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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前速遞員涉嫌詐騙「聯邦快遞」

1 : GS(14)@2010-07-24 13:08:00

http://www.icac.hk/tc/news_and_events/pr2/index_uid_1034.html

廉政公署分兩宗案件落案起訴聯邦快遞(香港)有限公司(「聯邦快遞」)三名前僱員,控告他們涉嫌串謀使用虛假文件,詐騙該公司速遞費共逾五十五萬六千元。
在首宗案件,馮慶威,四十歲,「聯邦快遞」前操作統籌員,及盧英傑,三十二歲,「聯邦快遞」前速遞員,同被控兩項代理人串謀使用文件欺騙其主事人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盧另被控一項類似罪名。
其中兩項控罪指馮及盧涉嫌於二○○八年一月至去年一月期間,一同串謀在「聯邦快遞」多張空運提單上少報包裹重量,意圖向「聯邦快遞」詐騙速遞費。
餘下一項控罪指盧涉嫌於二○○七年六月至二○○八年九月期間,以相同手法與馮串謀詐騙「聯邦快遞」。
馮及盧涉嫌使用上述虛假的空運提單,致使「聯邦快遞」損失速遞費共逾五十四萬元。
在另一宗案件,劉松安,三十三歲,「聯邦快遞」前速遞員,被控兩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
控罪指劉涉嫌於二○○八年十月至十一月期間,與盧使用五份少報包裹重量的「聯邦快遞」空運提單,意圖詐騙「聯邦快遞」,致使該公司損失速遞費共逾一萬六千元。
上述兩宗案件的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他們將於明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0138

廉署起訴八名保險經紀涉嫌詐騙佣金今提堂

1 : GS(14)@2010-07-24 13:08:41

http://www.icac.hk/tc/news_and_events/pr2/index_uid_1035.html
                                    富通保險(亞洲)有限公司(「富通」)的五名前任及三名現任保險經紀,涉嫌以虛假保單或申請表,串謀詐騙該公司佣金共約二十萬元,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四)分六宗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為劉俊樂,二十一歲,前營業經理;鄭綺雯,二十九歲,胡鋒,二十二歲,同為前保險經紀;馮慶輝,二十七歲,劉倚娟,二十五歲,同為前營業經理;劉浩明,二十二歲,林偉強,二十四歲,及黃俊傑,二十一歲,同為營業經理。
八名被告被控共二十三項罪名,包括串謀詐騙、偽造及欺詐。有關涉嫌控罪於二○○八年三月至本年一月期間發生。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在首宗案件,劉俊樂被控一項罪名,指他涉嫌與另一名人士串謀詐騙「富通」,即利用虛假保單,不誠實地致使該公司向他發放佣金。
劉及鄭綺雯同被控一項相類罪名,而劉及胡鋒則同被控另一項相類罪名。
上述三名被告涉嫌向「富通」詐騙佣金共逾九萬元。
在另一宗案件,馮慶輝被控十項罪名,即一項串謀詐騙及九項偽造。
馮涉嫌與另一名人士串謀詐騙「富通」,即利用九份虛假人壽保險申請表,不誠實地致使該公司向他發放佣金共逾一萬五千元。
馮亦涉嫌在該等虛假人壽保險申請表上,以九名人士的姓名作為申請人,並偽冒其簽名。
在第三宗案件,劉倚娟被控一項欺詐罪名,指她涉嫌致使「富通」向多名由其建議的投保人發出六份虛假人壽保單,並向她發放佣金共逾七萬元。
劉另被控六項偽造罪名,指她涉嫌在六份虛假人壽保險申請表上,以五名人士的姓名作為申請人,並偽冒其簽名。
在第四宗案件,劉浩明被控一項罪名,指他涉嫌與另一名人士呈交虛假保單,串謀向「富通」騙取免費往日本旅遊的獎勵。
餘下兩宗案件的被告分別為林偉強及黃俊傑,各被控一項欺詐罪名。
林及黃涉嫌呈交虛假保單意圖詐騙,致使「富通」分別向他們發放逾三千六百元及逾一萬五千元佣金。
除劉浩明及黃俊傑否認控罪外,餘下被告今日毋須答辯。裁判官陳仲衡將案件分別押後至八月十九日至九月二十七日審訊或提堂。
八名被告獲准以現金三千元至五千元保釋,並受命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上述案件今日由廉署人員陳育良代表控方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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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醫生涉嫌行為失當

