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藥明康德晚間公告稱,自公司5月8日上市起,公司股票已連續15個交易日漲停,近期漲幅較大。公司市盈率與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相比較高。公司目前生產經營活動情況正常,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提醒投資者註意公司存在的長周期合同的執行風險、境外經營風險、安全生產和環保風險、匯率風險等四大風險。
今日早盤,醫藥獨角獸藥明康德開盤再次一字漲停,報118.1元,總市值1231億元。這是藥明康德上市以來的第15個漲停板,繼續刷新年內最賺錢新股記錄。
5月25日,藥明康德發《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稱,公司股票價格近期漲幅較大,5月25日收盤價格已處於高位,提醒投資者應充分了解股票市場風險及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A 股)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的風險因素,審慎決策、理性投資。
保險行業的營銷渠道正發生變化,隨著壽險改革的深入推進,銀保渠道風光不再。但在此背景下,消費者到銀行存款,被銷售人員誤導購買保險產品等銷售誤導行為仍然頻發。
銀保監會表示,個別金融機構、保險銷售人員的銷售誤導行為,影響行業形象,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近日,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防範銀行保險渠道產品銷售誤導的風險提示》,提示保險消費者購買銀保產品時謹防混淆產品類型、誇大產品收益、隱瞞產品情況等銷售誤導行為。
銀保監會指出,針對銀保產品銷售誤導行為,監管部門將依法采取監管措施,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
此類銷售誤導行為具體表現為:以儲蓄存款、銀行理財、基金等其他金融產品的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或將保險產品宣傳為保險公司與商業銀行機構共同開發的產品等,沒有如實向消費者說明所推薦產品是保險產品。
其次,對保險公司的股東情況、經營狀況以及過往經營成果進行虛假、誇大宣傳,或對保險產品的不確定利益承諾保證收益等,沒有如實向保險消費者說明人身保險新型產品等保單利益的不確定性。
另外,沒有如實向保險消費者說明與保險合同相關的重要信息,比如隱瞞保險產品的除外責任,提前退保可能產生的損失,費用扣除情況,猶豫期的起算時間、期間以及享有的權利等。
根據相關規定,商業銀行銷售人員應遵循相關監管要求並具有代銷業務相應資格,銷售人員相關信息及其銷售資格應當在專區內進行公示,除本行工作人員外,禁止其他人員在營業場所開展營銷活動。
銀保監會提示,保險消費者在購買銀保產品時,應註意確認其銷售資質。例如,保險消費者根據專區內公示信息,判斷銷售人員是否為銀行工作人員及其是否具備代銷保險業務相應資格。
另外,銀保監會認為保險消費者應了解產品信息。例如,在購買過程中如遇到強制搭售、勸誘誤導或虛假誇大等不當推薦行為,保險消費者應保持警惕,並有權拒絕購買或進行投訴舉報。
去年,銀保監會發布《關於落實〈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暫行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於2017年11月1日起實施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通過錄音錄像等技術手段采集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的方式,記錄和保存保險銷售過程關鍵環節,實現銷售行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詢、問題責任可確認。
銀保監會表示,保險消費者應積極配合“雙錄”、認真對待回訪、重視猶豫期權益。“雙錄”不僅是對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的監督,督促其依法依規履行銷售過程中的合同內容說明、免責條款提示等義務,也有助於固化銷售過程關鍵環節,以便產生糾紛後查明事實。
根據相關規定,商業銀行代理銷售的保險產品保險期間超過一年的,應在保險合同中約定15個自然日的猶豫期,猶豫期自投保人收到保險單並書面簽收之日起計算。投保人在猶豫期內可以無條件解除保險合同,保險公司除扣除不超過10元的成本費以外,退還全部保費。
