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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應否制定全面的競爭政策和引入《競爭法》,這個議題已經討論了接近20年。九七前和九七後,政府都曾經作過深入研究和廣泛諮詢,獲得絕大多數的企業和市民支持。只不過由於大財團和地產商(以及他們的打手)的反對,一直拖延至現在才進行立法。 一些突然為中小企請命的立法會議員和商家,他們提出的反對理由和對《競爭法》的質疑,過往已經提出過多次,絕無新意。 首先,他們說制定《競爭法》會增加本地營商成本,中小企因擔心誤墮法網,須要聘用法律專業人員處理和《競爭法》相關的營商行為。中小企因財力不足,故此不敢投訴被大財團欺壓,反而會擔心其他立心不良的對手,以向競爭事務委員會投訴的方法去打擊及阻礙其業務發展。 不錯,任何法例的實施都會增加營商成本,肥了法律界人士,引入《競爭法》也不例外。問題是法例對社會帶來的利益,包括經濟和非經濟上的利益,是否大於額外 付出的成本。過去20年,市民清楚看到地產霸權的勢力已逐漸延伸至各行各業,市場空間日趨狹窄,財富集中在少數人手上。市民普遍相信大財團和地產商合謀壟 斷市場和操控價格,引入《競爭法》可以幫助釋除市民的疑慮,還大財團和地產商的清白。 有人認為《競爭條例草案》建議的罰則太輕,又有人認為過重。將來的競爭事務委員會可與被起訴的公司和解,只要對方賠償1,000萬元便可以。大財團透過反 競爭行為所賺的額外利潤往往遠多於1,000萬元,賠償金額對它們根本起不到阻嚇作用。至於干犯嚴重反競爭行為的公司,最高罰款是違反法例的年度營業額 10%,又被指罰得太重。政府官員強調1,000萬元的和解賠償,是針對輕微違規情況,目的是保障中小企,免受訴訟纏擾。至於收取全年營業額10%,亦可 以產生阻嚇大財團,幫助中小企的作用。其實,相對於其他一些國家實行的《競爭法》,《競爭條例草案》建議的罰則已算十分溫和。在美國,違反反壟斷法〔或稱 《反托辣斯法》(anti-trust law)〕屬刑事罪行,可以判處監禁,最高罰款是違法造成的損害金額之三倍。台灣的《公平交易法》亦有類似罰則。大財團及地產商若合謀壟斷市場和操控價 格,額外所得利潤又何止營業額的10%?資料顯示,地產商、石油、電力和氣體公司所賺的利潤,往往佔營業額的一半或以上,營業額10%的罰款又能產生多少 阻嚇作用?亦由於罰則不重,未必能夠產生阻嚇作用,故此《條例草案》容許受損害的公司提出「後續」獨立訴訟,向違規的公司索取額外賠償。但這獨立訴訟的條 款,又被人指摘為損害中小企利益,令中小企不斷受到訴訟滋擾,影響公司正常運作。政府提出的《競爭條例草案》,主要規管三大行為,包括:一、透過協議和經 協商行為妨礙市場競爭;二、濫用市場權勢傷害對手;三、透過合併而令市場缺乏競爭。本地的企業,絕大部分是中小企,不是跨國企業,市場佔有率不高,併購活 動不多,若沒有私下和其他公司訂下協議妨礙競爭,又何須擔心《競爭法》呢?筆者完全同意不少壟斷和市場操控行為,是和政府政策有關,但這不應妨礙制定《競 爭法》。筆者期望香港首先引入《競爭法》,之後再透過政制改革和民主選舉去打破財團壟斷和地產霸權的局面,令香港下一代的企業和年輕人,可以在一個更公平 和對等的環境下競爭。A 林本利 現任教於理工大學,專門研究公用事業及公共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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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原來不單止收入和財富極度不均,就連市民的休憩用地和康體設施的分配,也出現嚴重貧富懸殊的情況。 去年《南華早報》報導,殖民地時期,港英政府以免地價或者1,000元的地價,批出多塊珍貴地皮給私人會所興建遊樂場設施,供會員使用。政府批地的條款, 列明教育局、勞工及福利局,可以要求私人會所開放部分設施給學校及社福機構使用。只不過多年以來,私人會所實際開放給公眾使用的時間十分有限,兼且限制多 多。 由於有立法會議員跟進事件,政府被迫要檢討這些「私人遊樂場地契」的批地條款。