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健/圖)
汙水處理廠的修標工作,演變成為業界大爭論。支持者認為不提標,汙水處理廠難治汙;反對者則認為非治本之策,這反而會增加財政與企業負擔。
業界另外的擔憂是,公眾誤讀汙水處理廠。提標之爭以及一些汙水處理廠日常的超標事實,讓汙水處理廠漸有排汙大戶的“罪名”。
“汙水處理廠正在被妖魔化。”面對南方周末記者的提問,珠海水務集團副總經理方曄給出了肯定的回答。這樣的觀點也得到一些汙水處理廠業內人士的認同。
業內人士認為的“妖魔化”,出自2016年2月一家媒體評論文章《汙水處理廠為何不治汙》:“以治理汙染為本職的汙水處理廠,竟然成了超標排汙大戶。而治本之策,在於提高汙水處理廠汙染物排放標準。”文章點出了提標問題。
為反駁上述文章,中國環境科學院原副院長夏青在個人微信公眾號上連發三篇評論,認為“提高排放標準不是治本之策”。反駁文章在環保圈內大量轉發,成一時熱點。
緊隨其後,一份信函被遞送到環保部主要領導的案前,此信出自一家環保企業。“汙水處理廠建在哪,排汙就在哪,哪里就會形成黑臭水體。標準不提高,全國大規模治理黑臭水體的行動恐怕會變成一場勞民傷財、無功而返的運動。”上述信函寫道。
自此,一場大規模的“提標”爭論在行業內掀起。
截至目前,汙水處理廠排放標準提升已經完成公開征求意見階段,相關意見已匯總至標準修訂者,等待環保部會議討論通過。
在接受南方周末記者采訪時,夏青大膽預測:“這個城鎮汙水處理廠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一定不會被環保部會議通過。”
之所以這樣判斷,是源於夏青對持不同觀點者的分析:“這種贊成使用一刀切的辦法,一味進行提標的人,從人數上看,目前在環保系統中並不占大多數。”而且,“與環境質量為核心的管理體系相左”。
2015年11月4日,環保部發布了新修訂的《城鎮汙水處理廠汙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向國家發改委、中國科學院、碧水源等39家政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到:自2016年7月1日起,新建城鎮汙水處理廠執行一級A標準;自2018年1月1日起,敏感區域內的現有城鎮汙水處理廠執行一級A標準。
而之前的標準是,僅當汙水處理廠出水引入稀釋能力較小的河湖作為城鎮景觀用水,以及作為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時,執行一級A。除此之外,汙水處理廠的出水根據不同排入水域的功能類別,執行一級B到三級標準。這一標準自2002年制定發布,沿用至今。出水汙染控制項目包括化學需氧量(COD)、懸浮物、總磷、總氮等。級別越高,出水水質則越好。
“汙水處理系統有多個問題,標準只是其中之一。而相比之下,更大的問題則在於汙水處理系統落後。汙水收集不上來,標準再提高,河道如何幹凈?”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總工程師張辰對南方周末記者說。
和張辰持相同觀點反對汙水處理廠提標的,在南方周末記者的采訪中占絕大多數。“真正汙染是多年來工、農業和生活汙水直排累積造成的,把直排的、偷排的問題解決了,汙水處理廠絕對不用提標。”方曄亦表示。此前標準的制定已經充分考慮了環境容量問題,而且應根據各地實際在國家統籌的前提下強化地方標準,不應該全國一刀切。
對此,碧水源常務副總裁何願平則有不同觀點:“拿汙水收集管道說事,跑冒滴漏,這並不是理由。汙水收集系統不完善和排放提標二者是不矛盾的,為何要放在一起說?”
“現在一級A還是劣五類水,水體喪失了循環的功能,就是一潭汙水。”何願平說。例如,從COD濃度來看,一級A的數值為50mg/L,而被視為汙濁的地表五類水,按照《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COD也不能高於40mg/L。如果這樣進行數值比較,按一級A標準處理後的水,確實比地表五類水還差些。
“這就是說,汙水處理廠達標排放的大量汙水,仍可能是超出人們預想的劣五類水!”人民日報上述評論總結。
對此,北控水務集團技術總監賈立敏則並不認同,原因是這樣的對比忽略了水體的自凈能力。而這兩個水的標準,一個屬於質量標準,一個是排放標準。賈立敏認為不能將二者混為一談。
更進一步講,如果將新建汙水處理廠標準都提升至一級A,資金方面將會存在巨大缺口。
同樣關註到汙水處理廠提標的還有金融機構。
據《金融投資報》分析,提標將打開千億市場。並預判,未來汙水處理費用還將存在較大的上漲空間。該媒體援引環保部的測算,未來汙水處理改造和新建投資將達到1326億元,年運營費用656億元。
住建部城鎮汙水處理廠實時管理系統的數據也顯示著巨大市場空間:截至2015年6月底,全國城鎮累計建成汙水處理廠3802座,其中一級A項目僅860個。
“標準提升,無疑會擴大環保設備生產企業的市場規模。對他們有利,這些企業自然會支持提標。”方曄表示,“而問題在於,政府財政目前是否有能力對此埋單?”
“標準制定要考慮地方經濟的承受能力。在經濟發達的珠海尚且有財政承受不起的時候,其他一些欠發達地方則更不用說了。”方曄說。
業內文獻普遍引用的一個“賬單”是:一個汙水處理廠從一級B排放標準到一級A排放標準的追加投資,等於該處理廠原始投資成本的50%-70%。以一座平均處理能力為4萬立方米/日的汙水處理廠為例,一級B汙水處理廠基礎建設投資約為6000萬-8000萬元,其升至一級A的追加資本為3000萬-5600萬元。
這樣的成本測算也得到了桑德集團董事長文一波的認同。
“企業為了達到新的更嚴格的標準,投入的資金會增加,運營成本也會大量提高。而這之後,會涉及和當地政府就新的汙水處理費談判的問題。於是,標準提升,將會帶來的是整個現有運營格局的打破。”賈立敏認為。
“由於政府自身財力所限,企業的提價要求未必會如願以償。”北控水務運營著規模龐大的汙水處理廠。賈立敏表示,在一些地方標準提升的過程中,這種雙方談不攏的情況並不少見。而如果實在談不攏,接下來面臨的可能就是退出。“既然做不成,那我就退出不做了,換別人來做。這種情況也有發生。”
何願平不贊同上述觀點:“保守派認為沒錢。那我們為什麽就有錢做其它的?環保問題隨著GDP增長而產生。GDP發展帶來了稅收,為什麽就沒有資金投入環境保護?”