對此,銀保監會建議,保險消費者在猶豫期內認真考慮所購買保險產品的險種、期間、保險責任等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如對所購買保險產品不滿意的,應在猶豫期內退保,避免產生損失。
隨著銀保渠道發展不斷縮水,個險渠道成為不少壽險公司的布局重點。數據顯示,個險渠道在2017年為人保、平安、太保、新華等四大上市險企貢獻了超七成的壽險保費。
華創證券認為,銀保渠道產品銷售難度加大, “雙錄”等一系列嚴監管措施出臺,使銀行代理保險的業務出現下滑,去年人身保險公司保戶投資款新增交費(很大一部分是萬能險)規模急速萎縮。另一方面,由於銀保渠道往往較為容易銷售躉交(即一次性交保費)產品,隨著銀保渠道銷售下滑,據相關統計,2017年中國人壽、中國平安、新華保險、中國太平銀保躉交保費合計約770億元,較2016年減少了約366億元,降幅達32%。這也使銀行代銷保險產品收入受到一定影響。
銀保監會日前發布提示,近來有消費者到銀行存款,被銷售人員誤導購買了保險產品。消費者要提高警惕,在購買銀保產品時謹防混淆產品類型、誇大產品收益等銷售誤導行為。
據介紹,商業銀行一些銷售人員通常會以儲蓄存款、銀行理財等其他金融產品的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或將保險產品宣傳為保險公司與商業銀行機構共同開發的產品等,不如實向消費者說明所推薦產品是保險產品。
此外,還有一些銷售人員對保險公司的股東情況、經營狀況進行虛假、誇大宣傳,或對保險產品的不確定利益承諾保證收益等,不如實向保險消費者說明人身保險新型產品等保單利益的不確定性。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商業銀行代銷保險人員相關信息及其銷售資格應當在專區內進行公示,除本行工作人員外,禁止其他人員在營業場所開展營銷活動。保險消費者可根據專區內公示信息,判斷銷售人員是否為銀行工作人員以及是否具備代銷保險產品相應資格。
這位負責人說,保險消費者要充分了解產品類型及期限、保障責任、繳費情況等關鍵信息,認真評估產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及風險承受能力,切勿盲目簽字確認。
根據相關規定,商業銀行代理銷售的保險產品保險期間超過一年的,應在保險合同中約定15個自然日的猶豫期,猶豫期自投保人收到保險單並書面簽收之日起計算。投保人在猶豫期內可以無條件解除保險合同,保險公司除扣除不超過10元的成本費以外,退還全部保費。
關於防範銀行保險渠道產品銷售誤導的風險提示
近期,有媒體報道,消費者到銀行存款,被銷售人員誤導購買了保險產品,引發關註。個別金融機構、保險銷售人員的銷售誤導行為,影響行業形象,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為此,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提示保險消費者,購買銀保產品時謹防混淆產品類型、誇大產品收益、隱瞞產品情況等銷售誤導行為。
一、混淆產品類型。以儲蓄存款、銀行理財、基金等其他金融產品的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或將保險產品宣傳為保險公司與商業銀行機構共同開發的產品等,沒有如實向消費者說明所推薦產品是保險產品。
二、誇大產品收益。對保險公司的股東情況、經營狀況以及過往經營成果進行虛假、誇大宣傳,或對保險產品的不確定利益承諾保證收益等,沒有如實向保險消費者說明人身保險新型產品等保單利益的不確定性。
三、隱瞞產品情況。沒有如實向保險消費者說明與保險合同相關的重要信息,比如隱瞞保險產品的除外責任,提前退保可能產生的損失,費用扣除情況,猶豫期的起算時間、期間以及享有的權利等。
針對銀保產品銷售誤導行為,監管部門依法采取監管措施,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同時,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提示保險消費者在購買銀保產品時,註意以下方面,防範銷售誤導風險:
一、確認銷售資質。根據相關規定,商業銀行銷售人員應遵循相關監管要求並具有代銷業務相應資格,銷售人員相關信息及其銷售資格應當在專區內進行公示,除本行工作人員外,禁止其他人員在營業場所開展營銷活動。建議保險消費者根據專區內公示信息,判斷銷售人員是否為銀行工作人員及其是否具備代銷保險業務相應資格。若銷售人員不符合上述條件,保險消費者應拒絕購買,並可根據公示的咨詢舉報電話進行舉報。
二、了解產品信息。根據相關規定,商業銀行應當向客戶提供並提示其閱讀相關銷售文件,以請客戶抄寫風險提示等方式充分揭示代銷產品的風險,銷售文件應當由客戶逐一簽字確認。建議保險消費者理性對待銷售推薦行為,在抄寫風險提示及簽字確認前仔細閱讀產品銷售文件,充分了解產品類型及期限、所屬機構、保障責任、風險情況、繳費情況等關鍵信息,認真評估產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及風險承受能力,切勿盲目簽字確認。在銷售過程中如遇到強制搭售、勸誘誤導或虛假誇大等不當推薦行為,保險消費者應保持警惕,並有權拒絕購買或進行投訴舉報。
