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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理大前常務副校長曾慶忠擔任主 席的策略發展委員會,在制訂2001至2007年度大學策略性發展計劃時,鼓勵教職員提出創新建議,由大學協助成立新公司將科研成果商品化,加強與業界的 合作。曾慶忠身先士卒,憑藉其過去賣藥的經驗,找來四名理大的校董,與大學一起成立「理大漢方精研所有限公司」(簡稱理大精研),希望藉研製和售賣中藥, 提高生活質素,「創造財富」。 2005年3月31日,理大高調地發出新聞稿,成立理大精研進軍現代中藥健康產品市場。理大和四名校董合共 投資4,300萬元,理大是大股東,投資2,500萬元(現金加科研成果),佔58%股份;四名校董持有其餘42%股權,合共投資1,800萬元。曾慶忠 出任公司的董事局主席兼總經理,額外獲得薪酬。 2005年4月14日,《壹週刊》報導曾慶忠在審批理大「青雲路」計劃給展能學院時,涉嫌出 現利益衝突情況。校方成立的三人小組,經過調查後亦認為曾慶忠確實有違反大學監管教職員參與校外工作的指引。當時如果校董會肯嚴肅正視理大的公司管治問 題,相信可以避免日後出現的巨大虧損。2007年,理大再注資350萬元,令理大精研的持股量增加至59.2%。 由羅仲榮擔任主席的校董 會,不單沒有正視校董會成員與大學高層一同做生意所產生的管治問題,更認為曾慶忠一面收取副校長人工,一面收取理大精研給予的酬金是合理的做法,認為此舉 可以避免由大學津貼曾慶忠為理大精研提供服務。 理大教職員參與校外工作有嚴格的指引(由曾慶忠負責制訂),除了需要作出利益申報外,還視乎 工作性質需要上繳校外工作收入的20%至45%(部分用作高層的額外酬金)。校外工作不應影響校內的正常工作,教員參與校外工作不會因此而獲減免教學及研 究的工作量。 但不少理大的高層教職員,不用教學,又毋須從事研究工作(或者找人代勞合作研究),只專注行政工作。他們除了收取大學的薪酬 外,還透過校方成立的公司或學院多賺一筆。美其名說是為了避免大學津貼他們的「校外」工作,但當他們要兼顧這麼多「校外」工作,又如何有足夠時間應付「校 內」工作?而這些所謂「校外」工作,其實是理大自己一手創造出來的。
及至去年8月,理大新校長唐偉章成立的調查小組發表報 告,更有驚人發現。大學與合作夥伴簽訂為期十年的中藥開發及商品化協議,分期支付400萬元,之後再支付1,300萬元,但簽約前完全沒有進行過任何投資 回報的評估和預測。大學與中醫師簽署十年協議前,沒有經過相關的大學委員會進行討論,沒有商業計劃,亦與理大學系的科技轉移無關。理大精研使用大學名稱作 品牌,佔用大學內的地方作產品陳列室,又可以向大學教職員直接推銷。雖然公司享有上述種種競爭優勢,又有資深的藥品推銷員出任總經理,但依然虧損連年。到 2009年理大以110萬元賤價將股份出售給曾慶忠的好友陳宇齡(今次沒有發新聞稿)。陳宇齡是維特健靈老闆陳曦齡胞弟,曾慶忠在理大退休後,出任東華學 院校董會副主席,而主席恰巧是陳宇齡妻子文綺慧。理大在投資展能學院上虧蝕了至少百多萬元(未計投入數以千萬元計的學費資助),投資理大精研則虧蝕了 2,000多萬元。這兩間公司的成立和出售,都存在着不少問題。校方不單沒有吸取教訓,還繼續大舉投資,甚至向銀行舉債,動用10多億元投資興建酒店。日 後若出現虧蝕,很容易便數以億元計。(論理大公司管治之三)(按:關於理大附屬公司的管治問題,讀者可參考調查報告,見 http://www.polyu.edu.hk/cpa/IRP) 林本利 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http://www.livingword.edu.hk)作者網誌 - http://lampunlee.blogspot.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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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一向致力協助工商界培訓人 才,將科研成果應用在各行各業中。