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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9:處理佔中最難是「忍」圖將沒流血清場當功勞

1 : GS(14)@2017-06-16 01:52:51

■梁振英接受訪問,聲稱是他指令警方不採取行動。鳳凰衛視提供圖片



【本報訊】特首梁振英在佔領時以催淚彈對付示威者備受各界抨擊。卸任前夕,梁振英接受鳳凰衛視訪問,企圖為自己「漂白」,表示過去5年處理佔中是最大挑戰,當時最難的決定「就是忍」,聲稱是他指令警方不採取行動,同時在訪問中繼續對新一屆政府指指點點,揚言未來5年不會重啟政改。曾經是佔中運動核心成員的邵家臻反駁,當日他們收到訊息暗示「梁振英會開槍(對付學生)」,真正不想見到警民衝突的人,是時任政務司司長的林鄭月娥,「最想搞禍嘅係梁振英」。記者:陳雪玲


■警方在2014年11月清場,拆走佔領人士帳幕及路障。

梁振英接受鳳凰衛視《問答神州》專訪時,談及處理佔中心路歷程,企圖將佔中最後沒流血清場,當作是自己功勞。梁揚言當時最難決定「就是忍,不採取行動」,他解釋警察的工作就是要執法,若要警方不對佔領人士採取行動,必須令警隊上下支持這個決定,「就是不是說我們給佔中的市民,給特區政府更多的時間,能夠讓雙方去談,這個是最困難的地方」。


「宣佈」未來5年不重啟政改

除了為不流血處理佔中搶功勞外,早前候任特首林鄭月娥曾在訪問中提及,若能凝聚社會共識及有利的社會氣氛,可考慮重啟政改。不過梁在訪問中卻越俎代庖,提早為林鄭「宣佈」未來5年沒有重啟政改的基礎,因為民主派會繼續提公民提名,而中央亦說明必須由提名委員會提名,然後普選產生特首的規定,「所以我看未來5年當然沒有(重啟政改)這個基礎」。曾是佔中核心人物、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踢爆梁振英,指佔中期間有黑社會介入,有人打旺角佔領區市民,即使報警亦不獲協助,據他所知最後是林鄭出手,警方處理,另外當年大專院校校長到金鐘勸學生撤退當晚,當時佔領人士就收到訊息暗示「梁振英會開槍(對付學生)」。邵說:「我覺得呢個(佔中)傷口,有一半係因梁振英而來,佢唔好扮和平大使啦。」對於梁在重啟政改問題唱反調,邵反問梁是否要與林鄭過不去,由林鄭當選開始,在各政策上均唱反調或預先設下框架,「希望林鄭認清最大敵人唔係泛民,係CY」。



97年主權移交至今,香港前進還是倒退?「蘋果」與你細數廿載風雨。【回歸二十年】專頁:http://hksar20.appledaily.com.hk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615/20056360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35513

佔旺者擬爭論是否聽到清場宣佈

1 : GS(14)@2017-07-01 10:10:07

【違禁制令案】【本報訊】多名佔旺人士前年清場當日,被指未有按照法庭禁制令離場,被控刑事藐視法庭,早前已有11名被告包括香港眾志黃之鋒及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表明認罪。案中另有9名被告維持不認罪,昨在高院第2次預審。辯方透露將爭議被告當時是否確實聽到執達吏宣佈清場,及被告是否如執達吏及警方所言屢勸不聽不願離開。案件於下周一開審。


黃浩銘等4人無律師代表


20名被告中有4人沒律師代表,包括社民連黃浩銘,其餘被告均由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潘熙及麥高義代表。律政司代表昨透露控方原擬傳召68名證人,其中30名證人因應辯方盤問要求而傳召,經商討後將不會傳召其餘38人,預計審期為25至30日,將先處理擬認罪被告答辯及求情,至下周四就不認罪被告作開案陳詞。代表其中7名不認罪被告的潘大狀指,被告全承認當日被捕,但將爭議於案發時有否在清場範圍出現、是否聽到清場宣告、有否機會離開等。案件編號:HCMP774、776-781、783、784、787-789、791-798/15■記者蘇曉欣



97年主權移交至今,香港前進還是倒退?「蘋果」與你細數廿載風雨。【回歸二十年】專頁:http://hksar20.appledaily.com.hk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628/200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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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認佔旺清場藐視法庭大狀為岑敖暉黃之鋒求情「他們不是罪犯」

1 : GS(14)@2017-07-09 03:48:02

■岑敖暉承認刑事藐視法庭,向法庭表達深切歉意。謝榮耀攝



【本報訊】香港眾志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及另外5人前年佔旺清場時未有離開,昨在高等法院承認刑事藐視法庭罪。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求情指清場當日,7名被告均沒有使用暴力,當中更有被告因朋輩壓力及好奇心驅使到場,最終被捕,而黃、岑兩人亦沒有利用其知名度煽動群眾,反勸喻佔領人士離開,直言:「他們沒有一個是罪犯!」駱要求判各人罰款,法官押後判刑。記者:蘇曉欣 歐陽聯發


控方案情指2014年11月26日早上,被告黃之鋒及岑敖暉持咪,不斷質問執達吏何謂障礙物及戴紅帽人士是否代理人協助清場,與時任學聯常委司徒子朗一直留守到最後;而另外4人,控方指周蘊瑩戴口罩站於警方防線前沒離開,張啟康則於清場時高舉黃傘站立,蔡達誠在路障附近叫囂後逃走,而朱緯圇則在搬木架阻礙清場,最後全部被拘捕。


黃曾勸佔領者離開

駱大狀代表7名被告求情,他指黃之鋒因組織學民思潮而為人熟悉,十分年輕,有崇高理念,透露黃希望可參與立法會選舉,若被判多於3個月監禁,根據法例將失去參選機會。駱補充,當時傳聞會有黑社會人士將於清場時生事,黃之鋒希望可確保佔領人士安全,清場當日亦呼籲留守人士離開,而最終黃之鋒被捕時遭警員弄傷手臂。據報道,黃被捕後曾稱被警方多次襲擊下體。


岑向法庭表達歉意

至於岑敖暉,駱指岑案發時為學聯副秘書長,關心香港未來,發起學生運動爭取普選,當日留守旺角只為詢問執達吏「市民是否禁制令中所指的障礙物」,以及希望確保佔旺人士安全。岑敖暉願承擔罪責,並向法庭表達深切歉意。駱求情指司徒子朗讀過一本關於公民抗命的書後,認為當社會變得不公義,公民抗命便是最後的解決方法,而參與者需要主動承認罪責,才能減輕對法治的損害。當駱講到司徒現已知錯時,司徒突起身向法官指駱未有依照其指示求情,望押後案件查詢,獲法官批准。駱休庭後重申,司徒當時自願到佔領區留守到最後一刻,其行為已經體現公民抗命的精神。資料顯示,的士及小巴團體於2014年10月20日獲高院頒發臨時禁制令,翌月25及26日,執達吏及警方到旺角亞皆老街及彌敦道清場。事後有37人遭控告刑事藐視法庭罪,熱血公民鄭錦滿及兼職侍應歐煜鈞早前認罪,鄭被判監禁3個月,歐罰款1萬元及被判緩刑。社民連黃浩銘等9人將於今天受審,下周一將再有4名被告認罪,黃之鋒等人將在黃審結後判刑。案件編號:HCMP774、776、781、787、792、793、795/15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707/2008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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