三、積極配合“雙錄”。根據相關規定,除電話銷售業務和互聯網保險業務之外,商業銀行銷售保險期間超過一年的人身保險產品,應在取得消費者同意後,對銷售過程關鍵環節以現場同步錄音錄像方式予以記錄。“雙錄”不僅是對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的監督,督促其依法依規履行銷售過程中的合同內容說明、免責條款提示等義務,也有助於固化銷售過程關鍵環節,以便產生糾紛後查明事實。建議保險消費者積極配合“雙錄”,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四、認真對待回訪。根據相關規定,保險消費者購買合同期間超過一年的人身保險產品,保險公司應對投保人進行回訪。回訪內容一般包括確認投保人是否購買了保險產品,是否在投保單上親筆簽名,是否知悉保險責任、責任免除和保險期間,是否知悉退保可能產生的損失,是否知悉猶豫期的起算時間、期間以及享有的權利等。建議保險消費者根據實際情況回答回訪問題,如不了解保險條款相關內容等,要及時向保險公司咨詢,切勿盲目回答“清楚”、“明白”、“知道”等。
五、重視猶豫期權益。根據相關規定,商業銀行代理銷售的保險產品保險期間超過一年的,應在保險合同中約定15個自然日的猶豫期,猶豫期自投保人收到保險單並書面簽收之日起計算。投保人在猶豫期內可以無條件解除保險合同,保險公司除扣除不超過10元的成本費以外,退還全部保費。建議保險消費者在猶豫期內認真考慮所購買保險產品的險種、期間、保險責任等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如對所購買保險產品不滿意的,應在猶豫期內退保,避免產生損失。
8月7日,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發布公告提示原油期貨風險。公告稱,近日,國內外經濟和金融形勢複雜多變,影響市場運行的不確定性因素較多,且原油期貨SC1809合約臨近交割,請各有關單位做好風險防範工作。
近日,國內原油期貨主力合約SC1809持續大漲,屢創歷史新高。
中信建投研報表示,美國將於7日重啟對伊朗金融、金屬、礦產、汽車等一系列非能源領域制裁,針對伊朗能源、石油的制裁將於11月5日重啟,伊朗局勢愈演愈烈使得供應中斷風險不斷上升。綜合看,人民幣貶值推動油價重心上移,同時伊朗供應中斷風險上升疊加沙特供應下滑進一步提振油價走強。
8月8日,發改委和央行等五部委印發《2018年降低企業杠桿率工作要點》的通知提出,推進去杠桿,穩妥給予資本市場監管支持,開展債轉優先股試點,鼓勵依法合規以優先股方式開展市場化債轉股,探索以試點方式開展非上市非公眾股份公司債轉優先股等。
業內人士指出,PPP項目主要以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和城鎮建設領域為主,項目投資規模較大、融資杠桿較高,參與PPP項目投資將無形中加大企業的投資杠桿。而積極穩妥開展市場化債轉股、強化PPP項目管理均是多渠道降杠桿的重要舉措。
某城商行金融市場部人士告訴第一財經,據其觀察,2年前PPP被市場炒得很火,但今年來他接觸到的國有市政企業已經不再熱衷於PPP。“我接觸到的現在都不怎麽談這個業務了。”
近日,PPP概念上市公司碧水源(300070.SZ)、鐵漢生態(300197.SZ)的中報中,均強調了PPP業務模式的風險。在融資情況偏緊的大環境中,PPP項目可能存在進度有所減緩甚至中止的情況。
“PPP本身是個好的方式,主要是防止明股實債和保底收益。增加杠桿其實就屬於了變相融資。PPP這種模式其實是受鼓勵的,但受到鼓勵的是合規的PPP。”北京一位PPP人士也對第一財經表示。
偏緊或持續
“2015年到2016年PPP的大躍進明顯,從0到10萬億爆炸式增長下問題很多。今年上半年差不多是PPP的一個冰點,各大銀行紛紛表示加大管控力度,甚至有的銀行表示要暫停這個業務。”
2017年,繼財政部印發《關於規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綜合信息平臺項目庫管理的通 知》(“92號文”)和國資委下發《關於加強中央企業PPP業務風險管控的通知》(“192 號文”)等相關文件,PPP迎來了強監管周期。
今年4月28日,財政部PPP中心發布《2018年第1季度報》顯示,“92”號文發布後,至2018年3月末,綜合信息平臺已累計清退管理庫項目1160個,累計清減投資額1.2萬億元。
2018年5月,財政部發布“54”號文,主要針對173個前三批示範性項目進行整改處理。目前PPP項目清理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不規範的項目被清理退庫或整改,建立項目規範運行的長期機制,確保入庫項目是名副其實的PPP項目。
