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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破產試驗基地」的難解工程


身陷破產潮中的溫州,正跋涉在「去槓桿、擠泡沫」的救贖之路上。但難點在於,他們一面要和時間賽跑,一面要在債權人、銀行、地方政府的多方博弈中找到平衡。

新年的陽光難以驅散籠罩在溫州的陰霾,這個中國經濟上著名的區域,正深陷破產潮之中。

2014年1月初,南方週末記者在溫州發現,過去一年,溫州各級法院受理的破產案件飆升。浙江省高院2014年1月13日通報數據顯示,2013年全省法院受理和審結的破產案件數量分別為346件和269件,其中溫州佔據半壁江山,分別為198和153件。而此前六年,溫州各級法院共受理破產案件51件,不到2013年一年的三成。

一位接近省高院的破產專業人士告訴南方週末記者,排隊等候法院受理的破產案件還有接近300件。此前有媒體援引接近政府人士的話稱,「中央相關機構已經將溫州申報為『破產試驗基地』」。

溫州中院在《2013年溫州法院企業破產審判報告》中提及,溫州兩級法院審結的破產案件共化解不良資產18.05億元,盤活資產總數11.58億元,激活土地面積數約736.22畝,激活廠房面積數約4619.67萬平方米。

不過,上述接近省高院的人士告訴南方週末記者,溫州的這些破產案子中大多為操作難度相對較小、週期較短的清算案件。但能夠有效提高清償率的破產重整方式,卻推進得並不順利。而那本是當地政府寄予厚望、希望拯救大批陷入泥沼的溫州企業的一種方式(詳見2013年5月23日南方週末《溫州僵局》、《破產重整能否拯救溫州》)。

上述報告數據顯示,2013年審結的150多例破產案件中,破產重整成功僅為10例,和解成功14例。

「溫州看上去破產推得很熱,宣傳得很好,但是重整案件內部並沒有理順。」上述人士告訴南方週末記者。

南方週末記者記錄了一家典型的「溫州製造」——森泰公司的重整難題。2013年6月17日,樂清市法院受理了森泰公司的破產重整申請,半年後,它的命運依然懸在空中。

生產者自救

這種依賴土地「退二進三」為企業重整提供政策優惠的方式,脫胎於破產重整發展早期的「紹興模式」。

2013年12月10日,森泰公司老闆胡志明終於鬆了一口氣,雖然債權人未能在半年內就破產重整方案達成一致,但法院裁定,延長重整提交時間三個月至2014年3月16日。

但那將是破產重整的「死線」——一旦重整方案最終未獲通過,極有可能啟動清算程序,土地拍賣,設備賤賣,無形資產將不值一文。這也意味著,所有利益相關方均將陷入利益最小化乃至權益無法實現的局面。

債權登記表顯示,這家低壓器製造企業的抵押、負債共計6.76億元,債權人除少數供應商,其餘以銀行為主,涉及建行、工行、交行、中行、中信、光大、民生、浦發、華夏、招商、溫州銀行等11家銀行。

對於在破產重整之路上跋涉的胡志明來說,半年來,每一次的債權人會議都令他痛苦不堪,要找到一個讓不同債權人皆大歡喜的重整方案,幾無可能。森泰公司破產重整也恰恰卡殼於此。

2013年8月29日,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四家關聯企業森泰集團有限公司、浙江森泰電器廠、樂清市旭華線纜有限公司、樂清市德正實業有限公司(四家公司整體下稱「森泰」)「合併重整」選項被債權人否決。