誰不知一年過後,政府的檢討結果,竟然是日後續契時,會建議要求私人會所對外開放時間,由現時每週9小時,改為每月40小時。 一年有12個月,52個星期。政府的建議,即是將私人會所的開放時間,由原先每年468小時(9小時×52個星期=468小時),增加至每年480小時 (40小時×12個月=480小時),每年增加了12個小時,增幅為2.6%。多出的時間,恐怕連更衣和如廁的時間也不夠,明顯是玩弄數字,沒有實質上的 改變。 眾所周知,香港地少人多,土地資源十分珍貴。由於土地有限,本地的休憩和康體設施嚴重不足,市民須要輪候長時間才可以申請到設施。根據政府的規劃,每名市 民的平均休憩用地是一平方米。以全港七百萬市民計算,休憩用地應該有700公頃(1公頃=10,000平方米),大約700個標準十一人足球場。實際的數 字相信低於此數字,市民可以真正享用的休憩場地極之不足。 過去個別地區的區議會曾經要求政府修改土地規劃,不要將一些空置土地用作興建住宅,改為提供休憩場地給市民使用,結果往往得不到政府有關方面的積極回應。 政府官員甚至將供全港市民使用的郊野公園、天橋底和馬路旁的空地,地產商提供的公共空間(為了換取額外樓面),都計算入休憩用地之內,試圖推卸撥地興建休 憩和康體設施的責任。 根據經濟學家的分析,私人會所是一個很特殊的組織,有別於其他牟利和非牟利組織。私人會所的成員,一般是有類似的背景和信念,會所的「排他性」十分高,不 輕易接受不同背景和理念的人入會。私人會所產生的價值,主要源自這種「排他性」;政府若貿然要求會所開放會籍或讓公眾人士使用設施,會大大降低會所的價 值。故此,政府檢討私人會所的地契時,著眼點不應是增加對外開放時間,應該從公平和善用稀有土地資源的角度,去修訂地契條款。不少私人會所佔據珍貴地皮, 將大片郊野公園土地變成私有。政府應向私人會所收取市值地價或者租金,每年再按照市值租金徵收差餉和地租,將稅收用作興建更多的休憩和康體設施,供公眾使 用。政府收足市值地價及租金,增加私人會所的經營成本和會費,反而令會員更有「優越感」。政府亦可以收回部分私人會所土地,重新發展後供公眾使用。現時以 超筍價批地給富豪興建俱樂部,再有限度開放給市民使用的做法,只會增加管理上的困難,令市民覺得政府偏袒富豪,加深「仇富」情緒。估計香港只有數萬人可以 有資格使用這些免地價的豪華私人會所設施,其餘七百萬人要輪候使用康文署的設施,或者付費給地產商使用私人屋苑會所設施,這又是否公平合理呢? 林本利現任教於理工大學,專門研究公用事業及公共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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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美國投資銀行雷曼兄弟宣布破產後,金融海嘯席捲全球。中國政府為了緩和金融海嘯對經濟的衝擊,在當年11月宣布推出4萬億元人民幣的刺激經濟方案,大量投資基建和擴大內需,避免經濟增長急速下滑。 內地四大國有銀行,為了配合中央政策,紛紛批出巨額貸款給地方政府和國企,用作大興土木,投資在房地產和基建工程。結果在2009年及2010年,內地銀行的貸款急增,新增貸款每年逼近10萬億元人民幣,這還未計透過會計手法隱藏的貸款。 這些新增貸款,不少是投放在沒有足夠盈利能力的基建項目上,亦有不少是落入貪官污吏的口袋裡,再以不同渠道,流往其他地區作炒賣。相信有不少資金,從內地流入香港炒賣房地產,推高本地樓價。 隨着中國經濟在2009年第三季起急速復甦,樓價颷升,物價上揚,中國人民銀行便開始收緊貨幣供應,不斷調高存款準備金率和利率,試圖遏止樓價及物價進一步上升。現時存款準備金率已調高至超過20%,令一些國有銀行出現資金不足,需要供股集資的情況。 自從去年初開始,筆者已經對內地銀行的經營前景感到憂慮。雖然過去兩年,內地銀行的業績依然有可觀增長,去年底工行更成為全球市值最高的銀行股,其他三大國有銀行,包括建行、中行和農行,都打進全球十大市值的銀行榜當中。但這個市值排名上升的現象,反而令筆者更加擔心。 過 去二十多年的歷史經驗告訴我們,成為全球十大市值的銀行或金融機構,不一定是個良好兆頭,反而是「凶兆」。