數據顯示,今年7月全國央企PPP項目總成交量為44個同比下降49%;從前7個月的情況來看,央企參與PPP項目總成交量417個,同比減少17%。
關註研究PPP業務的咨詢人士申碩(化名)告訴第一財經日報,“我覺得PPP下半年還是會偏緊。原來PPP項目有1萬多個,總投資達到10萬億。PPP項目偏施工居多,運營不足。財政部強調增加項目中運營成分,才是比較好體現PPP的精神。而大多數的施工類PPP,實際上還是增加了政府的長期支出責任。”
“近期討論PPP未來支出是否算做隱性債務,這是一個重要問題,我們國家的區縣級財政很多還是吃飯財政,10%的PPP支出對很多地方是非常吃力的,而且占用了未來十幾年的財政額度,其實相關部門是有擔憂的。”申碩說。
“另一個方面在補短板的同時要註意防風險的問題。除了顯性的債務還有隱性的問題。10的紅線不能碰,融資規範是要註意的,不能假借PPP政府投資基金、政府購買等名義變相融資。整體來看,從去年到今年,回到PPP本質上有正本清源的作用。”
“不管是92號文,現在央企參與比例銳減70%,到上半年發改委、財政部也發了一個文也在鼓勵PPP,沒有像2015年那麽密集。現在更多是鼓勵環保等政策鼓勵方向,而不是像此前的基建方向。”
上市公司提示風險
2014年基礎設施行業投融資PPP模式推出,其中譬如水務行業在未來幾年中都將向PPP模式方向發展,預計國內水務行業有幾萬億的市場,為上市公司帶來了巨大的商業機會。
但隨著日前國內融資情況偏緊,碧水源便表示,公司部分項目可能存在進度有所減緩甚至中止的情況,同時公司可能會基於項目進展及綜合收益情況對在手項目進行主動清理。
“隨著未來水環境提標升級的區域增多,公司未來將確保風險控制的情況下更註重項目質量與水處理膜技術的核心業務,同時也會對已有訂單進行強有力的主動管理, 回到主要以環保水處理項目為主的方向上來。”碧水源在中報中稱。
鐵漢生態也指出,從2018年上半年國家對PPP項目集中規範清理中看到,PPP發展的步伐沒有停止,但PPP模式發展的政策環境、信用環境還有待完善;PPP項目的融資成本及融資進度受金融監管和銀行信貸政策等因素影響,存在一定不確定性從而影響項目實施進度;PPP 項目運營期限較長,經營效益存在不確定性,法律政策環境、市場情況等都可能發生的變化,面臨著服務質量、服務價格、資本支出或運營成本超支等方面的風險。
“汙水、自來水、高速公路這類項目對機構而言是有利的。但是這類項目在庫里不是大多數,多數還是偏公益性項目。”申碩也表示,但由於項目付費納入預算,收益相對有保障,但並不意味著社會資本100%能拿到。財政部去年來強調對PPP項目的績效考核。如果做得好,全額能拿到,如果做的不好,付費比例會進行打折。績效這塊是財政部未來推廣的重點,這是與重視PPP的運營匹配的。
一個利好是,我國貨幣政策中性,金融機構降準置換中期借貸便利,釋放增加長期資金供應,銀行資金成本有所下降。此舉對於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特別是資金密集型行業企業意義重大,流動性和融資成本的邊際改善將有助於緩解企業參與PPP的財務壓力。
不過,申碩也提到,“中標和項目真正落地要打一定折扣。現在大家所說的項目落地是指項目采購結束招到社會資本,采購結束後到實際開工建設又要打一個折扣。”
此內容為第一財經原創。未經第一財經授權,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轉載、摘編、複制或建立鏡像。第一財經將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如需獲得授權請聯系第一財經版權部:區塊鏈技術迅速發展,虛擬貨幣漸漸走入大眾視線,虛擬幣交易平臺也如雨後春筍一般興起。然而交易平臺背後的經營者能力,以及平臺的自身安全性並無法得到很好的保障。
2017年6月,韓國最大交易所Bithumb被盜數十億韓元,三萬用戶信息被泄露;2017年12月,斯洛文尼亞加密挖礦網站Nicehash被盜約4700個比特幣,價值約6200萬美元。在區塊鏈和虛擬貨幣領域,此類由於交易所安全性導致損失的案件頻頻發生。
8月8日,國家互聯網金融安全技術專家委員會(下稱“互金專委會”)發布《區塊鏈技術安全概述報告》(下稱《報告》)指出,區塊鏈技術目前的發展方興未艾,大多的技術和應用處於試驗階段。目前,發生的安全事件多集中出現於加密資產相關領域,給用戶造成了較大的經濟損失,其安全問題日益受到行業關註。
區塊鏈安全環環相扣
區塊鏈應用從架構上分為三層,基礎網絡、平臺層和應用層。三個層面相互影響,每一個環節出現的安全問題,都將給下個環節帶來更多的安全問題。
互金專委會表示,在進行區塊鏈項目開發的過程中,從設計到實現,從驗證到響應,不僅僅需要考慮到單個環節的安全性問題,也需要將其放入到整體的層面中去判斷可能出現的風險點。