何願平做了這樣的測算:國家目前每天產生城鎮汙水約1.7億噸,如果全部提標,按每噸增加成本0.2-0.3元, 一年整個國家需要多花100多億,而將帶來一個好的環境與水循環效應,這個賬是算得過去的。
“持反對觀點的人,都多多少少涉及自身利益。在環保行業,依然是保守派力量大。他們缺乏資金、技術、實力,總是站在自己的利益立場上說話,阻礙著提標工作的推進。”何願平對南方周末記者說。
夏青對此則表示:“有先進技術的企業要把自己的生意做大,無可非議。但是將自身技術跟排放標準提標聯系起來造與論,不符合企業社會責任。”
關於汙水處理廠國家標準的修訂,最近的政策指導可見於《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即“水十條”)。其中提到:修訂城鎮汙水處理汙染物排放標準。敏感區域城鎮汙水處理設施應於2017年底前全面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
《城鎮汙水處理廠汙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最早於2002年12月24日發布,至今已逾13年。“標準自出臺至今,汙水處理量增長了多少?經濟總量增加了多少?所以經歷了十余年的巨變,標準也應該進行相應提升。”何願平說。
根據住建部的統計數據,2002年標準剛發布時,我國汙水處理能力約為3700萬立方米/日,到2015年6月底,這一數字已增長至1.61億立方米/日。而這期間,國家標準並無變化。
據夏青回憶,全國範圍內的汙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作,始於2007年太湖藍藻事件的爆發,此次事件直接推動了各地規模龐大的提標改造工程開展。
為解決太湖的汙染問題,當年緊急出臺了《太湖地區城鎮汙水處理廠及重點工業行業主要水汙染物排放限值》。其中提到:將太湖流域的汙水處理廠出水排放標準由一級B提升為一級A。隨後,提標改造工作在一些對水環境質量要求嚴格的地方開始實施。
例如地處太湖流域的江蘇無錫。2010年改造工作完成之後,主城區汙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汙水處理廠出水水質達到一級A標準,由於汙水處理標準的提高,進入太湖的氮磷汙染物大大減少,對防治藍藻問題作出貢獻。
不管怎樣,這僅僅是地方的自選動作。地方是否執行更為嚴格的標準,取決於當地決策部門的政績觀。在夏青看來,隨著中央日益重視環境問題,這樣的觀念正在各個地方逐漸形成。因此,地方自選動作完全可以實現標準更嚴。
隨著更嚴格的地方標準逐漸實施,以及“水十條”的要求,修訂國家標準的事情在2014至2015年終於開始醞釀,其間經歷了大約三次提標工作。據賈立敏回憶,現在的征求意見稿,和過去每次提標工作提的方案,有所不同。
南方周末記者致函負責本次修訂標準起草工作的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然而截至發稿,仍未得到回複。
方曄所認為的“妖魔化”汙水處理廠現象,既來自於行業外,也存在於部分業內人士。
“什麽是妖魔化?把地表水和汙水處理廠排汙的幾個指標拿來進行簡單對比,得出差於五類水的結論來誤導人們,這就是妖魔化。”方曄說。於是,汙水處理廠被扣上了“排汙元兇”的帽子。
越多的人認同“汙水處理廠排汙”的說法,汙水處理廠排放提標就會得到越多人的贊同。“如果標準提高真是能解決汙染問題,那貴點也無妨。而如果水汙染問題並未得到解決,結果則是浪費了大量納稅人的錢。”方預測。因為汙水處理廠提標是本末倒置、錦上添花,並無法最終解決汙染問題。
而賈立敏則認為,“妖魔化”的問題,的確有部分汙水處理廠存在排放的汙水某些指標達不到標準的要求。
近些年,有關汙水處理廠成為排汙大戶的新聞頻繁見諸報端。2016年2月22日,甘肅省環保廳公布了1月份汙染源自動監控數據涉嫌超標的名單,在被通報的14家超標排汙企業中,汙水處理廠竟有5家。
“個別不達標廠的違法案例,如何能夠否定汙水處理廠的作用和主流?”夏青反問。但正是這樣個別排汙問題的現實存在,使得一些公眾會認同“汙水處理廠排汙”的說法。
而導致排放不達標的發生,原因則在於技術和資金兩大難題。
“資金方面,一些經濟欠發達的地方花不起那麽多錢,所以導致了偷工減料的上一些設施。技術方面,一級A標準本身運行是不穩定的,這樣就會造成一些關鍵性指標超標,例如在北方冬季,總氮可能會超標。”賈立敏說。
一方面是地方財政對汙水處理費用的支付資金短缺,一方面是汙水處理廠排放不達標形成的“妖魔化”。這樣的問題如何破解?