1 : GS(14)@2010-08-05 23:09:37

http://www.icac.hk/tc/news_and_events/pr2/index_uid_1041.html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醫生,控告他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涉嫌多次作出虛假的診症及診症預約。

何鴻鈞,四十三歲,被控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他另被控九項交替罪名,即三項欺詐及六項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

被告將於周五(八月六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較早時接獲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轉介的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於上述涉嫌罪行發生時,派駐在中九龍診所。該診所為一間普通科診所,由「醫管局」負責管理。

其中一項行為失當控罪,指被告涉嫌難改「醫管局」電腦系統內的記錄,藉以顯示其多名家庭成員,各曾多次前往中九龍診所接受其診治,而事實上有關家庭成員並沒有前往該診所;及導致「醫管局」向有關家庭成員發出處方藥物。

另外三項交替欺詐控罪,指被告涉嫌虛假地表示有關家庭成員曾多次到中九龍診所求診,並意圖詐騙而誘使「醫管局」向他們發出處方藥物。

另一項行為失當控罪,指被告涉嫌在「醫管局」多名病人事前並不知情及沒有給予事先許可的情況下,使用這些病人的個人資料作出虛假的診症預約,並促使這些預約在約定時間前不久被取消,或促使這些預約因病人缺席而無效。

餘下六項交替控罪,指被告涉嫌不誠實地意圖欺騙而取用「醫管局」操作的一部電腦,從而作出六名病人的記項。

上述涉嫌控罪於二○○七年六月至二○○八年十二月期間發生。

「醫管局」於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等候周五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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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館養兵疑案 前坐館涉報檔交付賄警金 廉署拍下過程 員工:交錢者有兔唇

1 : GS(14)@2010-09-15 22:03:57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731&art_id=14451910
【本報訊】黑社會和勝和前坐館、綽號「崩嘴崩」的潘偉業,涉嫌於 04年至 08年間,收買一名駐守沙田分區的警署警長作「養兵」,包庇其非法活動。控方昨在區域法院指,潘偉業透過警長妻子在荃灣大河道經營的報紙檔進行賄警金交收,按月支付現鈔 4,000元,其間更遭廉署拍下交款情形。記者:陳詠詩


首被告潘國球( 49歲)任職警署警長, 08年被捕後已遭停職;次被告潘偉業( 48歲)報稱商人。兩人同被控一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首被告另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的交替控罪。
控方昨開案指,警長潘國球於 78年加入警隊, 89年至 94年間,分別駐守荃灣區反三合會行動組及新界南總區重案組。他自 94年晉升為警長後,一直任職軍裝。直至案發時,他在不同警區的巡邏小隊執勤,亦曾調派到機動部隊及特遣小隊等。


綽號「崩嘴崩」的次被告潘偉業,嘴唇有明顯的兔唇特徵。他於 07年初為三合會和勝和頭目,位居坐館。和勝和活躍於荃灣區,壟斷及操控小巴服務,敲詐勒索。
控方指,潘偉業於 04年中至 08年 3月間,透過潘國球妻子郭慕英經營的報紙檔,每月支付潘國球 4,000元,作為包庇潘偉業非法活動的報酬。
廉署於 07年開始,在涉案位於荃灣大河道的「一記報紙檔」監視,先後於 07年 12月 11日及 08年 3月 11日,偷拍到潘偉業兩度走向報紙檔,將信封或一叠面額 500元現鈔交予看檔的員工。廉署又拍得潘國球於 07年 9月間,到報紙檔收取載有賄款的白色信封。
控方昨傳召報紙檔前員工梁文禮作供。梁稱,他於 04年 6月開始在報紙檔工作。不久後,另一名員工告訴他,「會有人放低一嚿錢響度」,並吩咐他將錢用膠袋包好,寫上「球哥」放進錢箱。梁會稱呼潘國球為「球哥」,稱其妻為「英姐」。