以基礎網絡層為例,基礎網絡由數據層及網絡層組成,是區塊鏈的基礎部分,該部分封裝了區塊鏈的底層數據,對區塊鏈的數據采用非對稱性加密,利用P2P網絡並設置了傳播、驗證機制等。目前,主要面臨的安全問題為信息攻擊與加密算法攻擊、節點傳播與驗證機制風險。
《報告》指出,從數據區塊信息攻擊風險來看,一方面寫入區塊鏈後的信息很難刪除,不法分子將某些有害信息、病毒特征碼、淫穢信息等寫入區塊中,影響區塊鏈生態環境。另一方面,大量的垃圾交易數據攻擊會堵塞區塊鏈,使得有效交易和信息遲遲無法被處理。
P2P網絡風險方面,區塊鏈信息傳播采用P2P的模式,節點之間的信息傳播,會將包含自身IP地址的信息發送給相鄰節點。由於節點安全性參差不齊,較差的節點容易受到攻擊,目前可進行攻擊的方式包括:日食攻擊、竊聽攻擊、BGP劫持攻擊、節點客戶端漏洞、拒絕服務(DDoS)攻擊等。
據悉,2018年3月以太坊網絡就爆出“日食攻擊”。“日食攻擊”是其他節點實施的網絡層面攻擊,其攻擊手段是囤積和霸占受害者的點對點連接時隙,將該節點保留在一個隔離的網絡中。這類攻擊旨在阻止最新的區塊鏈信息進入到日食節點,從而隔離節點。而比特幣網絡很容易受到日食攻擊。
加密資產交易平臺六類隱患
近幾月,數起針對交易平臺的攻擊事件發生。2018年1月,日本的加密資產交易平臺Coincheck被入侵,損失超過5億美元;韓國交易平臺Coinrail也證實在2018年6月被黑客攻擊,入侵損失達3690萬美元。
互金專委會表示,加密資產是數字經濟中重要的組成部分,但針對加密資產交易平臺展開的頻繁網絡攻擊不斷沖擊著用戶對於數字資產的信任。
目前看來,加密資產交易平臺主要有六類常見隱患和漏洞,即拒絕服務攻擊、網絡釣魚事件、熱錢包防護問題、內部攻擊、軟件漏洞和交易可鍛性。
拒絕服務攻擊是目前最主要的針對交易平臺的攻擊方式。攻擊者通過拒絕服務攻擊使得交易平臺無法正常訪問,用戶因為無法準確分辨攻擊程度,往往會造成恐慌性的資產轉移,從而給交易平臺帶來損失。
互金專委會表示,目前即使是最好的技術措施也無法保護加密資產交易平臺免受網絡釣魚攻擊。欺詐者往往通過虛假域名或者仿冒頁面的方式迷惑受害者,受害者如無法分辨交易平臺的真實性便會遭受資產上的損失。
許多交易平臺使用單個私鑰來保護熱錢包,如果犯罪分子可以訪問單個私鑰,他們將能夠破解與私鑰相關的熱錢包。例如,2017年首爾交易所Yapizon的攻擊,攻擊者一年內前後兩次對交易平臺發起了針對平臺上熱錢包的盜取,總共造成交易平臺近50%的資產損失,並最終導致了交易平臺破產。
另外,由於沒有完善的風險隔離措施或對於員工權限監督不力,導致部分擁有平臺操作權限的員工利用內部信任監守自盜。例如,2016年交易平臺ShapeShift發生的員工盜取比特幣事件,通過私下盜取和將敏感信息轉賣給他人的方式給交易平臺共造成23萬美元損失。
軟件漏洞則包括單點登陸漏洞、oAuth協議漏洞等。互金專委會表示,目前各國都有法律要求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實施信息安全措施,以保護客戶的存款。但由於區塊鏈領域還處於起步階段,目前缺少適用於加密資產的此類規範。因此,許多交易平臺在缺乏安全規範約束的條件下,存在大量漏洞並非偶然。
據悉,Mt.Gox是曾經占據世界交易總額80%的世界第一大比特幣交易平臺,然而,“Mt.Gox事件”成為加密資產歷史上最大的攻擊之一,共造成4.73億美元的損失,這次攻擊事件便是由黑客在初始交易發布之前向公共賬本提交代碼更改進行的。
互金專委會指出,區塊鏈的技術支持者常常認為區塊鏈交易是高度安全的,因為它們被記錄在據稱不可更改的記錄上。但是每個交易都需要有相應簽名,而在交易最終確認之前,記錄是可以被暫時偽造的。
針對上述風險與隱患,互金專委會建議,平臺應在技術開發方面持續投入,抵禦日益增長的黑客攻擊,切實的增強系統的安全性;同時,確保員工保護安裝在專業工作計算機或個人計算機上軟件應用程序相關的登錄憑據,並完善安全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另外,應定期進行安全測試,建立完善的應急響應機制;進行網絡安全隔離,謹慎進行服務端口開放,並選擇具備完善防護的能力的服務供應商。
互金專委會指出,行業需要統一的治理機制,引入第三方監管與合作,在出現問題時及時與外部協同工作。
此內容為第一財經原創。未經第一財經授權,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轉載、摘編、複制或建立鏡像。第一財經將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如需獲得授權請聯系第一財經版權部:中美分別對160億美元商品開始征稅
8月23日12:01,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對原產於美國約160億美元進口商品加征關稅的公告》,中方對美約160億美元商品加征25%關稅正式實施。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發表談話表示,美方一意孤行,於8月23日在301調查項下對自中國進口的160億美元產品加征25%關稅,明顯涉嫌違反世貿組織規則。對此,中方堅決反對,並不得不繼續作出必要回擊。同時,為捍衛自由貿易和多邊體制,捍衛自身合法權益,中方將在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項下就此征稅措施提起訴訟。
