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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韓國最大經紀公司SM造星運作機制分析

http://new.iheima.com/detail/2014/0321/59730.html

1998年,S.M.公司把旗下的HOT、SES介紹到中國、日本,掀起了亞洲「韓流」熱潮。2000年4月,S.M.公司登記註冊了KOSDAQ,發行股票,成為韓國第一個娛樂文化股份公司。2001年,S.M.培養的寶兒又在日本躋身最受歡迎的歌手行列。2002年12月,S.M.公司與日本的FANDANGO JAPAN(YOSHIMOTO集團和KDDI的合資公司)、YOSHIMOTO集團以及AVEX共同創立了網絡娛樂公司---FANDANGO KOREA,在網絡與移動通信迅速發展的時代,將主要負責為大眾開發數字信息資源。今年為了方便進入中國市場,在中國設立了分公司,與2001年成立的S.M.日本分公司一起,共同構建亞洲地區的娛樂網絡。S.M.公司不懈努力,把世界知名的美國時代華納、迪斯尼等娛樂集團,作為自己未來的目標,希望成為亞洲地區最強的娛樂集團。

S.M.公司下設部門:發覺「未來之星」的選秀部;訓練新人的「Starlight Academy」培訓部;把握市場走向、體現歌手風格、營造逼真視覺感的唱片生產部;進行錄音和後期製作的唱片製作部(A&R);進行宣傳銷售的市場營銷部;聯繫媒體對歌手進行推廣的宣傳部;以及發掘歌手的潛在價值、企劃廣告演唱會的代理部。其實韓國的娛樂公司不下數十家,其中包括JYP Entertainment、DSP Entertainment、Laful Entertainment、DR Music、Music Factory、Good Media和C.I Media等,之所以SM能在諸多強勁對手中獨佔鰲頭,還是憑藉公司領導層的獨具慧眼和完整專業的運作體系,才創造出HOT、安七炫(KANGTA),神話,寶兒(BOA),文熙俊 ,S.E.S , FlytotheSky,Trax,東方神起! ,天上智喜這些享譽亞洲歌壇的著名歌手。

第一步:選秀&培訓(選秀部、培訓部)

在90年代初的時候,S.M.公司還是把這兩個環節分得十分清楚。在HOT組建時,金京旭代理走遍全國的高中,搜索所謂的「有才氣」 的人才,從而吸收了KANGTA,文熙俊,李在元。李秀滿理事選擇了在美國的TONYAN,張佑赫則是在舞蹈大賽中的出色表現而引人矚目。到組建紅遍亞洲的神話時,公司開始建立選秀機制。96年公司通過美國選秀挑中了之前就曾跟HOT一起訓練過的andy,主唱申彗星以及曾獲美國舞蹈大賽冠軍的eric,在韓國本土選秀中挑中了金東萬,而李玟宇則因自組樂團並且獲得過韓國舞蹈大賽冠軍而受到S.M.公司的青睞,junjin因有著很好的藝人天賦被KANG TA推薦給SM公司。通過一系列的選秀,在97年初步確定了公司想要培養的人。隨後才開始魔鬼訓練,而且人員不會變動。但是隨著韓國青少年明星慾望的增長,湧現出了越來越多有潛質的孩子,這也意味著競爭愈加激烈,於是,S.M.公司漸漸把這選秀和培訓合為一步。通過選秀進入公司並不代表成為藝人,而此時也並沒有與公司簽約,在進一步的培訓中,公司還會淘汰一些人。目前,公司每年要舉行兩次大規模的選拔大賽,每星期要舉行一次內部選拔會。以04年剛剛組建今年就紅遍亞洲的男生組合「東方神起」來說,其5個成員全部是通過S.M.的新人選拔訓練機構被挖掘和培養出來的。起初,他們分別在5個不同的組合中擔任隊長,通過不斷地培訓與選拔,才得以形成現在的夢幻組合——「東方神起」。