上世紀八十年代,日本經濟急速增長,房地產價格 颷升,日經指數逼近4萬點的水平,全球十大銀行(以資產值計算)中,頭六位全屬日本銀行。之後日本地產泡沫爆破,樓價股價大跌,一眾日本銀行陷入嚴重財務 危機,瀕臨破產,日本政府及央行要出招(包括實行零息)打救。 同樣,2008年金融海嘯前,英美兩國的房地產市場出現泡沫,信貸急升,銀行 市值大幅攀升。2005年,全球市值十大銀行及金融機構,差不多全部由英美兩國包辦。2006年之後爆發次按危機,銀行壞賬急增,保險公司(AIG)及投 資銀行接二連三出現財困,需要英美政府注資打救。若非政府打救,恐怕出現骨牌效應,所有大銀行都會相繼破產倒閉。 根據一些專家分析,內地銀 行貸給地方政府及企業的款項中,最少有兩成以上屬不良貸款,總額超過三萬億元人民幣。不少地方政府投資的基建項目,最終可能成為大白象,收入不足以償還貸 款。過去兩年,內銀股A股股價一直低於香港的H股股價,折讓有兩成之多;今年上半年,社保基金陸續減持內銀股。這一切似乎顯示內地投資者可能掌握較多訊 息,對內銀股前景感到悲觀。 然而,即使內地房地產泡沫爆破,銀行壞賬急升和出現財務危機,一般人都相信中央政府必定會出手打救,正如之前日本和英美政府的做法一樣。由於內地四大國有銀行已經上市,到時股價必然會大幅波動,投資者最好綁好安全帶,準備玩過山車遊戲。 林本利 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c.com.hk)作者網誌:http://lampunlee.blogspot.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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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有幸,誤打誤撞竟然能夠在大學任教,目睹過去20多年來本地高等教育的種種變遷。眼見大學逐漸偏離「追求真理,啟發思維」的傳統使命,變得「急功近利,惟利是圖」,實在不禁搖頭嘆息。 20年前,香港仍然只得兩間大學(中大和港大),由於學額不足,兩間大學毋須在教學和科研上進行激烈競爭,便可以吸納足夠的優異學生就讀。那時即使大學校長和教授發表的論文不多,被同儕引用的次數有限,但他們對學術的嚴謹要求和個人修養,普遍獲得學生和社會大眾所認同。 後 來港英政府為了加強本地大學之間的競爭,提高香港的科研水平,於是成立第三間大學,即科技大學。97回歸前幾年,大量高學歷港人移居海外,政府為了增加大 學畢業生人數,效法英國政府,將幾間大專院校升格為大學,令香港突然間由缺乏大學生,變成大學人才過剩。筆者亦因為理工學院升格為大學,由大專講師逐步成 為大學副教授。 很明顯,每間大學的歷史背景不同,本身有其獨特使命,有些較着重科研,有些講求教學質素,亦有一些專門為工商界培訓人才,提 供服務。但過去10多年,本地各間大學差不多都走同一路線,首先要求教員在學術期刊發表論文,之後再計算論文的引用次數和影響系數(impact factor),到近年再大玩院校排名,爭取成為世界前100位、50位,甚至25位的大學。 香港八大院校的經費主要來自政府,由於政府撥款有限,各間院校便要想盡辦法去爭取額外資源,聘用更多「名牌」教授去提高院校的排名。
過 去10年,特區政府鼓勵各院校開辦副學士課程,不再資助授課式的碩士課程,以及讓大學教職員薪酬和公務員脫鈎,這些政策正好提供機會給各院校大量印製畢業 證書圖利,將額外收入用作提高教授薪酬,有大學高層的月薪高達三、四十萬元以上(還未計其他額外收入),較特首和司局長更高。院校另一個爭取額外資源的方 法,就是進行募捐,特別向富豪勸捐。院校除了將校園內的教學大樓或學院以捐款人命名外,還不理會捐款人是否對社會有實質貢獻,一律送上榮譽博士銜頭。更有 甚者,個別院校以政治掛帥,向權貴大派榮譽學位,希望能夠獲得更多撥款。最令人不齒的就是一些大學高層,本身不學無術,沒有什麼研究著作,或者只是把自己 的名字加在別人的著作上,但卻對下屬要求多多,玩弄權術。在爭取較高排名時,個別高層更挖盡心思,故意隱藏一些不達標的教員,甚至向負責排名的機構提供不 盡不實的資料。這些缺德的做法,在學術界似乎變得理所當然。