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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哪,它不是普法戲”《十二怒漢》中國變形計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10038

從一邊倒支持有罪,到12人一致投下無罪,《十二公民》展示了一幅理想的法治圖景。當然,這個故事的中國版本,只是發生在模擬法庭里。 (劇組供圖/圖)

導演徐昂:這是一場關於偏見的討論,對公平正義最樸素的追求,只是它的一個側面。

北大副教授車浩:這個故事如果出現在中國,法律觀念才是最應該有本土化價值的地方。

“為啥8號陪審員是檢察官,不是律師?”在北京中關村一家電影院里,律師們把導演團團圍住。

《十二公民》上映的第二天,律師孟靜包場請76位法律圈的朋友觀看,他們大多數是律師,還有法官、檢察官和媒體記者。該片導演徐昂也受邀前來交流。

觀影的法官也有異議:“8號應該是法官才對。”

讓法律人紛紛入戲的《十二公民》,改編自1957年的美國電影《十二怒漢》。時長一個半小時的故事,只有一個場景。十二位身份各異的陪審員,被關在一個燥熱狹小的房間內,以裁決一個問題少年是否謀殺了自己的父親。

第一輪投票一邊倒,11票有罪。唯一的反對者8號陪審員,完成了一個幾乎不可能的任務,他說服其他人提出合理懷疑,一步步排除個人偏見,最終達成了12∶0的一致意見:無罪!

對人性的剖析和對法理公義的堅持,使《十二怒漢》成為了宣揚美國陪審團制度的最經典電影,日本、俄羅斯等國均曾翻拍。

中國版的《十二公民》,延續了原作的基本劇情,只不過,中國故事搬到了現實之外的一個大學模擬法庭中,但恰好踩在了一個特殊的節點上映——7天後,最高法院啟動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法律圈開始假想:如果中國也有陪審團,會是這樣的結局嗎?

導演徐昂說,這部片子正是一次幾乎不付出任何代價的試驗,“它驗證了某種生活的可能性”。

模擬的中國“陪審團”

2012年的一天,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官韓大書接到了弟弟韓景龍的電話:有沒有可能把《我們檢察官》與《十二怒漢》結合起來?

韓大書的第一反應是:“根本不可能,中國沒有陪審團制度。”

麻醉師出身的70後編劇韓景龍,原本擅長寫驚悚劇,但拍法律劇的念頭在他的腦子里已經轉了很久。

韓景龍的想法,得到了所在公司聚本傳媒總經理王魯娜的支持。經韓大書推薦,聚本傳媒買下了遼寧省人民檢察院辦公室主任李玉嬌創作的電視劇劇本《我們檢察官》。由於拍攝成本問題,電視劇計劃一直被擱置。他們打算從電影入手,於是開始接觸各類導演。

王魯娜註意到了話劇《喜劇的憂傷》,這部戲讓她想起了著名庭審劇《嘩變》。她給《喜劇的憂傷》導演徐昂發了一封電郵,問他有沒有想拍的電影,徐昂回複,《十二怒漢》。

70後話劇導演徐昂,從2005年就籌劃著翻拍《十二怒漢》。在法學院朋友的啟發下,他甚至早已想到了在沒有陪審團制度的中國如何“對話”——模擬法庭。

韓景龍和王魯娜也都很喜歡這部老電影。於是,導演徐昂、編劇韓景龍、制片人王魯娜,在飯桌上碰了面。

幾個人合計出了這樣的中國故事背景:某政法大學舉行普通法補考考試,學生們要完成一次模擬審判,而他們的家長被要求組成“陪審團”參與其中。

第二次會見,韓景龍帶來了自己在最高檢工作的姐姐韓大書,檢驗他們想法的可行性。

“你的目的是什麽?你想得到什麽解決方案?這個解決方案具體的實施辦法是什麽?”韓大書接連拋出問題。

“通過這部電影與十三億中國人做一場理智對話,為司法機關與老百姓找到一扇溝通的大門。”徐昂回答。

韓大書感覺“完全被吸引了”。她當公訴人時,曾因被受害者家屬誤會而掉眼淚。而根據真人故事創作的劇本《我們檢察官》,主人公也是個被誤解的檢察官。

韓景龍說,《我們檢察官》劇本的主題,正好與《十二怒漢》相似。導演徐昂也認同,可以讓一個法律工作者加入。

兩個劇本一結合,檢察官進了“陪審團”,成為第一個確定的角色,而且還是那個最初堅持無罪並引導整個故事逆轉的8號陪審員。

在只有一個房間的場景里,來自不同社會階層的十二個陪審員,五個合理懷疑的提出,從一票無罪到徹底逆轉的七次表決,《十二怒漢》以其戲劇張力成為最經典的法律電影。 (網絡圖片/圖)