如果提標勢在必行,確定相應的調價機制則顯得更為迫切。賈立敏提出,考慮到地方政府承受力,確立一定的調價機制對於提標後汙水處理廠正常運營十分必要。
“一種汙水處理先進技術,對企業來講可能很好,但是對全局未必適用。要分別考慮不同地方的水質改善需求,不能搞一刀切。國家標準首要是保全國汙水處理底線技術;地方標準和排汙許可證,則可以解決不同地方的特殊問題。”夏青說。
台塑越南河靜鋼廠坦承因下包商作業疏失,造成當地四省魚群大量暴斃,並提出五億美元賠償。新聞鎂光燈過後,究竟帶給台灣企業什麼啟示? 這是一堂代價五億美元、相當於新台幣一六○億元的「環保課」! 六月三十日晚間,越南政府召開記者會,直指台塑越南河靜鋼廠(以下簡稱越鋼)違法排放廢水,正是導致今年四月間,越南中部省分魚群大量死亡的兇手;越鋼董事長陳源成更在鏡頭前公開致歉,坦承是「下包商作業疏失所致」,並承諾將協助越南官方,補償受影響居民高達五億美元的賠償金。 越鋼是越南最大一樁外商直接投資案,讓這起「環保事件」登上《紐約時報》等國際媒體。攤開股東名單,該公司主要持股者為台塑集團持股七○%(編按:台塑、南亞、台化、台塑化各持有約一一.四%;福懋開曼約四.九%、台塑重工五%、麥寮汽電與台塑美國約一五%)、中鋼持股二五%,另外五%則為全球第九大鋼鐵集團、日商JFE持有;原定今年六月二十五日,這座東南亞產能最大的煉鋼廠便要舉行高爐點火竣工儀式,卻因越南魚群暴斃事件,讓順利啟動出現變數。 談起這筆投資,首先要回顧到二○○九年,台塑集團以一.八億美元(約台幣五十八億元)取得越南政府三千三百公頃土地的七十年使用權,截至目前,投資額已累積至一○五億美元(約合新台幣三三八○億元)。 在台違規千次 罰鍰4.7億這次的天價賠償,被不少人士形容為「台塑終於踢到鐵板」,從過去的紀錄來看,這樣的形容不無道理。依據行政院環保署列管汙染源資料查詢系統可發現,越鋼最大股東台塑集團,近五年來,在台灣違反空汙、水汙、廢棄物處理與毒性化學物質等相關環保法規的次數,竟多達一○四七次,等於平均約四十小時就違規一次。 此外,一一、一三年旗下工廠也分別因偽造空汙數據,分別遭追繳一.七億元與二.五億元的空汙費。不只台灣,○九年美國台塑工廠也被查到「重度」違反氣體外洩監測,及違法處理有毒廢棄物、違法排放廢水,遭美國司法部判決台塑須支付一三○○萬美元和解金。 雖然五年遭罰一○四七次,但這上千次的罰鍰總金額,僅約四.七二億元,即使加上南亞工廠兩度遭追繳空汙費,近五年來在台灣因違反環保相關法規的代價,也不到這次要給越南政府的零頭,難怪有人會質疑,「罰不怕」的台塑集團,這回應該是把在台灣違反環保法規的「壞習慣」帶到越南去了。 只不過,這起「環保事件」的發展又頗有不尋常之處。對照事件剛發生之初,翻白的魚肚從越鋼北邊一路向南蔓延,數以萬計的死魚沖上河靜、廣平、廣治與順化越南四大沿海省分,「海中死魚」、「有毒漁獲」、「破壞生態」,一項項罪名隨著抗議的紙板,砸向了越鋼。 但越南政府第一時間卻出面止血,越南資源與環境部副部長武俊仁就公開表示,該鋼廠的排水系統合法;有了官方背書,越鋼隨後也堅持「並無任何證據顯示,魚群死亡與我方有關」。沒想到,不過短短兩個月時間,越南政府與台塑集團態度丕變,一方全力究責、一方低頭認錯。 憂營運受影響 火速低頭 再以台塑集團過去在台灣、美國的環境汙染裁罰來看,連與台塑交手多次的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洪嘉呈都訝異:「很意外台塑這麼快就認錯道歉。」放大到以日本、歐美企業對應環境訴訟的案例檢視,「企業一開始就低頭的確實不多。」一位了解越鋼投資案的知情人士透露,若高爐作業遲遲無法順利啟動、沒有營收,每個月卻要持續支付上億元的利息費用,集團的損失會更大,「兩害相權取其輕」之下,越鋼只能尊重越南政府的調查結果,希望以五億美元的代價盡可能把衝擊降到最低,他並強調:「五億美元是一次性,這起事件不會再有其他賠償。」話雖如此,但從種種跡象來看,「壞習慣遇到了硬政府」,或許是這次台塑集團迅速認賠天價罰款的原因;在此之下,如果台塑集團沒有自此改變過去的「壞習慣」,恐怕誰也不能定論會不會有下一次的天價賠償。 台塑四寶今年第一季自結稅後純益近三百億元,較去年同期成長幾乎翻倍,在財務數字上,確實交出亮眼成績單,對股東的貢獻值得肯定;但在如今的環保掛帥時代,台塑集團顯然還得補修環保學分,一方面是為避免再受「硬政府」祭出天價判罰;更重要的是,如此才能朝一流跨國企業的格局再進一步。 圖說:上千名越南民眾在5月1日走上街頭,聚集河內、胡志明市,抗議台塑越南河靜鋼廠排放汙水造成魚群死亡。 台塑集團「罰不怕」? —— 近5年環保相關罰鍰 公司 違規件數 罰鍰 台塑化 880筆 4.46億元台 化 55筆 875萬元南 亞 53筆 1056萬元台 塑 37筆 419萬元麥寮汽電 22筆 262萬元遭罰1047筆、罰鍰總金額僅4.72億元註:統計時間為2011年7月~2016年7月。 —— 近5年其他環保相關違規2011年4月 •南亞桃園錦興廠偽造監測空汙數據,5年間短繳空汙費,追繳1.7億元。 2013年1月 •南亞新北樹林廠偽造監測空汙數據,5年間短繳空汙費,追繳2.5億元。 2015年8月 •74位雲林台西鄉民,以空汙造成罹癌,向六輕提出聯合求償7000萬元,迄今一審訴訟中。 資料來源:各媒體、公開資訊觀測站、行政院環保署列管汙染源資料查詢系統。 撰文 / 鄧 寧 | ||||
禦銀股份:收到全資子公司1億元分紅款
禦銀股份午間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全資子公司廣州禦新軟件有限公司分紅款1億元,據審計,廣州禦新軟件有限公司2015年度末未分配利潤為2.83億元。
公告稱,本次所得分紅將增加2016年母公司報表利潤,但不增加公司2016年合並報表的凈利潤。
輝煌科技:競得上海地鐵16號線廣告經營權
輝煌科技午間公告,8月11日,公司收到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發出的通知書,確認輝煌科技為上海軌道交通16號線廣告經營權轉讓項目的受讓人,最終成交價格為2600萬元。該項目所涉及的上海軌道交通 16 號線廣告經營權轉讓年限自正式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據披露,該項目所涉及的廣告經營權可設置廣告媒體形式區域為上海軌道交通16號線滴水湖站、臨港大道站、書院站、惠南東站、惠南站、野生動物園站、新場站、航頭東站、鶴沙航城站、周浦東站、羅山路站(16號線本站區域)、華夏中路站、龍陽路站(16號線本站區域)及相關運營列車。
該項目所涉及的廣告經營權設置媒體形式為:列車廣告區域(內包車廣告、外包車廣告)、站內廣告區域(LED廣告、燈箱廣告、DP電子屏廣告、實物展示廣告、臨時展位廣告、投影畫廊廣告、墻貼廣告、樓梯貼廣告、包柱廣告)、戶外區域(玻璃棚廣告、戶外大牌廣告、車站出入口咨詢牌廣告)。
公告稱,該項目的實施將極大地促進公司“大交通 WiFi”戰略的推廣,預計會對公司未來業務的發展產生積極的影響。
博世科:競得沙洋縣汙水處理廠PPP項目
博世科午間公告,日前湖北招標信息網發布《沙洋縣鄉鎮汙水處理廠PPP項目成交結果的公示》,確定公司為項目最終成交人。
該項目建設內容為,新建11個鄉鎮汙水處理廠,汙水處理總規模近期0.87萬m³/d,遠期2.03萬m³/d,排水管網(鋼筋混凝土承插管)247.872km。出水水質執行《城鎮汙水處理廠汙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