《四書》中的《大學》,開首幾句是:「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過去10多 年,筆者眼見大學教育走向商業化,變得功利。不少大學高層缺乏誠信,像生意人多於學者,只顧和商界及權貴打交道,為退休生活鋪定後路。大學管治日趨低落, 外表擁有華麗的軀殼,但內裡早已失去靈魂,不能明辨是非黑白。還望有心辦好大學教育的人能夠撥亂反正,把各院校重新納入正軌,挽回失去的靈魂。 林本利 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c.com.hk)作者網誌:http://lampunlee.blogspot.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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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管局建議興建第三條跑道,以應付未來二十年的客運和貨運的需求。興建第三條跑道的造價達到1,300多億元,但估計可以在未來二十年為香港帶來1,600多億元直接及間接經濟收益,五十年的經濟收益更超過9,000億元(以現值計算)。 無可否認,自1998年啟用後,赤鱲角機場為香港帶來龐大的經濟收益,令香港可以維持國際及區域航空樞紐的地位。倘若當日港人盲目相信中方的說法,以為港英政府興建新機場,是為了花光香港的儲備而叫停有關工程,過去十多年香港的經濟損失恐怕非常巨大。 不錯,赤鱲角新機場啟用初期,確實出現過不少混亂,令航空公司和旅客感到不滿。加上97年後香港受到亞洲金融風暴所影響,經濟低迷了好幾年,新機場的客運和貨運表現較預期遜色得多。 2003年,特區政府眼見財赤連年,每年達到600億元,有意出售資產套現,當中包括機管局私營化計劃。當時筆者隨即指出,機管局每年盈利只得5億元,以政府的股本投資360億元計算,股本回報只得1.4%,根本難以吸引投資者認購股份,未具備上市條件。 後來政府花費公帑找財務顧問研究機管局上市,所得的結論和筆者一致。當時財務顧問建議機管局舉債60億元歸還給政府,令政府的股本由360億元減至300億元,達至一個所謂「合適」的資本結構,方便日後上市。 香港經濟自2003年下半年起急速反彈,機場的客運和貨運量錄得可觀增長。估計截至今年3月的財政年度,機管局的營業額會突破100億元,稅後溢利超過 40億元。以政府300億元的股本投資計算,股本回報達到13%以上,回報算是十分不錯,這還未計政府每年收取近20億元的機場離境稅。 以現時機管局的財務狀況,肯定已具備上市條件。但現時特區政府坐擁6,000億元儲備,與2003年的財政狀況不可同日而語。另外,自港鐵(前身地鐵)於 2000年上市後,便不時出現政府角色衝突的問題。政府制定房屋和運輸政策時,到底是要保障公眾利益,抑或要兼顧港鐵小股東利益呢? 因此,筆者以為政府毋須透過將機管局上市,去為興建第三條跑道融資。政府保留機管局的股權,每年將收到的股息用作再投資。假設機管局每年派息30億元,未來20年政府的股息收入共600億元,接近興建第三條跑道所需的一半資金。 此外,機管局可以由政府擔保,發債200至300億元,將籌得資金用作興建第三條跑道。政府可以考慮調高機場離境稅,或者徵收機場建設稅用作融資;亦可以將每年接近20億元的機場離境稅,部分用作興建新跑道。 除了政府將股息注資,發債和向旅客增加使用費外,機管局亦應檢討機場的各項收費,包括飛機升降費、停泊收費和保安費等,並且引入拍賣機制,去分配較佳的升降時段,避免出現納稅人補貼航空公司賺錢的情況。 去年國泰航空的稅後溢利高達140億元,當中不少溢利是來自香港的業務。現時機管局的整體收費,普遍低於世界其他大城市的水平,甚至要依靠商鋪及寫字樓租 金補貼。機管局檢討收費,讓各間航空公司承擔部分興建新跑道的財務責任,亦藉此顯示各公司對此龐大建設計劃投下信心的一票。 林本利 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c.com.hk)作者網誌:http://lampunlee.blogspot.