河南人和富二代,現實的中國社會偏見

導演徐昂拍《十二怒漢》的最初沖動,是想借由這部電影的故事框架討論中國社會的偏見。他從原作中不止看到了“十二個人”,還有“十二種憤怒”。

在徐昂的認知里,“中國最大的偏見來源就是貧富差別”。而中國社會缺乏常識和通識,讓他感到失望。

他打了個比方,就像把杯子放在一塊玻璃板上,“從最底層看,和從上面俯瞰,描述時並不是同一個東西,但我們都非常確信我們看到的是對的。”

寫劇本前,編劇韓景龍帶著十幾個人的團隊花費了3個月時間收集了微博、百度等網站每天排名前十的熱點新聞。他發現,每天前十的熱點中,就有一個是司法案件。這些案件引發關註的原因,也不外乎貧富之間的偏見。

徐昂記得,當時正值李某某案在風口浪尖上,劇組內部討論的熱鬧程度,絲毫不亞於《十二公民》中的情節。有的人站在兒子的角度上談父母,有的人站在父母的角度上談兒子;有人看到的是一個掙了很多錢的歌手的兒子,也有人說這個父親沒做錯什麽。

在案件設計上,被指控謀殺親生父親的美版貧民窟少年,到了中國,成了一個傍著有錢繼父的富二代,而他的親生父親,則是河南人。

其實,創作團隊當時考慮過包括東北人在內很多容易產生地域歧視的地區。最後一致討論認為在北京,可能選用河南人更具代表性。

中國檢察官文聯、遼寧檢察官文聯、北京檢察官文聯等單位參與了聯合攝制。劇本過審時需要參考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的意見。

除了一些法律細節的建議,最高檢還提出加上一些“展現檢察官日常生活和辦案情況”的外景戲。於是,劇本又加了檢察官陸剛辦案的故事,並且一開篇就交代了8號陪審員的身份。

除了8號陪審員早已確定是檢察官,創作團隊接連又敲定了其他11人的角色——法學研究生、工程師、出租車司機、房地產商、蒙冤入獄過的社會青年、急診科醫生、小商販、退休老人、“吃瓦片”的北京人、河南保安、保險推銷員……

一些角色經過了幾輪的調整。例如,5號原本不是蒙冤入獄青年,而是一名曲藝演員;6號原本設定的是獸醫,根據扮演者李光複曾經的工作經歷,改為一名急診科醫生。

歷經十個月,劇本才定稿。拍完後的成片審查,幾乎“一刀未剪”。

據徐昂回憶,當時最高檢來的恰好也是十二個人,其中十一人在放映結束後站立鼓掌,但是有一人面色凝重地坐在原位。

後來他才知道,這位先生在意片中的河南人角色。有人出來打圓場,電影本身就是反對地域歧視,“這部電影並不歧視河南人,是在幫河南人”。

用個人的崩潰,完成對司法精神的尊重

12名主演都是話劇演員,他們主要來自國家話劇院和北京人藝。電影也是按照話劇的方式拍攝,開拍前還排練了17天。演員們一起住在酒店,從早上九點排練到晚上九點。

由中國人組成的“陪審團”如何呈現,演員們有時候也會跟角色較勁。

國家話劇院演員趙春羊跟導演的分歧最多,有時他按劇本演不下去,分歧解決了,才能繼續。他琢磨自己演的房地產商,應是“受過良好教育的”,代表理性的聲音,不斷地推論,所以堅持到倒數第二個才投無罪票。

北京人藝演員班贊感到最得心應手。11號保安這個角色就是為他量身打造的,原型是人藝的一名河南籍保安。在劇中,“合理懷疑”這個名詞,正是這位曾報考過政法大學但沒考上的學校保安說出來的。不過班贊認為,11號陪審員未必真的懂得這個詞的含義,他只是“喜歡用專業名詞說話”。

大多數角色多來自底層,他們的轉變,並非完全認同疑罪從無等司法理念。9號退休老人是出於同情,11號保安是為了反對10號,7號的小商販僅僅是因為“我煩了”。

韓童生飾演的3號出租車司機最後一個投無罪。他道出了兒子離家出走之痛,情緒幾乎崩潰。在徐昂的理解中,他最後發泄完自己的情緒後,最後才否定了先前的自己,出於對生命的尊重而投了無罪票,“他的偏見是人類更大的困境,這個困境叫做愛”。

在韓童生看來,3號是用個人的崩潰,完成了對司法精神的尊重。一開始他懷疑過,一切都是虛擬的——陪審團是虛擬的,最後投票也不會真正影響到他人的生死,“大家會對這個片子感興趣嗎?”後來,他發現,越來越多的人被帶進了故事里。

