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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手」還是「推手」? 那些藝術圈說不清楚的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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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圈流傳著一種說法:「張頌仁手上沾滿當代藝術家的鮮血。」

也有一種說法:「張頌仁把中國當代藝術推向國際。」

剝削藝術家,還是幫助藝術家?

二十年來,「張頌仁們」一直有著兩面評價。

2014年3月,71歲的藝術家余友涵終於向張頌仁要回了自己的作品《春》——這幅畫10年前給了張頌仁,一直沒有收到畫款。

要畫的過程很簡單,余友涵給張頌仁寫了一封信,其中一句是:「最近在上海,關於你的議論很熱鬧。」余友涵認為這很關鍵。

4月剛結束的2014香港蘇富比春拍季,張曉剛的《血緣:大家庭3號》以8300萬港元成交,創下他個人的最高價。最早把「大家庭」系列推向國際的,就是張頌仁。張曉剛、王廣義、方力鈞、岳敏君曾經被打包貼上「藝術圈F4」的標籤,也一度代表當代藝術交易的風向標,包括張頌仁在內的「藝術中間人」,「亦有很大貢獻」。

余友涵說的「議論」,是指「1993威尼斯雙年展丟畫事件」。議論20年來一直存在,但2013年,忽然被擺上了檯面。想盡辦法之後,2013年上半年,李山、孫亮委託了律師,向張頌仁追討因為「威尼斯雙年展」丟失的畫。

2013年10月,張頌仁「因為辦展」清理倉庫時,「找到了丟失的畫」,並一一還給了藝術家。

余友涵從張頌仁手裡拿回畫後,很想感謝李山、孫良,「也許這個壓力起了作用,所以他決定把東西還給我」。

不光在上海,北京、廣州的藝術傢俬底下的議論也很熱鬧:無論香港、大陸,乃至於國外,畫廊扣畫、畫家丟畫的事常有,大部分藝術家選擇不說,畢竟還要合作下去。

2013年10月,藝術家孫良和李山從漢雅軒取回自己丟失的畫。 (孫良供圖)

畫來了,畫不見了

藝術圈流傳著一種說法:「張頌仁手上沾滿當代藝術家的鮮血。」

王廣義對南方週末記者做了另一番解釋:「還原到當時,藝術家能參加展覽,作品能賣掉,是非常重要的事情。『鮮血』這句話的含義是張頌仁賺了很多錢,但是倒過來說,和張頌仁合作,也對這些藝術家的推廣起到了重要作用。」

1983年12月,張頌仁創建漢雅軒畫廊,最開始,經營的是港台藝術家。

1980年代中期,他讀到關於「85美術新潮」的報導,找到了新的興趣點。1989年他策劃「星星十年」展,齊集星星畫會的幾乎所有成員,第一次把中國當代藝術家的作品帶到了香港。

這一時期,中國當代藝術在國內的地位是:邊緣、半地下,在國際上,參展的機會也很稀罕。

威尼斯雙年展前,中國藝術家第一次參加大型國際展覽是1992年卡塞爾文獻展,其中的一個外圍展——「時代性歐洲外圍藝術展」,李山、孫良都沒有去現場,「經濟條件不允許」。參展的台灣藝術家,也是第一次參加西方國際大展。

據張曉剛回憶,這次展覽,「看展的人極少」,宣傳也不夠,影響力有限。

1993年,更大的機會來了。意大利大使館的使館秘書茀蘭,同時也是中國藝術的發燒友,把中國藝術家介紹給第45屆威尼斯雙年展的策展人奧利瓦,14位中國藝術家被選中。

這一屆雙年展,29個國家有各自專屬的國家館,中國並不在此列,藝術家們參加的還是外圍展——名為「東方之路」,集合了俄羅斯、日本和中國的作品。

即使這樣,藝術家們還是很雀躍,自費去了威尼斯雙年展現場。

「這是中國當代藝術正式與國際對話的開端。」事後,已是「中國當代藝術教父」的栗憲庭總結。他帶領藝術家們去參展,得知主辦方提供3000美金的策展費,傻了,這對他來說是個天文數字。