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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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特首曾蔭權的管治班子共分為三司十二局,其中比較特別的是把運輸及房屋政策歸入同一個政策局,就是運輸及房屋局。但倘若我們了解過去數十年政府的運輸和房屋政策,便不難明白兩方面的政策為何相關,而且關係十分密切。 眾所周知,港英政府是在1953年石硤尾木屋區發生火災,導致5萬多名災民無家可歸,才開始興建公共房屋,給低收入家庭入住。早期的公屋,主要位於港島及九龍區。 到上世紀60年代,由於市區可供發展的土地有限,政府於是在新界開始發展新市鎮(早期稱衞星城市),以應付人口增長帶來的住屋需求。新市鎮的規劃以「自給自足」為目標,致力在房屋、就業、教育、康樂及其他社區設施方面能夠滿足居民的基本需要。 為了方便基層居民上班,早期新市鎮的規劃都包括工業區,提供就業機會給居民。但隨着工廠北移,本地工業式微,愈來愈多新市鎮的居民需要每日長途跋涉到市區工作,帶來不少交通擠塞問題。 過去屯門公路和獅子山隧道,都出現嚴重擠塞情況。政府於是擴展鐵路(包括西鐵)和公路網絡,以及邀請私人公司以BOT形式興建更多隧道和幹線,希望能夠方便新市鎮居民往返市區,但這亦直接間接導致交通費大幅上升。 經 過超過半世紀的發展,公屋問題開始不斷浮現。由於早期的公屋位於市區,不少還未清拆重建,以致出現人口老化的問題。而早期公屋居民的下一代,又往往遷入新 界或大嶼山的新市鎮,不單較難照顧父母,每日還需要花費大量金錢和時間上班和下班。公屋居民調遷十分困難,要年輕一代負擔市區的樓價和租金亦不容易。結果 出現長者無人照顧,年輕夫婦(及其子女)又缺乏父母支援的情況,產生不少家庭和社會問題。
港英政府在70年代開始推出居屋 計劃,同樣帶來上述問題。市民購買居屋時享有折扣,折扣可以高達五、六成。結果令不少居屋業主即使工作地點有變,但為了避免喪失政府資助而不將單位轉售。 他們像公屋居民一樣,每日要花費大量金錢和時間上班和下班。1979年,香港人口約490萬人,就業人口210多萬人,專利巴士及鐵路每日平均乘客350 萬人次。30年後,到2009年,香港人口增加至700萬人,就業人口約370萬人,兩者增幅分別是43%和72%。但這30年間,專利巴士及鐵路每日平 均乘客則上升至794萬人次,增幅高達127%,基層市民在交通方面的支出大增。香港主要的公共交通機構由地產商控制,當中包括港鐵、九巴(新鴻基)、城 巴和新巴(新世界),這四間機構每日乘客達到800萬人次。筆者曾經建議政府將所有公屋出售,之後容許公屋及居屋業主免補地價,將單位出售給其他符合綠表 或白表資格的人士。出售單位後,只要符合資格,他們又可以在其他地區購買公屋或居屋。這樣必定會大大提高公屋和居屋的流轉性,方便市民上班和照顧家人,並 且減少交通擠塞和廢氣排放。但這個政策必定會令公共交通機構的收入大減,損害地產商的利益,故此很難得到落實。市民只好被迫負擔昂貴的交通費用,每日繼續 花大量時間在全港各區乘車走來走去。
林本利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c.com.hk)作者網誌 - http://lampunlee.blogspot.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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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官僚要求教科書出版商分拆課本和教材,以為可以藉此令書價下降。 在市場上,製造商或供應商把不同的產品和服務捆綁起來,一同售賣給消費者,是十分普遍的現象。例如影印機製造商要求買家使用他們生產的配件,電腦打印機製造商要求買家使用同一牌子的油墨。 製 造商採用捆綁銷售或者搭賣策略,可以是為了確保產品的質素和性能,或者方便計算買家的使用量去收取維修費用。製造商以較低價格出售影印機給買家,再以較高 的價格出售配件,從中收取維修費用。用量較多的客戶,要求維修服務的機會較高;他們要購買較多和較貴的配件,付出較高的維修費用。 市場上亦有一些製造商或供應商將不同物品捆綁起來,以一個價錢出售。