警長:「有冇嚿錢擺低」

在梁工作的數年間,他曾五至十次遇到有人交錢到檔口。梁形容交錢男子 40多歲,皮膚黝黑,短髮,約五呎七吋高,身形略胖,面上有兔唇特徵。對方交錢時拋下一句「交畀波仔」便離開。梁曾收過球哥來電問「有冇嚿錢擺低」,約一小時內到報紙檔取去包裹好的鈔票,球哥平均一至兩個月到檔口攞錢一次。
報紙檔合夥人陳啟豐則供稱,廉署拘捕行動前一日,他曾收過一名男子交來一叠 500元現鈔,包好後留待英姐或球哥處理。廉署調查發現,郭慕英於 05年 6月至 08年 1月間,曾 11次存 4,000元進其信用卡及銀行戶口內。
廉署於 08年 3月 12日採取拘捕行動,分別拘捕潘國球夫婦及潘偉業。潘國球於警誡下稱,他不認識潘偉業。
潘偉業則透過律師指,他曾告訴廉署人員,他與郭慕英的父親為好友,對方臨終託付他要照顧其智障幼女,才每月付款予郭,作為照顧其智障親妹。
案件編號: DCCC408/10
特稿: ICAC遠距偷拍數秒罪證

廉政公署( ICAC)派出調查員由 07年間開始,連續多個月在警長潘國球妻子郭慕英所經營的報紙檔遠距離監視,直至 08年 3月採取拘捕行動為止。廉署稱拍得「崩嘴崩」潘偉業兩度行向報紙檔,放下賄款的情況,交款過程只有數秒時間。
片段影像清晰

廉署昨日播放該兩段分別在 07年 12月 11日及 08年 3月 11日早上的偷拍片段。從片段所見,廉署從較高位置,遠距離監視偷拍,影像清晰。第一段 07年所拍片段中,證人陳啟豐於檔口看檔,其間一名穿淺藍色長褲、披上黑白橫間外套的中年男子走向檔口,伸手將物件遞給陳,轉頭便走。控方指該人為次被告潘偉業,陳則表示不知那人身份。
另一段 08年的片段則顯示,陳看檔期間,每隔數秒便有人光顧。不久身穿西裝的潘偉業行向檔口,伸手將一叠 500元面額鈔票交給陳,便轉頭走,過程只是數秒間。
陳之後被拍得用報紙透明膠袋入好鈔票,在膠袋寫標記收在錢箱,便繼續做生意。陳稱對該男子無印象,並指在膠袋上寫了「球哥」兩字。本報記者
2 : oneirocriticism(809)@2010-09-15 22:06:14

點解可以比咁少錢收買
3 : 亞力士(1473)@2010-09-15 22:54:47

2樓提及
點解可以比咁少錢收買


咁仲有好多"福利"既
4 : GS(14)@2010-09-15 23:20:19

3樓提及
2樓提及
點解可以比咁少錢收買


咁仲有好多"福利"既


例如?
5 : 龍生(798)@2010-09-17 02:20:04

但失去退休長俸喎....唔係真係咁值摶
我估係人在江湖...又或有把柄俾人捉住
6 : pars(2406)@2010-09-17 12:07:51

5樓提及
但失去退休長俸喎....唔係真係咁值摶
我估係人在江湖...又或有把柄俾人捉住


咁係未被人捉到佢用過d「福利」,所以要佢一係繼續用,一係爆大鑊?
7 : oneirocriticism(809)@2010-09-17 12:17:08

3樓提及
2樓提及
點解可以比咁少錢收買

咁仲有好多"福利"既
除左女人我諗唔到仲可以點樣福利可以左右到搵咁多皮既人去貪污
香港向來高薪養廉架嘛
貪污機會成本大啲人都唔貪架啦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0758

廉署起訴兩名電視廣播有限公高層及一名公司董事涉嫌貪污及詐騙

1 : GS(14)@2010-09-18 10:00:34

http://www.icac.hk/tc/news_and_events/pr2/index_uid_1058.html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四)落案起訴三名人士,包括一名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铫電視」)總經理,懷疑他們就有關電視台的業務涉嫌觸犯貪污及串謀詐騙罪行。
三名被告為陳志雲,五十一歲,「無铫電視」總經理;叢培崑,二十八歲,思潮廣告制作有限公司(「思潮廣告」)及思潮出版社有限公司(「思潮出版社」)董事;及陳永孫,六十三歲,「無铫電視」市場及營業部業務拓展主管。
被告將於下星期二(九月二十一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陳志雲及叢培崑被控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陳志雲及叢培崑另各被控兩項交替罪名,分別是代理人收受利益及代理人提供利益,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第9(2)(a)條。
兩項貪污控罪指,陳志雲及叢培崑於去年七月至今年一月期間,一同串謀致使陳志雲收受由「思潮廣告」提供共約十二萬七千元,作為陳志雲在兩項與「無铫電視」業務有關的活動及表演中參與或表演的報酬。
另一項控罪指陳志雲及叢培崑於今年一月至二月期間,一同串謀詐騙「無铫電視」及其藝員。他們涉嫌訛稱有關藝員出席一項活動,是向陳志雲出版的一本書表示支持。但兩人涉嫌隱瞞或不透露上述活動是由「思潮出版社」在一間商業機構贊助下安排,「思潮出版社」承諾邀請上述其中的一些藝員出席。
餘下一項控罪指叢培崑及陳永孫涉嫌於去年九月至十二月期間,串謀詐騙「無铫電視」。控罪指一間商業機構根據一項商業合約須向「無铫電視」支付五百二十萬元,而兩人涉嫌不誠實地挪用其中五十五萬元,手法是涉嫌虛假製造「無铫電視」與「思潮廣告」之間有一項服務合約,而根據有關合約,「無铫電視」須向「思潮廣告」支付五十五萬元。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0782