根據約定,汙水處理服務費為1.31元/m³,排水管網建設運營服務費1.72元/m³,建安工程造價下浮率為5%。
國務院在明確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領域部委分工後,財政部主要統籌公共服務領域的PPP改革工作,而國家發改委則主要統籌基礎設施領域PPP改革工作。
10月12日,財政部網站披露了《關於在公共服務領域深入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這個《通知》是財政部首次提出了統籌推進公共服務領域深化PPP改革工作的思路。
而此前的8月30日,國家發改委發布了《關於切實做好傳統基礎設施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有關工作的通知》,則提出了國家發改委在統籌推進傳統基礎設施領域PPP工作思路。至此,PPP領域兩大部委分工更加明確。
上述財政部的《通知》總共有11條意見,包括進一步加大PPP模式推廣,積極引導各類社會資本參與等。
值得註意的是,財政部在《通知》中提出,在中央財政給予支持的公共服務領域,可根據行業特點和成熟度,探索開展兩個“強制”試點。
具體來說,在垃圾處理、汙水處理等公共服務領域,項目一般有現金流,市場化程度較高,PPP模式運用較為廣泛,操作相對成熟,各地新建項目要“強制”應用PPP模式,中央財政將逐步減少並取消專項建設資金補助。在其他中央財政給予支持的公共服務領域,對於有現金流、具備運營條件的項目,要“強制”實施PPP模式識別論證,鼓勵嘗試運用PPP模式,註重項目運營,提高公共服務質量。
當前PPP項目落地不及預期的一大癥結,是地方政府對民營資本采用限制性條件。
此次《通知》強調,各級財政部門要聯合有關部門營造公平競爭環境,鼓勵國有控股企業、民營企業、混合所有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型企業,按同等標準、同等待遇參與PPP項目。
《通知》著重提出,要會同有關行業部門合理設定采購標準和條件,確保采購過程公平、公正、公開,不得以不合理的采購條件(包括設置過高或無關的資格條件,過高的保證金等)對潛在合作方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性待遇,著力激發和促進民間投資。
其中,對民營資本設置差別條款和歧視性條款的PPP項目,各級財政部門將不再安排資金和政策支持。
下附《關於在公共服務領域深入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工作的通知》全文
財金[2016]9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工作部署,統籌推進公共服務領域深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改革工作,提升我國公共服務供給質量和效率,鞏固和增強經濟持續增長動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大力踐行公共服務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各級財政部門要聯合有關部門,繼續堅持推廣PPP模式“促改革、惠民生、穩增長”的定位,切實踐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最新要求,進一步推動公共服務從政府供給向合作供給、從單一投入向多元投入、從短期平衡向中長期平衡轉變。要以改革實現公共服務供給結構調整,擴大有效供給,提高公共服務的供給質量和效率。要以改革激發社會資本活力和創造力,形成經濟增長的內生動力,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進一步加大PPP模式推廣應用力度。在中央財政給予支持的公共服務領域,可根據行業特點和成熟度,探索開展兩個“強制”試點。在垃圾處理、汙水處理等公共服務領域,項目一般有現金流,市場化程度較高,PPP模式運用較為廣泛,操作相對成熟,各地新建項目要“強制”應用PPP模式,中央財政將逐步減少並取消專項建設資金補助。在其他中央財政給予支持的公共服務領域,對於有現金流、具備運營條件的項目,要“強制”實施PPP模式識別論證,鼓勵嘗試運用PPP模式,註重項目運營,提高公共服務質量。
三、積極引導各類社會資本參與。各級財政部門要聯合有關部門營造公平競爭環境,鼓勵國有控股企業、民營企業、混合所有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型企業,按同等標準、同等待遇參與PPP項目。要會同有關行業部門合理設定采購標準和條件,確保采購過程公平、公正、公開,不得以不合理的采購條件(包括設置過高或無關的資格條件,過高的保證金等)對潛在合作方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性待遇,著力激發和促進民間投資。對民營資本設置差別條款和歧視性條款的PPP項目,各級財政部門將不再安排資金和政策支持。
四、紮實做好項目前期論證。在充分論證項目可行性的基礎上,各級財政部門要及時會同行業主管部門開展物有所值評價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各級財政部門要聚焦公共服務領域,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關於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42號)規定,確保公共資金、資產和資源優先用於提升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水平,按照政府采購法相關規定擇優確定社會資本合作夥伴,切實防止無效投資和重複建設。要嚴格區分公共服務項目和產業發展項目,在能源、交通運輸、市政工程、農業、林業、水利、環境保護、保障性安居工程、醫療衛生、養老、教育、科技、文化、體育、旅遊等公共服務領域深化PPP改革工作,依托PPP綜合信息平臺,建立本地區PPP項目開發目錄。
五、著力規範推進項目實施。各級財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統籌論證項目合作周期、收費定價機制、投資收益水平、風險分配框架和政府補貼等因素,科學設計PPP項目實施方案,確保充分體現“風險分擔、收益共享、激勵相容”的內涵特征,防止政府以固定回報承諾、回購安排、明股實債等方式承擔過度支出責任,避免將當期政府購買服務支出代替PPP項目中長期的支出責任,規避PPP相關評價論證程序,加劇地方政府財政債務風險隱患。要加強項目全生命周期的合同履約管理,確保政府和社會資本雙方權利義務對等,政府支出責任與公共服務績效掛鉤。
六、充分發揮示範項目引領作用。各級財政部門要聯合有關部門,按照“又快又實”、“能進能出”的原則,大力推動PPP示範項目規範實施。要積極為項目實施創造條件,加強示範項目定向輔導,指導項目單位科學編制實施方案,合理選擇運作方式,擇優選擇社會資本,詳細簽訂項目合同,加強項目實施監管,確保示範項目實施質量,充分發揮示範項目的引領性和帶動性。要積極做好示範項目督導工作,推動項目加快實施,在一定期限內仍不具備簽約條件的,將不再作為示範項目實施。