很快麻煩接踵而至。

藝術家以私人身份參展,沒有政府組織,也沒有官方批文,藝術作品不允許出關,最後委託一傢俬人公司,以工藝品的名義運出。

方力鈞稍有安全意識,提出要給藝術品上保險,其他人不知道這是什麼意思,又不肯為「保險」付額外的費用,就這麼把作品運走了。

到了意大利,大部分人是第一次出國,沒有翻譯、沒有宣傳、沒有專人接待,布展全得自己來,行程並不愉快。

展覽結束,作品分五箱,1994年由威尼斯運到天津,不合法,入不了關,滯留三個月後,有人提議轉運香港,由張頌仁代為接收,再找渠道回國。

過了一陣子,藝術家陸續聽到消息:畫不見了。

2000年左右,茀蘭組織丟畫藝術家簽字,申明丟了畫,計劃再請她的律師父親,用法律手段追討。事情很快進行不下去。

李山當時在美國,瞭解到大致情況:第一是沒有充分證據證明畫究竟怎麼丟失、在哪裡丟失;第二,有的藝術家同意通過法律途徑尋找,孫良簽了字,丁乙也很積極,但大部分藝術家不願意。

有人不客氣地指出:在那個機會稀缺、出入不自由的時期,張頌仁掌握天時地利,很多人對他抱有幻想,不敢得罪。

2014年1月,張頌仁(右二)為漢雅軒成立三十週年舉辦「漢雅一百」展覽和系列論壇。過去跟他合作過的藝術家王廣義(左一)、谷文達(左二)、張曉剛(右一)前來捧場。 (王廣義供圖)

產銷結合,價格飆升

徐冰也在丟畫藝術家名單裡,實際上,他的作品沒有丟。

1993年,徐冰收到威尼斯雙年展的邀請時,已在美國生活了三年。

參展的作品是《天書》,作品從美國寄到意大利,展覽結束,完好無損地回到美國,很快又運去西班牙參加一個展覽。

1990年徐冰受威斯康辛大學的邀請,成為榮譽藝術家移居美國,相當於進入了美國的藝術系統,而中國大部分的藝術家此時在國際上寂寂無名。

而在中國,沒有成熟的藝術推廣體系,市場也未成型,藝術家只能指望中間人。

1993年,張頌仁和栗憲庭合作策劃「後八九——中國新藝術展」,對應當年的「中國現代藝術展」,展出54位藝術家的兩百餘件作品,先後在香港、澳洲、美國巡迴展出八九年,被認為是「中國現代藝術開始與國際交流的突破口」。

「後八九」是包括李山、徐冰、王廣義、方力鈞、張曉剛等在內的許多大陸藝術家,第一次跟張頌仁合作,其中90%的作品被張頌仁購買,展覽遭到大陸官方藝術的抵制,張頌仁的購買讓它們擁有了向海外運輸的權利,展覽也得以實現。

1994年,張頌仁為第22屆聖保羅雙年展的中國部分策展,邀請余友涵、李山和王廣義等人參展,後來又補上了方力鈞和張曉剛,國內申請手續麻煩,張頌仁設法把他們的身份變成香港藝術家,才得以順利參展。

1995年,張頌仁為第46屆威尼斯雙年展推薦了三名藝術家:張曉剛、劉煒和谷文達。這次,他和好友、香港的當代藝術收藏家鄧永鏘一起請來戴安娜王妃,參觀中國藝術家的作品。晚宴上,張頌仁穿一身中式長衫,用流利的英文向戴安娜和各國賓客介紹中國當代藝術。對於在座的中國藝術家來說,這追加了一道對外推廣的籌碼。

兩屆威尼斯雙年展和一屆聖保羅雙年展之後,藝術家的身價開始飆升。

上海藝術評論家吳亮認為張頌仁沒有什麼學術水平,但買賣做得不錯,把他稱作「藝術的經銷商」。

「後八九」之後,張頌仁幾乎壟斷了跟中國藝術家的合作。沒有合約,雙方憑口頭協議,由張頌仁向中國當代藝術家固定地批量買畫,這種模式被總結為「產銷結合」,藝術家專注創作,畫廊則動用各種關係和渠道為藝術家打開市場。

在歐美,策展人、畫商、藝評人,往往各司其職,要注意利益規避,但是張頌仁卻集多幾種身份為一體,買賣和推廣、學術和生意同時進行。

「認命」和「代理」

王廣義1993年以威尼斯雙年展回來,也丟了畫,但和孫良的激憤相反,他表現得很淡漠。頭一年,王廣義想過找畫,漸漸就不想了,還勸孫良:「肯定找不到了,認命吧。」

王廣義把丟畫歸結為「命運」,此後十多年,從來沒有問過張頌仁,事實上,他「完全忘了,跟沒這個事情一樣」,直到半年前,2013年10月,他接到了張頌仁打來的電話:告訴你一個好消息,你在威尼斯的畫找到了,你什麼時候過來取?