買家只可以購買全部物品,不能選擇購買部分物品。一直以來,《壹週刊》便是以Book A和Book B的捆綁形式出售,近年還加多了Book C。 有些經濟學家認為這種捆綁銷售方式,是為了將生產商的壟斷權勢由一種產品伸展至其他產品。亦有經濟學家以為透過捆綁銷售,可以令消費者付出較高價格,藉此搾取消費者盈餘。 過去十多年,美國最經典的反壟斷法官司,就是司法部控告微軟公司以捆綁銷售方式,要求電腦製造商同時安裝視窗和Internet Explorer,把自己在電腦作業系統市場的壟斷優勢,伸延至互聯網搜尋器市場,令其他對手難以招架。 稍為認識反壟斷法或者競爭法的人,都知道單憑捆綁銷售而沒有市場權勢,絕對不能為生產商帶來暴利。生產商必須在某一市場上擁有市場權勢,有能力操控市場,才可以透過捆綁銷售賺取暴利。 出 版商將教科書和教材捆綁銷售,自有其經濟和商業原因,出版商同時開發和推廣教科書及老師教材,以及提供售後支援服務,根本很難攤分成本和分開定價。老師教 材用量只得數百套,若分開定價,成本和售價必然十分高。我們不會見到汽車銷售商或者地產商,向買家分開收取印製說明書及提供保養服務的費用。 只要市場上沒有出現一間出版社獨大,享有壟斷權勢的情況,多間出版商同時以捆綁銷售方式出售教科書和教材,並不會令書價上升。教育局要求出版商將教科書和教材分開定價,並不會令書價下降。出版商可以免費將教材借給老師使用,或者只象徵式收取一元費用,便符合教育局的要求。 過去幾年,出版商投入大量金錢開發新高中教科書和教材,免費將教材送給老師參考和選擇,希望日後能夠從出售教科書的收入中收回成本。教育局突然中途改變遊戲規則,抹黑出版商,令他們大失預算,有可能血本無歸。
香 港若引入競爭法,便可以防止出版商合謀抬高書價,保障學生、家長和老師的利益。政府官僚若肆意破壞市場秩序,受影響的公司亦可以申請司法覆核。過去電盈受 電訊條例的競爭條款所約束,便不時尋求司法覆核,推翻電訊管理局的判決。因此,引入競爭法,可以約束政府官僚濫權,防止他們隨意破壞市場秩序。 林本利 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c.com.hk) 作者網誌:http://lampunlee.blogspot.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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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巴的控股公司載通國際突然發出盈警,指九巴今年上半年錄得虧損。九巴出現虧損,主要是油價持續高企,令公司燃油成本急增,加價不能彌補燃油開支的增加。九巴建議政府注資設立票價穩定基金,減輕巴士公司加價壓力。 九巴的控股公司載通國際,大股東是新鴻基地產,市值三千億元。一間財雄勢大的上市公司,轄下的巴士公司竟然向政府伸手要錢,甚至以倒閉作威脅,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九 巴在2006年1月與政府簽訂新的專營權合約,加入「可加可減」票價機制,以平衡公司股東和乘客之間的利益。根據可加可減票價機制,程式只包括員工薪金 (佔50﹪),綜合消費物價指數(佔50﹪)和生產力因素(扣減0.3﹪加幅)。倘若油價是一個十分重要的成本因素,九巴便應該爭取把這個因素列入程式 內,藉此降低經營風險。 九巴當日沒有堅持把油價列入程式內,可能是以為油價日後很大機會從高位下跌。原油價格由上世紀九十年代的十多美元一桶,一直上升至2005年的六十美元一桶,不少投資者相信油價會回落。但之後油價卻繼續攀升,突破100美元一桶,以致巴士公司大失預算。 既然油價並沒有列入可加可減機制的程式內,九巴「願賭服輸」,不應以此為加價藉口,更不應以此要求政府補貼,甚至以倒閉作威脅。倘若油價大幅回落,政府和市民同樣不能因此而要求九巴減價。