對於韓童生而言,演完這出戲,像是上了一堂普法課。“對特別重大的案子,不要人雲亦雲,”他反思道,“像我們這種搞文化工作的人,都沒有那麽認真,那普通老百姓會怎麽想呢?從某種意義上講,也挺可怕的。”

在現實中,這12名演員沒有學過法律。導演給不同演員安排了不同程度的輔導。劇中的8號檢察官是最為專業的法律從業人士,徐昂為演員何冰準備了一些新聞簡報和法律資料,幫助他更深入地理解臺詞。

恰恰是這個最專業的檢察官,被認為是電影中最不專業的角色安排。

人性VS法律觀念,哪個更有本土化價值

在電影上映前,檢察官的外景戲由於影片嚴重超時而被刪除。徐昂在影片末尾加上一個陸剛尋找自己檢察官證件的鏡頭,交代出8號陪審員的身份。

然而,上映後,8號檢察官證的最後一亮,就引來了法律圈的吐槽。

在陪審團制度里,檢察官、法官等司法人員都不得加入。中國的人民陪審員制度試點方案,也明確將法官、檢察官和律師排除在外。

徐昂很無奈,“沒有這個鏡頭,那前面刪掉的外景戲都要加上。”

飾演8號陪審員的何冰急了,“天哪,它不是普法戲,不是法制宣傳片,它只是借助這個框架,在說人嘛。”

電影上映後,何冰接到一個朋友的電話,“我看這電影聊的就是偏見”。他非常認可這個評價。他對南方周末記者說,陪審團制度只是一個比方,“我們要懂什麽是戲,戲是個比方,假裝說里面蘊藏著一個核心的內容,我們要看到那個核心的內容,千萬不要被這個比方帶走了”。

對於不同階層人性的挖掘,其實也是導演的本意。“對公平正義最樸素的追求,只是它的一個側面。”徐昂說。

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車浩在接受南方周末記者采訪時分析,美版《十二怒漢》之所以被奉為經典,在於三個層次所疊合出來的厚度,這正是這部電影的靈魂所在。日本、俄羅斯、中國的翻拍作品,都複制了這樣的結構層次。

第一個層次是理念問題。先要樹立起一個靶子,表現為法律領域中的一些重要觀念,無罪推定、疑罪從無、合理懷疑,等等。

第二個層次是技術問題。設計出能夠讓人通往前一層次的無罪結論的合理懷疑,這些疑點都是射向靶心的一支支小箭。

第三個層次是人性問題。共同搭弓射箭的十二個人,有哪些偏見,阻礙了他們去認識這些疑點,或者說即使認識到仍不能順利地通往疑罪從無的結論。

十二個參差有別的個體,會不會找到箭,能不能、願不願一起拉開弓射出去,就大有看頭了。只有設置了這樣的前見甚至偏見的人性障礙,實現上面的目的——通過發現疑點而最終認定被告人無罪——的過程,才會一波三折,充滿戲劇的張力。

在車浩看來,這個故事如果出現在中國,最大的障礙是在第一層次的法律觀念上,它才是最應該有本土化價值的地方。《十二公民》在人性偏見上“用力過猛”,以至與前兩個層次嚴重脫節。於是,十二個中國人,在面對一系列與其內心觀念完全不兼容的原則來進行定罪這一點上,居然比美國人更加順利地接受。

參加包場觀影的刑辯律師郝亞超說,她就經常被罵“為殺人犯辯護”,疑罪從無這樣的理念距離普通老百姓實在太遠,他們更能理解什麽叫殺人償命。在她看來,現實生活中,可能很難像影片那樣,12個陪審員最後都接受了無罪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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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哪,它不是普法戲”《十二怒漢》中國變形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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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邊倒支持有罪,到12人一致投下無罪,《十二公民》展示了一幅理想的法治圖景。當然,這個故事的中國版本,只是發生在模擬法庭里。 (劇組供圖/圖)

導演徐昂:這是一場關於偏見的討論,對公平正義最樸素的追求,只是它的一個側面。

北大副教授車浩:這個故事如果出現在中國,法律觀念才是最應該有本土化價值的地方。

“為啥8號陪審員是檢察官,不是律師?”在北京中關村一家電影院里,律師們把導演團團圍住。

《十二公民》上映的第二天,律師孟靜包場請76位法律圈的朋友觀看,他們大多數是律師,還有法官、檢察官和媒體記者。該片導演徐昂也受邀前來交流。

觀影的法官也有異議:“8號應該是法官才對。”

讓法律人紛紛入戲的《十二公民》,改編自1957年的美國電影《十二怒漢》。時長一個半小時的故事,只有一個場景。十二位身份各異的陪審員,被關在一個燥熱狹小的房間內,以裁決一個問題少年是否謀殺了自己的父親。

第一輪投票一邊倒,11票有罪。唯一的反對者8號陪審員,完成了一個幾乎不可能的任務,他說服其他人提出合理懷疑,一步步排除個人偏見,最終達成了12∶0的一致意見:無罪!