在這一步驟中有幾個特點凸現出來。

首先,明星低齡化。偶像低齡化已成為全球的普遍現象。從行業利潤上說,低齡出道可以為公司多演幾年多賺錢,而且識才越早,包裝的成本越低,可塑性強,利於公司培訓;從行業特色上分析,娛樂業是年輕人的行業,只有年輕的才是新鮮的奪目的。比如1997年,SM公司擬定了一個戰略——培養一位能代表亞洲的大牌明星。因為從韓國狀況來看,進軍海外市場還是女孩方面有更多便利條件,所以當時在韓國被千挑萬選出的未來明星就是寶兒(BoA)。當年她只有11歲,面試時才小學5年級,但她所展現的歌舞,證明她已具備了明星才質。當時試唱的三四首歌曲都是S.E.S的經典,舞蹈也是當時最時興的hip -hop人氣舞步。她的出色表演讓在場的評論員讚不絕口,在唱片公司的強烈要求下,父母只好同意。而從面試合格時起,寶兒就開始接受了專門的訓練。而最近推出的韓國新星,大多是18、19歲,可想其出道年齡得有多小。

雖然明星低齡化已成為一個成名必要條件,並不是沒有缺點。由於成名太早,年紀太小,過早地戴上皇冠,雖有這些偶像歌手們為此付出了本應純真的花季和健康成長的環境,這是一筆難以挽回的青春預支。但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有了名利就必然會失去一些東西,這就是這個行業的特點。

第二,嚴格訓練。

這是孩子們成名必須經過的階段。

韓國的任何一個娛樂公司在製造偶像時,不僅要求藝人具備成為偶像的天分,同時還要求藝人接受嚴格的後期訓練。在SM公司更是如此。拿引起中國「韓流」的HOT來說,在出首張專輯之前,每天12-16小時的超強度訓練就使張佑赫落下了一跳舞肩膀就痛的毛病,有時大家會累得倒在地板上起不來。今年迅速走紅的「東方神起」的訓練過程,幾乎是地獄式的,其中的團員細亞更是受訓超過七年才讓他站在幕前。有時,這五個十六、七歲的小夥子餓著肚子從下午練歌一直練到晚上11點多,當他們認為唱得差不多時就去唱給公司的負責人聽,但是負責人聽後還是不滿意,5個男孩就繼續練,而公司所有相關人員也全都陪著他們。當初HOT就是每天12小時學舞蹈與唱歌。他們在練習中必須捆著大腿內側跳舞,這是為了讓他們正確地熟記動作。此外,為了積累舞台經驗,讓他們成為當時歌手劉榮稹(現SM理事)的伴舞。不僅在歌舞方面公司對他們嚴格訓練,還在語言表達,表情等方面訓練,使他們不論何時何地只要有攝影機拍攝都能從容的說話。他們這樣度過兩年後才於96年在韓國出道,2000年在中國初次表演,引發「韓流」。而對於面向亞洲的明星培養方面,除了這些之外還要訓練語言。

第三,大量組合出擊。

組合是經紀公司最喜歡也最擅長製造的娛樂產物。S.M.公司就曾成功推出多個組合,如HOT、SES、神話、東方神起、天上智喜,以及經過3-4年選拔淘汰最新推出的12人組合super junior。之所以推出組合,是因為組合能夠攜幾個人的合力滿足「蘿蔔白菜各有所愛」的需求,確保公司投資不全部沉沒。同時成軍後公司可以根據組合中的人氣確定出下一步重點推出的巨星。所以韓國組合合的快分的也快並不是什麼稀奇的事。而且當初組成組合是由公司決定統一配置,解散也是公司的決定,很多時候並不是組合成員決定的了的。神話就因為成員去留問題與S.M.公司意見不和才集體跳到GOOD去。這還算好的,當初HOT是胳膊擰不過大腿,被公司強行拆散。由此可見,組合是韓國娛樂界的一個常用策略,作為市場的試金石。

第四,足夠的重視。雖然訓練十分嚴格艱苦,但是公司對新人的重視程度還是相當高的。在資金方面,S.M.公司不惜花大量金錢對藝人進行全方位的培訓。在人力方面,公司會配備最出色的老師、詞曲作者,歌謠界元老級的人物對新人進行指點。比如為了讓寶兒成為十全十美的實力派歌手,S.M.公司邀請了很多位藝術專家做她的專署老師。擔當寶兒舞蹈指導的是日本首屈一指的作美和數。此外,她的出道專輯也請到了韓國著名作曲家劉榮鎮、金興錫、姜原象和方詩旭等通力相助。

第二步:製作(唱片生產、製作部)