筆者完全認同理大這方面的獨特使命,但大學在聘用高層教職員以及選擇業界合作夥伴時必須小心謹慎,不然就有可能因任用非 人而令大學聲譽受損。 2001年12月,理大持有股權的公司環康集團在創業板上市。出席上市儀式的包括前校董會主席胡應湘、前校長潘宗 光,以及環康集團的創辦人蔣麗莉。各人當時舉杯慶祝,十分高興,又有誰會料到十年後有人因此而變成階下囚。 理大與蔣麗莉一家關係密切。蔣麗 莉在1993年取得理大的博士學位,蔣麗莉父親蔣震在1995年捐贈500萬元給理大,獲大學劇院冠名。1998年蔣麗莉結婚,丈夫於積理亦是理大教員。 1999年,蔣麗莉獲選為理大傑出校友。2000年,當時的理大常務副校長曾慶忠開始出任蔣震工業慈善基金的董事,同年獲委任為太平洋興業集團的董事,當 時公司主席是蔣麗莉。 上世紀九十年代後期,理大的研究人員合作開發汽車廢氣微粒過濾器「環康保」,獲得政府及大學的資助,並且取得專利權。 蔣麗莉最初以理大工業顧問身份參與有關研究計劃,之後在1999年成立環康集團生產過濾器,並且在2000年將產品推出市場。到2001年,蔣麗莉將公司 在創業板上市。 根據當時的招股章程,配股及資本化發行完成後,公司主席兼執行董事蔣麗莉控制的公司可獲大約54%股權,理大附屬公司進新科 技只得約16%股權。另外兩名執行董事包國平和胡思聖,分別獲得3%及0.1%股權;集團的行政總經理葉玉珍獲得1.8%股權,招股章程中指明葉氏與公司 其他股東和高層概無關連。
環康集團的董事會除了蔣麗莉、包國平和胡思聖三位執行董事外,還有兩位來自理大的非執行董事,他 們是呂新榮和楊孟璋,另外有兩位獨立非執行董事,他們是鄭明訓和翁以登。呂新榮和楊孟璋擔任環康集團的董事,兩人每年獲董事袍金合計20萬元,兼且享有購 股權。環康集團上市後數個月,鄭明訓便辭任董事職務;一年多後,翁以登亦請辭。二人可能先知先覺,急急「跳船」。到2008年1月,蔣麗莉和胡思聖因在 2001至2002年,擔任太平洋興業董事期間犯案而被廉署起訴。兩個月後,蔣麗莉及包國平因在環康集團的招股章程中作不真實陳述,隱瞞蔣麗莉擁有由葉玉 珍名義持有的股份而被起訴。至此,環康集團上市時的三名執行董事全被廉署拘控,在今年六月亦全體下獄。去年理大成立三人調查小組所發表的報告,指出理大持 有環康集團股權的附屬公司進新科技,公司成立文件竟然不存在(not in existence)。當日理大為何接受16%股權用作交換過濾器的知識產權,以及為何放棄收取專利權的費用,相關文件不知所終。一間大學開設公司和轉讓 知識產權竟然沒有文件依據,管治情況可想而知。筆者相信類似的管治問題在理大(以至其他大學)的附屬公司亦可能會出現。只不過環康集團屬上市公司,受到嚴 格監管,又有污點證人(葉玉珍)願意出庭作供,才讓貪污事件曝光。(論理大公司管治之四)
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 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du.hk)作者網誌 - http://lampunlee.blogspot.com |
2011-9-26 NM
理大的校訓是「開物成務•勵學利民」,意思是透過學習和開拓新知識,並應用在有益於人民的事務上。理大的使 命包括與工商界及專業團體建立夥伴關係,為業界培育人才。理大珍惜具有廉正品格的人才,鼓勵教職員不斷進取,並勇於接受可承受的合理風險。但當我們回顧過去十多年理大的發展,明顯見到大學已背離校訓,沒有珍惜與業 界建立的夥伴關係,校方重用沒有廉正品格的人士,投資時竟承擔過於可承受的風險。
筆者認識的眼科醫生和視光師朋友,早已投訴理大不務(教學)正業,竟然投資開辦護眼中心(PolyVision Eyecare),提供驗眼服務,與業界由夥伴關係變成競爭對手。前校長潘宗光為了推銷護眼服務,更公然與眼科醫生 為敵,指市民常誤將驗眼工作交給眼科醫生,影響驗眼效果及浪費資源。理大在2004年成立理大護眼中心公司,投 資千多萬元在幾個地區開設業務。最初的構思是若果幾個試點成功,便會拓展至全港各區,以加盟(franchising)方式將業務推廣開去。可是這個如意算盤無法打響,頭幾年不斷虧本,蝕了近千萬元,幾乎要「執 笠」。之後邀請商界人士幫助參與管理,才能轉虧為盈。但截至2009年中,累積虧損仍然達到600多萬元。倘若理大 管理層吸取「青雲路」、理大精研、護眼中心的蝕本經驗,就不應再投入巨大資金興建「六星級」超豪酒店,以為 可以藉此「創造財富」。