對人性的剖析和對法理公義的堅持,使《十二怒漢》成為了宣揚美國陪審團制度的最經典電影,日本、俄羅斯等國均曾翻拍。

中國版的《十二公民》,延續了原作的基本劇情,只不過,中國故事搬到了現實之外的一個大學模擬法庭中,但恰好踩在了一個特殊的節點上映——7天後,最高法院啟動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法律圈開始假想:如果中國也有陪審團,會是這樣的結局嗎?

導演徐昂說,這部片子正是一次幾乎不付出任何代價的試驗,“它驗證了某種生活的可能性”。

模擬的中國“陪審團”

2012年的一天,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官韓大書接到了弟弟韓景龍的電話:有沒有可能把《我們檢察官》與《十二怒漢》結合起來?

韓大書的第一反應是:“根本不可能,中國沒有陪審團制度。”

麻醉師出身的70後編劇韓景龍,原本擅長寫驚悚劇,但拍法律劇的念頭在他的腦子里已經轉了很久。

韓景龍的想法,得到了所在公司聚本傳媒總經理王魯娜的支持。經韓大書推薦,聚本傳媒買下了遼寧省人民檢察院辦公室主任李玉嬌創作的電視劇劇本《我們檢察官》。由於拍攝成本問題,電視劇計劃一直被擱置。他們打算從電影入手,於是開始接觸各類導演。

王魯娜註意到了話劇《喜劇的憂傷》,這部戲讓她想起了著名庭審劇《嘩變》。她給《喜劇的憂傷》導演徐昂發了一封電郵,問他有沒有想拍的電影,徐昂回複,《十二怒漢》。

70後話劇導演徐昂,從2005年就籌劃著翻拍《十二怒漢》。在法學院朋友的啟發下,他甚至早已想到了在沒有陪審團制度的中國如何“對話”——模擬法庭。

韓景龍和王魯娜也都很喜歡這部老電影。於是,導演徐昂、編劇韓景龍、制片人王魯娜,在飯桌上碰了面。

幾個人合計出了這樣的中國故事背景:某政法大學舉行普通法補考考試,學生們要完成一次模擬審判,而他們的家長被要求組成“陪審團”參與其中。

第二次會見,韓景龍帶來了自己在最高檢工作的姐姐韓大書,檢驗他們想法的可行性。

“你的目的是什麽?你想得到什麽解決方案?這個解決方案具體的實施辦法是什麽?”韓大書接連拋出問題。

“通過這部電影與十三億中國人做一場理智對話,為司法機關與老百姓找到一扇溝通的大門。”徐昂回答。

韓大書感覺“完全被吸引了”。她當公訴人時,曾因被受害者家屬誤會而掉眼淚。而根據真人故事創作的劇本《我們檢察官》,主人公也是個被誤解的檢察官。

韓景龍說,《我們檢察官》劇本的主題,正好與《十二怒漢》相似。導演徐昂也認同,可以讓一個法律工作者加入。

兩個劇本一結合,檢察官進了“陪審團”,成為第一個確定的角色,而且還是那個最初堅持無罪並引導整個故事逆轉的8號陪審員。

在只有一個房間的場景里,來自不同社會階層的十二個陪審員,五個合理懷疑的提出,從一票無罪到徹底逆轉的七次表決,《十二怒漢》以其戲劇張力成為最經典的法律電影。 (網絡圖片/圖)

河南人和富二代,現實的中國社會偏見

導演徐昂拍《十二怒漢》的最初沖動,是想借由這部電影的故事框架討論中國社會的偏見。他從原作中不止看到了“十二個人”,還有“十二種憤怒”。

在徐昂的認知里,“中國最大的偏見來源就是貧富差別”。而中國社會缺乏常識和通識,讓他感到失望。

他打了個比方,就像把杯子放在一塊玻璃板上,“從最底層看,和從上面俯瞰,描述時並不是同一個東西,但我們都非常確信我們看到的是對的。”

寫劇本前,編劇韓景龍帶著十幾個人的團隊花費了3個月時間收集了微博、百度等網站每天排名前十的熱點新聞。他發現,每天前十的熱點中,就有一個是司法案件。這些案件引發關註的原因,也不外乎貧富之間的偏見。

徐昂記得,當時正值李某某案在風口浪尖上,劇組內部討論的熱鬧程度,絲毫不亞於《十二公民》中的情節。有的人站在兒子的角度上談父母,有的人站在父母的角度上談兒子;有人看到的是一個掙了很多錢的歌手的兒子,也有人說這個父親沒做錯什麽。