七、因地制宜完善管理制度機制。各級財政部門要根據財政部PPP相關制度政策,結合各地實際情況,進一步建立健全本地區推廣實施PPP模式的制度政策體系,細化對地市及縣域地區的政策指導。要結合內部職能調整,進一步整合和加強專門力量,健全機構建設,並研究建立部門間的PPP協同管理機制,進一步梳理PPP相關工作的流程環節,明確管理職責,強調按制度管理、按程序辦事。
八、切實有效履行財政管理職能。各級財政部門要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合理確定公共服務成本,統籌安排公共資金、資產和資源,平衡好公眾負擔和社會資本回報訴求,構建PPP項目合理回報機制。對於政府性基金預算,可在符合政策方向和相關規定的前提下,統籌用於支持PPP項目。對於使用者付費項目,涉及特許經營權的要依法定程序評估價值,合理折價入股或授予轉讓,切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對於使用者付費完全覆蓋成本和收益的項目,要依據合同將超額收益的政府方分成部分及時足額監繳入國庫,並按照事先約定的價格調整機制,確保實現價格動態調整,切實減輕公眾負擔。
九、簡政放權釋放市場主體潛力。各級財政部門要聯合有關部門,加強項目前期立項程序與PPP模式操作流程的優化與銜接,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環節。對於涉及工程建設、設備采購或服務外包的PPP項目,已經依據政府采購法選定社會資本合作方的,合作方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服務的,按照《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合作方可以不再進行招標。
十、進一步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各級財政部門要落實好國家支持公共服務領域PPP項目的財政稅收優惠政策,加強政策解讀和宣傳,積極與中國政企合作投資基金做好項目對接,基金將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各級財政部門示範項目。鼓勵各級財政部門因地制宜、主動作為,探索財政資金撬動社會資金和金融資本參與PPP項目的有效方式,通過前期費用補助、以獎代補等手段,為項目規範實施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十一、充分發揮PPP綜合信息平臺作用。各級財政部門要通過PPP綜合信息平臺加快項目庫、專家庫建設,增強監管能力和服務水平。要督促項目實施單位,依托PPP綜合信息平臺,及時向社會公開項目實施方案、合同、實施情況等信息。要加強信息共享,促進項目對接,確保項目實施公開透明、有序推進,保證項目實施質量。
各級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主動與有關部門溝通合作,合力做好公共服務領域深化PPP改革工作,更好地匯聚社會力量增加公共服務供給。
“景德鎮、撫州兩巿仍有3項‘土政策’未清理到位,特別是2015年3月景德鎮樂平市仍在出臺阻礙環境執法的土政策。”“早期建成的大量城鎮汙水處理廠長期不能正常運行,成為‘曬太陽’工程。”11月17日下午,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江西省反饋督察情況時說。
今年7月14日至2016年8月14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江西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形成督察意見,並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17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江西省委、省政府進行了反饋。
據《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了解,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江西後,按照邊督邊改要求,嚴查嚴處督察組交辦的群眾投訴環境案件,並向社會公開。目前,1050件環境問題舉報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777件,立案處罰224件,拘留57人,約談220人,問責124人。
九江市飲用水水源地內有多個碼頭和泊位,引起環保人員的關註。攝影/章軻
督察意見稱,“近年來江西省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但在轉變發展理念、加大環境保護力度方面與中央要求和群眾期盼仍有差距。”“一些突出環境問題沒有得到有效解決,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矛盾突出”。
督察發現,江西部分環境保護工作不嚴不實。2016年上半年,南昌、宜春、九江、鷹潭、吉安、新余、贛州等7個地市PMl0或PM2.5濃度同比不降反升,部分河流湖庫斷面主要汙染物濃度也呈現上升趨勢,但多數地方不少官員對此認識不夠,危機感、緊迫感不強,存在盲目樂觀情緒,導致在具體環境保護工作推進上不嚴不實。
江西在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上也存在不到位的情況。江西省政府在組織對各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進行排查中,未發現違法違規排汙口和建設項目。但督察發現,九江河西水廠,宜春灘下水廠和宜春豐城等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及九嶺山、九連山等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存在違規建設項目或違法排汙行為。
督察意見稱,在江西省,國務院部署的全面清理、廢除阻礙環境監管執法土政策工作落實不到位,景德鎮、撫州兩巿仍有3項“土政策”未清理到位,特別是2015年3月景德鎮樂平市仍在出臺阻礙環境執法的土政策。
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落實不力。2014年以來,江西省未按要求對大氣汙染防治未通過年度考核地區進行約談或問責。萍鄉市2015年PM10濃度較上年同期上升30%,未按省大氣汙染防治實施方案要求制訂建成區內重汙染企業搬遷計劃,8家國控大氣汙染排放企業有6家長期超標,部分燃煤小鍋爐淘汰弄虛作假。應於2014年底完成搬遷任務的上饒縣遠翔實業等企業至今未搬遷。
治汙設施建設責任落實不到位。早期建成的大量城鎮汙水處理廠長期不能正常運行,成為“曬太陽”工程,部分汙水處理廠進水COD濃度甚至低於排放標準,基本屬於“無效運行”。全省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嚴重不足,大量危險廢物長期存放,甚至非法處置。
