患者感受到吞嚥困難、咳痰中帶有血絲、嘔吐等,才會就醫,此時大都已經是第三、第四期,死亡率較高。以往治療食道癌很令醫生洩氣,開一台食道癌手術,要切除、重建並接穩口腔與胃部,等於是三台大刀,技術上也遇到瓶頸。

隨著醫療的進步,目前有九成食道癌都使用微創手術,病情較困難者就用達文西手術(目前最先進的微創手術系統,透過精細設計的手術器來進行手術,可以讓手術風險降低);加上化療、放射治療的副作用減少,治療效果較以往好很多,患者五年的存活率也接近一半,有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的患者癌症期別可以降低,譬如從二、三期,變成一、二期,甚至零期。

早期食道癌可以透過內視鏡進行黏膜切除術、電燒或光動力來治療,一星期後就可以恢復進食,不影響生活。因此李章銘呼籲,有抽菸、喝酒和嚼食檳榔習慣者,超過五十歲建議做消化道內視鏡篩檢,提早發現及早治療。

這次世衛組織發表熱飲可能致癌的報告引起全球注意,主要是世衛將咖啡從二B等級致癌物(動物實驗可能會致癌,對人體致癌證據不足)降級到第三級(動物實驗和臨床實驗都無證據顯示會致癌),如同宣布咖啡是安心的飲料;但世衛提醒,如果是熱咖啡,就一點都不安全,尤其是六十五度以上咖啡,還是二A等級的致癌物(動物實驗會致癌,但人體致癌證據不足),列同等級的還有熱茶和熱飲。

毒物專家、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科主任顏宗海指出,世衛將物質分為不同等級的致癌物,主要是提醒民眾,這些物質或食物有致癌的風險,並不是吃到就會得癌症,「這是相對風險的概念,不是不能吃,而是要適可而止。」台灣人愛吃火鍋,醫師建議喝湯前最好吹涼一點,比較不傷食道。

喝熱湯,可能威脅健康——台灣食道癌病徵與關鍵數字

致病因素

抽菸、飲酒、

嚼檳榔、吃過燙、醃漬食物

主要症狀

吞嚥疼痛、嘔吐

呼吸惡臭、

咳嗽、聲音沙啞

十大癌症死因第9名、發生率第10名每210分鐘就新增一位食道癌患者2013年增加2496名病患

資料來源:

台大醫院胸腔外科主任李章銘、台灣胸腔健康推廣協會、國民健康署

撰文 / 林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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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肥靠健康食品?醫師:不可能! 迷信瘦身效果 過量或常吃反而有害

2016-08-08  TWM

夏季衣服穿得少,很多人都「想瘦」,市面上出現多種與體態有關的保健食品; 但醫師呼籲,減肥不是吃什麼就能減,得從生活作息改起才有效。

前職棒球員陳致遠的太太林秀琴,日前出席代言新品發表會時透露,三個月內減重十二公斤,讓她所代言的產品在通路熱銷,成為網友討論的焦點。

夏季是減肥旺季,「吃什麼保健食品可以減肥」成為熱門話題。不過,在食品藥物管理署規範下,俗稱的「保健食品」應該叫作「健康食品」。依衛福部規定,健康食品能夠標示、宣稱的功能只有十三種,而減肥並不在其中。「民眾在市面上理應看不到減肥的健康食品。」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周珮如說。

沒錯,走進康是美、屈臣氏等通路或各大網路購物網站,都看不到「減肥」產品,但卻看得到「擊退體脂肪」、「迎接小一號的自己」、「超纖狂爆登場」、「窈窕天后」等字眼,容易讓消費者與減肥聯想在一起。

食品強調可瘦身 太誇大

這些產品,到底減肥效果如何?專業醫師話說得直接,中華民國肥胖研究學會理事蕭敦仁說「效益不大」;台東醫院院長祝年豐說:「說不上治療」,認定沒有減肥效果;台安醫院減肥門診醫師林毅欣則說,「高纖、促進排便有可能,但局部瘦身、養顏美容就有點誇大。」主管機關又怎麼看?周珮如說,減肥藥目前全世界都只有一、兩種,何況是食品?「減肥不可能靠食品!」臨床上,達到減肥效果的機能有三種,抑制食慾、減少吸收和促進代謝。蕭敦仁說,若產品無上述功能,與減肥根本沾不到邊;如果有上述功能,還要進一步檢視三大問題,看產品的有效性、安全性和經濟性又是如何。

「有效性」的部分,包括療程結束平均能減多少公斤?多少人能順利完成療程?以及一年、三年、五年後,體重是否還維持住,沒有增加?