在案件設計上,被指控謀殺親生父親的美版貧民窟少年,到了中國,成了一個傍著有錢繼父的富二代,而他的親生父親,則是河南人。

其實,創作團隊當時考慮過包括東北人在內很多容易產生地域歧視的地區。最後一致討論認為在北京,可能選用河南人更具代表性。

中國檢察官文聯、遼寧檢察官文聯、北京檢察官文聯等單位參與了聯合攝制。劇本過審時需要參考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的意見。

除了一些法律細節的建議,最高檢還提出加上一些“展現檢察官日常生活和辦案情況”的外景戲。於是,劇本又加了檢察官陸剛辦案的故事,並且一開篇就交代了8號陪審員的身份。

除了8號陪審員早已確定是檢察官,創作團隊接連又敲定了其他11人的角色——法學研究生、工程師、出租車司機、房地產商、蒙冤入獄過的社會青年、急診科醫生、小商販、退休老人、“吃瓦片”的北京人、河南保安、保險推銷員……

一些角色經過了幾輪的調整。例如,5號原本不是蒙冤入獄青年,而是一名曲藝演員;6號原本設定的是獸醫,根據扮演者李光複曾經的工作經歷,改為一名急診科醫生。

歷經十個月,劇本才定稿。拍完後的成片審查,幾乎“一刀未剪”。

據徐昂回憶,當時最高檢來的恰好也是十二個人,其中十一人在放映結束後站立鼓掌,但是有一人面色凝重地坐在原位。

後來他才知道,這位先生在意片中的河南人角色。有人出來打圓場,電影本身就是反對地域歧視,“這部電影並不歧視河南人,是在幫河南人”。

用個人的崩潰,完成對司法精神的尊重

12名主演都是話劇演員,他們主要來自國家話劇院和北京人藝。電影也是按照話劇的方式拍攝,開拍前還排練了17天。演員們一起住在酒店,從早上九點排練到晚上九點。

由中國人組成的“陪審團”如何呈現,演員們有時候也會跟角色較勁。

國家話劇院演員趙春羊跟導演的分歧最多,有時他按劇本演不下去,分歧解決了,才能繼續。他琢磨自己演的房地產商,應是“受過良好教育的”,代表理性的聲音,不斷地推論,所以堅持到倒數第二個才投無罪票。

北京人藝演員班贊感到最得心應手。11號保安這個角色就是為他量身打造的,原型是人藝的一名河南籍保安。在劇中,“合理懷疑”這個名詞,正是這位曾報考過政法大學但沒考上的學校保安說出來的。不過班贊認為,11號陪審員未必真的懂得這個詞的含義,他只是“喜歡用專業名詞說話”。

大多數角色多來自底層,他們的轉變,並非完全認同疑罪從無等司法理念。9號退休老人是出於同情,11號保安是為了反對10號,7號的小商販僅僅是因為“我煩了”。

韓童生飾演的3號出租車司機最後一個投無罪。他道出了兒子離家出走之痛,情緒幾乎崩潰。在徐昂的理解中,他最後發泄完自己的情緒後,最後才否定了先前的自己,出於對生命的尊重而投了無罪票,“他的偏見是人類更大的困境,這個困境叫做愛”。

在韓童生看來,3號是用個人的崩潰,完成了對司法精神的尊重。一開始他懷疑過,一切都是虛擬的——陪審團是虛擬的,最後投票也不會真正影響到他人的生死,“大家會對這個片子感興趣嗎?”後來,他發現,越來越多的人被帶進了故事里。

對於韓童生而言,演完這出戲,像是上了一堂普法課。“對特別重大的案子,不要人雲亦雲,”他反思道,“像我們這種搞文化工作的人,都沒有那麽認真,那普通老百姓會怎麽想呢?從某種意義上講,也挺可怕的。”

在現實中,這12名演員沒有學過法律。導演給不同演員安排了不同程度的輔導。劇中的8號檢察官是最為專業的法律從業人士,徐昂為演員何冰準備了一些新聞簡報和法律資料,幫助他更深入地理解臺詞。

恰恰是這個最專業的檢察官,被認為是電影中最不專業的角色安排。

人性VS法律觀念,哪個更有本土化價值

在電影上映前,檢察官的外景戲由於影片嚴重超時而被刪除。徐昂在影片末尾加上一個陸剛尋找自己檢察官證件的鏡頭,交代出8號陪審員的身份。

然而,上映後,8號檢察官證的最後一亮,就引來了法律圈的吐槽。

在陪審團制度里,檢察官、法官等司法人員都不得加入。中國的人民陪審員制度試點方案,也明確將法官、檢察官和律師排除在外。

徐昂很無奈,“沒有這個鏡頭,那前面刪掉的外景戲都要加上。”