資料庫 廉署拘六人疑涉貸款申請貪污案其中三人被起訴 07.10.10

1 : GS(14)@2010-10-08 10:25:46

http://www.icac.hk/tc/news_and_events/pr2/index_uid_1074.html
廉政公署展開一項行動,先後拘捕六名人士,懷疑他們就貸款申請行賄受賄。其中三名被捕人士於今日(星期四)被控以貪污及處理犯罪收益罪名,並被帶往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被告為陳寶奎,五十歲,上市公司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工銀亞洲」)公司業務部主管;陳翊耀,四十三歲,「工銀亞洲」房地產及融資部前主管;及曾偉,四十七歲,裕匯集團有限公司主要股東兼董事。
三名被告被控共九項罪名,即四項代理人收受利益,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及四項串謀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涉嫌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1)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各被告暫時毋須答辯。署任主任裁判官胡雅文將案件押後至十一月十八日提堂,以待廉署進一步調查。
其中一項貪污控罪指,陳寶奎涉嫌從曾偉收受一百萬元賄款,作為協助延遲曾偉及/或其公司尚欠「工銀亞洲」的貸款的還款到期日的報酬。
另一項貪污控罪指,陳寶奎涉嫌以相同理由向曾偉收受另一筆二百三十萬元賄款。曾偉涉嫌向陳寶奎提供該筆二百三十萬元賄款。
陳寶奎另被控一項罪名,指他涉嫌明知上述一百萬元賄款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但仍串謀曾偉及其他人士處理該筆款項。
另一項控罪指,陳寶奎及曾偉涉嫌明知上述二百三十萬元賄款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但他們仍一起串謀其他人士處理該筆款項。
陳翊耀被控兩項貪污罪名,指他涉嫌從曾偉先後收受五十萬元及二百萬元,作為就曾偉及/或其公司向「工銀亞洲」提出貸款申請時協助擬備放款建議書的報酬。
餘下兩項控罪指,陳翊耀涉嫌明知上述兩筆分別為五十萬元及二百萬元的賄款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但他仍串謀曾偉及其他人士處理該等款項。
上述涉嫌控罪於去年上半年至今年十月期間發生。
陳寶奎及陳翊耀各獲准以五十萬元現金保釋,而曾偉則以八十萬元現金保釋。各被告亦受命不得離開香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遂展開調查,並於星期二展開代號「轟天雷」行動。除上述三名被告外,餘下三人亦涉嫌與案件有關而被捕。
「工銀亞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陳淑文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謝旭昇協助。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1046

廉署查輪商 傳蘇皇涉案

1 : GS(14)@2010-10-14 23:31:13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01014/News/ec_ecp1.htm
  2010年10月14日

【明報專訊】消息人士透露,廉政公署在過去兩個多星期,先後搜查多家窩輪發行商及證券行,並拘捕若干人士。有傳曾向廉署提供資料的輪商及證券行,包括京華山一及蘇格蘭皇家銀行等,廉署的搜查及調查行動並未完結,即可能會有更多輪商及證券行牽連入內。廉署及證監會發言人拒絕評論事件。蘇皇發言人亦表示,不評論事件。

傳為兩年前輪商賄賂案餘波

據了解,這次廉署的行動,涉及懷疑有輪商及證券行,收受利益並人為影響正常價格。事實上,前年曾有一宗大規模的輪商賄賂案,曾有「窩輪天王」之稱的香港投資網負責人吳鎮濤,涉嫌串謀他人賄賂窩輪發行商交易員,以換取在買賣俗稱「窩輪」的衍生權證時獲優惠價,並在中港兩地設立基地,指使同黨買賣窩輪製造成交活躍假象,3年間集團獲利逾1億元。案件正在審理中,但有傳近日廉署的行動,正是有關案件的餘波。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1113