蕭敦仁解釋,療程到底多久,民眾一定要知道,否則遙遙無期,而且是要平均值,表示不是個案;再者,若實驗過程中有很多人離開,剩下來的數據就不夠有意義。

許多產品標榜動物實驗效果,對此,蕭敦仁來個神回覆說:「人跟老鼠的飲食習慣一樣嗎?」動物實驗結果直接等於人體上的結果,是「很大的問號」。

接下來要看是否安全,過程中參與的人是否有副作用?最後是「經濟性」,曾有研究證明使用甲殼素一年後可多減一公斤,但所費不貲,一年要一萬二千元,相較於坊間擁有專業證照的減肥診所,一公斤約一、二千元,差別甚巨。

勿買成分含「瀉藥」產品

至於是否可以看成分來挑選產品?蕭敦仁說,成分差異性太大,且一般消費者也看不懂;不過他呼籲民眾,不要買成分中有番瀉葉的產品,因為這是「瀉藥」,雖然少量添加合法,但因排便變好,體重跟著減輕,是減肥的「假象」,在減肥醫師眼中,這是「不道德的行為」。

民眾瘋美形、窈窕等健康食品,祝年豐分析,大家把減肥當作一般行為來處理,但實際上肥胖應當作疾病來看待,因肥胖所帶來的三高(高血壓、高血糖及高血脂)、糖尿病等慢性疾病不容輕忽。

他也警告,這些健康食品短期吃無所謂,但如果長期或是超過劑量就有害。門診常遇到二、三十歲的女生吃了兩、三個月的產品,結果全身無力、疲倦,影響身體的新陳代謝。面對這些健康食品,林毅欣更是無奈地說,民眾以為貴的東西就是好的,不覺得醫生講的才是對的。

至於專業減肥醫師的忠告是什麼?幾乎每位醫師都強調,減肥不是單靠健康食品、代餐或藥物,就可達成目的,想要真正減肥,還是得從飲食習慣、運動等日常作息著手,才能保持健康的體態。

選擇「想瘦」產品

先問這幾個問題

有效性

療程結束平均減少幾公斤?

多少人完成療程?

1年、3年、5年後,多少人維持成果?

安全性

實驗過程中有無副作用或不舒服?

經濟性

平均減1公斤花多少錢?

撰文 / 林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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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癌高發 超聲檢查醫師缺口大

僅在2015年,我國新發乳腺癌病例高達26萬例,死亡7萬例,位居我國女性所有腫瘤發病率之首,這是國家癌癥中心最新的一組數據。數據背後,乳腺癌的有效篩查和普及問題再次被熱議。

“乳腺癌篩查的普及率在中國非常的不平衡,在沿海地區、一線城市才有篩查的概念,而在中小城市,針對乳腺癌的篩查還都沒有開展。其中,政府投入經費的不足、基層超聲醫師的缺口、設備投入和公眾意識的缺乏成為篩查難以推動的主要原因。”中國抗癌協會乳腺癌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徐兵河日前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采訪時透露。

早期病人難發現

徐兵河透露,在近十年以來,我國乳腺癌的死亡率上升趨勢明顯,而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美國通過早診早治將乳腺癌的死亡率下降了30%,年均下降2%。其中,標準化乳腺癌篩查的普及成為了乳腺癌在美國下降的重要因素。

以早期病人的發現率為例,在中國,目前1期乳腺癌病人的發現率為19.2%,這一數據在美國為47.5%,而對於這一疾病來說,早期病人幾乎不用做大型手術便可以實現有效治療,生存率可高達20年以上,達到治愈的效果。

“目前在我國,通過早期篩查確診的乳腺癌病例還非常少,僅有5%左右(根據北京地區篩查診斷的數據),而早診早治的推動可以提高這一發現率。”徐兵河說。

在上周,國家癌癥中心正式啟動了“乳腺篩查與早診早治2020計劃”,希望借助高質量、有效的乳腺癌篩查幫助發現早期乳腺癌,降低我國乳腺癌病人的死亡率,並提升五年生存質量。