事 實上,在政府大力推動拓展鐵路網絡的形勢下,巴士公司的市場佔有率不斷被港鐵所侵蝕,已變成「夕陽工業」。1979年,九巴擁有1,800多部巴士,平均 每日乘客255萬人次,佔整體公共交通市場近40﹪。三十年過後,在2010年底,九巴車隊數目倍增至3,800多部巴士,但每日乘客數量不增反減,只得 250萬人次,市場佔有率跌至20﹪左右。三十年前,九巴每部巴士每日平均載客1,300多人次;三十年後,每部巴士每日的乘客量只得600多人次。以每 部巴士每日行走18小時計算,每小時平均載客量只得30多人次。非繁忙時段的平均載客量,可能只得10多人次。九巴擁有龐大車隊, 但載客量卻十分低,大量載客量極低的巴士在馬路上穿梭往來,不但浪費燃料,兼且帶來嚴重的空氣污染和交通擠塞問題。九巴管理層指出在重組路線時遇上很多障 礙,包括被區議會反對,故此去年重組路線,只能省下9部巴士。作為公司管理層,若不能夠說服政府和乘客接受有利各方的路線重組方案,亦應付上一定的責任。 過去十多年,九巴在通縮及低油價時期沒有減價,藉着將路訊通上市,以及將車廠改建作豪宅,已經多賺了數十億元。過去半年因油價持續高企而可能虧損一、兩億 元,又怎會蝕不起而要倒閉?政府實不應以公帑去補貼財雄勢大,過去一直賺個盆滿鉢滿的大財團。九巴若想放棄經營巴士業務,相信有不少其他公司願意接手。過 去中巴經營不善, 其業務逐步由城巴及新巴取代, 過程十分順利。故此,九巴若想提早交回專營權,便請早些和政府磋商,以免影響數以百萬計乘客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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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月歐美經濟轉趨疲弱,歐債美債困擾市場,美國信貸評級被調低,引致港股出現較大調整,跌至20,000點的水平。 對於香港的投資者而言,過去數十年可謂身經百戰,應該對市場的波動不會感到驚奇。事實上,只要投資者稍為留意經濟數據,以及和身邊的朋友多交談和接觸,便不會對今次的市場調整感到意外。 現 時的恒生指數成分股已經加入了不少內地企業的股票, 不少本地的企業亦面向國際市場。由於香港始終是一個外向型的經濟體系,內地及外圍經濟波動對本地企業始終有一定程度的衝擊,影響這些企業的盈利能力。一些 倚靠歐美市場的企業,例如思捷環球和利豐,較早前股價已大幅下跌。 歐美經濟不景,內地企業很難獨善其身。加上內地經濟過熱,中央政府不時出手干預,自然影響到內地企業的盈利增長。香港與內地的經濟關係日趨緊密,內地經濟若出現調整,香港無可避免受到影響。 因此,恒生指數依然可以作為反映香港經濟前景的寒暑表,是香港經濟和樓市的領先指數。 從過去20年的數據可見,恒指每次創出新高,或者跌至低谷,2至9個月後本地經濟和樓價便見頂,或者見底,只有一、兩次出現例外情況。 1993 年初,大量資金流入香港,將恒指由5,000多點推高至1994年1月的超過12,000點,之後才出現調整。恒指見頂後,樓價在三個月後見頂,失業率亦 跌至1.5%的水平。恒指在1995年1月跌穿7,000點見底,樓價要到10月才見底,而失業率則回升至3.7%。 到1997年8月,恒指升穿16,000點,樓價很快在兩個月後見頂,失業率則差不多同時跌至2.1%的水平。之後受到亞洲金融風暴所拖累,一年後恒指跌至6,000多點,政府入市托高恒指,令恒指大幅反彈至2000年3月的18,000多點。 今次人為托市,再加上科網股泡沫,扭曲了恒指作為經濟和樓價領先指標的作用。樓價在政府入市後兩個月止跌回升,半年內上升了兩成多,但之後便掉頭下跌,一直尋底。要到2003年8月,即恒指見底後四個月,才真正止跌回升,而失業率亦高見8.5%。 恒 指由2003年4 月的8,000多點持續上升,升至2007年10月逼近32,000點時才調整,而樓價在五個月後見頂,失業率跌至3.3%的水平。2008年10月,恒 指在金融海嘯的衝擊下跌至10,000點的水平,兩個月樓價見底回升,而失業率則要等多半年升至5.5%才回落。 經過兩年的升市,恒指在去年11月逼近25,000點,之後反覆向下。本地樓價在今年第二季升至九七年的水平, 失業率在第一季下跌至3.4%的水平。香港經濟到底是否在今年上半年見頂,要再過一、兩個月才可以清楚。