相比李山、孫良這些追著張頌仁找畫的藝術家,王廣義受到更多的是「禮遇」。

2014年1月16日,王廣義從美國看完展覽場地,直接趕到香港,參加漢雅軒「漢雅一百」開幕式,順便取回了畫。這天,張頌仁在擠滿賓客的畫廊裡到處找他,念叨著一定要打個招呼。

王廣義和張頌仁的合作還算順利,他告訴南方週末記者,他們之間沒有什麼不愉快:「大家按照約定,你的作品我收藏,錢一個月到賬,這就是藝術家和畫廊老闆的關係。」

對「丟畫」,王廣義「不憤怒,也不怨誰」。一方面,「我這個人就是這樣」,另一方面,他對張頌仁相對信任,「我們有過比較漫長的交往,我也曾經是他代理的藝術家」。

1990年代初,王廣義在武漢。那時大陸沒有像樣的畫廊,藝術家們倒是都知道香港有個漢雅軒。

張頌仁去了一趟武漢,看藝術家的作品。王廣義此時剛開始畫《大批判》系列,張頌仁很感興趣,提出要「代理」。

代理是怎麼回事?王廣義不懂。張頌仁告訴他,代理一年,畫家要給畫廊10張畫,一張3000美元,預付1萬,代理期五年,畫廊承諾每年或兩年為畫家辦不少於一次個展,同時負責在海內外推廣,作品賣出,由畫廊和畫家五五分賬。

等於說,一年能收入3萬美元,王廣義很高興,和張頌仁簽了合同。

在張頌仁之前,四川有兩個學歷史的年輕人「下海」,賺了錢,收藏了王廣義早期的六七張畫,每張1萬元人民幣左右,比張頌仁給出的價格要低。

1994年王廣義參加第22屆聖保羅雙年展。回國後很快身價上漲,他的《大批判》系列被一位國外藏家收藏,價格漲到3萬美金一張。這時期的藏家主要來自國外,而國內鮮有途徑接觸。

那一年,王廣義和張頌仁的合同到期,沒有續約。合作「以類似朋友的模式」進行,漢雅軒對外宣傳代理藝術家的名單上仍然打著王廣義的名字,但不再硬性規定每年交10張作品,而是變成,「張頌仁有時打電話來,直接要三五件作品,我說給你兩件。」每當張頌仁在國外策劃展覽,也會問問王廣義有沒有興趣參加。

2007年,王廣義的作品,無論成交總價,還是單價,都達到了新的頂峰。2011年,他的作品拍出了三百多萬美元的個人最高價。

「你就不能跟我談點別的?」

參加1993年威尼斯雙年展的14位藝術家大多參加了「後八九」,也跟張頌仁保持合作。「方力鈞的畫,好多年以後才來取,他知道在我這裡,他也不急,因為反正我一直跟他有合作辦展覽。馮夢波是有一組九張,賣給我了。張培力的當時沒有拿,七八年後,他說賣給我算了,我根本沒看就買了,因為跟他一直展覽合作嘛!」張頌仁對南方週末記者說。

丁乙丟了畫,圈內有一個傳說:2010年,張頌仁要跟丁乙合作,丁乙提出先把威尼斯丟失的畫還回來,再談合作,最後丁乙如願以償。不過,丁乙以「實在沒有時間」,拒絕了南方週末記者的採訪。

「畫商不講信譽,不講基本的道德規範,多多少少都有,張頌仁是最厲害的一個。」孫良對南方週末記者的說法很直接,他最不滿的是,「沒有人敢站出來,有膽量和勇氣去跟他對立。中國藝術家因為經濟的問題,長期壓抑,永遠看人家的眼色行事。」

孫良是14位藝術家中,惟一沒有和張頌仁合作過的,兩人也從未碰過面。為了找畫,孫良「不計代價」。

1996年,李山從美國回到上海,才知道畫丟了。他電話張頌仁,對方幾句話就打發了:打開看了,就是沒有,談話無法繼續。接下來十幾年,李山每次打電話問張頌仁,情況都一樣。