在目前,國際上通用的乳腺癌篩查方式主要包括觸檢、B超檢查、鉬靶x線檢查以及B超+鉬靶四種主要的形式。其中,B超檢查被多數臨床人員判斷為最適合篩查的形式。

“首先,超聲檢查的價格比較便宜,大約是x線檢查四分之一的價格,作為對象為大規模人群的篩查來說,成本會比較有優勢。其次,在篩查效果上來看由於東方人群乳房普遍偏小,乳腺紋理相比較西方女性更為密集,因此x線檢查也會容易出現漏診的情況。”北京協和醫院超聲醫學科副主任醫師朱慶莉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透露。

但在她看來,超聲檢查也並不是沒有缺點,“超聲檢查的準確度會非常依賴於做超聲的醫師,難以標準化是它的主要缺陷。”朱慶莉說。

除了超聲臨床醫生的資質水平不同會給篩查結果帶來影響外,一個更嚴重的問題是,我國超聲醫生正成為僅次於兒科醫生之後第二大缺乏的醫生類別。在基層,這一缺口問題更為嚴重,而根據我國分級診療的要求,基層正是肩負篩查重任的主要載體。

破解缺口困境

中山大學附屬腫瘤醫院教授李安華提出,借助專家+互聯網的形式或可破解這一難題。

在她的這一構想中,只需要將超聲設備投放到基層醫療或體檢機構,患者就近檢查,進行篩查操作的超聲科醫生只需要對病人進行超聲操作,並將檢查結果上傳至同一平臺,便可以完成對基層患者的乳腺癌篩查工作。在此基礎上,她還希望可以形成全國性的乳腺篩查分級網絡,建立乳腺超聲標準圖像大數據庫。

而實現李安華將“技術員”變“醫生”設想的正是InveniaABUS乳腺成像技術。這種新的3D超聲篩查技術可以提供一鍵式標準化操作流程和圖像讀取,普通護士培訓一個星期就可以熟悉操作,降低了傳統手動超聲對超聲醫生的依賴。

“ABUS彌補了手動超聲最大的不足——就是漏診,在此之前,因為圖像的非標準性,誰也不敢說乳腺癌篩查可以用超聲,誰也不敢做遠程會診,因為對掃查者留圖的不確定性,會造成一定的漏診。但現在,我坐在後臺看圖跟CT、MRI是一樣的,超聲的敏感性會明顯提高,也就不擔心漏診。”李安華教授說道。

遠程會診項目目前仍處於試驗階段,在已經接受的約100例測試病例中,李安華教授團隊已經向兩個實驗的基層醫院回傳了由中山大學腫瘤醫院出具的診斷報告,共篩查出兩位可疑乳腺癌患者,其中一位已進入中大腫瘤醫院召回進行穿刺複檢並被確診為乳腺癌,不過慶幸的是尚屬乳腺癌早期。

根據《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了解,2014年6月,InveniaABUS乳腺成像技術已經獲得了FDA批準。在2014年GE醫療將此項技術在美國推向市場後,近兩年,他們開始了在中國市場的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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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醫師協會就鴻茅藥酒事件聲明:防止民事糾紛刑事化

4月16日,中國醫師協會法律事務部就“鴻茅藥酒事件”發表聲明。聲明稱,我們正在設法聯系譚秦東的妻子,以進一步了解案情,我們願意為譚秦東提供法律援助。同時聲明呼籲,公權力機關應慎重對待不同學術觀點和言論,防止將民事糾紛刑事化。

聲明全文如下:

中國醫師協會法律事務部關於鴻茅藥酒事件的聲明

2018年1月25日,中南大學麻醉學專業碩士畢業生譚秦東醫生的妻子收到其丈夫涉嫌“損害商品聲譽罪”的《逮捕通知書》,該案源於2017年12月19日譚秦東的一篇名為《中國神酒“鴻茅藥酒”,來自天堂的毒藥》。

中國醫師協會認真閱讀了《中國神酒“鴻茅藥酒”,來自天堂的毒藥》以及內蒙古自治區涼城縣公安局2018年4月15日的官方微博,我們認為刑法應當謙抑。據此,我們正在設法聯系譚秦東的妻子,以進一步了解案情,我們願意為譚秦東提供法律援助,同時我們呼籲:

1.各醫藥企業應嚴格遵守《醫療廣告管理辦法》,依法依規發布廣告;

2.對於涉及藥品的不同觀點應慎重對待,以示對生命負責;

3.公權力機關應慎重對待不同學術觀點和言論,防止將民事糾紛刑事化。

特此聲明。

中國醫師協會法律事務部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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