澳大利亞禁止華為提供5G技術
8月23日,華為澳洲分公司發布推文稱,華為和中興已被禁止向澳大利亞提供5G技術。對此,華為官方回應稱,澳大利亞政府發布的5G安全指導書,以安全為借口是出於政治因素的考慮,而忽視了澳大利亞人民的利益,使澳大利亞的企業和消費者承受緩慢而昂貴的網絡連接,政府的錯誤決定卻由企業和消費者來承擔。
23日晚間,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表示,澳政府作出此錯誤決定,將對中澳企業的商業利益造成負面影響。中國政府鼓勵企業按照市場原則和國際規則開展對外經貿合作。希望澳政府秉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為中國企業在澳開展業務創造良好的商業環境。澳方應從雙邊經貿合作大局出發,不應動輒以國家安全為由,幹預和限制中國企業的正常經營活動。
杭州長租公寓運營商鼎家倒閉
8月20日,杭州長租公寓運營商鼎家(公寓品牌為“鼎寓”)貼出一紙公告宣布倒閉,“因經營不善導致資金斷裂,已停止運營”。鼎家表示,將引入上海寓團公寓管理公司作為鼎家業務承接方,並將於近日陸續主動與業主和租客聯系承接事宜。
鼎家對業主和租客的處置方式簡單粗暴,在公告中指出,業主和住戶如果不能和寓團合作,可以自行協商解決,有租金或押金的損失,可以通過訴訟或等到鼎家清算後,再由相關部門統籌解決。
租客們通過租金分期方式,與鼎家及第三方公司簽訂分期貸合同,而鼎家則從第三方公司一次性獲得租金。事情的結局就是租客們面臨著繼續交房租給第三方金融機構,又要被房東收回房子無家可歸的尷尬局面。
【點評】:鼎家倒閉把紅極一時的長租公寓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鼎家的運營模式是從貸款平臺一次性拿到一整年的房租,再按季度付給房東(租客則按月分期向平臺歸還貸款),鼎家從而沈澱出一筆資金進行資本運作。而這已經超出了租賃平臺信息和信用中介的定位,更和租賃公司要提供租賃管理和服務無關,有違租賃公司的本質。從而造成了如今資金鏈斷裂、給租客造成損失和不應有的麻煩。
北京10家住房租賃企業承諾不漲租金
8月20日,北京市房地產中介協會召開座談會,自如、相寓、蛋殼公寓等10家主要住房租賃企業負責人參加,共同承諾落實“三不得”要求:不利用銀行貸款等融資渠道獲取的資金惡性競爭搶占房源;不以高於市場水平的租金或哄擡租金搶占房源;不通過提高租金誘導房東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等方式搶占房源。明確承諾全面加強對業務人員的管理,並且承諾不漲租金且拿出手中共計超過12萬套的全部存量房源投向市場。
北京市開通打擊“黑中介”熱線
北京市住建委官方微信公眾號8月22日晚間通報,北京市開通打擊“黑中介”12345投訴舉報熱線首日,共接到投訴舉報52條,曝光23家中介機構,並將其中12家企業列入異常名錄,10家由工商部門進一步查處。公安部門對3件涉及強迫交易或軟暴力威脅租戶的“黑中介”線索正在調查處理。
北京市住建委執法部門會同多部門組成兩個聯合檢查組,對自如、相寓兩家住房租賃企業進行現場執法。通過檢查營業執照、抽查租賃合同、比對系統數據、詢查資金往來、核查租收價差等情況,嚴控壟斷房源、哄擡房租行為,確保住房租賃企業遵守公開承諾,維護租賃市場秩序。
8月23日,自如發布關於堅決配合政府調查的說明稱,北京市監管部門日前發布對租賃市場調查情況,自如作為被調查的房屋租賃企業之一,高度重視、認真配合政府部門的調查,全面接受相關查處結果,並將在此基礎上進行深度自查、堅決整改。
【點評】:資金鏈斷裂、房租漲價、高價競爭房源……長租公寓最近曝出的“雷”可真不少。經過相關部門介入排查,及時查出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有利於維護租客利益。長租公寓被寄予了向在城市中打拼的年輕人提供美好生活的厚望,我們也要註意不要把它一棒子打死,市場上那些合法合規經營的長租公寓應該受到鼓勵。
北京12家房產中介因克扣租金被約談
8月24日,北京市住建委就美澳、金華愛家等12家房地產經紀公司克扣租金、押金、打隔斷出租、提前清退租戶等問題,市區兩級住建、公安、工商等部門聯合行動,對其集中約談,提出四項要求:一是安排專人第一時間聯系投訴人,完成押金退款事宜;二是梳理在途的合同,主動回訪,滿足客戶合理需求;三是加強公司人員管理教育,依法依規經營,杜絕出現新增投訴舉報;四是不得違規哄擡房租價格。
部分區塊鏈公眾號被封