理大為了將尖沙咀東部的宿舍用地重建成為酒店,尋求酒店業界的支持。前校長潘宗光向香港酒店業主聯會負責人 表示,酒店主要是用作教學用途(不是給高層享受),幫助業界培訓管理人才。由於得到業界支持,政府只收取象 徵式的1,000元補地價;若非如此,補地價金額可能達到三億元。豈料這間「教學酒店」(Hotel ICON)愈起愈豪,從最初的5億元建築費,逐步上升至10億元,之後再上調至13億元。地積比率亦由原先的七倍上調至九倍,令可建 樓面面積大增。結果在只有4萬多平方呎的地盤上,興建了20多層、近400呎高、樓面面積接近40萬平方呎的「龐然 大物」。這幢「發水酒店」與鄰近酒店及建築物顯得格格不入,阻礙景觀。Hotel ICON 262個房間共佔接近20萬平 方呎,這部分的建築費約8億元,即每平方呎建築成本約4,000元,認真豪華。假設每個房間每晚收費2,000元,一年 入住率達到八成,每年總收入(連同餐飲)不過二億元。假設毛利有兩成,即4,000萬元,亦需要20年才可以回本。 這還未計算利息、折舊和稅項方面的支出。
即使擁有豐富酒店管理經驗的美麗華酒店和富豪酒店,酒店和餐飲業務的毛利亦不過是兩成左右。在2003年沙士期 間,以及在2009年金融海嘯後,毛利更大幅倒退,甚至出現虧損情況。酒店和餐飲業的投資風險極高,理大投資興 建和管理酒店,明顯承擔過於可承受的風險。即使Hotel ICON能夠賺大錢,業界亦可能投訴不公平競爭,要求政府 追回數億元的補地價,到時便由賺變蝕。近年理大管理層已改變口風,不再強調酒店業務可以為大學創造財富,只 說要有一流酒店培訓一流人才。這說法實在荒謬,世界上的一流學府,又有哪一所是依靠一流建築物堆砌而成?(論理大公司管治之六)(按:關於理大附屬公司的管治問題,讀者可參考調查報告,見http://www.polyu.edu.hk/cpa/I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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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投資成立的公司絕大部分蝕 本,過去幾年炒賣股票和衍生工具又錄得巨大虧損,加上高層人士薪酬特高(見審計署報告),大學又如何應付得來,達致收支平衡,甚至出現盈餘? 答 案其實很簡單,因為大學擁有印製文憑(或畢業證書)的權利,若發覺入不敷支,只需要增加收生,開動印刷機增加印量,將所得學費收入用作支付使費,便可以收 支平衡。這類似中央銀行推行量化寬鬆貨幣政策,透過印鈔購入國債,讓政府可以增加開支。 文憑量化寬鬆政策的始作俑者,就是特區政府的教育官 僚。回歸後,政府出現多年財赤,要控制大學教育開支。政府以學生有工作收入為由,取消授課式深造課程(taught postgraduate)的資助,要求大學以自負盈虧方式提供有關課程。大學於是大幅度調高學費,一些兩年兼讀制的碩士課程,學費由幾萬元大幅調高至十 多萬元。大學畢業生工作幾年後想繼續進修,很容易會耗盡積蓄,買樓、結婚、生仔等計劃被迫押後。 此外,前特首董建華在2000年的施政報告 中,突然提出專上學額大躍進。特區政府為了達到學額指標,拿出幾塊土地讓有興趣的辦學團體競投,以及給予政府貸款用作興建教學大樓。理大便向政府申請約九 億元貸款,由校董負責在紅磡和西九龍興建教學大樓,專門用作提供副學士課程。
政府不但沒有增加大專教育的經常開支,反而說 為了公平競爭,逐步削減副學士(或非學位)課程的資助。大學於是將課程改為以自負盈虧方式經營,將學費大幅度調高,增加學生的負擔。在教育官僚的推動下, 各間高等院校一窩蜂大幅度增加各類自負盈虧課程的學額。當院校發覺有利可圖,就更落力增辦課程,在報章雜誌大賣廣告促銷,實行大做生意,忽略了教學各方面 的配套工作。以理大為例,2001/02學年,政府資助的全日制及兼讀制的學生接近17,000人。由於政府削減資助,到2010/11學年,政府資助的 學生跌至不足15,000人,下跌了一成多。但同期自負盈虧課程的學生人數則大幅上升366%,由約3,000人增至超過14,000人。理大轄下的香港 專上學院學生人數更上升2,600%,由最初的240人上升至現時的6,500人。