從造星機制中產生出的韓國藝人一般是沒有多少個人自由,由於很小就接受公司培訓,他們的演唱風格根據個人特點在培訓的時候就已確定下來,不太能根據個人喜好更改。尤其在剛出道時,就算十分有創作天賦,也不會發佈歌手自己創作的作品。每首歌,每個造型都是公司根據發展目標精心打造。

製作精良,融入多種流行元素。S.M.公司從一開始就致力於製作適合整個亞洲市場、符合亞洲年輕人追求的音樂。在包裝和推廣藝人之前,公司通常會不惜花費時間仔細分析當地基本文化、音樂等各種流行元素,把它們融入到韓國藝人中,從而最大程度的規避風險。這裡我想從反面證明。04年中國某音樂公司發行了一張《2004國語最強原唱大合輯》,其中13首華語人氣歌曲的韓版原唱終於在國內浮出水面。粗略算來,近些年竟有80多位名聲在外的華人歌手翻唱了百餘首韓國歌曲。其中不乏我們耳熟能詳的大明星,鄭秀文,張學友,莫文蔚,劉德華,謝霆鋒,黎明,趙傳,張惠妹,徐志安,SHE等一大批天皇天后都與韓樂有過親密接觸。回顧中國港台歌手,「新人+翻唱韓國音樂=必然走紅」似乎已經成為一條不敗的規律。而內地人更偏重原創,只有孫楠、孫悅、那英和陳琳等為數不多的幾位歌手有過翻唱經歷。由此可見,韓國流行音樂在製作上已屬上層之作。

融入當地元素。如果公司決定讓某藝人進入亞洲市場,首先是訓練語言。例如,S.M.公司旗下藝人在上海開演唱會時,「東方神起」和「天上智喜」的成員們均用中文向觀眾問好,並介紹自己。其次就是用推出當地語言的歌。可以是原來韓語版歌曲的重新翻唱,也可以重新作詞作曲,推出適合當地的新歌。比如為了進軍中國市場,神話、寶兒都曾推出過中文歌曲。對此,我們不得不佩服韓國人準備工作的細緻與充分。

第三步:營銷(市場營銷部、宣傳部)

我把所有關於包裝宣傳的工作都歸為營銷。其實在整個造星機制中,明星的製造過程就與普通產品從選料、加工、成品、檢驗合格到營銷、交易、確立品牌效應的過程完全一致。而營銷應該是整個造星過程中的重中之重。S.M.公司在這藝人的商業推廣上也是奇招百出。

一、確定目標消費者。

這一過程包括三個步驟:市場細分,目標市場選擇以及市場定位。市場細分是將市場分為具有不同需要、特徵及行為,因而需要不同產品或營銷組合的不同購買者群體的過程。細分之後,公司會進行目標市場的選擇。當市場選定時,公司還必須決定在這些目標市場中要取得什麼樣的地位。市場定位是指為使產品在目標消費者心目中相對於競爭產品而言佔據清晰、特別和理想的位置而進行的安排。在這方面韓國娛樂公司做得非常到位。S.M.公司在推出每一位新人之前,都會制定詳細的計劃,比如對於寶兒的出道,公司是打算讓她進軍海外市場,先是在韓國本土市場站住腳,隨後大舉進攻日本市場,目前看來也取得了驕人成績,接下來寶兒將要攻入中國市場,可以從她開始出中文歌看出。而安七炫(KANGTA)自從HOT解散後就主攻中國市場,由於之前HOT在中國已有了相當大的知名度,所以安七炫(KANGTA)進入中國市場的腳步十分順利,今年也在中國開了個人演唱會。當公司選定了目標市場,進行了市場定位後,就會通過培訓等多種手段增加或改善藝人某方面的能力,以適應這個定位。比如學習語言等。