8月21日,部分微信公眾號涉嫌發布ICO(首次代幣發行)和虛擬貨幣交易炒作信息,違反《即時通訊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被責令屏蔽所有內容,並被永久封停賬號。
22日,北京朝陽區金融社會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通知,要求各商場、酒店、賓館、寫字樓等地不得承辦任何形式的虛擬貨幣推介宣講等活動。
【點評】:我國早就明令禁止ICO,可在“幣圈”炒作現象依然屢禁不止。宣傳虛擬貨幣的微信公眾號也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可宣揚一種被禁止了的東西,你說它們居心何在呢?對此投資者一定要抱有一份警惕。
銀保監會: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
8月24日,銀保監會、中央網信辦、公安部、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等5部委發布了關於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
提示稱,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侵害公眾合法權益。此類活動並非真正基於區塊鏈技術,而是炒作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
【點評】:這一輪利用虛擬貨幣和區塊鏈集資的特征是:網絡化、跨境化、欺騙性、誘惑性、隱蔽性、強蠱惑性等。虛擬貨幣和區塊鏈的宣傳聲勢浩大,多利用名人大V“站臺”宣傳,以空投“糖果”等為誘惑,宣稱“幣值只漲不跌”“投資周期短、收益高、風險低”,具有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特征。
外資正式享有“國民待遇”
8月23日,銀保監會正式發布《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下稱《決定》)。《決定》從四方面入手廢止了此前外資入股中資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股比限制的規定,標誌著外資正式享有“國民待遇”。
【點評】:進一步對外開放,將有利於進一步提高中國金融市場的國際化水平,以及資源配置效率。
阿里巴巴一季度營收大漲61%
8月23日,阿里巴巴集團公布2019財年第一季度(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財報。當季,阿里巴巴收入同比增長61%達到809.20億元。其中,核心電商業務收入達691.88億元,同比增長61%。經調整EBITA(息稅攤銷前利潤)為265.02億元,核心電商業務經調整EBITA為327.97億元,同比增長22%。阿里雲營收達到46.98億元,單季營收超過2017上半年的45.94億元,快速增長動力來自高附加值產品、服務的收入組合以及付費客戶的強勁增長。阿里凈利潤為人民幣86.85億元(約合13.13億美元),同比下滑41%。調整後,阿里巴巴第一季度每股收益8.04元人民幣,市場預估8.19元人民幣。
阿里巴巴集團CFO武衛表示:“很高興在如此巨大的規模體量下,我們的業務依然能夠展現優勢、快速成長。集團各個主要業務板塊,包括核心電商、雲計算及數字媒體和娛樂的卓越增長,均印證了我們面向未來的客戶體驗、產品、技術及基礎設施的投資戰略。”
【點評】:阿里巴巴季報表現強勁,不僅收入增長超過了50%,國外市場普遍更加看重的EBITA數據也同比增長22%。這證明阿里巴巴加碼投資新零售、全球化、技術等領域取得了不錯效果。而財報中凈利潤下降主要是因為最近阿里在新零售等領域迅速擴張,比如和星巴克結盟以及旗下盒馬鮮生、餓了麽等品牌的業務整合,這些都需要大量成本支出。
小米二季度收入同比增長68.3%
8月22日,小米集團公布了2018年二季報。財報顯示,小米2018年第二季度收入452.36億元,同比增長68.3%,環比增長31.5%,經調整利潤21.17億元,同比增長25.1%,環比增長24.6%。今年上半年,小米收入796.48億元,同比增長75.4%;經調整利潤38.16億元,同比增長62.2%。
其中, 2018年第二季度小米手機銷量達3200萬部,同比增長43.9%,大陸地區手機平均售價同比增長超25%。在銷量和平均售價的共同帶動下,小米手機業務收入為305.01億元,同比增長58.7%。
值得註意的是,小米第二季行政費用高達104.57億元,同比暴增4469.6%。小米財報稱,這主要是由於2018年第二季度一次性以股份為基礎的薪酬為99億元。
【點評】:小米交出上市後的首份財報,成績亮眼,銷量收入和利潤率都有很大的提高。