過去十年,理大的學生總數由 20,000人,大幅上升近倍,現在相信已逼近40,000人。十年前,理大從非教資會課程得到大約2億元的學費收入,現在這方面的學費收入已超過10億 元,成為大學一個主要的收入來源。根據資料,教資會課程的學生成本每年超過20萬元,但同類非教資會課程的學費卻不足10萬元,兼且有利可圖,當中可能出 現以公帑補貼大學做生意的問題。個別院系將自負盈虧課程的學生混入教資會課程之內,用政府資源高薪聘請教授專門教授自負盈虧的碩士課程,將教資會課程的教 學責任留給低薪的導師和教學助理,甚至以時薪數百元外判給兼職老師。近年教資會開始正視賬目不清的問題,限期要求大學撥亂反正。大學不斷加印文憑,大學學 位自然大幅貶值。最可笑的是一些大學,竟然自誇每年新生過萬人。那些過去付出十足努力才能取得畢業證書的校友,不知有何感想?(論理大公司管治之七) (按:關於理大附屬公司的管治問題,讀者可參考調查報告,見http://www.polyu.edu.hk/cpa/IRP)
曾 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du.hk)作者網誌:http: //lampunlee.blogspot.com |
2011-10-13 NM
過去十年,本地的高等院校相繼在內地尋找合作夥伴,成立分校或者研究中心,希望將知識和科研成果貢獻祖國。前浸大校長吳清輝去年六月退休後,便「義不容辭」地轉戰珠海,以七十歲高齡出任浸大與北京師範大學合辦的聯合國際學院(UIC)全職院長。
理大與內地有關單位合作舉辦課程,可算具有豐富經驗。早於上世紀八十年代初,當祖國推行改革開放政策後不久,筆者的同事已開始為內地來港學習的幹部提供培訓課程。後來理大成立中國商業中心,積極舉辦課程給來港作考察和交流的內地政府及企業人員。
九七回歸後幾年,筆者多次透過中國商業中心,向來自廣東省、雲南省及哈爾濱市等地的國企高級行政人員,教授關於能源及電訊市場開放和監管的課程。由於自己的普通話「不靈光」,不時叫學員摸不着頭腦;於是下定決心請了個普通話老師私人補習,希望能夠改善教學效果。
2002年,有負責中文MBA課程的同事,邀請筆者到內地教授經濟學。課堂安排在兩個週末進行,每次去三日共教21小時,兩次便完成42小時的課 程。經過兩、三年的努力,開始對自己的普通話水平有些把握。亦知道大部分學生是電信企業的高層,他們在文革時期失去升讀大學的機會;返回內地授課,真心希 望能夠提升他們的教育水平。
第一次回到北京授課,即時收到學生送上的名貴手提電話,筆者自然要禮貌地拒絕。學生後 來在測驗中果然「出貓」,把隔鄰同學的答案全部搬字過紙,我當然毫不猶豫地處罰他們(重考和扣分),並且向課程主任匯報。 這種「出貓」作弊的情況顯然不是個別事件。有一次開考試委員會會議時,發覺一名經濟學成績取得A級的高才生(曾經留學美國),在另一科竟然拿了個F。查問 之後,才知道這名高才生與她上司的考試答案相同,由於她承認作弊,校方只好處罰她,放生她的上司。同事告知,類似下屬陪上司一同上課的情況十分普遍。若出 現事故,下屬定必全力保護上司。 最離譜的一次就是在西安上課時,突然間發覺學生手上竟然持有測驗卷副本,一些同學正在努力背誦答案。我惟有臨時再出過另一份測驗卷,學生當然極之不滿,在 科目評核中降低我的評分。今次事件之後,我便決定不再回內地教學。我亦開始明白到,如何可以在學生評核中得到滿分。
過 去在香港發生過城大的內地博士生,向教授行賄事件。本地大學在內地辦學,除了要謹慎防止出現貪污舞弊(包括建築工程)的情況,亦要提醒北上教學的教授要懂 得「潔身自愛」。內地學生喜愛飲白酒,不時要求老師「陪飲」;老師若一不留神,很容易被灌醉。一些內地酒店經常有妓女出沒,按摩女郎提供「另類服務」,大 學教員一不小心便有可能觸犯法例。過去便曾經發生過浸大教授,涉嫌嫖妓而被公安拘捕,失蹤了多天才獲准返港。 近日與一名電訊管理局高層午膳,對方說在內地與電信企業高層接觸,發覺他們名片上很多都印上擁有理大的碩士和博士學位,筆者隨即將上述情況告知。近年內地 電信企業多名高層在反腐行動中「落馬」,兩名深圳前市長(于幼軍及許宗衡)先後涉嫌貪污被撤職。盼望日後被整肅的電信企業高層和市長,不會像蔣麗莉一樣擁 有理大博士學位。(論理大公司管治之八) (按:關於理大附屬公司的管治問題,讀者可參考調查報告,見http://www.polyu.edu.hk/cpa/IRP)
林本利