兩個月後,第二次債權人會議,破產管理人浙江澤商律師事務所提出重整方案。一週後,銀行債權人寄回投票結果:全票否決。

根據律師的設計,重整方案的思路主要是「賣業務」和「賣資產」,圍繞尚有核心業務的森泰電器廠和旭華線纜廠兩塊展開。

作為昔日樂清市低壓電器行業的龍頭企業,森泰電器廠計劃將機器設備、無形資產和位於柳市鎮外向型開發區的老廠房等資產打包引進重整投資人。

而另一家關聯企業旭華線纜廠主營漆包線,屬於特許生產經營產品,需求量大,但競爭者少,且政府已停止審批這類企業。故重整方案同樣希望引入投資者接盤。

因此,能否找到合適的投資者成為關鍵。浙江省律師協會企業破產管理專業委員會主任、京衡律師事務所副主任任一民告訴南方週末記者,在目前國內的破產重整實踐中,幾乎都是選擇引進戰略投資者模式,由此使得很多法律界人士形成認識上的誤區,以為無投資者即無重整。

重整方案的另一個重點落在森泰電器廠的新廠房上。方案提出,由政府收儲森泰新廠房所在的32畝工業用地,轉變為商住用地後,設置條件重新進行公開掛牌。由森泰公司成立新房開公司,或掛靠其他房開公司開發該地塊,打造成「電子商務總部樓宇」。掛牌後樓麵價大概每平方米3000元左右。

至於後續開發房產的資金來源,方案提出的思路包括:由財務投資人以借款形式向房開公司借款,固定月利率不超過2%,無其他回報或分成;取得土地開發權後向銀行貸款;由施工單位墊資,利息優惠。

事實上,這種依賴土地「退二進三」為企業重整提供政策優惠的方式,脫胎於破產重整發展早期的「紹興模式」。

2008年紹興企業華聯三鑫資金鏈斷裂時對銀行負債76.7億元,還有四家當地企業提供了21.2億元擔保,並通過互保圈將風險擴散開去。當時政府提供給擔保企業的政策,即包括通過土地變性,彌補資金缺口。

但在「破產專家」任一民看來,更適合大多數溫州企業的一條道路是「生產者自救」。任一民的團隊曾經手三十多起破產案件,其中有五個案例列入浙江省十大典型案例,均屬於企業重整或和解類型,其中既包括「投資者引進」,也包括「生產者自救」類型。

簡單說,「生產者自救」就是由重整企業現有企業主、管理團隊繼續經營,並與債權人協商,取得債權人諒解後,豁免部分債務,但企業得以繼續生存,債權人所蒙受的損失相比較破產清算也能大幅減少,由此實現各方共贏的目標。

「並不是只有『高大上』才能立足生存。」任一民說,「一些有競爭力的中小企業可以借此機會保下來,恢復良性運營,在摸爬滾打中慢慢轉型升級。」

重整僵局

政府要求銀行先解除查封,銀行要求政府先給出價格。

看起來,森泰破產重整的成功與否,在於工業用地能否順利向商業用地轉變,這其中,政府的態度至為關鍵。

事實上,為了提高債務的清償率,降低地方金融風險,政府一度表達了對重整方案的支持。

2013年10月25日,森泰所在的樂清市柳市鎮政府向上級提出了四項建議:政府收購土地時儘量從高評估價格;參考國有資產處置辦法,允許在掛牌前暫時保留地上建築物,掛牌後三個月內拆除;規劃允許範圍內,儘量提高容積率;掛牌出讓前,考慮該地塊的歷史狀況及目前房地產市場低迷的現狀評估價格。

三天後,樂清市政府主管領導批覆:在規劃允許範圍內,儘量提高容積率,幫助企業解困。

一位接近政府的人士告訴南方週末記者,這宗重整方案佔據「地利」,本來推行起來應該並不困難——幾年前的樂清市土地規劃,已經將這塊土地納入商住用地範疇。

與此同時,一家城商行也對重整項目表現出了興趣。

該城商行溫州分行副行長告訴南方週末記者,他對森泰公司及控制人胡志明做了較為深入的盡職調查,認為企業主「很講誠信」,企業主的人品和企業自身都「值得信任」,總行已同意對重整項目提供資金支持。