飾演8號陪審員的何冰急了,“天哪,它不是普法戲,不是法制宣傳片,它只是借助這個框架,在說人嘛。”

電影上映後,何冰接到一個朋友的電話,“我看這電影聊的就是偏見”。他非常認可這個評價。他對南方周末記者說,陪審團制度只是一個比方,“我們要懂什麽是戲,戲是個比方,假裝說里面蘊藏著一個核心的內容,我們要看到那個核心的內容,千萬不要被這個比方帶走了”。

對於不同階層人性的挖掘,其實也是導演的本意。“對公平正義最樸素的追求,只是它的一個側面。”徐昂說。

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車浩在接受南方周末記者采訪時分析,美版《十二怒漢》之所以被奉為經典,在於三個層次所疊合出來的厚度,這正是這部電影的靈魂所在。日本、俄羅斯、中國的翻拍作品,都複制了這樣的結構層次。

第一個層次是理念問題。先要樹立起一個靶子,表現為法律領域中的一些重要觀念,無罪推定、疑罪從無、合理懷疑,等等。

第二個層次是技術問題。設計出能夠讓人通往前一層次的無罪結論的合理懷疑,這些疑點都是射向靶心的一支支小箭。

第三個層次是人性問題。共同搭弓射箭的十二個人,有哪些偏見,阻礙了他們去認識這些疑點,或者說即使認識到仍不能順利地通往疑罪從無的結論。

十二個參差有別的個體,會不會找到箭,能不能、願不願一起拉開弓射出去,就大有看頭了。只有設置了這樣的前見甚至偏見的人性障礙,實現上面的目的——通過發現疑點而最終認定被告人無罪——的過程,才會一波三折,充滿戲劇的張力。

在車浩看來,這個故事如果出現在中國,最大的障礙是在第一層次的法律觀念上,它才是最應該有本土化價值的地方。《十二公民》在人性偏見上“用力過猛”,以至與前兩個層次嚴重脫節。於是,十二個中國人,在面對一系列與其內心觀念完全不兼容的原則來進行定罪這一點上,居然比美國人更加順利地接受。

參加包場觀影的刑辯律師郝亞超說,她就經常被罵“為殺人犯辯護”,疑罪從無這樣的理念距離普通老百姓實在太遠,他們更能理解什麽叫殺人償命。在她看來,現實生活中,可能很難像影片那樣,12個陪審員最後都接受了無罪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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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過審:立法超前,普法任重管理成本10%的背後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15964

 

2016年3月16日,北京,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草案)》。該法將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東方IC/圖)

公募基金會的管理費用比例是否應設上限,設多高,引發兩會代表委員炸鍋式爭論,最終從15%降回了10%。

“要讓大家認識到,慈善是有成本的。我希望做慈善的人也能有體面的收入,更多的專業人才都能參與到慈善事業中來。”

2016年3月16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慈善法。

兩會期間,這部慈善領域的基本法激起了與會代表、委員的廣泛討論。和提交大會審議的草案相比,最終文本修改達92處之多。

其中,公募基金會的管理費用被限定在年度總支出的10%,讓很多專家和基金會感到遺憾。

“總體上來看,這部法律是很超前的,和發達國家相比也比較先進,對中國慈善事業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唯獨在這一點上,又退了回去。這也反映出大家對於慈善還不夠了解。”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全程參與慈善法制定的全國政協委員王名說。

在他看來,這次立法的一大亮點,就是提出了大慈善的概念,擴大了慈善組織的範圍,降低成立和發起公募的門檻,倡導人人可為慈善,讓慈善事業能夠更加多元化和專業化。

王名說,提交大會的草案原本將公募基金會的管理費用限定在年度總支出的15%,是經過反複討論後的結果,也比較符合實際情況。之所以遭到質疑而降低,是因為很多人對慈善組織的印象還只是資助性的,募集來了錢轉移出去,沒有把服務性的組織涵蓋在內,覺得成本不應該過高。

“這說明到9月1日實施前,我們的普法任務還是非常重的。民政部門也應該通過配套法規的出臺,來解決這個問題,否則小型基金會就會很難生存。要讓大家認識到,慈善是有成本的。我希望做慈善的人也能有體面的收入,更多的專業人才都能參與到慈善事業中來。”王名說。

從15%到10%:代表委員爭論很大

本次提交全國人大審議的《慈善法(草案)》已是第三稿,之前的兩個版本都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並向社會發布,公開征求意見。

“這次立法不是某一個部門事先起草好了再去征求意見的,早在2014年4月,從開始的結構設計、基本概念定義開始,就邀請專家參與討論。”王名說。中國社科院研究員楊團、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金錦萍在內的多名專家也都深入參與立法。