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du.hk) 作者網誌:http://lampunlee.blogspot.com ####
2011-10-27 NM
筆者一口氣在此專欄寫了十篇關於理大管治問題的文章(還有一些在《am730》的專欄發表),有人質疑為何現在才發聲?為何不透過大學內的諮詢架構 反映問題?又說如此唱衰理大,會影響大學的籌款和政府資助,損害師生的利益。況且管治問題與現在的管理層無關,亦難以追究責任。
首 先,大學出現嚴重管治問題,肯定與公眾利益有關。政府每年資助大學教育百多億元,十年來共花了千多億元,納稅人自然希望多些了解大學管理層是如何使用公 帑。近年多間直資學校接二連三出現嚴重的管治及違規問題,涉及金額不過一千幾百萬元。而理大有問題的投資卻數以十億元計算,豈不更值得公眾關注?
認識筆者的同事及朋友,應該清楚知道我在理大任職時,已多次透過不同途徑,向校方反映管治問題。事實上,自2004年起,理大教職員會及代表師生 的校董,都先後多次在校董會上向校方反映管治問題。有同事在校內貼過大字報,發動過簽名運動,又透過傳媒施加壓力。但以羅仲榮為主席的校董會,繼續重用違 規缺德的高層,更給予升職、加薪和退休後再獲續約的獎勵,令理大的同事感到嘩然和氣憤。直至羅仲榮下台,楊敏德上台,大學出現九億元巨額赤字,轄下公司虧 損連年,校方才肯正視有關問題。
筆者認同大學向外籌款的做法,但不應因此而放低學術尊嚴,甚至以大學的合約和學位 作交換。本地大學管治低落,向權貴獻媚,亂頒學位,正正和籌款有關。大學高層成功向大商家取得巨額捐款後,便以為自己很能幹,為大學作出很大貢獻。大學高 層的薪酬要與上市公司的CEO看齊,要住豪宅和獨立屋,出入五星級酒店,行為表現像「生意佬」和「貴婦」,多於學者。他們一面要享受大學給予工作上的種種 自由,又一面要領取商界薪酬,實行攞盡所有好處。 過去兩年,理大的財政出現危機,但高層的薪酬卻高居不下,甚至大幅提升。至於港大,自徐立之出任校長後,高層的薪酬便大幅攀升。校方甚至拒絕向《壹週刊》 透露年薪高於405萬元的七名高層人士的薪酬分布。他們每人到底是每年賺500萬元、1,000萬元,抑或2,000萬元呢?
大 學招聘校長和高層,重要條件竟然是籌款能力,而不是個人的學術成就和道德操守。理大前校董會主席羅仲榮在2008年招聘新校長,當時的常務副校長曾慶忠是 首個到美國接觸新校長的大學高層。之後曾慶忠獲延續合約,正式退休後再獲委任為校長高級顧問。而理大多間公司的財政問題,被人以賤價出售,都是發生在 2008年和2009年期間,新校長怎可能完全不知? 過去不少由理大開設的附屬公司和學院,明顯是出於個人喜好,為了個人私利。現在校方要逐步結束這些蝕本生意,勢將影響同事的工作和收入。但這一切都是因為 管理層決策失誤,絕非個別同事唱衰的結果。 筆者在港大學習7年,在理大工作22年,一直以港大畢業生和理大教員為榮,為到回歸後大學出現的貪腐問題感到悲憤。寫這一系列文章,是希望喚醒市民和監管 機構,正視大學的管治問題。(論理大公司管治之十)(按:關於理大附屬公司的管治問題,讀者可參考調查報告,見 http://www.polyu.edu.hk/cpa/IRP)
補白
第1124期提及理大的Hotel ICON,現得悉前校董李頌熹是酒店發展的督導委員會(steering committee)成員,另一前校董鍾慧敏亦曾參與酒店顧問工作。
林本利
2011-11-03 NM
中電計劃斥資50至70億元,在清水灣以東海面興建67台風力發電機。若一切進展順利,風場將在2016年落成投產,預計市民每年要多付2%電費。
在利潤保障計劃下,中電主要是倚靠擴大資產值去增加利潤。特別是2008年簽訂的管制計劃,政府大幅度將中電的准許回報率由13.5%至15%削減至大約10%,中電自然希望透過加快擴大資產值,去彌補准許回報率的下降。
中電原本打算投資100億元在大鴉洲興建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每年可以多賺10億元准許利潤。但特區政府在2008年與國家能源局簽署諒解備忘錄,確保香港未來20年的管道天然氣供應,令中電的如意算盤無法打響。
中電於是又提出興建風力發電機,因屬再生能源,每年可以獲得11%的准許回報率。若以70億元投資額計算,每年可以獲得7.7億元的准許利潤。用戶除了要支付准許利潤外,每年還要負擔兩億多元的折舊開支(假設70億元分25年支付)。