2008年,李山在一次展覽上碰到張頌仁,當面談起「丟畫」,張頌仁有點不耐煩:「我每次見到你,你都談這個問題,難道你就不能跟我談點別的?」

李山越來越不信任張頌仁,發展到:2010年,張頌仁在上海跟藝術家見面,李山恰好在場,得知他是廣州三年展的策展人之一,掉頭就走,也拒絕參加廣州三年展邀請;亞洲藝術文獻庫讓李山參加一個項目,他發現張頌仁是該機構的聯合創辦人,立即拒絕。

在張頌仁之後,李山「十年怕井繩」,再也不願意被畫廊「代理」。

「早幾年我希望用協調的方式來解決,因為大家很熟,但他很不誠實,已經失去我的信任。」李山告訴南方週末記者,他開始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

斷定張頌仁「不誠實」、畫一直在漢雅軒,李山有兩個關鍵的依據:

1994年10月,他曾經在漢雅軒的倉庫,看見幾件捲起來的畫擺在地上,張頌仁告訴他,那些就是威尼斯回來的作品,但是不能打開看,必須有律師在場,其中一幅是將近三米的長卷,李山相信那就是他的作品;另一個證據是,丁乙找回了畫。

2012年,李山在美國委託律師李亞倫為他和孫良找畫。追回來的作品賣掉後對半分成,孫良甚至表示,他的畫款都給李亞倫也可以。

2013年上半年,李亞倫先把丟失的作品申請掛失,讓這些作品不能交易;接著向張頌仁發出律師函,讓他在一個月內提供作品丟失的報告。

兩個月後,張頌仁通知李亞倫,60天之內到他那去取作品。

張建君被欠款,比其他人都早。1989年張頌仁舉辦「墨旋」展,這是中國最早關於當代水墨藝術的展覽,他與谷文達、楊詰蒼、王川三人聯展。

展覽結束,只有張建君作品賣出,十多幅。但張建君很久沒收到畫款。他寫信去問:什麼時候可以收到錢?得到的答覆是:為了辦展覽,畫廊開銷很大,至於沒賣出的畫,哪天到倉庫去找找。

按照最初的約定,作品賣出,雙方要對半分賬。照例,約定是口頭的。「按理講他做畫廊的,應該知道要有書面協議,我們大陸的藝術家不清楚,結果被欺負。」張建君告訴南方週末記者,他至今沒有收到畫款和餘下的畫。

「是因為要辦『漢雅一百』展覽,清理倉庫,正好找到了。」張頌仁向南方週末記者強調,自己純粹是好心幫忙,並不應承擔責任,當年清點貨物的員工已經離開漢雅軒,無從查證,他自己也從來沒有時間親自清理倉庫。「他們現在說我吞他們的東西,好像我是賊一樣,這沒有道理。我吞他的畫幹嘛?我不能賣,又不能展。」

李山不認同,「他可以說作品不見了,再偷偷賣了,藝術家很難知道。」他也堅決反對「張頌仁把中國當代藝術推向國際」的說法:「藝術家都是在奮鬥中成長起來的,也許有批評家、策展人的推動。」

吳亮很激憤:「張頌仁可能是推手,但我認為他首先是個扒手。」

栗憲庭對此事公開發表評論,表示要「還原彼時彼地的情景」。

十萬個「不知道」

1994年威尼斯雙年展,余友涵有兩張畫參展,沒有丟。展覽之前,張頌仁已經買下。

1992年,栗憲庭和張頌仁合作策劃「後八九」時,介紹張頌仁和余友涵認識。張頌仁想買畫,余友涵一口回絕:只借,不賣。僵持很久,張頌仁請余友涵吃飯,地點在希爾頓酒店,一邊吃飯一邊要買畫。

張頌仁給余友涵開的條件不錯:一般人三四百美元一張,你年紀大資格老,按一千美元一張——當時余友涵夫婦工資都是每月六七十塊人民幣。

余友涵盤算:賣這些畫,錢夠的話可以買個大點的房子當畫室,但房子怎麼個買法,他不知道;這筆錢夠不夠買,也不知道,那又何必割愛呢?