而我國在這一步上基本空缺,大多數娛樂公司並沒有制定很詳細的計劃,多是跟著感覺走。所以導致其包裝藝人時有更多的盲目性,增加了投資失敗的風險。

二、設計營銷組合。

為了在目標市場製造它想要的反應而採用的一組可控制的戰術營銷手段。經典理論提出了4個變量,即4P理論:產品、定價、分銷、促銷。

先來說產品這方面。娛樂業的產品跟電視等媒介產品一樣具有特殊性。首先藝人是娛樂公司的產品,其次藝人的唱片也是公司產品。而唱片的銷售依賴於藝人本身。所以,藝人是第一重要的產品。首先質量是第一位的,通過嚴格的培訓這一問題可以得到很好的解決。最好的例證是在韓國的各種娛樂節目中藝人都能即興唱歌或者即興改編。其水平可見一斑。其次,針對這一產品,公司需要設計不同路線,對其進行包裝。針對前面提到的目標市場,根據市場定位設計每位藝人的路線,突出特點以區別於其它產品。所以很多形容詞都成為藝人的代名詞。比如性感是李孝麗的代名詞,由於她的成功,現在很多女藝人都開始走性感路線,而大部分是公司所決定。前幾年可愛是S.M.公司旗下dana的代名詞,因為dana出道時只有15歲,但是這一策略並沒有獲得很大成功。因此,S.M.公司公司馬上轉換策略,把dana編入去年推出的女子四人組「天上智喜」中,這也開了出道時為獨立歌手而後加盟組合的先河。從目前的成績來看,S.M.公司的這一策略還是正確的。在設計好路線後,就要對其外貌穿著精雕細琢。如果地位在偶像歌手,則對外貌要求很高。比如男生沒有180釐米以上的身高一律免談,女生身材不過硬的全部PASE,鼻子不夠挺,眼睛不夠大,臉部輪廓不夠好的不予考慮。而那些已經出道的歌手為了使自己更完美,也不停得在臉上動刀子。當然並不是說現在韓國沒有長相稍差而具有超強實力的歌手,YGfamily娛樂公司旗下就擁有很多這類實力派唱將,他們在本土的行情也十分好,但是並沒有在海外市場有所作為。除了外貌外,韓星的衣著髮型也十分考究,公司花大價錢對其進行包裝,有專門的服裝顧問,對於出道久一些的前輩,都擁有自己的美容室,專門負責美容和髮型。因此,韓星經常引領時尚潮流,是青少年模仿的對象。從這方面引起注意,也增加了藝人的知名程度。在我國的「韓流」中,衣著髮型方面佔有大的比例。

對於第二產品——唱片。包裝就在於編曲以及唱片的封面海報,附帶內容等等。為了進一步發掘潛在產品,SM每逢寒、暑兩季都會發行一張合輯,合輯中公司全體藝人共同演唱的主打曲及MV,都成了歌迷們在寒、暑假期間最期待音樂作品。MV中,藝人們快樂地打鬧、玩耍,展現出一幅其樂融融的「SM全家福」。

定價方面。

還是分成兩部分。首先是藝人。這完全體現在藝人的身價上,就是簽約公司時的價格。一般藝人的身價決定於自己在市場上的知名度,但是這個知名度具有事後性,所以公司在簽約時佔據有利位置,所以大多數是不平等的。為了防止藝人走紅就跳槽,一直以來SM公司和所屬演員簽定合同時都明確規定,若是演員違反合約必須交納違約金和賠償金,而且該規定被韓國娛樂圈內普遍接受。其他公司也採用這個規定或類似的規定。但是SM公司的違約金和賠償金數額龐大。甚至高出通常規定的3-5倍之多。所以給所屬演員帶來了很大的壓力,在簽約期間跳槽幾乎是不可能的。其次是唱片。唱片是普通商品,所以其定價按一般方法進行。對於唱片收益分成方面,值得提一下,普通的韓國歌手賣出一張唱片可得100韓元,但組合就需要平分,因此HOT當年賣出一張每人只得20韓元(人民幣0.16元 )再減到扣到的版稅官稅,只剩下七韓元(人民幣五分錢)。可以看出在韓國藝人掙錢還是不太容易的,還要受到所屬公司的「剝削」。當然之前公司的投資也是巨大的。

分銷方面。這主要是針對藝人的產出品而言。例如賣唱片的渠道,如何鋪貨,在網絡上的渠道如何。在各大唱片銷售商店上貨,並根據回扣,讓此商店把唱片放到醒目位置,張貼海報等。一般而言對於S.M.這樣的大公司,都已形成了自己的唱片銷售渠道,定期上貨。隨著網絡的大力發展,網絡mp3下載也成為一個新的盈利增長點,因此網絡成為各大唱片公司的新渠道,新戰場。S.M.公司也意識到了,於2002年和日本的FANDANGO JAPAN、YOSHIMOTO集團以及AVEX共同創立了網絡娛樂公司---FANDANGO KOREA,在網絡競爭中搶佔先機。