隨 着中國及美國在金融海嘯推出的救市措施終結,物價上升,未來一段時間香港、內地及其他國家可能出現滯脹,即物價及失業率同時上升。對於那些留意經濟走向的 人來說,今次股市調整並不感到意外,實應及早做好防風準備。由於現時恒指的市盈率和股息水平處於合理範圍,故此應該不會出現像1997年,2000年及 2007年的特大調整。 林本利 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c.com.hk)作者網誌 - http://lampunlee.blogspot.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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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理大校方委任筆者為 大學策略發展委員會成員,參與制訂大學2001至2007年的發展計劃,任期直至2002年中。當時的校長潘宗光說為了客觀地制訂大學發展策略,故改由常 務副校長曾慶忠擔任委員會主席。這幾年在委員會內觀察及學習所得,令筆者畢生受用。 在整個制訂大學發展策略的過程中,很明顯見到個別大學 高層,主導着發展方向,導致日後大學出現種種管治問題。 曾慶忠來自商界,大學畢業於台北國防醫學院,取得不獲政府承認的藥劑學學士學位。之 後加入藥廠賣藥,曾經是特首曾蔭權的上司。 在曾慶忠的領導下,理大的策略性目標第一項,就是要提供全人教育,使學生具有進取精神和領導才 能。為了達到這個目標,理大便設立一個密集速成培訓發展計劃,加強學生領導才能。理大之後為這個名為「青雲路」的培訓計劃進行招標,由曾慶忠擔任招標委員 會主席。在單一招標的情況下,將合約批給展能學院(香港)有限公司。 這間展能學院的股東包括理大(投資200多萬元,佔35%股權)和I- Leap Int'l(佔65%股權)。I-Leap(Int'l)由BDG及CMI兩間公司持有,這兩間公司的股東包括曾慶忠的妹妹和他的前下屬黃麗施。1998 年曾慶忠將手上持有的家族生意BDG的股份轉讓給黃麗施,而BDG則提供汽車給曾慶忠及家庭使用,為期15年,以答謝他「離任前」對公司的貢獻。1999 年,BDG為曾慶忠更換新車。
雖然曾慶忠沒有持有I-Leap(Int'l)的股權,但卻出任該公司的董事,後來才向校長 潘宗光補辦申報利益的程序。一個人同時作為投標委員會主席、供應商I-Leap(Int'l)的董事,以及用家(理大副校長)的三重身份,實在可圈可點。 曾慶忠還十分熱心於增加「青雲路」的參加人數,甚至致函予另一招標委員會主席表達心聲。(見2006年1月23日理大新聞稿)根據報導,「青雲路」課程的 收費接近9,000元,校方提供九成的資助。筆者任教理大時所屬的工商管理學院,十分支持有關計劃,不時要求各學系派出學生參加課程。此外,當學院舉辦其 他活動(例如夏令營)時,亦會推介同事使用展能學院的服務。這間展能學院一直收取理大院系提供的金錢,舉辦培訓課程,金額數以千萬元計。即使在2005年 被《壹週刊》踢爆「青雲路」出現利益衝突問題,理大校董會仍沒有正視有關問題,繼續採用這間公司的服務,甚至獎勵曾慶忠給他多三年合約直至2009年底。
2008及2009年,理大分批將展能學院所有股權出售,賬面損失百多萬元,這還未計算過去多年來投入展能學院數以千萬元計的學費資助。 根據《明報》報導及公司資料,買家竟然是展能學院的高層麥一柱。不知理大今次出售股權又是否單一招標,大學高層有否清楚申報利益。其實經過2005年「青 雲路」事件後,理大校董會理應正視轄下各公司的種種管治問題。但以羅仲榮為首的校董會,卻容許四名校董和曾慶忠(當受薪董事總經理)合作成立理大精研賣 藥,結果損失數千萬元。校方還花費10多億元興建「五星級」酒店,令負債增加。據聞原先酒店的董事局主席一職是由曾慶忠出任,後來才改由羅仲榮出任。最後 筆者提醒曾慶忠,不要忘記在2013年將坐駕交還給BDG。(論理大公司管治之二)(按:關於理大附屬公司的管治問題,讀者可參考調查報告,見 http://www.polyu.edu.hk/cpa/IRP) 林本利 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http://www.livingword.edu.h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