現時中電的發電容量是8,888兆瓦,計劃興建的風力發電機組,發電容量只得200兆瓦,只佔整體容量大約2%。但為了要增加這小量可再生能源,中電的資產值將由現時的800多億元增加50至70億元,增幅達6%至8%。
去年中電的系統最高需求量是6,766兆瓦,備用電量達到2,122兆瓦(8,888兆瓦減6,766兆瓦),超出最高需求量三成多。換言之,即使中電不興建風力發電機組,現有的發電容量足可以應付未來幾年的電力需求。
事實上,最有效改善空氣質素,減少環境污染的方法,就是鼓勵電力用戶節約用電。今年八月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發表一份名為《紓緩氣候變化:從樓宇節能減排開始》的文件,邀請公眾對如何減少建築物用電量發表意見。
現 時建築物用電佔全港耗電量接近90%,亦佔本地溫室氣體排放量大約60%。四個主要建築物用戶群組包括住戶、辦公室、零售和餐飲,只要政府能夠制定合適政 策,鼓勵這些用戶群組節約用電,便毋須再增建任何發電設施。現時本地兩間電力公司的發電容量總共12,624兆瓦,若能夠成功鼓勵建築物用戶降低最高電力 需求10%,便可以節省超過1,000兆瓦的發電機組。 在利潤管制下,兩電缺乏足夠誘因去大力推廣節能。政府實應改變政策,容許兩電若成功鼓勵用戶節能,即可以和用戶一同分享節省下來的投資成本和准許利潤。 例如中電若有效地鼓勵用戶每年減少最高電力需求200兆瓦,以致毋須投資70億元興建風力發電機組,便可以和用戶攤分節省下來的投資成本和准許利潤。原先 用戶要為興建風力發電機組多付2%電費,現在只須要多付1%電費。而電力公司不用投資70億元便可以加電費1%,電力公司和電力用戶雙方都可以得益。由於 毋須興建風場,清水灣一帶的環境亦不會受到破壞。 此外,要有效地降低夏季的最高電力需求,兩電亦應引入分時段收費計劃。在用電高峰期(早上11時至晚上8時)調高電費,在其他時段則調低電費,鼓勵商業和 住宅用戶減少在高峰期用電。當本地最高電力需求下降,兩電就毋須再大肆擴張去增加發電容量。
林本利
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du.hk) 作者網誌 - http://lampunlee.blogspot.com ####
2011-11-10 NM
在中央官員的指示下,特首曾蔭權在最後的一份施政報告中,顯示出「政治觸覺」,提出復建居屋。
但他所推出的新居屋政策,即時擾亂整個居屋的自由市場和第二市場,製造種種不公平現象,令市場交投幾乎陷於癱瘓,並且進一步分化社會。
自1982年居屋計劃第3B期起,居屋業主在轉讓限制期屆滿後,必須先行繳付補價才可以在公開市場出售。過去房委會出售居屋,一直都有考慮申請人的負擔能力。當私人市場樓價高企時,居屋折扣率便調高;當私人市場樓價低迷時,居屋折扣率便調低。
上世紀八十年代初,居屋折扣率高達47%,之後跌至八十年代中的20%左右。到97前,私樓價格急升,居屋折扣率上調至50%,甚至60%,兼且 可以讓買家自行選擇,到樓價大跌後,折扣率又調低至30%。由此可見,不同時間認購居屋的業主,享受到的折扣率可以相差一、兩倍之多,政府的資助額相差很 大。
曾特首要求房委會考慮在計算補價方面,以單位購入時的資助額視為對業主的貸款,不會跟隨日後物業市場的升跌而作出調整。換言之,倘若居屋單位市價 是400萬元,折扣率是50%,即售價只是200萬元,白表居屋業主支付一成首期20萬元後,向銀行貸款九成即180萬元,槓桿比率是9倍。現在其餘的 50%樓價資助額亦視作貸款,即業主總共貸款380萬元,槓桿比率變成19倍,真可算刀仔鋸大樹。日後樓價稍為下調,居屋負資產便大增。
這個新的居屋補價措施,很明顯對現有居屋業主不公,他們自然會要求享受同樣優惠,即是以購入價的資助額計算補價。但過去30年,樓市大起大跌,在 不同時間入市的居屋業主當時獲得的資助額,與現在以市價計算的補價可以出現巨大差距。倘若在20多年前認購居屋,樓價不過數十萬元,政府的資助額不過10 萬元左右,即使要計算利息,與現時的市值補價可以相差100萬元,甚至200萬元。
而那些在97年樓價高峰期認購居屋的業主,政府資助額可以達到100萬元或者200萬元。現在樓價回到97水平,即市值補價與原先的資助額相若。若然原先的資助額要計算利息,補價可以較以市值計算更高!若要計算利息,又如何計算呢?