廉署拘控立法會選舉候選人涉嫌賄選

1 : GS(14)@2010-10-30 09:28:39

http://www.icac.hk/tc/news_and_events/pr2/index_uid_1085.html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三)拘捕及起訴一名二○○八年立法會選舉的候選人,控告她涉嫌向選民提供免費講座,以誘使他們在選舉中投票予她。
譚香文,五十三歲,稅務顧問,被控一項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罪名,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1(1)(a)條。
被告將於星期五(十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於涉嫌案發時,為二○○八年立法會會計界功能界別選舉的候選人。該選舉於二○○八年九月七日舉行。
控罪指,被告於二○○八年九月五日在無合理辯解下,在該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
被告涉嫌提供利益,即以免費講座的形式提供服務予其他人士,作為他們在該選舉中投票予她的誘因。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等候星期五提堂。
2 : GS(14)@2010-10-30 09:29:45

涉賄選被捕 譚香文:政治檢控
http://realforum.zkiz.com/thread.php?tid=9277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1328

廉署拘29人涉馬會會籍貪污

1 : GS(14)@2010-11-19 21:29:13

http://www.thestandard.com.hk/news_detail.asp?art_id=105106&con_type=1



29 nabbed in club graft swoop

Staff reporter

Thursday, November 18, 2010




An alleged mastermind and three long-standing Jockey Club voting members were among 29 people arrested by graftbusters in connection with a scam involving membership.
The 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 believes it has smashed the four-member syndicate, which has been "selling" the prestigious memberships for more than a year.

The arrests renewed concerns over the reliance on a small number of voting members in the membership nomination process.

The club said yesterday the system remains intact and that it will continue to be vigilant against any potential fraudulent activities.

The ICAC said yesterday the 29 people arrested included the mastermind, who is a club member, as well as three elderly voting members.

A source said they are in their 70s and 80s and have maintained low profiles.

The four allegedly conspired to solicit and accept bribes to expedite applications from would- be members.

During a year-long investigation, the graftbusters found that the "price" for each membership varied a great deal.

One could be be charged either HK$200,000 to HK$300,000 or HK$800,000 to HK$900,000.

"Through the assistance of middlemen, the mastermind had allegedly conspired with the voting members to accept bribes from applicants as rewards for supporting their applications for membership," an ICAC statement reads.

The others who have been arrested since Monday include a number of club members and applicants for membership.

Three of them are females, with the youngest aged between 20 and 30.

The source said the syndicate had, for the past one or two years, brought a number of people into the club. Investigators believe some other applications are still being processed.

"Like the mastermind, the three [voting members], who are in their 70s and 80s, have maintained a low-profile and they are not well- known figures," said the statement.

The graftbusters suspect the scheme has been operating for some time.

The club membership mechanism has been a long-standing problem, with many claiming it leads to abuse because only the 200 voting members can nominate full members. Last year, former club voting member John Hung was jailed for two years for soliciting and accepting HK$450,000 in bribes. His appeal bid was rejected in July.

The arrests came three weeks before Hong Kong hosts the Turf World Championships when the eyes of the racing world will be firmly fixed on the city.

The scandal will not sit well with visitors who have been presented a squeaky-clean image of Hong Kong racing.

The club refused to comment on the case, but defended the application mechanism.

It said stringent measures are in place to ensure the quality of its members and that the club will not tolerate fraud.
2 : GS(14)@2010-11-19 21:31:25

http://www.icac.org.hk/tc/news_and_events/pr2/index_uid_1104.html

廉政公署發言人今日(星期三)回應傳媒查詢,證實拘捕二十九名人士,懷疑他們就香港賽馬會(「馬會」)的會員會籍申請事宜上涉嫌貪污。


廉署於昨日展開代號「領港員」行動,先後拘捕「馬會」三名遴選會員及多名會員、中間人及「馬會」會籍申請人。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指稱有人就「馬會」會籍申請涉嫌行賄受賄。