「需要多少資金規模,我們可以配套。」上述副行長說,「在不違反銀行規定的前提下,我們希望儘可能幫助有潛力的企業東山再起。同時銀行也能獲得利潤。」

就在所有人都在等待政府拿出土地收儲和出讓的評估價格時,政府的態度突然變得曖昧起來——至今距離主管領導批覆近三個月,本該政府交出的土地評估價格依然懸而未決。

一位接近政府的人士稱,政府方面「還沒有下定決心」。森泰的破產管理人律師胡金福告訴南方週末記者,遲遲未能給出土地出讓評估價格的一個原因是,「政府要求銀行先解除查封,銀行要求政府先給出價格」。

政府方面認為,在土地解封之前,「沒必要定價格」。銀行方面則擔心,一旦土地被政府收購,而出讓價格又定得過高,債權人所能得到的清償率無疑將大打折扣,甚至森泰公司可能因價格過高無法摘得土地。

「銀行的擔心有其一定道理,但政府遲遲不願給出評估價格則耐人尋味。」一位熟悉破產業務的溫州當地律師說,「政府方面理應瞭解出具評估價格的重要性,或者政府內部對方案存有爭議。」

2013年11月21日,以供應商為主的債權人上書政府,要求「土地出讓金收入部分參照農村安置留用地收回國有掛牌出讓方式,返還森泰70%以上,或以拆遷補償的方式按評估價返還土地出讓金」。

債權人在上書中提到:據破產管理人透露,政府將以每畝100萬元左右予以回購,再以每畝1000萬元左右掛牌出讓,32畝土地相當於需要繳納3億元土地出讓金。債權人認為,「該建設項目歷時2年,所產生收益甚微,重整目的根本不能實現」。

可資對比的是,據浙江澤商律師事務所律師任定國介紹,此前頗受外界關注的信泰集團(其掌門人胡福林因投資光伏失敗2011年出走美國,最終引爆「跑路潮」)重整方案同樣採取了「退二進三」思路(工業用地變更為商業用地),信泰集團位於甌海區的120畝土地 在「退二進三」後,補交土地出讓金為3億多。由於政府的政策優惠,信泰仍未上繳這部分土地出讓金,可以等商舖出售資金回籠後再行支付。

截至發稿,第三次債權人會議將近,政府仍然遲遲未能提供土地評估價格。

破產管理人在破產方案草案中寫道:「現因為政府掛牌出讓及收購價格不明確,導致該套方案無法確定。因此,管理人計劃將依法予以處置。」

這意味著,這塊土地或將被拍賣,而債權人因此所能獲得的清償率將大為降低。

最大的阻力

企業主跟銀行協調,銀行高高在上,政府參與進來,地位就能拉平等一些。

令人意外的是,不少律師向南方週末記者反映,在溫州企業的破產重整道路上,銀行債權人常常是最大的阻力之一。

一位接近案件的律師告訴南方週末記者,以森泰提出的重整方案為例,重整方案可使債權人受償比例達到百分之九十左右,如破產清算受償比例僅為百分之三十左右。「但在方案表決時,銀行的代表說只能投反對票,原因是『破產清算受償多少他們沒有責任,重整方案雖好也須最上級銀行批准』。」

「明知可以重整的方案,怕承擔責任寧願捨棄。」上述律師感慨,「如此的金融制度,豈不哀哉!」

銀行反對重整方案的另一個理由是,走訴訟程序可以更快核銷壞賬,而破產重整動輒一年,不利於業績考核。

森泰破產管理人對此頗為頭痛。「搞不清楚銀行的態度。其他破產案件裡銀行也是這樣,表決不是很積極。」破產管理人澤商律師事務所主任、溫州律協破產管理委員會主任徐宏圖告訴南方週末記者。