江西省九江市的城市泄洪口排放大量汙水,直接進入飲用水水源地。攝影/章軻
鄱陽湖是我國第一大淡水湖,2013年至2015年,鄱陽湖水質持續下降。督察發現,目前鄱陽湖流域水環境形勢仍不容樂觀。
督察組介紹,鄱陽湖流域特別是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內違法違規排汙問題嚴重。景德鎮樂平工業園區企業長期利用雨水溝渠偷排廢水,宜春上高縣工業園區多家企業長期偷排。督察組抽查21個垃圾填埋場,有13個采取簡易填埋方式,其中景德鎮宋家莊垃圾填埋場超期運行4年,每天400噸滲濾液僅經簡易處理排入昌江河,外排廢水COD嚴重超標;鷹潭市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站外排廢水COD和氨氮濃度均超標。
圖為《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曾經拍到的鄱陽湖邊的生產生活場景。攝影/章軻
截至2016年7月,江西省未建治汙設施的規模化養豬場共2634家,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內就有1961家。南昌市1892家規模化養豬場中,近六成未建治汙設施,汙水直排現象突出。
此外,江西省稀土開采生態恢複治理滯後。2013年至2015年,贛州市需完成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10個稀土礦山治理項目,無一按期完成。龍南足洞河流域廢棄稀土礦一期治理項目應於2015年2月完成驗收,但直到2015年9月才開始工程招標,至今未完成治理工作。此外,贛州巿對礦區水汙染問題重視不夠,尋烏縣石排廢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基本完成,但未建設相應的汙水處理設施,礦區小溪氨氮和鉛濃度分別超標約34倍和7倍。
贛州稀土礦業有限公司作為全市唯一采礦權人,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工作嚴重滯後,且在未建設廢水處理設施、大部分車間未批先建的情況下,贛州巿違規批準其109個車間投入生產。截至督察時,已啟動生產的59個車間均未建設廢水處理設施,水汙染問題突出。該公司環保管理粗放,現場抽查發現,其下屬定南縣長尾坑礦區逕背二車間母液池破損,外溢廢水和礦區地表水嚴重超標;信豐縣禾吉茶二車間母液池無防滲措施。
“環保不作為、亂作為問題突出。”督察意見稱,2015年江西省水利廳在鄱陽湖內批準3個采砂區,其中有6.82平方公里采砂區位於鄱陽湖銀魚產卵場省級自然保護區內。樂平市政府違反《排汙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2012年至2014年,多次用財政資金為36家企業代繳排汙費1147萬元。一些地方日常監管缺失,宜春巿宜豐工業園、景德鎮開門子陶瓷化工集團、豐城巿江西鐵騎力士牧業等園區或企業長期偷排或超標排放,但各地沒有查處到位。
此外,南昌市違反國家和江西省有關環境保護規定,支持江西晨鳴紙業擅自擴建二期項目,並要求巿環保局為其補辦環評審批手續。新《環境保護法》實施後,在沒有開展規劃環評的情況下,批複《昌銅高速生態經濟帶總體規劃(2015-2020年)》。景德鎮樂平工業園區汙染嚴重、萬年縣鳳巢工業園區多家化工企業偷排偷放等突出環境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群眾反映強烈。
經濟總量並不大的汙水處理行業,在以往的碳減排中成了“漏網之魚”。但其實,這一行業不僅能耗高,而且碳排放量大。
“我們研究發現,汙水處理行業盡管經濟總量、投資規模和從業人員只有經濟全行業的千分之一,但碳排放量卻占全社會總排放量的1%-2%,是一個名副其實的高碳行業。”12月9日,在第十一屆中國城鎮水務發展國際研討會上,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副院長王洪臣對記者說。
我國汙水處理行業雖總體規模不大,但屬於高耗能產業和碳排放量大的行業。攝影/章軻
截至2015年底,全國設市城市和縣城建成並投入運行汙水處理廠共3830座,日處理能力達1.62億立方米,超過了美國1.25億立方米的處理能力。2015年全年實際處理汙水511億立方米。另外,建制鎮和鄉村汙水處理設施建設進度也逐漸加快。
王洪臣告訴記者,賽萊默公司與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歷時一年聯合對全國3830座汙水處理廠進行了數據整理與統計,還對華北、華東、華南、東北和西北地區共計26座汙水處理廠進行了實地調研,並梳理了發達國家以及IPCC( 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 )等國際組織的碳排放核算方法及減排路徑。
中國城鎮汙水處理能力“十二五”期間的增長趨勢
研究發現,汙水處理是社會中較小的行業,但屬於能源密集型行業,汙水處理過程會產生並逸散大量甲烷(CH4)和一氧化二氮(N2O),是重要的直接碳排放。
初步計算,2015年全國汙水處理逸散CH4和N2O產生的直接碳排放量為2512.2萬噸二氧化碳(CO2)當量,電耗產生的間接碳排放量為1401.6萬噸CO2當量,絮凝劑消耗產生的間接碳排放量為70.9萬噸CO2當量。
“2015年中國汙水處理行業碳排放量為3984.7萬噸CO2當量,單位水量的碳排放當量(碳排放強度)為0.78千克/立方米。”王洪臣說。
2015年中國汙水處理行業間接碳排放量在各單元的分布
中國城鎮汙水處理“十二五”期間間接碳排放量變化趨勢
調研還發現,中國汙水處理行業碳排放地域特征明顯。在重點調研的華南、華東、東北、華北和西北五大地區中,華北地區碳排放強度高達1.13千克/立方米,是華南地區的二倍。碳排放強度與汙水濃度密切相關。
王洪臣告訴記者,2015年,中國汙水處理行業總電耗為140億千瓦時,僅占全社會總電耗的0.26%,遠低於西方國家1%的比例。“主要原因是汙水收集系統不完善導致汙水收集處理率較低、汙水濃度也較低、處理標準總體不高以及汙泥處理處置滯後等。”但他同時表示,隨著收集系統的完善、提標改造的實施以及汙泥處理處置率的提高,汙水處理電耗將逐年升高。“十二五”期間,汙水處理電耗年平均增加12.9%。
“隨著城鎮化率、汙水處理率、汙泥處理處置率不斷提高以及排放標準的提高,汙水處理電耗還將進一步增加,應及早采取措施提高行業能效,降低間接碳排放。”王洪臣說。
中國五大地區汙水處理碳排放強度(千克每立方米)
可持續新型工藝節電節碳比例
調研發現,與能源、建築、交通等行業相比,汙水處理減排成本低,減碳效益大。“發達國家意識到汙水處理行業蘊含的高效減排潛力,將其列入碳減排重點領域,並探索出了一些可行的碳減排路徑。”王洪臣說。
據介紹,美國和日本強調通過高效機電裝備和高級控制對策節能降耗,同時加大汙水汙泥蘊含能源的開發回收力度。加拿大著力開發運營優化技術,目前已形成較完善的汙水處理運營優化技術體系。歐洲重視低碳處理新工藝研發,在可持續汙水處理工藝研究方面居於領先水平。