促銷方面。

對於公司而言,不僅要創造優質的商品,還應當把產品的優點告訴顧客,認真地在顧客心目中樹立起該品牌的形象。要做到這一點,必須巧妙的運用廣告,銷售促進和公共關係這些大眾傳播手段。也就是我們傳統意義上的宣傳。

方式一:廣告。

參加電台電視台(主要是韓國三大電視台KBS、MBC、SBS)各種節目,增加曝光率。藝人走紅的主要途徑就是在娛樂媒體上曝光,包括打進排行榜。由電視台控制的榜提供了一種衡量組合是否流行的可見的準繩。而多上電視,新歌才能躋身這些榜單中。有些人認為這些榜單是有利於那些經常在電視上露面的歌手CD的銷售量和歌迷的投票只佔少部分韓國的榜單。這一切都顯示上電視比做其他任何事情都更重要。最重要的是能出現在韓國3大電視公司MBC、KBS、SBS的20個甚至更多的電視節目中,有時只是在幾大電視台播放歌手的MTV。這裡的節目主要包括這麼兩種。首先是歌謠節目。據調查結果顯示,S.M娛樂、YG、I-STAR、國際音樂、IVY音樂SIDUS等前10家企劃公司所屬歌手在KBS《音樂bank》、SBS《人氣歌謠》、MBC《音樂營地》等歌謠節目中出演次數就超過了全體歌手出演次數的40%。其中又以S.M公司所屬歌手出演次數最多。其次是娛樂節目。現在比較有名的是《情書》、《X-MAN》、《Happy Together》、《夜心萬萬》、《萬元的幸福》、《女傑》、MBC電視台的情景系列劇、《NonStop》SBS的反轉劇等等。明星參加電視台的娛樂節目可以達到雙贏的局面。一方面,藝人通過節目提高了知名度,宣傳了唱片。韓國的娛樂節目作的相當成熟,明星也相當配合,自然的狀態讓大眾可以進一步瞭解明星的性格,人品,特長等方方面面。我就是因為看到了韓國娛樂節目才知道了韓國歌手,並對他們產生了興趣。另一方面,電視台通過藝人的知名度來提高收視率。由於明星的出演,FANS們必然每期都看,所以用這種方式可以鎖定觀眾群。電視台能夠和藝人這樣全面的合作,而最根本的是他們都有營銷理念,明白現在觀眾或者說歌迷是他們生存的根本。因此,不管在節目設置上還是明星的配合上都很注重從觀眾的角度出發考慮。通過合作的方式,雙方都可以達到各自目的。當然在雙方的利益驅使下,行賄是在所難免的。因為向那些高收視率或者高收聽率的電視和廣播節目進行賄賂,可以讓那些無名的天才獲得更多成長為超級明星的機會。事實上,隨著競爭的加劇,基本上20位新人中只有一位能成功上位,公司為維護投資不致浪費,花錢買曝光率已變成必需。在行賄的同時,大的娛樂公司亦逐漸掌控電台的節目。當初HOT解散後,S.M.公司就曾封殺另外三名隊員,並警告電視台等傳媒,如果敢讓JTL出現,自己公司的歌手就絕對不會來相關電視台。除了傳統媒體外,對新媒體的關注越來越多。各個娛樂公司在網絡上都加大了藝人的宣傳力度。幾乎每個明星都有自己的個人主頁,在這裡不僅有最新的官方消息,而且還有藝人自己的留言,可以通過網絡與大家進行互動交流。此外還要把一些新歌放到網上,進一步擴大宣傳的範圍。

方式二:銷售促進。

現場簽售是一個特別好的例子。能夠與明星親密接觸,得到明星的簽名,對歌迷來說無異於商場打五折,其誘惑力是十分大的。此外,在唱片中附贈藝人的寫真也是一個常用的促銷方式。精心打造的限量版唱片對忠誠的歌迷而言也是一個極大的誘惑。往往在限量版中都會有些從未發佈或者更加隱私的東西來滿足歌迷的慾望。