余友涵猶豫,張頌仁就一點點把價格抬高,最後提出一張四千美金,五張一共兩萬。飯桌上沒談妥。第二天張頌仁又打電話去余友涵教書的學校,繼續磨。最後,余友涵終於同意,「被金錢感動了。」

五張畫中有兩張參展1994年威尼斯雙年展。但說好的兩萬美金,余友涵遲遲沒有收到。

合作開了頭,張頌仁開始固定跟余友涵買畫,價格定為每張2500美元。

1993年到1996年,余友涵賣給張頌仁的畫超過20幅。但是,沒有簽訂合同,畫款支付方式也很特別,從「寫申請」開始——每次需要用錢時,余友涵就給張頌仁「寫信商量」。比如,「我要參加威尼斯雙年展,需要一筆路費」,或者,「我兒子要出國,需要學費」,這樣,每次能收到畫款三千至五千美元不等。

1996年,張頌仁問余友涵要一批新畫。余友涵不干了。他的太太專程去了香港九龍一趟,主要任務是幫他「吵架」:把所有欠款還清,再談新畫。賬單一拉,欠款還有幾萬美元。

1996年,香格納畫廊在上海開張,余友涵轉頭跟香格納合作,和漢雅軒斷了聯繫。

2003年,聯繫又續上了。漢雅軒成立20週年,張頌仁要辦慶典活動,請余友涵貢獻一幅畫。

「我就發揮我的善良,以前的不要計較,畫了一幅《春》。」余友涵這次主動開價六千美元。畫寄到香港,情況照舊:沒有收到畫款。

2013年,漢雅軒要30週年紀念,張頌仁又請余友涵畫一幅畫,並表示:現場會請很多對中國當代藝術有興趣的評論家、收藏家來看,來回機票報銷,住在五星級酒店。余友涵在意的是:「畫是送給他,還是賣給他?沒有講清楚。」最後也就沒有給畫。

李山和孫良拿回畫後,余友涵藉機寫信給張頌仁:十年前畫的《春》,既然還沒有收到畫款,請把畫寄回來,如果實在不願意還畫,就按今天的市價:80萬人民幣支付。2014年3月,余友涵收到了漢雅軒寄回來的《春》。

余友涵對張頌仁「談不上仇恨」,但是有點遺憾:「從經濟上考慮,我很多好畫如果當時沒有賣給他,藏在我這裡,今天的價格可能挺高的。」

徐冰對南方週末記者肯定了張頌仁的貢獻:「他較早地關注中國當代藝術,並且介紹給西方,可能很多藏家都是從他手裡最早獲得中國當代藝術的藏品。他當時關注的一些藝術家,後來出來的也很多。」

張頌仁完全不同意「自己手上沾滿了藝術家的鮮血」的說法:「張曉剛那時賣給我的畫大概幾千塊美金,現在是幾百萬,他們賺的錢跟我做的工作是不是都有關係呢?我賺的就是那幾張畫的錢,其他的全是他們自己身價的提高。這怎麼說呢?」對南方週末記者說完這些,張頌仁有些生氣。

別相信「樸素的道德」

對余友涵來說,國外畫廊也不保險。

1989年夏天,余友涵家來了一個金發藍眼的年輕姑娘,她是德國一家名叫inForst的畫廊的員工,要他的畫去德國辦展。余友涵堅信,「德國人是地球上比較好的一個民族,除了希特勒」,於是慷慨地給了七張畫,簽收單還是姑娘主動給的,當場換到2500塊人民幣,算作預付金。

兩三年間,余友涵寫信去問畫怎麼樣了,對方總是表示:即將在歐洲巡迴展出。但巡迴展杳無蹤跡。

1992年,德國策展人史安迪來問余友涵要畫,聽說inForst的事,非常驚訝,當場拿了當年的簽收單,回德國打官司,要回了六張,另一張找不到了,畫廊破產倒閉,無法追究責任。

找回的六張畫1993年在柏林世界文化宮的中國前衛藝術展展出。展覽結束後,史安迪說服余友涵接受路德維希基金會的收藏,說好五張畫,2500美元一張,一共12500美元。最後余友涵只收到5000美元,據說其餘的畫款,被扣在德國畫廊老闆柯林斯手中。

余友涵請史安迪幫他要回所欠畫款,他將支付畫款的四分之一作為酬謝。2008年,余友涵預先支付了這四分之一,也就是1250美元給史安迪,仍然沒有寫任何書面憑證。

「我們還是都相信自己,不相信律師。」余友涵不好意思地笑。

到現在,余友涵還是沒有拿到餘下的畫款,原先收到的5000美金,反而縮水成3750。他後來聽說,一些中國藝術家的畫也在柯林斯手上,畫款則一直拖欠。

王廣義把這些看作「江湖之中無關痛癢的恩怨」:「中國藝術家做事,永遠靠君子協定,但是沒有法律文本約束,靠樸素的道德是做不到的。」

他還看到一個有點殘酷的現實:「如果藝術家有名,作品有影響,誰也不敢欺負你。」

(龍健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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