為此,這些專家開展了一個名為“慈善立法半月談”的活動,半個月一次,圍繞一兩個問題,邀請相關專家、進行討論解讀,包括對國外立法、中國慈善實踐的介紹。

活動辦了14次,包括全國人大內司委、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和民政部等起草部門的人基本每次都來。之後,7家高校和研究機構分別提交了自己的立法建議稿,立法機關在此基礎上制定了最初的草案。常委會會議期間,還讓王名去給委員們“科普”。

此次提交全國人大審議通過,王名非常高興,“說明中央非常重視”,因為一般的法律都是常委會審議通過。只是他沒想到,在公募基金會的管理費用的問題上,代表、委員的意見這麽大。

事實上,之前常委會審議的兩個版本,都沒對公募基金會的管理費用設置具體比例。據王名和楊團介紹,這也是專家們的意見,不同慈善組織的規模、運行模式都不一樣,不如交給市場來調整。

“2004年《基金會管理條例》設的就是10%,但是實踐效果並不好。因為組織機構的運行有一個最低成本。籌款能力強的還好,小的可能一年支出就一兩百萬,百分之十就一二十萬,沒法覆蓋人員成本。只能采取一些變通措施來規避。橫向比較來看,很多國家也沒設置比例,一般管理成本在18%-24%之間,三審稿的15%其實比較合適。”王名說。

政協社科界別33組討論慈善法時,他也就此作出解釋。但在一些別的小組,認為成本過高的聲音卻非常響亮。比如工商聯界別21組。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研祥集團董事局主席兼總裁陳誌列委員表示,“我見過最高的10%!”

工商聯副主席孫曉華委員甚至認為10%也高,並向秘書小組喊話,“別給我們寫簡報,今天這意見得專報,專報!讓全國人大常委會看到”,並建議應該完善審計,公開透明,“看看錢都花哪了,用得著10%這麽多嗎?”

人大代表團分組討論時,這樣的聲音也不少見。於是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3月13日提交給大會主席團的修改版本中,15%就被降到了10%,但仍留了一絲空間,“特殊情況下,年度管理費用難以符合前述規定的,應當報告其登記的民政部門並向社會公開說明情況。”

10%不夠:就等“特殊情況”如何解釋

在提交大會表決的最後關口,一些公益基金會急了。

3月15日下午,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會、北京市企業家環保基金會等22家基金會與楊團、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康曉光等12名學者聯名上書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內司委和法工委,建議刪除這一條款,可惜最後未被采納。

在壹基金秘書長李勁看來,慈善法最終以法律的形式將這一條款確定下來,對慈善事業影響巨大。“(10%的相關規定)對基金會來說一直是個挑戰,對小型(公募)基金會來說可能挑戰更艱巨。”

比較典型的方式是在基金會以外設立一個民間非營利組織,比如北京的春苗兒童救助基金會。大部分工作人員的合同改跟民間非營利組織簽,薪酬福利就可以不計入基金會的行政管理成本。

春苗基金會秘書長崔瀾馨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基金會主要為患有先天性疾病的孤殘兒童和貧困家庭兒童提供救助服務。140人的團隊里面,大部分是一線的服務人員,從事特殊兒童關懷、疾病兒童護理等。

2012年9月之前,春苗基金會一直按照非營利組織的會計制度進行審計,服務人員的人力成本計入業務活動成本,管理費用只有不到6%。後來民政部出了細則,要求必須計入管理成本,就一下子升到了差不多40%。設立民間非營利組織分流人員後,年檢、審計、報告都要翻倍,反而增加了管理成本。

這還只是規避法律。據王名了解,一些小型的基金會為了達標,不得不做假賬,就更加令人遺憾。

在他看來,如果一條法律規則讓人不得不選擇規避,那麽勢必會影響它的權威性和公信力。最後的辦法,是民政部門在制定細則的時候,對“特殊情況”進行解釋,將雇用大量人員的服務性基金會排除在外,讓它只適用於資助性的公募基金會。

“資助性的公募基金一般規模都比較大,10%是可以接受的。”王名說。

“那些聲音比較高的代表、委員,他們有可能與那些有官辦的、有著較為穩定資源的大型機構接觸得多些,對民間機構的運營模式可能相對不太了解。(一些代表和委員)有這樣的觀點,我們也理解。”李勁說。

目前,壹基金的管理成本控制在6%到7%之間,但李勁介紹,這是在員工全員超負荷的情況下實現的,必須提高待遇,否則留不住人才,也無法吸引優秀人才,實現機構可持續發展。