調查顯示,其中一名被捕的「馬會」會員懷疑是案中主腦,他涉嫌在中間人協助下,與有關遴選會員串謀收受申請人賄款,作為支持他們申請「馬會」會籍的報酬。


「馬會」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調查繼續進行。
3 : GS(14)@2010-11-19 21:32:13

http://www.hkcd.com.hk/content/2010-11/18/content_2636539.htm

廉署拘29人涉馬會會籍貪污


2010年 11月 18日 00:00  中國窗

  【香港商報訊】廉政公署昨日證實,就馬會遴選委員懷疑貪污案,迄今共拘捕了29人,懷疑他們在馬會會籍申請上涉嫌貪污。廉署更透露其中一名被捕的馬會會員懷疑是主腦。馬會發表聲明,表示全力配合廉署的調查,表明不會姑息不誠實人士,會繼續確保所有會籍申請,都經過嚴謹的審批程序。

  拘3名遴選會員中間人主腦

  廉署前日展開代號「領港員」行動,昨日該署證實拘捕29人,被捕的包括馬會3名遴選會員及多名會員、中間人及馬會會籍申請人。其中一名被捕馬會會員,懷疑是主腦,他涉嫌在中間人協助下,串同有關的遴選會員,收受申請人賄款,作為支持他們申請會籍的報酬。今次是繼2006年馬會榮譽遴選會員洪承禧,因涉嫌受賄45萬港元推薦他人做馬會全費會員而被判監兩年后,再次發生類似貪污案。

  馬會:全力協助調查

  馬會表示,由於有關案件正在調查當中,基於法律及個人私隱的原因,馬會不能提供涉案人士或案件的相關資料。馬會將一如以往,繼續與廉政公署通力合作,配合案件的調查。馬會將采取各項所需措施,以維護馬會的誠信。

  馬會稱,早前已與廉政公署合作,完成檢討會籍申請程序,亦已向各會籍申請者及遴選會員,清楚表達馬會致力維護誠信的重要性。馬會并已向遴選會員逐一重申他們的責任,并確保他們清楚知道收受利益不但違反馬會規定,同時亦觸犯本港法律。

  現時馬會遴選會員約有200人,網羅政府官員外,亦有公職人士、法律界、商界等。每名遴選會員每年,最多只能推薦一名全費會員及5名賽馬會員入會。成為全費會員后,便可使用所有會所及馬場設施,并透過參加特許計劃,使用沙田及雙魚河會所設施。由於成為馬會會員,向來被視為晉身上流社會的象徵,令遴選會員的推薦權奇貨可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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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兩名警員及十一名當舖僱員涉嫌貪污

1 : GS(14)@2010-11-19 21:33:15

http://www.icac.org.hk/tc/news_and_events/pr2/index_uid_1106.html

兩名高級警員及十一名當舖僱員,涉嫌在農曆新年時分別收受和提供「利是」作為節日禮物,被廉政公署起訴。各被告分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在首宗案件,被告謝劍雄,四十七歲,及盧家偉,五十四歲,同為高級警員,各被控十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

裁判官郭啟安今日(星期三)批准兩人提堂時毋須答辯,並將案件押後至本月三十日答辯。

在另外四宗案件,被告潘國強,七十一歲;勞汝錦,六十六歲;馬勇強,六十九歲;區志江,四十九歲,分別為四間當舖的僱員,各被控兩項向訂明人員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8(1)條。

另外七間當舖的七名僱員亦被廉署起訴。他們各被控兩項相類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8(1)條,並於昨日(星期二)在同一法庭分七宗案件提堂。

被告為潘耀駒,七十七歲;羅國彬,四十歲;張泉英,五十三歲;凌允鐘,五十八歲;謝景窩,五十八歲;何程樂,三十三歲;及李家標,六十二歲。

裁判官將上述十一宗涉及當舖僱員的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十一日進行預審。

兩名高級警員於案發時隸屬九龍城區區情報組(當舖組),負責每日聯繫區內的當舖。

二人涉嫌於本年二月十八日,未經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從該等當舖僱員收受「利是」。

該等當舖僱員則涉嫌在與警方進行事務往來時,於同日向該兩名高級警員提供「利是」,每次由二十元至五百元不等。

有關當舖僱員涉嫌提供而由兩名高級警員收受的「利是」,總計逾三千元。

兩名警員各獲准以現金五千元保釋,但被命令不得騷擾控方證人。其餘十一名當舖僱員各獲准以現金三千元保釋。

警方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廉署發言人提醒市民,節日將至,私營或公營機構的僱員在提供及收受禮物和「利是」時要特別留心,避免獨犯《防止賄賂條例》。

上述案件的控方由廉署人員許翔宇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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