12月9日,賽萊默公司與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聯合推出的最新研究報告《中國汙水處理行業碳減排路徑及潛力研究》,提出了中國汙水處理行業的三條碳減排路徑:提高汙水處理綜合能效,包括采用高效機電設備、加強負載管理和建立需求響應機制;大力回收能源;探索可持續新工藝。
研討會上,賽萊默公司中國總裁呂淑萍告訴記者,在汙水處理廠,機電設備單元的耗電量非常大,占汙水處理廠電耗的96.59%,可挖掘的碳減排潛力很高。僅在機電設備單元層面的現實可得潛力最高便可達509.2萬噸二氧化碳當量,加之開發回收汙泥中的能量潛力,減少的二氧化碳總排放量有望達到1568.3萬噸。
“利用現有技術提高汙水處理綜合能效,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1568.3萬噸,為2015年總碳排放量的39.4%。”報告稱,在此基礎上,采用可持續新型工藝,可挖掘更多碳減排潛力,有望使汙水處理實現“零碳排放”,成為名副其實的“能源工廠”。
研討會上,有專家舉例說,目前,我國汙水處理廠提升泵站水泵普遍存在級配不合理、揚程偏大、沒有變頻裝置及自動編組控制等現象;在混合攪拌單元方面,也普遍存在攪拌器機械效率低、功率輸入大、過度攪拌等現象。而汙水處理廠的曝氣系統,同樣普遍存在鼓風機出口壓力過大、曝氣器效率低、未設置曝氣控制系統等狀況。
專家表示,被“高碳鎖定”的汙水處理廠目前普遍缺乏設備改造和減排能力提升的動力。“大多數只會考慮正常運行就行,如果沒有政策驅動和外界的壓力,是不會主動改變的。”
研討會上,中國土木工程學會水工業分會理事長張悅、上海市城市建設設計研究總院總工程師唐建國、北京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副總工程師黃鷗等多位專家對記者表示,中國汙水處理行業的碳減排需要各界的共同努力。
專家們認為,在投資建設領域,應貫穿生命周期成本理念,關註工藝、技術、機電裝備建設成本,更要註重運營過程的節能低耗,要低碳建設汙水處理設施;在運營生產領域,應構建清潔生產技術體系,提高綜合能效、降低物料消耗,實現汙水處理設施的低碳運營;在監督管理領域,應提出減排目標,建立以碳審計為核心的碳排放監管制度體系,引導行業實現低碳發展。
梅安森4月10日晚間公告,當日公司與保定國興城市建設發展投資有限公司簽訂了《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就保定市鄉村汙水處理與運營管理等工作開展戰略合作,簽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據介紹,國興投資是由保定市城興市政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控股,城投公司作為政府性開發建設項目的投融資平臺,受所在地市政府委托,擔負組織運營國有資本,行使國有資本投融資主體的職能。
協議約定,雙方圍繞美麗鄉村、特色小鎮、智慧城市等業務進行廣泛的深度合作。方就鄉村汙水處理、城市黑臭水體治理等領域的項目投融資、建設及運營管理展開合作。 合作方式為甲方負責項目牽頭、投融資、管理及項目推進、推廣等工作,乙方負責技術、設備和運營管理等工作。
公告稱,本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的簽署,有利於加快公司在“物聯網+環保”領域的市場拓展,並利用國興投資在保定地區的投資優勢,共同開拓汙水處理領域的市場;同時,本次戰略合作將推動公司“物聯網+”發展戰略的順利實施,促進公司產品應用領域的多元化發展,進一步延長產品鏈條,降低公司對礦山安全監測監控 領域的依賴程度,提高公司抗風險能力,為公司打造新的利潤增長點,符合公司發展戰略及全體股東的根本利益。
同時,本戰略合作框架協議下的具體項目,由合作雙方另行簽訂具體合作協議。在簽訂具體項目合同前,不會對梅安森正常生產經營和業績帶來重大影響。梅安森 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對該合作事宜的進展情況進行及時披露。
環境保護部19日晚證實,河北省廊坊市大城縣滲坑汙染問題基本屬實,將對相關滲坑汙染問題掛牌督辦。
近日有媒體報道,河北等地發現多處汙水滲坑,對當地環境造成威脅。
19日下午2時許,環保部向媒體通報,會同河北省政府立即組成聯合調查組趕赴現場進行調查。有關調查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開。
19日晚18時,初步調查結果出來。環保部有關負責人介紹,19日上午,環保部和河北省政府聯合調查組現場查看了廊坊市大城縣兩處滲坑。兩處土坑均為多年挖土形成,2013年曾發生廢酸違法傾倒事件,導致坑內存水及土壤受到汙染。廢酸傾倒事件發生後,大城縣政府組織相關單位對汙染水體進行了治理,但治理一直未完成。
19日晚,大城縣政府也通過其官微發布《大城縣人民政府關於南趙扶滲坑治理工作情況的說明》(下稱《說明》)。該《說明》稱,18日晚,已組織縣環保、公安等部門對滲坑情況進行詳細調查。
《說明》稱,兩滲坑均位於大城縣南趙扶鎮。分別為原南趙扶磚廠滲坑和原化肥廠滲坑。滲坑汙染系由旺村鎮村民李某某叔侄將廢酸傾倒進坑塘所致。2013年5月28日,大城縣公安局對該案立案,後將犯罪嫌疑人抓獲。
《說明》稱,2014年3月,大城縣政府經過調查比較,選定龍渺公司對磚廠滲坑進行治理;選定碧水源公司對化肥廠滲坑進行治理。
磚廠滲坑第一次治理時間為2014年4月至當年7月,合同約定水治理後PH值6-9之間,色度≤50,無異味。乙方完成治理後,經該縣環保局監測站驗收合格,並出具了報告。但是8月底水質出現反彈,到2015年11月又進行了第二次治理。2016年9月,水質再次出現反彈,南趙扶鎮政府要求治理公司繼續進行治理,該公司以各種理由拒不執行。
縣化肥廠滲坑於2014年4月至當年7月,進行治理,合同約定,治理完成後,水的PH值達到6-9之間,色度≤50,無異味。由於技術等原因,第一次治理未達到要求。於2014年10月到2016年6月,南趙扶鎮政府又分兩次與碧水源公司簽訂《補充合同》,該公司均未達到治理要求。2016年9月,大城縣政府將碧水源公司起訴至大城縣人民法院。法院做出判決:一是解除南趙扶鎮政府與碧水源公司簽訂的合同;二是碧水源公司賠償南趙扶鎮政府經濟損失。
2016年底,大城縣政府將上述兩個滲坑治理工程列入2017年縣政府重點工程,預算3848萬元。
對於《說明》中“碧水源公司”的表述,20日淩晨4時35分,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70.SZ)品牌副總監戴鋼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經過和當地政府人員核實確認,涉事公司名稱為:廊坊市碧水源環保設備有限公司,社會信用代碼為:91131003561967C。大城縣的滲坑汙染事件與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無關。”
20日早8時,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務副總裁何願平對記者表示,該事件純屬烏龍事件,《說明》所指的“碧水源”非“北京碧水源”,涉事“碧水源”是一家在河北地區搶註同名商標的公司,北京碧水源在河北無此類業務,也從未受到過法院起訴。20日早,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就此事發布澄清公告。