居屋新補價措施對那些奉公守法的居屋業主最為不公。過去多年總共有6萬多個居屋業主以市值補價,之後才可以將單位在自由市場出售或出租。現在政府 突然改變政策,這些業主卻無法享受補價優惠,他們肯定要求政府「回水」。由於26萬個仍未補價的居屋業主正觀望政府推出新措施,看看有沒有「着數」,以致 整個居屋市場,不論自由市場抑或第二市場,幾乎陷於癱瘓,令原本已經萎縮的成交量再進一步下挫。
其實在施政報告發表前後,已有不少人士(包括筆者)提出意見,容許居屋業主將未補價的居屋出售給「白表合資格人士」。若要在自由市場出售,依然要 補價,居屋業主出售單位後,只要仍然符合白表資格,便可以在第二市場認購未補價的居屋單位。這才可以鼓勵那些無力購買私樓的居屋業主,將居屋單位出售,再 認購合適的居屋單位,達到真正活化居屋的效果。
林本利
2011-11-17 NM
近幾個月環球投資市場極之波動,美債歐債問題困擾大市。截至今年9月的六個月,強積金回報率是負15%,戶口結餘大幅減值近600億元。筆者慶幸自己的退休金不屬於強積金,不然便損失慘重。
筆 者在今年8月提早退休,離開理大,9月中提取全數公積金。即使當時環球市場十分波動,亦對個人的公積金戶口影響輕微,因為九成多的公積金屬保證基金,每年 保證最少享有5%的回報。若然負責管理公積金的公司不能達標,亦要額外補足。為此,管理公司要額外支付50多萬元給我,做了蝕本生意。
筆者是在1996年加入理大的公積金計劃,到2000年12月政府推行強積金計劃,可以獲得豁免,毋須開設強積金戶口。原先的公積金計劃,容許參與者在45歲後,或者供款滿十年,便可以提取所有僱員及僱主的供款和投資收益,毋須等待至65歲。
加入公積金計劃時,不過30多歲,自然選擇較為進取的股票基金,希望長遠的回報可以較高。但事與願違,基金的表現極之不濟,升市時跑輸大市,跌市 跑贏大市,跌得更多。經過五年的測試,對基金經理的表現感到絕望,在2001年決定將供款轉為保證基金,相信長遠來說,股票基金的表現恐怕連每年5%的回 報也達不到。
負責管理公積金的公司亦知道轄下的基金表現不濟(或者食水太深),之後取消了保證基金,不再接受新客戶。到去年2月,竟然連舊客的新供款也不再保證每年有5%回報,要求供款人轉換基金,單方面更改合約。
自 從1996年加入公積金計劃後,15年來保證基金竟然連每年5%的回報也不能達標,基金經理的投資表現真令人失望。筆者算是幸運,由於選擇保證基金,才不 用擔心退休金金額大為縮水;但一些臨近退休的打工仔,若並沒有這個選擇,退休時可以取回的退休金有機會低過原先供款。 今年年初的財政預算,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原本打算將數百億元的盈餘注入強積金戶口,但後來遭到市民齊聲反對,才改為派發現金。由此可見,實行已超過十年的強 積金制度,得不到市民認同。強積金投資表現一般,高風險,低回報,食水太深,要到65歲才能提取,未能保障打工仔的退休生活。 筆者不贊同推行全民退休保障計劃,透過向在職人士抽稅去支付年長者的退休生活開支。然而,現行的強積金制度,確實有全面檢討的必要。除了實施強積金「自由 行」外,政府亦應考慮引入機制確保打工仔的退休金,不會成為基金經理和管理公司高層的豐厚花紅。 其中一個構思是要求所有管理強積金的公司,提供保證基金給供款人選擇,投資回報最少能夠追得上通脹,或者達到長期政府債券 / 定期存款的收益(每年約2-3%)。倘若管理公司連這樣低的投資門檻也沒有信心達到,就不應入行,以免浪費供款人的血汗錢。 另一個構思是容許供款人選擇由外匯基金或者政府庫務局管理的基金,這些基金的投資十分穩健,過去十多年每年平均回報有5-6%,適合一些不想冒太大風險的 強積金供款人。 政府提高強積金管理公司的入行門檻,增加供款人的選擇,容許他們選擇有合理回報的私營保證基金,以及公營投資基金,才可望挽回市民對整個制度的信心。
