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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坐標·破局】重新設計地方政府的錢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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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目前是地方主體稅種,2012年全國一共是1.5萬億。分幾年逐步完成改革後,地方將只剩3000億。

現在對於財稅改革的分歧意見比較多,我認為未來5-7年中國財稅制度發展方面有幾件比較確定的事:

財稅改革中現在最明確的,不會有任何爭議的,是營業稅改增值稅。從上海開始啟動,這個方向絕對不會動搖,只是一個時間快慢問題。

營業稅改增值稅對整個經濟的影響非常大,實際上相當於我們所有企業的流轉環節全面減稅。

這次改革和1994年稅改有個非常重要的原則的不同,1994年國務院確立改革是保持原總體稅負不變,讓我們設計稅率、設計稅基,原來總的收多少億,你還給我設計收多少億,有的行業多,有的行業少,但是總體上不能減。但是這次營業稅改增值稅國務院確立了首先營業稅要減稅。因為營業稅的負擔總體偏重,要讓服務業發展必須減稅。所以這次的原則和1994年不同。

營業稅減了,改成增值稅勢必也要全面減少增值稅的稅負,因為我們雖然維持了增值稅的稅率,但是增加了抵扣的項目,這對增值稅來說就是減稅。上海2012年整個營業稅是1000億,改革的範圍是300億,300億營業稅改革以後減了120億,同時增值稅的抵扣增加了120億。

實際上,營業稅改增值稅如果是5年或者7年全面完成的話,相當於我們國家的流轉稅制全面減稅,但是減稅以後企業的利潤會增加,利潤增加了企業的所得稅會增加,也就是說,這就是一個流轉稅降低比重,所得稅增加比重的措施。

任何一個地方政府、任何一個企業都會面臨營改增帶來的利益的調整。所以我的看法是,這次營改增改革的深度、影響的面,不亞於1994年。只不過不像上次是1994年1月1日出台,這次不是一次性完成的,是要分在若干年之內逐年推進。

第二件確定無疑的,就是現在的營業稅改增值稅以後的增值稅是100%歸地方,而原來的增值稅是75%和25%分成,這樣一個稅種兩種分成的制度是不可能長期維持的,因為企業在資本市場上沒法算,所以或遲或早一定會把所有的營改增以後的增值稅也變成中央地方分成。

如果這樣改變的話,就意味著地方收入減少。營業稅目前是地方稅收裡面最主要的一個稅種,它不但要減稅,改成增值稅後還要劃出一個大部分的份額給中央(中央一定會佔大頭),最後保留給地方的收入就會大幅度地降低。

我們算一個靜態的賬,2012年全國營業稅是1.5萬億,減稅之後上海減了40%,深圳減了35%,全國估計不會減那麼多,大概20%,完成後大概剩了1.2萬億(要分好幾年完成)。如果實行75︰25分成的話,地方只剩3000億。這意味著,1.5萬億的營業稅,地方只剩3000億。

所以現在有一個共識,就是在營改增中間一定要重新設計一個地方稅主體稅種,這個稅種的收入一定要上萬億的,不是幾百億或者一兩千億這種量級。

什麼樣的稅作為地方主體稅種比較合適?有好幾種建議。

有人說財產稅作為地方的主體稅種,但我認為不可行,真要這麼幹可能就是災難性的,對整個的稅制和地方財政帶來的損害是難以估量的。

還有一種建議是降低增值稅率,從17%降到15%,留2個點讓地方去收。我認為中國的增值稅17%的稅率,跟歐洲的增值稅相比稅率並不高,但是中國的增值稅稅負高,主要的問題不在於稅率而在於允許抵扣的項目少。而不允許抵扣的恰恰就是營業稅,所以隨著營業稅改增值稅以後擴大了抵扣,所以我覺得還是保持17%的稅負,隨著營改增逐漸地增加增值稅的抵扣項目,這樣的路徑比較符合中國的實際。

我和一些同事的建議就是把現在在生產環節徵收的消費稅轉移到零售環節作為地方稅。把現在已經在零售環節的車輛購置稅劃給地方,這兩樣加在一起是1萬億出頭,就可以充當地方稅的主體稅種。

這會給經濟帶來很多其他的改革的活力。比如說所有生產消費稅產品的企業,財務成本會大幅降低,出廠價可能也會大幅度降低,對生產、批發、零售的影響應該都是非常大的。同時可以把這些消費稅稅率調整等一定的權力下放給地方政府,這對於我們國家的稅制和將來中央與地方在立法權上的分佈會起到一個積極的作用。第三個紅利,如果把生產環節的消費稅移到零售環節,會適當減弱地方政府對於投資的衝動,而相應增加地方政府對於在本地消費的衝動。地方政府要多收稅,就要擴大消費,那就要解決居民收入問題,所以對於地方政府的行為導向有正面作用。

另外,如果改到零售環節可以施行價外稅,對於稅務局徵收機關的制約力度會加強,自由裁量會減少,同時對納稅人納稅意識的提高也會有很大的幫助。1994年我們曾經設想在零售環節施行價外稅,但是當時沒敢,就怕社會不能接受。現在出國的人很多,比如去美國買東西,零售環節的稅都標在發票上,大家也能接受。

我覺得發生的時間可能取決於什麼時候要把營業稅改增值稅之後的部分實行中央地方分成,那時候就要把消費稅轉到零售環節劃給地方政府。

從稅收來看,我覺得在未來5-7年或多或少一定會沿著這樣的方向去做。所有的地方政府、所有的企業都要考慮怎麼應對這樣的一種變革。

(作者為原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本文節選自其2013年12月7日在佛山論壇上的演講,標題為南方週末編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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