據了解,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河北地區擁有多家PPP合資公司,包括“河北碧綠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河北正定京源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秦皇島碧水源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寬城碧水源環保有限公司”“巨鹿縣碧水源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廊坊市碧水源再生水有限公司”等,憑借其水處理膜技術,已在河北廣泛開展汙水處理廠的提標改造、自來水廠的深度處理、海綿城市建設等多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水生態環境治理項目。
大城縣政府上述《說明》稱,已成立了縣長為組長,分管副縣長為副組長,環保、公安和有關鄉鎮為成員的滲坑治理領導小組,加快推進滲坑治理。由環保、國土部門對滲坑水樣、土樣進一步檢測,查清汙染物主要構成,為制定治理方案提供依據。
大城縣政府表示,正在積極聯系國內頂尖治理公司對汙染水體進行研究,制定切實有效的治理方案。由縣財政局和有關鄉鎮負責,對已列入2017年重點工程的滲坑治理項目,盡快開展治理招標。同時,舉一反三,由縣環保局牽頭,各鄉鎮配合,迅速在全縣範圍內繼續開展工業汙水滲坑治理回頭看、新工業汙水滲坑摸排、生活垃圾坑以及生活垃圾堆摸排工作,形成臺賬,制定治理方案,迅速治理。
第一財經記者從環保部了解到,聯合調查組已要求大城縣政府及相關部門立即對滲坑水體、土壤及周邊地下水開展監測,並制定整治方案,加快治理進度,減輕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及時向社會公開監測及治理信息。環保部將對相關滲坑汙染問題掛牌督辦。
此外,環保部會同天津市政府也成立了聯合調查組,對媒體反映的天津市靜海區西翟莊鎮汙水滲坑問題開展現場調查。環保部表示,有關調查情況將及時發布。
“一帶一路”上,生態環境保護的工作也很多。
既有環境公約履約交流合作、互聯互通綠色化研究、沿線工業園汙水處理示範,也有生物多樣性保護廊道建設示範、沿線環境標誌互認,特別是生態環保大數據服務平臺建設、生態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建設。
來自新華社的消息,5月14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北京出席“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開幕式,並發表題為《攜手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的主旨演講。演講強調要踐行綠色發展的新理念,倡導綠色、低碳、循環、可持續的生產生活方式,加強生態環保合作,建設生態文明,共同實現2030年可持續發展目標;同時,將設立生態環保大數據服務平臺,倡議建立“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國際聯盟,並為相關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提供援助。
第一財經記者從環境保護部了解到,該部剛出臺《“一帶一路”生態環境保護合作規劃》(下稱《規劃》)。《規劃》提出,到2025年,推進生態文明和綠色發展理念融入“一帶一路”建設,夯實生態環保合作基礎,形成生態環保合作良好格局;到2030年,推動實現2030可持續發展議程環境目標,深化生態環保合作領域,全面提升生態環保合作水平。
《規劃》確定,以六大經濟走廊為合作重點,進一步完善生態環保合作平臺建設,提高人員交流水平;制定落實一系列生態環保合作支持政策,加強生態環保信息支撐;在鐵路、電力等重點領域樹立一批優質產能綠色品牌;一批綠色金融工具應用於投資貿易項目,資金呈現向環境友好型產業流動趨勢;建成一批環保產業合作示範基地、環境技術交流與轉移基地、技術示範推廣基地和科技園區等國際環境產業合作平臺。
環保部表示,未來,將深入拓展在環境汙染治理、生態保護、核與輻射安全、生態環保科技創新等重點領域合作,綠色“一帶一路”建設惠及沿線國家,生態環保服務、支撐、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共建綠色、繁榮與友誼的“一帶一路”。
第一財經記者從環保部了解到,在具體項目方面,僅重大項目就涉及25個,包括政策溝通類6個,設施聯通類4個,貿易暢通類3個,資金融通類2個,民心相通類4個,能力建設類6個。
具體項目包括“一帶一路”生物多樣性保護廊道建設示範、危險廢物管理和進出口監管合作、“一帶一路”沿線環境標誌互認、綠色供應鏈管理試點示範、綠色投融資研究、綠色“一帶一路”基金研究,以及瀾滄江—湄公河環境合作平臺、中國-柬埔寨環保合作基地、“一帶一路”環保技術交流與轉移中心(深圳)、中國-東盟環保技術和產業合作示範基地等。
“要將‘一帶一路’建設成為生態環保高速路。”環境保護部中國-東盟環境保護合作中心副主任、研究員周國梅表示,“一帶一路”沿線多為發展中國家和新興經濟體,生態環境複雜,經濟發展對資源的依賴程度較高,普遍面臨著工業化、城市化帶來的發展與保護的矛盾。生態環保是服務、支撐、保障“一帶一路”建設可持續推進的重要環節。
周國梅認為,“一帶一路”建設蘊含重大綠色發展潛力。“一帶一路”及亞洲投資銀行等創新金融機制註重綠色發展理念,將會促進綠色基礎設施建設。通過打造區域環保技術與產業合作平臺,推動形成區域綠色供應鏈與綠色產品市場。
“綠色“一帶一路”建設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既涉及沿線60多個國家的生態環境保護,也與國內相關省份的環保工作密切相關。”周國梅說,正是由於其統籌內外兩個大局的特性,“一帶一路”建設已超越了發展合作的傳統範疇,上升到帶動國內治理與全球治理相結合的高度。通過綠色“一帶一路”建設,將促進環境合作南南合作和南北合作的新局面,加快形成沿線生態環保高速路,推動地區和全球的共同發展。
在“一帶一路”生態環境保護領域,企業的機會也多。《規劃》提出,應發揮企業環境治理主體作用,引導企業開發使用低碳、節能、環保的材料與技術工藝,推進循環利用,減少在生產、服務和產品使用過程中汙染物的產生和排放。在鐵路、電力、汽車、通信、新能源、鋼鐵等行業,樹立優質產能綠色品牌。
同時,推廣綠色交通、綠色建築、綠色能源等行業的環保標準和實踐,提升基礎設施運營、管理和維護過程中的綠色化、低碳化水平。促進環境產品與服務貿易便利化,並加大支撐力度,推動綠色資金融通。探索設立“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基金。推動設立專門的資源開發和環境保護基金,重點支持沿線國家生態環保基礎設施、能力建設和綠色產業發展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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