相比起壹基金這樣的大型公募基金會,本土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的待遇普遍更差。楊團擔心,慈善法對於公募基金會的管理成本的比例限制,將來會被參照適用於民間非營利組織。這樣的話,更不利於慈善事業的發展。

“大慈善”人人可為

反思慈善法中有關10%這條規定的反轉過程,李勁認為,這一過程反映了公眾對公益慈善行業的認識還很不足,他們並不了解公益行業的運行情況和面臨的困難。這也給公益組織一個警示:在力行公益的同時,增強與公眾的溝通,在慈善法開門立法時,應該更好地利用這個機會對外發聲。

“這次慈善法給的定位是‘大慈善’,公益、慈善放在一起。這意味著,慈善不再只是簡單的錢的轉移,把錢募集上來去助貧。那樣的話成本確實不高。但如果我們做的事情是為了人的發展,就需要專業人才來做。以壹基金的災害救助項目為例,從自然災害發生前的減災工作,到災害發生後的緊急救援,再到過渡安置和災後重建,每一個階段要做哪些工作,依據是什麽,用什麽樣的方法來完成,里面包含了很多專業性強和技術含量高的內容,必須依靠專業的人去做。管理成本不是越低越好。”李勁說。

王名和楊團都認為,雖然10%的紅線令人遺憾,對於整部慈善法而言,還是瑕不掩瑜。

這部法律立足於“大慈善”的概念,大大擴充了慈善組織的範圍,除了扶貧、濟困,促進教科文衛體事業發展、保護環境等領域自願開展的公益活動也被納入了進來。

慈善組織只需在民政部門登記即可,不需要再找主管單位。登記兩年後,組織健全、運行規範的慈善組織都可申請公開募捐的資格。專章規定慈善信托,也屬一大突破。

對於通過互聯網進行個人求助的行為,法律委員會提交全國人大主席團的報告認為,這是公民的自由,慈善法不應涉及。但如果不是為自己的事,那麽沒有公募資格的個人或組織,應該與有資格的慈善組織合作募捐。

“我們希望給的一個導向是,人人可為慈善。當你想為別人做些什麽時,成立一個慈善組織應該是個很容易地事,社會各方面的力量都可以很方便的參與進來。”王名說。

關於這次立法,他很遺憾兩個問題沒有納入其中,宗教慈善和彩票公益金。“根據民政部門的統計,現在每年的慈善捐贈有1040億。如果參考美國的數據,宗教慈善占總捐贈額三分之一左右,那麽應該還有300億-500億。我個人估計,應該在500億以上,這部分捐贈怎麽規範,慈善法應該有所提及。”

至於彩票公益金,他和楊團的觀點一致,既然公眾非常關註,立法中至少應該對其性質予以明確——它是一種慈善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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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總則草案提請審議 在滬全國政協委員建議將普法內容加入課本

8日下午,已經人大常委會三次審議的民法總則草案提請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這對於開展已久的民法典編纂工作而言,無疑又往前推進了一大步,並將為中國社會的民事、商事關系確立更權威的準則。

3月9日上午,在滬全國政協委員對民法總則草案展開了討論,大家都對民法總則草案給予了高度的贊同,並提出了自己的建議。

全國政協委員、上海市政協原秘書長陳海剛認為,民法總則將進一步促進政府轉變職能和更好履行職能。“法律進一步清晰地厘定了權力與市場、政府與社會、公益與私益的關系,這將大幅度提升民事權利在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中的地位,也為各級政府更好履行職能,尊重和保護民事權利提供了法律依據。”

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工商聯副主席,上海市政協副主席,市工商聯主席王誌雄認為,啟動民法典編纂是依法治國的一項重要基礎工作,政協討論民法總則草案是發揮人民政協協商民主重要作用的一大進步,具有重要的歷史意義。

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工商聯常委、上海段和段律師事務所管理合夥人段祺華認為,民法總則的制定是全面依法治國新的里程碑,特別在對財產權、胎兒權利的保護,以及下調無民事行為能力年齡等方面,充分體現了對保護人格權利的高度重視。

同時,委員們提出了自己的建議。王誌雄提出,一是要通過民法典的編纂對相關民商事特別法中有沖突的條款作相應修改和調整;二是要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加大民商事案件的“庭前協調”工作。

全國政協委員、複旦大學教授葛劍雄表示,“我國制定的法典,現在就要考慮其可操作性。有些事情可以預留一些空間,不要只是從現在出發。當然民法不能規範的那麽具體,但應該把未來可能出現的人的行為,給與一定程度上的保障。”

全國政協委員、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原局長、黨組書記徐金記建議,一是要在中小學課本中,加入普法內容,深化青少年法制教育;二是要堅持以正面宣傳為主,加大對民法等相關法律的普法力度;三是要將法律知識納入公務員晉升及領導幹部提拔使用的考核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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