2011-11-24 NM
2002年,樓價從97年高位下跌超過六成,政府正忙於救市,避免負資產數目不斷急升。當時私樓平均呎價不過2,000多元,政府若容許居屋免補價 在自由市場出售,或者以購入時的資助額補價,可以幫助那些以高價購入居屋的業主脫困,又可以刺激樓市,市民反對的聲音相信不會太大。
但時移勢易,特首曾蔭權現在提出居屋補價優惠,若推廣至26萬個現存居屋,相信會對私樓市場產生一定衝擊。
根據差餉物業估價署的資料,去年底本地私人住宅總存量約110萬個單位,當中包括6萬多個已補價的居屋單位,但不包括超過10萬個村屋。這110 萬個私人住宅單位,當中89萬個,即超過八成是實用面積少於753呎(建築面積大約900呎)的中小型單位。餘下不足兩成是面積較大的單位,實用面積超過 1,075呎(建築面積大約1,300呎)的大單位只佔總數7%左右。倘若把村屋(以每層約700呎計算)在內,中小型私人住宅單位所佔的比率將更高。
從數字可見,香港並不缺乏中小型住宅單位,最缺乏的反而是面積較大的單位。隨著市民收入上升,自然期望居住環境有所改善,生活空間較以前增加。
但過去十年,地產商興建大量發水樓,建築面積過千呎的單位,實用面積只得六、七百呎。市民付出巨額金錢購入千呎新樓,入夥後才知道被騙。日後政府若立法規管二手樓買賣,要求以實用面積定價,這些實用面積偏低的新樓自然缺乏競爭力,新樓小業主將會蒙受損失。 政府一旦落實居屋補價優惠,居屋業主可以低於市值補價,當然有誘因將單位在自由市場儘快出售套現,私樓市場將突然間多了20多萬個單位的潛在供應,勢將對中小型住宅單位的樓價造成一定的衝擊。 曾特首提出的補價優惠,原意是希望方便居屋業主在私樓市場轉換單位,以及在物業市場向上流動。然而,這20多萬個居屋業主,以優惠補價在私樓市場上出售單位後,市場上又有沒有20多萬個面積較大的單位讓他們向上流動呢?
由 於面積較大的單位供應有限,居屋業主若然一窩蜂加入市場,導致需求大增,勢必推高這類單位的售價。結果是中小型住宅單位與面積較大的單位,兩者的價格差距 (以平均呎價計算),將進一步拉闊。私樓業主想在物業市場向上流動,將更加困難。 加上過去一年,政府推出一些限呎和限量的住宅用地,要求地產商增加興建中小型住宅單位,日後這類單位的供應量勢必大幅增加,對樓價的衝擊將會更大。 過去數十年香港市民努力工作和儲蓄,實在值得享受到較大的居住空間。政府推出土地拍賣時,實不應要求地產商集中興建中小型住宅單位,令日後較大面積的單位 出現「人為」短缺,推高這類單位的樓價。 事實上,正如施政報告所述,現時的住宅單位數目共有260萬個,遠高於235萬個住戶數目。只不過本地的地產商,將新樓包裝成豪宅,吸引內地人認購,呎價 動輒過萬元,完全脫離本地市民的購買力。而這些落入內地人手的住宅,空置率特別高。政府若不正視本地樓市「豪宅化」、「內地化」和空置率高的問題,即使大 量撥地興建私樓和居屋,相信也無法化解香港市民在住屋方面的怨氣。
林本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