此內容為第一財經原創。未經第一財經授權,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轉載、摘編、複制或建立鏡像。第一財經將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如需獲得授權請聯系第一財經版權部:8月30日,北京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年內二度發布“虛擬貨幣”“ICO”風險提示,其中首提“以區塊鏈等名義非法集資”。
公告中表示,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 “ICO”及其變種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侵害公眾合法權益。此類活動並非真正基於區塊鏈技術,而是炒作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嚴重擾亂了正常的金融經濟秩序,帶來社會風險隱患。此類活動以“金融創新”為噱頭,以先進技術為標榜、以發幣攬財為目的、以交易炒作升值為利誘,實質是龐氏騙局,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系。
關於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ICO”及其變種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ICO”及其變種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侵害公眾合法權益。此類活動並非真正基於區塊鏈技術,而是炒作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嚴重擾亂了正常的金融經濟秩序,帶來社會風險隱患。
為了加強行業自律,提升投資者風險意識,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就有關風險事項提示如下:
一、此類不法行為的網絡化、跨境化特征明顯。依托互聯網、聊天工具進行交易,利用網上支付工具收支資金,風險波及範圍廣、擴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租用境外服務器搭建網站,實質面向境內居民開展活動,並遠程控制實施違法活動。一些個人在聊天工具群組中聲稱獲得了境外優質區塊鏈項目投資額度,可以代為投資,極可能是詐騙活動。這些不法活動資金多流向境外,監管和追蹤難度很大。
二、此類不法行為的欺騙性、誘惑性、隱蔽性較強。利用熱點概念進行炒作,編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論,有的還利用“名人”、“教授”、“大V”站臺宣傳,以空投“糖果”等為誘惑,宣稱“幣值只漲不跌”“投資周期短、收益高、風險低”,具有較強蠱惑性。實際操作中,不法分子通過幕後操縱所謂虛擬貨幣價格走勢、設置獲利和提現門檻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還以ICO、IFO、IEO等花樣翻新的名目發行代幣,或打著“共享經濟”、“通證經濟”、“眾籌”、“共識經濟”等旗號以IMO方式進行虛擬貨幣炒作,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迷惑性。
三、此類行為存在多種違法風險。不法分子通過公開宣傳,以“靜態收益”(炒幣升值獲利)和“動態收益”(發展下線獲利)為誘餌,吸引公眾投入資金,並利誘投資人發展人員加入,不斷擴充資金池,具有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特征。
此類活動以“金融創新”為噱頭,以先進技術為標榜、以發幣攬財為目的、以交易炒作升值為利誘,實質是龐氏騙局,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系。
北京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提示各互聯網金融企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共同主動抵制和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ICO”及其變種名義進行非法集資行為和活動。同時,請廣大公眾理性看待區塊鏈,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亂墜的承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切實提高風險意識;對發現的違法犯罪線索,可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反映。
北京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