方式三:公共關係。

可以通過公益活動、特別活動來實現目標,但最主要的是利用好新聞。前兩個比較容易理解,一般來說出新專輯的的時候會有專輯發佈會,年末會有歌迷見面會,生日時也會舉辦小型的生日派對,有時是和歌迷一起的。通過一些慈善義演或者捐助等義舉可以樹立良好形象,留下好的口碑。國內目前這兩種公關形式都沒有很好的開展起來。歌迷見面會十分隨機,而義舉則完全依靠藝人的覺悟。顯然是沒有意識到他們的重要性。公共關係中最有力的工具就是新聞。不僅要利用好現有新聞,必要時還需製造新聞。這裡不是說要造假新聞,而是通過行動引起觀注,從而達到製造新聞的目的。比如傳緋聞,就某事進行炒作。在這點上就要對網絡無比重視,因為網絡新聞的更新速度最快,目前許多消息都是網絡最先爆出來。

方式四:參加各種獎項的評選。

這一方式是這一行業所獨有的促銷方式。首先,權威獎項對歌手來說是實力的充分肯定,通過這些將項可以讓觀眾的關注度增加,確保人氣。各個娛樂公司也對此十分重視,其中也不乏黑幕。2002年幾乎每個人都知道神話又將奪得大獎,連BoA都知道。但在那天,SM公司對M'net和Seoul awards表示:不要把這個獎頒給神話,給在海外發展的BOA,以免BOA本地的人氣下滑,所以最後的贏家變成了BoA。

與韓星這樣複雜多樣的商業推廣相比,我們本土明星就顯得清閒很多。一方面國內媒體還沒有這麼大量製作精良的娛樂節目,另一方面娛樂公司也沒有意識到這種娛樂節目的重要性。我在韓國娛樂節目中經常會看到明星的手上纏著紗布,也說明韓星經常是一個通告接著一個通告的趕,根本沒有喘息的機會。正是這樣全面的宣傳和他們不懈的努力工作才使得他們有今天

第四步:回收投資的印鈔機(代理部)

通過上面一系列的措施,公司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財力打造明星。當然其成本也是相當大的。一個未來的超級明星在未成名前,公司最少要有5萬美元去推銷他們,而對於重點培養對象的曝光就要大約花35萬美元,這還只是用在電視上的。最終這些錢需要通過讓歌手走紅而賺回來。與其他產業規律一樣,高成本勢必意味著高收益,韓國人在不惜花費高昂運作成本包裝偶像之時,同樣獲得了羨煞旁人的收益。SM公司旗下藝人HOT的第四張專輯《I YAH》全球大賣,銷量突破1200萬張。寶兒在打入日本市場後,發行的三張專輯銷售都超過100萬張。正式進入中國市場的第四張專輯收錄了寶兒用漢語演唱的《My Name》和《My Prayer》,預定銷量為20萬張。偶像組合「東方神起」賺錢的實力同樣驚人,僅最近3個月的廣告拍攝費用就高達3億5千萬韓元,其出道一年光廣告費即有約14億韓元進帳。當然,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若沒有公司盡心盡力的培養哪會有明星們大賺的今天。所以一般韓星們賺到的錢大部分是歸公司所有的。

藝人被捧紅後其自身價值變得相當大,當公司擁有這樣的資源時是絕對不甘寂寞的。在韓國幾乎所有的娛樂公司都更看重開源,就是相關產品的開發。名氣是娛樂公司一筆巨大的無形資產,各個公司都是想盡辦法把他的效用發揮到極致。比如每年推出各種限量版、改版唱片,讓歌迷反覆購買;在國內國外開各種演唱會;讓藝人接拍各種廣告,成為產品代言人;在可能的情況下接拍韓國偶像劇;到電視台當主持人等等,而這些活動的收入當然是公司拿大頭。隨著藝人名氣的進一步提高,又可促進唱片的收入。進而形成一個良性循環。

至此,一個完整的韓國造星運作機制就呈現出來了。從各個環節的對比上,我國的娛樂業都落後很多,值得我們借鑑的地方也很多。畢竟這是流行音樂,是變數最大的娛樂業。要想在這個領域裡有所作為,就必須不斷更新理念,跟上時代潮流,以至於引領時代潮流。從娛樂公司的角度來看,理念的更新是首要解決的問題,「酒香不怕巷子深」以不再適合快餐式的娛樂業。全方位的借用營銷等其它行業的管理理念會給公司帶來意想不到的收益。對藝人而言,值得反思的地方更多,他們的專業化程度還很低,歌手也不是只唱唱歌就可以了,其工作質量和工作強度都需要進一步提高。隨著我國對於文化產業的逐步重視,相信不久之後,中國也會出現像韓國S.M公司一樣出色的娛樂經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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