「跟銀行溝通比較困難,我們作為破產管理人只能按程序走,走到什麼樣再說。」他說,做森泰這個案件「壓力非常大」。

原因之一,森泰債權人以銀行為主,銀行極為強勢。同樣由澤商事務所擔任破產管理人的信泰重整案,15億的債務規模中,銀行債權只佔到兩成。

更重要的還是取決於「政府的介入力度」。徐宏圖告訴南方週末記者,「政府跟銀行上級做好了工作,他同意就好推進了」。

「政府參與破產重整,很大程度上可以幫助銀企之間搭建一個講道理的平台。」任一民說,「企業主跟銀行協調,銀行高高在上,政府參與進來,地位就能拉平等一些。」

事實上,銀行並非想像中的「鐵板一塊」。跟金融機構的斡旋,考驗的是破產管理人的經驗與智慧。

在任一民經手的數十個案例中,銀行債權人最終幾乎都同意了重組方案——

對於有財產抵押的銀行,可以考慮談轉貸方案,如通過「借新還舊」等方式解決銀行年度考核問題,也可考慮設立融資平台出面貸款,破產企業資產提供抵押擔保,也可以採用投資者收購、擔保等多種方式。「可以有多種謀劃,關鍵是事先考慮周全,並注重預先溝通,達成共識。」

對於發放貸款的銀行,也可以考慮設計多套償債方案:譬如對於注重效率的銀行設計一次性清償方案,早日實現債權,但清償率相對較低;對於注重控制損失的銀行設計分期清償方案,清償率可相對較高,各取所需。

任一民對南方週末記者回憶說,曾經有一個破產重整案子,最初幾乎所有銀行債權人都要求快速實現債權,以完成年度核銷,但到真正行使選擇權的時候,「十家裡八家選擇了分期」。

選擇一次性清償的主要是國有銀行,及少數年底「正好有指標要求」非國有銀行。「像寧波銀行這類上市非國有銀行通常會非常理性,一般都選擇清償率高的方案。」任一民說,「這種差異感非常明顯。」

徐宏圖告訴南方週末記者,森泰的破產重整的難點在於,整個案子相關方存在著「千絲萬縷的關係」。其中所指便包括森泰的互保企業。

一位接近政府的人士告訴南方週末記者,當地政府態度曖昧,也有一部分原因是需要顧及互保企業的訴求。

2013年12月初,就在森泰破產重整案陷入僵局之時,兩家互保企業向省政府、市政府提交報告,要求徹查森泰「逃廢債務」行為,主要指控是森泰公司存在大量「賬外往來資金」。根據擔保法,如果罪名成立,兩家企業將能免除代償責任。

12月下旬,省裡派出調研組,到森泰及兩家互保單位瞭解情況。

「現在政府也是做好兩方面的準備:沒有逃廢債務,支持重組;如果有,堅決打擊。」樂清市金融辦主任莊志斌告訴南方週末記者。

2014年1月初,在破產重整方案延期階段,破產管理人開始重新審查森泰過去數年的財務賬冊,核對資金往來。

事實上,在森泰進入破產程序之前,公安局經偵大隊已先期進駐過森泰。

「上一次經偵介入,是查近一年以來的財務,沒有發現有逃廢債務的情況。這次是查全部的賬目。」莊志斌解釋。

森泰一面被查,一面焦急等待著第三次債權人會議的結果。而當地不少企業也正等待著森泰破產重整案的最終結果。

「很多企業現在苦於到底哪一條路是正確的,找不到方向。」樂清當地一位律師說,「面對捲土重來的企業跑路,溫州當地應該多借鑑省內周邊地區的成功案例。如有必要,也可以『申請外援』。」

名詞解釋

破產重整:不同於常見的破產清算,破產重整是2007年新實行的破產法中新引入的一項制度,也是當地政府最為提倡的一種企業救贖之路,這種方式對已瀕臨破產的企業不立即進行破產清算,而是與債權人協商確定一個重整方案,債權人通過債權數額減讓或者債權延遲到期等安排,幫助企業生存並擺脫財務困境,重獲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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