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萬人幣過戶黃楚標 早20個月交租控方質疑曾蔭權 低價購東海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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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10-09 03:25:53【涉貪案】【本報訊】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昨踏入第三天審訊,控方繼續在高等法院讀出開案陳詞,提到曾蔭權妻子鮑笑薇於2010年獲得35萬元現金,這筆現金是來自雄濤廣播董事李國寶。曾太將35萬元與其他款項組成80萬人民幣後,過戶到雄濤另一董事黃楚標的公司戶口,曾稱80萬人民幣是支付深圳豪宅租金。記者:黃幗慧主控官、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指曾蔭權(72歲)一邊審批雄濤廣播的數碼廣播牌照申請,一邊卻私下與雄濤的股東有往來。2010年7月16日,曾太一早就到東亞銀行總行,取得35萬港元現金,控方指這筆錢是來自李國寶,曾太將它兌換成人民幣存入銀行。至同年11月,曾太將該筆錢與其他款項組成80萬人民幣,轉賬到黃楚標的東海聯合戶口。
無提35萬港元來自李國寶
這80萬人民幣一直沒有曝光,直至2013年9月,廉署調查時發現一份於2012年2月21日、由曾太與黃楚標簽署的租約,指曾太以80萬人民幣,於2012年7月至2013年8月租下深圳東海花園的豪宅單位。2012年2月,曾蔭權租住深圳單位遭傳媒廣泛報道,曾到電台解畫,聲稱因審批雄濤的牌照時,租約還未落實,而單位其後又以市值租金租下,故他認為若這樣都要申報是太牽強。但控方質疑,租約於2012年才簽,為何在20個月前就支付租金,質疑所謂的市值是2010年抑或2012年計算。再者,曾蔭權沒有提及該80萬人民幣中,有部份是來自李國寶。控方認為,80萬人民幣根本不是租金,而是曾蔭權以該筆錢低價購買深圳的單位。此外,2010年11月初,曾氏夫婦、黃楚標、李國寶先後返回內地,直至11月7日晚,曾氏夫婦與李同時間經港澳碼頭返港。2011年3月,行會向雄濤批出牌照,4月初,曾氏夫婦更與黃一同在汕頭一間酒店接受款待。
從沒申報與雄濤董事關係
控方指政府及行會設有工作守則及申報機制,曾蔭權於2005年3月至2012年6月任特首期間,在行會作出69次申報,例如討論女童軍換地,曾會申報其妻是女童軍會長,但他從沒申報與雄濤董事的關係。而2008年7月,行會討論雄濤的AM廣播牌照申請,身兼雄濤股東的行會成員夏佳理作出申報,曾蔭權同意他應避席,可見曾知申報和避席的重要性。聆訊今續。案件編號:HCCC484/15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929/20167623
周顯:獲分供股權 已要收過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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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10-15 15:20:35【明報專訊】某一隻股票供股,我當然是想參與供啦,皆因供股價居然和正股價一樣,我判斷這股票是一心供乾。於是,我打了電話去問證券行,去問手續費,究竟是付錢供股廉宜一點,還是直接在市場買廉宜一點。
這問題經紀居然答不出來,她計了一大輪,得出了答案:還是供股比在市場買更廉宜。不過,她加了一句:「其實它發行供股權給你的一刻,不論你參與供股與否,也已經扣了過戶費。」
我說:「但這股票是公開發售(open offer),也要收錢嗎?」
她說:「照收。」
我說:「那如果放棄供股,咪好笨?」(不過可能供咗仲笨。)其實,送紅股都要收過戶費啦,之不過好多人收咗紅股,被人搵了笨,因為多出了一張紙,仲歡天喜地,唔知做乜。
前幾天,有推銷電話,說是恒生銀行,我心想,我都是恒生銀行的客戶,好啦,聽下你講乜啦。誰知那人講了一大堆,你有沒有試過甚麼之類的,一分鐘之後,我不耐煩地說:「喂,你想sell乜,直接講就得,不要講廢話。」
推銷電話「不入正題」 浪費客戶時間
那人繼續說下去,又是那些我們恒生銀行很關心你們的甚麼甚麼之類,我忍不住又停了他一次:「喂,老老實實講,我真係好忙,如果你不入正題,我會cut你線。」
那人仍然是照本宣讀,我沒法子,唯有cut了他線。這種人真的很多,我不知道是公司規定他一定要讀足全文,抑或是人蠢無藥醫。其實我已經畀足機會他……我好少畀機會人sell我,也一定不會有下次,因為真的浪費我的時間。
[周顯 投資二三事]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6589&issue=2017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